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墨感到自己处在沼泽之中,不动还罢,越动越往下陷。他呼吸不畅,推开窗,一丝风也没有,于是,他决定去街上走走。现在还不到晚上九点,外面一定还很热闹,他突然想到人群中去,他需要用人群的力量来支撑自己阴气沉沉的内心。

失魂落魄地徘徊在大街上,像个游魂似的走着。他穿着大衣,脚上却趿拉着拖鞋,身体僵硬,两眼呆滞,神经质地紧紧抱着双肘,低着头笔直但毫无目的地朝前走。

周围不时有人经过,一切都遵循着一种正常的秩序,一如既往地进行着。似乎唯有他是孤立而孤独的,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也没有人知道在他的身上正发生怎样异乎寻常的变化,然而这种变化已使他接近崩溃。

他害怕一个人独处,空荡荡的房间令他紧张,尤其是刚才在家中发生的一幕,回想起来更加令人毛骨悚然。那个三角眼男人述说了一个恐怖的破解之法后,站起来准备告辞。东方墨脑袋一片空白,但他还是本能地站起身,像送别普通客人一样走到门边。

东方墨僵硬地拉开门,高人似乎还和他说了一句什么,可他根本就没去注意,门被缓慢地拉开。高人突然看向黑暗里,从他的眼神中,东方墨确定他一定看见了什么,可当东方墨顺着那古怪目光看向楼道时,那里除了黑,什么也没有。

高人紧闭着嘴巴与黑暗对峙片刻,便颓然败下阵来,一条腿朝后退了一步,就仿佛开门时门口本就站着一个人,只有高人独具慧眼能看见,他退的那一步,正是给黑暗中看不见的人让开道路。他让了路,门外的人走进来,进入了东方墨的房间之中!

那么进来的人会是谁?除了朵朵花还会有谁!

高人走了,红霉素也走了,房门被关上,现在,房间里只剩下东方墨一个人,不,不仅仅是他一个,因为还有一个看不见的女人!

东方墨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空气,他既希望朵朵花出现,又希望她还是隐于无形之中,他内心很复杂,无论出现哪一种情况,他都无法也不想去接受。

第一次对自己的家感到如此恐惧,他受不了了,他必须得逃出去,因为,他的家已经被另一个人或另一种力量占据了!

就这样,东方墨赶紧穿上裤子,披上大衣,直到踩在楼下的土路上,他才意识到忘记了换鞋。他看了看三楼的窗口,那里还亮着灯,但他肯定那里正站着一个女人,一个披头散发、湿漉漉、带着水腥气味的朵朵花,她低着头同时在凝视着自己。

在这样一个寻常的夜,恐惧使得身心极其疲惫,东方墨甚至开始期盼死亡的到来。如果恐惧是无尽的折磨,那么死亡或许才是永恒的解脱,等待死亡远比死亡本身可怕得多。

毫无目的地走,绕过几个旧楼区,他走上一条商业街,今夜气温偏高,所以街上不时有行人经过。东方墨看见了同类,才勉强恢复了一些神志。

走了很久,也想了很久。在这座城市里他没有亲人,他若真的死了,就算有人会为他伤心流泪,但也很快就会平息。他就像一片落叶一样,很快便没有人会再记得他,就如同这个世界上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个人,突然之间他觉得自己更加孤独更加失落了。

光着的脚令东方墨感到非常的冷,他很想走进一家店铺去取暖,摸了摸口袋,还好,钱包带在身上,于是他就推门走进一家。是个小酒馆,他要来一瓶廉价白酒,嘴对嘴灌了一口。他被呛到了,眼泪流出来,其实,他真的很想哭,可是哭出来眼泪就那么几滴,东方墨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连哭都哭不出来,所以,他打算先把自己灌醉了。

要灌醉别人或许很难,但要灌醉自己却很容易,尤其是当一个人连自己都想大醉一场的时候。

酒精渐渐麻痹了他的恐惧,但没有麻醉他的意识,意识借助酒精反而变得清晰起来,这种感觉很像在梦里。在梦里,有时你会觉得自己像侦探一样富有推理能力,可一醒过来,你才发现自己还是如此愚笨。这时的东方墨,就是那样的感觉。

他觉得事情是这样的:自己并没有误杀朵朵花,这一切都不是真实的,自己只是被卷进了一个可怕的旋涡之中,所以,他原本平凡的生活被打乱了。半年多以前,那个误诊便是恐怖旋涡的开端,他奇迹般地活下来,就像童话故事里,面前出现了岔路口,或者出现一面镜子,镜子两面代表不同的人生,他误闯入镜子的另一面,所以,他的生活彻底颠覆了,或者说,那面看不见的镜子,就是恐怖旋涡的入口。

自己还能从旋涡里逃出来吗?东方墨没有勇气相信奇迹再次降临在自己身上。

接着,他又想到那个所谓高人说过的破解之法,高人虽然长相凶恶,但从他的话语里,东方墨觉得他并不像江湖骗子那么简单。但是,他所提出的方法治标不治本,况且也太恐怖,就算朵朵花的尸体还保留着,东方墨了解自己,即便借给他一万个胆子,他也没勇气去尸体身上拔毛,那样做无非是自掘坟墓,他不当场吓死,也会吓得疯掉。再说,朵朵花的阴魂无时无刻不在窥视着他,她能容得自己去破坏她的身体吗?所以,那绝对不是一个可行的方案。

他到底该怎么办?他还能活多久?即便死了,朵朵花能放过自己吗?在另一个世界里,等待他的会是何等的恐怖呢?

东方墨的酒量本来就不大,空腹喝酒最容易喝醉,他想吐,一股酸辣的液体从胃里翻滚上来,他拼命地咽下去,伴随着呕吐后胃里的阵阵抽搐和欲碎欲裂的头痛,一轮一轮侵袭他的神经。

趁着清醒找个过夜的地方,东方墨从酒馆走出来,摇摇晃晃的,意识逐渐模糊了,只觉得自己迷迷糊糊躺在一座公园的木质长凳上,身边是恶臭的呕吐物,连虫子都被熏得不敢靠近。他突然放声大笑,可是这笑声即使是自己听起来,也比痛哭更悲痛百倍。

应该是睡了一会儿,秋天的夜晚实在是太凉,他很快被冻醒,可身体仍旧绵软无力,他想动一动脚指头都不行,或许双脚已经被阴寒的风吹得没了知觉。

慢慢睁开眼睛,仰面望着天,双眼已看不清满天的繁星,或许天上本来就黑沉沉的一片死寂。忽地,东方墨被一个人影遮住,他明显地感觉到有一个影子走过来停在他身边,带起了一阵凉飕飕的风,那是一个灰白色的身影,和一张熟悉的脸!

朵朵花又出现了!

“是你……”东方墨不能确定朵朵花是否真的能够听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他真是醉了,酒醉的人情感麻木,所以他没有意识到恐怖。朵朵花的脸是虚幻的,不狰狞,但十分苍白和疲惫,像个失血过多的病人,不管怎么说,那还算是一张美丽的脸。

那一对深邃的目光中仿佛包含着无数言语,东方墨此刻的视觉已近模糊,除了悲怆与愤怒之外,他分辨不出其他过多的情感,或许悲怆之中还夹杂着一点点同情,可朵朵花又怎会去同情这个害死自己的罪大恶极的男人。

朵朵花的嘴唇动了动,似乎在喃喃自语,抑或是念叨某一种咒语,东方墨听不清,他想问,但舌头已经不能说话了,他张合着嘴巴,就像沙漠里的一条即将被晒干的鱼。

当再一次睁开眼睛时,东方墨躺在一张很柔软的床上,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他的头还在要命地痛,记忆也断断续续的好像被砍成若干截。床头的矮柜上放着一杯水,似乎是特意为他准备的,他端起来,一口气将杯子里的水喝光,干涩的喉咙终于觉得舒服了一些。

接着,红霉素出现在这个房间里,东方墨厌恶地闭上眼睛,断裂成若干截的思路慢慢串联起来。他记起昨天晚上,自己穿着拖鞋走出家门,一直踱到商业街,而后进入一家小酒馆,白酒太劣质了,喝了半瓶他就醉得一塌糊涂。看来自己是睡在了街心花园的长凳上,可又是谁把他送到医院来的呢?

“姐夫,你醒了,你怎么会睡在花园里?太危险了!”红霉素殷勤地握住东方墨的手,假惺惺地问候道。

“是你送我来医院的?”

“呃,不是,是早晨扫地的一个大爷,他发现你睡在那里,而后打了110。”红霉素解释着,“警察看你发着烧,又昏迷不醒就送医院来了。医生看见你的手机,第一个号码就是我的,于是,我就来了。”

东方墨眨眨眼睛,什么也没说。

“姐夫,你还好吧,万事都得放宽心。你身体还有哪里不舒服吗?”红霉素抬起眼睛环视一圈这间病房,“要是没什么事,咱就回家吧。”

“回家?!”东方墨听到这两个字,心里立刻慌乱起来,“我不回去!”

“为什么?”红霉素装出一脸不解。

“我……”东方墨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红霉素把身体靠过来,压低声音说:“你怕了?姐夫,要不然让我姐搬回家陪你住,怎么样?”

东方墨皱着眉看了他一眼,还是没搭话。

“是,我姐当初做的是过分些,可……”红霉素见东方墨紧紧闭上眼睛,他话锋一转,又说,“好,先不提这个,咱们先说说冤魂缠腿那件事,不瞒姐夫,没来医院之前,我去见了一位朋友,那朋友说,他有办法可以帮助我们……”

“哦!”东方墨这才来了精神,“你见了什么朋友?”

“呃,那个朋友其实你我都认识,也是个画画的,当然画的不如姐夫你。”东方墨朝他摆摆手,让他说重点,“好,这就说到重点了,那哥们家老爷子,刚刚从市公安局退下来,应该是个头头吧,不管怎么说,对于公安局里的事情,肯定比咱们清楚……”

“你对他说了什么?”东方墨突然抓住红霉素的胳膊,十分惶恐地问。

“唉,姐夫你先别激动,我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红霉素一对小眼睛闪出狡黠的光,“那老爷子答应下来,打电话去局里殡仪馆打听,你猜怎么着,他说他可以帮咱们弄来女尸的毛发……”

东方墨心里又是一抖,慌乱间坐直身体,眼睛本能地朝门口望了一眼,“你是怎么跟他说的?重复一遍,我听听有没有漏洞!”

红霉素点点头,“我对他说,我有个朋友中邪了,找个神婆给看了看,神婆说,需要女尸身上的毛发做药引子。姐夫,你看我这样说,根本就没把你供出来。”说完,红霉素讨好地看着东方墨。

“嗯,还可以,可是……”东方墨想了想,“即便他把毛发弄出来,可怎么就知道是朵朵花的?”

红霉素小眼睛眯缝起来,拇指和食指相互摩擦着,“姐夫,只要银子花到位,还有什么事情做不来。可话又说回来,这件事也是因我而起,如果在肠道酒吧,我没有把朵朵花介绍给你,或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唉!姐夫你放心,看在你我交好多年的分上,这一次我一定帮你!”

最后这句话说得东方墨心里热乎乎的,人不可貌相,他觉得以前自己真的看错了红霉素,如果他真能帮自己摆平这件事,东方墨决定,这个朋友他交定了。

“那好,钱不是问题。”东方墨咬了咬嘴唇,问,“他要多少?”

“这个,他还没说。你放心,那人是个老实人,不可能漫天要价。”红霉素深吸一口气,“不过,这事也不能操之过急,以免令人心生怀疑。这样吧,你没什么病就回家吧,在家等我电话,好不好?”

一连三天过去了,东方墨白天在学校,晚上住进学校附近的旅馆里。这三天时间里,他坐立不安,无时无刻不把手机攥在掌心,可自从给了红霉素三万块钱之后,他就像放飞的气球一样失去了踪影。

东方墨的心逐渐凉了,他并不是心疼钱,只不过红霉素带给他的唯一一个希望还是破灭了,他觉得自己也像一只随风飘动的气球,没着没落的,不知自己最终能飘落到哪里去,也许,在气球飘动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气球就会悄无声息地炸掉,瞬间消失在空气里。

事情出现转机是在第四天傍晚,东方墨的手机终于响起来,他接起电话,对方正是红霉素。

“姐夫,我托的那个人终于有消息了,他又托了殡仪馆的朋友上下打点,今天夜里,殡仪馆看守尸体的人就能把体毛收集起来,我还让他在尸体的身上多拔几种,到时候任你选……”

东方墨坐在旅馆的床上,听他说起尸体的毛发,心里就发颤,一想到自己还得把尸毛吞进肚子,胃里又是一阵翻江倒海。

“你……你确定那个尸体是朵朵花吗?万一是别的尸体上的,我吞下去,那可怎么办?”东方墨颤声问。

“我看应该是。”电话另一头安静了,半分钟过去后,红霉素又说,“姐夫,我一会儿发张照片给你,你核对一下啊!”

挂了电话,东方墨举着手机等待着,很快,一张图片被传进手机里,打开一看,照片是黑白的,不恐怖,不是尸体脸部特写,很像是从身份证上拷贝下来的,虽然模糊,但还是能看出那正是朵朵花,只不过表

情显得羞涩了些。

东方墨赶紧打回去,说:“就是她,就是她,你是从哪拍到的?”

“这照片是在停尸房尸柜上面贴着的,每个柜子都贴着照片,用于辨别身份。”红霉素又问,“姐夫,你还有别的事儿吗,没了就挂吧,晚上等我的电话!”

战战兢兢挂了电话,东方墨在狭小的客房里走了好几圈,而后,他匆匆地走出旅馆,来到农贸市场,天还没有完全黑,这个时候,这条街是最忙碌的。

他走到一个土产摊子,顺手捏起一只大瓷碗,淡绿色表面还有花纹,可能是喝汤用的。东方墨的手一抖,急忙撂下那只碗,心想,自己可没有那么多血盛在这么大的碗里,所以,他只买了一个大号的酒杯。接着,他又挑了一把牛耳尖刀,他揪下一根头发放在刀口上一吹,头发没有断,手指却划破一个大口子,鲜血顺着手指滴下来。

一想到夜里还得亲手给自己放血,东方墨就委屈得想放声大哭。

回到旅馆的房间里,他一边等电话,一边把买来的刀子和杯子洗了一遍又一遍,时间慢得要死,终于,红霉素真的打来了电话。

“办妥了吗?”东方墨慌乱地问。

“嗯。”红霉素的语气很平淡,“你在哪?”

“我在旅馆里,你在哪?”东方墨问。

“我快到你家楼下了。”红霉素似乎和出租车司机说了句什么,又对东方墨说,“你赶紧回来啊!你在旅馆干什么,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房?”

“好,我马上就回去!”东方墨没必要解释,把刀子和酒杯装进大衣口袋里,结了账匆匆走下楼,打了辆车就朝家里赶去。

楼门口那只路灯依旧昏暗,但从老远就看见那里站着一个人影,人影有些熟悉,但东方墨没去想,他知道那多半就是红霉素。距门口一定距离,东方墨就下了车把司机打发走了。

“怎么样,搞到了吗?”站在路灯底下的正是红霉素,东方墨疾走几步,小声问。红霉素低下头,用脚踢着一块石头。东方墨的心就如同放在锅里煎,他晃动着红霉素。

“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差……姐夫,你怎么了?”东方墨头重脚轻,险些没有摔倒,红霉素拉住他,“别急,别急,事情并不是没有转机……”

东方墨那张脸就像一只熟透了的老苦瓜,他用力一搡,把红霉素推开老远,此时此刻,他突然觉得有一种被人玩弄的感觉。红霉素本来就是个骗子,他为了三万块钱,撒了一个小谎来骗自己,自己居然还信以为真。如果面前出现一堵墙,东方墨肯定一头撞上去。

“姐夫,你听我把话说完好不好,你等等我!”红霉素再次上前扶住他。

东方墨气得嘴唇发青,只是瞪着通红的眼睛看向红霉素。

“姐夫,你想想,如果我骗你,那我之前给你发的照片是从哪儿弄到的,那可是从身份证上才能拷贝下来的啊!”红霉素奋力解释着。

这句话确实奏效了,东方墨停下脚步,表情缓和了些,但还是警惕地瞪着红霉素。

红霉素是这样解释的,他说:本来事情十分顺利,就在一个小时之前,殡仪馆的守夜师傅终于盼到所有工作人员都下班回家了,他才悄悄潜入停尸房,可拉开冰柜一看,里面的尸体不见了!

东方墨一听这话,差点没吓得背过气去,红霉素又好一阵安抚,才使他勉强冷静下来。红霉素又说,尸体不是长腿跑了,而是被运尸车拉走了。其实,这是殡仪馆的规定,无主的尸首只能在殡仪馆里存放三十天,过了三十天还没人认领,就送去郊区火葬场火化。朵朵花的尸体从被发现到现在,刚巧三十天,尸体白天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冰柜里,傍晚时却被运尸车拉走了,真是太巧了。

东方墨觉得自己手脚冰凉,空气里充斥着一股无形的水已然没过自己胸口,他呼吸开始困难,有些透不过气了。

“这就算完了?”东方墨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来。

“呃,还有转机……”红霉素说。

“哦?那该怎么办?”东方墨问。

“守夜的师傅收了钱,事情没办成脸上也无光,他发现尸体不见了,立刻就给运尸车的司机打电话,守夜的师傅叮嘱司机说,有一具编号为BP-301的女尸千万先别烧,他谎称刚才公安局打电话询问,说好像那具尸体的家属找来了……所以,姐夫,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你是说,让我假冒朵朵花的亲人去认领尸体!我,我,我敢吗?”东方墨指着自己鼻子,就像在自言自语。

红霉素撇着嘴,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冷冷地说:“姐夫,事情办到这里我也仁至义尽了。你也看见了,为了你,我这几天也瘦了好几圈……去不去你自己拿主意,你要知道,尸体在火葬场可存不了太久。一天死那么多人,能存上一两天都难说,所以,这事你可没时间犹豫!”

东方墨一手扶在路灯杆上,一动不动就像一个木头人。

“要是去了,可以假装死者的亲戚去见见朵朵花,顺便拔下一些毛发,神不知鬼不觉把事情办了。如果不去,嘿嘿,那就只有……”红霉素抬头望着没有星光的天空,“姐夫,你今后的命运就掌握在今夜,你可得想清楚,算了,我不左右你的选择,去不去由你……”

“去!”

与其在恐惧中活着,还不如来个痛快的了断。

一辆黑色的轿车从废旧的楼区开出去,驶向大道,红霉素开着车,东方墨蜷缩在副驾驶位子上,他没有精力和体力去旋转方向盘,也没把握能保证车子顺着马路直线行驶,此刻,他只能像只病猫一样缩成一团。

夜深人静,看着窗外黑压压的树木飞快地被抛在身后,东方墨做了几个深呼吸,一颗心始终悬在那,无法平静。

在旅馆住的这几天,朵朵花的脸几乎每晚都会在梦里出现,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安安稳稳地睡过一觉了。摇晃起伏的车体使他紧张的神经慢慢松弛下来,倦意逐渐充斥了他全身的每一个细胞,没多久,他打了一个哈欠,似乎昏沉沉地靠着窗户睡了过去。

……

目的地叫木庄,是西里海市西郊的一个小村子。

早年间,那地方叫墓庄,这名字的来由是因为当地有一片大墓场,不知道里面埋了多少尸骨,面积非常大,要是步行绕上一圈,需要花上大半天的时间。

新中国成立后,“墓庄”这名字显然不吉利,就把“墓”改成了“木”,反正那里除了墓碑多,树木也不少。懂风水的人说,五行之中,村子的方位本就属木。

五十年前,刚刚推行火葬时,就把火葬场建在了木庄。之所以选址在这里,是因为木庄的村民胆子普遍都大,提议修建火葬场的时候,也没有多少人出来反对。

其实,木庄除了有火葬场,还有一个特色便是养狗,木庄养的狗都是肉狗,用来食用的一种笨笨的土狗。木庄几乎家家都养几条这种狗,成了当地额外的经济来源。木庄的狗肉肉质细嫩,别具风味,供不应求。别的村子看着眼红,就说木庄的土狗不是喂的粮食,而是喂的死人肉,反正木庄每天都会送来几百具尸体,尸身烧了也是浪费,那么割下几块做狗粮谁又能知道。当然这仅仅是传言,不足以相信,饭店里的狗肉锅,依旧供不应求。

木庄这地方,游人稀少,自古就颇为神秘和阴森。东方墨当然也听说过木庄的种种传闻,但来这里,却还是头一回。

东方墨是被突如其来的急刹车惊醒的。

醒过来时,已将近一个小时以后了,当他揉着惺忪的眼睛望向窗外的时候,车子已然开到人烟稀少的西郊,车灯前面照亮一块黄色的铁牌,上面写着“木庄”两个大字,蓝色箭头下还有一行小字:向前五百米。

东方墨用力晃晃脑袋让自己清醒一点,扭了扭已经睡僵的脖子,环视周围的情形,问红霉素道:“怎么不开了?你,你,你怎么了?”

红霉素全身绷得紧紧的,脸煞白,深夜里,他摆出这种表情,真的十分瘆人。

“说话啊!怎么了?”

“我,我,我……”红霉素断断续续地说,“姐夫,我好像撞到什么人了!”

“啊!”东方墨本能地朝车前看去,虽然前方被车灯照亮,但车头底下却根本看不见什么,“下去看看,赶紧的!”

两人推开车门跳下车,东方墨提心吊胆地绕到车前面,前前后后看了半天,地上空荡荡,连块砖头也没有。

“姐夫,我真的感觉撞倒了什么!”

“离开这,赶紧开车!”

“可是……”

“别胡说了,你看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赶紧开车,到了木庄再说!”

红霉素无奈再次发动车子,这回车子开得很慢,不多时,车子就驶进了木庄村口。

木庄,并不是东方墨想象中的那样破败、阴森和恐怖,其实这里原本就是个普通村庄。

红霉素应该来过这里,车子朝前开,经过一片菜地,而后拐个弯就到了村民居住地。靠路边上有座白色的两层小楼,门口立着一个红色的灯箱,上写:大发客店,二十四小时营业。

红霉素把车停在空地上,对东方墨说:“姐夫,咱先住一宿吧,天这么黑,火葬场也下班了,明天天一亮咱们再去认尸,好吗?”

“万一尸体连夜烧了呢?”东方墨心中焦虑,真希望立刻就把事情摆平了。

“不会,哪有工人这么积极的,如果真烧了,那现在去也肯定迟了。再说,太急的话也遭人怀疑,万一哪个员工多嘴多舌,也确实难办。况且,现在黑灯瞎火,姐夫你敢去停尸房给死尸拔毛吗?”

东方墨点点头又摇摇头,红霉素说得不是没有道理,他想,就算朵朵花的尸体烧了,自己取不来毛发,那也是命里注定之事,他东方墨就得被女鬼缠死,或许这是前世的孽债。唉,死就死吧!他叹口气,与红霉素一起走进了大发客店。

客店里没几个客人,东方墨和红霉素住进一间双人房,太晚了,厨房停火了,红霉素就去前台的小卖部买吃的。好半天,他才拿着两包饼干跑回来。东方墨根本没胃口,只是点燃一根烟盯着天花板发愣。

红霉素吃着饼干,转动着眼球,故作紧张地说:“姐夫,你猜小卖部的大爷跟我说了什么?”东方墨没理他,把烟头掐灭,平躺在床上。红霉素视而不见,继续说:“我去小卖部时,大爷正在洗手,嘴里嘀嘀咕咕的不知念叨着什么,我好奇,就问他,他说他刚才居然撞鬼了!”

东方墨的神经就像风中的蜘蛛网,说不定哪个时候就断掉了,他虽然不想听,可又不能堵住别人的嘴巴。

“大爷说,就在半小时之前,有个女人来买牛奶,说夜里孩子饿得一个劲儿直哭,大爷卖给她一袋奶粉,女人把一张百元钞票塞给大爷转身就跑了。大爷一看那张钱,软塌塌的像是假币,于是就冲出去追那女人。你猜怎么着,眼见女人就在眼前,可一直追到路口,也没拦住她,眨眼工夫,女人就不见了。大爷手心出了一层冷汗,张开手一看,哪里还有假币,那一百块钱居然……”

“居然怎么了?”东方墨睁开眼睛问。

“变成了一撮纸灰,黑糊糊、黏黏的,全都粘在手心里。”突然,红霉素似乎想起什么,拍着脑门大声怪叫,“天啊!我开车撞到的那个看不见的东西,会不会就是……”

东方墨狠狠地瞪着红霉素,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脸对着墙转过身,假装睡觉了,心中却暗暗思忖:如果被朵朵花带走之前还有时间杀一个人的话,他一定要把红霉素弄死!

东方墨睁着眼睛一夜未睡,好不容易熬到出了太阳,他就强行把红霉素从床上拉起来。木庄的火葬场离村子中心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二人坐进车里,朝那个恐怖的令这世间之人终结的地方进发。

车子缓慢地朝前开,雾蒙蒙的天空似乎寻觅不到一丝飞鸟的痕迹,道路两边是两排青松,树和人差不多高,隐藏在灰白色的雾气里,就像有无数的士兵守护在此地。

青松的后面是一片荒芜,整片整片未经开发的土地上堆着无数碎石沙砾,荒草丛生。红霉素介绍说,这片荒地就是原来的墓场,老坟都平了,现在正在这里打造新墓园,墓园也分等级,都说这地方风水不错。东方墨看着荒地想,把别人的阴宅抛开埋新人,这也叫风水好,这还能太平吗?

汽车沿着公路往前开,几百米外的地方出现一条与公路呈垂直状的岔路,路口有一座略显陈旧的仿古式牌坊。牌坊没有漆成朱红色,而是朴实的墨绿色,还没来得及看清上面的字,车子就从中间驶了过去。

可能是心里原因在作怪,汽车一驶进牌楼,东方墨就觉得冷,仿佛与之前所处的是两个世界。他裹了裹大衣,心里一想到即将亲眼见到朵朵花的尸体,他全身带动牙齿都一起哆嗦起来。

宁静使这地方显得越加荒凉与萧条,远处,雾蒙蒙的天空中出现一座烟囱,非常之高,不过并没有从中冒出释放灵魂的漆黑烟雾。

“还好,还没开始烧……”东方墨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

“啊?”红霉素扫了他一眼,继续看向前方,“你说什么?什么还没开始烧?”

“你看烟囱没有冒黑烟,所以还没点火……”东方墨还没说完,红霉素竟然大笑起来,“哈哈,什么年代了还冒烟,现在全世界讲究环保,尸体都是用电烧,没多少烟,顺着地下管道就沉淀了。你看到的大烟囱还是五十年代建的呢,没用多少年就废了,留在那儿不拆或许是怀旧吧,管他呢,不过,我倒觉得辟邪的功能更大一些,你看多像定海神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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