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暂且来看看衣柜的历史,详细讨论一下社会学家所谓的外部信号,即通过衣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古罗马的法律中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被称为节约法令,这套法律历经数百年,对绝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法律都有渗透。这套法律规定了很多事项,其中一项是关于人们的着装,即人们的着装必须符合其身份地位,且规定的内容很具体。例如,在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只有贵族能穿戴毛皮、纺织品、蕾丝织物及珠宝等;绅士必须穿得朴素点。(穷人几乎被排除在法律之外,因为没必要把发霉的粗麻布、毛料织物和粗糙衣物写进法律。)

有些阶层的成员还被进一步划分,以避免和“尊贵的人”相混淆。例如,妓女衣服后面的帽子必须是条纹的,用以表明她们的“不纯洁”;异教徒有时必须穿上带补丁的衣服,上面还挂有小木棒,以此来表明他们可能,也应该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按要求穿上带条纹帽子衣服的妓女就是在伪装,就像那些戴着冒牌古驰太阳镜的人。妓女戴没有条纹的帽子,是有悖于她们的生活和经济地位的错误信号;“穿着高于其地位的服饰”对其周围的人也是一种无声但一目了然的谎言。尽管穿着高于其地位服饰的人不会被处以死刑,但违背了法律,常要被处以罚款或其他惩罚。

上流社会对于服饰近乎荒谬的执着,实际上是为了确保人们的服饰所发出的信号都是正确的。整个法律的制定都是为了避免无序和困惑。(这样制定法律显然在显示外部信号方面有优势,但我并不是说我们应该继续按照这套法律行事。)尽管现在的服装领域不像原来那样死板,但人们以信号的方式来表达成功和个性的愿望一直很强烈。现在,赶时髦的人穿的是阿玛尼而不是貂皮,就像弗里达说的,黄铜色豹纹坡跟鞋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穿的。我们发出的信号对周围的人来说,无疑是具有告知性意义的。

现在,你可能认为买冒牌服装的人本质上不会伤害到时尚服装的制造商,因为他们中的许多人自始至终都不会买正品,而这也正是外部信号起作用的时候。毕竟,如果多数人用10美元就能买到冒牌的博柏利围巾的话,少数能买得起也想买正品的人就不会愿意多花20倍的价钱买正品了。如果看见某人穿着有博柏利格子图案的衣服或拎着有路易威登标志的包,我们马上就会怀疑这是假的。如此一来,买正品服装的信号价值在哪儿呢?这意味着买冒牌服装的人会降低外部信号的效能,并破坏正品(及穿戴正品的人)的真实性。这也是做时装生意和赶时髦的人这么抵制假货的原因。

在回想拎普拉达手提包的经历时,我还在思考:除外部信号外,是不是还有什么其他心理因素与冒牌服饰相关。我在唐人街上提着普拉达包闲逛时,看到有女士提着冒牌的普拉达包从商店里走出来。尽管我手里的包不是我选的,也没有花钱,但我感觉我和这个包之间的关系与那些女士和她们手里的包的关系很不一样。

我开始从更广泛的视角来思考服饰和行为间的关系,这个想法使我想到社会学的一个概念:自我信号。自我信号的一个基本概念是,不管如何思考,我们对自我的认识都不是很清楚。我们普遍认为自己对自己的爱好和性格更清楚,但事实上,我们对自己的认识并不准(肯定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好)。相反的,我们看待自己的方式与我们看待并评判别人行为的方式是一样的,即从行为中认清自己并推断出自己的爱好。

例如,假设你看到街上有个乞丐。你既不想忽略他也不想给他钱,只想给他买个三明治。这种行为本身不能定义你这个人,你的道德或性格,但你把这种行为看作展示自己同情心和善心的证明。现在,有了对自己的这点“新”认识,你更相信自己的善心了。这是自我信号在起作用。

这条原则同样适用于时尚服饰界。即使没有人能认出这是正品,提着正品普拉达包也能让我们的思考和行为方式与提着冒牌包时有所不同。这引出了一个问题:穿戴冒牌服饰是否会使我们觉得有些不合理或不合法呢?穿戴冒牌货是否会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或负面的方式影响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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