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着手写这本神祕的侦探小说时,我试着每天至少写两千字,星期天除外;我也有个习惯,喜欢控制每一章的长度,这样就容易控制住整本书的长度。每天写完一个段落,我都会记下当天的日期、字数,再删改一回。也因如此,第一次遇到我未来的夫婿——高佛·汉弥顿时,我很清楚记得当天的日期。那时,他是一名边区军团的中尉。

那天是一九四一年六月二日,星期一的早上,当时我正住在斯利那加——喀什米尔的首府,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城市之一。高佛趁休假期间打算来斯利那加钓鱼,顺便带了一封朋友託付的信给我。他来的时候,我正在写稿。可是过了那天以后,就再也没写了。

后来我们结婚,有了两个孩子,我到妇女志愿服务队去服务,同时替一家杂志社担任摄影的工作。有阵子高佛在缅甸作战,生死未卜,我日日在惊恐中度过,根本无暇写作。一直到战争结束,英国退出印度,高佛和我,带着孩子们返回苏格兰,住在格拉斯哥的军眷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我才想起我能写作,因此我决定重新执笔,帮助家计。

我又找出那本满是摺角的旧簿子。当时决定写这本书时,暂定的书名是“今夜月色”。一共写了两章半,那还是好久以前,在喀什米尔的春天写的。

读后觉得不坏,因而我又加写了英国在印度统治最后几个月的事。完成之后,战战兢兢,付邮寄至伦敦极负盛名的文学出版社,幸运的是,对方很喜欢我的作品,约我到伦敦见面。接待我的人员,是史考特先生,公司方面认为他是和我连繫最适当的人选。不但略通印度文,而且写过三本有关印度的书,后来他成了我的好朋友,我觉得自己是多么幸运,真希望现在仍有这等好运。希望读者喜欢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世界,早已随风而散,但那个国家的美,却非笔墨能道尽。可惜,人类总有不知疲累的韧力,去破坏那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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