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另一个缺点便是喜爱血拼。

“我跟你提到过坎顿那边一家商店,你还记得吧?”第二天一早艾丽丝问埃里克。

“我怎么会忘记呢?”他回答,仍在专心阅读周末报刊的财经版。

“嗯,这份杂志上登着,这整个月那里都在大减价。”

“老天真是慈悲呀。”

“我早就想买件开襟毛衣了,我想那里会有我要的那种。”

“哪一种呀?”

“这个人穿的,”她边说边给他看模特儿的相片,“你看好不好?”

“嗯。”

“只是‘嗯’一下,那可贵得很呢。”

“对不起。我怎么跟你说呢?这件开襟毛衣体现出西方文明终于胜利地生产出完美无缺的毛线制品了。它达到设计的高峰,是时装业的精华,是开襟毛衣当中的蒙娜丽莎……”

“好了,那么你今天开车送我去好不好?”

埃里克同意了,不过,最后他们去的并不仅仅是坎顿。她说的那家商店里开襟毛衣没有她要的尺寸,不过店里一双凉鞋式样很新颖,他们既然一直往北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不买未免太可惜了。接着,在回去时,他们又顺路在诺丁山停了下来,那里可以买到各种各样时髦、适用的印度钮扣。然后,由于他们已经到了诺丁山,不往南去肯星顿大街未免太傻了,这一去自然就到了南肯星顿,从那里到国王大街只有几步路,最后呢他们匆匆在附近伦敦西区、邦德大街和科文特花园转了一圈。

这次旅行的结果不仅使艾丽丝得到了上面提到的她早就想买的开襟毛衣,而且还有一双凉鞋、一付耳环、三条紧身裤,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和一瓶香水。使艾丽丝高兴的是,她发现逛商店时埃里克是个极好的同伴,他不仅不像一般的男人那样不耐烦,而且在买开襟毛衣时还坚持由他付款,那本来是会花掉她一大笔钱的。信用卡用得顺顺当当,店员们十分巴结,在伦敦市中心来来去去时叫了出租车。他们在汉诺弗广场附近一家小咖啡馆里用了午餐,然后回到昂斯洛花园埃里克的住处,进门后便在沙发上热烈地做起爱来,在他们四周散落着伦敦五六家时髦的女装商店的购物袋。

1856年,当《包法利夫人》以连载的形式在《巴黎评论》上刊出时,人们认为居斯塔夫·福楼拜创作了世上第一部描写性和血拼的小说,或者至少是首次在小说中使这两种活动如此明白无误地在心理上紧密相连。虽然,使得那个时代的读者大为震惊的是爱玛的通奸,但是她的堕落也与她迷恋于购买时装有重要关系,正是这一点使她背上了无法偿清的债务。对包法利夫人来说,花钱成了性欲的发泄,它带有坐在拉上百叶窗的马车里的种种风险,并且给她带来许多相似的欢乐。

福楼拜是不是对性和血拼表示赞许呢?我们能不能说,他说“我就是包法利夫人”,不仅表现了他对浪漫的天性感到同情,而且还表明他对消费的诱惑具有深刻的理解呢?

或许不无意义的是,正是在工业资本主义经历如今历史学家称之为消费革命的那个时刻,在十九世纪清教徒生活准则的浪潮掩盖了妇女解放的某些进步某些成就的时刻,消费和性的快感使包法利夫人身败名裂。因此,当初想把此书列为禁书的企图可以理解为一种道德主义的做法,它企图禁止的不仅仅是性,更主要的是血拼。道学家反对不为传宗接代而性交,一旦这种呼声失去了它在宗教上的威慑力,反对不为需要而血拼的呼声也就更加强烈了(《包法利夫人》的出版只比1867年马克思的《资本论》的出版早十一年)。在道德上对不为需要而血拼进行的攻击和对不为传宗接代而性交进行的攻击之间的联系真是太明显了——在这两种情况下,受到严格审查的是“乐趣”,尤其是女性的乐趣,而审查的人都是一些头戴高顶黑色大礼帽、蓄着大胡子的男人。

表达艾丽丝的欲望的主要工具似乎是一大堆杂志,那是她每个月都要阅读的。这些杂志装帧华丽,其他书籍无法与之相比,它用的纸就像是上蜡的苹果那样上了光,每一页既挺刮又清新。她常常开玩笑说想要“消失在杂志里去”,这表达了一种道德上模糊不清的想法,就是希望能够“把她的世界杂志化”。

这些杂志共有的特点就是一种无法在日常生活中见到的清新感,在杂志上,十全十美的人儿不是站在长着苔藓的石墙前面,展示秋季的时装,就是身穿棉织品坐在米兰的咖啡馆里,介绍春季的流行款式。英俊的男人搂住噘起嘴巴、摆出挑逗姿势的漂亮女人;模特儿们若有所思地眺望大海,她们身穿最轻柔的织物、涂着大支的口红、披着华美的红色衣裙,身边是马力巨大的跑车和热带水果。

这种杂志是激发人们欲望的工具,但是却显得合乎道德规范,因为它似乎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解决的方案。尽管这类杂志声称其目的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但其实只是完成了商业——与文字对立——上的任务,它只会使人在阅读过后感到苦恼,因为杂志上说的必须购买的成百种物品你一无所有。

这类杂志非得使艾丽丝感到难过不可。它决不会告诉她说她身上的衣服再过一年也很好,决不会告诉她外表其实并不见得有多重要,也不会告诉她说你认识什么人或者你的卧室以什么颜色布置其实并不要紧。着装专栏肯定得让她为自己衣橱里没有的那些衣服而难受;度假专栏肯定会让她想起世界上有那么多地方要比这儿阳光更加明媚;题为“生活方式”的专栏肯定会以婉转的方式提醒她说,她过的或许根本算不上什么生活,更谈不上什么方式,从而使她无地自容。

包法利夫人读的是浪漫的爱情小说,艾丽丝这个当代的空想家读的是杂志,但在这两种活动之间有一些重要的结构性联系。在这两种情况下,小说和杂志都起着(商店)橱窗的作用,它们通向另一个更加迷人的世界,诱使读者参与到一种特别设计出来的富有欺骗性的“现实主义”形式之中,从而刺激人们的欲望。

十九世纪的爱情小说尽管明显来自幻想,但它们不遗余力地在背景和外部细节上逼近生活,这一点同传统上那类逃避现实的小说不同。小说详尽地描写房子和风景、社会习俗和五官形状,由于一切都貌似真实,它所激发的欲望也就更为强烈。尽管情节的构思常常很不寻常(经常有在月光下昏厥过去或者突然继承到一大笔遗产的场面),但叙述技巧高明,给读者以足够的细节,使人相信这种事情在他们从未涉足过的大城市或者人迹罕至的村庄里确实存在。因为男女读者读到了马匹的颜色、读到了手上雀斑的数目或者日光在生锈的手枪上的反光,结果他们在读到各种离奇的情节时也就可能越发宽容,例如那匹马驮着女主角去了遥远的苏格兰古堡,那个手上长雀斑的正派的处女接受了一个为人好得难以置信的富有的地主的求婚,那把生锈的手枪开了火,击中了在真实爱情中作梗的嫉妒的对手。

杂志沿袭了同样的做法来吊起读者的胃口,去追求那些可能性不大的事,不过它对肮脏的现实主义却采取了漫画的手法;有的文章告诉你在毛里求斯带着水下呼吸器潜水时该用哪种指甲油;有的告诉你如何在伦敦南部后花园里重新创造出吉维尼;有的告诉你如何烹饪一些人人想吃的菜肴。但这些建议都太复杂,没有什么实用价值。

艾丽丝对这类文字的热爱并非出于偶然,这是她心理构成的一个部分。它反映了自我认同的一个深层次问题:由于对自我身份和自己的愿望没有把握,她自然容易接受别人的看法。对开襟毛衣的追求说明她打算将自己的困惑纳入到某种事先存在的模式之中,按照别人的意象来设计自己。这是一种高雅而昂贵的漫画形式,把原本有可能变化无穷的特点简化为几条基本的笔画,这简单的勾勒可以使她在为社会所承认的形式上找到立足点。

流行时尚存在于一种不断变化的颠三倒四的真伪次序之中,它在“时髦”与“过时”这个二元基础上运行。这一比喻很是重要——时尚就像是房子一样,你可以走进去,也可以给赶出来。在某一特定的月份中,稍稍有些喇叭口的衣袖、低领口和柔软的衣料被认为是惟一真正有品位的时髦装束。带有复杂的印度图案的钮扣受到内行人谨慎的赞美,长发梳成髻用大发夹夹住也是如此。珠宝被认为已经过时,时髦的是女人戴男式手表;长连衣裙过时了,时髦的是牛仔布连衣裙;羊绒衫已经过时,时髦的是丝绸;使脸色红润的化妆品已经过时,时髦的是上色剂;紫色又时髦起来,橙色简直是大逆不道。时装设计师努力使人相信重要的是应该混穿式样不同的服装,如今仍可以看到这种穿法,其主要特点似乎就是在紧身长裤外面套上宽松的长衬衫或者紧身短上衣。

在这类问题上,结论并不是通过某个中心作出的,相反,通过成千上万条毛细管向它输送营养的是“品位”这一巨大的有机体,这是个无法预测的善变的妖魔,它手下的侏儒包括在一个时刻在变化的鸡尾酒会上那些年轻、著名、富有、创造力旺盛、美丽的人儿。所以不稳定是因为这些结论根据的并不是某一物体的特定品质,而是这一物体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货物链中的位置。某件开襟毛衫目前被公认为很高雅,但它在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很可能在市场上被新的款式所取代,老款式可能被斥之为不合潮流或者是骗人。某一特定的开襟毛衫究竟是重现了二十年代的风采,还是(最大的罪过)揭露了当代时装设计师照抄二十年代理念的企图呢?那个光彩夺目的时代的理念已经曝光过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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