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翼之暗》的前身是题为《MESSIAH》的中篇小说,于一九八九年刊登在京大推理研究社的社刊《苍鸦城》的第十五期。

《MESSIAH》的篇幅是改稿后的《有翼之暗》的一半,按四百字一页的稿纸计算,大约有三百五十页。不过,情节和诡计等构成小说主干的部分几乎未做改变,无非就是给雾绘新添了一些属性。

《MESSIAH》里出现了十几个死者,所以案子一个接一个地发生,情节进展十分紧凑。即便如此,页数之多还是让当时的我吃了一惊。

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苍鸦城》以短篇为主,较长的作品一般也就是一百五十页左右。理由有二。其一,大家一旦开始创作长篇,页数就会剧增,导致印刷费用暴涨。(不过,说到页数问题,前一年的《苍鸦城》第十四期投稿较少,新人学的我毫无征兆地提交了一篇超过一百页的短篇小说,反倒大受欢迎。所以,我对页数其实不怎么在意。)其二,当时的原稿创作仍以手写为主。相比可以轻松添减和修改的文字处理机,手写原稿对体力和精力的要求高得多,因为一有修改就必须重新誊清。

如果像新人奖的应征稿那样,拿出豪赌人生的气魄倒也罢了,只是给社刊投稿的话,很难保证有这个持续的时间和精力去创作数百页的长篇。其实,不光是我们这些业余人士,就连业内也有作品页数随文字处理机的普及而增加的趋势。

《苍鸦城》从曾经的手写誊清——据说字迹优美的誊写人员被视若珍宝——改为文字处理机誊清,正是前一年的事。当然,没有文字处理机(电脑)的会员还很多,所以也有会员把手写的原稿输入文字处理机进行誊清。

到了翌年《苍鸦城》第十五期时,用文字处理机创作的投稿者有所增加。除了我的作品,另有长度达一百至二百页的中短篇小说五部。由于总量差不多是去年的两倍,导致制作经费堪堪用完:初始计划的偏差让我这个主编一阵心慌(京大推理研究社强制二年级学生当主编)。不过,这一年正好是颇具纪念意义的十五周年,加之前辈们也表态“薄不如厚”,于是我决定包括自己的作品在内,一篇不砍全都装订成刊。

当时,我用的是一款名为“文豪”的台式文字处理机,带显示器。

也有一些写短篇小说的人,用的是那种只能在液晶屏上显示一两行字的便携式文字处理机。前辈中西智明先生尤其强悍,竞拿“一行式”

文字处理机创作了正式出道的长篇小说《消失!》。

总之,我的第一部长篇就是这么出炉的。如果当时文字处理机还很昂贵,又或者上一年的《苍鸦城》厚度惊人的话,我想我大概会写一篇字数更少的小说吧。

其实,《MESSIAH》的最初构想是一部彻头彻尾的喜剧。我原本打算写一个极具闹剧性的轻松小短篇,形式上恶搞《黑死馆杀人事件》,讨人厌的名侦探跑进奇异洋馆的设定也是一样的,但诡计只两个。

文中的侦探是一个净说无聊笑话、满嘴烟味、人有点胖的中年活宝,老是嘲笑歇斯底里的女助手,结果被人家扔了茶碗和镇纸。就是这么一个无聊透顶、能让人会心一笑的形象。

然而,在执笔过程中,我想到了一个结合国名系列和《十日惊奇》的点子,于是案子的数量增加了。诸位可能会想,先按预定的计划,新点子拿来另写一篇不就行了嘛。但是,这样的展示舞台毕竟一年只有一次,所以当时我只想尽量把貌似有趣的情节和诡计往里塞。进而,我还在每个案子里放人斩首情节,导致全文无法再纳入喜剧的氛围。诡计所必需的篇幅增加后,我也渐渐无暇写那些傻里傻气的对话了。

想尽办法写了一阵子,结果在写到二三十页的时候,我又从头来过了(这份初稿我改了文件名一直保留着。后来,有位前辈会员读过后,笑我说“亏你能把这篇改成那篇”)。

推倒重来的直接契机是我想到了第一个密室杀人的诡计。因为我心里有个“卑鄙”的小算盘:此类花招与其以喜剧风格展示,倒不如故作深沉地亮出来效果更佳吧。《有翼之暗》出版时,这个诡计受到了热议,所以我还不清楚这个小算盘究竟打得对不对……如此这般,我重新设定风格,改得严肃了几分,侦探也换成了典型的福尔摩斯式的名侦探。这就是木更津悠也。

结果,对“黑死馆”的恶搞没了,侦探也成了正统派,感觉就只剩下了对“黑死馆”的致敬。之前我只写过喜剧风格的短篇,所以常会不由自主地被带入“黑死馆”或奎因作品的氛围中,受到的影响直接就在文章中显现出来。当时的我似乎正处于这样的年龄。

麦卡托算是我初期恶搞的唯一残余吧。在仅限于社内发表的短篇戏作里,他一会儿和兄弟几个使出三人合体必杀技,一会儿又徒手和宇宙人搏斗。这么说吧,在那之前他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角色。

总之,《MESSIAH》经前辈作家的介绍,引起了讲谈社NOVELS的编辑宇山日出臣先生的关注,最终得以付梓出版。在店里看到自己的书时,我大为感慨地想自己也算是有了一份青春的美好回忆。当时的我做梦也没有料到会成为职业作家。开始打算入行继续创作小说则是在写完《夏与冬的奏鸣曲》之后。

在《有翼之暗》中我思考的问题是,由谁来攀登顶点。当然,从创作《MESSIAH》的时候开始便是如此。本格推理,又有名侦探,在这种情况下独享此地位的通常是侦探。所以侦探才会被称为名侦探,贯穿整个系列解决迷案,最终为作品落下帷幕。然而,自从我在高中时读了《十日惊奇》,不知为何很抵触这种单纯的名侦探大获全胜的故事。话虽如此,从凶手的胜利告终则又抛弃了本格推理——尤其是名侦探推理类作品所宣扬的劝善惩恶。劝善惩恶类作品给人带来的畅快感毕竟不同凡响,所以不让凶手受到相应的惩罚是不行的。

只有一人能登上作品的最高峰,由谁来占据这个位置呢?侦探还是凶手,抑或是其他人呢?也许是谬论,我认为后期奎因问题如果换一种表述方式,其实就是“如何能保证侦探抵达至高点呢”。

侦探能成为神吗?

从最初《MESSIAH》的这个标题就能看出,作品中会出现若干个“神”的形象。不过,和后来的成品不同,当时我的想法还只是简单的“第一推动者=神”,类似“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纳斯”

的模式。也就是说,唯有拉上最后一块帷幕的人才能获得“神”也即“第一推动者”的资格。

一场为取得唯一一个绝对地位的障碍跑比赛。修改《有翼之暗》

时,我在这方面做了进一步强调。而实朝君则有幸得到了这个地位,但其实这偏离了我原来的主旨。

我这么说是因为,如果这是一个无法完全确定线索真伪的世界,那么绝对的神之地位自然也会随时翻转,亦即所谓的“无限循环阶梯”。

作品中,实朝君貌似顺利地收了尾,但他也只是一尊“临时”神。

世间认为是木更津破的案,而读者认为是实朝破的案,两者若是不对等可就麻烦了……因此在最后一章里,虽然实朝在与真凶对话,但文中除去一处,并未点明对方的主语。而那一处又是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所以是实朝本人认定的主语。没点明主语这一点,同时也可表示实朝本人其实也不这么认为。

当然,今后我也不会明示此人是谁。因为即便点明也没多大意思吧(我曾以《无限循环阶梯篇》为名在社内发表过一次,如我所料被批为画蛇添足)。而且,如此一来上层便被确定,但这又是另一尊“临时”神,于是我就必须再次暗示上面还有一层。

既然我无法把“绝对之物”带入节节攀升的故事,就只能进行暗示处理。这就是我当时(现在也是?)的结论。

再来说说这本书,我重新读过一遍后,发现了不少让人害臊的地方。怎么说呢,就是很拙劣吧。要是没有宇山先生恐怕这本书不会问世,直到现在我都非常感激他。

文中完全暴露了我当时的爱好,以至于我突然想起自己有十年没听卡尔·伯姆指挥的莫扎特的《安魂曲》,忍不住就从架子上拿出一盘听了起来。古斯塔夫,马勒的音乐也是当时我所热衷的。

《MESSIAH》的扉页图采用了经过二次设计的埃尔泰的版画,而伯恩斯坦的第二张专辑(德意志留声机公司出品)的封面用的也是这幅版画。

前面说到的“黑死馆”和奎因也是如此,喜好的东西自然而然地就会直接出现在作品中,真是觉得很难为情。与故事相关的俄罗斯口味也是受鲇川哲也老师的影响。在大学里,我专攻的第二外语是俄语,直到现在签名用的也是俄语。我所在的电子系专业里,大家基本都选德语或法语,学俄语的奇人只有两个。

说到鲇川老师的影响,麦卡托鲇的“鲇”也是其中之一,《有翼之暗》这个书名也模仿了鲇川老师的《戌神看到了什么》的临时标题——《有翼之靴》。

然后,有一件事我必须做出诚挚的反省,不能光害臊一下就完了。

那就是我竟敢随意编造炫学的内容。作品中的一部分炫学内容是假的。说是不知天高地厚吧,其实是我自作聪明地认为:反正都只是一些小点缀,读者不会仔细阅读,胡扯几句也不要紧吧。

出于类似的理由,实朝和夕颜的对话也被我故意写得乱七八糟。

在最初的《MESSIAH》里,他俩的交谈还是很平常的。

此等轻慢之极的态度,说到底就是觉得“反正就写这么一篇嘛”,有点胡乱写写的意思,说得不好听就是一种业余心态吧。当时我丝毫没有想到这本书竟会成为我的代表作之一,直到二十年后都有人阅读。事实上,从第二作开始,虽然有不少因无知而犯下的错误,但我已经不再信口开河了。

这次新装版出炉,但抱歉的是,我几乎没做修改。文章仍像以前一样难读。

原因有二。其一,不管怎么说这是我的出道作,包括苦涩的部分在内,我想尽可能地保持原样。其二,拙劣之中自有不同寻常的气势,我怕凭自己现在的力量,改得不好可能会丧失这种气势。满纸胡诌的炫学似乎也如实反映了当时那个不知利害、见识浅薄的我,所以我一概保留,未加修改。

等哪天具备了与改稿相匹配的能力,我还是想做一次全面修改的,只是究竟会在什么时候呢……总之,《有翼之暗》有好亦有坏,乃我青春之作。

二零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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