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昆是从第二天,也就是十七日的晚报上得知叶小凡被害的消息。尽管报上没提及死者的姓名,他仍旧从文字介绍的年龄,服饰及发案地点上认定,她,就是那个被强迫推进自己车里的姑娘。凶手是谁,不言自明。

他的第一个反应无疑是紧张和恐惧。他做梦也不愿意相信,那么水灵的一个女孩子,竟由于自己贪图区区小利而惨遭毒手。从某种意义上讲,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同谋犯。

同谋犯!

这三个字像拂不去的阴云笼罩着他那颗心。此后,史昆曾打算去报案。他心里很明白,这不但是求得灵魂安宁的唯一良方,而且是自己所应采取的最佳处理方法。但是他没敢去。两次经过公安局的大门,他都像鬼似地溜掉了。门口那两个别着手枪的卫兵让人望而怯步。他担心自己的笨嘴说不清楚事实真相,不,哪怕仅仅是“经过”他也说不清楚。

正因如此,他才觉得自己怎么也避不开同谋之嫌。是呀,那女孩子确实是被塞进自己的车里的,也确实是自己给拉到了作案地点,这就足够了。在逮不着真凶之前,诸如此类的东西是无法凭几句话说清楚的。

人要是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这么大的城市,怎么偏偏让自己充当这个倒霉鬼!老天爷真他妈不公平!

说实在的,直到他疾速离去的那一刻,意识里也没有出现过“谋杀”二字。男男女女打情骂俏,抓鼻子抓脸的事儿他时常碰到,司机就是司机,用不着管那么多闲事,史昆的原则是:只要你不在我车里做爱,其它的爱干嘛干嘛。一扭头谁认识谁呀!他亲眼着见一对儿男女轮番地抽对方的嘴巴,男的抽了女的七个,女的抽了男的八个。他劝对方“算了”,结果那女的冲他撒泼:“我们家的事儿你管得着么!”

从那儿以后他就学会充耳不闻了。有时候同行凑在一块儿,侃起各自的见闻来,碰到的那些事就别提多邪乎了,要管你管得过来么?大伙儿的共识是:咱们是司机,不是警察。

不错,他把车子开往北郊时正是抱的这种态度,还不仅仅因为那一百块钱,因为他知道,所谓“一直开”是完全没有目标的。至于为什么会停在三棵树,那纯粹是巧合。当时,那两个人已经扭作一团了,他不得不停车劝解。是的,这客观地为凶手提供了一个作案场所。可是,老天爷作证,他确实没想到会闹出人命。

他记得那男的朝他吼了一嗓子:“快滚!”

女孩子不失时机地在男人手腕子上咬了一口,咬得那家伙火冒三丈。那混蛋一把揪住女孩子的头发往树林里拖。他想上前制止,大腿上被狠狠地踹了一脚。

“听见没有,快滚!她是我老婆!”

是的,正是这句话导致了他毫不犹豫地离去,只有傻B才会讨这种没趣。往回开的路上,他那条腿一直在疼。那不是男人踢的而是女孩子踢的,后来回想起来,女孩子的这一脚,差不多已经是在挣命。明显的无意识。

遗憾的是,明白过来时,他手里已经攥着那张晚报。现在,你就算心甘情愿地让她再踢十脚,也等于扯蛋。

十七号下午至当天午夜,是史昆平生最黑暗的日子。他把冰箱里的三瓶啤酒喝了个净光,用以遏制内心的恐惧。死人并不新鲜,但和自己有关的人命案子却是有生以来的头一遭。迷茫当中,他眼前总是晃动着那姑娘的脸,那是一张会使所有男人胡思乱想的脸,纯洁无瑕,楚楚动人,他甚至记得那两眉之间生着一颗小小的黑痣。和男人撕扯过程中,他瞟见了她的半个乳房。

略微清醒些后,他开始回忆一些相关的印象。这时候,他完全认定,那男人不是女孩子的丈夫,所谓“她是我老婆”的说法,是那个狗杂种信手捡来的。

史昆明白,他必须把所知的全部经过都回忆起来,说不定将来会有用。类似这样的案子,侦破只是个迟早的同题。

他记得很清楚,从一开始,那女孩子就表现出一种愤怒和不解。

“你要于什么?”

这是她一直在问的话,从中可以判定,她并非与那男人完全陌生,否则她应该问“你是什么人?”是的是的,这种印象是导致史昆不想多管闲事的直接原因。

在此期间,那男人一言不发。直至开出城市,他才说出这样一句话:“你好像存了不少钱?”

从汽车的后视镜时,史昆看到那男人的半张脸。当他说到钱的时候,瞳仁里似乎有火苗在窜动。那是一张没有什么特征的脸,和自己一样,很瘦,很灰暗,额头上有几条明显的皱纹。史昆猜测,那家伙大约有三十六七岁。

女孩子试图从对方的挟持中挣脱出来,但没成功。她抬手抓那男人的脸,仍然没成功,反而被男人抓住了手腕。

“小心,不要跟我来这个!”那男人阴笑了一声,“我劝你还是知趣一些。”

“你倒底想干什么?”

“这不是很明白么?”那男人望着女孩子的挎包,“我刚才全看见了,你存了不少钱。”

“这是我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史昆记得他们有过这样的对话。钱,他们说到了钱。为了备忘,他从单人床上爬起来,晃到写字台前,用圆珠笔在台历上写了个“钱”字。随即他便想呕吐,到厕所张着大嘴使了半天劲儿,结果什么也没吐出来。

汽车开出城后,速度就加快了。他记得后边那两个人开始抢挎包,女孩子很顽强,死死地护住自己的财产,两只脚乱蹬。男人的半个身子压住女孩,呼吸非常粗重。

当时,史昆确曾有过管一管的念头,但只是想想,没有实际行动。

那男人压住女孩子,声音低沉地问道:“你把录相带放在哪里了?”

“这和你无关,你是什么东西!”

对,他们说过什么录相带。史昆离开厕所,快步回到桌前,在台历上写下“录相带”三个字。由于手在颤抖,那三个字写得七扭八歪。作为一个司机,平时是不许喝酒的,偶尔喝一次,竟然这么不中用。他起身为自己泡了一杯茶。水是温吞吞的,泡不开茶叶,他奔厨房找醋瓶子,却发现只有酱油。这时候,楼上那个傻小子又开始踩地板了,他抓过拖把,在天花板上呼呼地捅了几下,傻小于一溜足音疾跑而去。那是个可爱的傻小子,前些天殷勤地帮父亲浇花,用去了两瓶鲜开水。

史昆找了包饼干回到桌子前坐下,把台灯旋到弱光处,又撩帘看了看窗外的夜色。这里是十一楼,凭高远眺,可以看见城市的万家灯火,在很远的地方,有一条银亮的曲线,那就是柳河。

他记得,在汽车开过柳河的时候,天主教教堂的晚钟正在悠扬地响起。那是一种与众不同音响,让人感受到一种庄严圣洁的意味。三癞的母亲就是个教徒,能把圣经背得滚瓜烂熟。史昆就是从她那儿知道为什么鸽子与橄榄枝象征着和平,以及诺亚方舟的故事的。

当时,也就是当车子开到那片松树林的时候,后边那一对儿的撕扯已经到了无法置之不理的地步。此间,他们似乎没有再说什么,争夺挎包的战斗呈白热化状态。汽车穿过柳河大桥,史昆减速了。不,好像还往前开了一些。差不多已经快到泻洪闸附近了。

“喂,算了吧。”他把夏利靠到了路边。

那男人一把拉开车门,将女孩子揪了下去。他想上前劝阻,那男人厉吼一声:“快滚!”

随后,女孩子踢了他一脚。

是的,这就是他能回忆起来的全部经过。

他没想到会闹出人命,老天爷可以作证。

饼干渣儿顺着他的嘴角儿落了满身,他顾不上拍打,胡乱喝了口茶水,便拉开了抽屉。取出几张信纸,撕去那张给远在安徽的父母写的半截家信,他打算给公安局写封信。

不一定要落名,就署名“目击者”。

突然间,他又想呕吐。

于是,那封报案信被推到了第二天,也就是十八日晚上。

吴玉婉没有看十七号的晚报。

自从入教以后,她就不看任何报纸了,并且处理掉了家中一切非教类图书。她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虔诚的表现,因为神父是看报的,尤其喜欢《参考消息》和本市的晚报。但是却不影响他正常的布道和祝圣活动,看来,信教也需要达到某种境界。

“我的上帝,咱们这里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神父抖动着手里那份晚报,眼睛望着教堂的穹顶。

吴玉婉下意识地握住了自己的衣角儿。

神父是从上海请来的,带着明显的淞吴口音。在吴玉婉还在水利局当资料员的时候,她就听说过这个虔诚的天主教徒,那时她还没有正式入教。她听教民们说,神父祖上几代人全都信教,他父亲还在西方的神学院深造过,亲耳聆听过罗马红衣大主教的宣讲。回国后,曾在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事过传教活动。当中有一个时期比较寂寞,直到十几年前才重新复出,为恢复当地的教会及发展教民做了不少事。晚年进入了政协。

神父就是在其父的支持下来到本市的,并且很认真地物色了几个专门的神职人员,吴玉婉就是其中的一个。几年来,吴玉婉从一个资料员变成了忠实教徒,这和神父的谆谆教诲分不开。但是她无法像神父那样,既关心政治,又笃信上帝。

“神父,要不要为死者鸣钟?”她终于这么问了一句。

神父摆摆手,扭过那张永远苍白如蜡的睑。他们的目光交汇的一刹那,吴玉婉的心狂跳起来,她不敢正视神父那对洞穿一切的眼睛。

“你看,”神父指指晚报,“事情发生在今天早上,可是我们却整整过了一天才知道。”

吴玉婉真想告诉他,自己早就知道了,事情不是发生在今天早上,而是昨天的这个时候。但是她没敢说。

大厅里空空荡荡的,甚至连轻微的呼吸都会产生共鸣。神父倒背着双手来回走着,鞋跟敲击着水磨石地面,发出金属般的声响。这姿势不太像个神职人员,在吴玉婉看来,倒更像自己曾经工作过的那个局的某位副局长。

她竭力使自己不去看神父那对眼睛,这其中既有敬畏,又有琢磨不透的神秘感。神父是这样一种人,对宗教的忠诚与对日常琐事的关心,构成了他似乎两种截然不同的面孔。只要他脱掉那身神圣的长袍,就会像水珠汇入大海那样消失在芸芸众生里。他不拒绝一切生活琐事而且乐于此道,在菜市上他会使所有的小贩占不到一分钱的便宜,而转过头来他又会倾其所有资助教会的开支。假如哪个不知趣的扒手落在他手上,他会毫不犹豫地把他送给警察,然后再请求上帝宽恕这个人。他对教民们的训戒是严厉的,可以把人们的灵魂扒出来曝光,可是,稍微留心你就会发现,与其说他是个上帝的使者,倒不如说他更像个“政委”。在头一次产生这种感觉的时候,吴玉婉曾经非常惶恐地在内心遣责自己,但是不久她就发现,有这种感觉的不是自己一个人。是的,由于神父的这些似乎是远离教义的言行,难免使人怀疑他对上帝的忠诚。但是所有的教民都承认,这样的言行无疑是拉近了人们的感情距离,使神圣而遥远的主,像普通人那样具备了一种亲切感,使你更愿意把内心的“罪恶”讲出来,教义上管这个叫作忏悔。

“天堂并不遥远!阿门!”

每次布道后,神父都会这样说。用它强化了常规中的“阿门”。虽然是非常细微的改变,却使教民们的心豁然敞亮,看到了自己最终走向天国的道路。

神父喜欢看电影和电视剧,甚至愿意同教民们议论些有关艺术方面的体会,有一次他几乎是义愤填膺地大声遣责某影星的妄自尊大。

在那个时候,吴玉婉看到的是一种更加逼真的神圣与庄严。

她永远不会把神父神化。他是个普普通道的人,正因为其普通,才使你不可能故作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像会更真实地把心交给他,包括自己的“罪恶”。

吴玉婉偷偷地看了神父一眼,那时候,正有一束桔红色的光线从头顶上泻下来,在神父旁边那道长长的幔帐上打出光斑。神父在仰头沉思,时不时地皱皱眉头。后来他移动了一下,那光斑落在了他肩上。

神父确实没看出自己的不安,吴玉婉想。方才的紧张完全是主观的。事实上,此刻压迫着神父的并不是自己的不诚实,而是那件事本身。因为谋杀案就发生在离这里不远的小松林里,对这种赤裸裸的罪恶,神父怎么会无动于衷。她真想告诉神父:

“昨天的这个时候,那个该下地狱的家伙就站在您背后。”

是的,吴玉婉当时看得很清楚,那个男人在坐位间寻视了一番便上了楼,从前门的缝隙间望过去,她看见那人在楼廊处走了一圈。就在他绕到起点的时候,神父匆匆地出现在楼梯口,腋下夹着个黑色的硬纸壳夹子。当时,他好像听到了什么动静,回过头去看了一眼。那男人蹲下身,避过了神父的视线。直到神

父快步下了楼,那家伙才站起身来,一直注视看神父走出大厅。

后来,都男人又把两侧的幔帐检查了一遍,一无所获后,才怏快而去。

以后的事情吴玉婉就说不清了,她一直在教堂里躲到天黑.才悄悄地赶上末班车进了城。在此期间那男人又干了些什么,她一无所知。但是有一点是确实无疑的:那就是自己已经被那男人盯住了,危险随时都可能降临到自己头上。

那一夜,她久久地坐在耶稣的圣像面前,闹不清是祈祷还是其它什么。她觉得自己是有罪的,因为那女孩子被拖进小松林时自己就站在不远的地方,自己非但没有及时地上前阻拦,面且十分可耻地跑掉了。

上帝能宽恕我么?

今天不是作弥撒的日子,没有什么人来。午饭后有一对青年男女来向神父打听,他们能不能在教堂举行婚礼。天知道是不是真想这样做。神父说他可以为他们主持婚礼但前提是对方要按常规到办事处去登记。两个年轻人听后哈哈大笑。

“神父,你这儿有那个……那个唱诗班么?”

“不,孩子,我这里只有录音。”神父一本正经地说。

两个年轻人大叫“没劲”,拂袖而去。临出门时,那小伙子回过头来大声问:

“神父,天主教徒能结婚么?”

神父依然一本正经地告诉他们:“我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但是在凡蒂冈,不能!”

那女孩子似乎被神父的诚实感动了,也问了一句:“神父,那个蒙泰尼里是好人还是坏人?”

直到后来询问时,吴玉婉才知道,所谓的蒙泰尼里不过是一部小说中的主人公。然而,神父回答得仍然很庄严:“那是个有罪的灵魂,他欺骗了教民,也欺骗了上帝。”

年轻人走后,神父对吴玉婉说:“那本《牛虻》我看了四遍。”

“《牛虻》?”吴玉婉好像听到过这个书名。

“对,你应该看看。”

吴玉婉嗯了一声。她平时从不看小说,这一次,她决定破个例。

那时候,警车已经把松树里的死者运走了。由于神父没有出门,所以还蒙在鼓里,直到他看了今天的晚报。而吴玉婉由于心里有事,她从一开始就发现了外边的动静。

此刻,她面对着目光犀利的神父,不知是否应该把知道的一切告诉他。

或许,应该向神父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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