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这样的:据说弗鲁姆小姐是一位在当地享有美誉的园艺家。她种的玫瑰让许多退伍军人羡慕不已。这些军人大半辈子都在战场上拼杀,现在有了种玫瑰这个最令暮年男人动心的活动,他们终于有机会一展自己尚未释放的创造欲。厌烦的妻子们也大都鼓励自己的丈夫种玫瑰,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在房子外面多待一会儿。毋庸置疑,偶尔能在绿地里待一会儿,剪剪枝叶,让不少退休男人不知不觉地逃脱了被妻子烦死的命运。

仅是种玫瑰这项专长就能让弗鲁姆小姐在村子里的园艺界永远占有一席之地。但我们谈论的这位女士还能种出了不起的西葫芦、绝妙的胡萝卜和具有异国日落风景般美丽脱俗的卷心菜。在布劳顿一年一度的集会上,弗鲁姆小姐被人们视为衡量自身成功与失败的标尺。而这个集会对于村子里园丁们的意义,就如同英格兰克拉夫犬展对于痴迷的养狗人一样重要。

奇特的是,弗鲁姆小姐的成就没让她的异性对手产生嫉妒心理,这与她公认的吸引力不无关系。没有人知道她的年龄,很多人猜测她最多不过五十出头。她的头发乌黑,没有一丝白发。连这个村子里最苛刻的女人们也会说:“如果上帝的调色板里有子夜的烟雾或是秋夜的颜色,那么她的头发无疑就是那样自然的颜色。”她肤色白皙,嘴唇丰满,眼睛在不同的光线下时而呈深蓝色,时而呈暗绿色。她体态丰满,尽管总是穿得十分保守,但偶尔也会露出象牙般白皙的脖子和隐约可见的乳沟,这种打扮只会让她更吸引入。总而言之,弗鲁姆小姐是那种男人在身边没有吹毛求疵的女伴时,会对她大加赞赏的女人。她也是其他女人谈论的对象。有时她们的态度不是很友善,因为其中一些已经察觉到了男人对弗鲁姆小姐心怀不轨,至少她们心里清楚这个原因。

弗鲁姆小姐的小屋在村子边上,屋后有一条小路。走在这条小路上,你有时会瞥见她在花园里挖坑或是修剪枝叶,维护她那些花花草草的品质和品相。即使在做最繁重的劳动时,她也总是拒绝男人们热心的帮助,她总是笑着解释说她更愿意相信自己付出的劳动能让带来的好处完全归她所有,并只属于她。遗憾的是,男人们牺牲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来陪伴这位可人的女士,换来的却是一再的拒绝,他们只好摘下帽子打个招呼,各忙各的去了。

然而,在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一个年轻男人骑着自行车经过她的花园,弗鲁姆小姐竟然和他打了个招呼。这场景不论是让村子里的哪个男人看到,都会吃惊不已。年轻人来自相邻的阿什伯纳姆村,他对园艺几乎一窍不通,更别说知道弗鲁姆小姐的名气了。他停下来,把自行车靠在墙边,望见一位身穿米色裤子和白衬衫的女人倚在铁铲旁。这个男人名叫爱德华,他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片刻,欣赏着她的美丽。尽管阳光很足,天气还是有点儿凉,但这个女人似乎一点儿都不怕冷。她的头发松散地盘在脑后,嘴唇在苍白肤色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红润。作为一个比自己年长三十岁的女人,爱德华觉得她简直太迷人了。事实上,她看上去似乎有点儿面熟,使得他不禁疑心是他的梦中情人神奇地出现在他面前了。爱德华肯定,这张脸一定曾经占据过他的心,让他满心欢喜。

“我在想,您是否有时间帮我个忙,”她问道,“我正准备刨地播种,可天还有点儿冷,我担心地会比较硬。”

爱德华打开大门,走进她的花园。越是接近她,他就越觉得她是那么美,他在她面前简直目瞪口呆。她的嘴唇一张一合,爱德华看着她洁白的牙齿和粉红的嘴唇。他想试着说点儿什么,却只是发出沙哑的咕哝声。他咳嗽了几声,终于努力挤出了一句还算连贯的话:

“我很高兴为您效劳,夫人。这是我的荣幸。”

弗鲁姆小姐似乎脸红了,起码她表现得像是有点儿不好意思,但她的脸颊只泛起了一丝淡淡的红晕,就好像她身上的血原本就不够多似的。

“我是弗鲁姆小姐,”她说,“这里没有人称我为‘夫人’,但你可以叫我劳拉。”

劳拉是爱德华最喜欢的名字,尽管他自己都未曾留意过这一点。他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她,并毫无保留地介绍了自己。之后,她把铲子递给他。

“不会花你太多时间的,”弗鲁姆小姐说,“希望我没有耽误你的事。”

爱德华向她保证说根本不会,此时此刻,他甚至忘了自己来这个村子是为了做什么了。不过,不管是什么事,现在都可以放一放再做。

他们在花园里一起干活儿,分享着自己生活里的小事,但大部分时间都保持沉默。爱德华满脑子都是他身旁这个女人,陶醉于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百合香气。

那么,弗鲁姆小姐是怎么想的呢?

其实,弗鲁姆小姐也在想着爱德华,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天色渐暗,弗鲁姆小姐建议收工,并邀请爱德华进屋喝一杯。爱德华马上就答应了。事实上,当她问他是否要先洗手的时候,他已经急不可待地坐在厨房的桌子旁了。现在轮到爱德华觉得不好意思了,但弗鲁姆小姐让他不要客气,并拉着他的手领他上楼,把他带进了她一尘不染的浴室。她递给他一条浴巾、一条毛巾和一小块香皂。

“记着搓搓胳膊,”她说,“别忘了洗洗脸和脖子,会让你觉得更舒服。”

她一走,爱德华就脱掉衬衫,一丝不苟地洗了起来。这香皂有股怪味儿,更像是医院里消过毒的地板散发出的味道。不过这香皂非常好用,因为当爱德华擦干身子时,他发现自己从未这么干净过。门口传来了敲门声,一只手伸进来,手里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衫。

“把它换上吧,”弗鲁姆小姐说,“总不能洗干净了再穿上一件脏衣服吧,吃饭的时候我会把你的脏衬衫泡一泡。”

爱德华接过衣服换上。他洁净的皮肤接触到这件衬衫,感觉有点儿粗糙,衣服的袖子和肩膀处还有零星锈迹,但比起他自己那件,这件已经很干净了。说实话,在帮弗鲁姆小姐干活儿之前,他的衬衫就不太干净了,他真心希望她会以为衬衫是在花园干活儿时弄脏的,而不会以为他是个不讲个人卫生的人。

当爱德华再次走进厨房的时候,他看到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各式奶酪和熟肉冷盘。烤炉里还放着各种各样的点心、饼干和一大块水果蛋糕。

“您在等什么人吗?”爱德华问道。

在爱德华看来,这些食物意味着弗鲁姆小姐准备招待一大群人,他似乎还看到了村里板球比赛结束后豪华的餐桌摆设。

“哦,”弗鲁姆小姐说,“我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人来拜访。”

她给他倒了一杯茶,此时的爱德华早已饥肠辘辘,便自顾吃了起来。他吃完三块三明治的时候,才发现桌子那边的女人一直没碰过食物。

“您不吃吗?”

“我有点儿不舒服,”弗鲁姆小姐说,“所以不能乱吃东西。”

爱德华不再追问了。他对于女性生理方面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但从爸爸那儿了解到,这样的无知是正确而得体的。他认为,对于一个男人来讲,没有什么比无意识地侵入所谓“女人们的麻烦”这样的领域更糟糕的事情了。他决定换个话题,以使自己处于更加安全的位置。

“您的房子真不错。”他说。

“谢谢!”弗鲁姆小姐答道。

他们的对话再次陷入沉默。爱德华并不习惯穿着别人的衬衫和一位陌生女子在她家的厨房里喝茶,但他还是尽力找话题,好让谈话继续下去。

“您没有,呃……”他问道,“哦,我的意思是,您有没有——”

“没有,”弗鲁姆小姐及时打断了他,“我没结婚。”

“哦,”爱德华说,“这样啊。”

弗鲁姆小姐冲他笑了笑。爱德华觉得厨房的温度好像一下子升高了好几度。

“来块点心吧。”弗鲁姆小姐说道。

说完,她把盛点心的盘子挪到他面前。爱德华挑了块柠檬馅饼,一口咬了下去。馅饼皮酥酥的,饼皮渣撒了他一身。弗鲁姆小姐本来站在旁边正要给他续茶,她马上把茶壶放下,温柔地在他胸前拍了拍。

爱德华紧张得差点儿被馅饼噎到。

“我给你倒点儿水吧。”弗鲁姆小姐说,但是刚一转身,她就站不稳了,看起来简直要跌到了。爱德华迅速站起来扶住她的肩膀,搀着她坐回椅子上。虽然她的唇色更红艳了,可她的脸色看起来也比刚才更加苍白。

“抱歉,”她说,“我最近感到有点儿虚弱,冬天对我来说太难熬了。”

爱德华问她需不需要去看医生,她说不用。她只是让他去拿冰箱里一个摆在牛奶旁边的瓶子。爱德华照她说的做了,他打开冰箱门,发现里面的温度非常低。他取回一个红葡萄酒瓶。

“麻烦你给我倒一点儿。”弗鲁姆小姐说。

爱德华往杯子里倒了一点儿瓶子里的液体,这种液体看起来比葡萄酒浓稠,有点儿难闻的气味,这股怪味让爱德华想到肉店里的气味。

“这是什么?”他看着弗鲁姆小姐喝了一大口,问道。

“老鼠血。”她说着,用餐巾擦了擦下巴上的一点儿血迹。

爱德华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杯子里散发的臭气让他意识到自己没有听错。

“老鼠血?”他掩饰不住厌恶的语气,问道,“你为什么要喝这个?”

“因为我只有这个可以吃了,”弗鲁姆小姐的语气表明这似乎是个再自然不过的答案了,“如果我能找到好一点儿的食物,我就不喝这个了。”

爱德华想,要找到比这老鼠血更好喝的东西有那么难吗?这根本就不难嘛。

“葡萄酒怎么样?”他建议道。

“好是好,可是亲爱的,它不是血,对吗?”弗鲁姆小姐温柔的语气就像老师们在教育反应迟钝的学生一样。那些不小心喝了墨水,却不知道去盥洗室要花多少时间的笨孩子。

“但为什么一定是老鼠血呢?”爱德华问,“我的意思是,你要知道,人们通常不喝这种东西啊。”

尽管不怎么好喝,弗鲁姆小姐却优雅地小口啜饮着。

“我想你说得对,但我只能喝这个。它维持着我的生命,没了它,我就会死。我不喜欢山羊血,因为味道有点儿膻,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血都能救我的命。当然,选择老鼠血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爱德华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

“对你来说,这有点儿难以接受是吗?”弗鲁姆小姐问道。她轻轻地拍拍他的手。她的肤色现在看上去呈半透明状,爱德华觉得他甚至能看到里面的骨头。

“什么样的人要喝血呢?”爱德华问,一想到这儿,他不觉惊恐地摇了摇头。

“不是人,”弗鲁姆小姐说,“我想我再也不能自称是人了,有另一个词能称呼我,只是我不喜欢听到人们使用它,它……太难听了。”

爱德华花了好一会儿才想到那个词是什么。他不太机灵,而这一点正是弗鲁姆小姐所欣赏的。

“是这个词吗?”爱德华刚要说,就被弗鲁姆小姐打断了,语气还带着一丝畏惧。

“是的,”她说,“就是这个词。”

爱德华马上躲得离弗鲁姆小姐远远的,尽可能与她保持距离,直到他发现自己已经躲到墙角里了。

“别靠近我。”他说。他在衬衫里翻找着,拿出了一个银质小十字架,它大约半英寸长,他尽力不让自己的拇指和食指在能拿着它的同时把它遮住。

“呵,别傻了,”弗鲁姆小姐说,“我不会伤害你,把那个拿开吧,它根本不管用。”

爱德华伸着胳膊举了这个十字架好一会儿,才一脸窘迫地把它放回衬衫里。他还是尽可能离桌子旁这个有点儿危险的女人远一些。他环顾四周,想找个能用的武器,以防被袭击,他看到的唯一的大物件就是那块水果蛋糕。

“这么说,关于十字架之类的传说都是假的了?”他说。

“那倒不是。”弗鲁姆小姐有点儿不愉快地答道。

“只能在晚上出门的感觉怎么样?”

“爱德华,”她耐着性子答道,“我们可是一起在花园里干了一下午活儿呢。”

“哦,”他又问道,“对啊。那么,你怕不怕被木桩钉进心脏呢?”

“会吧,”弗鲁姆小姐说,“但是任何人都怕这个,不是吗?我猜你还想问我怕砍头吗,我可也没试过那个。”

“那你怕水吗?”

“我小时候得过游泳奖牌呢。”弗鲁姆小姐说。

“那你怕大蒜吗?”爱德华满怀期待地问道。

“无所谓,”弗鲁姆小姐说,“除了吃炖菜的时候。”

“在棺材里睡觉?”

“别开玩笑了.”弗鲁姆小姐说。

德华想了片刻。

“除了喝血这件事,”他说,“你确定你是一个,嗯,一个‘那个’吗?”

“咳,”弗鲁姆小姐说,“你所说的‘喝血’对‘那个’很重要。另外,我已经很老了,比看起来的样子要老很多,甚至比这个村子还要老。而且我一直都是现在这个样子。”

“但是,呃……‘你们’攻击人,不是吗?”

“不包括我,”弗鲁姆小姐说,“我喜欢过平静的生活,说实话,如果我吃人,喝他们的血,很快会被别人发现的。与其这样,倒不如捕食一些森林里的动物,像落单的野猫,甚至是从一两只奶牛的脖子上吸两口,尽管这不太卫生。”

她大声叹了口气。

“捕食人类让我良心不安,不幸的是,这也意味着最近几十年我的体力逐渐衰弱。我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抓住一头奶牛,所以现在只好去抓老鼠了。你知道,要获得一品脱人血的营养价值,我需要捕大约五十只老鼠,你能想象这有多难吗?”

爱德华表示认同,说这确实很难。

“但如果我足够小心的话,一品脱的量能维持几个月的生命。”她说,“至少以前可以,但现在我比以往都虚弱。不久,我就会衰老,然后……”

她不说话了,爱德华看着她,一行泪水滑过她苍白的脸颊,只留下一点儿湿湿的痕迹,就像晶莹的钻石滑过冰面一样美丽。

“谢谢你帮我干活儿,”她温柔地说,“也许,你最好现在就走吧。”

爱德华看着她,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还有,爱德华,”她补充道,“我恳求你不要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我觉得你值得信赖,虽然我这样说不能令你信服,对你而言也不公平。但是,我只希望你能如你英俊和友善的外表一样正直可敬。”

说完这些,她把头深埋在双手中,不再说话了。

爱德华从角落里走出来,走向她。他把手轻轻地搭在弗鲁姆小姐的肩膀上。她浑身冰凉。

“一品脱?”他终于开口了。

弗鲁姆小姐渐渐停止了抽泣。

“什么?”她问。

“你刚才说一品脱的血能维持你几个月的生命。”

他的声音轻柔,带着一丝犹豫不决。

“一品脱也没多少,不是吗?”他问。

弗鲁姆小姐看着他,他简直想溺死在她的眼神里。

“我不能要求你那么做。”她说。

“不是你要求的,”他说,“是我主动提出来的。”

弗鲁姆小姐不再说什么。她用冰冷的手抚摸着爱德华的脸庞,用她的手指触摸着他的嘴唇。

“谢谢你,”她轻声道,“或许,我也可以为你做点儿什么。”

她的手滑过胸口,解开了衬衫扣子,露出了那传说中美妙的胸脯。曾经有多少种玫瑰的男人为了它在夜里辗转难眠啊!爱德华使劲儿咽了口唾沫。弗鲁姆小姐温柔地把他拉回到厨房的椅子上。

“你真的不介意我现在喝一点儿你的血吗?”她问道。

“不,一点儿都不,”爱德华说,尽管声音有些颤抖,“你想喝哪儿的呢?”

“哪儿都行,”弗鲁姆小姐说,“脖子上的最好,可我不想给你留下印记。或许……你的手腕上?”

接着,她挽起他的衣袖,露出了他那干净的、长着一点儿雀斑的胳膊。

爱德华点点头。

“会疼吗?”他问。

“开始的时候会有点儿,”弗鲁姆小姐说,“过会儿就没事儿了。”

弗鲁姆小姐张开了嘴,爱德华看到她的虎牙比一般人的长一点儿。她舔了舔虎牙,爱德华突然感到惊恐万分。她咬住了他,他的前臂像针扎一样地疼。他大口喘息着,但接着,疼痛消失了,他甚至感到了暖暖的,沉沉的睡意。他闭上眼睛,看到美好的景象正飘向他。他梦到自己在和弗鲁姆小姐缠绵,她是如此地爱他……渐渐地,他向一片朦胧的红色深处坠落下去。

爱德华死了。恢复了体力的弗鲁姆小姐把他搬到了地窖。她取出他身体的各个器官,把尸体放进榨酒池里。等尸体被榨干后,她剥出骨头放进研磨机。把磨出的粉末放进罐子里存起来,等着在接下来的几周内洒到地里,这样来年她又可以种出最好的菜和最美的玫瑰了。最后,她拆卸了爱德华的自行车,扔到了离家不远的沼泽地里。处理完这一切,弗鲁姆小姐好好品尝了一口新酿的美味犒劳自己,她一边用手指抚着脖子,一边回味着刚刚第一口咬住那个年轻人的美妙滋味。

“人类,”她想着,“真是世间万物中最美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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