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州赫尔希——二十个月前

我当晚决定要赶快处理好这事,不再像从前一样等待观望。铁托也希望我尽快处理好。我早上检查了一下,确保汽车旅馆的房间已擦拭的一尘不染。尽管我早该洗澡了。但我没有洗,洗澡会在下水道里留下毛发。我把睡衣包起来扔在地板上。一旦它们被洗干净了,所有的证据都将不复存在。我不断告诉自己我只是疑心过度,没人会知道我来过这里。

我拿起包,走到车前,把车开到树林另一边的商店后面。我把车停在员工的车中间,等所有人从我视线里消失之后,我从后备箱里拿出枪,朝树林走去。枪刚好可以装进一个小箱子里。我把它装上之后,就可以从一百码以外杀掉一个人。虽然不能跟狙击手相提并论,但我的枪法特别准。

在树林中走动的时候,我默记了其他的路线。没过多久,我就坐在了一截树桩上,等着午餐休息时间的到来。吉娜不该勒索铁托。

蠢女人。

学校的铃声让我打起了精神,也让我想起以往的欢乐时光。门开了,一群孩子叫着闹着涌出来,附近回荡着他们的欢笑声。我笑了。怎么能不笑呢?没有人——绝对没有人——听到一群孩子的笑声而不微笑。

“别跑,孩子们。”

这句命令不像托马斯修女的命令那样强势,但很中听也很有力。我看着吉娜——黛比·斯末——她正在教导那些跑下楼梯的孩子们。

“我还没过马路,你们不许过,”她加快脚步,跑了起来。我又笑了,她下这句命令的时候更像一个修女了。

该死。我诅咒了一句闭上了眼睛。我摇摇头,我不能有这样的想法。工作就是工作,她毕竟勒索过黑帮,她是真够蠢的,她死了也不冤。不能让这种人教孩子。托马斯修女也会告诉她不要去勒索黑帮。

我再次看过去的时候,孩子们都在公园里玩抛接球游戏。吉娜加入了他们,孩子们看起来很喜欢她。我举起枪,将她拉入视线,对准她,然后决定再等一会。在孩子面前杀人毫无道理。我等了大约四十五分钟,铃响了,孩子们往教室走去。吉娜留在公园里,将还在乱跑的孩子从马路对面叫过来。

我再次瞄准她,将瞄准线对准她的脑袋。她快要走到马路缘上了,用老师们惯用的半跑半跳的走路方式驱赶着孩子。走到马路缘上时,她停住了,看着那三个她从马路对面领过来的三个孩子。

“提米在哪儿?”

其中的一个孩子说,“他就快来了。”

“好,你们先进去,”她说,“我在这儿等他。”

一切太完美了,她就静静地站在那里,没有孩子在场。我最后一次将瞄准线对准她,准备扣动扳机。她的眼睛是深褐色的,很大,很吸引人。她的鼻梁长得又直又挺,上面有略微的隆起。作为一个女孩,她的鼻子稍微大了点,但我见过更大的。

正当我要扣动扳机的时候,她用右手食指缠绕起项链。我停住了,紧紧闭上眼睛,然后又睁开。我的眼睛适应一下光线,又专注起来。然后一种感觉袭上心头,让我纠结得几乎要把肝肠吐出来。那是吉娜在缠绕着她那该死的项链,让魅惑在下巴上来回流动。她脚尖站立,伸长脖颈,寻找那个掉队的孩子,仿佛在寻找迷途的浪子。

该死。她为什么也爱用手绕东西。安琪就爱绕东西,她总是用手绕自己的头发。她伸出食指,用它缠住颈后的几缕头发,然后就绕起来。吉娜绕项链的时候,我想到的只有安琪。

我慢慢地松开扳机,以更慢的速度拆开枪,将它装了起来。走回车上的路似乎是无止境的。我曾经为了一个没人在意的誓言搭进了自己的一生。现在我又有了新的生活……但倘若我不杀吉娜,我就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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