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尔齐尔警官展开调查的同时,总部的调查取证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就像温西对警察局局长描述的那样,还没有全面进展。

第一个令人兴奋的证据是由一位年轻农民提供的,他费了很大劲才来到科尔库布里郡警察局,求见麦克弗森巡官。

据陈述,他周一晚上九点钟在门城的默里·阿姆斯酒吧喝酒,就在这时,法伦先生忽然闯进酒吧,看起来非常野蛮非常奇怪,他用巨雷般蛮横的声音问道:“那个禽——坎贝尔在哪里?”大家告诉他坎贝尔不在这里之后,他看起来稍微平静了一点。坐下来接连喝了两三杯威士忌。目击证人们试图问明是什么情况,但是除了些模糊的威胁话语,什么也没有问出来。之后,法伦又开始询问坎贝尔在哪里,有一个目击证人很晚从科尔库布里郡过来,他知道坎贝尔在麦克莱伦·阿姆斯酒吧,但他看到法伦现在的情绪很危险,为了避免他们两个发生冲突,他就撒了谎,说他好像看到坎贝尔先生开车去克里镇了。法伦咕哝着“要去堵住他”,然后又嘟囔了些污言秽语,从他的话中证人得知他们的争吵应该是因为法伦夫人。法伦匆忙出了酒吧,证人看到他骑上车就走了,然而却不是前往克里镇的方向,而是通向科尔库布里郡。证人怕出什么危险,所以跟着他跑了出来。但是,当法伦走到战争纪念碑的时候,他向左拐到高尔夫球场那条路上去了。证人耸耸肩,就离开了。

因为警察们的行动,到了周三,事件已经传开,人们大体推测出坎贝尔是被谋杀的,证人想那晚的事情或许有某些不祥的意味。他询问了酒吧服务员和两三个在默里·阿姆斯酒吧见过法伦的人,他们都觉得有必要将这件事情报告给警察局。目击证人们推举他做发言人,所以他就过来了。证人很不愿意法伦先生陷入麻烦当中,但谋杀就是谋杀,这可不是儿戏。

麦克弗森谢过这位农民,然后立刻在克里镇展开了调查,查证法伦是否沿着被告知的错误方向前行。但是,让人迷惑的是他又转向了高尔夫球场的方向。法伦是三个小时前在科尔库布里郡离开坎贝尔的,从时间上看,很有可能是他在门城寻找坎贝尔未果,便在返回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沿途寻找他。但为什么是高尔夫球场呢?除非——

除非他是要去找斯特罗恩。众所周知,斯特罗恩和法伦是特别要好的朋友。难道他们是同谋吗?周一晚上九点到十点之间斯特罗恩在家吗?这一点比较容易确认。巡官致电门城调查并等待着结果。

这一天第二个让人兴奋的线索——更加明确和鼓舞人心。证人是一个矮小胆怯的十岁小女孩,被她下定了决心的母亲强拖过来的。

“我很明白,”母亲说,“她肯定是看见了可怕的事情,我听她一说就坐不住了。(擤擤鼻涕,把那些告诉警察,否则他就会把你关起来。)她是个淘气鬼,应该上床睡觉的时候,她却和一群小孩子满村子乱跑。现在的孩子都不听家长的话,你简直拿他们没辙。”

巡官表达了自己的同情之意,然后询问这位夫人的名字。

“麦格雷戈。我们的房子位于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之间——你应该知道那个地方——靠近奥琛海耶。上周一晚上我和我男人去科尔库布里郡有点事情,海伦独自在家。我们离开不久她就跑出去了,而且敞着大门,好像任何人都不会进来——”

“明白了。”巡官打断她,“我想这位小女孩就是海伦。”

“是的,她就是海伦,我想最好带她过来,邮递员说可怜的坎贝尔是被谋杀的,她看到了那个过程。我对乔治说,如果周一晚上坎贝尔在路边打架,那么警察应该要知道这件事情,而乔治说——”

警官不得不再一次打断她。

“如果你的小海伦愿意告诉我们一些有关坎贝尔的事情,我们将会非常乐意。现在,麦格雷戈夫人,你能让小女孩从头讲述一遍事情的经过吗?过来,海伦,不要害怕,告诉我们。”

受到鼓励的海伦开始讲述她的故事。她不时会感到不安,母亲还会不时地干扰她,搞得一团糟。但是,经过耐心的哄劝——一位治安官还给了小女孩一袋糖果——巡官终于把这一团乱麻解开了。

麦格雷戈夫妇周一晚上乘坐邻居家的汽车前往科尔库布里郡拜访朋友,走前严厉地告诉小海伦要把门窗锁好,上床睡觉。被遗弃在家的小女孩去找附近农合的小孩们一起出去玩。他们在野地里乱跑了大约有半英里路,然后男孩们就在那里设置捕野兔的陷阱。

巡官听到这里轻轻摇起头来,但他向小海伦保证不会惩罚这些小违法者们。她似乎认为这样的保证比妈妈的威胁要好得多,因此接下来的故事讲得更连贯了。

他们捕野兔的地方大约是在门城和科尔库布里郡的中间位置,正好是两道石墙间陡急而危险的s形路段。那是一个很清爽的晚上,月朗星稀,天空不是很黑,只是有些昏暗,一层薄薄的水雾笼罩着四周的山野。男孩子玩得起兴,似乎想玩到很晚,但在大约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海伦想父母应该快要回来了,就离开他们,沿路回家。她知道当时是九点四十五分,因为其中一个小男孩戴了一只新表,是祖父送给他的。

她穿越田野,准备爬过矮墙,进入主路。就在这时,她看到一个男人坐在汽车里,车子停在路边,车头朝向门城,引擎还在轰鸣。就在这时,司机将车横过马路,似乎想要掉头。与此同时,她听到从门城方向开来一辆速度很快的车子。

她非常准确地描述了出事地点:不是S形路段最陡最危险的地方,那里两边的墙都很高,事情发生在S形路段的低弯处,靠近科尔库布里郡。这里的弯度相对比较小,路面很宽,小姑娘站立的地方是一处凹陷的墙面,墙底布满金雀花丛和荆棘灌木。那辆驶近的车子很快就到了S形路段的上拐弯,而第一辆车正要掉转方向,完全挡住了路面。伴随着急促刺耳的刹车声,第二辆车停了下来,车子猛烈地歪向右侧,奇迹般地避免了一场撞击。司机骂了句什么,第一个人回了一句,然后第二辆车的司机恼怒地大声喊道:“坎贝尔!当然!我就知道!除了坎贝尔还会是谁!”——或者其他类似的话。

然后就是相互对骂,接着坎贝尔熄掉引擎,下了车。她看到他猛地一踹就跳上了另一辆车的脚踏板,随后就是一场争斗,接着,两个人来到路边,相互扭打在一起。他们拳脚相击,嘴里还充满了污言秽语。她不能很淸楚地看到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两个人在车子对面,然后他们滚到地上。她描述不出车子的具体模样,只知道坎贝尔的车子是四座的,而另外一辆是大型两座车,晃着明亮的车灯。

小女孩被吓坏了。打斗持续一小段时间之后,一把大扳手飞过来,紧擦着她的脑袋落在她身旁。她爬下来趴在墙根,吓得一动都不敢动,但是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听到一阵恐怖的声音,好像是某个人被重击再被勒死的声音。过了一小会儿,她又偷偷站起来,看到了更令她害怕的一幕。一个男人从路边站起来,肩膀上扛着另一个人的尸体。从那个被扛者四肢垂挂的样子来者,她想那个男人肯定已经死了,她没有喊出来,因为她害怕如果自己喊出来的话,那个可怕的男人会听到然后把她也杀死。他杠着那个人的尸体走向两座车,将他塞进副驾驶座。这辆车靠近门城方向,她没有看到那活人的脸,因为他肩负重担,始终弯着腰。当他经过四座车走向另外一辆车的时候,在车灯的照耀下,她瞥了一眼死者的脸,看起来苍白而恐怖。她没法描述,只知道那个人没有胡子,双眼紧闭,那个可怕的男人坐进驾驶座,把双座车倒挡驶回门城的方向。她听到引擎的变换声,而且车灯前后移动,好像在转向。然后她听到车子再一次被开走了,引擎的咆哮声也渐渐消逝。

当一切都结束之后,她翻过墙面,想要看一下那辆半堵住路面的四座车,车头面向门城,车灯斜照着路面。还没等她仔细研究一下,就听到来自门城方向的脚步声。她希望是某个来找她并带她回家的人,但是,忽然,毫无缘由地,她又想可能是那个坏蛋要回来杀她。她十分惊恐,拔腿便向家里狂奔。然后她又听到引擎发动的声音。她藏在灌木丛中,以为那个坏蛋要开车追赶自己,但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又过了一会,她冒险钻出灌木丛,狂奔回家。就在她跨进自己家门的时候,一辆车以迅猛的速度风似的奔向科尔库布里郡的方向。她钻进屋子的时候,厨房里的钟正好敲响十下。小姑娘冲进卧室,跳上床,抓起衣服整个盖在头上。

接下来的故事由麦格雷戈夫人讲述。她和丈夫十点半回到家里,发现他们的孩子穿着衣服趴在床上哭喊发抖,她是那么害怕,因此他们什么都问不出来,他们只能大声斥责她,给她脱下衣服,把她塞进被窝里,然后给了她一杯热牛奶,守在她旁边直到她筋疲力尽之后慢慢人睡。第二天女儿仍然拒绝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当天晚上她在睡梦中惊醒了三次,大声哭喊着有个坏蛋要来杀她,直到周三晚上,父亲亲切地爱抚着女儿,才终于成功地套出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们听到费坎贝尔的名字时,就决定要将这件事吿诉警察,麦格雷戈夫人回答巡官的提问,并说明她家厨房的钟慢五六分钟。

巡官对她们母女致以诚挚的谢意——而且他也认为实在有理由对她们表示感谢。他吿诉海伦她是个勇敢的小女孩,要求她的母亲不要再责备她,鉴于她的故事的重要性,警官再三叮嘱她们不要将这个事情再讲给任何人听。

她们离开之后,巡官将整个事情从头再想了一遍。这个事件与医生报告的时间非常吻合,只不过比预期的案发时间提前了一点,按照他的想法,坎贝尔和另外一个男人不期而遇,并且发生争吵,在争斗中坎贝尔被杀死。凶手将他的尸体塞进两座车中,藏在路边某个地方,然后他又返回案发现场,取得坎贝尔的车,再驱车返回门城,当然他要在那里伪装案发现场。随后某个时间,他又必须返回取走自已的车和车里的尸体——那么,然后呢?驱车返回门城?

巡官恼怒地嘟嚷起来,这里有一些疑点,凶手为什么不将尸体直接装在坎贝尔的莫里斯中开走呢?在他开着坎贝尔的莫里斯返回门城的这段时间里,装有尸体的车子就放在路边,他为什么要冒这样大的风险呢?如果他想尽快将自己的车开走,那么他必须要骑车或者走路返回案发地点,很明显,他使用的应该是自行车,并且将它藏在了两座车驾驶座的后面。但问题是:他为什么要将尸体留在身后呢?

有可能,麦克弗森想——事实上,很有可能——凶手当时并没有想好如何建立不在场证明和如何伪装事故现场的一系列计划。或许这能很好地解释他的行为——他当时只是简单地想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样离开,只是后来建立了详细的计划,才又返回将尸体取走。但是不对!这样是解释不通的。他开回门城的是坎贝尔的车。唯一的解释就是当时他脑海中已经想好了要伪装成意外事故现场。但这样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小孩的描述正确,那么很明显,坎贝尔与另外那个人之间的争吵完全是偶然。一个人在谋杀之后的几分钟时间里,怎么会策划出这样一个详细周密的逃脱计划?

那么——这场相遇真的是偶然的吗?仔细想想坎贝尔的行为,情况完全是相反的。他将自己的车正好停在两辆车难以同时通过的路段,而且当他听到另外一辆车来的时候,还进一步用车子横堵住整个路口。这样疯狂的行为,明显是想要引发一场致命的车祸而不仅仅是争斗。但是,大家也都知道,坎贝尔当时喝醉了,有可能是酒精麻醉了他对车祸危险的判断能力。

但是,如果证人是可信的(当然,他不能挑挑拣拣,选择相信一些证据或反对另一些证据来契合自己的理论),那么很明显的是,期待这场会面的人,不是凶手。如果凶手没有预期到这场相遇,他就不可能事先筹划这场谋杀,那么他也不可能事先策划好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是的,”巡官自言自语道,“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可能。他可能很早就谋划好了,只不过是在其他的时间或地点下手。然后,他和坎贝尔又在这个合适的地方相遇了,他就将原来设计好的方案付诸实施。”

汽车仍然有一个疑点。案发之后不久就有人快速开着车前往科尔库布里郡。这个人是凶手吗?如果凶手开着坎贝尔的车去了门城,那么不可能是他。如果是其他的人,那么是谁呢?他肯定在路上遇到了凶手——所以必须要找到他,但是……仔细考虑之后,巡官决定放弃这个目前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转而考虑事情的另一方面。

这件事情是否与法伦的情况吻合?巡官忽然拍案而起。当然!时间上完全吻合,而且这也解释了法伦为什么要转向高尔夫球场。很明显,他看穿了那个农民关于克里镇的善意谎言。他在门城搜索坎贝尔,没有找到,然后得出结论,坎贝尔肯定还在科尔库布里郡。他匆忙赶去找斯特罗恩,希望能借到斯特

罗恩的车。斯特罗恩是不是从犯还未可知。有可能不是。不。巡官又兴奋地拍了一下桌子。这样整件事情就能解释得通了——被开错的车,被遗弃的尸体以及所有的事情。法伦原来的想法是嫁祸给斯特罗恩。如果尸体在斯特罗恩的车里被发现,那么大家就会很自然地认为是斯特罗恩诱骗坎贝尔出来并杀死了他。

当然,这是一个糟糕透顶的计划。斯特罗恩立刻就会告诉大家他是如何把车借给法伦的。或许他还能提供人证物证。事实本身也不可信,谁会把尸体放在自己的车里呢?事实上,这一点巡官马上就能想到,而法伦呢,事后一想,也不难想到自己的第一设计是行不通的。在开着坎贝尔的车回门城的时候,他有时间将整件事情考虑清楚。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完美的计划——在米诺奇伪装意外事故现场。那么,然后呢?接下来他应该干什么?

当然,首先他要将坎贝尔的车开回去,把它放在车库里。然后他从斯特罗恩的房中取回自己的自行车。到了深夜,他就可以在悄无人知的黑暗中进行所有的活动。假设,他将车子就近停在某个地方——例如,就在花园门内。

巡官难抑兴奋激动之情,列出了一张简单的时间表,并标注了粗体标题:“休·法伦案件”

星期一:

晚上六点:法伦返回家中,发现坎贝尔在那里。将他赶出去。(珍妮的嫂子可以作证。)晚上七点:与妻子发生争吵之后,法伦骑自行车离开,假设争吵中法伦夫人说了一些关于坎贝尔的不中听的话。晚上九点:法伦进入默里·阿姆斯酒吧,寻找坎贝尔。(来自农民的证据。)

晚上九点十五分(大约):法伦去斯特罗恩家里借车。

晚上九点四十五分(大约):在科尔库布里郡路上遇到坎贝尔,并谋杀了他。(海伦·麦格雷戈可以作证。)

晚上九点五十五分:法伦将尸体装进斯特罗恩车中。

晚上十点(大约):法伦回来取走坎贝尔的车。

晚上十点十分:法伦回到门城(大约五英里),将坎贝尔的车放进车库中。

晚上十点三十分:法伦徒步返回斯特罗恩家中取回自己的自行车。

晚上十一点:法伦骑车返回案发现场。

晚上十一点十分:法伦带着坎贝尔的尸体返回坎贝尔家,将尸体藏于屋中或者车库中。

晚上十一点二十分:法伦到斯特罗恩家中还车。

晚上十一点四十分:法伦回到坎贝尔家中,伪装坎贝尔在家过夜并吃了晚饭。

巡官满意地看着这张时间表。当然,其中有些时间是估算的,但是关键点都很契合。而且,即使法伦走路很慢,时间也足够,即使他在执行过程中有某些贻误,也肯定有充裕的时间在周二早晨之前完成整个计划。

受这个想法的鼓舞,巡官继续推理案件接下来的情节,只不过假设的成分更多了。

根据勃岗“小乔克”的证词,他看到伪装的坎贝尔在周二早上十点十分的时候在米诺奇作画。因此,这就是法伦到达那里的最晚时间。事实上,巡官想,时间必须要更早一些。法伦肯定不能冒险早上在坎贝尔屋子里逗留太久。他应该在八点之前格林夫人到达的时候就已经起床出门了。另一方面,如果弗格森恰好听到坎贝尔的车开出去,那么他应该能提供一个合理的时间。据此,巡官试验性地列出另一张表——

七点三十分:法伦离开坎贝尔的房子,戴着坎贝尔的帽子,穿着坎贝尔的大氅,尸体被塞在车后底座上,自行车放在上面,整个都被毛毯盖住。

八点三十五分(推测):法伦到达米诺奇,藏好尸体,开始作画。

十点十分:法伦(伪装成坎贝尔)第一次被乔克看到。

十一点零五分:法伦再次被乔克看到。

在这里,巡官不确定地停顿了一下。用两个半小时画那幅画会不会太长了?他对艺术家们了解很少,对绘画也只是略懂皮毛。这样的事情必须询问很了解的人。

等一下!真是一个木头脑袋——当然,法伦必须要等到光线充足的时候才能作画。巡官可能懂得不多,不过这一点他还是知道的。他小心地甩了甩钢笔,继续写。

现在看来法伦很有可能就是格文的那个乘客。时间表应该这样继续:

星期二:

上午十一点十分:法伦将尸体扔进河中,脱下帽子和外套骑车前往格文。

下午一点零七分:到达格文。把自行车贴签运往艾尔。

下午一点十一分:乘车前往艾尔。

下午一点四十八分:到达艾尔。

到了这里,巡官的推断就进入了尾声。他知道,达尔齐尔正在追踪自行车的线索。最好等待他的报告,然后再将时间表继续进行下去。但是到目前为止,进行得还不坏。他最终将凶犯确定在某个人身上,而且建立了一张看起来很有道理的时间表。幸运的是,几个疑点也能提出可以接受的解释。

他又看了一遍这张表。

如果八点到九点十五分之间,法伦在门城寻找坎贝尔,那么除了默里·阿姆斯酒吧的人,应该还有其他目击证人,这就需要在安吉尔和安沃斯展开调查。可以确信的是,在公众场合寻找坎贝尔之前,法伦肯定去过坎贝尔的房子。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定会被看到。首先,他必须过桥两次,而每天每个时刻,桥上都会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桥是一个公共俱乐部,门城人的聚集地,人们经常在那里闲话家常,不是闲聊过往车辆和跳出水面的鳟鱼,就是讨论当地政策。就算真有就那么一天,大桥上面空空如也,什么人都没有,那么还有安沃斯旅馆外面的长椅子,经常有渔夫坐在那里编渔网,或者轻拍小狗博斯的脑袋,或者询问小猫费利克斯抓了几只老鼠。最后,就算法伦逃过了所有这些的目光,那么还有弗格森在屋里的可能性,他会看到法伦来到坎贝尔的屋子。

再然后,如果斯特罗恩的车被取出,那么肯定会有人知道这件事。斯特罗恩为了保护他的朋友可能会选择拒不合作或者干脆说谎,但是还有斯特罗恩夫人、孩子和女佣。他们不可能都参与密谋。根据这个理论,法伦去过斯特罗恩家里三次——九点十五分左右,去借车;十点四十分左右,去取回自行车;十一点三十分左右,去还车。至少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拜访应该会留下某些踪迹。

接下来,他还去过坎贝尔屋里三次——第一次,将坎贝尔的车停在车库;第二次,将尸体搬回来;第三次,徒步,伪装现场。不,这不一定是必要的。也有可能只有两次。很有可能,一开始他只是将车藏在某个地方,最后再将车开回,这样可以降低危险陛。事实上,坎贝尔的尸体有可能在某个偏僻的地方被换到了坎贝尔的车上,这样就可以避免开着不同的车进出坎贝尔的屋子——这样很容易被人怀疑。尸体转移自然不是发生在门城——只有疯子才会那么干。它有可能发生在科尔库布里郡和门城之间的任何一个地方,或者在战争纪念碑和斯特罗恩家中间某个偏僻的地方。更或者,如果斯特罗恩也参与了的话,那么它有可能发生在斯特罗恩自己家中,那样更加隐蔽和安全。

巡官将他的时间表作了一两处改动以适合新的推理,并做笔记注明,需要登广告调查是否有人在这一路段的任何地方见到坎贝尔的莫里斯。

最后,凶手周二早上的行程现在就可以大致确定。如果推算准确的话,坎贝尔的车应该在七点三十分就驶过门城;八点钟的时候驶过克里镇,大约八点十五分驶过牛顿一斯图尔特。毫无疑问,肯定会有人看到。事实上,牛顿一斯图尔特的警察已经开始调查这一点,但是,现在他可以把大致时间告诉他们,调查会容易一些。

麦克弗森巡官给牛顿一斯图尔特和门城各打了一个电话,然后又精神抖擞地开始琢磨这个问题。

就在这时,他忽然意识到,就在他马不停蹄地推算作案时间表的时候,还有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证据就在他眼前。多么幸运,他明确了凶器!

那把大扳手,那把从空中飞来,差点击中小海伦的大扳手——这件钝器除了敲碎坎贝尔的头还能做什么?很奇怪没有打出血,但那应该取决于扳手的类型。不管怎样,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到它。医生会告诉他这是否就是凶器。多么幸运尸体还没有被埋!明天就会下葬。他必须立刻找到那把扳手。兴奋心急的巡官戴上帽子,匆忙开车出发了。

第一时间更新《五条红鲱鱼》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