第二部分我们决定去深圳(图)

校园里苍茫一片,十分寂静,被路灯照亮的路上偶尔会有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过去,影子掠过路面,苗苗的声音变得更加的伤感和忧郁了。七月份,苗苗放暑假了,我准备带她去外地玩一趟,最后我们决定去深圳,因为我在那儿有不少朋友。这些朋友都是前几年南下闯荡的,如今都混得不错,发了财,在当地买了车和房子。他们一直让我去深圳看看,看看特区,看看他们的生活,有的甚至拿发廊、桑拿之类的引诱我,但我从来没有动过心。我之所以选择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前往深圳完全是为了苗苗。深圳的朋友表示,吃住他们全包了,我们只要准备两个人的单程机票就可以了。

苗苗自然非常高兴。长这么大,她基本上没有离开过南京(除了每年一次去西安看望妈妈),飞机也没有坐过,因此乘飞机也成了此行的节目之一。我虽然很穷,坐火车要便宜许多,但还是拿出有限的积蓄买了两张机票。

我最担心的是岳子清会阻止苗苗,苗苗说:“他管不了我的,你就赶紧去准备吧。”

岳子清有几个留学生弟子,每次从欧洲回来都会带一些小礼物送给岳子清父女,苗苗有几件压箱底的衣服就是他们送的,因与国情不合所以一直没有穿。临行前一周苗苗翻箱倒柜,挑了一条裙子穿上跑来见我,我被她吓了一跳。这是一条粉红色的连衣裙,上面印着黄白色的大花,腰身宽大、质料柔软,被风一吹就会从里面鼓起来。裙子本身很漂亮,艳丽异常,但穿在苗苗的身上就像是睡袍或者孕妇服。苗苗说,这条裙子原来配有一根腰带,她觉得扎起来太小气了就扔掉了。她问我穿上后感觉怎么样?

我说:“好看好看,好看啊。”

不能说我说的就是违心话,这条裙子的确好看,何况任何衣服穿在苗苗身上我都会觉得美。苗苗的情绪处于亢奋状态中,我也不能扫了她的兴。

她说:“王雪梅也说好看。”

苗苗刚从东文过来,走在街上行人无不对她侧目而视。

苗苗说:“南京人太土,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要是在深圳就不会这样了。”

我说:“是啊是啊,南京人是太土。”

最后苗苗对我说:“那我去深圳就穿这条裙子了。”

我说:“好啊,那你就穿这条裙子吧。”

这条粉红大花的裙子苗苗又穿了两天(为了逐步适应),然后脱下来洗了,出发去深圳时她果然带上了它。

临行前两天苗苗去做头发。

她一直留披肩长发,头发又黑又密,发质很好,每次剪头发时理发师都会夸苗苗,说:“你的头发真好,可以去做洗发水的广告了!”

我喜欢苗苗的头发,不仅因为她的头发多,还因为她额头两边的鬓角,漆黑的发根伸进洁净的皮肤里,根根可数。

此刻,我领苗苗来到新华二村附近的一家发屋,苗苗要求理发师给她剪一个“欧米伽”发型。理发师见过“欧米伽”,但没有剪过,经过翻看图册,加上苗苗在一边比划,最后终于剪成了。苗苗对着镜子看了又看,觉得很不满意,眉心的那道皱纹又竖了起来。理发师按苗苗的要求又重新修剪了一次,苗苗还是不满意。

我付了钱,领着苗苗走出发屋,她摇晃着头上的“欧米伽”对我说:“南京人真的太土了,连教都教不会!”

我说:“也许大一点的理发店会剪,这家店太小了。”

我们去了新街口一家有名的大理发店,苗苗的“欧米伽”又改了一次,总算有了那么点意思,但苗苗仍不满意。

我劝她说:“等到深圳再剪一次吧,那儿的发廊多。”

苗苗说:“也只好这样了。”

第二天苗苗喜出望外地跑来见我,显得很兴奋,她告诉我,“欧米伽”得到了大家的普遍称赞。

“甚至他们都没有看出来剪坏了!”她说。

凡见过苗苗新发型的人都觉得“欧米伽”太适合她了。王雪梅自然说好,岳子清居然也赞不绝口,说苗苗就像是三十年代的月份牌上面的美人儿,既古典又妩媚。我定睛看了看苗苗,觉得还真有那么点意思,两边翘起的“欧米伽”配上她的鼓鼓眼、柳叶眉、小嘴巴,当真就像是画中人。

我对苗苗说:“岳老师说的没错,你就是月份牌上的美人儿。”

第二部分上了床熄了灯开始做爱(图)

只见漆黑一片的墙壁中间一块四四方方的瓷砖雪白耀眼,就像是刚刚镶嵌上去的一样。 我们是下午的飞机,天黑后才到深圳。方均开车来机场接我和苗苗,直接把我们拉到了一家海鲜馆,方均的老婆、于朝晖夫妇、老金以及老金的女朋友已经在包间里等候多时了。这帮朋友虽然都在深圳,但平时很少见面,大家都很忙,今天聚在一起自然是因为我,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有半年没见了。

饭桌上的气氛很热烈,大家谈论着股市、楼盘、汽车,我一点也插不进去,只有点头听的份儿。我边听边面露微笑,就像真的听懂了一样。这帮朋友很照顾我,说话时始终看着我的眼睛,这不禁使我备感压力,觉得和他们更加隔膜了。在南京的时候,我和方均、于朝晖、老金都是很要好的朋友,其亲密程度一点也不亚于他们彼此之间,可这会儿,五六年过去了,他们的关系似乎更近了。他们有着共同的话题,甚至身边的女人也都是新的(我也一样),这些女人之间的关系似乎也很好,早就认识,并且有着说不完的话。我感到自己成了外人,看着他们胃口大开、把杯换盏,听着剥虾壳的声音劈劈啪啪,我简直有点傻了。

苗苗和我一样,从饭局开始到结束几乎没有主动说过一句话。朋友们也很照顾她,每上一道菜都不厌其烦地加以介绍,指出海鲜的名称,教授吃法。他们不时地举杯,和我和苗苗碰一下。

方均问苗苗:“你还在读书吧?”

苗苗说:“是。”

他又问:“你学的是古筝吧?”

苗苗说:“不是,是古琴。”

方均说:“古琴和古筝是不是差不多?”

苗苗说:“差得很远。”

方均“哦”了一声,就没再说话了。

我觉得深圳的朋友拼命地喧哗、吵嚷就是想把气氛调节得轻松一些,以便感染我们。结果适得其反,我和苗苗吃得很少,话就更少了。苗苗的腰背始终挺得笔直,不禁使我想起第一次和她同桌吃饭时的情景。

“多吃一点,多吃一点,深圳就这点好,海鲜便宜。”深圳的朋友说。

饭后没有节目安排,方均直接送我们去了宾馆。

他说:“你们鞍马劳顿,早点休息吧,养足精神明天再玩。”

他帮我们登了记,付了押金。

前台的服务小姐问:“有结婚证吗?”

方均说:“结婚证忘记带了。”

小姐说:“那不好住的,我们有规定。”

方均说:“不会吧?我是广大的,他们的结婚证落在我公司里了,明天我给你拿过来。”说着他递过去一张广大公司副总经理的名片,并押上了自己的护照,这才办完了住宿手续。

方均办手续的时候,我们在宾馆大堂里等着,苗苗看着脚下的两只包发呆,眉头又不自觉地皱了起来。后来方均领了房卡,我们跟着他上楼,来到房间里,一眼我就看见了那张特大的席梦思双人床。方均在茶几边的椅子上稍坐片刻,抽了一支烟就起身告辞了。

临出门前他对我和苗苗说:“早点休息吧,明天下班后我过来,你们在房间里等着。”

方均刚一出门,苗苗就说:“怎么深圳也要结婚证?”

我说:“是啊,怎么和南京一样呢?”

苗苗似乎很不开心,我让她先去洗澡,她说:“你先去。”

我说:“你先去吧。”

苗苗不再说话,也不看我,她跪在窗前的椅子上,撩开窗帘的一角,大概是在看下面的大街。

过了一会儿,她回过头来,对我说:“我不要当你的花瓶!”

我说:“你这是什么意思?”

苗苗说:“没什么意思!”然后蹬掉鞋子,赤着脚,噔噔噔地走过房间里的地毯,进卫生间洗澡去了。

隔壁水声哗哗,我在椅子上坐下来,点起一支烟。我一面抽烟一面打量着这间宾馆房间,心情很是茫然。方均他们全走了,欢声笑语已经远离,我们待在这间陌生的房间里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千里迢迢地飞过来,难道就是为了在这张特大的席梦思床上做爱?要说做爱,哪儿不能做呢?非得来这座毫不相干的城市里,待在这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半空之中不可?

苗苗洗完澡,我也去洗了洗,然后我们就上了床,熄了灯开始做爱。电视机开着,房间里有一些隐约的光影,冷气很充足,我趴在苗苗的身上,我的身上则披着一条轻软的羽绒被。苗苗深陷在柔软的床垫里,高举着两条腿,把被子撑得像个小帐篷似的。我们拼命地做爱,感觉的确有些异乎寻常。我没有想到自己竟会如此激动,大概是因为孤独吧?除了身下这具火热年轻的身体周围就再没有一样我熟悉的东西了,连电视里说的都是粤语,叽叽咣咣的,一句也听不懂。

我们起床时已是中午,朋友们正在上班,按计划,白天我们自己活动。昨天方均临走时特地留下了一张深圳市地图,并告诉我们可以去哪里玩,如何乘车,到哪儿下,他都作了交代。我和苗苗摊开地图,研究了一番,然后就折上出门去了。

推开宾馆的旋转门,一阵热浪扑面而来,我不免吃了一惊。我们沿着宾馆所在的那条大街向前走去,刚走了半条街就汗如雨下。我抬眼一看,直到街的尽头都没有任何阴影,街边的树是刚栽的,只有杯口粗细,树叶被晒得发蔫,卷成一团耷拉着。四周的大厦大多镶着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目的白光。苗苗的脸蛋变红了,眉头也皱了起来。于是我们知难而退,又返回了宾馆。

在宾馆旁边的一家小吃店里,我和苗苗分别吃了一碗牛腩粉,作为午饭。直到从宾馆的转门进去后才感到了凉快,心里也踏实了,我在想,除非有什么事非做不可(比如吃饭)我们是不会再踏出宾馆半步了。

第二部分苗苗和奶奶的感情很深(图)

这时前面的路上出现了两个人影,打着手电筒慢慢地晃了过来,走到跟前才看清是东文保卫科的,两个人都戴着袖标。下午我们待在宾馆二楼的咖啡厅里。室内很暗,没有开灯,临街的玻璃墙是茶色的,我和苗苗各自靠在一张竹椅上,看着外面。经过有色玻璃的过滤街景看上去并不那么的炎热,车辆、行人经过时都很正常,我怀疑街上是不是真有那么热,或者说那种热是可以忍受的,我们之所以觉得热不可挡是在外面呆的时间不够长,没有完全适应。当然啦,如果让我们现在返回街上却不太可能,下不了这个决心。

开始时我们还在交谈,后来就沉默了,两个人呆呆地看着外面,偶尔搅动一下咖啡杯里的小勺子,抿一口咖啡。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一颗眼泪顺着苗苗的眼角流了下来。

我问她:“你哭啦?”

她说:“没有。”苗苗用餐巾纸按住眼睛,拿开以后,更多的眼泪流了出来。

我问她:“你怎么啦?”

她说:“没什么,你别管我。”

我觉得很内疚,对不起苗苗,因为深圳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也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我许的愿没有兑现,她才会如此的伤感。临行前苗苗那么的兴奋,做头发、选衣服,想起来我不免于心不忍。

我安慰苗苗说:“方均说下班后领我们去玩的。”

苗苗不吭声,就像没听见一样。

我又说:“今天是星期三,后天就是星期五了,周末他们肯定会开车带我们出去玩的。”

苗苗继续流眼泪,我有点忍耐不住了,问她说:“你到底为什么难过啊?”

她又擦了一次眼睛,这才说:“我想我奶奶了。”

我不禁也难过起来。苗苗九岁时父母离了婚,奶奶一直跟他们过,想必苗苗和奶奶的感情是很深的。苗苗曾经告诉我,小时侯奶奶挎着一只篮子,她拿着一根竹竿,去东文校园里打槐花,然后回家炒了吃,东文校园里有很多的槐树。苗苗不善言词,很少回忆小时候的事情,但这件事我是记住了。两年前奶奶去世了,所以我没有见过苗苗的奶奶,但在想象中老人一定很慈祥,对苗苗非常溺爱。苗苗想她奶奶很正常,只是有点过于突然了。

我对苗苗说:“你不是想奶奶,是想李彬了吧?”

苗苗转过脸,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足有五秒钟,然后把脸转过去了。

我这么问是和苗苗开玩笑,以便活跃气氛,没想到她竟然那么认真。也许我真的说对了,苗苗根本就没有想奶奶,而是在想李彬。我是谁呢?苗苗的现任男朋友,对我的不满因此想念以前的男朋友也很符合逻辑,想念奶奶倒有点牵强附会了。苗苗说她想奶奶明显是在避重就轻,和我耍心眼儿,这么一想我就很不高兴了。我点起一支烟,抽着,不再搭理苗苗。过了一会儿苗苗不哭了,她把擦眼泪的纸揉成一小团,放进烟灰缸里。

天黑以后方均他们才来宾馆,在房间里稍坐了一会儿,然后一帮人下楼找地方吃饭。他们商量着去哪里吃,并征求了我和苗苗的意见,自然是礼貌性的,对深圳的饭馆我们一无所知。之后,方均、于朝晖分别驾了两辆车,我和苗苗坐在方均的车上,向一家饭店驶去。夜幕下,深圳的街区的确非常美丽,到处流光溢彩,车来车往,喇叭清脆地鸣叫着,几乎看不见什么行人。

这顿饭和昨天晚上的那顿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店堂更豪华,上的海鲜更多,品种更丰富。我和苗苗也比昨天吃得要多,大概是饿了。饭后没有马上散伙,方均建议去打保龄球,直到这时苗苗的脸上才露出了笑容,我顿时觉得浑身轻松。

我们去了一家方均经常去的保龄球馆。方均他们经常打,一个个身手矫健,姿势既标准又潇洒,保龄球顺着球道隆隆向前,球瓶被击中后互相磕碰发出清脆的乒乓声,然后横七竖八地倒下。在场的人一齐鼓掌,投手报以微笑,一面往回走一面拍着手。

我也捡起一颗球,向前扔去,哐当一声落入了“下水道”里。又扔了几次,球总算能顺着球道前进了,也能击中几个球瓶了,深圳的朋友照例鼓掌,以示对我的鼓励。但我的姿势始终矫正不过来,虽然方均等人示范了多次仍然没有用,老金调侃说,我扔保龄球就像是在扫垃圾。大家都笑了起来,其中数苗苗笑得最开心。

我说:“没错没错,我就是扫垃圾的。”

苗苗也是第一次打保龄球,但比我有天赋多了,一次“下水道”都没有扔过,尤其是她的姿势,完全不像是在扫垃圾,虽然不够标准,但很轻盈舒展。只是她的力气太小了,有时球滚到半途就停住了。方均为她挑选了一个最轻磅的球,扔起来就得心应手了。苗苗的球速很慢,但线路很直,每次都能击中球瓶,偶尔也能击个全倒,弄个“大满贯”。大家鼓掌,苗苗笑盈盈地走回来,也鼓掌作答。我觉得她就像一个打保龄球的老手,不仅每击必中,而且很适应有关的“风俗”,比如鼓掌什么的。就是这帮朋友身边的女人也都没有苗苗打得好。

第二部分在宾馆的大床上做爱

在深圳的日子,基本上就是这么过的。晚上我们在宾馆的大床上做爱,第二天快到中午才起床,每次都下决心去什么地方转转,都因为热不可挡半途退了回来。在同一家小店里吃同样的牛腩粉,作为早餐或者午饭,然后回宾馆享受空调。我们隔着窗玻璃看外面的街景市容,直到天黑了,方均他们来敲门,直到这时才感觉一天刚刚开始。然后由朋友们领着去某个地方吃饭,饭后娱乐。在深圳期间,我们一共打过三次保龄球,唱过两次卡拉OK,泡过一次酒吧,甚至还看了一场电影。朋友们送我们回宾馆的时候并不算晚,因为他们第二天还要上班,我和苗苗余兴未消,但由于没有钱又人地两生,不便自己再出门去转。我们或者看电视,或者撩开窗帘的一角,打量深圳的夜色霓虹。日子就这么过着,直到周末来临。

周六和星期天是法定的假日,就算我们没来深圳,这帮朋友也要聚会出游的。他们的工作都很忙,周六、星期天有时要加班,但总会安排一个没有加班任务的人陪我们,也就是说周六、星期天这两天我们总有人陪着。坐在他们的车上,摇上车窗打开空调,就感觉不到外面的炎热了。自己开车也很方便,无论去哪里深圳的朋友都轻车熟路,他们既是司机,也是我们的向导,并且一路花钱,减免了我们的开销。我和苗苗在深圳待了半个月,虽然每天都觉得日子难熬,但回头一想,去的地方还真不少。我们去了民俗村,去了世界之窗,去了野生动物园,还去了西武商场和刚落户深圳的沃尔玛(我们什么都没有买,只是看看)。最后一个周末,全体出动,深圳的朋友开了三辆车,大家一起去了小梅沙海边以及沙头角的中英街。

先说野生动物园,是于朝晖陪我们去的。天气非常炎热,动物园内树木稀疏,我们热得汗流浃背。于朝晖陪着我们,他都不觉得热,我们就更没有理由叫苦了。

在公园门口,站着一头大黑熊,热得舌头拖出老长,它的身上就像穿了一件烂皮袄,肮脏的毛皮灰蒙蒙的,上面都结了块。一根铁链拴着黑熊的脖子,由专人牵着,专供游人拍照。苗苗见状,兴高采烈地奔了过去,她拉起黑熊的“手”,不断地问长问短。

“它几岁啦?”

“咬不咬人啊?”

“毛长这么长,热不热啊?”

……

牵熊人摇晃着铁链,一一作了回答。

苗苗和黑熊亲近的时候,于朝晖拿着照相机,绕着他们拍个不停。

我有点担心黑熊会伤着苗苗,一再提醒她说:“小心一点,小心一点。”

对于我的谨慎,苗苗和牵熊人一致表示多虑了。

苗苗说:“它多可爱啊,怎么会伤害人呢?”不仅不加以防备,反倒和黑熊靠得更近了,她几乎都要钻进黑熊的怀里去了。

黑熊肮脏、庞大,而苗苗小巧、靓丽,穿着那件粉色大花没扎腰带的宽大的裙子,画面对比十分强烈。

苗苗对于朝晖说:“你一定要把我们拍下来呵,多拍几张啊。”

于朝晖点头答应,一面问我道:“你要不要也来一张?”

我说:“我就算了。”

倒不是我害怕这头被折磨得两眼茫然在烈日下直流口水的黑熊,而是不想过分地刺激苗苗,免得她更加肆无忌惮。和黑熊合影的钱自然是于朝晖付的。

逛野生动物园时苗苗很兴奋,我总结了一下,她的兴奋针对的只是那些毒蛇猛兽。当游览汽车进入猛兽区,看见在几棵小树可怜的树阴下卧着乘凉的老虎时苗苗又是一阵激动,要是汽车不是全封闭的,钉着坚固的铁栏杆,没准她就蹦出去了。

“老虎!老虎!”苗苗说,同时摇晃着车窗上的栏杆。“我要和它们玩,我要和它们合影!”

苗苗回头看我,我说:“我也没有办法。”

苗苗说:“哼!我就要,就要嘛!”

最终苗苗要和老虎合影的愿望也没有实现。

在鳄鱼池边有两块钱一袋的死鱼卖,是专门供游客购买喂池子里的鳄鱼的,于朝晖掏钱买了五袋,通通由苗苗扔给了鳄鱼。鳄鱼两只鼓起的眼睛浮在水面上,食物抛来时大嘴一张便叼住了,很快地吞咽下去。我紧紧地拉住苗苗的手,生怕她跳进池子里,或者由于扔死鱼过于用力不小心翻到栏杆那边去。

岸边的泥地上,卧着一条两米来长的鳄鱼,专供游人拍照之用。苗苗连蹦带跳地跑过去,蹲下来,像抚摸小猫小狗那样的把鳄鱼摸了个遍。在看管鳄鱼的那人的帮助下她把鳄鱼抱了起来,后者上身竖直,尾巴拖地,肚皮呈青白色,非常的宽阔。苗苗一只手揽着鳄鱼的后背,一只手在它的肚子上摸来摸去。

她笑嘻嘻地对我和于朝晖说:“它真凉快呀,你们也来摸摸看。”

我伸出一只手,在鳄鱼的肚皮上摸了一下,果然十分凉爽。鳄鱼是冷血动物,这很正常。苗苗对鳄鱼又是抱又是摸的时候,于朝晖拿着照相机不停地拍照,后来冲洗出来的照片中就有很多苗苗和鳄鱼的合影。

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苗苗和蟒蛇的合影,碗口粗的蟒蛇担在苗苗的后背上,并从肩膀两边披挂下来。蛇身呈青灰色,鳞片清晰可见,苗苗身着粉红色连衣裙,在蟒蛇的缠绕下笑得十分灿烂。照片的色彩非常鲜艳,背景是蓝得发黑的天空,还依稀漂浮着几缕白云,于朝晖把苗苗拍得很漂亮,照片本身也寓意深刻。我给照片起了个名字,叫“美女与蛇”,苗苗很喜欢这个名字,她把这张照片又冲印了一张,送给我。于是“美女与蛇”便被嵌入了一只木头镜框中,永久地放在我的电脑桌上了。

对那些温顺的动物,苗苗则明显缺乏兴趣。傍晚时分,动物园广场上举行动物大游行,马呀,鹿呀,骆驼之类的披红挂绿、列队而出,绕广场一周。我们坐在看台上,苗苗神情疲惫,都快要睡着了。最后长脖鹿出场,高大的身躯犹如鹤立鸡群,它的背上还骑着一个人。

我推了推苗苗说:“快看快看,长脖鹿!”

她打了个哈欠,说:“有什么好看的?就像我们学校运动会的开幕式一样。”

第二部分避孕套加上卫生纸有一大堆

一周后我们搬到老金那里去了。方均因为要出差,把我们交给老金、于朝晖照应。老金、于朝晖的公司在蛇口,家也安在蛇口,每天下班后赶过来陪我们很不方便,况且我和苗苗没有结婚证,方均一走宾馆也不能住了。

老金的房子在海边,刚买还不到一年,装潢得很豪华。他一个人住,老金的老婆在美国读书。到达的当天,老金领我们在房子里转了一圈,熟悉各类设施以及电器。

最后他说: “你们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千万别客气。”

我点头答应着,同时接过老金递过来的两把钥匙—— 一把木门、一把防盗门的。老金让我们随意取用房子里的物品,只见一只果盘里盛满了各种水果,码得整整齐齐的。

老金说:“你们随便吃。中午也可以自己做饭,明天我再上街采购一些东西,填充冰箱。”

他惟一的要求是让我们注意马桶,由于下水道不太通畅马桶经常会堵。老金嘱咐说,擦大便的纸千万不要放进马桶里冲,放进旁边的便纸篓里就可以了。他把卧室让给了我们,于是我和苗苗就睡在了那张连老金的老婆都没有睡过的描金雕花的大床上,老金自己则睡客厅里的沙发。

但住在老金家还是不如住在宾馆那么方便,虽然我们反锁了房门,隔壁的客厅里毕竟睡着老金,他是上班族,早起早睡,每天晚上十一点以前我们就得返回房间里。老金的卧室布置得不无奢华,但是没有电视,电视放在客厅里。我们没电视可看,也不方便在房子里到处走动(怕打搅老金睡觉),出门去逛更不可能,于是我和苗苗只好做爱。

经过这一阵子,我的体力已经透支,苗苗却一如既往,欲望很是强烈。在老金的那张大床上我们每晚都做爱,我勃起所需的时间越来越长了,而持续的时间越来越短,中途还出现了疲软现象。苗苗得不到满足,越发兴起,有时候一次不成功,我们就来第二次,一直折腾到老金都起来上班了。

还有其他的限制,比如,不能像在宾馆时那样的惊天动地,必须尽量压低声音,也不可过分的肆无忌惮,把痕迹弄得到处都是(宾馆是每天都更换床单被罩的)。现在我们做爱之前,我会从旅行包里找出我的一件汗衫,垫在苗苗的身下,她把屁股放上去,就不可再随便挪动了。做完爱,我再把汗衫收起来,放回包里,显然不能用老金的洗衣机去洗,只有把它带回南京洗了。

最让我头疼的还是避孕套难以处理,老金家的马桶没法冲,放入便纸篓或者垃圾筒里也不妥。用过的避孕套加上卫生纸有一大堆,老金一个人生活,垃圾一直很少,骤然增加的这堆垃圾(而且还是卫生纸)该让他作何感想呢?于是每次做完爱,我都会将避孕套打一个结,和用过的卫生纸一起捏成一团,这一团东西的体积越小越好,直到小到可以把它塞入旅行包前面的插袋里。

我们在老金家住了一周,旅行包前面的插袋越来越鼓。幸好插袋的口上有拉链,而拉链很结实,我一直担心它会突然绷开,但到底没有。我在想回南京时在机场接受安检,没准需要开包检查,这样的事情也没有发生。插袋里面的东西终于被我们顺利地带回了南京。

一天下雨,我决定和苗苗单独出行,我们去了民俗村。前几天老金领我们来过一次,因此道路熟悉,花消我心里也大致有数。我在门口买了两张门票,然后和苗苗向大门走去。苗苗走在前面,很顺利地进去了,轮到我却被检票的拦住,让我另外去买票,原来检票的把我当成港奥台胞或者日本人了。港奥台胞和外国游客的票价和内地人不同,要高出好几倍。经过反复的解释检票的才相信我是地道的内地人或者大陆人,这才放我进去了。

因为这件事,苗苗变得很兴奋,她在小雨中挽着我的胳膊,一个劲地问我:“他们怎么会把你当成了香港人的呢?你哪里像啊?”

我说:“我也不知道。”

苗苗问了好几遍:“你哪里像啊?什么地方像香港人了?”

我穿了一件黑色圆领T恤,是一周前逛西武商场时方均买了送给我的,我觉得很平常,但大概是个什么牌子。除此之外我浑身上下就再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

我们撑着一把雨伞,苗苗挽着我,在游人稀疏的民俗村里转了好几圈,苗苗很是满足。我心里既高兴又有点不踏实,因为我毕竟不是香港人呵。

回蛇口以后苗苗仍然很兴奋,她对老金说起这次误会,并问他说:“徐晨哪里像香港人啊?你说他像吗?”

老金说:“嗯,是挺像的,主要是神情,老徐一看就不是一般的人。”

难道香港人就不是一般的人了吗?我不便进一步追问。

第二部分我和苗苗一直盼望的事

方均终于出差回来了,他这次出差的时间很长,大概以为我们已经回南京了,但我们并没有回去,于是便有了这次全体出行。方均他们开了三辆车,一帮人去了小梅沙海边。深圳的朋友带着他们的老婆,预备了救生圈、塑料球、充气垫、轮胎以及两只排球,准备可谓充分。方均、于朝晖两对夫妇,加上老金、我和苗苗,共七人,三辆车却满载,实际上去了十五个人,另外八人是方均手下的员工。方均把公司度假郊游和招待朋友合二为一了。

去海边是我和苗苗一直盼望的事,没想到来了这么多的人,不免让人失望。方均公司的员工一概二十多岁,男女都有,他们彼此很熟悉(都是一个公司的),一路笑闹着,很是放松。我算了一下,我们这边是七个人,他们是八个,人数占优。方均是他们的老板,难免要和员工打成一片(集体郊游的目的正在于此),对朋友的亲近不免有所收敛。我在想,应该把方均算成“他们”还是“我们”呢?如果算成“他们”,则“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比例就是六比九,处于明显的劣势。

好在我和苗苗坐在老金的车上,于朝晖夫妇和我们同车,至少在这辆车上都是自己人。我想起刚来深圳的那天晚上在朋友中感受到的孤单,经过十几天的相处,尤其是这会儿,他们已经变得非常亲切了。

在小梅沙海边,我也下海去了。在汽车里换了游泳裤,套了一个救生圈出来,正好看见苗苗从另一辆专供女孩儿换衣服的汽车里也出来了,我们手牵着手,走入大海,随后就分开了。苗苗向远处游去。波涛起伏的海面上漂浮着星星点点泳帽,那是方均公司的员工,苗苗向他们聚集的地方游过去。宽广的大海上还散布着另一些泳帽、救生圈、充气垫,距离更远,显然是一些更为陌生的人。我因为不会游泳,在岸边的海水里泡了一会儿就上去晒太阳了,但视线始终没有离开过海面,一直紧盯着苗苗的那顶若隐若现的泳帽。

游完泳,方均公司的员工在方均的率领下开始玩沙滩排球,苗苗也参加了,我半躺在沙地上,看着他们。苗苗的个子比较小(方均公司的女孩儿平均身高在一米六五以上),她背对着我,摆好了接球的姿势,挪来跳去的,但一次都没有接到球,没有人把球传给她。方均公司的员工更愿意把球传给老板,也就是方均,无论他接球的质量如何,沙滩上都会响起一片喝彩声。苗苗大概觉得无趣,独自走开了。她没有走到我这边来,而是一个人沿着沙滩向前,我看见苗苗不时地弯下腰来,大约是在捡贝壳。球赛结束后我跑过去叫她,大家回到车上换衣服。

然后我们开车去附近的一个小镇吃饭,时间是五点左右,天色仍然很亮。小镇上很热闹,一帮人鱼贯而入,走进路边的一家饭馆。这家饭馆和这里所有的饭馆一样,实际上只是路边的一个草棚子。吃的自然是生猛海鲜,分两桌,方均公司的员工一桌,我们一桌。他们执意要让方均夫妇也坐过去,由于太挤,划拨了两个人到我们这桌来。两桌紧挨着,在同一间草棚子里,一桌把杯换盏、喧哗不已,一桌则冷冷清清的。划拨到这桌来的那两个人不甘寂寞,端着杯子过去向方总敬酒,往回撤时又被同事拉住不放,回来后也不落座,仍然扭着脖子和邻桌说话。我和苗苗、于朝晖夫妇以及老金自然也被另一桌所吸引,看着他们闹酒,一面呵呵地傻笑着。

饭后,所有的人都去街上采购了。小街不长,两边都是叫卖海货土产的渔民、小贩,直到这时大家才散开了,夹在游客中三三两两地开始转悠。我和苗苗漫无目的地走着,一来不识货,二来也没有钱采购。我们在街上转了好几个来回,不时地会碰到方均公司的员工,彼此点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就走过去了。

后来我们被方均叫住,他说:“不买一点海产吗?带回南京。”

见我踌躇,他又说:“买一点吧,这儿的海产挺不错的,又很便宜。”

不等我回答,方均已转向了小贩,示意他用秤盘从箩筐里撮起一些干虾称了。这之后方均就一直跟着我们,每到一个摊子前他都要翻弄几下,看看海产的成色。

每次他都会对我说:“来一点吧。”不等我回答,就让摊主上秤称了。

每一种海货土产方均都要买两份,一份是给自己买的,一份则是给我们的,钱都是他付的。

我在旁边不断提醒说:“行了行了,要不了这么多。”

后来我的手上就大袋小包地提着各种采购的海产,有干虾、虾米、淡菜、咸鱼、鱼翅,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来的海产。其他的海产倒也罢了,但两只大鱼翅体积可观,不能完全装进塑料袋里,支棱在那儿,看起来十分招摇。方均每样都买两份,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需要买这些海产?他买这些是因为要给我们买又怕我觉得难堪吧?

队伍再度集合起来,每个人的手上都多出了几只塑料袋,里面装着采购的海产,我和苗苗也不例外,但好像没有人买鱼翅(就是方均也没有给自己买)。然后兵分两路,两辆车先回深圳。方均和于朝晖的老婆换了一下,到了我们这辆车上,老金驾车,我们一行五人去了沙头角。现在再也没有外人了,方均公司的郊游活动已经结束,剩下的时间是深圳的朋友专门用来陪我和苗苗的。

中英街并不繁华,看上去就像一个小镇,几乎没有什么高楼大厦,街道甚至很狭窄,铺着青石条。两边的店铺门面低矮,插着一些幌子,门头上方的匾额也很古旧。

第二部分转了好几家首饰店

于朝晖向我和苗苗介绍说:“这边属于中国,那边就属于英国了。”

苗苗说:“看起来没有什么不一样啊。”

于朝晖说:“是啊是啊,以这条街为界,一边的店是大陆人开的,一边的店是香港人开的。”

方均和我并排,他放慢了脚步,我也跟着慢下来。于朝晖、老金和苗苗走在前面,距离我们约有一二十米。方均突然把我拉到路边,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来塞给我。

我问:“这是干吗?”

方均说:“拿上给苗苗买点东西。”

我说:“不需要不需要。”

方均说:“中英街也没什么好看的,就是来买东西的,首饰金银比较便宜,你给苗苗买一点吧。”

见我犹豫,他又说:“你给苗苗买首饰我们不方便付钱,我和朝晖、老金商量过了,你就拿着吧!”

我接过钱,也不知道是多少,是美圆、港币还是人民币?连同那只握着钱的手一起放入了裤子口袋里,然后我们赶上了苗苗他们。从于朝晖、老金的眼神看,他们已经知道我拿到钱了。

于朝晖说:“老徐,你不给苗苗买点什么吗?这里的金银比较便宜。”

我说:“要买要买,肯定要买。”

由于朝晖领路,我们转了好几家首饰店,大陆和香港人开的店价格都差不多。苗苗选择了一家香港店铺,于朝晖帮着讨价还价,方均和老金做参谋,最后经苗苗点头首肯。

于朝晖示意我去付款,见我别别扭扭的,他对我说:“把钱给我,我帮你去付账。”

我这才掏出那叠已经捂得发热的钱,交给了于朝晖。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方均给我的钱有多少,买首饰又花了多少。我给苗苗买了一对纯银手镯、一根白金项链和一根银项链,付完钱还有剩余。

于朝晖把找回的零钱递给我,同时煞有介事地说:“你的钱。”

苗苗的脖子上戴着白金项链,手臂上套着银手镯,然后我们就离开了首饰店,很快走完了中英街,来到前面的街口上。那儿有很多卖水果的,水果奇形怪状,鲜艳欲滴,大部分我和苗苗都不认识,更别说吃过。

方均又说了:“买一点吧,带回南京。”

我说:“太麻烦了,飞机上也不好带。”

老金说:“回去我帮你打包,保证好带。”

于朝晖说:“你那儿不是还有钱吗?”

这句话最管用,这些钱是他们给我的,他们让我买水果我能不买吗?于是我把找回的零钱又交给于朝晖,他帮着挑了三四种水果,装了几大袋,足有一二十斤,钱居然还没有用完。于朝晖把找回的零钱再次递给我,这次我看清了,大约有二十多块。二十多块钱我还是有概念的,接过的时候也很坦然。

我们向停车场走去。上车前走过来几个小孩,手上拿着一些塑料罐,问我们要不要买?

于朝晖拿过一只塑料罐,边看边说:“嗯,牌子还不错,这一罐多少钱?”

小孩说:“三十块啦。”

于朝晖对我说:“这一罐在深圳要卖六十。”

他从我手里拿走了那二十几块钱,递给小孩说:“就这么多钱,全给你啦。”

我接过那沉甸甸的石青色的塑料罐,问于朝晖说:“这是什么玩意儿,干吗用的?”

他说:“我忘了告诉你,是洗发精,质量很好的,这一大罐苗苗至少可以用三个月。”

第二部分回家的感觉可真好

集体出行后的第三天,我和苗苗就回南京了。机票是方均出钱买的,来深圳以前就已经说好了,因此我并无不安之感。晚上十点多,飞机抵达南京机场,我打了一辆车送苗苗回东文。在出租车上我们开始分东西,海产、水果包括那罐洗发精我都给了苗苗。我提着大袋小包,把她送进了东文,一直送到她家门口。放下东西,我和苗苗拥抱吻别,然后就下楼了。

我听见苗苗用钥匙开门,她兴奋地叫道:“爸——我回来了!”

来到楼下,再次回望了苗苗家亮着灯光的窗口,之后我就步履轻盈地离开了。在东文门口我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摇下车窗,这才有机会从旅行包的插袋里往外掏卫生纸。那些压缩成团的卫生纸有些反潮,我把它们送到窗外,松开手,纸团擦着车身向后飞去。掏空后的插袋已经无法复原,仍旧鼓囊着。司机通过后视镜狐疑地看看我,可我觉得他非常的亲切。熟悉的南京,熟悉的城市和街道,回家的感觉可真好啊!

我和苗苗分别在家里大睡了两天,没有见面,但每天都有电话联系。通电话的时间也不长,问候一下而已。两天后,我们仍然没有见面,我去见我的朋友,谈论深圳之行,想必苗苗也要找她的朋友,谈谈深圳。虽然我们没有见面,但感觉很踏实,至少我是这样的。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再不用像以前那么的匆忙和急不可待了。

回来后的第四天,老金出差路过南京,只待了一个晚上。

去茶馆喝茶时他问我:“苗苗呢?”

我说:“回南京到现在我们还没有见面呢。”

老金让我把苗苗叫出来,于是我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老金来了,还给她带了一箱水果。苗苗说她马上过来,但语调并不很兴奋。人来后,我觉得她的气色不太好,显得很没有精神。老金拍拍那箱水果,告诉苗苗是专门给她买的。

苗苗说了声“谢谢”就再也没有话了。

散伙后,我扛着那箱水果,一直送到了苗苗家门口。

临别时苗苗竟然对我说:“你把水果带回去自己吃吧。”

我说:“你这是怎么啦?”

也就是从这天起,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了。从深圳回来后我和苗苗四天没有见面的确比较反常,如果老金没来南京,我们仍然不会见面,即使这次见了面我们也没有单独相处,没有机会亲热。这次见面以后,苗苗照例每天给我打一个电话,她不提见面的事,她不提我也没有提。我只是觉得胸口就像塞了一团东西,烦躁异常,呼出的气不免又粗又热。

苗苗给我的电话也越发简短,语气十分的消沉,往往没说两句她就说:“就这样吧,我挂了。”

老金走后的第三天,我忍不住往苗苗家拨了一个电话(以前都是她打给我,我打过去怕岳子清接),接电话的正是苗苗。

她说:“今天不是通过电话了吗?”

的确如此,上午苗苗已经给我打过电话了,此刻房间里昏黑一片,大概已经过了下午七点。

我说:“我想找你谈谈。”

苗苗似乎早有预料,她说:“改天行不行?”

我说:“不行,你到底出了什么事?”

苗苗开始沉默,随后我听见了她抽泣的声音,我不免激动起来,大声说道:“你在哭!到底出了什么事儿?今天一定得谈清楚!”

我让苗苗马上打车去鼓楼公园门口,说我在那里等她。放下电话后我就下楼去打车了。

第二部分我第一次动手打女人

我看见苗苗从马路对面走过来,由于光线的原因,面部有些模糊不清,我觉得她正在笑。迎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说不清是激动还是如愿以偿。我就这么抓着苗苗的手,走过了几条街,我们去了金陵美食城,一路上我和苗苗基本上没说话。在金陵美食城我选择了一张二楼的桌子,然后拿过菜单点菜。我给自己要了一瓶啤酒。菜上齐后我端起杯子,和苗苗碰了一下。

我故作轻松地说:“说吧,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这之前苗苗很安静,始终面带微笑。我觉得她的眼睛有点红肿,因为她的眼睛本来就突出所以也没太在意。听见我问她,苗苗收敛起笑容,看着我,然后一滴眼泪顺着她的鼻子流了下来。

我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从苗苗的嘴巴里吐出两个字:“李彬……”

我说:“你看见他了?”

苗苗点点头,随后更多的眼泪从她的眼眶里涌出,她一面用餐巾纸擦眼睛,一面开始抽泣。

我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倒是说啊!”

苗苗哽咽着说:“我觉得……我觉得我还爱他。”

突然我就觉得血往上涌,眼前起了一层雾,蒙眬之中我把酒瓶往桌子上一蹾,想必声音很大,邻桌的客人都回过头来了,但我自己却感觉不到。苗苗的表情非常惊愕,她已经不再哭了。她伸过一只手,在我握着瓶子的手臂上轻抚着,这熟悉的动作不禁使我想起向她表白的那个晚上,当时我也是这样的,有点儿借酒撒疯。而此刻我竭力控制着自己,浑身哆嗦个不停。我竟然没有忘记埋单,这之后我就拉着苗苗冲下了楼梯。

我紧紧地抓着苗苗,半拖半拽的,脑袋里面念头汹涌。我在想我们点的菜原封未动,服务员会不会端给其他的客人?一会儿又想苗苗说“我还爱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把苗苗拉到车流汹涌的马路中间去拦车,听见苗苗说:“小心!小心!”我就想,事到如今我还在乎什么呢?就是被车撞上了又能怎么样呢?

一辆夏利擦着我的身体停了下来,我用力把苗苗拉上去。

司机问:“去哪里?”

我说:“新华二村。”

苗苗说:“明天我还要上课,改天去你那儿行不行?”

我冷笑道:“都什么时候了,还上什么课?回什么家?还惦记着这些没用的事!哈哈哈哈。”

我把苗苗带回了新华二村楼上,把她推倒在沙发上,苗苗看着我,眼睛里透露出明显的恐惧,我的样子一定很凶。

我对她说:“快说!快说!你他妈的倒是说啊!到底出了什么事?”

苗苗又开始哭。她垂着眼睛,眼皮上悬挂着泪滴,然后落在地上。我递过去一卷卫生纸,苗苗接过,边撕边擦眼泪,擦过的卫生纸在沙发周围丢了一圈。

大概在我们回南京后的第三天,李彬给苗苗打了一个电话,在这之前苗苗已经有半年没有他的消息了。李彬问苗苗是不是在和我谈恋爱?苗苗说是,李彬于是要求见面。苗苗说她本来打算见一面就回家的,但看见李彬后就不由自主地哭了起来,并且跟李彬去了他的住处。说到这里苗苗停了下来。

我问苗苗:“你们都干了些什么?快说啊!还有什么好隐瞒的呢?”

见她不说话,我蹲下身去,苗苗坐在沙发上,我的高度只齐到她的胸口,和她挨得更近了。我从下至上地捕捉住苗苗的视线,发现她已经不哭了。这一刻她的状态很静止,目光呆滞,似乎在等待什么。蹲下去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是拥抱她还是就这么待着?总之我得做点什么。突然之间我就抬起手臂,给了苗苗一巴掌,打得并不重,只是在她的脸颊上轻轻地一拍,但分明无比。苗苗哇地一声又哭了起来。我自己也很吃惊,这是我第一次动手打女人。

我听见自己吼叫道:“你他妈的说啊!倒是说啊!你们接吻了没有!”

苗苗抽抽搭搭地点点头。

我又问:“你们上床了没有!”

苗苗摇头,她的态度很坚定,不像是在说谎。

“狗屎!狗屎!”我说,突然间我就找到了这个词,觉得它十分的有力、解恨、过瘾。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嘴巴里“狗屎”不断,像念咒一样地重复着。“狗屎狗屎狗屎狗屎……”我说。

我站起身来,走到另一张沙发前坐下,把头仰靠在沙发靠背上,我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也哭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间里除了我念叨“狗屎”的声音外再无其他的声音。

后来我听见苗苗说:“时间不早了,我可以走了吗?”

眼前阴暗下来,我感觉到她走了过来(我是闭着眼睛的)。苗苗俯下身,吻了吻我,她的嘴唇又湿又软,就像融化了一样,就这么贴在我的嘴唇上好一会儿才拿开。这一吻里饱含着口水、眼泪(两个人的)以及百感交集(谁的?),除了嘴唇,我们的身体并没有接触。最后,这难忘的一吻也结束了。

我们像往常一样地出门打车,我送苗苗回东文。路上我仍然不断地说着“狗屎”,司机不免皱起了眉头,我顾不了这么多,也无所谓了。

“狗屎,狗屎,真他妈的狗屎!”我说。

苗苗挽着我的手,一只手伸进我T恤的袖口里轻轻地抚摸我。

她柔声说道:“别这样,好吗?”

我没有理睬她,苗苗就不再劝我了。

我肩膀上背着一个碎皮缝制的挎包,是每天用来装饭盒的,平时我从家里带一盒饭(包括菜)去新华二村,用微波炉加热后作为午餐。走在东文的那条林阴路上,挎包里的空饭盒发出了哐当哐当的声音,这不免启发了我的灵感。我取下挎包,抓着背带,向地上砸去,一面砸一面说着“狗屎”。由于砸包动作的参与,我念诵的效果就更加的可怕和惊人了。同时我脚步不停,拉扯着苗苗向校园深处走去,直到苗苗家楼下,我这才转身离开了。

我一面往回走一面仍然在砸包。我觉得苗苗在注视我的背影,砸包的动作于是就变得更加凶狠有力了。虽然我仍然在念叨“狗屎”,但由于距离关系苗苗肯定听不见了,但砸包的动作她是看得见的,意思和“狗屎”是一样的。

后来,这只挎包我仍然在用,里面的不锈钢饭盒已经变形,有几个地方凹了下去,盖子也盖不严了,勉强盖上盖子,菜汤也会流出来。但我没有去买新饭盒,每次带饭时外面套上一只塑料袋,再用橡皮筋系上口,就不会弄脏我的包了。我要让苗苗经常看见这伤痕累累的旧饭盒,它就像我的心一样被伤害以后难以复原。

第二部分突然之间我就欲火焚身了

分手时我曾告诉苗苗,一个星期内不要来找我,也不要打电话,我想一个人待几天,想点问题。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床了,打车去了新华二村。下车后我拐进一家超市,采购了面包、牛奶、红肠、方便面、香烟、牛肉干、巧克力等一大堆食品,然后上楼。我反锁了房门,拔下了电话,手表也摘了下来,锁进抽屉里。我给自己泡了一杯浓茶,然后在北屋里坐下来,捧着一本书开始阅读。

卧室里的电脑已经打开,我建立了一个临时文件,准备把所思所想及时地记录下来。我的计划是:闭关一周,取消时间(作息日程),饿了吃,困了睡,心里如果难受就写出来。我告诉自己,这和平时写作不同,不是拿出去发表的,闭关结束后会全部删除,于是乎写的时候便全无障碍,思如泉涌,我一写就是几千字。愤懑和委屈倾泻一空后我回到北屋,在宁静与安详中继续读书。

我准备的几本书是:《圣经》、《古兰经》、《金刚经》、《六祖坛经》、《道德经》、《爱是什么》、《男女之爱》、《爱情力学》、《时代与爱》、《爱与死亡》,都是讲述人生在世的痛苦与解脱以及爱情之无常的道理的,读后如夏天饮冰水,清凉直沁肺腑。读着读着,我的注意力就分散了,又想起苗苗和李彬的事来,忧愤和绝望再次袭上心头,于是我便来到卧室里,坐在电脑前写上一通。

就这样,除了吃饭和睡觉我就在两个房间里来回折腾,直到天黑,然后我打开房间里的所有的灯。每天关闭电脑以前我习惯计算一下数字,最多的一天我竟然写了三万多字符,这真的非常难得。平时我每天的工作量不过两千字,并且写得磕磕巴巴的,我是一个有写作障碍的人。我在想,没准经过这一劫写作时的障碍就会被彻底地克服了。

深夜十一点,我动身回家,步行穿过半个南京城。外面凉风习习,街上行人稀疏,我走进树影里,再走进灯光里,然后再走进树影里,心里非常的平静。平静的心情会一直保持到家。坐在饭桌边,我妈给我端上饭菜,我用菜汤泡上一大碗饭,吃得香极了,一面吃一面和颜悦色地和我妈聊上几句。以前我在家里很严肃,很少说话,我妈唠叨时我只是点点头,表示听见了。而此刻我非常的平静,并感觉到这种平静,不仅平静甚至有点喜悦,和我妈说话也不觉得烦躁了。

我觉得闭关真好,一个人待上一天真好,我为自己发现的这种克服危机的办法感到非常的得意,进而想,以后,这件事过去了,如果再碰上什么问题也可以这样。就算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每年闭关一次对身心的健康也是大有好处的。

第二天一大早,我又去了新华二村。我妈不知道我和苗苗之间发生的事,我没有告诉她。我只是说,想一个人静一静,梳理一下写作的思路,时间一周,这一周里我不用带饭,电话也会拔掉,如果有朋友找我就说我去了外地。电话拔掉后我妈的电话也打不进来,这让我很不放心,她老人家快七十岁了,万一有事情找我呢?于是我告诉我妈,每天我会主动打电话回家的。她见我神情愉快,有说有笑的,因此没有任何怀疑。

每天下午我打一个电话回家,问问家里的情况。我闭关的第三天,我打电话回家时我妈告诉我,苗苗打过一个电话,她找不到我,似乎很焦急,让我抽空给她回一个电话。我妈说苗苗很关心我,问我晚上是不是回家住的?睡眠怎么样?吃得多不多?

我妈问:“你们是不是闹矛盾了?”

我说:“没有没有,我只是想一个人静一静。”

我妈说:“你给她打一个电话吧,免得她为你担心。”

放下电话后我很冲动,想马上给苗苗打过去,但最后还是忍住了。知道苗苗往我家里打过电话,如此地关心我,我真的想哭啊。坐在电脑前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没有给苗苗打电话,但想对她说的话都写了下来。写着写着,我发现这已经不是一篇笔记,而是给苗苗的一封信了,我想象着她就坐在我的对面,我向她倾诉、埋怨、乞求、分析……总之我写了很多,说到这几天闭关的体会、读过的书、我的心情以及她和李彬的事。

从这天起,我笔记的语气、角度全变了,不再喃喃自语,自说自话,我是在和苗苗说话,是说给她听的。并且我也真的打算闭关结束后把笔记拿给苗苗看,这对她了解我,了解我对她的爱以及良苦用心肯定是有帮助的。

第五天,我觉得自己已经没事了,我从北屋走到卧室的次数越来越少,基本上没写什么。我觉得已经没有什么可写的了,觉得心里面已经干净,内心的镇定和平静甚至超过了闭关以前。我把双脚跷在茶几上,很惬意地读着圣贤书,一面抽烟喝茶。我在想,再这么待下去,待上一个月、半年一年没准我就真的成了无欲则刚的圣人,问题是我愿意不愿意、想不想这么做。

下午三点左右有人敲门,打开门后发现是苗苗。

我心里虽然高兴,嘴上却说:“你怎么来啦?不是说好一星期不见的吗?今天才第五天。”

苗苗说:“我就不能来看看你吗?”

我把她领进北屋(以前我们总是直奔卧室的),两人分别在沙发上坐下,我开始和苗苗聊这些天闭关的心得。其间我进了卧室一次,打印几天来所写的笔记,准备让苗苗带回去看,然后我回到北屋,继续和对方说话。我们说话的时候打印机在隔壁的房间里发出嗞啦嗞啦的声音,我的态度平静,语调温和,与五天前晚上的狂暴相比判若两人。我甚至有点陶醉于自己的这种不温不火的风度了。

苗苗的话不多,始终笑嘻嘻地看着我,我说话时她不断地点头,但我觉得她有点心不在焉,好像我说的那些并无关紧要。当时我穿着拖鞋,苗苗进门后也换了拖鞋,她把一只脚踩在我的脚上,我说话的时候她就这么一直踩着。我感觉到那只脚(苗苗的脚)的重量、温度、柔韧以及逐渐增加的绵绵情意和暧昧,不免有些激动,真愿意她就这么永远地踩下去。后来苗苗伸出一只手,握住了我的手。

她说:“我想要你。”

我说:“还是等我闭关结束后再说吧。”

苗苗说:“不嘛,人家现在就想要!”

说实话,闭关的这几天里我一点欲望都没有,直到看见了苗苗,我仍然没有想过那件事。但突然之间我就欲火焚身了——也难怪,从深圳回南京已经有十天,我们还没有做过爱呢。

光着身子压在苗苗身上的时候我不禁想,难道闭关就这么结束了吗?难道我们之间的问题就这么解决了吗?就以一次做爱而告终万事大吉了吗?

做完以后,苗苗去卫生间里洗了个澡,穿好衣服。我也穿上衣服。

苗苗说:“好了吧,你可以出关了吧?”

我说:“不行,得再等两天,满一个星期,到时候我打电话给你。”

苗苗“唉”了一声说:“随你的便吧。”

看来她已心满意足。我把打印出来的笔记用一只旧信封装上,递给苗苗,之后就送她下楼去了。

苗苗是骑自行车来的,自行车放在下面的车棚里。

我让她打车回去,说:“自行车下次我帮你骑回去。”

我们拐上巷口的大街,此时大约是下午五点多钟,天色明亮,还没有到下班时间。街上的行人显得很闲散,苗苗挽着我,我们走了很长一段路,这才拦了一辆出租车。我预付了二十块钱,苗苗上车后向我摆摆手,红色的夏利于是衬着一片美丽的街景绝尘而去了。

我第一次没有送苗苗回东文,因为仍处在闭关中。

第一时间更新《我和你》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