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来说,重要的不是去做个人已经在做的事情,并把这些事情做得好一点儿或是坏一点儿,而是去做那些目前根本没有人在做的事情。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

如果我们当真要见证国家的回归,对只有政府才能提供的保障和资源的更强的需求,那么,我们应当更加关注政府所能够做的事情。过去半个世纪混合经济的成功,使得年轻一代认为稳定是理所当然的,要求消除征税、规章和全面干预的国家这些“障碍”。贬低公共部门,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大部分地区的默认政治语言。

但是,只有政府才能对全球化竞争所造成的困境做出必要的规模的反应。这些挑战不是任何私人雇主或私人产业能够控制的,更不用说处理和解决。能够指望私营部门的,顶多是为了保护某些特定职业或保护某些受到偏袒的部门进行短期游说——这仅仅是对那些与公有制联系在一起的病症和效率低下的处方。

维多利亚晚期的改革家和他们在20世纪的自由主义门徒们转向国家来应对市场的缺陷。不能指望“自然”发生的事物——恰恰相反,本来就是市场的自然运作才制造了“社会问题”——必须通过计划、管理,而且,如果必要的话,自上而下地强制执行。

我们今天面临着一个相似的两难困境。我们在过去30年间缩小了公有制和干预的规模,今天却发现我们自己在以大萧条时的那种规模实施事实上的国家行为。对毫无限制的金融市场,和对这么多人造成损失的少数人荒唐得不成比例的获利的反对,迫使政府四处出击。但是,从1989年以来,我们一直在为过分强大的国家的最终失败而恭贺自己,这样,我们就不能够对自己解释为什么我们需要干预,为了什么目的。

我们需要重新学会思考国家。毕竟,国家总是和我们同在。在最倾向于贬低国家在个人事务中的作用的美国,华盛顿支持甚至补贴了选定的市场参与者:铁路巨头、小麦农场主、汽车制造商、飞机制造业、钢铁工业和其他种种。不管美国人盲目相信着的是什么,他们的政府总是插手在经济中的。将美国和其他所有发达国家区别开来的,却是人们相信的恰恰相反的情形。

政府反而被诋毁成经济功能障碍的根源。到90年代时,这个修辞比喻在爱尔兰、波兰、拉丁美洲部分国家以及英国被广泛模仿:传统观念是尽可能地把公共部门局限在公共管理和安全功能上。颇有讽刺意味的是,国家的意识形态敌人,从玛格丽特·撒切尔到当代的共和党,就这样有效地接受了费边社会主义的创始人西德尼·韦布的观点,他曾不厌其烦地宣称“未来属于伟大的管理型国家,在那里官员管理,警察维护秩序”。

面对这个有力的负面谎言,我们如何描述国家的正当地位呢?我们应当从这里开始,我们应当比左派更能承认这一点:过分强大的政府曾经造成,现在仍肯定造成真正的危害。有两个合理的担忧。

第一个是强迫。政治自由主要并不在于让国家完全不管你:没有任何现代管理机构能够或者应当无视其全体成员。自由更多是体现在我们有权不同意国家的目标,可以表达我们自己的反对和目的而不必担心惩罚。这比它听起来要更复杂:即使是意图良好的国家和政府面对大多数人的愿望,遭到公司、社区或个人的顽抗时也不会乐意。效率不能被引证来为严重的不平等辩护,也不能假借社会公正的名义用效率来压制反对意见。如果效率的代价是这样,那么,自由,比住在一个无论带有什么政治色彩的高效的国家都要好。

反对积极国家的第二个理由是国家有可能把事情搞砸。而当国家犯错误时,它犯的往往是极大规模的错误:英国60年代以来的中学教育史就是一个例子。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斯科特(JamesScott)很睿智地描写过他所称的“地方知识”的好处。一个社会越多变、越复杂,顶端上的人对底层的现实一无所知的机会就越大。他写道,“……大体上我们对一个复杂的运作秩序可能的了解”是有限的。国家代表公众进行干预的长处,必须永远参照这个简单的真理来进行权衡。

这个反对不同于哈耶克和他的奥地利同事们的反对,他们从根本原则上反对所有自上而下的计划。但是,计划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是达到经济目标的最有效的方式:公共行动的好处,也必须和压制个人知识和创造性的危险放在一起权衡。结论根据情况各有不同,不应当教条主义地预先决定。

20世纪中叶有一种未被普遍接受但肯定是相当流行的假想,即认为国家可能是解决所有问题的最好解决方法。我们已经摆脱了这个假想。现在,我们需要从一个相反的观念中解放自己,即认为国家必定永远是最坏的选择。

认为在某些领域里国家不仅可能甚至应当干预的思想,绝不是对保守主义者的诅咒:哈耶克本人并不认为经济竞争(他指的是市场)和“……一个社会服务的广泛体系”之间是互不相容的,“只要这些服务组织设计的形式不会在广泛的领域里使竞争无效”。

不过,国家服务要怎么样设计不良,才会导致竞争“无效”呢?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答案:这取决于何种服务,以及我们要求竞争有多有效。迈克尔·欧克肖特认为无效或扭曲的竞争是有可能出现的最坏的结果,他提议:“竞争不能被用作控制手段的工程,必须转移成公共操作。”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在本质上是一个实用主义的问题。

凯恩斯典型地走得更远。他在1926年写道,经济学家的主要任务是“……重新将政府的议程与非议程区别开来……”。当然,这里的议程依追求它的人的政治而定。自由主义者们可能会将自己局限在消除贫困、极端不平等和弱势之中。保守主义会将议程局限为制定保护井然有序的竞争性市场的立法。但有一点是没有争议的:国家需要一个议程,并且需要有一种执行这个议程的方式。

那么,认为我们要么有良好的社会服务国家,要么有高效率、促进增长的市场,但是二者不能兼得的当代观念呢?对此,哈耶克的奥地利同胞卡尔·波普尔有话可说:“自由市场是自相矛盾的。如果国家不干预,那么,其他如垄断、信托、工会等等半政治机构就有可能干预,将市场的自由变为虚幻。”这个自相矛盾是关键。市场总是有被过于强大的参与者扭曲的危险,其行为最终会迫使政府施行干预以便保护自己的运行。

从长远来看,市场是自己最坏的敌人。事实上,推行新政的人英勇而最终成功地将美国的资本主义拉回正轨,最激烈的反对者却是最终的受益人。不过,尽管市场的失败可能是灾难性的,市场的成功在政治上也一样危险。国家的任务不仅是在一个管制不足的经济垮台时收拾残局,它还要抑制无节制的收益的影响。毕竟,很多西方工业国家在爱德华社会改革时代都做得非常出色:从总体上来说,它们发展很快,财富翻番。但是,发展所得的分配很不合理,正是这一点,而不是别的原因,导致了对改革和管制的诉求。

有一些项目,是国家能够完成,而没有任何个人或团体能够单独完成的。因此,一个人可以凭自己的努力在花园周围修一条小路,但他却很难修建一条通到另一个城市的高速公路,他也不会花这个钱去修,因为他永远也无法收回利益。这不是新闻。读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的人都熟知这一点,亚当·斯密在书中写道,一个社会需要某些公共机构,这些机构的“利润永远不可能偿还任何个人或少量个人的成本”。

即使我们中间最利他的人也不可能单独行动。我们也不可能通过如“以信仰为基础的倡议”一类的自愿组合来追求公共利益。假设一批人被召集到一起,同意修建和维护一个游乐场,主要是为了他们自己使用,但这个场地又在村子中间,对所有人都开放。即使这些好心的人能够在他们自己中间筹集足够的款项来完成这个项目,问题还是会出现。

他们怎么防止白蹭的人不出钱就享受他们的努力带来的好处呢?在场地周围修建栅栏,只把它留给自己用?把它租出去?但这样一来,游乐场就变成私营的了。公共利益如果要继续维持公共所有,就必须由公共资金来提供。市场能够做得更好吗?为什么某个人不能修建一个私人游乐场,然后收费?要是来的人足够多,他可以把价格降低到每个人都能承受的程度,再从这项设施中获益。这里的问题是市场不能满足所有的经济学家所称的“选择需求”:每个个人为了他不太经常使用的、想使用的时候是现成的设施而愿意支付的金钱数额。

我们都想在我们村里有像样的游乐场,就像我们都想要通往邻近城市的良好的铁路服务,出售我们所需货物的商店,位置方便的邮电局,等等。但是,能够让我们——包括我们中间的免费享用者——为这些东西付钱的唯一办法,就是全面税收。没有人想出一个比税收更好的将个人愿望聚集为集体利益的方式。

接下来似乎会发生的是,轮到实际立法时,“看不见的手”并没有什么作用。我们不能期待仅靠做对我们每个人最好的事情,就能够促进集体利益,生活中这样的方方面面实在是太多了。今天,当市场和私人利益这么明显地不能一同促进集体利益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何时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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