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克斯·李回到家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多钟了。

他没有跟爱米丽·维森聊得太久,虽然他乐意把案情向她做详细的说明,并汇报新的进展,但希望是比利·怀特和老鲍伯、或者其他人也在场的情况下。爱米丽·维森是个聪明的女性,独立而且能干,也拥有足够的耐力和韧性,这在工作上来说是非常好的品质,但是如果牵涉到情感上可能就会产生负面效应。

阿莱克斯洗过澡,打开了沙发旁的灯,然后坐下来看着佩蒂·福兰克林给他的材料。

在三个死者的通话记录中重复的电话号码都已经被标注了出来,特别是临死前24小时内的,字体选择了显眼的红色。阿莱克斯把它们在纸上排列成行,很快就注意到除了特殊的服务电话外,其中只有一个号码是相同。

“212-487-1270。”他用笔尖点着这串数字,自言自语,“看上去像是Verizon公司的移动电话号码。”

阿莱克斯用笔画了一个着重符号,决定明天去追查这个电话,他正要开始读十字架的化验报告,忽然听到一阵门铃响。

阿莱克斯有些诧异地起身,他想不出这个时候谁还会来找他——

门外是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他穿着一件橙色的马甲,带着颜色相同的鸭舌帽,手上提了一摞方方正正的大纸盒子。

“您好,”他笑着问道,“是阿莱克斯·李先生吗?”

“是的,”黑发的男人看见了看他衣服上的快餐店标签,“对不起,我没叫外卖。”

青年退后一步望了望门牌:“这里是布鲁克林第八大道2号27楼01室吧?”

“没错,但我没有——”

“哦,这个我可管不着,反正有人让我来给您送吃的。一共5美元15美分,谢谢。”

他正要蹲下来抽出那些披萨盒,电子语音报数的声音在走廊上响起,一个浅棕色头发的男人从电梯里走出来,莫里斯·诺曼高大的身影意外地出现在他眼前。

“阿莱克斯!”这个绿眼睛的男人看着面前的情况奇怪地问道,“你在做什么?”

“啊,晚上好,莫里斯。”黑发男人耸耸肩,“我正在告诉这伙计我不饿。”

博士皱着眉头看了看送外卖的青年,然后解释道:“哦,是我叫的,我担心你还空着肚子。”他掏出皮夹,“意大利披萨对吗?多少钱?”

青年人愣了一下,随即又重复了一遍价钱,然后收下纸币放进口袋里,将上面的那一个盒子递给他。

阿莱克斯感激地冲莫里斯·诺曼笑了笑,请他进屋。

“真没想到这个时候你还会过来。”阿莱克斯为他的客人倒了一杯果汁,“随便坐吧,你看上去很热。”

“我的车还在修理厂。”莫里斯·诺曼露出沮丧的表情,“所以我就租了一辆自行车代步,正好也能锻炼一下我松弛的腿部肌肉。”

阿莱克斯挑高眉头,他知道这个男人的身体状况好得足以媲美运动员:“行了,莫里斯,你的腿很结实。告诉我,为什么这个时候到我家来?”

“哦,我打你的手机一直关机,我就来看看。”莫里斯·诺曼解释到,“我想你肯定很忙,也不知道你是否还没吃晚饭。听着,阿莱克斯,我最近比较空闲,如果你的案子很麻烦,我可以随时提供帮助。”

黑发的男人的表情变得柔和了,他注视着莫里斯·诺曼的眼睛,在他身边坐下来。

“谢谢,博士,我今天只是手机没电了。”混血警探搭上他的肩膀,轻轻地说,“放心吧,现在我很好,我们已经有不少发现了,很快就能捉住那个家伙。”

莫里斯·诺曼忍不住吻了吻阿莱克斯的唇,然后抱住他:“当心点儿,警官,虽然越快破案越好,可是也别太拼命了,我不想你遇到危险。”

从绿眼睛的男人身上传来淡淡的香水味儿和温暖的热量,阿莱克斯感觉到一双有力的手臂环在自己的腰部,让他有些异样的冲动,但随之而来忐忑不安又盖过了生理上的反应。

这太快了!

“谢谢你,博士,我会记住的。”黑发的男人推开莫里斯·诺曼站起来,装作没看见对方脸上的失望一样,转身去了厨房。他拿来了刀,又打开披萨盒子,“如果不介意的话,咱们一起吃点儿吧。知道吗,中国人管这个时候吃的东西叫做‘消夜’。”

“有意思。”莫里斯·诺曼微笑着帮他把面前的那些资料收起来挪开,看了一眼,又笑道,“我猜你一定常常省略晚餐直接吃‘消夜’,是吗,警官?我来提醒你恢复正常生活规律果然是正确的。”

“哦,只是一些可疑的电话号码,我很快就看完了。”阿莱克斯辩解道,“而且,我也是吃过晚饭的。”

“路边的劣质火腿?”浅棕色头发的男人摇摇头。

“其实是劣质薯条儿。”阿莱克斯笑着打开披萨盒子,莫里斯·诺曼却发出懊恼的声音:“噢,真该死,我告诉过他们别加芥末和辣椒,你的胃不好。”

“有什么关系?”黑发的男人愉快地切割着盒子里的披萨,分给了客人一块,“博士,我偶尔还是能够接受刺激性食物的。你还记得我的饮食习惯,这很让我感动。”

“我真不该给那小子钱。”莫里斯·诺曼叹了口气,“阿莱克斯,下次我给你做点羊肉通心粉好了。”

“我很期待,博士。”

阿莱克斯轻轻咬了一口手中的食物,一股辛辣的味道从舌尖蔓延开。他愉快地看着莫里斯·诺曼跟自己一起分享这盒批萨,忽然发现他还从来没和人在这个公寓里吃过饭。这儿只是他逗留的一间屋子,一个休息的旅馆。晚上睡一觉,忘记白天的事情,然后早上再毫不留恋地离开。而此时,就是看着莫里斯·诺曼慢慢咀嚼着相同味道的披萨时,模糊的“家”的概念又变得清晰起来。

阿莱克斯记得在之前的那次婚姻中,他为了减少和芬妮见面的压力,常常借口工作的原因而呆在警察局里,直到丹尼尔出生以后才稍微好些。但是他们的家却变得日渐冷清,很多次当阿莱克斯深夜回去的时候,房间里的灯都熄灭了,他便到客房里去睡一个晚上。

现在阿莱克斯渐渐觉得,那些冰冷的记忆确实损害了自己对于家庭的概念。家庭原本应该和他童年经历过的一样,有热腾腾的三餐和橘黄色的灯光,还有亲人的笑脸。他走了很大的一个弯路,伤害了芬妮和父母,还有丹尼尔。他真希望如今自己还有重新建构家庭的资格。

莫里斯·诺曼是一个温柔细心的男人,而且有他所不具备的坦率和真诚,这是一种阿莱克斯既羡慕又无法抗拒的魅力。他真的在考虑,自己也许可以接受他,那么至少疲倦时还有人能记得他虚弱的胃。

黑发的混血儿慢慢咽下了嘴里的披萨,犹豫地开口道:“呃,莫里斯,有件事情……我想……”

“嗯?”绿眼睛的博士笑咪咪地抬起头。

阿莱克斯正要告诉莫里斯·诺曼自己其实很愿意他常常过来,一阵恼人的电话铃声便打散了这个男人毫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勇气。

“啊,是我的手机,正在充电呢。”

阿莱克斯有些狼狈地说了一声,然后急急忙忙走到卧室里,好象在躲避莫里斯·诺曼的视线。几分钟后,黑发的男人脸色大变地冲出来,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莫里斯·诺曼惊讶地问道。

阿莱克斯墨蓝色的眼睛充满了少见的焦灼,完全失去了冷静。“我得马上去医院。”他叫道,“芬妮来电话说丹尼尔生病了!”

莫里斯·诺曼顿时严肃起来,他拉住阿莱克斯的手臂:“我陪你去。把钥匙给我,我来开车。”

洁白的走廊上人很稀少,因为快晚上十一点了,儿科的小病患们大都在睡觉,所以也特别安静,除了偶尔推着东西的护士,只有个别家长和查房的大夫轻手轻脚地路过。

在这样的条件下,气喘吁吁赶来的两个男人立刻显得有些不和谐,他们勉强平复急促的呼吸,然后找到走廊尽头的一间单人病房。阿莱克斯稍微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服,轻轻推开门。一个身材娇小的黄头发女人正背对着他们,抚摸病床上的孩子。

“芬妮……”阿莱克斯低声叫她。

那女人转过头,把手指竖在唇边,然后又看了看孩子,这才走出来。她长得并不算特别漂亮,但是丰满的嘴唇和窈窕的身材看上去非常性感。她黑色的眼睛有些泛红,似乎刚刚哭过。

阿莱克斯焦急地向前妻问道:“丹尼尔怎么了?”

芬妮·波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急性肠胃炎,他今天晚上开始呕吐、腹泻。”

“现在呢?”

“好多了,医生给他用了二甲基硅油栓剂,他止住了呕吐,然后喝了补液盐水,腹泻慢慢停下来了。”

阿莱克斯绷紧的神经这才放松:“谢天谢地,那就好。”

芬妮·波顿绞着双手:“我只是被吓坏了,很抱歉这个时候打搅你和你的……朋友。”她蓝色的眼睛转向了阿莱克斯身后的高大男人。

“啊,请原谅。”阿莱克斯犹豫了片刻,然后介绍到,“这位是莫里斯·诺曼博士,他开车送我过来的。莫里斯,这是芬妮·波顿太太。”

第一次见面的两个人客套地问候了彼此,阿莱克斯却关注地看着病房里,问道:“芬妮,丹尼尔为什么会突然生病?”

他的前妻为难地看了莫里斯·诺曼一眼,对阿莱克斯要求说:“我们到那边去谈吧。”

混血警探朝他的同伴露出歉意的表情,那个绿眼睛的男人却并不介意。他友好地微笑着,朝病房里偏偏头:“哦,我可以去看看那个小病人吗?或许他会需要人陪伴。”

芬妮·波顿的脸色缓和了一些。“当然可以,”她说,“谢谢您帮我看护他一会儿,诺曼博士。”

走廊的尽头有一小块空地,摆放着饮料机和塑料长椅。阿莱克斯为自己和芬妮·波顿买了两杯果汁,然后一起坐下来。

他仔细地询问儿子得病的原因,芬妮显得很内疚。她耸耸肩:“我想我是忙昏了头。钟点女佣生病了,我又得做完剩下的是设计图……天哪,一切都乱套了,我根本不知道丹尼尔什么时候溜到冰箱那里去的!他很喜欢巧克力冰淇淋,你知道,他坐在地上吃个不停……”

黑发的男人看到前妻手上新的结婚戒指,又移开了目光。“杰克在哪儿?”阿莱克斯问道,“他至少应该照顾好你们。”

“他去芝加哥出差,得一星期后才能回来。”娇小的女人低头摩挲着手中的易拉罐,“丹尼尔开始呕吐的时候,怎么也止不住,我确实吓得够呛。阿莱克斯,我原本没有想过麻烦你——”

“芬妮!”警探用尖锐的口气打断了她的话,“难道你忘了我还是丹尼尔的父亲?”

气氛变得有些紧张,黄色头发的女人抬起头看着阿莱克斯,她似乎觉察到他一瞬间的不悦,但并没有认为自己说错了什么。她作了个深呼吸,低声说道:“你应该明白,阿莱克斯,我们现在都有了新的生活,我是这样,你也是……我们没有必要再有过多的联系……丹尼尔……他需要一个正常的成长环境。”

黑发的男人用力捏扁了手中的易拉罐,苦涩地问道:“告诉我,芬妮,因为是个同性恋,我就那么不可原谅吗?”

芬妮·波顿的脸上出现了难得的尴尬,她踌躇了一会儿,却什么也没说,直到黑发的男人忍不住站起身,她才试探着开口:“我得回家去完成剩下的工作,明天必须交给公司,这很重要。阿莱克斯,我希望你能陪丹尼尔到明天早上,可以吗?”

“为什么不行?”警探挤出一丝苦笑:“毕竟我还是丹尼尔的父亲!芬妮,希望你无论如何都记住这一点。”

他扔掉手里的果汁,没有再看他的前妻一眼,径直朝儿子的病房大步走去。

在橘黄色的灯光下,粉红的单人病房显得温暖又可爱,当阿莱克斯悄悄进去的时候,惊讶地看到绿眼睛的男人竟然和床上的小病号开心地聊着。丹尼尔已经醒过来了,他乏力地抱着一只泰迪熊,圆圆的脸蛋儿有些苍白,但是墨蓝色的眼睛依旧那么明亮。在看到阿莱克斯以后他愣了一下,随即高兴地叫道:“嗨,爸爸。”

“嗨,我的小水手。”阿莱克斯用柔软的声音招呼他,然后在莫里斯·诺曼的身边坐下来,“你感觉怎么样?”

“肚子还有点儿痛。”男孩儿用胖乎乎的指头点点腹部,“不过莫里斯说它正在好起来。”

阿莱克斯挑了挑眉毛:“莫里斯?”

“我们已经互相认识了。”绿眼睛的男人微笑着转过头,“丹尼尔现在和我是朋友,我给他讲故事,他给我介绍了哈里。”

男孩儿展示着泰迪熊肚子上的一条缝隙:“是啊,我告诉莫里斯上次

哈里这儿都裂开了,妈妈给它缝起来的时候,它也很疼,就和我现在一样。”

阿莱克斯笑起来:“我敢肯定它没哭。”

男孩儿很骄傲地点头:“是的,它很勇敢,就像我。”

阿莱克斯探过身子吻了吻儿子的额头:“我为你骄傲,小水手。”

丹尼尔的脸颊泛红,他注视着父亲,赧然地问道:“你为什么很久没来看我,爸爸,我很想你。妈妈总是说你很忙……”

“啊,是的,我很忙,真抱歉。”阿莱克斯难过地握住他的手,“我是警察,丹尼尔,我每天都在跟罪犯们周旋。我得把他们一个个送进监狱,然后让你这样的孩子安心睡觉。”

“我也为你骄傲,爸爸。”

“快点儿好起来,小水手。只要你出院了,我就让你戴我的警徽。”

男孩儿的眼睛亮了一下:“你保证?”

“我保证。”

男孩儿发出短促的欢呼,然后又拉住阿莱克斯的手:“你可以先陪陪我吗?就一会儿……妈妈说她得回一趟家,我……我可不是害怕,我只是想和你多呆会儿,爸爸。”

黑发的男人觉得心底有些发酸,他努力微笑着对儿子说:“没问题,我今天整个晚上都可以陪着你。”他又看了看旁边的莫里斯·诺曼,“不过我得先送你的新朋友出去,好吗?”

可是绿眼睛的男人却连忙摇摇头:“不,不,阿莱克斯。我想丹尼尔也许不介意多一个人陪他,是吗?”

阿莱克斯愣住了,但病床上的男孩儿很开心:“太好了,莫里斯,你还能给我讲故事,对吗?”

“当然,可不是现在。”博士摸了摸他的头发,“如果你能够乖乖睡一觉,我会有很多故事奖励你。”

丹尼尔晃晃小脑袋:“好的,不过你可以先讲给我爸爸听,如果他能记下来,将来还可以告诉我。莫里斯,你也是我爸爸的朋友,对吗?”

“当然,小水手,所以我已经把一些故事先储存在他那里了,就像银行一样,等你想听的时候就可以找他。”绿眼睛的男人眨眨眼睛,“我猜你妈妈一定知道号码,你可以问问她,然后多给爸爸打电话。”

男孩儿很高兴地说他一定会的,然后终于在父亲的安抚下沉沉入睡了。

阿莱克斯给儿子盖好毛毯,小心地放好他插着吊针的手臂,摸了摸他的头发。男孩儿抱着泰迪熊,满足地闭着眼睛,细腻的肌肤在灯下有层金黄色的光泽,就如同一个天使。

黑发的男人静静地看了好一会儿,才和莫里斯·诺曼走出病房,在最近的长椅上坐下。

“谢谢。”阿莱克斯对身旁的男人说,“博士,其实你不用留下来的,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我明天上午没有课,阿莱克斯,不用担心。”

“可是——”

“我很愿意为丹尼尔做点儿事情。”莫里斯·诺曼回头看了看病房虚掩的门,“他比照片上还要可爱,而且比我预想的还要聪明、懂事,真是个小宝贝儿。”

阿莱克斯忍不住笑起来:“是啊,他比上次见面时又长大了一些,越来越古灵精怪了。我真不愿意错过他成长的每一个细节。”

浅棕色头发的男人长长吸了一口气:“多么奇妙,有一个继承你血脉的孩子在这个世界上,他身上有你和你先辈的遗传基因,并且一天比一天变得更像你。”

“对,每次我想到他,都觉得很神奇,这个小东西居然是我的孩子。”阿莱克斯温柔地仰起头,“我想象不出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比他更重要,听到他叫‘爸爸’真是一种享受。莫里斯,有时候我觉得上帝把他赐给我,已经算是对我最大的仁慈了。”

“你很幸运,阿莱克斯。”博士感叹道,“我不可能见到自己的亲生孩子。”

“你和我不同。”混血儿拍了拍莫里斯·诺曼的手,“丹尼尔是在一个错误中诞生的唯一正确的事情,而你根本不允许自己去犯那样的错。”

绿眼睛的男人第一次在阿莱克斯面前露出了寂寞的笑:“相信我,警官,如果我有一个儿子,我也会像你一样爱他,或许比你更爱他。”

阿莱克斯握住这个男人的手:“是的,我相信是这样,莫里斯。不过没关系,你就把丹尼尔当作你的孩子吧。”

我们可以共同拥有的东西会更多……因为相爱就是要分享彼此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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