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在互不干扰地工作了个把钟头后,我问李智林,“有什么发现?”

“残缺的信息实在太多!”他抬起头说道,“就是已有的东西也漏洞百出。难怪死者家属会有很多疑问!”

“哦?说说你发现的问题!”我很感兴趣地看着他。通常情况下,我不喜欢像他这样随意菲薄他人,但这次,我很想知道他为什么如此否定之前的侦查工作。

“如你所说,一切推断都应该立足在事物的客观存在性上。”李智林把我以前对他说过的话作为开头,“而这件案子,侦查人员分析案件的依据不过是区区几件有限的证据!如果失去充分的物证支持,得出的结论不过是主观臆断罢了!”

“你说得有些绝对了。”我笑了,“只要有客观物证就不能说是主观臆断!一般来说,我们没法奢望凶手留给我们很多证据,而有时候,我们也并不需要有很多证据。只要有价值,一两件足够说明很多问题了!”

“但他们的推断并不是以现场证据做为依据!”他争辩道,“而是用一些没有排尽可能性的结论做为依据,来证明下一个论点,以此类推!——这显然犯了逻辑性错误!”

我笑了,为他的进步感到高兴。

“很不错!理论上是这样。——但是,有时在办案实践中是需要冒险精神的,主观臆断固然不科学,但未必不正确!”我有意挫挫他的锐气,意在提醒他在思想上不能禁锢于固定的模式。

注重客观是正确的,但我们信赖的所谓客观往往只局限于所见,而即便亲眼见到的事物有时还未必真实。——眼睛还有盲点呢!因此,总拘泥于客观性就会失却冒险精神!

李智林迷惑地看着我:“难道您赞成主观推断?‘立足客观’可是我们法医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

“不要把主观和客观区分得太过清楚!”我说,“它们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我们所说的客观,除了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也包括来自实践的一些经验!这些经验看起来是主观的东西,但实际上是经过实践对客观事物的一种认知!当然,这件案件是不是这样,我们需要探讨一下。”

“明白了!”李智林兴味盎然地听着,“但回过头来看,他们对这件案子的分析,显然不是来自实践的认知!”

“那么你说说看,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在分析案件发生的时间上。办案人员发现男死者胃内食物较多,而女死者的胃内食物较少,认为男死者是午饭后不久遇害,大约晚上七点左右,而女死者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消化,死亡时间在男死者之后一个小时左右!……”

我点点头:“这个时间顺序的推断确实有问题!——虽然可以依据食物消化程度来判断个体的死亡时间,但是并不能就据此对不同人进行相互对比,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消化程度也不一样,食物在胃内的状态当然就不一样!尤其是不同性别的人,女人本来就比男人吃得少一些!”

在法医学里,人的大致死亡时间是可以根据胃里的食物消化程度来分析的。这是因为,食物在被消化的过程中,必须要经过胃肠,而胃排空食物的时间是相对固定的,胃内剩余的食物多少、消化状态也就间接反映了进食时间的长短,如果知道进食的时间,就可以估算大概的死亡时间。比如当胃内食物残存不多,且呈糜烂状,表明是饭后两小时死亡的,而死者习惯于中午12点吃午饭,那么就表明是下午两点左右遇害的。

但如果仅根据胃里的食物状态,来判断不同个体间的死亡顺序显然不妥,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一样,进食的多少不一样,消化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失去了相同的前题条件,当然就失去了可比性!因此,还需要依据死者的尸斑、尸僵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虽然质疑了他们得出的结论,但是你却还没提出自己的观点呢!”我笑着说,“在你看来,死者会怎样的死亡过程呢?”

“这个……”李智林迟疑了片刻,“没见到有力的客观依据,我可不敢轻率地下结论!”

“好吧!这个问题稍后再说。还有什么?”我问。

“以得出的死亡时间顺序为依据,他们又得出下一个结论。”李智林继续说道,“两人的死亡时间相隔这么久,而女的又没有被凶手控制的迹象,说明男的死亡时女的并不可能在现场。凶手在杀害男的后并不急于逃走,而是在现场等待女的回来,或者翻动了现场很长时间,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等到女的回来后抢走了她的财物。——女死者的银行卡和首饰不见了!”

“确实是很主观的推断!”我点点头。

“由此他们又得出,凶手心狠手辣,胆大沉着,一定是有前科的犯罪人员。”

我没有出声。这样以主观臆断为依据的推断,得出的结论必然是主观的!

“最后凶手的动机被归纳为谋财害命!”

“女死者的银行卡有没有被使用过?”

“查过了,没有使用过!”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疑点吗?”

“还有!在对案发现场的空间分析上。他们认为现场四周封闭,门窗都完整,并且在现场的茶几上发现两个茶杯,结合女死者是后面来的,凶手不会给她去喝茶的时机,分析应该是男死者和凶手用过的!他们由此认为凶手熟悉现场,认识男死者,而且是男死者开门让凶手进来的。”

“你是说凶手熟悉现场的结论不正确?”

“我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们的推断是依据男女死者进屋的先后顺序上,但进屋的先后顺序的结论本来就不客观。”

“论据不正确不代表结论不正确!”我沉思着说道,“这个推断结论倒未必完全错误!不管男的先死或者男女两人一起死,既然出现了茶杯,就必然会有它的道理。”

“嗯?”李智林没明白我的意思。

“以后再跟你解释。”我说,“他们的调查结果怎样?”

“办案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的前科人员做了一翻调查。”李智林说,“也调查了男女死者所有的社会关系人员,除了女死者丈夫,没有找到其他嫌疑对象!”

“死者两人的关系查清了没有?”

“查清了!是秘密的情人关系!男死者是女死者的房东,自死之前的一年开始,女死者给房东的房租不涨反降!应该是那个时候开始的。”

“还有‘秘密’情人一说!”我笑了,“房东有老婆吗?”

“没有,死的时候跟他老婆已经离婚半年了。”

“那么是谁知道房租降价的事?”

“是女死者的丈夫!”

“女死者的丈夫?”我来了兴趣,“他对老婆出轨的事怎么看?”

“他表现得很平淡。他说自己早知道了这件事,但因为之前总被老婆骂没本事,要靠她养,所以也不敢说什么,只是暗地里也找了个女人养做情人,找找心理平衡!老婆死了他也没觉得缺了什么,反而继承了她的大半遗产。”

“这就是他受到怀疑的原因!”我笑了笑说道,“所有人都认为是他不想和女死者过了,谋财害命!毕竟,妻子于他有背叛之痛,房东于他有夺妻之恨!”

“如果前面所有的假设条件成立,凶手还真可能就是他!”

“所以,我们必须得查明那些假设条件是否成立!”

“当时就没有弄清这些问题,现在已经过了这么久,怎么着手去调查呢?”李智林有点信心不足。

“我们试试吧。”我笑了笑。

“看起来师父心里有谱了!”李智林看看我。

“你以为是写歌作曲呢?有谱了!”我笑着说,“这么容易案子早破了,还用等到现在?不过以前的侦查工作也没有白做,至少让我们明白他们走过的那条路行不通,得换一种思路!”

“那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李智林问。

“我刚才看了一下现场照片,发现有几个问题,需要去现场印证一下!”

“都几年前的案件了,现场还能有什么线索吗?”

“当然有。至少能感受一下当时的环境!”

之后我和李智林开车去了杀人案现场。

原来的服装店如今已经成了一个摩托车修理店,我们向店老板表明了身份,提出进店里看一看。店老板很爽快地答应了。

“你们是为几年前的杀人案来的吧?”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向老板说清楚我们的目的,他已经问了出来。

“你知道那件杀人案?”我问。

“知道!以前没有人敢住在这里。”老板说,“我是图房租便宜在这里开店的!不然,一个摩托车修理店哪里敢开到这样的地段来!其实也没什么的,谁家的房子里没死过人?”

“你说的对。死人没什么,活人才可怕!”我开了句玩笑。

“店里面搞过装修吗?”李智林问老板。

“墙面是房东出事之后刷的!我没有装修过,我们这样的店子没什么可讲究的!”他回答,“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

“现在的房东是谁?”

“是那个男死者以前的老婆。”

“他们不是离婚了吗?”李智林好奇地问。

“男死者和以前的老婆有个女儿。”因为之前看过案卷,我已经清楚了大部分情况,“按照继承法规定,他的遗产应该由女儿继承,而女儿还未成年,只能由监护人代为管理了!”

“对对!”老板点点头,“在我和他们签的租房合同上,房主虽然写的是他女儿的名字,但他以前的老婆作为监护人也在后面签了名!”

“你先忙你的吧!”我想把他支开,“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再叫你。”

“好的好的!”老板答应着,转身走了出去。

那里曾经消逝过两个生命!我站在死者躺过的位置,隐隐中有一股阴冷的空气迎面而来,于是周身不由得轻轻颤栗起来。——这当然不是害怕,而是一种无法解释的“法医式”兴奋!

我感觉到了迷漫在四周的哀怨,正凝聚成无法感知的形体。

“你来了呀,在等你呢!”它们正用着独特的感应方式这样对我倾诉。这种方式只有法医才能感觉得出来。

“嗯,我来了!”我在心里这样和应道。

在看不见的交流中,我开始了对现场的观察。

我最感兴趣的地方,是男死者倒地的位置。现场照片显示,在他的旁边地面上,曾有一堆植物类的残渣。

取出带在身边的相机,我对着那个地方拍了几张照片。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先测了测墙面的高度,再附下身在地面上测量了起来。

勘查现场是一个信息收集的过程,案件的推断是靠一个个数据累积起来的!

“需要记录吗?师父。”李智林问道。

我点点头:“你用笔记一下,墙面高二米五,地面瓷砖的长和宽都是五十公分。……”

回到办公室后,我把从现场拍下的数码照片挎贝到电脑里,再将案卷里原来的现场照片翻拍了下来。然后用电脑里的编辑软件,把两种照片编排在了一起。

因为照片里的墙面高度和地面瓷砖长度是已知的,可以做为其他物体的参照物,用软件将两种照片作同等放大处理后,利用比例计算法可以得出那些物体的一些数据。

处理完照片,我和李智林开始对案情进行重新分析。

“现在再看看我们收集到的信息碎片,有什么不一样的结论吗?”我想先听听李智林的看法。

“在案发时间上,两人是一同进的餐,死亡的时间也基本相同。”李智林说道,“因为除了男死者的胃里多了一样食物,两人所吃的其他食物种类一样,状态基本相同,是饭后不久死亡的。”

我点点头表示赞同,接着又问:“案件发生过程是怎样的呢?”

“从与空间有关的资料来看,案发时现场的铺面是关着的,四周门窗紧闭;两具尸体躺在一起,身下是血泊,墙面上有喷溅的血迹,但只有女死者有开放性伤口,男死者有中毒迹象,中毒原因不明。可以得出,凶手与男女死者有较长时间的相处,男死者中毒在先,女死者被刺在后。凶手是预谋已久,故意让男死者中毒失去行动能力,在控制了场面后刺死了女受害人。”

“不!”我摇摇头,“女受害人是被男死者杀害的!”

“什么?”李智林大吃一惊,“师父是怎么得出这样的结论的!”

“正如你原来所说,正确的结论必须建立在排尽其他可能性的依据上。”我说,“尤其在男女死者死亡的顺序上,错误的判断会使案件的侦破走入歧途!”

说着我从案卷里取出一张现场照片:“在女死者的倒地位置,有一个女式挎包,应该是她随身携带的。从照片上看不出这个包有什么异

常,但看到挎包的装饰带了没有?它紧挨着男死者,我在网上查过相同品牌的包,这样的装饰带长四十厘米,而通过电脑软件的比例计算,现场上的包带长只有三十厘米。这说明,还有十厘米是压在男死者身下的。也就是说,男死者是在女死者的身上的物品掉落地之后倒下去的,换句话说,男死者死于女死者之后!印证这一点的,还有男死者身下的血泊,如果他先倒在地上,身下位置应该没血才对!”

李智林拿过照片,仔细看了一阵,然后点头称是。

“在男死者的右手衣袖上,有女死者的血迹,原来他们以为,这是女死者倒下去后沾上去的。”我又取出另一张照片,继续说道,“但仔细看一下这些血迹的形态可以得出,它们都是以较大的动能喷溅上去的,因此形成了这样的箭头状,具有喷出这样动能的血液的部位,只有动脉血管或者心脏。如果按照他们的解释,男死者已经倒在了地上,衣袖下侧就不应该有这样的血迹,但我们看到的并不是这样!在男死者衣袖的下侧,依然可以发现这样的血迹,而且血迹的喷溅方向是指向男死者的。这就说明,男死者站立时,右手是朝向女死者喷血部位的!”

“师父的意思,就是男死者右手持刀刺穿了女死者的心脏吧!”李智林听明白了我的意思。

“没错!”我说,“其实在现场那把刀的刀柄上,早就检验出来有男死者的指纹,最直接地印证了这样的事实。不过,因为那把刀是男死者家里的,所以大家都认为有他的指纹理所当然,不能就据此认定是他行的凶!只是他们没有观察到,这枚指纹的四周有血迹,而指纹形成的范围内并没有血迹?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留指纹的人在血液喷溅时握着刀,手指阻挡了溅来的血液!此外,此前男死者先亡的结论蒙蔽了所有人,所以没有人敢断言是他杀害了女死者!”

“蒙蔽了大家的,可能还有当时的惨状!”李智林叹了一声说道,“还真不敢往这上面想!”

“其实我们是被自己的惯性思维蒙蔽了!”我笑了笑说道。

李智林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可是,男死者为什么要杀女死者呢?难道是他劫走了女死者的财物?他之后的死,是不是可以解释为畏罪自杀?”

“男死者杀人的动机,现在还无法解释。但如果把他之后的死就解释为畏罪自杀,这可又是陷入了惯性思维的怪圈!”我说,“我们还无法排除其他的可能!”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能解释呢?难道在他杀了那个女人之后被其他人所杀?别忘了,他可是有中毒迹象的啊!”

“中毒没有错,而且还是具有窒息特征的中毒。但除非找到毒物,否则无法去确定!”

“几年前做过毒物检验,然而一无所获,没有查明中毒的原因。现在还能查清吗?”

“之前他们所做的是无机物毒物检验,不能说没有作用,至少帮我们排除了无机物中毒的可能性。”

“该怎么进行下一步呢?我可完全失去了做法医的信心!”李智林神情黯然地说,“你说了这么多疑点,我居然一个也没有发现!”

“不,你发现了一处很关键的证据,这可能是真相大白的关键!”我对他说。

“什么?”

“你不是说男死者的胃里比女死者多出一种食物吗?这可能就是为什么男死者中了毒而女死者没有中毒的原因!”

“那是一种植物残渣!”李智林来了精神,“当天他们所吃的食物都登记下来了,还拍了照片,我们可以对照这些,找到这种食物!”

“男死者胃里多出来的不是食物,是中药!”我指了指现场照片。——在现场的角落里,摆放着一个不起眼的药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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