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秋天举行的法庭审判中,迈克尔·彭迪恩被押到了埃克塞特,因谋杀罗伯特、本迪戈和阿尔伯特·雷德梅茵而被判处死刑。听到判决后,他本人也没做任何辩护,只是想尽快回到红砖砌成的郡监狱的牢房里去。同甘斯预言的一样,在所剩无几的最后时间里,他写下了一份自白书。

这份带着凶手鲜明风格的特殊记录,看上去有某种别样的魅力。但它上面所记录的犯罪过程,以及罪犯的自首态度,同真正意义上的不朽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彭迪恩的自白书流露出一种满不在乎的,病态的幽默的情绪。它做作地宣扬一段光芒万丈的爱情,以及满纸浮夸的风格,剥夺了它可能在犯罪文学编年史上所取得的崇高地位。在自白书的结尾,迈克尔说自己绝对不会在这里坐以待毙!他在里面多次提到这一点,而警方也采取了一切措施,防止他的预言成真。

下面就是他一个一个字写出来的自白书。

我的辩护

听着!陪审团的成员和法官大人们。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还有一场好戏看呢!啊!你们都从来没有深入地了解过这样一个灵魂!来听听你们在法庭上说过的蠢话吧:“为什么这个犯人这么快就认罪了?他应该为自己辩护的啊。”我来告诉你吧,他饕餮的灵魂需要鲜血的滋养:渴望从杀戮中获得前所未有的快感。

再看这一段:

“这是个怎么样的人啊?一条和别人不同的毒蛇?所以他才会到处寻找自己的猎物?”

写下这桩充满艺术性的犯罪报告,或许对那些脑容量只有兔子般大小的人是没什么用。但却能让我能窥视自己的内心。在白纸黑字上释放的灵魂,能让我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天才的大脑里那些春风沉醉的青春岁月,和闪闪发光的智慧结晶。

请记住,写下这份手记的我,还不到三十岁。

作为一个没什么经验的年轻人,我常常问自己:这个世界上比我聪明的人,是不是还没生出来?我见过的所有人里面,都没有比我聪明的。甚至和我接近的都很难找到。只有我那个受不了社会虚伪约束的妈妈,才和我有的一拼。我老爸和他的朋友们,对那种流言蜚语还是很在意,好像真的觉得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他们显然觉得我母亲欠公众一个交代!‘堂堂正正’好像是他们唯一追求的目标,而‘不正经’好像成了唯一要谴责的东西。那帮康沃尔胆小鬼们的逻辑,多么可笑啊!

然而,没过多久我就发现历史的进程,无一例外不是由伟人所推动的。又过了不久,从一间旧剧院的昏黄的灯光中,我突然悟出了自己的使命!

在通常为人所知的“犯罪”里面,一切都取决于罪犯的个人风格。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个罪犯在考虑到即将付出的代价,或想到迟早要东窗事发,并脑补那些废寝忘食的条子们的时候,就打退堂鼓了。

什么人类的良知啊,人性的内疚感啊,当一个人真正策划谋杀的时候,是这些伦理纲常都是狗屁——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必须克服很多让人分心的事情,个人的局限性,以及后天的种种弱点。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不去忏悔的话,你会发现,犯罪后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内心强烈的不安。可是任何哪怕是最小的不安,都会导致无谓的烦恼,从而损害自己的身体。那些要上断头台的人,是应当去忏悔的。但对于像我这种信念坚定,深谋远虑地同命运英勇抗争的人来说,是没什么好担心的。我从通向成功的精神喜悦中,获得了巨大的满足:这是我精神的支柱,力量的源泉和最高的恩赐。

怎样才能完成如此伟大的谋杀呢?科学,哲学,宗教给予我们的东西,怎么能和一桩完美犯罪所带来的神秘感,破坏性和完成后的巨大喜悦相提并论呢?一切在它面前都不值得一提。因为无论如何,接下来的新世界一定会让我们无法施展抱负,颠倒所有的黑白,让地球回到史前的蛮荒时代。我的身体开始觉醒,按照形而上学的想法,即刻行动起来。在初次尝到血腥的甜味之后,内心的狂喜再也无法被抑制住了。

十五岁的时候,我就杀了一个人。当时我就发现,如果处理得当的话,会有全出乎意料刺激。那种感觉就好比在路边的小溪喝水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粒长生不老的仙丹。那件事情没人知道。老爸前跟班乔布·特里沃斯的死因,至今还是个谜。他住在彭赞斯附近一个叫保罗的小村庄里。他经常穿过高高悬崖的羊肠小径,沿着海岸线步行去工作。一天在鱼塘工作的时候,我听到特里沃斯和另外一个人说起我母亲,说她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做了对不起我父亲的事。

从那一刻起,我就打算除掉他。几个星期以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机会。发现他在一个有雾的夜晚独自回家。那条悬崖上的小路上,除了我们,连一个鬼影都没有。他个子瘦小,而我长得十分强壮。一开始的时候,我和他保持五十步的距离,然后从后面一跃而上,掐住他的脖子,一下子就把他扔到悬崖下面去了。他大叫一声,就坠入下方六百米的大海里去了。接着我翻过内陆的山地,趁着夜色回家了。我和其他人都没有和这件事扯上一点关系,乔布·特里沃斯的死,被认为是一场意外。大家都不认为他是一个有节制的人。

从这件事情中,我得到的不是悔恨,而是某种男子汉的气概。我对我的所作所为欢喜万分。这件事情,我从未告诉过任何人,包括我的妻子。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我依然活得很好。我一天天地了解我自己,并且更加通晓人性。我从来没有在头脑发热的时候,做过什么冲动的决定,反而努力锻炼自我克制的能力。我觉得,只有通过自我认识和自我控制,才能达到某种圣人的境界。我从来没有主动去寻找过禁果,但也没有刻意地去回避它。我非常有条理地规划自己的生活。选择了牙医这份职业,想让自己成为比老爸的朋友们更有人情味的一类人。我对自己很有信心,却始终和别人保持着距离。

这段时期我主要的乐趣,就是偶尔会和我妈妈一起去义大利。我已经把那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我恨透了康沃尔和那些无聊的居民。随后,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一个女孩唤醒了我体内沉睡已久的欲望: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大笔罕见的财富,和不同性别的另一个我。在遇到杰妮·雷德梅因之前,我从不相信任何其他女人能读懂我的心,分享我对世俗偏见的蔑视之情。除了我母亲,我从未对别的女人感兴趣过,我从未见过像她那样一个,心胸宽广,隐忍,富有幽默感,不循规蹈矩的人。

可是造化弄人。那个没脑子的罗伯特·雷德梅茵让他的小侄女——到他这里来过暑假。我无比惊讶地发现,那个有着希腊人般美丽胴体的十七岁少女,还有着一颗异教徒般纯真的心。从我们相遇的那天——从听到她嘲笑她叔叔反对男女混浴开始,我就成了她的俘虏。当我发现杰妮在追寻自己真实内心的道路上,把我看成一类人的时候,心里不禁暗暗窃喜。

她不太明白自己内心的真实欲望。但现在一切都很清楚了:就像一道隐秘的白光,照在我心头。我们两个,从第一次真正互相了解开始,就坚定不移地相爱了。伴随着每一次从对方身上发现新大陆,这份爱慕就更加强烈,这份激情就更加火热!我们两个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啊。是从那个愚昧无知的彭赞斯走出来的,最本色的,最美丽的,最无畏和最特别的一对。人们有时凝视我们的眼神,就好像在现实中看到法翁和宁芙一样。但他们不会想到,我们的心和身体奇妙地融为一体。我们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她一完成学业,我们就迫不及待地结合在了一起,永世不愿分离。

除了我身上非凡的阳刚之美,她还喜欢我那种可以通过本能的嗅觉,去明辨是非的卓越本领。而我发现她的心,完全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那里没有任何的是非观,没有任何我熟悉的偏见和根深蒂固的看法。她是如此地冰雪聪明,没有接受任何的迷信偏见。她透露出一种健康生活的愿望:说自己仰慕我和我的生活态度。我们在彼此的心湖里,尽情地泛舟嬉戏,在一起无数次地模仿那些普通人。很快我们就发现:我们都拥有罕见的表演天赋。

那个时候,她确实已经有了想在艺术舞台上一试身手的抱负。可是她父亲去世前一直都很难设身处地地替她着想。而且那三个傻瓜——她的三个叔叔,一直都想左右她的人生。对我妻子来说,这意味着,世界上将会失去一个非常棒的演员。

她从不对我隐藏什么,很快我就获悉了她的想法。我们并不是贪图雷德梅茵家的财产,才夺去三条人命的。杰妮和我从来都不是食人魔。但我小时候杀过一个人的经历吸引了她,同时也增加了她对我的钦佩。但那个时候,我们并没有开始谋划整个犯罪,也没和她的叔叔们有过正面的冲突。

那时候她爷爷还活着,我们也从未打过他那巨大财富的主意。我们那个时候太爱对方了,都没考虑过钱的问题。我们的爱是如此的纯粹,以至于我们都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其他的事情。

经过我一年坚持不懈的追求后,杰妮终于答应嫁给我了,我们就像双胞胎一样,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情况出现了变化,她爷爷去世了。她不久后就会拥有庞大的遗产。我自己在彭迪恩公司中,也有着一笔可观的收入。

再后来,战争来了。死神就要在雷德梅茵哥几个头上展翅翱翔了。他们必须为自己愚蠢和缺乏远见所负责。事情是这样的,因为这三个所谓的爱国白痴,我被别人当成了懦夫和卖国贼,钉在了耻辱柱上!但我并没有因此沮丧万分,也没和他们多争。其实杰妮在意识到这一点后,也显得非常生气,甚至比我还愤怒——这就足够了。他们唤醒了沉睡的风暴,我们的雷霆之锤迟早会砸到他们的头上!

我会是一个在世界乱成一锅粥的时候,无动于衷的人吗?我会是一个因那三个让英格兰卷入到同德国的战争中的政治家煽动的傻瓜的固执己见,而白白牺牲的人吗?我会是由一群不信国教之人组成的政府中一只待宰的羔羊吗?因为垂垂老矣的帝国依旧相信旧的秩序,我就活该被德国人剁成肉泥吗?没门!

我很早就明白,这场战争是不可避免的。我也通过的那家小公司的公共平台警告过:由于神经病的统治和别国间谍的搅和,老迈的帝国早已伤痕累累。但是要我寄希望于这些外交垃圾的拯救,继续永无止境的折磨,而最终难逃被那些瞎了眼的政客当替死鬼命运的话,门都没有!

我和其他很多聪明人一样,服用了一种心脏的药物来逃避毫无意义的徵兵。因此得以保住了一条命,我留在家里回应帝国大后方的号召,不需要去做一个无名的小鬼。这样,事情就简单多了。

早在杰妮和我成婚之前,她就知道,她的叔叔们对我名誉的无端侮辱,会让他们走向毁灭。但战争结束之前,我并不打算动手。德国人,确实该为罗伯特·雷德梅茵所受的伤负责。就连那个在战时被任命为鱼雷艇舰长的本迪戈,也为国家贡献自己的满腔热血。与此同时,我和杰妮也在后方担任志愿者的工作,在普林斯敦战地医院贡献着我们的光和热。

为了实施日后的复仇,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忙碌了起来:我蓄起了胡子,戴上了眼镜,努力让自己变得圆滑世故。我计划在战后以一种别人无法逮到我把柄的手法,对那三个人进行谋杀。当然,我妻子也是这个计划中很重要的一环,我们花了很长时间制定计划。她恨她家里的所有亲戚。因为他们把属于她的两万磅遗产,扣留了下来,说是要等待老阿尔伯特的裁决。杰妮比我对钱更感兴趣,她说她爷爷给她的叔叔和她,留下了约十几万磅的遗产。既然她的三个叔叔都是老光棍,那么理所当然地,她就该得到更多的财产。

就这样,我们一边努力地工作,一边尽量地和那三兄弟搞好关系。在把他们从这个世界上彻底赶出去之前,我们可不想把关系搞僵。在普林斯敦的时候,我们以一种积极的、毫无保留的态度和那些日后见风使舵的人相处。我们装出一副对工作满腔热情的样子——这种为达特穆尔献身的热情是多么虚无缥缈啊!为了替日后的计划做准备,我打算战争一结束就搬到普林斯敦的荒野中,也确实开始在那里盖一间平房。不用说,我们从未想过在那里常住。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们想给别人留下一种糟糠夫妻的印象——那里住着一对传统、头脑简单的夫妇。这样的目的最后也确实达到了。

现在来谈谈我的计划进展情况。必须承认,一开始的时候怎么去完善细节和修改最初的计划,的确是一个大难题。可是我聪明的脑袋瓜子,放在哪里都好用。这么说其实一点也不夸张:就把握机会的能力而言,在一百个人当中,对其他九十九个人来说是天大难题的事情,对我则意味着难得的灵感和机遇。我特别善于把握机会,扼住命运的咽喉。尽管实际情况和我最初的计划有很大的不同,但对我这个天才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而对那些头脑不开窍的人来说,无疑就是解不开的

魔咒。

战争的迷雾散去,那三兄弟都活来下来。我原本的设想是,先除掉从来没有见过我的本迪戈和阿尔伯特,最后再来对付我的老朋友罗伯特。可到了关键时刻,却是罗伯特那头温顺的羔羊自己送上门来了,就和眼前的文明世界一样,这极大地启发了我。

是时候去解决这些冒犯并激怒我的人了。当本迪戈打广告说要招一个船夫的时候,机会来了。我离开那时候还在南安普顿的妻子,以一个义大利海军工程师身份,前去应聘。我说我很熟悉这个国家,也正好在英格兰找工作。对年轻的我来说,大海简直就像游乐园似的。机器在我的控制下,也会顺利地运转。本迪戈面试我的时候,一切看起来都不像是真的。我觉的这种充满不确定性的机会,让我不太好对他动手。我伪造了几份义大利文的推荐信给本迪戈看。他没什么疑义,就同意了。过去在船上的时候,他和许多义大利海员共事过,所以对义大利人特别有好感。他非常欣赏我的推荐信和伪造的战争记录,叫我六月份的某一天上他那儿去报导。回到普林斯敦之后,我又有了新的想法。

虽说和最初的设想并不一致。任何一个有想像力的读者,都会和我一样马上想到,最好先动手解决掉本迪戈。然而,就在离我到‘鸦巢’报到不足两礼拜的时候,一切都因为罗伯特,雷德梅茵的出现而改变。说来也奇怪,在他出现的前几天,我妻子就叫我别去和本迪戈见面。她知道罗伯特就住在佩恩顿,如果让他看到我的话——那他到他兄弟那里去的时候,有可能会认出我来——这样,风险就太大了。因此,当罗伯特来普林斯敦,并和我们达成和解的时候,我几乎要放弃扮演‘朱塞佩·多里亚’的这个想法。但是随后杰妮——这出戏能圆满的完成功劳全在她身上——我永远的挚爱!——发现这正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每个步骤都被考虑到了,没有漏掉一个细节,也无需冒任何风险。

要是罗伯特以后有空去拜访本迪戈的话,‘多里亚’就会露陷——这种把戏连那个迟钝的傻瓜都骗不了——他很有可能发现那个义大利人‘多里亚’就是我。更何况在此之前我们已经重归于好了。可要是罗伯特·雷德梅茵闭嘴——让他消失的话,那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地在那个老水手身边当我的‘多里亚’了。

于是,在到本迪戈那里报导之前,先干掉罗伯特的决定,就势在必行了。其实在罗伯特·雷德梅茵死的前一周,这场伟大巡回演出的每个步骤,都已准备就绪。

但从哪里开始呢?杰妮曾经和我提了好几次,说我应该先剃掉胡子。她似乎很讨罗伯特的喜欢,他一直在她后面屁颠屁颠的。把他干掉之前,我也只好忍气吞声。那天早上,他们看到我剃光了胡子,也向我表示祝贺。我们还做了一些其他琐碎的准备工作。有一次,我妻子坐着她叔叔的摩托车去普利茅斯的时候,独自到伯内尓戏剧商店,去买了一顶女式的红色假发。回家以后,她把它改造成了男式的。与此同时,我也搞了一副大红胡子——我们的女房东,格里女士很不寻常地从她圈养的狐狸身上刷毛——那只狐狸的毛发和罗伯特·雷德梅茵胡子的颜色简直是一模一样。那正是我所需要的。剩下的只需以罗伯特的名义去采石场就行了。

在去采石场之前,还有一些东西需要提前准备。当我们喝完下午茶,坐罗伯特的摩托车去平房那边干活的时候,我带了一大包扮演多里亚所需要的装备——一件平整的蓝哔叽西装上衣,一件马甲,一条裤子和一顶船夫所需要的帽子。我还带了一件用来谋杀雷德梅茵三兄弟的小玩意儿。这是我在南安普顿的一个作坊里打造好的。它是一个头有些类似于屠夫切肉的斧头一样的东西。这个东西很重,也十分锋利。此刻正长眠于科莫湖底。以前我去平房那边的时候,也在包里装着威士卡和眼镜——所以罗伯特对此并没有起疑心。

于是我们启程前往福格金托,到那里的时候,天色尚早。之前我已经仔细勘察过整个石料厂了,决定在罗伯特·雷德梅茵休息的地方下手。你们会在那里找到他——还有那天晚上我穿的外套——都藏在那个从悬崖顶上一直延伸到最下面,呈扇形打开的冰碛里。往右边,在它深处的地方——那里一直有水滴沿着花岗岩的突出部分滴下来。无疑他还被埋在那下面两英尺的地方。滴滴答答的水珠,会把那部分斜面磨得很光滑;而每天下沉的地表,会形成更多的花岗岩沙子和碎石,把他埋得更深。不断下落的水滴肯定已经清除了我的作案痕迹。就算我给了你们这些提示,但还是很难找到他的。

到了平房以后,罗伯特首先就想到水潭那里去洗个澡。他的那副德行,我早就习以为常。于是我俩一起脱光衣服,在里面泡了十分钟。你马上就会发现,这简直太棒:这样我穿上他衣服的时候,就不会有任何血迹。从水潭里出来回平房的时候,我就用那柄罕见的利器重击了那个裸男一下。他刚要转身,那个斧头已经深深地劈进了他的脑袋——这就像涂黄油那么简单。我还没割断他喉咙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于是我连衣服也顾不得穿,就马上穿上鞋子,拿把铁锹跑到冰碛那边。

我在那不断有水滴落下来的地方,给他挖了个两英尺深的坟墓,那已经够深的了。然后我从平房那里用衣服裹了他,扛到这里埋了,往上面堆了些土,剩下的就交给那不断涌出的渗流解决吧。等到第二天早上,就算你们把整个福格金托翻个底朝天,还是需要极其敏锐的眼睛,才能在那个地方发现一些蛛丝马迹。我才不想让人找到它呢,后续的扫尾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天衣无缝。甘斯可能会摸到些许线索,而布兰登简直太好糊弄了。

没有人会想到我谋杀了一个人。接下来我会利用他的尸体大做文章——亦真亦假虚虚实实的赤发鬼,没有人会有精力再去思考真正的他身在何处。我穿上了罗伯特的衣服,我们两个体型差不多,粗看没什么区别,细看就不行了。随后我又改了一下我的假发和胡子,带上了罗伯特的帽子——它太大了,但问题也不大。然后我搞了一个麻袋,往它上面抹了点血迹,往里面塞了我的手提包,一大堆蕨类植物和其他很多杂物。然后把它绑在摩托车的后面——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转移那些笨蛋的注意力。

现在罗伯特和我谁也不在福格金托了。当我开着摩托车穿过双桥,从阿什伯顿到布里克瑟姆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在布里克瑟姆海岸警备队大门口的时候,我感到有些心慌。但我还是硬着头皮抬着摩托车走了过去,不久就开到了贝里角的悬崖那边。老天还是很眷顾我的,每段路上都有目击者。我甚至和一个捕鱼的小伙子擦身而过,从灯塔那边下来的时候还看到一位医生——那种地方本该没什么人的。所以‘我’逃跑的每个线路,后来都有人报告。

等开到一个偏僻的悬崖边,我就清空了麻袋,把里面没用的填充物都丢了。把我的包重新绑到摩托车上以后,又把那个血迹斑斑的麻袋塞到一个不太难找的兔子洞里。然后我开车返回罗伯特在佩恩顿的住处。之前我已经发了一份电报发给那个女房东,说他晚上会回来。至于他具体住在哪里,还有其他的一些细节,我都是从罗伯特那里听来的。所以我知道他把摩托车停在哪里——我把车放到车棚以后,凌晨三点用弹簧锁钥匙打开了他房间的门。把别人为他准备的饭吃了个精光。那个房子里还住了一个寡妇和她的仆人,她们睡得可香了。

因为不知道罗伯特的卧室具体是哪一间,所以我也不敢轻举妄动。我从手提包里掏出多里亚的蓝哔叽西装上衣,帽子和棕色的鞋子穿上。把罗伯特的粗花呢外套,引人注目的背心,靴子和袜子,同假发,假胡子和武器一起塞进包里。四点钟的时候,我以一个褐色头发,打扮整洁的船夫——‘朱塞佩·多里亚’的身份离开了。真是一段难忘的回忆啊!

此时,天已经开始亮了,而佩恩顿还在沉睡着。从那个海边疗养院出来走了半英里,一路上我连一个员警的影子都没看见。在饱览完托基的黎明之后,我继续往牛顿·阿伯特方向走去,六点钟的时候抵达了那里。我在火车站吃完了早饭,然后坐火车去达特茅斯。在中午以前,就到‘鸦巢’了。我试着尽快去了解本迪戈·雷德梅茵。他和杰妮之前和我说的差不多,我发现自己很容易就得到了他的信任。

这个时候,他并没有闲工夫和我扯淡,因为他侄女已经和他说了——发生在达特穆尔那边神秘的凶杀案。

不用说,现在整个计划的重心,全落在我妻子身上了。我渴望与她第一时间通信。暂时分居两地让我很是痛苦,因为从结婚的那天起,我俩的灵魂就融为一体,再也无法分开了。

也是她很细腻地想从苏格兰场找一个条子过来。因为听说一个叫马克·布兰登的警官正好在普林斯敦度假,这到提醒了她。她的预判也很准确:女性直觉告诉她,通过与他的合作,会让一切看起来滴水不漏。她相信不会出岔子,于是把一系列问题都告诉了布兰登,并得到了他热情的协助。谁知没过多久,那个可怜的家伙儿也心甘情愿地当了杰妮的奴隶。由于他的无能和疏忽,这个案子比一开始复杂了一千倍。像他这么一个克制的人,也被我那可爱的‘小寡妇’弄得神魂颠倒。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确实变得非常有用。可是傻人有傻福,后来我在格里泰恩对他开枪,并且相信他已经完蛋的时候,他竟奇迹般地逃过了死神的魔掌。那个傻帽展现出了超乎我意料的一面,不知不觉中,这也为他们以后的胜利打下了基础。

那封本迪戈收到的,貌似是他弟弟从普利茅斯寄来的信,其实是杰妮在去‘鸦巢’的路上寄的。我俩在一周前,仔细研究了罗伯特潦草的笔迹之后,杜撰了这封信。这条红鲱鱼我我认为是很有价值的,事实也证明如此。因为它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向港口,让大家觉得罗伯特已经逃到法国或者西班牙去了。

闲话休提。当罗伯特·雷德梅茵的逃亡动向让当局摸不到头绪的时候,彭迪恩谋杀案就几乎看起来毫无破绽了。迈克尔·彭迪恩确实是死了——在我最初的设想里,他也不会再出现了。但为了执行接下来的计划,我又创造了‘多里亚’——我满怀热情地开始了又当编剧又当演员。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有点无法自拔。和其他伟大的演员一样,我逐渐开拓了这个角色,并使他变得生动立体起来,最后发现自己竟完全入戏了。至于以前彭迪恩是什么样子的,我都忘得差不多了。

我努力把过去真实的回忆都逐出脑海。重新虚构了一个,并让自己相信。当妻子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再一次爱上了她。也很快地适应了多里亚的新身份。杰妮到‘鸦巢’后,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拥吻我的时候,也同样大吃一惊!

不过她很快地接受了她康沃尔丈夫——现在变得如此英俊挺拔。我也在她眼里成了一个全新的人。或许只有最聪明的女人,才有这种神奇的联想能力:她迅速地把我和以前的迈克尔·彭迪恩区分开来——现在的我是一个更为罕见,洒脱的人。就这样,我们努力地去幻想出一个全新的人物,并很快明白:这样做有助于欺骗本迪戈和误导布兰登。

这个阶段的布局过程中,实在没法彻底尽兴。我们打算在结果本迪戈之前,先缓个半年。所有的细节我们都已经想好了,在考虑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了本迪戈的时候,布兰登又出现了。他那双小牛犊般的眼睛里,满是对杰妮的死心塌地的爱恋。这意味着他以后会多次帮到我们,以后在面对老水手失踪问题的时候,这也会成为他的死穴。到现在为止,我们太了解马克了,觉得有他在场的情况下,别人对案件的真实性方面,不会有太多疑问了。

所以在还没完全计划好之前,我们不得不马上采取行动。至于作案地点、具体时间和其他的一些因素——这些都会对最后的行动产生影响。虽说还有很多有待提高的地方,我还是马上适应了假罗伯特·雷德梅茵的角色。或许不该让‘假罗伯特’穿以前的衣服,但这种不拘小节的做法,也不是没有价值。或许会让那天晚上突然看到罗伯特鬼魂的布兰登,陷入惯性思维的逻辑当中。在狂风大作的月光下,当他看到了那个红头发,大胡子,穿着黄铜纽扣马甲的罗伯特的时候——或许这样的不期而遇,会让他一下子分不清东南西北。

毫无疑问,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杰妮。只要离那个可爱的姑娘稍微一点,马上他就心神不宁了。这点完全没逃过我的眼睛,我们都觉得他会带着个人情感去看这个案子。至于这到底是哪个凶手搞的鬼,他首先怀疑的对象,肯定是‘鸦巢’的人。至于接下来他会怎么做,我不知道。但我们从另一个方面牵着他的鼻子走。在头一次在布兰登面前现身之后,接下来要由我那位可爱的甜心来为第二场演出来开序幕了。我还在那附近呆了一会儿,接下来就跑到斯特里特农场去。在很短的时间里,吓到一位农场主。这么做是为了告诉他们,‘罗伯特’偷了食物,然后立刻就逃走了。

几小时之后,当多里亚到那里取牛奶的时候,他听说了整个事件。于是马上跑回‘鸦巢’。把那个男人的外貌描述了一下——本迪戈也马上认出了那就是他亲弟弟。他们都觉得‘罗伯特’再一次到这里举起了屠刀!

之后的那些事情,你们都知道了,那我就不再多说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除了多里亚和杰妮,随后没有任何人见过罗伯特。换句话说,他就再也没现身过。他在那里的使命已经完成了——直到很久以后,他才会在格里亚恩泰露面。为了让本迪戈和布兰登相信他的存在,我和杰妮必须编制惟妙惟肖的谎言。‘罗伯特’再次沉沉睡去——听起来那个男的像又活过来了一样。

实际情况和我最初的设想确实也有出入。机会再一次眷顾了我们,让我们得以改进之前的种种不足。

每当想到我那无法替代的杰妮在‘鸦巢’所做的种种杰出的努力的时候,我就情不自禁地泪流满面——她是如此的胆大心细,四两拨千斤。另外她像猫一样随机应变的能力也让我很放心。那两个男人简直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上。啊,我手心的太阳!我们有着同样的灵魂,是上帝用同一块泥土黏成的!尽管你有父亲,我也是母亲生的——但那原始的烈焰,会把一切挡在它前面的东西化为灰烬!

我刚才说过,当初的计划和实际有出入。我本来打算在罗伯特来看本迪戈的那天晚上,就在那个了望室里干掉老水手,让妻子协助我在早上之前转移掉尸体。可是因为某些突然情况被推迟了。那个本该送他上西天的晚上——就在我和他谈到杰妮的时候,通过他笨拙的目光和焦躁的表现,我就预感到房间里躲着一个看不见的人。

房间里只有一个可以藏人的地方,不用猜也知道是谁了。我虽然知道了这个秘密,却依旧不动声色。我就知道那个侦探不会轻易放弃,只需快速地用余光瞄了一眼那个橱柜上的小通风口,就知道他躲在里面了。为了找到更恰当的时机,我不得不随机应变。确实也是,如果我代替他弟弟——在房间里就把他干掉的话。和之后第二天晚上发生的恐怖事件比起来,简直是太逊了。

当我把那个老水手载到山洞——就是后来我带布兰登去的那个。我之前已经去过那里,点好了煤油灯。我跟在他身后上岸。当他前脚刚踏进山洞的时候,我就举起了斧头。他立刻毙命,五分钟以后,鲜血溅满了沙地。接下来我就在旁边鹅卵石下面为他挖了个墓穴——那是一个注定在半小时后会潮汐盖住的地方。不出二十分钟,本迪戈·雷德梅茵就长眠于三英尺的沙石之下了。然后我启程赶回‘鸦巢’。我向布兰登报告说,两兄弟顺利地见了面,叫我过一会再过去。我抽了一两根烟,然后走到下面的船坞去,把我的铲子从小艇上拿下来放到船库里。拿上一个麻袋,又出发了。

在我回到山洞的时候,涨潮的海水已经完全把老水手的埋骨地给盖住了。我上了岸,往麻袋里填满了沙子和石头,把遗留下来的血迹处理得分散一些,又爬过石梯和长斜坡,在草坪上留下一段误导搜查工作的印记。抵达大陆架以后,我把麻袋里面的杂物都倒到悬崖下面去了。然后又穿着带来的罗伯特·雷德梅茵的大靴子,在地上踩了一些清晰的鞋印。这些印记可能会被马克,布兰登仔细收集勘察,并同在福格金托所采集到的进行对比。

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动作之后,我马上又跑下石梯。回到船坞里去放好麻袋,换了靴子,立刻跑去向布兰登汇报情况。当我们赶回山洞后,进行了一系列毫无意义的调查。第二天警方的勘查工作,也无法解决本迪戈的失踪之谜。仅凭记忆和现场情况,重构了罗伯特·雷德梅茵出现——这里面具体的东西我就不再浪费笔墨了。但是不得不说,第二天警方在那个小海滩上,被耍得团团转真是太有意思了。那帮白痴都不知道,本迪戈其实就在他们脚下一码的地方。

我和我那可爱的老婆又短暂地分开了一段时间。然后我迫不及待地想带她去义大利——那里还有最后一个倒霉蛋在等着我们。但我们都觉得,再次行动之前,必须要有充分的缓冲时间。我们也有很长时间没见过阿尔伯特了。此时,我们正在尽情地享受我们的第二次蜜月,把结婚的消息通知了阿尔伯特以后,杰妮让我也送一块婚礼蛋糕给那好小子马克——这能让他更好地协助我们的计划。没有伟大的苏格兰场侦探做观众,我们才不会让这出好戏随随便便就落幕呢。

说到义大利,我早年在那不勒斯的生活中,确实有过不堪回首的往事——这个秘密只有我妈妈和我才知道。因此对我母亲的国家还是有些看法的,但事实上时间并没有减少我对义大利南部的爱。杰妮和我都觉得,有一天我们完成了计划之后,会带着尊严和宁静,幸福地生活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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