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圣塔安娜的路上,拉萝的体侧及胳膊肘上擦伤处刺骨地疼,拉萝感到精疲力竭。使她怒不可遏的是,里克森竟然让她来做这件徒劳无益的事。

她应该早就预料会有这么个结果的。

她责问他:“凭什么伊夫格林的儿子会把一切告诉我们?”

她在座位上挪来挪去,总想找一个舒服的坐姿。“这完全是在浪费时间。”

里克森并没反驳,他摇下窗户,把车速开到每小时八十里。风刮得他的脸发疼,此时,他真渴望吸一支雪茄。明知身边没带雪茄,他还是摸了摸口袋。

他说:“现在,我真不想回家,开车兜兜风怎样?”

拉萝没有回答,她坐在后座上,看着窗外,任思绪飞扬。

“我想这就算默认了,是吗?”

她仍没回答。他驾车拐出下一个出口向海滩开去。在海滩附近的山上,有一条小径,从那儿可以鸟瞰大海及整座城市。他已多年未去那儿了。

他把车开到一条狭窄的弯曲小径,一路上,里克森仔细观察是否走错了方向,因为,周围的变化太多了。有时候,在短短几个月内,一个他原本熟悉的地方,会如雨后春笋般耸立起幢幢高楼。像今晚这样一个晴朗的夜晚,景色美丽得令人窒息。他想站在那儿,欣赏山下万家灯火及投在水中的月亮。

此外,他还想和拉萝·桑德斯通一起欣赏这美丽的夜色。

他把车开到山边,熄了火。

拉萝看着里克森说:“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发脾气。我忍受不了,你知道,昨晚……今天又有伊夫格林……这一切的一切。还有弗兰克·多尔……”

他当然明白。“我们出去,这儿的景色美极了。”

他们站在沟壑的边缘上,凝视着一片灯海和大海,他伸手轻轻地抚摸着拉萝的手指。

拉萝伸出一只手臂紧紧握着里克森的手,“泰德,太美了!多么平和、宁静!”

他握着她的手,把她拉近些,接着,他的一只手臂搭在拉萝的肩上。他俩一动不动地站着,彼此也不看一眼,这是十分尴尬的时刻。他们都明白这只是第一步:微小但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拉萝觉得让里克森搭着她肩膀站在这儿,真有些不可理喻。这曾是她的渴望,可现在,她却充满了紧张和优虑。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很随意地把拉萝拉得更近,紧紧地拥着她。虽然,山上的风很大,可她还是能听到他的呼吸声:急促、响亮。他也十分紧张。

“昨天,当我听说你遭人袭击时,我十分惊恐。我把车也撞坏了。”

他的声音轻柔、低沉,拉萝只得全神贯注才能听清。

“是警车吗?”

“是的。一个女人带着三个孩子,我撞到她的车尾。妈的,谢天谢地,还好没人受伤。”

他说话时并没看着拉萝,他仍凝视着大海及夜景。拉萝简直不敢相信他的话,他是如此关怀她,情急之中竟把车毁了。她想,为此,他一定十分尴尬。这时,她又想到不知他是否要掏腰包修车。拉萝把头靠在他肩上,触到他上衣粗糙的纹理:有人在真切地关怀着她。

突然,他面对着拉萝,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拉萝没有任何反抗。里克森没有吻她,他只是充满感情地拥着她,就像人们拥抱久已失踪的孩子、战后余生返家的丈夫和多年未曾谋面的双亲。里克森的脸紧紧贴着拉萝的脸。

拉萝觉得,除了他的胡子外,他的皮肤十分光洁、柔软、不留一根胡渣。她把他脸上的痘痕忘得一干二净。此时此刻,在拉萝眼中,里克森就是最有吸引力、最有魅力的男人。此时此刻,他就像是重返拉萝怀抱的昔日之爱。

她的乳房紧紧贴着他的胸部,她能嗅到他身上的古龙香水味和头发的香味。他们站在高高的山上,耳边是呼啸的大风,夜晚的空气刺骨的冷。可是,她却感到十分温暖、安全。

她轻柔地叫了一声:“泰德。”

“什么也别说,”

他沙哑着嗓子又说道:“求你了,就让我抱抱你。我一直渴望这样抱着你……在圣·克里曼特第一次看到你时,我就有这个念头了。”

他俩相互紧紧拥着,站在那儿。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里克森小心翼翼地扳过拉萝的身体,让她的背脊贴在他身上,从后面抱着她的腰。他不想让她看他脸上的表情、他的双眼;他也不愿意让她看到他满脸的痘痕。他只是愿拉萝把他想像成一个英俊、富有、事业成功的男人。最重要的是,他渴望拉萝要他。

他贴着拉萝的脸,轻轻地说:“拉萝,我还从未背叛过我妻子,一次也没有,请你相信我。这么多年以来,我忠贞于她。”

她嗫嚅地说:“那么,你现在就不应该开始。”

“我只是想抱着你,和你亲近一会儿。然后,我们就回家。”

“你爱妻子吗?”

说着,拉萝又往后靠了靠。透过他的裤子,她已能感觉到他已硬挺起来。她暗自思忖:不知他是激动还是她判断错误。不管是何种情况,这种感觉好极了。她不停地蠕动着大腿,他也随之越来越激动。拉萝的心呼呼地狂跳起来,她想要他。很显然,他也迫不及待地想要她。拉萝渴望抱住他的身体,她再也等不及了。

“我爱我妻子,我尽全力让她过好日子,但是,她还是不满足。她——她离开了我。”

拉萝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直视着他,“你们离婚了?”

她觉得心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

“不!我们并没离婚,但是,我妻子搬出去已有三个多月了。看来,她不打算回来。”

她结结巴巴地问:“可是,你——你戴着结婚戒指,”

大风还在呼啸,把她的头发吹得满脸都是。她索性解下发夹,任头发在风中飘扬。此时,她只想把衣服脱光,任衣服随风而去,然后,赤裸裸地和身边这个男人站在这里。她情绪昂扬:他与妻子分居了,他的婚姻已到了离婚的边缘。“泰德,如果你骗我,我向上帝发誓,我会杀了你的。”

他贴着她的耳边说:“我没骗你,我为什么要骗你?”

他们面对面彼此凝视着,脸上洒满了月色。在月色中,他的头发呈黑棕色,而不是原来的红色。他的脸部轮廓、鼻梁、富有表情的双眼都使他显得令人难以置信地英俊。

“我要你,拉萝,”

他的声音更为轻柔、深沉,拉萝听不出这是他的声音。他的话语充满了感情和欲望。

“泰德,”

拉萝扑进他的怀抱,有意地把他推倒在地上。他开始吻她的脸、鼻子、面颊。他的胡子刺得拉萝发痒,可是她喜欢。

“你真美丽!”

里克森把手插进拉萝的黑发中,又把脸贴着头发,闻头发的香味。他抓起拉萝的一束头发,绕在自己的手指上。

拉萝不停地温柔地轻吻着里克森的脸,“不,我并不美。”

她觉得自己又回到十六岁的昔日;她想放声地尖叫,想又蹦又跳。这一生中,她还从未这么激动过。她吮着他耳垂,真想咬上一口。她品味着他皮肤的滋味:又甜又咸。

“不,你很美。也许正因为你没意识到自己有多美,所以,你才显得如此美丽。”

这回,他的唇触到了拉萝的双唇。他的双唇是那么温柔,口腔内是那么清洁。拉萝的舌在他的口内翻动着,突然,一个念头一闪而过:他是否预见到会有这一时刻,所以就戒了烟?他竭尽全力地紧紧拥抱着她。

里克森激动得喘着粗气说:“只要告诉我一件事,告诉我,你和我一样——我们相互渴望结合在一起。”

她的戒心不复存在了,“是的!天啊,是的!你看不出?你是瞎子?我渴望得到你!我原来还以为你的婚姻美满幸福,我以为——”

没等拉萝把话说完,里克森双手抱起她,向车子走去……

过了一会儿,他瘫软在她身上。

“拉萝,我爱你!”

拉萝不禁泪水盈眶,他不可能爱她,尽管这个过程棒极了,但这毕竟只是性。拉萝只是默不作声地抱着他,闻着他的体香,仍沉浸在愉悦之中。过了一会儿,她贴着他耳际说:“在我所结交的人中,你是最棒的情人,真的,泰德,你是最棒的!”

“就我所知,你是最能撩人心魂的女人。”

他们双双坐起来,里克森走到车外,找到拉萝的衣服,送来让她穿上。

他靠在车门上,看着她穿衣服,幽默地说:“以后看到法官时,我再也不会打消脱下他们衣服的念头了。”

拉萝笑着说:“噢,是的,不过最好先看清是男还是女。”

“你重新定义了法律。”

里克森看着拉萝在后座上艰难地穿着衣服,又咧嘴笑着说:“你也非常逗人喜爱。”

接着,他又整理自己的装束:衬衣扣子散了,茄克衫不翼而飞;裤子被他踢到车旁。拉萝心想,他没穿短裤,即使穿着,现在也不见了。

里克森打开前车灯,找到其余的衣物:他的茄克、她的鞋子;只是她的裤袜已撕破了。

他俩互相依偎着,站在悬崖边上,默默地观赏着海景,就这样过了许久。

那梦幻般的时刻已经过去。拉萝从未想过会有如此美妙的时刻,没人能像里克森那样使她激奋、满足。拉萝的内心不停地盘旋着那些表达爱意的词汇。

这一切真是爱?她真有胆量放任自己的情感,任凭自己去真诚地关怀身边这个男人?

她把身体往旁边挪了挪,说:“跟我谈谈你儿子吧,泰德,什么都可以。”

“我儿子……好吧,吉米十四岁,史蒂芬十七岁。他俩都在圣·克里曼特的圣凯瑟琳天主教学校读书。拉萝,他俩和我住一起。”

“为什么?”

拉萝迫不及待地想了解一切,而且她想要里克森说得快些。

她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公诉人在向证人提问。

“因为乔伊丝——我妻子——重返大学,她在长堤州立大学学习工程学。”

“很聪明!你提出离婚了?”

“没有正当的理由。在今晚,在遇见你之前,我一直企盼她能快点回家。”

里克森看了她一眼,发现拉萝正极目远眺,望着大海及万家灯火。

“现在,你准备离婚吗?”

她不敢看他,但又想知道他的回答:她可经受不起大起大落的情感变化。

里克森向她伸出手,轻轻地说:“是的,我打算现在就提出。”

尽管山上很冷,可是他俩的双手都沁出了汗水。他不笨,他明白这场对话的含义。“你会不会因为我只是个警察,而感到不窍?我的意思是说,法官是个高高在上的职位。”

拉萝不加思索地冲口而出:“见鬼!你是个好警察!出色的情人!了不起的男人!”

他笑了起来,“我知道,我还是个好父亲。你有没有想过我妻子为什么没发现这点。”

拉萝看着他说:“她是个哑巴。”

“刚才你还说她很聪明。”

“我说错了。”

她脸色严肃地又问:“当你听说我遭人袭击时,你真的把警车撞坏了。”

“没有,可这起作用了,对吗?这对我有好处。”

拉萝用拳头砸了几下他的胳膊,“你这个小滑头。”

说完,不禁大笑起来。里克森也随之放声大笑,他俩笑得合不拢口。他们的笑声回荡在下面的大峡谷里,又反弹到他们四周。

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从拉萝的脸上落下,可她还是止不住地大笑。她是个成功的法官,而他只是个街头警察。可是,就算是他步步设营,成功地引诱了她,许多天以来,她自己不也渴望得到他,又觉得不可能得到他吗?“你知道吗?向我撒谎会被视为做伪证。”

“不可能,那天晚上,我不是说过你也可能撒谎了?”

拉萝还在笑个不停。她明白他在开玩笑,可他说的没错。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事实上,她也曾打算引诱他,只是他更聪明,更敏捷罢了。

等止住了笑,里克森说:“走吧。”

拉萝走到他面前,凝视着他的双眼,里克森不禁又把她抱在怀里。他是那么高大,而她是如此娇小。他们默默地拥抱在一起,任凭料峭的海风在身旁呼啸,在这个时刻,时间似乎凝固住了。拉萝终于开了口:“我认为我也爱你。”

“你认为?你还不确定?”

“是的,还不能确定。”

他顽皮地猛地一拽拉萝的手,拉萝只得踉踉跄跄地跟在他身后向车子走去。他打开车门让拉萝进去。“待会儿你就会明白的。”

说着他关上了车门。

里克森坐进驾驶座之后,立即驾车向山下开去。

在回家的路上,拉萝睡着了。起初,她闭上眼,靠在座背上,只是想假装睡觉,以便仔细回味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并把这一切深深地埋藏在记忆中。

可是,疲倦终于战胜了她,她滑进座位中,头靠窗边,不觉进入梦乡,里克森打开对讲机,把音量调到正好能听清,又回头看看拉萝是否会被吵醒,可是,她正睡得香。

里克森听着对讲机,对讲机中传来需派一位警察去处理一只狂吠的狗的命令。里克森已有多年街头巡逻的经验,他真不明白为什么要派警察去处理这类愚蠢的琐事。可是,不管你是不是喜欢,这也是警察的份内职责。他也处理过这类事,比如家庭纠纷,震耳欲袭的晚会,邻里争执等。这都是些平淡无奇的事。他不停地瞥一眼坐在他身边的拉萝,发现她的头发乱蓬蓬的,脸上的妆也弄乱了。他感到非常振奋。

突然对讲机中传来刺耳的声音,他不禁打了个寒战。对讲机中,一个警察正在大声尖叫,还可以听到他车上的警笛声和发动机发出的隆隆声。他正在追捕弗兰克·多尔的卡威特车。

此时,里克森已快到圣塔安娜,他看一眼斜坡旁的高速公路,心想离那小子不太远了。

当拉萝睁开双眼时,她还睡意朦胧,不知身居何处。里克森双手紧握方向盘,在全速驾驶着车子。对讲机开得很响,发出刺耳的声音。

由于对讲机很吵,他不得不冲着拉萝大声问:“系上安全带了吗?”

拉萝揉揉眼,点点头。突然,他猛一转方向盘,全速行驶的车子差点失控,“我不该驶离高速公路,妈的,我想这回又让他溜了!”

拉萝一片茫然,竭力想弄清他为何如此激动。车子穿过一块肮脏地带,车过后一片尘土飞扬。警车像吉普车似地上下颠簸,震得车窗哒哒直响。拉萝大声责问:“发生了什么事?”

他咆哮道:“闭嘴!就这么坐着……”

“闭嘴?停车……”

车子冲出尘土,越过路缘,前挡车板擦着了马路。里克森放慢车速,把车开进一条侧街,然后,又加大了油门。“瞧,他就在这!抓住这个笨蛋!”

在他们车前两个车距的地方是一辆有着黑色窗玻璃的蓝色卡威特车。“我的天!就是这车!”

拉萝抓住仪表板,竭力想看清车牌,她的心嘣嘣跳得越来越快,“就是它!347PJG,就是它!你是怎么发现的?”

里克森的车正在迫近前面的车子,他大声说:“不是我发现的,另一位警察发现了它,就开始追踪……可是,他被甩了,我们正好在附近,今晚,还算运气,我开的是警车。”

里克森抓起对讲机,“第一站,我是654,我发现了车子,我再说一遍,我已看到车子了。我们正在向北行驶……”

他急匆匆地看了一眼路标,又说:“我们在港口……正好经过奥兰治森林区。给我派些增援人员,让人把高速公路上的港口出口处移开。”

卡威特车仍在超速行驶,但是,车内人仍未意识到被人跟踪。正当里克森的车子几乎撞在卡威特的保险杆上时,卡威特车一个加速,急转弯,拐到右侧的大街上。

拉萝忘乎所以地大声叫喊着:“快!抓住他!抓住这个畜牲。”

里克森又冲着对讲机大叫:“我需要增援人员,我的车内有个市民,”

他抓着方向盘,侧脸对拉萝说:“嘘,可不许跟别人说我们在山上的事。”

里克森看了一眼车速显示器,他们正在以每小时八十五里的速度,风驰电掣般地行驶在一条住宅区内的大街上。他小心翼翼地避开停在房子前的车子,但是,很可能难免会压到一些穿行马路的可怜小生物。

车子又拐到另一条大街,这个大街有两条小巷。里克森竭力想把车子开到左面的那辆卡威特车旁。正当拉萝全神贯注地观察他们前面的路面时,里克森一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从肩上的枪套里拔出手枪,他命令拉萝:“趴到座位上!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许站起来!”

拉萝一动不动地愣了一会儿。

他又大叫起来:“趴下去!”

接着,他把枪换到左手,右手按下拉萝的头。发动机发出隆隆的怒吼,车身在剧烈地晃动。“就这样,把脸埋在座垫上,别动!”

里克森的话音未落,车子就猛地向左一拐,撞上了另一辆车,两车相撞,发出一声巨响。接着,警车如脱缰的野马往后打起了转。里克森拼命掌握着方向盘,想刹住车。拉萝吓得双手紧紧扣住座垫,大声尖叫起来。

车子终于停住了。

里克森连车门也顾不得关,冲出车子大声喝道:“警察!停在那儿,妈的!我真想一枪毙了你!”

拉萝解开安全带,爬到后座的窗边,探出脑子和眼睛向外窥视。她看到里克森举着手,枪对准躺在地上的一个男人。卡威特车已翻了个底朝上,车轮还在不停地打转,引擎还在隆隆做响,车罩下冒出一股股蒸气和烟雾。拉萝打开车门,大声问道:“我可以出来吗?”

里克森双眼仍死死盯着地上的男人,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拉萝站直了身体说:“没事。”

她的双膝在颤抖,摇摇晃晃的站不直,但是,她觉得自己并没受伤。“我没事,是他吗?”

里克森走近那个男人,说:“过来看看。”

那个男人脸朝下躺在柏油路面上。里克森上前用脚踢踢他,他侧过了身子。他的下巴上有个裂痕,鲜血正汩汩地流出,他的一只胳膊也折断了,呈一种不自然的角度。

那个男人说:“我该死的胳膊折断了。”

接着,他滚到路边,只见他嘴里满是鲜血。

拉萝知道他没有武器,就往前走了几步,“就是他!”

虽然,这人脸上没套上袜子,也不显得那么令人恐惧,但是,拉萝还是认出了他,他又高又瘦,两条长腿像踩着高跷。她还认出了他穿的化纤裤子,裤子至少短了二寸。

拉萝狠狠地骂道:“你这个畜牲!你这个该死的畜牲!我真想亲手杀了你!”

由于用力过度,里克森举着枪的手不禁上下晃动,肩膀也在抽搐。他没带手铐,他是出门听音乐会的,怎会料到被卷入一场追捕之中。他对拉萝说:“想揍揍他吗?你应该揍他!过来,踢他几脚或揍他几下,踢他的眼睛!”

拉萝停住了脚步。

她这一生还从未有意识地故意伤害别人,虽然,他卑鄙、可耻,但是,她还是下不了手。她愣愣地看着他,看着鲜血从他下巴上的伤口处汩汩流出。

他对着拉萝狞笑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咳嗽起来,又翻了个身,身上流出更多的鲜血。

“喂,我他妈的就要死了,我的手……我的手。”

里克森又看着拉萝,鼓励道:“打啊,现在就打!踢他的手,看他怎样!”

拉萝仍然呆呆地站着。不过,最终她还是往前迈了几步,那天晚上在车库的可怕经历又历历在目。她移动了一下脚步,抬腿就朝地上的男人踢去。

她喘着粗气,心想,这是她报仇的机会,她可以伤害他,她可以踢他的脸,他的眼睛。

里克森说:“别停住!你还没有把那晚上的仇报掉。”

拉萝走近里克森身边,贴着他的耳根说:“不行,我不行。”

他微笑着说:“说实话,我自己也做不了这种事,可是,我想我得给你这个机会。”

弗兰克·多尔大声尖叫起来:“疼死我了!”

“去打个电话,一定要他们派一辆警车来,我车上的对讲机坏了。”

里克森四处打量了一下,但没看到路标。“把手提包和手枪带着,这个地区不太安宁,查看一下街角的路标,把交叉路口告诉他们。快!”

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一句:“我想,你最好也叫一辆救护车。”

他转身又对着地上的男人大声喝道:“笨蛋,这就是你想逃跑的结果,我真想给你一枪。”

拉萝抓起手提包,沿着大街向路灯跑去。在对面的街角有个用交通标志控制的路口,那儿应该有个电话亭。

打完电话,拉萝回到里克森身边,等一辆拖车把撞坏的汽车拖走。接着,拉萝到警察局把情况描述了一遍,又确认了多尔就是那晚袭击她的人。里克森还得忙着汇报及把弗兰克·多尔送进监狱,他安排了一辆巡逻车把拉萝送回家。一口气喝完五杯纯咖啡后,里克森已十分清醒,只是非常疲乏。拉萝临走之前,他把她悄悄带进空无一人的队长办公室,然后关上门。他柔吻了拉萝,并紧紧地拥抱她。

他对拉萝说:“今晚也许是我一生中过得最愉快的一晚,我真不想让你走。”

拉萝用手梳理着他的头发,“泰德,我也不想离开,可是,明天我还要参加一个审判,我得睡上几小时。”

正当她抬腿向门口走去时,里克森猛地扳过她的身子。

“此时此地,我可以再和你做爱。”

拉萝用力推开他的手,“不,泰德,不能在这儿。别急,我不会失踪的。”

“明天吧。”

说完,他站在漆黑的屋里,目送拉萝走出去。过了一会儿,拉萝又把头探进门,说:“明天,最好要睡足觉。”

拉萝找到那位巡警,让他送她回家。

拉萝躺下睡觉时,已是凌晨四时。那晚,乔希在埃米特家,钻在睡袋里躺在地上睡了一夜。清早,乔希回到拉萝的住处,穿好衣服,吃过早饭。他发现拉萝没有像往常那样准时起床,就走进拉萝的卧室叫醒她。“你病了?”

看到她仍睡在床上,乔希十分担心。“没有。”

说着,她坐起身,勉强把双脚伸到地板上。“再过五分钟我们就出发。”

五分钟后,拉萝和乔希一起向停车场走去。拉萝的脑海里不时闪现出昨晚的经历。他们终于抓住了弗兰克·多尔了。虽然,她没有勇气去踢他的脸和眼睛,但是,从某个方面来说,她仍然心满意足。光是看着他淌着血,她就觉得够了。这时,她又想起泰德·里克森,想起在山上和他做爱,一股温暖的激情涌上心头。今天,所有的一切:太阳、公寓前的花香、拂在她脸上的柔风、暖人心脾的空气,都显得格外明亮、耀眼。

拉萝开着车送乔希上学。她觉得没有必要把昨晚有关弗兰克·多尔的事告诉乔希。乔希也不知道拉萝在停车场遭人袭击的事。拉萝在后视镜里看了一下自己的脸庞,发现额头的乌青正在退去,因为她又用化妆品加以掩饰,所以已看不出了。

弗兰克·多尔正安心呆在监狱里,他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利,坚持要请辩护律师。里克森认为,如果地方检察官不和多尔做一个合理的交易,多尔会守口如瓶的。利奥·伊夫格林真是杀害她妹妹的原凶吗?由于乔希认出了卡明斯,所以,警方已能把卡明斯和凶杀案联系在一起。现在,他们也明白,是伊夫格林让拉萝放了卡明斯。此外,伊夫格林的儿子又在那些猥亵的照片上。尽管拉萝觉得整个事件还令人难以理解,但是,她认为证据已越来越充足了。只有一件事还纠缠着她:那道释放弗兰克·多尔的法院命令。她认为不可能是利奥溜进她的办公室,然后急匆匆地查清操作方法,向监狱输送那道命令。拉萝相信,虽然伊夫格林深知让别人替他这么做会暴露他的身份,但是,他可能会让某位秘书或书记官替他做这件事。

突然,一个想法在拉萝心头一闪:如果伊夫格林就是那个游戏大王,那么,他对电脑一定十分精通。拉萝又联想到菲利浦,他十分喜欢玩电子游戏,因为拉萝有好几次在进办公室时,注意到他正在玩电子游戏。菲利浦有可能就是那个游戏大王。

理清了思路之后,拉萝想和乔希谈谈。

现在,乔希把埃米特整天挂在嘴上。几天前,拉萝觉得他们已可以搬回欧文的家中去住,但是,她又犹豫不决,因为她不想拆散乔希和埃米特。他们已闪电般成为密友,结为一体。从许多方面来看,他俩相处得亲如一家。

此外,拉萝明白,乔希也需要这种伴侣关系——他需要有人做伴。在拉萝看来,埃米特对乔希的作用远胜过沃纳医生一百次的谈心。现在,乔希爱说话了,不再说那些侮辱她的话了。透过他的外表,拉萝越来越清楚地发现乔希本是个善良的小伙子——原来那个愤怒青年的形象正在消失。

乔希说:“埃米特真聪明,他是个天才。而且,他从不抱怨任何事情。”

拉萝握住乔希的手说:“乔希,你本人也并不常发牢骚。我认为你和埃米特有许多共同之处。虽然,你和埃米特俩人在生活中都没遇上好运,但是,你是个出色的小伙子。”

一阵乌云映进乔希的双眼,他紧握着拉萝的手说:“是的,在我看来,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你只有接受它,然后,尽量完善它,这是埃米

特的观点。你知道吗?当医生确诊他的残疾后,他母亲就抛弃了他。从此以后,他再也没见过她或收到过她的来信。”

拉萝叹了口气,她还从未听说过这事。其实,她甚至不清楚埃米特的年龄。根据以前埃米特跟她讲的情况看,拉萝估计他已是快三十的人了。他从麻省理工学院毕业后,又在长堤州立大学取得了硕士学位。可是,从乔希说的情况分析,埃米特大约只有二十出头。也许,在他十四岁时,他就以神童的特殊条件进大学读书。从许多方面看,这个弱小的男子是无年龄可言的。

有时,他像个孤独无援的孩子,可是一转眼,他又成了通晓宇宙奥秘的奇才。

乔希又说:“埃米特说,有时他也会非常害怕,他担心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孤独地死去。他告诉我,有时,半夜醒来,他就考虑这事——就是死时会发生的事。你知道埃米特相信什么?他相信死后,他会转体到另一个人体,一个健康的人体,因为,这一生中,上帝已让他遭受了这么多痛苦,在他的下辈子,他一定会过更好的日子。可是他的母亲呢?……她怎么能这样狠心抛弃他?”

“乔希,有些人不能正确处理疾病,他们的内心十分虚弱,但是,这并不意味他们都是坏人。也许,这只是因为他们缺乏爱心或他们曾受到过伤害。”

乔希扭过头看着拉萝,轻声地问:“我妈妈是不是也是这样?”

这时,他们的车已开出高速公路,快到圣·克里曼特了。

“不!不!至少在她嫁给萨姆之前,你妈妈得到过许多爱。我们的父母充满了爱心,而且,你爸爸也非常爱你妈妈。但是,她总是害怕、担忧,她也不太成熟。我想,对她来讲,这世界有时太坎坷、太复杂了。但是,乔希,她是个好人。不管发生了什么,不管她离开人世前干了些什么,她始终是非常爱你的。”

乔希默不做声地打开收音机,扭到播放摇滚乐的电台。伴着嘈杂的音乐,他又说:“我希望埃米特说得对。”

这时,他们已快到学校了,但又遇上了一个红灯。拉萝看着乔希问:“他说什么?”

“关于人死后转体的事。我盼望妈妈能转体到一个新的人体——希望她现在幸福。”

“乔希,我也希望如此。”

“在学校,有人对我说些非常难听的话。”

拉萝大气都不敢喘,只是紧紧地握着方向盘。她一直担心会发生这种事,可是在此之前,乔希一直说学校里一切正常。“他们说些什么?”

“他们说我母亲是个肮脏的妓女,我是个畜牲。”

拉萝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她把车开到学校门口,把车停住。“亲爱的,说这话的人才是有毛病的人。他们只是想让别人感到自卑,这样才能显出他们的强大。你能应付吗?如果有必要,我去找校长谈谈。要不,我给你转个学校,反正,搬到欧文后,很可能还是得转学。”

乔希握着门把手说:“不!我能应付。警察就要把杀我妈妈的凶手抓起来了吗?昨晚,我从一大堆照片中认出了一个家伙。那天……就是事情发生的那天,我看他开车从我们那条街上经过。可是,里克森警官说,这人已死了,在我妈妈和萨姆被害的后面,还有别人。”

“亲爱的,我们就要破这个案子了,一切都说明我们就要解开秘密了。”

跨出车外后,乔希回过头,抽抽嘴角,给了拉萝一个非常勉强的微笑。

拉萝目送着他离去。校园里四处是孩子,他们聚在一起,欢声笑语,推来推去。可是,他们为什么会如此残酷?这时,她看到乔希又向她车子走来,她的心不禁一沉:出了什么事?又有哪位笨孩子向他说了什么难听话?乔希打开车门,钻进来。拉萝关切地问:“出了什么事?”

“没什么,我忘了一些事情。”

拉萝竭力回忆她是否已把午餐费交给乔希,“我已把午餐费交给你了,你忘了带书?”

乔希只是直愣愣地看着前方,过了许久,他突然猛一扭头,靠到拉萝身边,在她面颊上亲吻了一下。他神经质地嗫嚅道:“这……”

拉萝的脸腾地红起来,一股快乐的电流传遍她的全身。在这儿——在所有的孩子都会看到的这儿,他吻了她。十来岁的孩子往往不会做出这种举动。

拉萝激动得什么也说不出,温暖充盈了她的内心,她忘记了所有的一切。

她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乔希。”

乔希爬出车子,靠在车窗上,英俊的脸上荡漾着微笑,“我长这么大,”

笑容从他脸上消失,“我妈妈从未开车送我上学。”

接着,他仰起头,很快就消失在孩子们当中。

当拉萝赶到法院停好车,她突然发现后座上有样白色的东西。这是一张纸,拉萝还以为是从乔希笔记本上遗落下来的。她展开纸,上面是乔希工整的小字体——我想把有关T恤染血的事告诉你,过去我不好意思告诉你,现在,我想让你知道。萨姆强迫我吃电视快餐,他还强迫我把快餐的锡箔盘也吞下。我只得把锡箔盘撕成一小片一小片,伴着马铃薯泥吞下。第二天,在学校,我出血了。我不知该怎么办,就把一件多余的T恤塞进裤子里。我不想让别的孩子看到我裤子上的血迹,否则,他们会取笑我的。他们会说我是女孩,你明白,就像女孩那样,每月来一次。这就是T恤上血迹的来由。别担心,现在我很好。锡箔味道的确不太好。为了不使你担心,特此解释。乔希,你的外甥。

拉萝把头埋在方向盘上,放声痛哭起来。活到三十八岁,拉萝所遭受的磨难远不如年轻的乔希。而且,和埃米特一样,他也是孑然一人忍受痛苦。

拉萝认为自己再也不应该有何抱怨了。昨天晚上,泰德所给她的爱远胜于诺兰在他们的婚姻中所给予的爱。今天,乔希又给了她一个吻别,这表明他是真诚地关怀她。拉萝打定主意,即使被赶下法官这个位置,她也得把这个案子弄个水落石出。这是她义不容辞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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