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大山里很艰难地跋涉,接连三四天,昼翻悬崖,夜宿荒山,过得艰苦无比。然而在两人的心中,却有浓浓的幸福无声无息地流动。比起最初那段日子,这时要好过多了,他们有厚厚的羊皮袄,有盐巴,有火柴,还有一卷被褥和一支火铳。吃完了熏肉干,李澳中便射下一些野鸡和绿头鸭来充饥,生一堆火,洗剥干净,撒上盐巴,烤得焦黄熟透,肉味异常鲜美。有了枪,就是山林的主人,野狼、野猪什么的李澳中已统统不放在心上。夜幕降临,他们找个山洞,升起熊熊的大火,铺上被褥相拥而眠;阳光普照的白天,他们在溪水间奔逐,在荒山上做爱,在孤峭的山崖上尽情地吼叫。

这种无拘无束的自由与放浪让李澳中感觉又回到了死去的童年。

“一切都复活了。”

惟一的阴影是追兵,曾经有一次,在一段狭长的山谷中,他们听见了狗叫。叶扬他们的狗死个精光,毫无疑问这是金副政委的人。他们急忙离开那个地方,趟着一条布满卵石的小溪往上走。让狗追踪气味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顺着小溪又走了两天,已经是逃入大山的第八天,他们攀上了一片平缓的山间谷地,两山相夹,中间是一片乱石滩。从周围大片的油松和白桦林判断,他们至少在海拔1800米的高处。他们顺着乱石滩往上走,一抬头,全惊呆了——炊烟!

寂静而苍翠的山林间,青山与蓝天背影下,一缕洁白的炊烟无声无息地上升、舒展,在蓝天的深处逐渐淡去。

两人也不知该担心还是欢喜,像磁铁般茫然地被炊烟吸了过去。在乱石滩的尽头,他们看见一畦畦的菜地,种着胡萝卜、白菜、黄瓜、豆角之类。菜地非常整齐,蔬菜长得生机勃勃,每一片叶子上都跳跃着无比的青翠。菜地的尽头还开有一道水渠,沟通了两旁的溪水。

菜地里似乎有人在劳作,白思茵喊了一声,豆角架里浮起了一颗头发花白的脑袋,那人似乎很高,行动迟缓,不断地向上长。他们看见了他没有一丝血色的额头,深深的眼窝,蓝蓝的眼睛……

一个老外!真正老得不成样子的“老”外!外国人!

两人呆若木鸡。外国老人拍着手上的泥土走出菜地,神情慈祥地望着他们。

“Hello,whichplaceishere?”白思茵用英文向他打了个招呼。

“小姐,你用汉语吧!”外国老人笑了,操着一口极其流利的汉语说,“我是法兰西人,英语几乎全忘完了。这里叫野狼口,我是神乐修道院的蒙特莱修士,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了。欢迎你们到修道院做客。”

“修道院?”两人更惊讶,“中国的深山里怎么会有外国的修道院?”

蒙特莱修士也不加解释,作了个邀请的姿势,一言不发领着他们走。过了菜地,转过一座小山丘,他们看见了一层层的梯田,种着绿油油的小麦,甚至还有一块地种着棉花。穿过人工种植的柿子林,一座宽大的中式四合院出现在眼前,外面是乱石砌成的高高的围墙,一座尖顶的西式教堂钟楼从茅草顶的屋脊上穿出,直指长空。

院里有三座中式房子,全用卵石拌和石灰砌成,屋顶是一层厚厚的木板,上面铺着茅草或麦秸。三座房子的正对面是一座完全西式化的教堂,尖顶,券拱,连接着一座高大的钟楼。两人迷迷糊糊的,仿佛时空紊乱的现象又一次重演,一不留神来到了中世纪的欧洲。

修道院里的人正准备吃饭,一个个面对着饭食正襟危坐,双手划着十字,默默地祈祷。加上蒙特莱,一共三个外国人,都是高鼻子蓝眼睛,七八十岁的模样。其余的八九个修士竟然是中国人!年级不等,有五六十岁的,有四五十岁的,其中一个最年轻,似乎只有二十多岁,一副娃娃脸,眼睛大大的,表情一动脸颊就显出两个深深的酒窝。

蒙特莱修士介绍,正中间的外国老人是德国人,诺德院长,另一个是法兰西人,亨特尔修士;中国修士都是附近山区的农民,只有那位娃娃脸是北京来的大学生,杨荣开,是博士,也是修士。

李澳中像吞了只大气球,被无尽的迷惑憋得难受,但修士们毫不解释,他也没法问个明白。

“你们是旅行者吗?”诺德院长招呼他们坐下吃饭,问。

“不是。”李澳中直言不讳,“我是逃亡者。”

“逃亡者?”诺德院长惊讶地问。

“是的,我从监狱了逃了出来,是通缉犯,山上正有两队警察和警犬在搜捕我。”

“你杀了人?”亨特尔问。

“不!他没杀人!他是被诬陷的!”白思茵激动地说,把经过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修士们沉默了。

“你相信我们吗?”李澳中问。

诺德院长淡淡地一笑:“人类只会欺骗自己,不会欺骗上帝。世俗的法律和我们没有关系,想住你就住下,想走我们送你食物。上帝说,他们无论行了什么事,使他有了罪,都被蒙赦免。阿门。荣开兄弟,吃过晚饭你带他们去休息一下吧!”

然后修士们沉默不言。

两个人满头雾水,只觉这些人怪异得很。闷闷地喝完玉米粥,吃了两个馒头,和杨荣开走了出去。路上,白思茵缠着杨荣开问个不停,杨荣开脾气很好,有问必答,一直问了大半天,这才略微有些明白,心中的惊讶实在难以形容。

这的确是个和社会绝缘的人群。李澳中发现他们走进了人类的另一种历史。

原始社会,所有的人都依靠自己的同类生存在危机四伏的现实中,十几万年以后他们征服地球,建立了文明。然而对生命而言,文明的本质就是剥夺与同化。有人开始拒绝,他们逃进了深山、密林、旷野和沙漠,走进人类文明所无法征服的地方,在肉身最大的压力中,以一缕精神在宇宙中搜索人生终极的意义。

1500年前,意大利斯波莱托一个18岁的年轻贵族本笃,弃绝家产只身走进苏比亚克山,面壁思考人生不朽的意义。公元529年,他在距罗马90英里的卡西诺山创立了天主教会史上一个至关重要的流派——本笃会。

根据李澳中的理解,这个本笃会有点类似于中国的墨家学派,《本笃会规》严厉规定教徒“禁欲”、“安贫”、“听命”,还有苦修。为了避免坠入享乐,磨砺信念与意志,他们每天要从事将近8个小时的繁重体力劳动。然而时间一久,苦修者们渐渐被文明所侵蚀,本笃会堕落成和任何一个基督教派毫无区别的平庸教派。他们一代代地改革,又一代代地堕落,最后,17世纪,在法国的修士联合300多名修士创立了人类有史以来最严谨最刻苦的一项修道院制度,他们终日的功课就是祈祷、静思、干活。除了与上帝对话,他们终生不开口说话。他们身无分文,没有私人财产,没有休息,没有闲暇,没有退休,甚至死后也没棺木,白布一裹,默默地归于尘土。

他们是一群以宗教思考为生命的圣徒,永远拒绝着世俗的文明、物质与侵蚀。他们把物质和人群弃绝得干净彻底,不主动传教,不主持民众的宗教礼仪,也不对自己进行宣传。就这么一辈子都不开口,在人群外默默地思考着。他们深深地知道,思考,永远不可能在物质的人群中推广。

神乐修道院就属于苦修派。

“你们为什么会来到中国?”白思茵问,“而且建在这里?”

“因为法国大革命。”杨荣开说,“雅各宾党人不能容忍任何一种不同的思想存在。苦修派几乎被雅各宾党人灭绝,侥幸有一支在1790年逃到了瑞士,又开始了沉默和思考的生活。基于法国大革命的教训,我们在世界各地寻找能够容纳我们生存的地方。早在明清时期,就有各派传教士来到中国,中国的皇帝对基督教还算宽容,中国地域广大,满清的统治已经持续稳定了三百年,似乎完全能在深山老林中找到一小块永远避开战乱的安宁所在。恰好此时,中国太行山区一个杨姓家族向教会捐献了太行山中一个叫杨家坪的大约100平方公里的土地,于是两位修士就从欧洲来到北京,到杨家坪区创建修道院。他们在太行山中艰难地攀行了三天,来到了一片满地石块、虎豹狼熊出没的荒野。那是1883年的6月16日。半年以后,又有三名法国修士到达,经过一年的艰苦劳动,他们创建了中国第一个苦修派修道院,名叫‘神慰’。”

“神慰修道院离北京只有三天,不应该是这里吧?”李澳中问。

“神乐和你一样,是个逃亡者。”杨荣开说,“世界上没有完全安宁的地方。1900年义和团攻击洋人洋教,曾经包围神慰修道院;再后来日本入侵,抓走了院里的修士。虽然后来被德国教会救了出来,但他们并不被任何一种政治势力理解和宽容,到了1947年,内战爆发,杨家坪神慰院被军队洗劫一空,付之一炬,大部分修士被残杀。诺德修士、亨特尔修士和蒙特莱修士以及几个中国修士侥幸生存下来,逃入了无边的深山。他们在深山中攀爬了一年,终于在这个野狼口又建了这座修道院。世界上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一直到如今。”

“那么你是怎么来的?你不是一个博士吗?”白思茵问。

杨荣开苦笑:“正是踏上了学位的高峰,我才感到知识的无用。不就是创造各种物质,让人类更加离弃思考和精神么!我开始流浪,寻找解脱心中苦闷的地方。到了山西,我打算独自步行穿过太行山到郑州去,在深山中遇见了诺德院长。我便留下来思考。”

“你们不是不开口说话的吗?”李澳中问。

“也不是完全不说话。”杨荣开笑了,“只是不和自己人说话,相互间不做沟通,以避免堕落的思想蔓延,只是独自一个人面对上帝。这一条在60年代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解禁了。不过神乐的内部基本上还是不太交谈。”

第二天,修士们凌晨三点就起床了,早祷,干活。李澳中蒙眬中听见有几声羊叫,以为自己仍在荒山里逃亡。野山羊吃着可不多错。他翻起身抓住了火铳,这才发觉是在修道院。修士们不食荤,不近色,累得自己也得清淡寡欲。

他走到院子里,月光为院子铺上一层银辉,繁星在神秘的天宇间沉默。院子西北处有个羊圈,养了五六只奶羊,诺德院长正蹲在地上挤奶,羊咩咩地叫着,奶汁注进桶里。他们的饮食习惯看起来还改不了。

诺德院长看见了李澳中,忙站起来谦卑地鞠躬,却不说话。李澳中慌忙问好:“诺德院长,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

诺德院长诚恳地点头。

李澳中知道他们不太习惯说话,只是那种无名的烦躁与迷茫一直在他心中奔腾,他很想找一个明白的答案。“我想问,你们不传教、不宣扬、不著书立说,终日在深山里沉默,思考得再深邃,又怎么救赎世人?你们的思考又有什么意义?”

诺德院长又挤起羊奶。他似乎思考了很久,说:“修士和传教士不同。救赎,那时他们的职责。自耶稣基督教降临至今,两千年了,教会曾经覆盖了整个大地,但结果呢?他们却在大地上腐烂了。所以我们就躲在一个最纯洁的地方以人类最虔诚的精神和上帝沟通,以图在上帝的指导下为人类寻找另一种生存方式。我对60年代后的事了解得不多,不明白他们为何拒绝相信上帝的存在,仅仅因为所谓的文明和科技?我了解过那些东西,那是完全物质化的东西,即便探索到宇宙的尽头,他们也看不见人间的上帝。对上帝的崇拜有什么不好?没有信仰,人类靠什么活着?”

李澳中并不能完全明白他的意思,但他明白自己所在的社会,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不相信仙佛,不相信鬼怪,不相信上帝,不相信长生不死,也不相信报应,惟一存在的就是一百年的光阴,惟一现实的就是享乐和死亡。除了死亡,他们一无所惧,勇往直前,践踏法律,藐视公理……

“我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他问。

诺德院长挤完了羊奶,提着奶桶站起来,似乎没听明白,又似乎不愿回答,抬头望望头上的天空,叹了口气说:“钟楼旁边那屋子是我们的图书室,你自己去寻找吧。”说完,佝偻着高大的身躯,慢慢走了。

李澳中沉默不动,一个人呆呆地站了很久,直到看见微茫的晨曦和晨曦里那座钟楼。院落很大,修士们种了一排排的杏树,杏花开满了视野,寂寞的纷杂中跳出蓬勃不息的生命。他慢慢地走到那间图书馆,里面很干净,看来经常有人打扫。靠墙是一排排的简陋木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开本的书籍,绝大多数都已经发黄。

李澳中随便抽出一本,不禁有些发呆,是外文的,一个字都不认识。他随便地翻看着,知道自己不可能在书本里找到答案。突然,手里一本书上跳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他愣了愣,这才发觉自己手里拿着一个红色的笔记本!

他险些惊叫出来,红色的塑料封皮,封面上印着毛泽东头像……可是我

那本笔记藏在了家里的天花板上……

李澳中浑身颤抖,双手抖抖索索地打开了笔记本,一行熟悉的钢笔字射进他的眼里:林茵,这是第二本笔记,我还活着,等我。

他曾经猜测可能存在的第二本笔记,居然出现在这个奇怪的修道院!李澳中感觉面部充血,心脏狂跳,这种宿命般的恐惧让他浑身发软,靠着墙,慢慢瘫坐在地上。手却慢慢翻开了这本笔记。

地道深入地下三四米,阴冷潮湿,沉闷的空气压在人的心里,呼吸也变得艰难。黑暗代表着一种恐惧,我提着马灯在在黑暗里行走,一种不知名的恐惧折磨着我,看着灯光一点点地吞噬黑暗,又被黑暗一点点吞噬掉,那种恐惧折磨得我要发疯。在一个黑暗狭窄的地方,你永远在思考你会遇到什么可怕的事物。

冰冷的地道里发出一丝声响,我立刻僵硬了,肌肉控制不住地颤动。比较起来,我宁愿地道是死亡的,冷漠的,只将我一个人囚禁。我熄灭了马灯,在黑暗里摸索着湿滑的墙壁慢慢往前走,手里的铁锤高高地举了起来。

感觉中,我好像闻到了腐烂的恶臭气息,伴随着这气息,地道突然变得死一般寂静,和刚才截然不同,好像是被某种生物制造出来的寂静。那一刻,我简直要崩溃,汗水淌了一身,嘴唇颤抖着,只有一个念头——转身逃跑!但我知道不能逃,如果我不是他(它)的对手,在地道里根本逃不掉;如果我能战胜他(它),又为什么要逃?

前面出现轻微的细碎的响动,似乎有物在向我慢慢接近,对方肯定也知道我在向他接近。恐惧中,我内心涌出一种凄凉,到底还是没能活下去,没死在山洞里,却死在地洞里,无论怎么反抗,地下都是我最终葬身的地方。这时候,我们已经很接近了,我决定拼死一搏,就着胸口的那股恐惧,我疯狂的大叫了一声,往前一冲,抡起铁锤拼命砸了下去。同时,对方也发出一声吼叫,我听见了急速冲刺的声音,我们轰地撞在了一起,锤子脱手飞了出去。

我倒在了地上,飞快地爬起来,手碰上一个光滑的东西,我吃了一惊,慢慢地摸,是人的脸!与此同时,那人也在摸我,我听见了一个嘶哑的声音:“原来你是人啊!”我们同时长出了一口气,心里一松,同时瘫倒在地。

“他虽然是人,但有可能比妖魔更危险,看看他是谁!”地洞深处有个冷漠的声音响了起来。原来里面还有人。

我叹了一口气,摸到地上的马灯,点亮,窄窄的灯光照见了周围,和我一起摔倒的那人惊叫了起来:“白长华!”

我看看身边那人,面孔有点熟悉,好像叫罗大眼什么的。我提着灯往里面照了照,顿时吓了一跳,只见灯光的笼罩下,一大片白花花阴沉沉的面孔直视着我,男人、女人,老人、孩子,足有一二十人,都是镇里的乡亲。

“别看了。”其中一个老人沈福来说,“我们都是得了那种怪病的病人的家属,怕被隔离到山上,弄得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躲到这地道里来了。你和我们都一样。嘿,没想到你竟然没死。”

“既然来了,就加入我们吧。”沈福来说,“这里最大的问题是缺少食物和水,只能趁夜里到地面上去偷。我把这里的男人分成了两拨,一拨负责偷食物,一拨去偷水。”

这时,刚才聚集的人们已经回了各自的凹室内,地道走廊两侧的凹室很多,但他们基本遵循一家一间的规则,没有多占,只有那些孤身的才独自一间。毕竟,在这阴森森的地下,孤独是件很难熬的事,人多才意味着安全感。他们看着我们在交谈,神色都很冷漠,偶尔瞥过的眼神也显得麻木。仿佛经历过一次死亡后,活着的只是肉体,灵魂已经被消灭了。一回到凹室,便或躺或坐在湿冷的地上,闭着眼睛,仿佛睡着了。

我加入了这群孤魂野鬼的行列,因为我惧怕孤独,也确实想给他们以帮助。在沈福来的策划下,我和一个叫罗大眼的潜出地道去偷食物。

我们从一个废弃的红薯窖钻出地面,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冷月悬在头顶,云层压在天上,镇里死一般寂静。我们在断墙残壁中潜行,悄悄避过街上巡逻的民兵,摸进了鲁一刀家。我们翻进院墙,隔老远就听见了鲁一刀的呼噜声,鲁一刀现在住的是镇上分给他的,原本是一个地主家,很大的院落,粮仓和厨房都是单独的,我们摸进厨房,发现里面堆满了食物,生肉、熟肉、米面、肉制品、鸡蛋、馒头,什么都有。我们席卷而空,抬着满满一竹筐满载而归。

顺原路回到地道,一股潮湿霉变味儿扑鼻而来,这种气味让人窒息。但我实在没想到,就在这种环境下,那些像尸体一样躺着的人们居然能闻到肉的香味,他们腾的一下弹跳起来,将我们围在中间。灯光的照耀下,几十只眼睛里闪烁着疯狂的光芒,盯着竹筐,喉咙里发出野生动物般的低吼。

罗大眼也被吓坏了,僵硬在那里,连竹筐也忘了放下。沈福来挤了过来,刚掀开竹筐盖,人们一拥而上,将他推翻在地,疯狂地抢夺起食物来。“住手!都住手!”沈福来无力地喊着,很快脑袋上被踩了几脚,嘴巴和声音一起陷进了泥土。我连忙把他拽了起来。一直起腰,沈福来就扑到竹筐上,用身体紧紧地盖住,任他们撕扯,就是不离开。

这时候,抢到东西的人不管抢到了什么都往嘴里塞,腮帮憋得鼓鼓的,瞪着眼睛吞咽。有性急的,吞下几口被噎得直翻白眼,捂着喉咙在地上翻滚。甚至还有几个,把东西嚼了半天才发现自己在嚼一块破棉絮,从嘴里掏出来一扔,又扑向沈福来,被他一脚踹了出去。

沈福来紧紧搂住竹篓,叫了一声:“谁再敢抢一个馒头也不给!”

众人呆了一下,慢慢地停止了强夺。沈福来摸摸脸上的泥土,恶狠狠地说:“听着!这些食物不能抢,要分!按照大人份、小孩份、女人份、老人份进行分配。下面,你们按照这四个成分站成四排,我来分配。谁敢抢,就饿死他!”

我心里感到阵阵发凉,不明白为什么会成了这个样子。我瞧了瞧仍坐在地上卡喉咙的几个人,问沈福来:“我们搞来了食物,你们搞来的水呢?快让他们喝点。”

“没人去,逮着咋办?”沈福来瞪了我一眼,“你,快去排队!”

我愣了一下,发觉排队的人都用一种怀疑和戒备的眼神望着我,他们怕我抢吗?可是这本来就是我冒死偷回来的啊!沈福来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不耐烦地说:“别忘了是我派你们去的,我才是指挥者。另外我要分配一下任务,今后在地道里的人手由我统一调度,每天派两个男劳力去偷食物,两个女劳力去丹河里取水,四个男劳力把守各处的地道口。指派到谁,谁就必须去,不去,或完不成任务,扣除当天的口粮,第二天接着去,再不去,或完不成,接着扣他的口粮。没有任务的老人和孩子,口粮按男劳力的标准减半。”沈福来恶狠狠地说完,又很沉重地说,“乡亲们,咱们都是死里逃生的,不容易啊!在这里生活很艰难啊!因此必须统一起来才能生存下去啊!都听明白了吗?”

众人舔着嘴唇点头。

罗大眼后悔地叹息一声:“唉,早知道在路上就应该吃饱!”赶紧排队去了。这句话被沈福来听见了,立刻指着他说:“你这个同志的思想很要不得!要坚决革掉这种小私有者的习气,不要把为人民服务当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机会!大家都这样想,都得饿肚子!”

罗大眼连忙点头,规规矩矩地排到了最后。沈福来直起了腰,背着手咳嗽了一声,开始分派食物。

我的心里感到一阵彻骨的冰凉,呆呆站了好久,不知道该去干什么。领食物的人开始为肉块大小和肥肉多少吵了起来,沈福来开始斥责……我默默地转回身,提起地上的马灯和我的铁锤,向来时的方向走去。没有人注意到我,他们激烈的争吵着,在昏黄的灯光下比较肉块的大小。

我回到了离林茵家很近的那条地道,水罐、馒头和咸菜还在原地放着。我在凹室里摊开被褥躺下,一阵疲惫麻木了我的身躯。

半个月过去了,我没有再和里面的那些人打过交道,我们离得很远,也听不到他们还吵不吵架,他们也把我忘了。

这时候,林茵第三次进来给我送东西。我正在睡觉,她放下东西四处摸索我,脚下被我的身子一绊,摔倒在我身上。我突然惊醒,正好搂着她,怀里那熟悉的馨香充满了大脑,心中涌起莫名的骚动。怀里的人儿温润、柔软,处女的幽香刺激着我的全身。

我们没有说话,就这样静静地搂着。地底无日月,黑暗就是我们的保护神。我在她耳边喃喃自语,述说河边那个唱歌的姑娘,那个为我折了九百九十九只纸鹤的爱人,以及我在那个死里逃生的夜晚的窗下所发的誓言。

我的脸上一片潮湿。她哭了。不知何时我们的脸儿贴在了一起。“长华,在桥上看望老婆婆的那个夜晚我的心就属于你了。”她梦呓般地说,“我的人也属于你了……”她失明的眼睛里流出来的泪儿竟然如此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

地道里潮湿、闷热,她赤裸的肌肤颤抖着,湿滑湿滑的。那一刻很静,我们都不说话。我听见自己粗重的喘息声和她紧张的心跳。当我进入她身体时,她发出了一声痛叫。

那个年代,我们一无所有,连思想都被剥夺的一清二白,任人涂写最新最美的图画。然而幸运的是我们还有生理的幸福,在这个无天无日的地道里,我们幸福地做爱,忘掉了一切。她让我懂得了活着的幸福。活着真好,只要活着我们就能做爱,就有欢乐,就有自由。这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最起码的幸福。它就在我们身上,谁也夺不走。真的,那一刻,我很充实,很满足,很自由。

这一个多月里,林荫来过五六次。除了做爱,我喜欢带着她探索我的地下王国。她说她喜欢这个环境,听不到尽头的寂静让她觉得安详,不像走在阳光照耀的大街上,所能够感觉到的不是可怕的笑声就是可怕的哭声。在这里,如果她开心,她就敢于去笑,如果不开心,她就敢于哭泣。

我理解她的内心。她是个盲人,对她而言,黑暗还是光明并没有什么意义,她所能感觉到的只是人心的变化,而没有自然的变更。

我们就这样默默地品味着黑暗在黑暗里行走,地道曲折、幽深,纵横交错,贯通无阻,每到一处我们都会有一种开拓了新领地的喜悦,她就会拍着手笑,显出十足的孩子气。

我深深地陶醉在她的喜悦里,我第一次感到我可以为他人带来欢乐。这种感觉多么美好……

这一天,林茵出去给我找吃的了,很久都没下来。我猜测她的父母在家,她找不到机会。我在寂静的黑暗里等待,内心平静而温柔,无穷无尽的幸福就涌上了我的心头。

地道里响起了脚步声,轻盈而小心,是林茵回来了,我还看见了手电筒溢出的光芒。我的大脑突然一震,出了一头冷汗,林茵双目失明,她怎么会用手电?是带给我的吗?不会,如果是带给我,她只会装在包里给我,绝不会拿来照明!

她被人发现了吗?是有人来抓我吗?

我呆呆地想着,看着光芒一点一点地扩大,竟然忘了躲藏,全身僵硬,站在那里仿佛凝固了一般。终于,手电的光圈完全照在我脸上,那个人隐藏在光明的背后,像一张黑色的剪影,手里提着一把菜刀,在电筒的照耀下闪动着冰冷的光芒。

“你是谁!”她问。一个女人的声音。

我苦笑了一声,认出了她的声音:“是卢婶吗?我是白长华。”

“白长华!”她惊叫了一声,手臂颤动,光芒乱舞,“你……你不是被隔……死了吗?怎么会在这里?你……你和阿茵是什么关系!”她愤怒地低声尖叫,“快说,否则我一刀劈死你!”

“林茵……”我沉默了片刻,说,“两个月前,我被于富贵扔进丝瓜洞后没有死,然后就躲在这里,林茵给我送水,送食物,整整陪了我两个月。”

“你……你……”卢婶的身体剧烈地摇晃了一下,艰难地说,“原来……原来阿茵肚子里的孩子是你的!”

“什么!”我的脑袋轰地一震,几乎昏厥,“林茵……她……她有了孩子?”

卢婶突然哭了起来:“原来是你这个王八蛋!你害了阿茵,你害了我们全家!”她像疯狂了一般,举起手里的菜刀狠狠地向我劈来,“我要杀了你!你让阿茵死,我也让你活不了!”

我没有躲闪,茫然地看着那刀劈进我的肩头,然后又拔了出来,砍上了我的前胸。没有痛苦,无知无觉,仅仅觉察到曾经被林茵的泪水打湿的胸前又重新湿润了起来。

“你……你怎么不逃?”卢婶声音颤抖着垂下了刀,似乎比我还要茫然。

我摇摇头:“要逃,我早就逃了,我留在这里就是要陪伴林茵的。你想必也知道,抗生素污染了丹河水,造成神农镇人大面积的病变,于富贵会不择手段掩盖这个秘密

。林茵的父亲是始作俑者,你以为于富贵会让他寿终正寝吗?我在找一个机会,带林茵永远离开这里。”

卢婶的刀掉在了地下,她似乎支撑不了自己的体重,贴着洞壁软软地滑倒在地上。“你们为什么都是这样傻!”她拼命捂住自己的嘴压抑地痛哭,“那孩子,老早我就瞧她不对,经常无怨无故地呕吐。我问她,她也不说。可我是过来人,能不明白吗?那些日子,我日日夜夜地恐惧不安,一个大闺女,无怨无故地怀孕,一旦让人知道,她说得清吗!尤其在这种环境里,实在太可怕了。所幸我们成分不好,平时没人来串门,林茵又不外出……可是……可是这迟早会瞒不过的!”

“卢婶,我带她走好吗?”我慢慢地说,“带她逃进山里,永远离开这里,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逃?”卢婶悲哀地摇头,“你带着一个孕妇在深山里逃亡?眼看就要快入冬了,你能逃到哪里?”

我颓然不语。

卢婶叹了口气:“阿茵的事至今我还瞒着她爸爸,我骗他说阿茵肠胃不好。可是迟早瞒不过去的,不但瞒不过她爸,也瞒不了镇里的,一到那时,就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了。她的男人又是你,于富贵一旦知道,阿茵必定死路一条。”

我也开始六神无主了,可怕的后果我实在不曾料到:“那……那该怎么办才好?”

卢婶叹了口气:“我曾经想让她把孩子打掉,可哪里去找打胎的药?就是有过不敢去买啊!再过一段时间,就是有药边打不了了。”

“卢婶,我去找药好吗?”我说,“镇卫生院里那些人的家我都认识,无论偷也好,抢也好,我一定把药搞回来。”

卢婶迟疑了片刻:“这……太危险了,这些天镇里又有几个人感染了病毒,于富贵借口隔离,把他们带进山里杀了。其他人怕传染,人心惶惶,于富贵为了防止人外逃,每天晚上都派人巡逻,各个路口都有人持枪把守。”

“不怕,卢婶。”我指指这个地道,“这个地道四通八达,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出口,我对它就像家一样熟悉。”

卢婶略微有些放心,轻轻地拉起我的手臂,“来,孩子,让我看看你的伤,刚才我差点发疯,砍得你痛不痛?唉,苦命的孩子,都是我们害了你。”

我的眼泪又要流淌,连忙用力甩了甩头:“不痛,这点小伤,不碍事的。得会儿去找药,顺便找个纱布一包就行了。”

“好孩子,一定要小心。”卢婶摸着我瘦骨棱嶒的面孔,深深地叹了口气,“一会儿我拿几个窝头放在洞口,你吃饱了再去。”说完她捡起地上的菜刀转身离去,光亮一点一点地在我面前消失。

肩上的伤口痛了起来,我知道,血一定流遍了全身。阿茵,我就用自己的鲜血来拯救你。

我提着铁锤在地道里穿行,重重的房舍在我头顶掠过,我不停地出没于地面上判断着方向。目标很明确,赤脚医生王东枝。不必去卫生院,她家就是个小药房。

王东枝四十多岁,泼辣能干,嘴巴刻薄,不但把公公婆婆气得一命呜呼,而且把她男人孙大寿驯成了个灰孙子。王东枝的大女儿早已出嫁,小儿子今年才十三四岁。我从她邻家的红薯窑里钻出来时,正好孙大寿半夜起来上茅房,蹲在粪池边哼哼叽叽地叫。我翻进院子里躲在一丛夹竹桃后静静地等着。孙大寿蹲了半天,终于心神畅快地呼了口气,系上裤子往屋里走,就在他转身关门时,我的一只脚嵌进门缝挤了进去。

孙大寿吓得一哆嗦,惊叫了一声:“谁!”

我伸手扼住他脖子:“寿叔,别叫,是我。让你老婆把灯点着。”

王东枝听见有外人闯进来,赶紧穿上棉衣,点燃床头柜上的油灯,夫妻俩一起向我注视。他们呆呆地瞅了半天,似乎没有认出我。我轻轻撩起头发,孙大寿看清了,他像是呻吟似地叫了一声:“白长华!”随后便瘫到了地上。

我知道,现在在神农镇人的印象中,我已经是个已经被病毒杀死的鬼魂。王东枝不愧泼辣,丈夫瘫下去了,她却跳起来了:“白长华,我不管你是人是鬼,你来我们家干什么?”

“采药。”我返手插上门,从屋角找到一截麻绳把孙大寿的双手捆起来,“我仅仅是来拿点药,拿到就走。你们别逼我,我也不伤害你们。”

孙大寿顺从地点点头,果然躺到地上不动。初春的夜晚,地上冰凉似铁,他浑身打着哆嗦,却坚决不去动弹。王东枝就不一样了,这个泼妇型的妇女居然像骂街一样扯起脖子就喊:“救——”

我不愿意无缘无故地伤害她,静静地待她扯起脖子张开嘴,喊出了第一个字,然后一拳将她击晕。孙大寿吃惊地望着我,我回头向他解释:“你放心,她只是晕了,一会儿就会醒。来,地下冷,我把你放到床上去。”

我拉起他把他放到了床上,又把王东枝也拖了上去让他俩并排躺着。这时候旁边小床上的孩子也醒了,迷迷糊糊的问:“爹,你干嘛呢!”

我叹了口气:“寿叔,你跟他解释一下吧,只要他不叫也不逃,我不会碰他的。”

孙大寿放心地点点头,声音嘶哑着地告诉儿子:“没你的事,睡觉,你华哥到咱家拿点药。”

小孩子看见我手里的铁锤,惊恐地缩进了被窝。王东枝呻吟了一声醒过来,孙大寿立刻劝她:“他妈,长华也没恶意,你拿点药给他算了。”

“他是反动分子!”王东枝瞪了丈夫一眼,“拿药去救反革命。”

我叹了口气:“谁说我是反动分子?即使我真的得了怪病,也跟反动没有关系呀!”王东枝脖子一梗:“反正你是坏人,我头可断,血可流,革命的药品绝不能让你拿走。”

我心里有些茫然,现在还搞不清为什么得病跟反动能联系起来,为什么革命会让人不怕死?为什么人一不怕死就变得疯狂?“你听着,你根本阻止不了我。”我决定变得凶狠些,“你再不合作我就砸碎你儿子和你男人的头!杀了你全家我照样可以拿走药品。”

王东枝呆呆地看了儿子一眼,又瞥瞥我手里的锤子,似乎现在才弄明白儿子的脑袋和铁锤间的联系,她的脸色开始惊恐:“你……你想要什么药?”

“止血、消炎、抗菌……还有打胎。反正什么药都需要。”我又上一句,“你知道,一会儿我就会逃走,深山里是很苦的,什么病都会发生。”

王东枝有些发呆:“可是……打胎……你需要打胎药干嘛?”

“你别问。”我说,“我要什么你给什么。”

王东枝摇摇头:“其它药都有,打胎药真的没有。你也知道咱们镇里没有谁打胎,真要打胎是用手术,不用药。我有个中药偏方也能打胎,可那很不安全,听说打死过人。”

我有些焦急:“难道没有别的方法?”

“有,土法。”王东枝说,“咱们这里有讲究,孕妇不能吃鸡骨头和螃蟹,就是因为这东西会导致流产。我爹曾经用母狗试过,确实灵验。”

药房在西屋,我把孙大寿的脚也捆上,又把小孩子也绑到床头,陪着她去取药。王东枝打开门,把每样都捡了一包给我,甚至还有几盒针剂。我毫不在意地看着她忙,这些对我而言只是一种碍眼法,没有打胎药,让我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看来只有试试她的土法子了。

取完药,我把王东枝也绑到床上,把他们的嘴全堵上,然后提着一布袋的药离开了她的家。

回到林茵家的地道已经接近拂晓,卢婶正在那里等着,听见我的脚步声,警觉地问:“谁?”

我答应了一声,她问:“药拿来了吗?”

我颓然摇头,忽然想起了道里她看不见,只好打起精神,把经过讲述了一遍。卢婶半天没说话,急促地喘着:“鸡骨头……我似乎也听说过,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效果。”

“只好……试试了。”我说。

卢婶不说话,在黑暗里拉住我的手,塞给我一只大布袋:“长华,你还是走吧!这里是一袋窝头,到路上吃。”

“卢婶,你为什么让我走?”我有些惊讶,“我在这里是要保护林茵的,怎么能一走了之呢?”

“林茵是我女儿,我会保护她的。”卢婶叹了口气。

“别骗自己了,卢婶,在这个动乱的世道里,你连自己也保护不了。只有我这种出没于地底的幽灵才能保护她。”我说。

“好了,凭天由命吧!总之你是非走不可。”卢婶语气坚决。

“为什么非走不可?”我冲动地说,“我不能辜负林茵。”

“你……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倔!”卢婶生气了,“我让你走自然有我的理由。我明白你对阿茵的心,你走了并不辜负她,可是如果你不走,就是她辜负你了。”

我顿时呆了:“你是说林茵她……”

“不关她的事,是我对不起你。”卢婶说。

我越听越糊涂:“你对不起我?”

“是的。我对不起你们全家,对不起整个神农镇里死难的人。”卢婶露出深深的痛苦,“你也知道那个新型抗生素,从山里的山萸中提炼出来的。其实这个新抗生素幼泉早在60年代初就发现了,可是当时他没有公布,因为他对用于人体后引起的副作用还没有研究透,而且经过提炼后打下的废弃物含有一种能够引起人体基因变异的物质,这些东西他都没有研究透彻。可是前年我们被下放到这里,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危机中,随时都回遭到灭顶之灾。于是林幼泉为了赢得组织上保护,就把这个尚不完备的研究公布了出来。无可否认,这种新型抗生素对杀灭和抑制癌细胞的确很有疗效,于是国家投资在这里兴建了制药厂。可是……最终他也没有能够有效地处理这些废弃物,对神农镇造下了这么大的罪孽。”

我默默地听着。卢婶叹了口气:“说到底,你们全家的不幸都是我们造成的,我怎么能让你为了我女儿冒这么大的危险躲在地道里?你还是走吧。”

我仍旧沉默,脑子有些乱,一直想不出该用什么方式对待她,这个害了我全家和整个镇子的人,这个我深爱的人的母亲。卢婶悲哀地看着我,眼角似乎沁出了眼泪,她把带的几个窝窝头放在我怀里,抚摸着我的头:“孩子,好好保重,等天下太平了,我希望你做我的女婿。”然后默默地转过身,离开了地道。

直到她走了很久,我仍旧在望着,这时突然看见近地道口的地方突然有人影闪了一下。再看,却什么都没有。仿佛是我的错觉。

这一天,我独自站在逼人的黑暗里瞑想。地上地下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我是一个幽灵,看不见阳光下的一切。

到了晚上,卢婶又来了,给我带来了一大兜玉米面窝窝头。我有些奇怪,这些窝窝头起码够我吃半个月,这是怎么回事?她还要我走吗?我惊讶地望着她,在马灯的照耀下,她的面孔惨白的吓人。

“长华,你……你已经暴露了。”卢婶痛苦地捶着自己的头,“是我把你暴露了。昨晚你去找药,回去后我太紧张了,连做恶梦,梦到的都是你去找打胎药,被人捉住杀死。”她的声音颤抖着,细细的,尖尖的,仿佛地狱里伸出来的一股细钢丝,“有一次我被吓醒,我意识到自己说了梦话了,惊慌地睁开了眼睛,我看见林幼泉正坐在床边望着我。他一定知道了,他的眼神恐惧、愤怒,似乎在冒火。”卢婶几乎尖叫着抓住我的手臂,“他知道了。白天他就起了疑心,他甚至到地道里来过,我看见他鞋底都是地道里的这种泥土。”

“哎——”我长长地喘了口气,然后重重地放下了心,“哈,原来就这事啊!林先生知道就知道了呗!”

“你不懂!”卢婶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声音冷得让我发颤,“你不了解他。56年他出卖过一个他崇敬了一生的朋友。那天晚上,他写完密信,什么表示也没有,甚至没再瞥我一眼就倒头睡了,但那表情我很熟悉,很熟悉。每当他心里有愧,他要干一件愧对良心的事时,就是这种表情。上次他写信向上级报告他新发现的抗生素时也是这种表情,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研究还不完善,他一方面怕危害到病人,但他更怕自己遭遇到可怕的命运……”她的声音越来越低,似乎沉入了一种记忆。

我沉默了,感觉呼吸有困难。卢婶叹了口气,努力抬起头来,问我:“这个地道里是不是还有别人?”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那些被污水传染的人的家属好多怕被隔离,都躲进了地道。”

卢婶摇摇头:“他果然到地道里看过,他都知道了。上午,他就在写信,我偶然瞥见了几个名字,你的名字在第一个,后面还有几个人,都是那些被于富贵杀死的病人的家属。”她呜呜地哭了起来,捶着自己的头,“他要告密!”

我惊呆了,一颗心腾地沉了下去。

卢婶告诉我,其实天一亮镇里就知道了我的存在。是王东枝告发了我。

公社一听说我又躲在神农镇,上上下下如临大敌,甚至召集全镇人开会,发动人民群众来搜查我。于富贵在会上讲述了我回到镇里的怪异行为,他说:“他来抢药,那肯定是他想逃到深山里,但是他要打胎药干什么?难道他在哪儿抢了个女人?他娘的,我是不明白,大家都发动发动脑筋,看看这里头有啥阴谋。”

当时会上的人笑成了一团。卢婶说林幼泉没有笑,只是回家后不时偷偷打量自己的女儿,皱起眉头出神,然后就把自己关到房子里开始写信。

地道像是死亡的棺材,砰砰地回荡着我们的心跳,心脏在无限地膨张、窒息、绝望。我预感到有一种可怕的事件将在我身上发生,身上涌起了冰冷的恐惧。

果然,卢婶说话了,她似乎在哭,又似乎在笑,声音透露出非人的挣扎:“我们……得杀了他!”

我没听明白,愣愣地问:“杀人?杀于富贵?”

“不。”卢婶慢慢地说,像是呼出了一口气,“杀我丈夫,林幼泉。”

李澳中也不知道看了多久,直到白思茵在院子里到处喊他,这才恋恋不舍地合上笔记本,揣进衣兜走出了图书室。阳光照耀,刺激着他的双眼,居然是中午了。

此时,他仍然被笔记里所记述的历史震撼着,整个大脑迷迷糊糊的,仿佛还沉浸在笔记所描述的场景中。直到听见接连不断的狗叫,他才猛地清醒过来。

“澳中,他们……他们追上来了!”白思茵慌慌张张地跑过来,一看见李澳中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刚才去哪儿了?怎么也找不到你。”

李澳中点点头,脸色严峻地走出修道院,狗群乱吠的声音越来越近,乱石滩方向冲出几条狗,后面是金副政委荷枪实弹的武警。一个个满脸污垢,神情疲惫。领头的是金副政委,他被两个年轻的武警搀着,冲锋枪挂在脖子上,累得气喘吁吁。他一眼看见了李澳中,顿时精神一振,甩开武警,伸手端起了微冲:“哈……哈哈……咳咳咳……李……李澳中,你这个……这个王八……蛋!看你还往……哪跑!累得爷们拉……拉了七八天……肚子!”

李澳中心一沉,把白思茵拽到身后,面无表情地端起了火铳。

武警们立刻紧张起来,微冲的枪口全对准了他,在七八米以外紧张地对峙着。金副政委犯了愁,他没想到李澳中有武器,他知道那火铳厉害,是山里猎户用来打野猪野狼的土枪,里面填满了铁砂子,一打出来能覆盖两米的空间,威力不亚于霰弹枪。自己只受命活捉他,虽然可以打他胳膊、腿,但是只要他一枪发出来,那一枪管的铁砂子准能让自己人受伤。这枪能打死野猪,决不是闹着玩儿的。旁边怎么还有外国人?日他妈的怪。更不能轻举妄动。

“李澳中,你束手就擒吧!”金副政委爽朗地说。

李澳中笑了笑:“诺得院长,实在不好意思,打搅你们清修了,请回到院子里吧。思茵,你也进去,到教堂钟楼上。”

修士们默默地和白思茵进去了,却没有关门。

“老金。”李澳中枪口只瞄准金副政委,“我现在有证据能证明我的清白,只要你们能以任何方式让我到北京见儿子一眼,我立刻跟你们走。”

金副政委断然拒绝:“不行,你清白不清白那是法院的事,和我们没有关系。我只受命逮捕你。”

“那你来吧!”李澳中不说话了。金副政委当然不去,他凑到一个武警的耳边问:“能不能一枪命中他手腕,打落他的枪?”

武警有些为难:“困难,他端着火枪,两只手臂和枪杆贴在一起。换了一般人还能冒一下险,但李澳中是刑警,枪法很好,反应快,很难阻止他打出一枪。”

金副政委皱了眉,退得远远地打手机请示上级。寂静的山野中,双方紧张地对峙着。这种场面给随行的记者们很大的刺激,根本不顾枪战迫在眉睫,打开摄像机拍个不停。报社记者们更绝,数码相机拍到的照片立刻就输进手提电脑,通过网络发回了报社。

李澳中丝毫不理睬,带着白思茵上了钟楼,尤其是李澳中上钟楼前还抱了两床被子,看样子是打算长居了。教堂的钟楼上视野宽阔,下面只有一条楼梯相通,非常安全。武警们包围了钟楼,在墙头树梢布置下狙击手,却对他无可奈何,上面有严令不准将他击毙,虽然可以将他打伤,问题是抓他时必定有人得挨一火铳。最让他们恼火的是李澳中过得比自己还舒服,把被子往钟楼上一铺,舒舒服服地坐在上面,有时候还小憩一会儿。修士们也按时上去送饭,吃完了饭李澳中还问金副政委要烟,抽得吞云吐雾,惬意无比。警察们看得个个恼火。

李澳中不理会警察,坐在狙击手看不到的死角,一手端着火铳,一手拿着笔记本翻阅。白思茵坐卧不安,精神紧张,李澳中就安慰她:“别紧张,我当警察久了,他们的行动清楚得很,你尽管睡觉,只当他们在地下给你看门。睡得踏实点儿。”

警察们气得鼻子冒火。李澳中安慰完白思茵,便又去看那本笔记,其后的记载更加惊心动魄,白长华的遭遇也更加残酷。李澳中沉浸其中,感觉自己比在警察的包围下还要紧张。

我的心脏重重地一震,几乎站立不稳失声惊叫,在地道里远远地回荡:“你……你疯了!他是林茵的父亲呀!”

卢婶没有回答,或者说她根本就没听见我的说话,只是沉浸在让她自己也感到恐怖的情绪里喃喃自语:“老林,你我都该死了,把希望留给下一代吧!你不是说过,咱们献身革命,就是为了让下一代生活得更好吗?如果咱们自己成了他们幸福的累赘,你说,咱们该不该粉碎呢?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卢婶,卢婶,你告诉我,你是开玩笑的!”我摇着她的手臂,“我听你的,我走,我走还不行吗?”

“走?”卢婶疯狂地大笑,“你走,阿茵怎么办?他一告发,不但地道里的无辜的人都得死,公社知道林茵怀着孕,而且是你的孩子,她也活不了!”

“那……那我带着林茵一块走!”我乞求地说,“不能杀林先生啊!他是个民族的财富。”

“这个财富已经被毁了。你放眼看看,我们的民族已经毁灭了多少财富!空荡荡的大地上还留下些什么?”卢婶说,“你带着阿茵一块走,你能逃过于富贵的追捕吗?阿茵怀着孕,她能受得了翻山越岭之苦吗?只有杀了林幼泉,然后用鸡骨头打掉阿茵的孩子,这一切才会平静下来,你们才能够活下来。你才能带着林茵和地道里那些可怜的人想办法逃出镇子。孩子,你以为我忍心杀自己的丈夫吗?你告诉我一个不需要杀他的理由!如果没有,那就让我背上杀夫的罪名,让全世界来唾骂……只要……只要你们好好的活着……”

她终于失声痛哭,那种肝肠寸断和痛苦让我的灵魂也渐渐麻木。

那一晚是我生命中最血腥的夜晚,疯狂、嗜血、残暴的恶梦整整纠缠了我一生,让我成为阳光底下一个透明的罪人。是的,我在犯罪。我清清楚楚的知道,而且向自己的灵魂坦白,因为卢婶承担了道德审判中的第一被告——杀夫。

那一晚,镇上渐趋平静的时候,我提着铁锤潜入了林幼泉的卧室。锤头上包着厚厚的布,那是怕流血过多。

那一晚,天地间一动不动,它们都知道我要杀人了。树木在注视着我,墙壁沉默无声,门吱吱呀呀地窃窃私语。我熟悉了屋里的黑暗,它似乎在鼓励我,因为我内心的黑暗和它融为一体了。它是一个帮凶。

我悄悄走到他的床前。那天晚上,院子里有月光,它们溢进来,见证杀人的罪行。我看见林幼泉躺在外面,卢婶躺在里面,似乎都睡着了。我慢慢地挥起了铁锤,压抑着想要狂吼的感觉用尽全身的力气砸了下去。

锤下发出一声钝响,林幼泉的身子一弹,在他的惨叫声将要发出的同时,卢婶一跃而起,用被子压住了他的头脸,我听见呜呜呜的压抑的惨叫。

“砸!”卢婶恶狠狠地说。再高尚的女人,在谋杀自己丈夫的时候,她也会变得像狼一样凶狠恶毒,因为杀夫的罪恶感已经摧毁了她的尊严。

我压抑着想呕吐想溃败的恐惧,手里的铁锤一次次砸了下去,直到林幼泉的身子一动不动,我才无力地软倒在地上。卢婶慢慢地揭开被子,看见他的脸上血肉模糊,只是眼睛却脸得很大很大,他死了。

卢婶的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死者的脸上,她捂着嘴,双肩剧烈的抽动,哭声从指缝里散出。

“幼泉!幼泉——你恨我吗!你一定死不瞑目,不明白四十年代那个扎着两根小辩子,爱你爱得发狂的清纯的姑娘怎么会杀人,而且是杀了你自己。你难道不知道吗?你已经成为咱们誓言的障碍!我们发誓要让咱们的下一代永远幸福,你说只有为了咱们自己的孩子,才能让咱们把全副的精力投入到革命中,才能纵九死而不悔。没想到今天你却以这样的方式为了咱们的孩子而死去。幼泉,你后悔吗?我不后悔!”

卢婶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轻轻地抚摸着林幼泉破碎的面颊:“幼泉,你是幸运的,为了女儿的幸福,你仅仅一死了之,对神农镇造成的罪孽也烟消云散。而我杀了你,却要受到永生永世的惩罚,一刻不得安宁,你还不满足吗?”

我跪在地上呆呆地听着她的述说,看着她的手指移动。那一次,我似乎感到卢婶手指下的皮肤在颤动,是林幼泉的皮肤在颤动,然后我听到了一句让我一辈子心惊肉跳,一辈子琢磨不透的话:“阿云,谢……谢你——”

是林幼泉在说话!我们全惊呆了,甚至忘了呼吸,直到胸口闷得喘不上气来才惊叫出声。我惊恐地抓起铁锤,卢婶摆摆手,她看见他的眼睛闭了起来,翻开眼皮一看,瞳孔已经扩散。

没有人能够明白,如此重的伤势,究竟是什么力量支撑他听完这番话又说出这句话。

就在这时候,我安然看见卢婶的表情凝固了,然后门口传来了人体摔倒的声音,是林茵!她听到了我们杀人的场景。我跑过去抱起她,她悠悠地在我怀中醒来,失明的眼睛望着我。

“你……你们……杀死了我爸爸!”她说,“长华,真的是你!”

“对不起!对不起……”我紧紧搂着她,眼泪蓬勃而出,沾湿了她的脸。我仅仅知道重复这三个字,怎么也说不出来。

“妈妈……真的是你……你杀死了我爸爸!”她茫然地把头扭向了卢婶,同时挣脱我的双臂,摇摇晃晃地向母亲走去。

她一定闻到了血腥气,准确地把手摸上了父亲的头颅,双手沾满了鲜血:“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你们凭什么为了我的幸福就杀死我最爱的人?你们以为这样我就会幸福吗?爸爸……爸爸……爸爸……”她的声音微弱下来,身体慢慢软倒。

“长华,我恨你。”

这是我听见的她的最后一句话。

我呆呆地伸着手,不敢去触摸她,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永远地失去了她。卢婶无力地摆摆手:“你去把他驮出去罢。阿茵……她只是昏迷了。”

我默默地站起来,卢婶为林幼泉穿上衣服鞋袜,他流血并不多,现场很容易消灭。我背上尸体,拿起锤子出门而去。林茵像睡着了一样,眼泪淌了满脸。

深夜的街道照在冷月之下,清冷而寂寞。我背着尸体往公社路口走,路过街边池塘的时候,我把杀人的铁锤扔进了水中,“扑通”一声响,仿佛一个恶梦被淹没,只是背上的尸体提醒我,我依然在背负着罪孽。

我把林幼泉放下,正想把他推进池里,身后响起了拉枪栓的声音,继而是一声吆喝:“谁?站住!”

我回过头,两个持枪的民兵在我身后站着,其中一个是林茵的舅舅卢宗佑。

“白长华!”卢宗佑吓得惊呆了。我猛地一拳打在他下巴上,顺手夺过他手里的枪,然后踹开旁边一家院门蹿了进去,接连翻了几道院墙,到了另一条街上,撒腿便往北面跑。卢宗佑他们似乎被踹门的巨响吓傻了,竟然忘了追上来。

杂沓的脚步声惊醒了沉睡的小巷,睡梦中的人纷纷惊起,在寂静中感受着小巷的震动,而我在惊乱得狂奔中感受着这个小镇的寂静。巡逻的民兵出动了,我们听到四面八方的呼喝和脚步声向我包围过来。冷月如钩,挂在天空的一角,我在微茫的月光下奔向自由的大山。

我专门寻找地势险峻的方向跑,手脚并用,像头野兽一样在山石林木间攀援。黎明的时候,我翻过了三道山梁,钻进了深山老林,暂时算是安全了。

回头望去东方的群峰似火烧般灿烂,远处山顶的树木根根可数,而前方的山谷间,依然是深深的黑暗。

山间的太阳亮得逼人,可是没有一点热度。我在这冰冷的太阳下扶杖而行,山间无路,乱石狰狞,藤蔓丛生,脚下崎岖难行。到了下午,我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一粒米,没喝一口水了,几十里的山路彻底摧毁了我的身体,再也

没有丝毫力气,顺着一道山坡滚下了山谷。山谷下是一条溪水,脑袋触及了冰凉的溪水,我才清醒过来。

小溪顺着山势流下来,在山谷里聚成一条积满砂石的小河,水草茂密,鱼类繁多。我折下荆条,捆成一排,横在水里往岸边推,一推便有尺长的鲤鱼和草鱼在岸上弹跳。

没有火,我就吃生鱼,有些腥。吃完鱼,我一直坐到黄昏,山谷里幽暗冰冷,鸟兽的啼鸣叫声四处响起。

在一个山洞里缩了一夜后,我开始继续逃往。几天后,山上下起了铺天盖地的大雪,好几次我都险些冻僵,所幸几天之后我用枪击毙了一头金钱豹,把豹皮剥下来制成棉衣暂且抵御了寒冷,还用豹子肉和山里的农民换了几盒火柴盒一块儿盐巴。后来我在一条幽深的山谷里找到一座宽敞的山洞,可以避开严寒,山谷间又有傻乎乎的狍子、野鸡和野山羊,易于猎食,我就在这里安下了家。洞里生起暖暖的火堆,地上铺层厚厚的山羊皮和狍子皮,生活倒也安全。

可是我的内心却充满了对险恶人世的怀念,我怕那个水晶般纯净的少女被那个疯狂的世界所吞噬。阳光明媚的时候,我常常坐在积雪的山岩上眺望南方的天空,曾经对林茵许诺的誓言让我一次次的泪流满面。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逐渐习惯了山林里的生活。这里更像是我的家。在这个孤独的世界上,即使生活在人类间,周围不也是空空荡荡的吗?我茫然无目的走,继续走进茫茫的太行山。

不知道这是深山里的第几个日子,记得那天我用尽了最后一根火柴,提着刚捕到的一条两三斤重的肥鱼,疲惫地登上了一个两峰相夹的山腰。就是那时候,我生命最离奇的一个遭遇出现在眼前。

我看见了炊烟,那天没有风,群山寂静,青色的烟雾如同一缕丝带在大山的肌肤上舞动。山路边有人工的柿子林,有一层一层的梯田,林梢的顶端隐隐约约是屋舍的痕迹,似乎是一个山村。我打算用这条鱼去换一盒火柴,如果理想的话,说不定还能用一张狍子皮去换几块盐巴。那块盐早就用完了,很久没有吃过盐了。

我走过柿子林,这才发现前面仅有一个院落,是一座大四合院,外面是卵石砌成的围墙,院子里正叮叮当当地响,还有人说话的声音。我拍了拍门,听见有脚步声,门开了一个缝,然后我们同时吃了一惊。他吃惊很正常,因为我现在完全是个野人,外面又着裹着野山羊皮,几乎就是一头站立的黑熊,但我吃惊更甚,因为他是一个妖怪,金黄的头发,蓝色的眼睛,深陷的眼窝,高挺的鼻梁,苍白的白肤……我明白了,他是一个外国人!

我们就这样面面相觑,互相对视了将近五分钟,然后他笑了:“原来你是个人,欢迎你,兄弟。”

他的汉语说得居然比我还流利。我已经有三十多天没有说话了,我张张嘴,说:“我……我竟然死了吗?”

他肩膀乱晃,咯咯地笑,然而叹了口气,脸上现出深深的怜悯:“兄弟,你没死。你受苦了,进来休息一下吧!这里是天主教神乐修道院,我是诺德院长。”

进入修道院的两天里,我就像在做梦一样。这里有好几个洋人,诺德今年四十多岁,德国人,还有两个法兰西人,高高瘦瘦的蒙特莱修士和胖一点儿的亨特尔修士。此外还有四个中国人,年纪不等,也是院里的修士。

一个星期以后,我才清楚他们的来历。这里果然是个修道院,属于苦修派,苦修派起源于宗教史上著名的西多会。这是一支严谨刻苦,以和上帝对话为使命的流派。1664年,西多会改革,300多名修士结合成人类有史以来最刻苦最严谨的修道院制度,他们称自己为苦修派,英文叫“Trappist”。在修道院里,修士们每天从事繁重的体力活,每天都是乞祷、静思和干活。除了和上帝对话,他们终生不说话。直到在沉默中死亡,用一袭白布裹身,默默回归于尘土。

他们在1883年来到中国,开创了中国第一个苦修派修道院,最初的地址是在太行山北部的杨家坪,不幸的是1947年内战,杨家坪修道院被洗劫一空付之一炬,大部分修士被杀。于是幸存的修士们逃入深山,顺着太行山脉逶迤南下,在一千多里外的野狼口重新建立了修道院,取名“神乐”。

世界上,没有人知道他后的存在。他们开辟了这里的乱石滩,建了一座四合院,又垦荒种植用作物、蔬菜、养起了奶羊,默默地在这不为人知的地方和上帝交流了二十年。

如今,他们正打算在院子里造一座哥特式的钟楼。我恢复了体力,也加入了这支沉默的队伍,运料劈石,砌墙抹缝,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寻找停留下来的感觉。沉默中,我也学会也向上帝乞祷。

可是上帝没回答我,在沉默中,我无时不在思念着林茵,可是我无法回去。如果她打掉了孩子,将不会有人知道我们的秘密,她会有一种平静的生活。我一回去,就怕给她引来无可预料的灾祸。我等待着这个动乱时代的结束。

我整整等了三年。

三年后,山里来了两个采药的老农。他们带来了一个促使我离去的消息:“林彪死了!”

这是一年前发生的事,两个老农像唠家常一样说了出来,霹雳般地将我从沉默中惊醒,我忽然想起那个久违的世俗世界和世俗世界里神一样的失明少女。

“动乱结束了吗?”我问那两个老农。

“结束啦!结束啦!”老农乐呵呵地说,“原来国家这么乱都是林彪在使坏。现在正批林批孔呢!也不武斗啦!”

我静静地坐着,没有看见上帝的眼睛里涌出了感激的泪水。诺德院长和蔼地望着我,破例地开口问道:“白,你要回去了吗?”

我无意识地点点头:“上帝不会去救我的爱人的,只有靠我自己。”

诺德院长耸耸肩:“上帝也无法消除你心中的怨恨。他不会指明你走向哪个方向。白,你自己决定吧!”

我决定离开。

修士们都来送别,食物、水、火柴、盐、行李,还有一把防身的刀子,准备得异常细心。临走前,诺德院长送给我一本发黄的《圣经》:“白,送给你。‘日后你们的子孙问你们说,这些石头是什么意思。你们就对他们说,这些石头要作为以色列人永远的纪念。’”

他念的是“旧约”中约书亚渡过约旦河的典故。我明白。

两个老农要在深山中采药,他们陪我一起走。我挥别神乐院的时候,想起诺德的嘱托,带走了一粒野狼口的石头。

至于这本笔记,我想还是留在修道院吧。因为,只有在这里,它才能流传下去。

笔记到此结束。李澳中知道,事情并没有完结,但白长华能不能还有笔记流传下来,就看他能不能活下去了。

如果不看到这两本笔记,任何人都猜不到于富贵杀死他们的动机,他不是为了掩盖,因为无论于富贵杀过多少人,法律上都已经过了追溯期限,没有人能够审判他了。能够审判他的只有他自己。因为这桩罪孽实在太大,于富贵承受不起,他需要消灭这些记忆。

但是,白长华重回神农镇后,到底遭遇到了什么命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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