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丝在跑步。路易丝讨厌跑步,可这总比去健身房好。要去健身房,就得有固定的锻炼时间,她的工作根本不允许她有固定的锻炼时间,她的工作让她无法固定。问问阿奇就知道了。所以,不管怎么说,套上运动服然后咬紧牙关去跑步要容易得多。她会先绕着小区慢跑两圈,做个热身,然后再跑到外面的田野里去,要是她正巧因为自己主动健身而觉得情操高尚,或者因为长久不健身而觉得内疚负罪(事情的另一个方面),她会跑到山上打个来回。跑步的好处是让你有时间思考。当然这同时也是跑步的坏处。二元论,这是爱丁堡的痼疾,杰基尔和海德,暗与光,山和谷,新城与老城,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势均力敌的较量。

一花开两枝,永远判然相别的二元对立。今天休假,她本可以游个泳,读本书,洗洗脏衣服,可她居然想起来跑到这该死的山上锻炼身体。一个清白罪人的忏悔。

“同一个体的两极对抗与苏格兰精神”。

本科毕业论文她写的是霍格,不过当时谁没写过这方面的东西呢?她昨天晚上也就喝了三杯酒,今天却难受得厉害。嘴巴僵硬得像是只旧靴子,昨天下酒的北京烤鸭好像又在肚子里活了过来,变成了一只上了岁数的野禽。迟到的女孩之夜,大家破天荒地在茉莉花餐厅为路易丝庆祝她两周前的升职。这之后,她们又突发奇想,打算跑去“看看艺术节的表演”,完全没有考虑到等她们赶到剧场那里,什么好演出的票子也早卖光了。她们于是去了个低级酒吧,就在警署的停尸间附近,然后又去看了场老掉牙的滑稽表演,那节目糟糕透了,三杯酒后的路易丝只知道对那个表演者连番打岔戏弄。

她们闹哄哄地走过老城区,起劲地唱着“你让我感觉自己是个真实的女人”,最差劲的女人派对也不过如此。路易丝更愿意相信她们唱的就是卡萝尔·金原来的歌词,而不是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过她这是睁着眼说瞎话。没有被警察带走算她们运气好。真丢人。

不过,看吧,她正在为那场胡闹付出代价,要知道古板的苏格兰教会绝不允许自己的好教友做出这种事情而免受惩罚。要想不受惩罚除非你不在苏格兰。

跑到半山腰的时候,她的呼吸开始变得沉重。

她今年三十八岁了,她担心自己的身体已经不像她希望的那样健康,甚至不像她应该的那样健康了。她感到自己的腹部一阵抽痛,正好是在阑尾的位置,如果她还有个阑尾的话。她觉得那里现在应该是空空荡荡的,而从前阑尾曾经像条肥虫那样盘踞在那里。她的阑尾是去年被拿出来的(医院的那班人好像总是喜欢说“割掉”)。她的母亲和祖母都做过阑尾切除手术,她不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阿奇的阑尾也一定保不住。

阿奇这次利用初中升高中的放假时间出去旅行了,他对旅行见闻谈得很少,不过对于十四岁的他来说,不管是初中升高中的假期,还是旅行这回事,这两种概念都只是他面前那个神秘莫测又未必成真的未来的一部分而已。她不知道,在他开始自己的未来之前,她是不是应该说服他把那些可做可不做的手术都给做了,剔除掉一些不必要的器官(如果他能够开始自己的生活的话,她觉得他肯定不会有做这些事的动力的,他太懒了),这样他去新西兰玩的时候,就不会爬山爬到一半发现自己得了腹膜炎。这是早八百年的事了,路易丝差点因为那件事死了。还有牙齿——牙齿上的毛病让许多人送了命,脓肿会引发血中毒。还有抓伤、感冒。不能忽视小病。她自己的母亲死于肝功能衰竭,她后来的肤色就像古代的羊皮纸一样,器官更是像腌制过一样皱缩了起来。

这是她活该。路易丝上周去那家合作社性质的丧葬公司瞻仰她的遗容时,她努力克制住了自己拿根针去的冲动,她要把针插进她的鼻子,戳进她蜡黄的皮肉(这皮肉就像放陈了的奶酪),这是海上的老水手对付死人的伎俩。她只想看看她是不是真的死了。

葬礼是三天前举行的,在莫顿豪尔火葬场,正如她的人生一般死气沉沉。她名叫艾琳,教会派来执事的牧师一再将她的名字读成蔼琳,不管是路易丝,还是那些三三两两站着、自称是她母亲朋友的人,都没有心情去纠正他。路易丝甚至对这个“蔼琳”很满意,这名字让她母亲突然间成了另外一个人,她是个陌生人而不再是她母亲。

她跑回到自家门前,在门外的小径做些伸展运动放松自己的身体,这时候注意到门边放着什么东西,那里本该放着瓶牛奶,要是这地方也有人送牛奶的话。那是个没什么特点的棕色小罐子。

她没来由地害怕起来。难道是炸弹?还是什么奇怪的恶作剧?也许等她打开后,会发现里面是粪便、虫子,或者什么有毒的东西。数秒恐慌之后,她才意识到那是一只瓮,装着她母亲的骨灰。她原本指望这东西能做得更具古典气质、更有品味一些,像是细纹大理石雕凿成的双耳细颈罐,有盖子,盖子上还有顶饰,没想到结果是这种塑料材质的罐子,不管谁看了都会以为是茶叶罐。她还记得她母亲的那位堂亲自告奋勇要帮她去焚化炉里捡拾骨灰。其实真要她捡,她也是无所谓的。现在她的问题是怎么处理这些烧剩的骨灰。

能不能直接扔进垃圾箱呢?她觉得这么做很有可能是违法的。

她拿出钥匙开门,不得不再加上大力一推,那门才终于开了。这个夏天很潮湿,房子里只要是木头做的东西都胀起来了,当然那扇粗制滥造的门是第一糟心的。这房子建成才三年,各种各样的小问题已经让人应接不暇(不管她投诉多少次,这些小毛病就是没法修理好):开裂的墙面灰浆、歪斜的电器插座,厨房里有个洗涤槽的排水管根本没有接入地下排水系统。谢谢你,格雷厄姆·哈特。金洛克房型是市面上能够买到的最小的独栋住宅,可至少这也算是栋房子,一栋名副其实的房子,就像她小时候画的那种有两个眼睛和一个嘴巴的地方。只有房子才能装起理想的家庭,她小时候的画里也画上了理想的家庭,爸爸、妈妈、两个孩子和一条狗。而她现实中的家庭只有她母亲那个讨厌鬼。可怜的路易丝。每当她回忆起小时候的事,她总会把那时的自己当做另一个人。这对精神专家来说,一定会是个值得庆贺的发现,可她绝不会让任何精神专家来研究她的脑袋。

现代人造的房子都是蹩脚货,不过她们的小区(格伦克莱斯特)很安全,史无前例地安全。

这片的住户彼此都认识,至少知道对方长什么样。

附近没有酒吧,只有小区的门卫室。年轻女人推着童车去妇幼活动室,男人们则利用周末时间洗车。一切都正常极了。

她手里捧着骨灰瓮走进了厨房,将它放在了洗涤池边的滴水板上。她旋开盖子,将里面的骨灰倾倒了一些在茶碟上,仔细地观察着,像个法医部的技术员一样,拿了把餐刀戳弄着,翻搅着。都是些小碎块,与其说是灰不如说是渣滓。路易丝其实有那么点希望能够找到半颗牙齿、一块可以辨别出位置的骨头什么的。这些应该分类为有毒垃圾。或许往茶碟里加点水,她母亲能够起死回生,由尘土重新构成形体。她蛾翅般纤弱的肺将变得丰满,她像个精灵一样从瓮里飞腾出来,坐在路易丝面前窄小的料理台上,在这间窄小的厨房里,告诉路易丝,她为她做过的所有差劲的事感到抱歉。可路易丝会说:“这话说得太他妈的迟了,回你的骨灰瓮里去吧。”她那只患有关节炎的老猫笨手笨脚地跳上了滴水板,嗅嗅茶碟里的东西,看看能不能吃。糖豆的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它长了个瘤子,越来越严重,兽医告诉路易丝,是时候该做出那个“决定”了。

糖豆曾经是个横冲直撞的小毛球,那时候它那么小,像羽毛球那样轻,而现在它成了个松松垮垮的大皮囊,里面是一堆骨头。它比阿奇的年纪还要大,事实上,路易丝认识糖豆的时间比她认识任何其他人的时间都要长,当然她认识她母亲的时间肯定比这长,不过她不算。她认识它的时候它还是只小猫咪呢,被人家遗弃在一所空房子里。那时的路易丝还没养过宠物,也不喜欢猫,现在她还是不喜欢猫,不过她爱糖豆。孩子也是一样,她不喜欢婴儿,不喜欢小孩,可她爱阿奇。

这话她不能跟别人说(尤其不能跟阿奇说),别人会觉得她很变态,不过她又觉得,她对糖豆的爱跟对阿奇的爱一样多。可能她更爱糖豆。他们对她而言,是阿喀琉斯的一双脚踝,非常珍贵。

人家说爱让人坚强,可路易丝觉得爱让人软弱。

爱是钻到你心里的开瓶器,一旦钻进去就再也拔不出,真要拔出来,那心也被拔得纷纷碎了。她亲了亲糖豆晃动着的脑袋,胸中觉得一阵哭泣的冲动。天哪,路易丝,振作起来,他妈的挺住啊。

大门嘭的一声被撞开,又啪的一声被摔上。

阿奇在房子里走动的声音永远伴随着摔掉东西、碰倒东西和撞翻东西的声音。他就像是弹球机里的一个球。他跌跌撞撞地冲进厨房,差点摔了个跟头。他出生的时候,助产士曾说过:“男孩毁掉你的房子,女孩毁掉你的脑子。”阿奇好像一门心思要把这两样都毁掉。

他好像很热,心里很烦的样子。她记得这种感觉,夏天才过了一半忽然又得穿上校服的感觉。

英格兰的学校都要到九月开学,而苏格兰学校方面似乎永远觉得让孩子们在三伏天就回去上课会比较好。这是教会宗长制的残余。肯定是约翰·诺克斯在某个八月的阳光明媚的早晨从他房间的窗户望出去,看到一个孩子正在街边滚铁环,也有可能是做着十六世纪的孩子会做的其他游戏,然后诺克斯心想,这孩子应该穿着滑稽可笑的校服呆在闷热的教室里受苦。对,诺克斯就是这种人,路易丝想。嗨,诺克斯,饶了那个孩子吧。

她的这个小孩是怎么了,被那个恶魔吞吃掉了吗?不久之前,阿奇还是个漂亮的孩子,丝般柔滑的金发,圆鼓鼓的手臂让人想要亲一口。看看他现在的样子,那毫不匀称的身体像是用别人不要的手脚拼凑起来的,简直无法想象将来有哪个女人会觉得他迷人,会跟他上床,不管是手忙脚乱地做,还是尽全力互搏,然后颠鸾倒凤,不管那个女人是处女还是已婚妇女,是大学生还是商店营业员。她的心为他新来的丑陋而苦痛着,而他自己似乎根本就没意识到这一点,这让整件事变得更为悲戚。

“这是什么?”阿奇漫不经心地看着茶碟里的灰,问道。他没说“好啊,妈”,也没说“你今天过得怎么样”。

“我的母亲,烧剩下来的。”他不太明白地咕哝着。

“我们上周火化了她。”路易丝提醒他。那是一次公开的焚化。她没让阿奇去火葬场,他祖母活着的时候,她就不让他靠近她,现在她死了,她更不会让他在她身上浪费时间。路易丝那天早上请了半天假,说是要去看医生。扯个谎居然人人都相信,这感觉很好。如果有谁费心看看她的工作档案,就会从中发现她的母亲已经死了。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以为她母亲早就死了。

“对我来说,她一直都是个死人。”如果有人说她不诚实,她会这么回答。

阿奇端起茶碟,认真研究着里面的东西。

“有意思,”他说,“能给我吗?”不能怪他(她每天都得这么提醒自己),是无情的动物本能让他变成了一座超时运作的荷尔蒙工厂,两班倒地生产出过于旺盛的激素洪流。

他本该到外面去踢踢足球,在教会开办的青年俱乐部里打打台球,和其他军训学员一起接受检阅,这些都能帮助他疏导体内的化合沉积物,可他没有,他成天躺在他那个散发着臭味的卧室里,听他的iPod,打他的游戏机,玩他的电脑,看他的电视。他与那些电器形影不离,好像他是个半人半机器人的变异生物,需要电能来维持自己的生命。科幻小说中的异型男孩。

至少他不吸毒(不管怎么说,现在还没有)。

他要是吸过毒,她肯定看得出来,她知道他只看过几本色情杂志(他做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在这方面决不放松,她是查这个的专家,她是个母亲)。几本平平无奇的色情杂志,再没别的了,对于十四岁的青春期来说,看色情杂志很正常,不是吗?与其严防死守,不如现实一点。她知道他不可能看网上的黄色视频,除非他有自己的信用卡,当然这件事也不会太难,因为他对电脑很在行,倒也没有他朋友哈米什·桑德斯那么在行。

不过像哈米什这么在行的,在十四岁的孩子里也难找。男孩子们的脑子肯定是预先安装了那些知识的。哈米什帮路易丝搞定了无线宽带,而且路易丝觉得他肯定是个黑客。她不喜欢哈米什,他是个天生的骗子,张嘴闭嘴都是胡说八道。虽然路易丝也是个天生的骗子,不过她撒谎是有的放矢,不是无端作恶。其实这也只是她的借口。

阿奇第一次带他来家里的时候,哈米什说:“你好,门罗太太,我叫你路易丝没关系吧?”路易

丝很惊讶自己居然没说:“不行,这不好,你这个小坏蛋。”哈米什是阿奇的新朋友,原来在贵族学校读书,被开除之后,父母将他转入了吉莱斯皮中学。直到现在,路易丝还在设法打听他们为什么开除他。

“有点事。”阿奇说。

“哇,你妈这个警察真不赖,”她走开的时候听到哈米什这么说,“很强势呢,我喜欢这样的。”阿奇是不是黑客,她并不是很清楚。如果他们干的是入侵五角大楼电脑系统,或者让某家跨国公司的系统瘫痪的事,那她倒不会太在意,可他们很可能只是在攻击别人的邮件系统,为此新加坡或者杜塞尔多夫的某个可怜虫就得遭殃。

小偷小摸商店里的东西,他可能也做过一次。

每个小孩都做过这种事。路易丝就偷过商店的东西。伍尔沃思商店巴不得你把他们的商品放进自己的口袋,那些糖果、铅笔、钥匙圈和唇膏,要是路易丝不拿,她一样也不可能有。过了几年,她在伍尔沃思商店做星期六的兼职,对于偷东西的孩子,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她自己的儿子就是两回事了。照我说的做,别管我以前是怎么做的。

还是要看到事情好的方面,至少他有朋友(跟他一样,未来必是个阴郁的懒猪,不过朋友就是朋友),而且他活着。这是对待孩子永远的底线。

死亡这种事连想都不能想。想多了说不定就成真了,那些伏都教巫师就是那样致人死命的。

“在学校里好吗?”从他五岁开始几乎每天都要念的经文,“你做了些什么?”从没得到过什么让人满意的答案。我们画树。我们中午吃了蛋奶糊。有个男孩摔伤了。他压根儿就不提课程,路易丝不知道学校到底教过他们什么没有,而现在的情况是,她连那些弥足珍贵的每日新闻都听不到了。

阿奇咕哝着什么。

“什么?”

“有点事。”他眼睛看着地板说。

她已经记不起他最后一次跟她有眼神交流是在什么时候了。

“你在学校做‘事’吗?”

“对。”

“你就不能说得具体一点吗?”

“唔,”他做出思考的样子,不过他脸上的表情空洞而茫然。难道他磕了药?“学了纳粹对我们做的那些事。”他最后终于说道。

“我想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可能有些偏差。”她真想跟他好好地辩论一番,气势汹汹地吵一架,可他不会跟她吵,她一挑起话头他就安静了,他会耐心地等她把要说的话都说完,然后问:“我可以走了吗?”电话响了。不用接,她也知道是公事。今天她休假,可他们人手不够,大家都得了感冒病倒了,她这一整天就等着他们打电话来催她去上班了。

她一边接电话,一边留神看着阿奇。他在跟猫比谁盯着对方看的时间长,也许别的方面他们更加势均力敌,糖豆的白内障让它老是走着走着就撞上了墙或家具,跟阿奇的情况如出一辙。阿奇对动物好像没有一点好感,不过她没见过他主动对小动物行凶。他不会成为变态的,她对自己说,他只不过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子。她的小孩。她挂上了电话。

“我得走了,”她说,“克拉蒙德那边出了点事。”

“我知道出了点事是什么意思,”他说,“说明有人死了。”路易丝真希望他说这话的时候可以不要那么兴奋。

“也许吧。”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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