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sh在她家的客厅跟她爸妈唠嗑——这梦做得真够曲折离奇。

小时候他倒是沈家的常客,逢年过节,寒暑长假,他一个人在家冷锅冷灶,经常会到沈瞳家来凑一角饭桌。然而此时此刻,年轻的男生已经长成一个陌生人,坐在简朴客厅,被落地灯蒙上一层柔软滤镜,却滤不掉周身散发的疏淡之意。

瞳妈才不理会,自顾自凌空轰炸,糊了他一脸的人口普查式问题。

从学业,到事业,还不遗余力打听云图创新的发展前景,不知道的还以为财经记者在参加业绩发布会。Marsh答题的态度倒是耐心,坐姿也一等一的端正,正是妈妈们最爱的才俊类型。

况且他还长得那么蛊惑人心。

瞳妈身为外貌协会终身会员,当年宁要沈教授一张脸,不要地产商万贯财,当然第一眼就把叶延舟纳入了女婿人选,没聊一会儿便往“非诚勿扰”的主题跑偏,不遗余力跟他兜售沈瞳。

“你也知道的呀,从小乖巧懂事好脾气,继承的都是爸妈的优点。你看,要是长得像他爸、脑子像我,那还不糟了?”

“阿姨真幽默。”Marsh忍不住笑了。

他这么一笑,浑身冷淡的气息顿时冰消雪融,所谓“人如玉、世无双”不外如此。瞳妈越看越欢喜,待他的态度更加热络:“小叶啊,你都好些年没过来了,小时候不是和我们瞳瞳关系很好的嘛,以后也常来玩啊。”

“好。”

“下回提前打招呼,想吃什么阿姨给你做。我跟你说,我们瞳瞳啊,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带过别的男同学回家,你可是唯一的一个!”

这话听得Marsh一愣,有些僵硬地答了一句“好”,沈瞳忍无可忍推开门,有些焦躁地叫了一声:“妈!”

妈警告性地瞪了她一眼,反手将她拎回了房间。

沈瞳先前吃了退烧药,出了几身透汗,模样狼狈确实不便见客。

瞳妈押着她洗澡换衣服,又手脚麻利给她抹了个口红,还拿自己的香奈儿5号往她耳后点了几点。沈瞳看了眼镜子,震惊到无以复加:这露肩小礼服裙是大提琴演出专用,因为样式隆重,一直放在衣橱里吃灰,穿成这样走出去,该多像一个精神病?瞳妈却自顾自发病,再往她耳朵上夹一对马贝珍珠耳夹,与雪白莹润的肩膀交相辉映。

尽管沈瞳近来生出了些许叛逆之心,当着母后大人说“不”的勇气却没有攒足,终究还是硬着头皮走进了客厅。她既不敢看她爸,也不敢看Marsh,幸好瞳爸和沈瞳有着深厚而默契的战斗情谊,恰如其分地给开了个场:“瞳瞳,小叶说,你忘了个很重要的东西在会场,他帮你送过来了。”

沈瞳一眼看到茶几上的机器人,忍不住看向了母后大人——她妈一直觉得搞机器人比赛是玩物丧志,高中时勒令她退掉了校队,这玩意在她家属于违禁品。不过,也许是Marsh的光环太耀眼,一时遮蔽了女王大人的视线,她根本没注意叶延舟送来了个啥,满眼只有这么个未来女婿。

“小叶,本来想留你在家吃饭的,但是今天阿姨腰疼,今天也没准备什么菜。不然,你们出去吃?”

“好的,不麻烦,您好好休息。”

“附近有个法国餐厅,评分很高的,最适合你们年轻人约会。”

沈瞳心力交瘁,把脚伸进她妈递来的高跟鞋,一头扎进门外的夜色。

只恨夜不够黑,藏不住自己羞愤欲死的脸!

五月的S市春光正盛,就算沈瞳家老旧的小区,路边花坛也开得锦绣成堆,如此少女漫画的场景,加上二人醒目的外形,立刻引来了无数好奇的打量:“瞳瞳,你男朋友吗?好登对啊。”“什么时候请喜酒?”“连老沈家的瞳瞳都谈朋友了,不服老不行啊,你们还记得她小时候一逗就哭……”

现在她也被逗得想哭……沈瞳化身热锅上的蚂蚁,踩着高跟鞋一路如飞,好似小区里的鹅卵石步道烫脚。Marsh却始终不紧不慢,逢人搭话还会停下来任人参观,端的是一副好脾气。

出了小区,她立刻低头对自己的鞋尖道歉:“那个,对不起啊,我妈这人就是夸张惯了。”

“冷不冷?”半晌,Marsh回了这么一句。

不问不觉得,沈瞳感冒未愈,夜风中露着肩,还真觉得有些寒意。但她果断摇了摇头,刚要开口说话,却憋不住先打了个喷嚏,她困窘地在包里翻纸巾,Marsh已经拉开了外套的拉链。

苍天。

沈瞳用纸巾捂着脸,一边摆手一边躲——这看起来太像她和她妈合谋给他下套了,连那个喷嚏都掐着点仿佛做戏,Marsh却有点好笑:“目目,你是真的懂事了。”

沈瞳:?

Marsh:“忘了以前冬天的时候,你都怎么取暖的?”

以前冬天……哦,抢他帽子,抢他围巾,抢他手套,抢完还故意把冰手伸进他的脖子……回忆让沈瞳无地自容,但这也不能完全怪她,谁让他的东西样样可爱?又不是香妃娘娘,哪有男生帽子上还带白色绒球?

趁沈瞳愣神,Marsh摘下棒球帽扣到她的头顶,摧毁了她妈为她精心打造的发型,又脱下外套给她穿好,将漂亮裙子档了个严实:“这样正好。”

哪样正好……

“带你去吃路边摊,”他弯腰拉上她的外套拉链,“裙子很漂亮,别弄脏了。”

沈瞳全程呆立不能动,他的外套是暖的,气息是暖的,连声音都不似平时那么清冷,偏她僵直如一尊冰雕,压抑不住的战栗随着拉链声一路向上,让她头皮都有点发麻。

这种感觉真奇怪。

她低头慢慢走着,像一锅慢火炖开的汤汁,汤汁翻着滚烫的热浪,每一个泡泡都在小声嘟囔:这种感觉真的太奇怪了。

路边摊就在路边,确实只是个摊,虽然有顶有墙,但墙体破败,外面用红漆写了个淋漓的“拆”。沈瞳四下张望,认出这是S市实验中学后门的那条小街,他们读初中时经常出没的地方。

当年它有多热闹,如今就有多萧条,S市这些年整治市容市貌,首当其冲的就是这些后街里巷的私营小店,整条街都被拆迁疏解,独剩几爿小店亮在暗夜尽头,仿佛时光深处的剪影。

她有六年不曾回来过。

进了店,却能熟门熟路找到当年常坐的桌子,听着叶延舟娴熟地点单——在这个地方他突然就不是Marsh了,他是叶延舟——沈瞳突然有种非常魔幻现实主义的感觉,不同的时间在同一个空间层层交叠,她还是她,却又不再是她了。

叶延舟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行为模式一如当年——让她在避风的位置坐好,自己去柜台取餐,一碗清香扑鼻的阳春面端到她面前时,汤面上必然半颗葱花也无——沈瞳怕葱怕蒜怕香菜,嗅觉灵敏如同一只吸血鬼,偏偏又爱阳春面汤里的那一口青葱气,所以每次都要先洒葱花再自己挑出来,宛如一个作精。

以前这个工作十有八九落在棉花糖弟弟头上,她欺负小朋友从来不带脸红的,今天再这么弄,场面就非常不对劲了:黑衣男生执一双黑筷,在热气氤氲的汤碗中挑拣翠绿葱花,配色好看得像特意经过美学设计,从下垂的眼睫到修长的指节,每一处勾勒转折都是造物的妙笔……过了好一会儿,沈瞳终于意识到,自己居然看人挑葱花看呆了,赶忙抢过他手里的筷子:“我自己来!”

叶延舟看她绞着筷子一通胡乱捕捞,还是用的握铅笔的那种手法,不由哑然失笑:“到现在都没学会握筷子,指望不上你。”

不知怎的,那双竹筷就又回到了他的手里。

沈瞳看着他挑葱花,渐渐觉得心跳得有点快。隔壁一桌,几个穿校服的中学女生在疯狂咬耳朵,甚至有人拿出手机来偷拍:“小哥哥真帅……”“穿boyfriend衣服好甜……”“太宠了叭……”“神仙撒糖……”由于情绪太激动,声音大得清晰可辨,沈瞳想装听不见都难。坐得更近的叶延舟却充耳不闻,继续我行我素挑他的葱花,挑完平静地将碗放到她面前:“趁热吃。”

四目相对,他才发现沈瞳神情异常,轻轻抬起她的帽檐,指背贴住她的额头:“还在发烧么?脸很红。”

沈瞳差点打翻了面前的碗。

叶延舟全然不觉自己举止有异,筷子轻磕她的碗沿:“不该带你出来吹风的,快些吃,吃完送你回家。”

纵火犯的态度淡定如常,沈瞳不由反省自己是不是反应过激,毕竟当年他们比这亲密得多,经常头碰头合吃一碗面……雾气翻卷,将沉底的记忆一同翻出,故地重游总会让人感触良多。

果然叶延舟也陷入回忆杀:“你还记不记得,当年就在这张桌子上,你拉着阿骨打,哭掉了一整盒面巾纸。”

沈瞳当然没忘,只是没想到叶延舟也记得这么详细。阿骨打是当时他们班的物理老师,姓王名颜,一帮猴孩子私下叫他“王颜阿骨打”——其人面目凶悍,肌肉发达,像个孔武有力的体育老师,风传他曾一怒之下将某个学生的肋骨打断,是以得名“阿骨打”。

当然,这都是来自于对他外貌的胡乱附会,可是哪个中二少年不信校园传说?但凡阿骨打上课,从来鸦雀无声,一只捣乱的□□都无。

敢直接跟他叫板的,唯沈瞳一人而已。

“你当年可真有胆。”叶延舟淡淡笑。

“也就是一时脑热……”沈瞳有些不好意思。

那次是因为教研组要取消初中二年级的参赛资格,将唯一的名额留给三年级的学长。准备了几个月,突然噩耗天降,叶延舟被打懵了,更懵的是,沈瞳居然拍案而起,直接冲进物理教研组要去讨个说法。

平时哭唧唧的一个小姑娘,手指被纸张划破一道口子都能掉半天眼泪,冲着个凶名在外的老师,居然能那么气势汹汹,大声控诉他搞一言堂,要求公开评选,公平竞争。

“王老师人很好。”沈瞳说着还有点不好意思。她属于帅不过三秒,冲动完就怂,冲人撂完狠话,尾巴一夹就哭着跑了,让老师跟在身后撵了好久,最后拉她进小面馆坐下,一番详谈,同意办一场公开陈述,请全教研组参与评分,由胜出者代表学校赴美参赛。

“你也很好。”叶延舟停下筷子,抬眼认真道,面汤已经不热,但他素来冷淡的眼睛里,却还仿佛氤氲着雾气,“谢谢你。”

“我有什么好谢的……”沈瞳耳根发热。

“谢你给了我一个机会,走下了第一步。说实话,那会儿我没觉得机器人特别有意思,但你哭得那么惨,好像错失了特别珍贵的东西,引起了我的好奇。”

沈瞳用纸巾捂住脸,轻轻吸了吸鼻子,到底什么也没说。

特别珍贵,也许吧,可她终究还是错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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