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主教黎塞留和日本天皇漫步到狭窄的露台上俯瞰着“七橡园”的入口。他们点上香烟,悠闲地看着人群涌上宽阔的大理石台阶。这儿站着一位特别肥胖的中国皇后,那儿站着一个穿着色彩斑斓、奇装异服的印度武士,后面还跟着两个踱着小碎步咯咯傻笑的日本艺伎。他们旁边还有一个高贵的穿着华丽礼服的俄国沙皇。天皇笑了。

“这是我的老对手了。”他对主教说。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搀扶着华托画中的牧羊女下了车走过来,这时打扮得很像妖姬的人一路小跑跟上他们,有说有笑。达达尼昂、阿托斯、阿拉米斯和波托斯大摇大摆地走过来,显得傲慢无比,腰间的配件叮当作响。

“啊!”主教大人大声说着,“这四位先生可是我的熟人。”

苏格兰玛丽女王、波卡霍姆塔斯公主、土耳其苏丹和米考伯先生聊得相当投机。他们身后出现了一个醒目的身影。他是个贼,一手拿着电筒,一手拿着左轮手枪,脸上的黑色面罩一直拉到唇部,头上戴的宽檐帽子遮住了眼睛,肩上还挎着一个窃贼专用的工具包。

“天啊!”主教大人说道,“这身打扮可真不错。”

“看上去像是真家伙。”日本天皇说。

窃贼闪到一旁,给珠光宝气的伊丽莎白女王让路,然后继续沿着台阶往上走。红衣主教和日本天皇穿过一扇敞开的窗子来到会客室,看着他过来。

“尊敬的伊丽莎白女王殿下驾到。”一个阴沉着脸的门童通报道。

窃贼一边把名片递给身穿制服的门童,一边饶有兴味地看着对方漠然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的神色,也许是因为他递卡片的手里握着手枪。门童瞄了一眼名片,松了口气。

“窃贼比尔!”他高喊。

会客厅和舞厅里立刻引起一片惊愕和玩味的窃窃私语。窃贼觉得自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忽然,屋子里一阵哄堂大笑,一个小丑出现了。他在窃贼的背后转悠,吸引了大家的目光。窃贼却盯着这里的人群。

几分钟后,红衣主教和日本天皇想离开了。他们俩拉着窃贼来到吸烟室。俄国沙皇也跟了进去,和他们一起吞云吐雾。俄国沙皇和日本天皇的关系很好,常常叫他的昵称“迈克”。

“你怎么突发奇想穿成这样了?”红衣主教问窃贼。窃贼笑了,露出两排坚实、雪白的牙齿。面具下沿露出的光洁的下巴上有一道伤疤,使他显得更加神秘。

“我只是想表现得与众不同罢了。”窃贼说,“我想不出什么比这个本色出演更绝的装扮了,所以我就来这里‘干活’了。”

“幸亏警察没看见你。”俄国沙皇说。窃贼又笑了。显然,他对自己的“手艺”非常自信,丝毫不在意他的装扮会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我就怕自己在来的路上被人丢进号子里。”他说,“我是不是需要解释一下‘进号子’的意思?在我们这行里,‘进号子’就是指被人抓住,逮捕,拘留。我的担心还是有点儿道理的,因为在我发动自己的汽车的时候,有两个警察狠狠地盯着我。”

他放下手电和枪,燃起一支香烟。日本天皇捡起手电,无聊地拨弄开关,而那位俄国沙皇则在把玩着手枪。“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动它,”窃贼先生漫不经心地说,“这枪已经上膛了。”

“上膛了?”沙皇问,赶紧战战兢兢地把枪放下。

“如假包换,”窃贼恶作剧般地笑着,“我可是货真价实的窃贼,当然枪也是上了膛的。我想在我摘掉面具之前应该可以小有斩获。”

“你看上去很机灵,如果事实也是如此的话,就不愁没收获了,”红衣主教说,“没准儿你会成了伊丽莎白女王的珠宝收藏家呢,到目前为止,我都看见四个伊丽莎白女王了,别忘了,现在舞会只是刚刚开始。”

“噢,我不会让你失望的。”窃贼轻松地打着保票,“我的智商可是相当高的,而且你也知道,我是高手。为了向你进一步展示我的专业技能,我将向你展示我在五分钟前从我的朋友沙皇阁下的身上弄来的手表和胸针。”

他伸出一只带着手套的手,手上正是沙皇的手表和钻石胸针。沙皇一脸惊讶,直勾勾地盯着那两件东西,过了片刻,他打了个冷战,开始给窃贼鼓掌,然后诚惶诚恐地笑了。日本天皇把雪茄叼得翘了起来,开怀大笑。

“要是用交际术语来形容你的话,尼克,”他对沙皇说,“你就是所谓的‘游刃有余’,恐怕你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点吧。”

“迦得,你还真是厉害。”红衣主教说,“没准儿你可以帮我对付达达尼昂那帮家伙。”

窃贼懒洋洋地站起身来,脸上还挂着笑容。“拜托,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他说,“咱们还是出去看看有什么活儿可干。”

“说,告诉我们你到底是谁,我们肯定会给你保守秘密的,”沙皇诱惑着窃贼,“虽说你的声音听上去很耳熟,可我还是不确定你是谁。”

“还是耐心等到摘下面具的时刻吧,”窃贼说,“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的。还有,我刚才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了门口的那位像石头一样的家伙,如果你觉得自己可以收买那个家伙,你大可去试试。他肯定记得我,因为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任何一个人见到我像他那样惊讶的呢。”

他们四个人溜达着走进舞厅,正好赶上加入跳舞的行列。几分钟后,那个可以变化万千的队伍开始舞动起来。舞会的主人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扮作了瓦尔特·罗利爵士,他艳丽的妻子扮成了埃及艳后的模样。他们俩看着花枝招展的人们,看着他们穿戴着的熠熠生辉的珠宝和华丽的服饰,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真不错。

看着舞池里成双成对不协调的搭配,兰道夫先生笑了,不过他的笑容隐藏在面具之后。伊丽莎白女王和米考伯先生翩翩起舞,红衣主教黎塞留和妖姬相映成趣,小丑一个劲儿地向玛丽王后献媚,俄国沙皇被一个日本艺伎迷得神魂颠倒,而日本天皇却跟一个挂着叮叮当当的饰物、穿着超短裙的精灵玩闹嬉戏。

在跳舞的队伍中,窃贼是最怪异的一个。他的左轮手枪随意地插在口袋里,手电挂在皮带上。他正在不遗余力地把俏皮话灌进麦克白夫人严肃的耳朵里,同时还要敏捷地躲开高贵的皇后那火车般臃肿的身体。这蔚为壮观的舞会终于停了下来,人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聊天。

红衣主教黎塞留正挽着妖姬的胳膊散步。

“‘生意’还不错吧?”他向窃贼打听。

“一切顺利。”窃贼回答。

妖姬走了过来,傻乎乎地踮起脚朝窃贼做了个鬼脸。

“哇!”她惊叫起来,“你这身打扮太唬人了。”

“谢谢夸奖。”窃贼油嘴滑舌地说。

他很庄重地倾身行礼。红衣主教大人和他的同伴从他身边走过。窃贼直起身子,盯着他们的背影看了一会儿,然后好奇地四处打量着舞厅,似乎在寻找什么人。最终,他兴趣索然地穿过人群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窃贼独自一人站在一边若有所思地望着舞池里翩翩起舞的人们。正当他打算有所行动时,一只小手挽住了他的胳膊,随后耳边传来了温润软语。

“太棒了,迪克,太棒了!”

窃贼迅速转过头,看到一个妙龄女郎站在自己面前。她很像《西部女郎》里的主人公,长着精致的圆下巴,红红的嘴唇,神采飞扬的眼睛,她的眼睛蓝蓝得就像……像……好吧,她的眼睛是蓝色的。她的脸颊和额头都躲在一个让人艳羡的面具后面,头戴宽檐帽,帽子上有酒红色的蓬松的毛,还有一条彩带迎风飘扬。她的腰带上挂着一只手枪和一把博伊猎刀,虽说看起来这个女郎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但是这些东西还是不应该出现在她的身上。窃贼好奇地看了她一会儿,笑了。“你是怎么认出我的?”他问。“看你的下巴,”她回答说,“只要你的面具没有遮住它,你就很容易暴露自己的身份。”

窃贼用戴着手套的手摸着自己的下巴。

“我把这个给忘了。”他一副懊悔的模样。

“你不认识我吗?”

“没印象。”

女郎靠得更近了,一只手轻轻地挽着他的胳膊,她压低声音,神秘地问道:“事情还顺利吧?”

“喔,还不错。”他也马上压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回答。

“你是开车来的吧?”

“没错。”

“那个盒子也带来了吧?”

窃贼犹豫了片刻。

“盒子?”他纳闷起来了。

“对啊,那个盒子,已经在你手上了吧?”

窃贼看着女郎,嘴角露出一丝重新估量的意味。女郎也看着窃贼,就这样过了一会儿,她的目光低垂下去,一抹绯红爬上了她洁白的脸颊。窃贼突然放声大笑。

“对,那个盒子我已经到手了。”他说。

她深呼吸了一下,苍白的手微微颤抖着。

“咱们再过一会儿就该走了吧?”她心神不宁地问。

“我也这么想。”他说。“咱们一定要在摘下面具的时刻到来之前离开,”她继续说,“因为……因为不然会有人发现或者猜到……”

“猜到什么?”窃贼先生问。

“嘘……”女郎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别这么大声,小心隔墙有耳。恐怕某些人已经来到这里了。他们认识我,而且就在五分钟前,我在温室那边碰到他们了。我可不想让他们看到我在和你说话。”

她飞快地走开了,窃贼先生看着她离开,眼中流露出欣赏的神情,同时还混杂着其他难以言喻的情绪。他转身向温室走去,突然撞到一个长得孔武有力的家伙的胳膊上。对方穿着一套某个时代的大臣所穿的笨重朝服。大个子往后退了几步,上下打量着窃贼。

“嘿,小子,行头不错啊。”大个子说。窃贼先生瞥了他一眼。或许是因为大个子说话时的语调吧,窃贼有点儿惊讶。“你喜欢就好。”他冷冷回答,从大个子身边走了过去。

他在温室里等着,眼中已经没有舞池里的喧闹了。他的嘴唇露出一丝冷笑,他看到那个大个子和另一个人说了几句话,指了指他所在的温室的方向。不一会儿,那个女郎情绪激动地走了进来。

“我们必须现在就离开这里,马上,”她匆匆地对窃贼耳语,“他们怀疑我们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恐怕不幸被你言中了,”窃贼冷冷地说,“所以刚才警探才会找我说话。”

“警探?”女郎猛吸了一口凉气。

“没错,有个警探装扮成绅士的样子。”

“噢,要是他们现在正看着我们的话,我们该怎么办?”

窃贼先生瞟了一眼屋外,正好看见刚才和那个大个子说话的人走进了温室,他立刻扭过头看着女郎。

“你真的要和我一起走吗?”他问。

“真的。”她急切地回答。

“你确定吗?”

“确定,迪克,我确定!”她又说了一遍,“不过万一我们被抓住……”

“按我说的做,我们就肯定不会被抓到。”窃贼先生打保票说。他用毋庸置疑的声调继续说着,“你直接走到门口,装作要去呼吸新鲜空气的样子走出去,帮我望望风。我随后就会出去。那个警探可不太好打发。出去后我会偷第一辆车逃跑。”

他沉吟了一会儿,拨了一下手枪上的转轮,望着舞池。女郎无助地依偎在他身旁,挽着他的胳膊的手不由自主地抖着。“我很害怕,”她坦白地说,“迪克,要是……”。“放松点儿,”他命令道,“如果你太紧张的话,咱们俩就会露馅被抓住的。现在你只管往前走,别怕,照我说的做。我马上就来,不过到时候留给咱们的时间就不多了。当心点儿。”女郎又在他身边依偎了一会儿。“哦,迪克,亲爱的!”她在窃贼的耳边呢喃低语,随后便转身离开了。

窃贼站在温室的门口,看着女郎婀娜窈窕的身影穿过跳舞的人群。终于,女郎的身影消失了。他开始装作漫无目的地向大门走去。他向身后扫了一眼,发现那个大个子正尾随着他,还看到一个身穿侍者制服的人走到舞会主人面前,一脸兴奋地耳语着什么。

“是该走了。”窃贼冷冷地自言自语道。他继续观察着,看见那个侍者正指向他,而主人忽然打了个手势,扯掉面具。窃贼先生快步向大门冲去。

“截住那个家伙!”主人喊道。

刹那间,大厅里一片死寂,随后传出一片惊愕的欷声。窃贼向大门跑过去。人群里冲出好几个人要抓他。“他在那儿,在那儿!”窃贼大声地喊道,“那家伙就在前面,我会抓住他的!”窃贼的花招奏效了,他成功地跑到屋外,女郎正站在台阶下等着他。“他们追来了!”窃贼一把拉住女郎,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快上路口停

着的最后面那辆车!”

女郎一声不吭地跑向那辆汽车,爬上了前排的副驾驶座。这时,屋子里冲出来几个人,暗淡的灯光下,女郎疑惑地看着窃贼奔向墙角,在一个窗户下停下来,弯腰捡起了什么东西,然后朝汽车跑来。

“抓住他!”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窃贼把他刚刚捡到的东西扔上车,然后飞身跳上汽车。那些东西“叭”的一声落在女郎脚边。窃贼坐进车里,车子随之晃了晃。他快速转动方向盘,四处张望了一下。“快点儿,迪克,他们就要追上来了!”女郎惊叫起来。

发动机颤动着,呼呼地转了起来,汽车发动了。

“快停下来,不然我开枪啦!”又有人喊道。

“趴下!”窃贼大喝一声。

他抓住女郎的肩膀,把她按到座位下面。随后,他也弯腰躲在方向盘底下。身后传来了密集的枪声;汽车猛地跳到路上,左摇右摆地在枪林弹雨中穿梭。

汽车呼啸着向前冲去。

百万富翁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化装舞会承办地七橡园的主人——只能向警方描述刚刚发生的事,至于事情是如何发生的,他就不得而知了。简单地说,有个贼手里拿着枪和手电,化妆成窃贼的模样,拿着一份请柬,从正门混进了舞会。得知窃贼是这样大摇大摆地进了自己的舞会,兰道夫先生羞愧极了。

在收集了所有目击者的证词后,警方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在集体舞之后,有个侍者走进吸烟室,看见窃贼独自一人站在一扇敞开的窗户旁向外张望。吸烟室和走廊之间有个小餐厅,华美的兰道夫金盘就陈列在那里。侍者走进吸烟室后,窃贼就转身离开了窗户走进了舞厅,他手里没有任何包裹之类的东西,也没人看见他传递类似包裹一样的东西,而且他看上去不慌不忙,泰然自若。

大概十五到二十分钟后,那名侍者发现十一个黄金打造的价值约有一万五千美金的盘子不见了,于是他赶紧报告了兰道夫先生。听了这个消息后,主人的玩乐热情自然烟消云散了,他赶紧采取措施。

在窃贼离开吸烟室和逃出大门这段时间内,他曾经和一名戴着面具打扮成《西部女郎》主人公模样的女子说过话。让人诧异的是,那个女子与窃贼在温室分开后居然离开了舞会。后来她在屋外和窃贼碰头,随后就上演了飞车逃跑的一幕,他们驾驶着一辆四十马力的汽车,风一样地跑了。而窃贼开来参加舞会的车子却被扔下了,至今也没人来认领。

窃贼和女郎的身份是个谜,据警方说,窃贼偷盗金盘的手段并不难推测:他走进吸烟室,然后进了餐厅,把金盘装进麻袋里,再把袋子扔到窗外。这很容易就能做到。不过那个女郎又和盗窃案有什么联系呢?这让人很费解。或许参加舞会的客人报案失窃的二十几件珠宝能够解释这个问题。

还有件事是显而易见的,窃贼和女郎之所以能甩掉追踪他们的两辆警车,是因为他们逃跑时所选择的汽车是停在那里的所有车中最快的一辆,再加上漆黑夜色的掩护,还有对窃贼而言,逃跑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警探坎宁安——就是舞厅里的那个大个子——曾经向窃贼开了两枪,不过那只起到督促他尽快逃跑的作用而已。

这些并不难理解,但那两个人的身份却是个谜,而且是个很难解的谜,不巧的是,它还是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落在了马洛里探长的头上;他是大都市警探的“终极智囊”,长了一双十一码的大脚,却顶着一个戴六号帽子的小脑袋。他是个谨慎的人,像其他警探一样多疑,而且有先见之明。比方说,就是他清清楚楚地解释了那名窃贼令人吃惊的作案手法。

马洛里探长和他手下的得力干将听了兰道夫先生、那两个曾经参加化装舞会的警察以及舞会侍者的叙述。听完这些,马洛里先生一边品尝着他的雪茄,一边冥思苦想了好一阵。兰道夫先生满怀期待地在一旁看着,他可不想错过什么好戏。

“再冒昧地问一句,兰道夫先生,”警探们的终极智囊终于开口说,“受邀出席舞会的客人所出示的每一张邀请卡都和受邀人一致吗?”

“一致。”兰道夫先生回答说。

“啊!”精明的警探先生大声说,“这样我们就有线索了。”

“那些邀请卡在哪里,柯蒂斯?”兰道夫先生问当时负责门口接待的侍者。

“我当时并不知道那些卡片还有用,先生,所以我已经把它们丢进炉子里烧掉了。”

马洛里先生听了这句话后成了泄了气的皮球。“你在化装舞会门口收到那个窃贼递给你的邀请卡时有没有留意卡片上的名字?”他问。他总是习惯追根究底。

“是的,警察先生。我还特意看了看卡片上的名字,因为那位先生的穿着打扮很奇怪。”

“你记得那个姓名吗?”

“不记得了,先生。”

“如果再看到或者听到那个名字的话,你能记起来吗?”

侍者看了看兰道夫先生,摆出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我没什么把握,先生。”他答道。“那个女人呢?你注意过她的邀请卡没有?她有没有把邀请卡给你?”

“我对她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先生。许多女士来的时候都穿着外套,那样根本就看不到她的装扮。”终极智囊又陷入沉思之中。最终,他又问兰道夫先生:

“你确定在舞会上只有一个人扮成‘窃贼’的模样吗?”

“我敢保证只有一个‘窃贼’,”兰道夫先生激动地说,“幸亏只有一个,要是出现两个的话,那他们还不把那台钢琴偷走啊。”

终极智囊眉头紧蹙。“那个女子打扮得像‘西部女郎’吗?”他问。“没错,她穿的是典型的西部风格服饰。”

“舞会上没有其他女士穿成那样吗?”

“没有。”兰道夫先生回答。

“没有。”那两个在场的警探也随声附和。

“那么,兰道夫先生,你一共请了多少人来参加舞会?”

“三四百个吧,舞厅很大,”兰道夫先生解释,“而且我想充分利用那个舞厅。”

“坦白说,你其实希望有多少人来参加你的舞会呢?”

“哦,这我就没想过了。也许,三百个吧。”

马洛里探长若有所思。

“毫无疑问,这是两个胆大包天却又狡诈如狐的职业窃贼犯的案子,”他最终总结道,他的几个手下正一脸崇拜地听他讲话,“这次干得太漂亮了,也许他们在几周前就策划了这起盗窃案,伪造了邀请卡,或者邀请卡是他们偷的,对,是偷的。”

他突然转身用他那根正义的手指指着那个侍者柯蒂斯。“你注意窃贼给你的邀请卡上的签名了吗?”他质问道。“没有,先生,没什么印象了。”

“我是说你有没有注意到那张卡片上的署名与其他卡片上的署名有什么不同?”终极智囊追问。

“我不记得有什么不同,先生。”

“如果署名不同的话,你能发现吗?”

“我应该可以发现,先生。”

“邀请卡上的署名是不是同一个人写的,兰道夫先生?”

“是同一个人,我太太的秘书。”

马洛里探长站起身,皱着眉头来来回回地走着。

“啊!”终于,他又开口了,“这样我们就能够判断出那两张卡片不是伪造的,而是他们从某些人身上偷去的。综合这些线索,我们……”他暂停了片刻。

“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兰道夫先生打断警探的话,“要查出到底谁的邀请卡被偷了,谁在舞会上见过他们,还有是谁偷了我的金盘跑了。”终极智囊严肃地盯着他,兰道夫先生也是一脸肃穆。要知道,被偷的可是他的金盘啊。

“是的,你说得对,”马洛里探长附和道,“我们要追查下去。道宁,你负责调查窃贼留在七橡园的那辆车,要查出车的主人是谁,另外还要找到窃贼和女郎逃跑时开的那辆车。坎宁安,你赶去七橡园,查查还有没有其他线索,尤其要注意女郎留下的外套,她在逃跑时并没有穿外套,找到它之后再顺藤摸瓜。布兰顿,你要整理出一份受邀客人的名单,这份名单兰道夫先生会提供的,找出哪些人出席了舞会,哪些人没有出席,然后继续跟进。”

“这可要花上好几周的时间啊!”布兰顿抱怨道。

终极智囊严厉地说:“是吗?”他不满地瞪着布兰顿,后者被上司炙热的目光盯得头皮发麻。“另外,”马洛里探长高风亮节地继续说,“剩下的事情全归我。”

就这样,针对窃贼和女郎的狩猎行动全部策划好了。

报社记者哈钦森·哈奇,长得高高瘦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他是个对事实真相如饥似渴的年轻人。大概记者都对事实真相有着强烈的欲望吧,而哈奇则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了这种特质。这也正是主编大人器重他的原因。就算哈奇走进编辑部,告诉主编说他看见一头蓄着粉色络腮胡的蓝色大象,对方也会就此坚定不移地相信那头大象不是绿色的,也不是紫色的,而是蓝色的。

哈奇还有一些突出的个性。比如说,他相信自己的职业需要用到聪明才智,事实上,他已经不止一次地向人们展示了人类的智慧是美妙的。他头脑机灵,为人坦率,做事方法灵活。

哈奇和许多人一样,在跟踪报道兰道夫家的盗窃案。他所掌握的情况和其他人一样,没什么更新鲜的东西。他深入调查了这个案子,不可思议的是,他开始相信警方对窃贼和女郎身份的判断了,也就是说,他相信案犯是职业大盗。他能虚心接受别人的观点。

星期六下午,也就是兰道夫盗窃案之后的第三天,哈奇坐在马洛里探长的私人办公室里,绞尽脑汁地向这位终极智囊榨取关于那起盗窃案的最新情况。电话铃响了,哈奇听到了这段话——这可不是他故意偷听别人的电话。

“喂……对,我是马洛里探长……失踪了……她叫什么名字……什么……哦,多萝西……是吗……梅里特……噢,梅里曼……到底是什么……拼出来……M-E-R-E-D-I-T-H。你怎么一开始不说清楚……她长什么样……红褐色的头发。红色的,你确定……哦,浅红色。我想这跟红褐色没什么差别吧。”探长扯下一张纸,匆匆地记录着什么,哈奇猜想那肯定是对某位失踪女郎的描述。

“这是谁提供的情报?”探长先生又问。他听了电话另一端的回话,倒吸了一口凉气,随后又扫了记者一眼,这时记者先生正望着窗外发呆呢。

“不行,”终极智囊说,“现在向媒体曝光并不明智,而且也完全没有这个必要。我明白。我会立即安排人手展开调查的。不,媒体得不到任何消息。再见。”

“有情况?”哈奇漫不经心地问。

“没什么大不了的。”探长敷衍道。

“没错,显而易见嘛。”记者冷冷地说。

“不管怎么说,这件案子现在还不能见报。”终极智囊非常严厉,更何况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哈奇,“案子见报的话对侦破工作很不利,所以我不会让它变成报纸上的铅字。”

哈奇打了个呵欠,表明自己对这案子根本没兴趣,然后就离开了。不过,他脑子里冒出了一个想法,要是马洛里探长知道他这个想法的话一定会吓得晕过去。他在外边徘徊,酝酿着自己的主意。一个失踪女郎!一个长了一头红发的失踪女郎!一个长了一头红发、周四失踪的女郎!兰道夫的化装舞会正是周四晚上举行的。那名失踪的“西部女郎”就是一头红发!马洛里在听到提供这份情报的证人的名字后显得很震惊,因此那个证人的身份肯定不一般,嗯,或许就是这样!最起码那个证人的身份能够让警察诚惶诚恐地回话,另外还有一个重要情报——那名失踪女郎的名字是多萝西·梅里迪思!

哈奇在路边一动不动地站着,琢磨了好长一会儿,突然冲向电话亭给七橡园的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打了个电话。他战战兢兢地问了第一个问题:

“兰道夫先生,你知道多萝西·梅里迪思小姐住在哪里吗?”

“梅里迪思小姐?”对方回答说,“让我想想,我记得她和摩根·格雷顿一家住在他们的乡村庄园。”

记者兴奋地想大叫,“果然,真是猛料啊!”他心想。他极力克制住自己的激动心情,继续问:“她周四晚上也参加那个化装舞会了,对吧?”

“没错,我们邀请她了。”

“你在舞会上看见她了吗?”

“没有,你是谁?”

哈奇挂断了电话。他兴奋得满脸通红;除了刚刚提到的他所拥有的诸多优点之外,这位记者先生还有一个长处,就是他做事充满了激情。他往往不会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任何人,他确信马洛里探长还不知道那个女郎就是受邀出席舞会的一个客人,而且马洛里将来也不会发现这一点,

这就是警探们的悲哀。

哈奇怀着这种心情动身前往格雷顿家位于郊外的庄园。找到格雷顿庄园简直易如反掌。摩根·格雷顿是位富有远见卓识的富翁,已经上了年纪。他不在家。哈奇递给庄园的女仆一张只印了名字的名片,几分钟后,格雷顿夫人出现了。她是位七十多岁的慈祥妇人,举止沉稳优雅,让人自惭形秽。哈奇一边看着老妇人,一边盘算着应该问些什么。

“我是直接从警察总局过来的,”他用上了外交辞令,“我想你也许会告诉我们梅里迪思小姐失踪的事。”

“哦,好的。”格雷顿夫人说,“我丈夫说他要报警,请警方调查这件事。这事非常蹊跷,非常蹊跷!我们想不出多莉能去哪儿,只能猜测她可能已经和别人私奔了。你知道吗,这个想法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她说话的口气听上去就像个顽皮的孩子。“你会告诉我关于梅里迪思小姐的事情吧?比如她是谁之类的。”哈奇问。

“哦,当然,没问题。”格雷顿夫人说,“多莉是我丈夫的妹夫的远房表亲,”她准确地解释道,“她生在巴尔的摩,现在暂时住在我们这里,已经有几个星期了。她是个可爱甜美的女郎,不过我担心……担心她已经跟人私奔了。”

老妇人的声音有些颤抖,这让哈奇更觉得过意不去了。

“不久前,她遇见一个叫赫伯特的男人,理查德·赫伯特。还有,我觉得——”

“迪克·赫伯特?”记者突然激动地插嘴。

“你认识那个年轻人吗?”老妇人热切地问。

“对,我们是哈佛大学的同学。”记者说。

“他是个好人吧?”

“一个善良、英俊、直率、正直的人。”哈奇说。他对迪克·赫伯特的事情非常有兴趣,继续追问着,“请继续说下去吧。”

“嗯,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多莉的父亲不喜欢赫伯特先生和她来往,嗯,坦白说,是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不过她毕竟还是个年轻女孩,有点任性,我担心她虽然表面上顺从了她父亲的意志,但也许还会暗中继续与赫伯特先生保持联系。上周四晚上,她趁我们不注意就出去了,之后再也没有她的消息,连字条都没留下。我和我丈夫猜他们可能已经私奔了。我知道她父母听到这个消息的话一定会心碎的,不过我坚信,假如一个女郎把她全部的心思放在一个男人身上,那她肯定能得到他。而且你也说那人是个很好的小伙子,所以我相信她是私奔了。”

哈奇有个问题如骨梗在喉,他不想问这个问题,因为他觉得如果这位和蔼的、有些絮叨的老妇人知道他问这个问题的目的的话,肯定会恨死他的。不过,他最终还是问了。

“请问,梅里迪思小姐上周四晚上有没有出席兰道夫先生的舞会?”

“我肯定她收到了邀请函,”老夫人回答说,“她接受过许多邀请,不过我觉得她没有去那里。我猜,那是个化装舞会吧?”

记者先生点点头。

“这样的话,她就更不可能参加了,”格雷顿夫人说,“她没有那种场合的衣服,不会去的。她肯定是和赫伯特先生私奔了。不过我希望她能写封信给我,还有,给她父母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们不允许赫伯特来这里,具体原因三言两语也解释不清。”

哈奇听到大厅传来微弱的衣裙摩擦发出的沙沙声,转头向门口望去。没人进来,他又看向格雷顿夫人。

“梅里迪思小姐会不会回巴尔的摩去了呢?”他问。

“哦,不会的!”老妇人马上回答,“她父亲今天给她发了封电报,上面说他要到这儿来,可能今晚就到;另外,他到这儿之后,我……我还不知道该怎么对他解释这件事呢。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够得到她的什么消息,能够……”

哈奇心怀歉疚地告辞离开,那个女仆领他到门口。“如果我告诉你梅里迪思小姐是否参加了那个化装舞会的话,你会付给我多少钱?”女仆谨慎地问。“噢,你偷听我们说话!”哈奇厌恶地说。女仆耸耸肩。“你给多少钱?”她又问。哈奇递给她十美元,她接过钞票掖在胸口。

“梅里迪思小姐的确参加了舞会,”她说,“她去那里见赫伯特先生,他们打算从那里私奔,小姐策划了所有的事情。她信任我,还找我帮忙呢。”

“她当时穿了什么?”哈奇热切地问道。“她装扮成西部女郎的模样,”女仆说,“戴了顶宽檐帽,还拿了博伊猎刀和一把左轮手枪。”哈奇吃惊得下巴都要落在脚面上了。

哈奇准备回城了。他绞尽脑汁地想着新闻报道的标题,点燃一支雪茄后,准备进车厢。“车上禁止吸烟。”列车员说。记者冷冷地瞪了对方一眼,然后钻进车厢坐下,嘴里依旧叼着雪茄。

“不准吸烟,我告诉过你了。”列车员大叫。

“我知道不准!”哈奇气呼呼地大喊。他转头瞪了车厢里的另一个乘客一眼——那是个小女郎,人家可没有吸烟。然后他又看着列车员,就在这时,他忽然灵光一现。

“梅里迪思小姐就是那个女郎,”哈奇心里想着,“马洛里绝不会想到,而且将来也不会,他也绝不会派人来做我所做的事情。格雷顿不想因为这件事情搞得满城风雨,他们在了解事实真相前不会再对其他人提起此事。我已经抓住事情的关键了,不过还不知道该从哪里找到突破口。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多萝西·梅里迪思和那个窃贼之间有什么关系?迪克·赫伯特就是窃贼吗?噢,当然不是!不过那还有可能是谁呢?”

哈奇心里不停地思考着这些问题,一下车,就跑去拜访迪克·赫伯特。他太专注于自己的心事了,居然差点撞到房门上。他按下门铃,过了很长时间,一个男仆开了门。

“赫伯特先生住在这里吧?”哈奇问。

“是的,先生,他是住在这里,”男仆回答,“不过我不知道他能不能见你。他的身体不是很好,先生。”

“身体不好?”哈奇重复了一遍。

“只是不舒服,其实没什么病,他只是受了伤,而且……”

“是谁来了,布莱尔?”赫伯特站在楼梯口问。

“是哈奇先生。”

“上来吧,哈奇!”赫伯特热诚地请他上楼。“见到你真高兴,我在这里无聊透顶,都憋坏了。”

记者先生快步冲上楼梯,来到迪克的房间,向房间的主人伸出了右手。

“这只恐怕不成,”迪克笑着说,“它恐怕得休息几天了,另外一只倒是当班。”他伸出左手。

“你这是怎么了?”哈奇问。

“没什么大不了的,小意思而已。”迪克说,“来,坐吧。前几天晚上,这只胳膊受伤了,从那会儿开始我就和布莱尔呆在屋子里,医生不准我出去。简直太无聊了,家里人都去了新斯科舍,还把其他仆人也带走了。不提这些了,你最近怎么样?”

哈奇坐下看着迪克陷入沉思。赫伯特大约二十八九岁,相貌英俊,健壮有力,曾在大学橄榄球队担任右后卫。不过他现在似乎有些疲惫,脸色很差,蜡黄的肤色下透着苍白。他出身豪门,锦衣玉食的生活却并没有腐化他,相反,他具备了成功人士的基本素质。就像哈奇对他的评价那样,他是个善良、英俊、直率、正直的人。

“我是因为工作来问你点儿事情的,”记者先生最后开口说,“说实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迪克坐直了身子,脸上闪过一丝惊恐的神色。他没说话,眼睛里闪烁着令哈奇玩味的东西。

“你最近看报纸吧?”记者问,“就是最近两天的。”

“看了。”

“那你一定知道兰道夫失窃案了?”

迪克微微一笑。“没错,”他说,“干得不错,对吧?”

“的确如此,”哈奇兴奋地说,“那个大盗干得的确漂亮。”他接过香烟点上,接着说,“这绝不是偶然发生的,你知道什么相关情况吗?”

“除了报纸上报道的那些,我也不知道更多的事。为什么这么问?”

“我会坦率地问你一些问题,迪克,”哈奇用一种自己也不喜欢的语调继续说,“我是为公事来找你的,你只需要把我当作一个普通记者,而不是朋友。如果不想回答问题的话,你也不必勉强自己。”

迪克有些烦躁。他站起身,走到窗子旁边。

“关于什么事的问题?”他问,“你问吧。”

“你知道多萝西·梅里迪思小姐在哪儿吗?”

迪克猛地转过头,眉头紧蹙,怒目而视;哈奇对迪克的这种表情并不陌生,他在哈佛读书的时候曾经见识过。“她关我什么事?”他反问道。“她在哪儿?”哈奇毫不退让。“据我所知,她应该在家。有问题吗?”

“她不在家,”记者告诉他,“而格雷顿一家认为她是和你私奔了。”

“和我私奔?”迪克反问,“她不在家吗?”

“不在家,自从那个周四的晚上,就是发生兰道夫失窃案的那天晚上,她就不见踪影了。格雷顿先生报了警,警察正在四处寻找她,不过是暗中搜寻。媒体还不知道这件事,我是说其他记者。他们对警方提到了你的名字,难道上周四晚上你没打算和她私奔吗?”

迪克激动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然后在哈奇的椅子前站住了。“你不会是在开什么愚蠢的玩笑吧?”他严肃地问。

“难道你没有计划和她在周四晚上私奔吗?”记者揪着这个问题不放。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收到过兰道夫舞会的邀请吧?”

“没错。”

“你去了吗?”

迪克低头盯着哈奇的眼睛。

“我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他停顿了一会儿说。

“举办化装舞会的那天晚上你在哪里?”

“无可奉告。”

记者是没有朋友的。此刻,记者的本质暴露得一览无遗。哈奇忘了他和迪克·赫伯特是朋友,对他来说,眼前这个年轻人只不过是为他写出轰动性新闻提供重要信息的工具。“是不是因为胳膊受了伤,所以你才没能参加那个舞会?”他俨然一副法官模样。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的胳膊伤得怎么样?”

“到此为止吧,哈奇,”迪克终于忍不住了,他低沉的声音发出了危险信号,“在搞清楚所有事情之前,我不会再回答任何问题,尤其是最后这个。化装舞会那天晚上发生了一些事情,不过我不能告诉你或者任何人,我不会和你谈论那天舞会中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他停了一下,刚想张嘴再说些什么,却又改了主意不再说话了。“那是枪伤吧?”哈奇平静地问。迪克看着眼前的记者,双唇紧闭——他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怒气。“你怎么会这么想?”他问。在回答迪克的问题之前,哈奇想了很长时间,不过那天窃贼和女郎逃出七橡园的时候,他们确实至少被打了两枪。

正在记者先生搜肠刮肚地想着如何回答迪克的问题的时候,门口传来敲门声,布莱尔带来了一张卡片。他把卡片递给迪克,迪克扫了一眼,有些惊讶,然后点点头。布莱尔转身走了。不一会儿楼梯传来脚步声,进来的是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

迪克站起身,向兰道夫先生伸出左手;兰道夫先生对此视而不见,反而盯着记者。“我想和你单独谈谈。”他冷冷地说。哈奇假装要起身。

“你就坐在那儿,哈奇,”迪克说,“哈奇先生是我的朋友,兰道夫先生。我不知道你要说什么,不过无论什么事,你都可以在他面前说。”

哈奇知道迪克现在恨不得扑上去把眼前这个人的喉咙撕碎。他说话的声音很平静,只是脸色看上去更苍白了,比刚才还要白。

“我不希望——”兰道夫先生开口说。

“你可以在哈奇先生面前说任何事情,否则就不要说,随你的便。”迪克平静地说。

兰道夫先生清了清嗓子,摊开双手表示无所谓。

“很好,”他说,“我来这里是请你还我金盘。”

哈奇身体前倾,双手紧紧地抓住椅子扶手。这也正是他想知道的事情,不过他不知道如何向迪克开口,让兰道夫先生提出来似乎更容易些。

“什么金盘?”迪克镇定地问。

“就是你在上周四晚上从我家偷走的十一个金盘,你放在袋子里了。”兰道夫先生相当平静地说。

迪克突然向前迈了一步,脸涨得通红。他的左手握成拳,指甲扎进肉里,受伤的右手手指也在颤抖。哈奇觉得迪克马上就要扑上去撕咬兰道夫先生了。

不过,迪克又镇静下来了。毕竟兰道夫先生也是年过半百的老人了,哈奇清楚这一点,不过兰道夫先生却不知道自己目前的境况。迪克突然大笑起来。

“请坐

,兰道夫先生,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必要再提那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兰道夫先生继续站着说,“我本来不想在陌生人面前谈这个,可是你却逼我非说不可。你到底还不还我金盘?”

“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认为是我偷了金盘?”迪克追问道。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兰道夫先生说,“你收到了化装舞会的邀请,然后打扮成窃贼的模样参加舞会,还把你的邀请卡交给了我的仆人。他特别留意你,而且看了你的卡片,清楚地记得你的名字。我不想把我知道的情况告诉马洛里探长。我没有向警方提起你的名字,尽管我的用人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但是我没让他告诉警方。他只说那些邀请卡已经被烧了。”

“噢,马洛里可能不会喜欢这样吧?”哈奇想。

“我甚至没有告诉警方我对你的怀疑,”兰道夫先生仍旧站着说,“我本来以为这只是你的恶作剧,你会在适当的时候把那些金盘还给我。我不介意你把金盘放在什么地方,我之所以保持沉默,是考虑到你的名誉和你的家庭,不过现在我来要那些金盘,如果那只是扮演窃贼而搞出来的恶作剧,那么现在也是时候结束游戏了。如果你是因为担心警方逮捕你而一直不肯交出金盘的话,那大可不必。只要你还给我金盘,我就会到警察局销案。”

迪克饶有兴趣地听着。哈奇反复地观察迪克,发现他只是在聆听,而没有丝毫的愤怒。“那个女郎的情况有进展吗?”迪克终于说话了,“你不会碰巧也知道她的身份了吧?”

“没有,”兰道夫先生坦白地回答说,“我还不知道她是谁,我猜除了你没人知道她是谁。除了要回我的金盘,我对其他事情没有兴趣。昨天,也就是星期五,我来过你这儿,本来是要见你的,不过却听说你受伤了,所以我就离开了,不想打扰你休息。”

“谢谢,”迪克冷淡地说,“真是体贴周到。”

双方就此沉默良久。哈奇用他的优秀记者特有的两只耳朵听着。

“那么,”兰道夫先生失去耐心了,“你是不打算承认拿走了我的金盘喽?”

“我没拿。”迪克坚决地说。

“我担心的事真的发生了。不过,赫伯特先生,相信我,这是个错误的决定,”兰道夫先生说,“我给你二十四小时的时间来改变主意。如果到时候你肯还我金盘的话,我就会销案,并且利用我的影响力让警方不再追查这件事。如果事与愿违的话,我会把自己掌握的情况向警方全盘托出的,包括你的名字。”

“你说完了吧?”迪克突然说。

“完了,我想是的。”

“那就请你出去,不然我就……”迪克开始向前倾身,不过随后又靠回椅背上。

兰道夫先生戴上手套离开了,走时随手关上门。迪克坐在那里好长时间,他左手支着头,右手随意地垂在身侧,似乎忘记了哈奇的存在。哈奇有些同情他;有的记者还是具备普通人所拥有的同情心的,尽管很多人都不相信这一点。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哈奇最终开口问,“你不想说点儿什么吗?”

“没事,”迪克疲惫地说,“没事。随你怎么想,我刚才也说了,有些事情我不能说,即使上了法庭,面对盗窃的指控,我也不能说出来。”

“不过……不过……”记者先生有些口吃了。

“我一个字也不会透露的。”迪克断然地说。

周六黄昏时分,警察总部。在那位曾对神秘的兰道夫盗窃案做出抽丝剥茧般分析的终极智囊的私人办公室里,手下的得力助手们列队站在他的跟前,看起来似乎有些许不快。终极智囊把脚跷到桌子上,对手下的人怒目而视;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

“道宁,你那里的情况怎么样?”他问。

“我去了七橡园,并且按照你的吩咐,找到了窃贼留下的车,”道宁汇报说,“然后我开始调查汽车的主人,查找认识这辆车的人。因为没有车牌号,所以进展不是很顺利,不过不管怎样,我还是找到了车主。”

马洛里探长露出感兴趣的样子。

“车主住在默顿,距离七橡园四英里。”道宁简明扼要地说,“他的名字叫布莱克,威廉·布莱克。周四晚上九点,他本来把车子停在离自己房子一百英尺左右的车库里,但是周五早晨发现车子不在了。”

“干得漂亮!”马洛里探长评价道。

“布莱克不可能撒谎,”道宁继续说,“我认为窃贼是坐火车到默顿,偷了这辆车后开到七橡园。这样比较合理。布莱克能够证明那辆车是他的,所以我把车还给他了。”

终极智囊狠狠地吸着雪茄。

“另外一辆车呢?”他问。

“我从那辆窃贼和女郎逃跑时开走的车上发现了血迹,就在车座的靠垫上。”道宁继续说着,语气相当轻松,“今天下午我在普林森镇的一个汽车修理厂发现了那辆车。当然,我查到那个修理厂是纳尔逊·夏普名下的产业,他也受邀参加了舞会。修理厂经理说,他今天早上开门时就发现那辆车停在修理厂门前,而且车牌已经被摘掉了。”

马洛里探长检查了道宁递给他的汽车坐椅靠垫,靠垫上有几处褐色斑点,说明车里的人曾经受过伤。

“很好,这能够说明一个问题,”终极智囊解释,“现在我们知道当时坎宁安至少射中了车里的一个人,这是我们调查的一个突破点。那个窃贼和女郎很可能在昨晚之前把汽车遗弃在那个汽车修理厂门前。”

“应该是这样的,”道宁说,“我也不认为案犯胆敢一直开着那辆车,毕竟那种型号和马力的汽车是很容易就能被查到的。夏普先生也按照我的要求赶过去辨认了那辆车。还有,这些血迹是新鲜的。”

终极智囊默默地琢磨着新情报,他手下的应声虫们却在观察他的表情,希望能看穿他那神奇的大脑皮层。

“干得不错,道宁!”马洛里探长终于打破了沉默,“接下来,坎宁安,你那边的情况怎样?”

“没查到什么,”坎宁安羞愧地说,“没什么。”

“你就没有找到一点儿线索吗?”

“没有,”坎宁安说,“那个女郎没有在七橡园留下任何东西,而且也没有侍者记得曾经在房间里见过的那件外套。我仔细搜索了整个屋子,只在吸烟室的窗下发现了一个压痕,就是金盘被扔出去的那个窗子,另外草地上还有些类似脚印的痕迹,其他就没有什么了。”

“我们总不能去逮捕一个压痕和几个脚印吧!”终极智囊刻薄地说。

应声虫们惋惜地笑了。这是他们对终极智囊表示崇拜的一种方式。“你呢,布兰顿?”马洛里先生问,“那些客人的名单搞定了吗?”

“我这边很不顺利,”布兰顿一脸绝望地说,“名单上有三百六十个名字,而我到目前为止只拜访了其中的三十个人。这比编城市指南还难,给我一个月的时间也不一定能搞定。兰道夫夫妇与他们认识的大部分人取得了联系,剩下的我会尽快调查清楚。”

各位侦探都闷闷不乐地坐着,苦思冥想了半天,最终还是马洛里探长打破了沉默。

“毫无疑问,综合我们手头上的所有线索,我们可以肯定,有一个窃贼已经受伤了。这个窃贼简直是胆大包天,我们现在必须集中全部精力调查那些收到邀请的客人,要查清楚那天晚上他们在哪儿。你们全体出动调查此事,盯死这条线索,因为我们知道那个窃贼当时出示了邀请卡,而且卡上有某人的名字。”

侦探们各就各位了,马洛里探长接下来要屈尊面对新闻媒体了,其中包括哈钦森·哈奇。哈奇很烦,他知道这个案子的许多内幕,但是这对他一点儿好处都没有,他觉得不能把那些情况报道出来,也不能告诉警方,因为那样会搞得人尽皆知。而且他认为一旦终极智囊知道了那些情况,他会把事情搞得更复杂。

“大家好,记者朋友们,”媒体记者进来后,马洛里探长面带微笑地说,“我们现在还没有什么情况可以通报,坦白地讲,我们还没能找到任何值得告知各位的情况。当然,你们肯定知道我们发现了两辆涉案汽车和染上血迹的坐椅靠垫了吧?”

记者们不约而同地点点头。

“很好,这就是我们知道的全部信息了。警方仍在加紧调查此案,不过我有些小小的担心,我担心金盘可能无法找到,它们很可能已经被熔化了。我们通过那些窃贼处理汽车的手法就会知道他们有多么狡猾。”

然而,当警察总局在晚些时候通报他们掌握的最新情报时,哈奇一点儿也不吃惊。警方发布了公告,称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给警方打来了电话,说金盘已经被邮递回七橡园了。警方对此的解释几乎是欲盖弥彰。不过哈奇却无所谓,他知道在迪克·赫伯特家里发生的那一幕,知道兰道夫先生的恫吓。

“果然是迪克拿了金盘。”他自言自语道。

第二天早晨,一大群侦探、记者以及其他媒体人员聚集在七橡园。昨天因为太晚了,所以没能举行记者招待会,媒体只是通过电话了解到金盘已经被归还了。现在,警方和媒体怀着同一个心情:“快拿给我们看看吧!”

哈奇靠近了以马洛里探长为首的包括道宁和坎宁安在内的“方阵”;布兰顿没有出现,大概还奋战在调查宾客清单的第一线吧。媒体、警方来到这里的时候,兰道夫先生还在吃早餐而没有下楼,不过他已经叮嘱仆人把金盘展示给来宾看;仆人拿来了金盘,它被包裹着,上面系着绳子。

金盘是被放在一个厚纸盒子里送来的,盒子上还裹了两张普通的牛皮纸,包装纸上只有邮寄的地址和邮票。马洛里探长看了看包装纸上的地址:

寄信人:沃特敦政府大街,约翰·史密斯

收信人: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先生

七橡园

经由默顿递送

马洛里探长、道宁和坎宁安仔细地研究着纸上的笔迹。“这是男人写的。”道宁警探说。“不对,这是女人写的。”坎宁安警探说。“不,这是孩子写的。”马洛里探长说。“不管是什么人写的,总之,这不是当事人的真实笔迹。”哈奇说。

他倾向于坎宁安警探的说法,觉得这是一个女人伪装的笔迹。天啊!他又想不出新闻标题了!他始终冲不出这个困境!那个仆人激动地讲述着金盘回归七橡园的情景。

“昨天晚上八点钟,”他说,“我正在大厅值班,兰道夫先生和夫人还在吃晚饭,就他们两个人。突然,我听到房前的石板路上有货车车轮轧过的声音,我仔细地听了听,没错,是货车的声音。”

警探们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

“我听到那辆货车停了下来,”仆人的语调中充满惊奇,“我仍旧仔细听着,我听到有人的脚步声,那人走上了台阶,我慢慢地向前门走去,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对,就是‘铃……铃’的声音,大家都知道的,继续往下说。”哈奇不耐烦地打断他。

“我打开门,”仆人接着说,“有个魁梧的男人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包裹。他直截了当地问我兰道夫先生是不是住在这里,我告诉他是的,他说有个寄给兰道夫先生的包裹,还让我签字。我收起包裹,在他给我的本子上签了名字,然后……然后——”

“换句话说,”哈奇又打断了他的话,“一个邮递员送来一个包裹,你签收了,然后他就走了,对吧?”那个仆人傲慢地瞪了哈奇一眼。“是的,就是这样。”他冷冷地说。几分钟后,兰道夫先生出现了。他看见哈奇时有些吃惊,点了点头,又向警探们走过去。他没有再说什么。他的金盘已经被送回来了,对他来说,这事就算结束了,也没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了。“那些来宾被盗的珠宝怎么办?”马洛里探长问。“当然,是有这事儿,”兰道夫先生说,“不过这并不需要我来操心。”

“这案子没有结束,恰恰相反,它才刚刚开始。”警探先生强调说。

兰道夫先生似乎已经对这件案子没有兴趣了。他走出大厅,然后又回到门前,微微颔首向哈奇示意,我们的记者先生显然明白了其中的玄机,于是几分钟后,哈奇和兰道夫先生来到大厅旁边的一间斗室中密谈。

“请问你能告诉我你的职业吗,哈奇先生?”兰道夫先生问。“我是个记者。”哈奇回答说。“记者?”兰道夫先生似乎吃了一惊,“你知道,那天在赫伯特先生那里见到你时,我以为你是他的朋友。”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那天的事情你也知道了,你会不会把事情公之于众呢?”

哈奇想了一下,觉得似乎没有必要隐瞒自己的想法。

“在我知道所有事情或者在警方破案之前,我不会报道任何事情,”他坦白地说,“昨天你去找他之前,我正在和迪克·赫伯特谈论这个案子。我知道有些人警方是不会

怀疑的,或者说他们不会像我一样想到那些情况,不过,我当然只会报道警方知道的和他们公布的消息。”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兰道夫先生说,“赫伯特先生似乎有些反常,而且坦白讲,我并不能理解他的做法。当然,他也按照我的建议把金盘还给我了。”

“你真的认为他就是来这里行窃的那个盗贼吗?”哈奇好奇地问。

“如果没有切实证据的话,我是不可能这么做的,”兰道夫先生解释说,“我特别留意到一件事,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就是那名窃贼的下巴上有个伤疤。当然,你肯定知道赫伯特先生就有这样一道疤痕。另外还有那张写了他名字的邀请卡。所有这些证据都指向了他。”

兰道夫先生和记者握握手分开了。三小时后,媒体和警方就已经知道那个来自沃特敦的神秘包裹的来龙去脉了。邮递货车的驾驶员向那些树起来的耳朵解释了这一切。

“那天老板让我去政府大街四百一十号取包裹,”司机解释道,“我以为有人打来电话让他派车过去接货,于是昨天上午我就到了那里。那是个小房子,离大街有二百英尺左右,房子周围还有石栅栏。”

“我推开大门走进去,按了门铃,可是没人来开门,然后我又按了一次,还是没人开门,我只好试着推了推门。门是锁着的。我围着房子转了一圈,心想没准儿房子后面会有人应门,不过所有门都上了锁。我心想可能是打电话的人不在家,就离开房子向我的车走过去,打算回头再过来取包裹。

“就在我走到大门口要出去的时候,我发现石栅栏内侧的地面上放着一个包裹,上面还有一张钞票。我当然把包裹拿起来看了看,原来那是要寄给兰道夫先生的包裹。我以为是打电话叫我们来的人出门前把包裹留下了,所以就把它拿到车上。我给约翰·史密斯开具了收据,这是包裹上面留下的名字,然后把收据钉在一个栅栏的立柱上,就带着包裹和钞票离开了。事情就是这样。”

“你走进大门的时候并不知道包裹就放在那里是吧?”有人问司机。

“我不知道。我没看,我只是在准备离开的时候碰巧看到包裹的,所以我就把它带走了。”

人们接着又开始盘问那个老板。

“打电话的那个人说自己的名字了吗?”马洛里探长问。

“没有,我当时也没问。”

“打电话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是个男人,”老板马上回答说,“他说话的语调很低沉。”

人们失望地离开了,奔向政府大街第四百一十号。房子里没人,警方调查之后发现这房子已经有好几个月没人住了。终极智囊撬开了锁,好奇的人们争先恐后地走进房子。他们心想这里至少是窃贼的一个落脚点,但是,屋子里除了污垢、灰尘和浮土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人们只好回到了城里。他们唯一知道的是金盘已经被送回来了,而这还是早就了解了的消息。

哈奇回到家里,两手抱头,思考着自己到底还有多少事情不知道。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现在所掌握的情况是那么稀少。

“迪克·赫伯特到底有没有参加舞会?”他自言自语道,“那天晚上他肯定遇到了什么事情。是不是他偷了金盘呢?很多线索都指向他,不过当然也有许多细节说明不是他干的。多萝西·梅里迪思有没有参加舞会呢?那个女仆说她参加了舞会,可是舞会上没有人认出她,这是不是能说明她没去舞会呢?她是不是和某人乘汽车逃走了呢?不管怎样,她肯定发生了某些事情,因为她现在失踪了。金盘被人偷走,然后又被送了回来;谢天谢地,让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吧。虽然我比其他人知道更多的情况,但还有许多事情是我目前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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