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来纽约将近一年。寂寞得使人萎缩,于是鼓足勇气去了一家广告打得很响亮的酒吧:“专为单身的识途老马而设!”就是第二街上的“相逢市”。

她花了好大心思穿着打扮。要做到既能吸引人,又不落于低俗。

一件黑色高领羊毛衣,中间系一条宽皮带,羊毛长裙合身服贴。裤袜薄而透明,配一双半高跟鞋。为她五呎六的身高添加了一吋。

她嫌脸上的妆太淡,又补了些粉、腮红和唇膏。假睫毛装不好,干脆拿掉,将就把自己那几根疏疏落落的睫毛刷黑。

大出意料的是,“相逢市”又小又挤,客人居然挤在人行道上喝酒,大声调笑,就像在跟门口那架点唱机比赛音量。

她侧身挤进去。更发现来这里的女人,不管单身也好,有伴也好,全比她年轻。大概都是十几二十岁的样子,奇装异服,色彩鲜艳。相形之下,她简直像个老古板。

费了十几分钟才挤近吧台,又费了五分钟才从忙得半死的酒保手里接过一杯啤酒。她被人潮推过来挤过去,就是没人和她说话。

她保持微笑,不东张西望。在她四周,是无数澎拜有力的生命。笑声,喊声,乐声,插科打诨的叫声。

“抱歉,娃娃。”有个男人挤过来接酒时,敲了敲她的肩膀。

她转头看。是个结实的年轻人,很黑,戴一顶挂着一大堆圈圈的头盔。衬衫扣子一直敝到腰部。脖子上绕了三条金链。稀奇古怪的牌子在他厚厚的胸晃荡。

他身上的麝香味重到几乎令她窒息。牙齿凌乱,胡子不刮。腋下湿了一大片。

她陡然间发觉,这个人毫不在乎。他什么都不在乎。

她就是羡慕他这份满不在乎。

她继续留在吧台边,喝清淡而无味的啤酒,看着周围陌生的世界。彷佛进入了马戏班。人人都表演,唯独她不是。

她看着那些女人,不单比她年轻,更比她漂亮。圆润、成熟的身材充满了诱惑力。暴露的衣衫,绷紧的牛仔裤,极尽挑逗之能事。

她是在十一点半左右到达“相逢市”。疯狂热闹的巅峰是在接下去的那一个小时。随后,场面逐渐平静下来。拍合的双双对对四散离去。古卓依仍站在台子边,喝她的啤酒,脸上笑得发酸。

“怎嘛,娃娃?”那个黑黑的年轻人开口了。“罚站哪?”

他喷出一串笑声,仰着头,大张着嘴。她看见了他那口烂牙,厚厚的舌苔,一条肉红色的坑道。

他又要了杯酒,一口气干掉了大半。一道啤酒沫顺着嘴角流到下巴。他用手背抹一把。再望一眼冷清的酒吧间。

“机会错过啦,”他说。“老是眼光太高。你懂不懂?挑三挑四,最后挑了个大脚婆。”

他再度爆笑,一般酸臭味直冲着她的脸。他一记拍上她的肩。

“住哪儿,娃娃?”

“曼哈顿。”

“喝,好地方。昨晚上我泡了个妞,真棒,打昆士来的,要我上她那儿。走运——对不对?凭我,要上昆士,门都没有。三十四街之北,九十六街之南:本人的地盘。我就住在卡角上。”

“怎么样?”她明知故问。

“怎么样,走啊,”他说。“要饭的就别挑啦。”

她不想知道这句话究竟是对她还是他自己。

他住在八十五街的一栋公寓里,只一间房。一进门,他就说,“去撒泡尿,”便冲进了浴室。

他连门都不关。小解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她两手摀着耳朵,奇怪自己为什么不逃。

他出来了,一面解衬衫,一面脱牛仔裤。她没有办法不盯着他那条小得不能再小的比基尼猛瞧。

“我有半截好东西,”他看见她盯着的部位,大笑。“不是这儿。是麻烟。要不要来一口?”

“不,谢谢,”她一本正经的说。“你只管抽。”

他从柜子抽屉里摸出半截烟头,点着,猛吸一口。闭上眼。

“天赐吗哪,”他缓缓说道。“你明白什么叫吗哪,娃娃?”

“一种神食。圣经记载的。”

“对。”他懒洋洋的问:“你会玩吗?”

“我不知道,”她是真不知道。

“你们这票老女人全会。真要是不会,我教你。来,先把那身制服脱了。”

说那是床,不如说是块板。单薄的床垫七高八低。被单千疮百孔。他不许她关灯。所以她看得到他,看得到自己。她只好闭上眼。但是并没有那么容易。

他满身汗臭,加上那股怪异的麝香味,逼着她。他全身是毛,胸口、肩膀、手臂、背后、腿上。只有臀部特别光滑。

他顽强的冲击力,令她不止一次的喊着,哼着。就像寇马琳当年对她们的调教。

在她在热烈的迎合之下,竟然忆起离了婚的丈夫,老古。当年他曾为她机械性的冷淡反应愤怒抱怨:

“你根本不是个‘活人’!”

最后,这头长毛动物总算平服在她身上,但几乎转眼间便滚离了她的身体。

他再燃起那小截烟蒂。

“精彩吧?”

“是我最最好的一次,”她认真的说。“我要走了。”

“慢着,”他一把推她回去。“还没完。”

他的口气吓住了她。一种蛮横的自信。

老古过去要求过,她拒绝。现在,她竟拒绝不了。他强有力的两手箝紧了她的头,拢向他的身体……

在回家的出租车上,她才想起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他也不知道她的,这也是一种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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