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小沙缪尔·派克曼博士,就是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弟弟,和韦斯特教授一起来了。我当时一直都在想这件事,多多少少。我怀疑派克曼博士栽在了韦斯特教授手里。

星期一晚上,在去格兰特先生的舞蹈学校之前,我试过韦斯特教授的门。事实上,那天下午我一直在试,并不是每时每刻,但试过很多次。我想进去替他干活儿。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像那样锁着门。

当我发现墙壁烫手时,觉得特别奇怪,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但我翻窗进去以后,看见炉子里的火并不是很大。

我进到实验室以后,发现地板上有一些可疑的斑点。我注意到溅在楼梯上的渍点比别的地方多,当时看上去非常红,所以我想应该是血。

我再说一遍,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要领取什么赏金。我绝对不承认我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金钱。

3月25日,开庭第六天,举证继续:

德拉斯塔·柯拉普,本埠警探总长,自1828年加入警署。

12月5日,图克署长指示我去剑桥,从那里带一名警员到韦斯特教授府上搜查。所以我和波士顿的霍普金斯警官,还有剑桥的山德逊警官一起去了韦斯特家。到了那里,他们都上楼,只有我留在楼下。这是我们对韦府的第二次搜查。根据我在离开波士顿以前接受的指示,我们应该重点查找一批文件。我问韦斯特夫人被告是否曾给过她什么文件。她想了想,然后在山德逊警官的陪同下离开房间,不多时,拿回一沓文件。那些文件(她给我看的头三份)并没有列在搜查令上。我又命山德逊警官到楼上把装这些文件的箱子搬下来,我让韦斯特夫人将里面的其余文件都交给我,我说我要带回城里去,我说我会给她开张收据。我给她开了。

我记得两名警官后来又到楼上搜查了一番,但我们带走的只有这些文件。剑桥的警官有搜查令。我当时并不清楚我问韦斯特夫人要来的都是些什么文件,但我想应该就是它们。我从其中的两份文件上认出了派克曼博士的字迹,我在上面签下我的姓名缩写,以便于日后鉴别。

第一份文件是一张400美元的欠款单,上有J·W·韦斯特的签字,日期为1842年6月22日,其上写明:“1847年1月22日付清。”欠款单的背面是派克曼博士的笔迹:“余款48364美元已付,49年11月22日。”单子的正面有两条很粗壮的横向斜线,各长25英寸,宽八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英寸。下面“J·W·韦斯特”的签名上也有两道表明注销的横向斜线。

第二份文件的日期是1847年1月22日,借款总额2432美元。同样,有J·W·韦斯特签名。而且,单子的正面也有两条很粗壮的横向斜线,比前面那张上的更粗。底下的签名上也是相同粗细的横向斜线。

和第二份文件放在一起的,还有一份查尔斯·坎宁翰先生手书的关于韦斯特教授和派克曼博士之间这笔复杂交易的备忘录。根据坎宁翰先生的说明,这份2432美元的欠款单据不仅取代了1842年6月22日那张借款单的本金400美元,也包括普瑞斯科先生借给韦斯特教授的500美元、普瑞斯科夫人的200美元、耐耶先生的200美元以及查尔斯·坎宁翰先生的100美元。备忘录的背面写着:“欠派克曼,1849年4月25日,余款45627美元;利息2737美元;共计48364美元。”

…………

我叫弗然斯·派克曼,已故乔治·派克曼博士的哥哥。我与韦斯特教授相识多年,并任他的教区牧师数年。韦斯特教授搬来剑桥后,我和他熟悉的程度与其他医学院的教授们无异。去年9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我替他的小外孙主持了洗礼,我记得是他女儿和那个住在亚速尔群岛的外交官女婿的孩子。

我弟弟失踪后的星期日,我们全家人当时都很压抑。我记得那天下午4点左右,韦斯特教授来了,他说他就是星期五早上到过我弟弟家、约他在1点半见面,并交给他钱的人。我说:“韦斯特教授,我真高兴你能亲自来向我们澄清这件事,这下我们大家都不用再猜疑了。”韦斯特教授说,他付我弟弟钱的时候是1点半。我问他对这个时间是否确定,他说:“当然确定。我1点下课,在他来之前,我等了大约20到30分钟。”我问他有没有已经注销的借据,他说,“有,他带来的。他拿出一张,用笔在上面画了两道。”一面模仿我弟弟那种很快很用力的动作。

韦斯特教授又说:“我告诉派克曼博士别忘了注销抵押契约。他回答说:‘我会办的,我会办的。’”他说然后我弟弟便匆匆忙忙地走了。

我不得不向诸位指出的是,韦斯特教授那天的举止言谈都显得很仓促,很神经质,令人生疑。他一进门便用了一副公事公办的腔调说话,无论在其表情或口气上都没有流露出丝毫譬如对我弟弟的失踪表示惊讶,或对我们的悲痛表示同情等等,完全是一种商业会晤的做派,这让我感到十分震惊。因为在那样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家属表示慰藉等等应该是非常自然的。但是他没有。

韦斯特教授说完就走,前后一共也就呆了10到15分钟。

我弟弟这人有一些很特别的习惯,比如他守时极其严格,可以说到了机械的程度。他几乎总是在家,从没有这么长时间离家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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