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克森和两个儿子正在厨房里吃晚饭。他们坐在大大的橡木桌边,快吃完了。他还是没法挤出一点时间休息一下。他已精疲力尽,待会儿还得出门去审问那个小伙子,他曾在法庭上威胁过拉萝。不管是大案还是小案。里克森明白,他得时不时地回家一趟。他要抚养一家人,而且,不幸的是,他现在是孤军奋战。晚餐是史蒂芬和吉米兄弟俩做的。他们烤了一只鸡,一碗沙拉,和一碗没捣碎的马铃薯泥。里克森说:“不错。可是,下次烤鸡时,在最后的十分钟前,把烤箱的温度再调得稍高点,这样,鸡的表面会变成棕色,味道也更好。”

吉米把拌马铃薯泥的锅子放在自己盘上,用勺子把剩下的一点点刮下,送进嘴里。“爸爸,你怎么学会煮饭的?妈妈从未说过你会煮饭。”

“噢,是的,我还会作针线活呢。你认为我娘娘腔?”

吉米忍不住笑出了声。笑使他的小啤酒肚上下起伏。他们从未想过他们朴实的父亲会娘娘腔。吉米把一勺马铃薯泥放进口中,说:“跟我们说说。”

“我还很小时,我父母住在俄亥俄州,我们经营一家供膳食的寄宿舍。”

史蒂芬目不转睛地听着爸爸的话,他曾听过爸爸讲过寄宿舍的事。妈妈背着爸爸出走,不管他怎样劝慰自己,他就是不能原谅妈妈。如果他是他父亲,那么,无论她如何用言语或行动来求饶,他都不会让她回来的。她是他的母亲,她应该爱着他,可是她却冷酷地抛弃了他们。他明年就要上大学了,他还能应付这种情况。可是,对于吉米这就太不公平了。他还小,非常想念妈妈。有几个晚上,史蒂芬听到吉米在哭泣。

里克森在手指上玩弄着一支雪茄,准备咬去尾部,放进嘴里。史蒂芬说:“如果你把这根雪茄点起来,我就离开这里,让你来打扫厨房,我受不了那味道。”

这时,吉米伸手去抓雪茄。史蒂芬一把夺过来,斥责弟弟:“住手!”

里克森不安地眨眨眼,终于无奈地把粗大的雪茄扔在桌上。“你的助学金有何新进展?”

史蒂芬又在斥责弟弟:“起来,笨蛋!把盘子拿开!我还要作家庭作业,我可不想把一晚上的时间都浪费在厨房。”

当吉米开始清理桌子时,他转身对父亲说:“我的导师说,毫无疑问,我能得到部分学院助学金,可这笔助学金不足以支付房租及学费。他们还在研究,没问题,也许我还能多得点,我也不清楚。爸爸,斯坦福大学学费昂贵,是一笔大开销。”

里克森抬头看着儿子,儿子一脸严肃状。“什么?你认为我没钱让你读大学?”

史蒂芬垂下头。“我不知道。妈妈也在上大学,还有其他的开销。我——我也可以上别的大学,也许去上加州大学,就住在家里。这样,我们就可以省许多钱。如果妈妈还不搬回来,我也可以帮你和吉米一把。”

里克森探出身子,凝视着儿子的双眼,“孩子,我有钱,我只是担心你的成绩,懂吗?你别操心,让你老爸来操心钱的事。”

“那么吉米呢?我上大学时,他总不能整天一人呆在家里,他只会吃,要么就是闯祸。他甚至连作业也不肯做。”

“嗨,你是什么人,饮食警察?我才是真正的警察,你好像突然间成了你弟弟的营养师了。让这小子喘口气。事到临头,没有过不去的桥。”

里克森离开餐桌,去起居室吸他的雪茄烟。他一头倒进沙发里,头往后一靠,闭上眼,伸出两条长腿,蹭下皮鞋。他情不自禁又想到拉萝·桑德斯通。不知为什么,每天,他的思绪总会越来越多地溜到她身上。这并不是简单地因为他们每天在一起呆很长时间,也不是因为他们每天会有几次谈话,而是她身上有一种吸引他的东西。

也许是她的孤独吸引了他。

里克森非常了解这点。有时,他也感到孤独难耐。有趣的是,他妻子离家前,他就有这种感觉。乔伊丝总有孩子作伴,还要做家务。她也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和社交活动。嫁给警官的女人往往都变得十分独立。

他的朋友大部分是警察,而且,他们整天谈论的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干了这许多年的警察后,他已听厌了那些粗俗的下流话,夸大其词的战争故事,以及不绝于耳的抱怨。要他这样的人和别人交往那可真是太难、太难了。像住他隔壁的那个出售二手车的家伙,或是那个整天关在囚室似的小屋里,敲电脑的人,他和他们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呢?当朋友们聚在一起,欢度周五、周六夜晚的时刻,正是里克森工作最繁忙的时刻。因为在这个时刻,歹徒们多蠢蠢欲动,暴力、犯罪就像未关上水龙头的自来水一样,喷泄而出。

警察是异类生物。每当他下班后和别人聚在一起,人们总想打听他的工作情况。当警察就像穿了一件没上拉链的裤子;也像一个人的肤色一样。如果你是黑人或棕色人种,那么,从出生到死亡那一刻,你就一直是黑人或棕色人,当警察就是这么回事。

有时,当他在与乔伊丝做爱时,他脑子里却在幻想着别的女人。结婚二十年了,最香的东西也会变臭了。噢,他爱妻子。从许多方面来看,她曾是他最亲密的朋友,但是那种激情不复存在了。他俩都意识到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的青春也一去不返。岁月留给他们的只是衰老、死亡。过去,他从未想过他会这么惨。前三个月,他一直在告诫自己别灰心丧气,可是希望却在慢慢溜走。

昨晚上,他竟梦到自己和拉萝·桑德斯通在一起。

他坐起身,拍了一下大腿。都是那些可恶的色情照片使他想入非非,现在,他必须终止这股思绪。当他看到尤丽的照片时,他想象自己看到的是拉萝。

他再也不想看那些照片了。

拉萝·桑德斯通才不会看上他这样的人。他可不傻,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她是法官,属于上等阶层,又是个漂亮女人。他从来都不善于和女人打交道。

除了乔伊丝之外,他没和别的女人认真约会过。

约会,想到这个字眼,他就先畏惧三分。如果乔伊丝不马上回家,他就不得不开始寻觅一个能和他消磨时光、能和他偶尔做做爱的人。他就要四十岁了。可他还没死。他是个男人,一个有正常需求的男人。现在的女人是不会随随便便就和一个陌生男人上床睡觉的,更何况,还有那些四处施虐的疾病的威胁。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单身女人寻觅的是:保险金、饭票、有一厚叠支票的男人和豪华的汽车。他没法请她们喝酒吃饭,因为他既没这笔钱也没时间。

史蒂芬从厨房里探出头,叫道:“爸,布雷萧的电话……是小布雷萧。”

里克森叹了口气,让思绪回到现实。“告诉他,我已经下班了。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就等到明天。”

史蒂芬缩回头,里克森点起雪茄。他在手指上滚动着雪茄,心想,他烟抽得太多了。连他自己对雪茄也开始感到讨厌了。

过了一会儿,史蒂芬又探出头,耸耸肩说:“有要紧事,这是他说的。”

“不,他在骗你。这个小笨蛋只想让我接电话。我要杀了他……我真的要杀了他。”

里克森一步一拖地走过起居室,低着头看地毯上的斑点,地毯上有几处都已磨光露白了。他暗自思量:这就是生活。

里克森对着话筒大叫道:“布雷萧,如果没什么要紧事,我劝你还是拿出手枪,瞄准脑袋。”

布雷萧在电话另一端十分激动,直喘粗气,“我有,我有……”

一口唾液把里克森口中的雪茄冲滑到了厨房地板上。“妈的,快说,是谁,在哪里?”

史蒂芬弯腰拣起雪茄,不满地大叫:“爸爸,真讨厌,我们今天刚拖过地。”

布雷肃说:“帕克·卡明斯!郡司法行政局的人几分钟前发现了他。在一辆车里……等等……是他的车——一辆红色卡梅罗车。我在无线总台里。”

他顿了一下,里克森能听到话筒里传来接线员的声音,以及在现场的人的回答声。

“他脑袋上挨了一枪。救护人员马上就到,可是,他们确认他已死了。”

里克森大声地问:“布雷萧,在哪里?告诉我在哪里?如果我不知道该赶往何处,我屁事也干不成。”

“等一会儿……”

听筒里传来更多的吵杂声。“圣塔安娜……第一大街……靠近几个院落的一栋公寓的停车场。警官也不知地址,他是这么说的。”

“我来。”

如果布雷萧没有说错的话,他所说的地方正是拉萝·桑德斯通住的那条街。“查清确切地址,然后在无线电话机里告诉我。”

当里克森挂上电话时,史蒂芬一边用一块擦碗布擦手,一边问:“他真的有要紧事?”

“是的。”

里克森急步向门口走去,突然,他又转过身,走到两个儿子面前,匆匆拥抱他俩。“今晚,你们别等我,看来得花很长时间。”

他们俩不约而同地说:“爸爸,注意安全。”

“我会注意的。”

没多大功夫,里克森已坐在车内,把车子倒出车道。

“海风公寓”的停车场被围上了黄带子,设上了路障,周围停满了警车。

里克森跳下车,连车门都来不及关,他向停在不远处的红色卡梅罗车跑去。

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向前,挡住了他的去路。“兄弟,站住,这是个犯罪现场。”

里克森冷笑一声,抽出识别证,把它别在腰带上,又低头看看外衣是否敞着。“你们发现了什么?谁是这儿的头?”

“托马斯警官,就在那儿。”

托马斯是个大块头,大约六英尺五英寸高或者还要高些。他这么年轻当了警官实在不多见。他身上长满了横肉,都快成了一个圆球。他淡黄色的头发剪理得十分整洁,此时,他站在车旁看着别人在忙碌着。车门开着,几位从医检办公室和郡司法犯罪试验室赶来的工作人员,正忙着给尸体拍照,在车子周围搜查证据。帕克坐在驾驶座上,头靠在椅背上,左耳上方有个几公分宽的子弹洞。鲜血从洞口涌出,流过脖子,滴到白色衬衫上。现在,血迹大部分已凝固。他瞪着眼,嘴也吃惊地张开着。从他的脸部表情看,里克森相信,他一点也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东西击中的。所以他的脸上将永远带着这种吃惊的表情。

托马斯也和里克森想法一样,“他没料到会有这一手,对吧?”

“你确信是他吗?”

警官朝旁边一摇头,“这是他的车,站在那边的家伙就是他的假释代理人。他认出了他,假释办公室离这儿只有五分钟的路。”

“你掌握了什么情况?”

“谁知道?在车内和在身上有五花八门的指纹,谁知道是谁的指纹?凶手也许并没有进车内。看,”

他指着车门说:“驾驶座上的车窗被摇下来了,凶手可能就站在这儿,扣动了板机。”

托马斯取出一包香烟,递一支给里克森。里克森挥手谢绝了。

“还有什么?”

警官冲手下的一位警察叫:“喂,史坦利,把你从车行李箱里发现的东西拿给这位警官看看。”

两人一起走到人行道上,那儿有一堆像是卡明斯的东西。这些东西原来都放在一个大塑胶袋里,现在被摊在人行道上的一块防水帆布上。

史坦利戴着手套,翻拣着:“瞧,我们发现了几件内衣——绝对没洗过——几件从J·C彭妮店里买来的白衬衫,是这家店的牌子。还有这些。”

他大笑着从小盒子里拽出些东西。

“避孕套?”

“是的。他没想到没死于爱滋病却死于非命。真是个聪明的家伙,嗯?”

围观的人都放声大笑起来,只有里克森没笑,他觉得眼前的情况没什么好笑的。

帕克·卡明斯只是条小鱼,他的身后有大鱼,杀死他的人是深知这些的。

“有目击者吗?”

史坦利说:“那边的那个小个子女人就是。她住在楼上的公寓里,正好俯视停车场。”

里克森感到晚上吃下去的饭菜涌上喉咙,他用力把它们咽下去。如果她看到了凶手,那么,要不了几小时就可以破案了。他激动地问:“那么……”

“她离这儿挺远,而且,车子又被树遮得若隐若现。大约两个小时前,她看到有两个人在车里。她说不上来,他们是否呆在车里或下过车。”

史坦利的嘴唇往上翘了翘,“她正在拉窗帘,无意中往楼下看了一眼,看到了卡梅罗车。她看到旁边还停着另一辆车,她认出这辆车不是这儿房客的,而且,在今天之前,她也从未见过卡明斯的这辆卡梅罗车。真是凶杀的绝好地点,嗯?”

里克森抬头看着树,“是的,那么另一辆车呢?”

“她认为另一辆车是

绿色的奔驰汽车或是一辆蓝色的德制宝马车,或者是黑色的福特车。”他看着里克森,嚼了一下口香糖。

“明白了?”里克森说:“是的。她听到枪声了吗?”

史坦利把口香糖吐到水泥地上,说:“是的,她听到了一点响声,……”

这些都是没多大价值的情报,里克森感到十分失望。这个妇女是个糟透了的见证人。有许多人都是这样。他曾处理过一宗凶杀案,人们就站在离被害者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可他们就是回忆不起来什么情况。

加州,众所周知的空降场。

“他的口袋和钱包里有什么?”

“运气不好,什么也没有。他钱包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就是一张五点的纸牌。如果他曾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肯定是被人搜走了。不知是凶手还是附近贪婪的人拿的。脑袋上中了一枪的人不会对小偷构成威胁的。”

“小口径枪?”

“弹道很小……估计是的。”

托马斯又走到车边,把烟灰弹到旁边的草地上。他看到里克森,就向他点点头,让他过去。“我们正在取车胎压痕,”

说着,他低头看着一组正忙碌着的工作人员。“我认为,凶手安排他们在这儿碰头,把车开过来,正停在卡梅罗车旁边。凶手站在车窗外,他们就这么交谈。就在此时,凶手拔出手枪,杀了他。卡明斯一定认为和凶手在一起很安全,因为他自己的手枪就放在手枪盒里。”

“凶手的指纹也许就留在车门把手上,或者留在车内。”

里克森知道车门把手上很容易留下指纹。他但愿能有所发现。“你们到达之后,你手下人有没有在门把上乱摸呢?”

他的话分明是在指责那几个逛来逛去破坏证据的警察。

托马斯不满地大吼起来:“警官,我们可不是乡巴佬,我们知道该如何处理犯罪现场。”

这个警官可真是个笨蛋,竟然让里克森知道他是从一个小警察局出来的。在他们眼里,他们自认为自己是非常专业的警察。“那好吧!这样看来,我猜你已取得了指纹,我等着你的报告。报告一出来,就请你立即把它传真到我的办公室。”

托马斯回答道:“没问题。你认为这是你们要找的枪吗?”

里克森一边穿过停车场,一边回过头,硬梆梆地说:“警官,也许你该去看看案宗,我们不在寻找手枪。那两个死者,一个是被砸死的,另一个是窒息而死。”

里克森得意地笑起来,他想,让那个笨蛋干生气吧。接着,他走进车里,推了一下变速杆,把车子倒上了大街。

拉萝一人呆在房间里,想看一下报纸,可她的注意力就是集中不起来。

她想回到埃米特家里,可是,他的男佣现在正在那儿。现在,她只能想想乔希,再想想和伊夫格林那场令人害怕的对话。他真是要追查此事吗?就因为在电话上为萨姆的当铺说了几句,她的整个事业就面临挑战?真让人难以置信。

电话铃响,拉萝抓起话机,心想必是艾琳或本杰明的电话。她给他们俩都留了电话录音。

是里克森,“他死了。”

拉萝的心狂跳起来,“谁死了?”

“卡明斯。今天下午,在离你公寓不远处,有人开枪打死了他。”

“我的天!”

听到这消息,她大大松了口气。“那么,我可以回家了。”

她再也不用搬到埃米特家去了。

她也可以把乔希领回来了。

“我就在大街这头。几小时后,我到你这儿,可以吗?我再和你详谈。”

拉萝一下挺直了腰板,问:“什么?”

她想,上帝还是存在的,他已听到了她的祈祷。现在,情况正好转。她没法恢复尤丽的生命,但她可以照顾他的儿子,并恢复正常的生活。

“你现在还不可以回家,而且……算了,等我见到你时再详谈。现在,我得走了。”

没等她再说什么,对方已挂上电话。她认为这是值得庆贺的事。她洗了个澡,穿上干净的衣服,全身喷了古龙香水。她到街角的店里买了一瓶酒。

接着,她就在家里静候里克森。

站在门口的一个女人对里克森说:“进来吧,伊恩正在等你。”

他跨过门槛,走进一个装饰得非常漂亮的起居室。室内的家具和装修都十分考究,足以上《美丽的家》杂志的封面。伯杰太太仍站在门口,她已近六十,穿着十分讲究,看上去风韵犹存。她丈夫是个很成功的商人。她关上门。

“我去叫他,他在房里。”

她转身就向屋子的后面走去。就在这时,里克森叫住了她。

他轻轻地说:“与其在这儿把一家人都搅得不安宁,不如我到他房里和他谈,好吗?”

她不禁转了一下眼珠,耸耸肩,好像是说这无关紧要。看来,她非常担心儿子。“左面第一个门。”

门打开了,伊恩·伯杰坐在一张小桌子前,桌上摊着几本打开的书。他抬头看着里克森,他的眼睛周围是黑眼圈。里克森没有马上开口,而是任他带着疑问盯着自己。里克森发现,伊恩周围至少有六张洁西卡·范·霍恩镶在相框里的照片,墙上还挂着一张比真人还大的她的照片。屋子里到处能感觉到她的踪影。

伊恩起身和里克森握握手,“请坐,”

他指的是他的床,“或者愿意的话,我们也可以坐那儿,我是说,我们可以坐在起居室里。”

里克森坐在床沿上,他想看看伊恩的屋子。当一个人的内心发生蜕变,准备做一些出格的事时,他的周围陈设通常可以反映他的心态。这屋子可能是祭奠已故的那个女孩的神殿,它不像是一个神志迷乱的人的住所。屋子里非常干净、整洁。床铺是整理过的,东西放得井井有条。当然,里克森也在提醒自己,小伙子除了周末,平时都住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校舍里。此外,可能是他母亲在整理房间,所以,房间的整洁有序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他问小伙子:“你知道我为什么来你这儿?”

他咳嗽了一声,手放在膝盖上。“某种……因为,那位法官出了点事,对吗?”

里克森换了一个话题。他喜欢从一个角度谈某个话题,然后,再换一个角度谈,从不同的角度切中要害。“你在大学里主修什么?”

小伙子目不转晴地看着里克森的眼睛,“经济学。”

“好专业,很难,对吗?”

“是的。”

“我的数学很差。经济学涉及到很多数学,是吗?”

伊恩说:“喂,我们谈正题,好吗?下周,我要参加一次重要的考试。”

“九月八日星期三大约十二点到三点之间,你在哪里?”

小伙子想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去翻日历,“我在学校听课。”

里克森站起来,看着小伙子女友的遗照。“整段时间都在听课?”

照片中的女孩就像蒙娜·丽莎,双眸紧随着他。他没有跟小伙子讲凶杀案发生在下午,还是凌晨,可是,伊恩已经知道了,他一定已看过报纸了。

“十二点到一点,我在吃中饭。我记得是在餐厅吃的,我每天都在那儿吃。一点钟,我去听微观经济学的课。”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支雪茄,在手掌上滚来滚去。他不打算把烟点着。“课上了多久?”

“上到三点。喂,你能不能别这么含蓄?请直截了当地问你想要问的事!”

他的脸涨得通红,腰板挺得笔直。“我威胁过女法官,这就是你想要说的。可我什么也没做过。”

里克森摸摸小胡子,扫了小伙子一眼,“你真的威胁过她……说有人会杀了她全家?”

小伙子望着地上说:“你也知道了,在那个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我……”

里克森把雪茄重新放回口袋,冲着小伙子大声地责问:“也许你气愤之至,为了让她付出代价,就把你的威胁付诸行动?”

伊恩·伯杰摇摇头,额头上渗出了颗颗豆大的汗珠。他是个很英俊的年轻人,一双犀利的眼睛,满头的乌发,可是,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因为他再也不是个无忧无虑的年轻人了。“你可以找我的同学对证。我的确在那儿。此外,如果我真想杀人,我会杀了那个害死洁西卡的畜牲,而不是那个愚蠢的法官。”

“可是,你并没有威胁韩德森,却恐吓了那位法官,是吗?”

“是的。我犯了一个错误,行了吧?我太笨了。我知道她只是在尽她的职责。可是,这一切只是太难令人……接受……他们是否有啥新发现?他还是逍遥法外?”

“孩子,这不关我的事。”

说着,里克森就朝门外走去。韩德森仍然逍遥自在,可是,里克森觉得不宜把这事告诉他。“把授课教授的名字写下来,我们要去求证。”

小伙子在一张纸上匆匆写下名字,走过去递给他。“这可是个大教室,如果教授记不得我那天也在听课,怎么办?”

里克森仔细查看伯杰的脸色。他看不出伯杰的脸上表情是愤然还是恐惧。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有些科目听课的学生多达百人或超过百人。如果教授记不住某个学生是否来听课,这是不足为奇的。如果没人能证实伯杰的话,那么,他仍然是个嫌疑犯。“如果真是那样,伊恩,我想你还会有麻烦。朋友,别的学生是否看到过你?那天一定有人看过你。”

伊恩低下头。他头也不抬地说:“洁西卡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会不会是凶手?里克森不停地在思索。小伙子有显而易见的动机。他又扫了一眼屋内。从室内的陈设看,托马斯·韩德森夺走的不仅仅是女孩的一条生命。站在他面前的小伙子可能再也不会从悲剧中解脱出来。他甚至有可能因为谋杀而被关进监狱,里克森心中企盼千万不要有这么个结局。里克森感到整个屋子笼罩在悲伤之中,所以,他也急着要出去。“我们还会联系的。”

“告诉那位法官,我并非真的要那么做,好吗?告诉她,我为她的家人难过。”

里克森走了几步,说:“没问题。”

突然,他回转身,又重新走进卧室里对伊恩说:“孩子,我得劝你几句,把那些照片拿下来,她已不在了,就让她去吧。你得继续你的生活。她也会愿意看到你这样的。”

年轻人坐回到桌旁,他头也不回地说:“不行,我就是做不到。”

他的声音充满了深情。

里克森从伊恩家出来时,刚才说的话还在脑海里闪现——她已不在了,让她去吧,你得继续你的生活。他跟自己说:你还挺会劝慰别人呢,也许,现在你自己得先接受这些劝解。

十点快到了,里克森赶到拉萝住的套房。她已喝了三杯酒了。

拉萝打开门,里克森漫不经心地走进起居室。看来,她心情不太好。“别开门,忘了?总有一天,你一开门,脸上就挨满了子弹。”

她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谢谢。我还以为该喝庆功酒了。那人已死了,你不是这么告诉我的吗?”

他转过身,上下打量着她。“首先,我相信他不仅仅是夜闯你家的那家伙,而且,他可能正是我们在追捕的杀人凶手,是有人雇他杀人的。幕后策划者还未露面,说老实话,下一个可能就轮到你了。”

拉萝的心狂跳起来。在此之前,她只是猜测这两件犯罪事件可能有关,可是,现在这位探员却证实了她最害怕的事实。何况,是她释放了那家伙。

“你认为有人雇他杀人?可是为什么?天啊!为什么?”

里克森的脸通红,说话的语气十分紧迫。他们俩还是站在起居室正当中,彼此挨得很近。“他认为你了解某些事情或掌握某人的犯罪根据。”

他得让拉萝有足够的时间去回味他的话。此外,他还得权衡向拉萝透露多少为好。

“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他在杀人灭口——灭了卡明斯这个口。他正在做清理的工作,拉萝,把一些属于你的未了结的零星事务做完。否则你的家也不会遭到洗劫。”

“可是我不可能会认出什么人来,没道理嘛。”

“你妹妹曾到过你家,并声称有人跟踪她。如果雇用帕克·卡明斯的人就是跟踪你妹妹的人,那么这人就会认为你也知道一些情况,因为她一定会跟你说些什么。我是说,你是她姐姐,如果她遇到了麻烦,她怎么会不告诉你呢?”

“可她就是没告诉我,我以前已向你解释过了。”

“拉萝,我知道,可是他却不知道啊,好好想想。”

她在思考,屋里静得连一根针落下都听得见。

拉萝终于回答:“我明白了。现在有什么新情况?洁西卡的男友怎么办?”

“他说那时他在大学里听课。我们还得

去加以证实。”

“你认为他说真话了吗?”

“说老实话,这可是个难题。他非常爱那个女孩,而且悲愤至极。我不知道他悲愤到何种地步。”

里克森摸摸小胡子,又继续说:“托马斯·韩德森已从医院里出来了。昨天,在科斯塔梅莎,我的一位同事看到他正和别人一起去法院。”

“见鬼!上次我还听说他在卡梅里洛州立医院呢。他出来了?”

“是的。”

“那么,韩德森应该来亲吻我,而不是来杀我。我可没对他做什么,是我决定释放他的。”

拉萝想,太棒了!真是滑稽。她不是把杀人犯送进监狱,而是在给他们自由。

里克森说:“是的,别向外人说他已出院。”

“别的线索……尤丽的嫖客呢?他们中的某一个可能杀了她和萨母。这个名叫帕克的家伙夜闯我家并不一定说明他和凶杀案有关。”

里克森叹了口气。尽管他还得把伊夫格林牵扯进来,她在这点上的看法无疑是正确的。“我们已讯问过了名单上的大多数人。他们大多都在工作,而且都有几十个证人。当然,我们没法追查打到旅馆里的电话。”

突然,他想起和布雷萧的对话。“我问你一点事。你有一位当律师的好朋友嘛?”

“里克森,我的朋友都是律师,不是律师就是法官。”

“拉萝,他是个男人。有人打电话到警察局,询问这件案子的嫌疑犯,他声称是你的密友,他想从局长的儿子口中套出情况。”

拉萝站在那儿想了一会儿。“我想得到的只有本杰明·英格兰。他是托马斯·韩德森的辩护律师。我们曾有过约会,可现在他在城外,我妹妹死后,我还没跟他谈过呢。我想他明天要回来了。”

里克森取出一本小记事簿,潦草地把英格兰的名字记下。“我会查清的,韩德森,嗯?许多人和韩德森的案子有关。”

“这没道理。他不会连和我也不谈一下就打电话去问这件案子的情况。”

“也许他不知道你在哪里。”

他想,这人也可能是个嫌疑犯。作为一名刑事犯的辩护律师,他能够取得法院方面的情况。拉萝的这位男友可能给伊夫格林打电话,声称那家伙是替本地一家警察机关当线民的,这样就很容易把他释放了。不论是谁,只要他知道该给谁打电话,又该说些什么,那他就能办成这事。侦探摇摇头,办这件案子就像没用捕网捕蝴蝶。每当他认为自己掌握了一些线索时,这些线索又会倏忽而逝。

拉萝走到沙发边,蓦地俯身躺在沙发上。喝下的酒、失望感、几天以来的压力一齐涌上心头,“我还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她的声音又细又尖,“可是,现在你却告诉我,我是下一个……有人真的想杀了我,我亲手放了那个杀了我妹妹的凶手。天啊!”

此时,她感到里克森热乎乎的气喷在她颈背上,他冰凉的手放在她脖子上。他温柔地说:“放松点!你现在需要的是颈部按摩。”

当他开始给拉萝按摩时,拉萝不禁肌肉僵硬。“放轻松,我不是大灰狼,”

他近乎耳语地又说道:“拉萝,我不会让别人伤害你。”

他的大腿正靠着她根根肋骨,擦着她的胸脯。透过他的衣服,她几乎都能感觉到他的体温。而且,她也能嗅到他身上的气味,并不是像大多数男人身上散发的那种香水味,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男性气息:雪茄、咖啡、汗。

今晚,这气味并不难闻。过去,父亲把她放在腿上时,她都能闻到这种气味。

里克森还在给她按摩,拉萝却在想,如果拥有这么一个男人是什么滋味呢?一个带枪的男人,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男人。这时,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他的双手轻柔,富有肉感,就好像他戴着一双天鹅绒手套。她的身体有所反应,她想象这双手正在抚摸着她的身体。她打了个寒噤:她怎么了?

这可真是太蠢了!

她想翻个身,“我——我没事,泰德,我像个孩子,真不好意思。让我起来。”

“嘘!”

他的双手移到她的背部,隔着衬衣按摩着背部。“睡吧,我们明天再谈。”

拉萝闭上眼睛,好几次她几乎要进入梦乡,可一次次地又睁开眼。他的双手还在她身上游移着,这或许是她的幻觉。但是,她可以确信她感到他触摸了她。她想感受他的触摸,这真成问题。“泰德,谢谢你替我按摩,可我想睡觉了。”

他的双手沿着背部,滑到了前面。他靠在她背上,拂起她脖子上的头发。

她吸了一口气,他一定要吻她了。她闭上双眼,等待着。她憋住气,心跳很快,她相信里克森也能感觉到。

什么也没发生,她听到了关门声。里克森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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