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栩的故事在小饭馆里,喝得半醉的老高耷拉着眼皮,一如往常,开始含含糊糊地对人生发表感慨:“其实啊,人的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变。就像游泳一样,只要学会了,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我知道,此刻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烦心事。

老高比我大五岁,是我在单位里的前辈,但我们平级。每周起码有三天,他都会约我到同一家小饭馆里喝酒,但他却给他妻子说,自己正与客户应酬。他不肯回家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妻子有一个习惯——她不信任老高。

每天,老高的妻子都会盘问丈夫做了什么事,和谁一起说过话,查他每分钱用在什么地方,连车票的票根都要留待查验,钜细靡遗。偶尔她还会跟踪老高,看他下班后究竟去了哪里。

老高有一笔未划入工资卡的额外收入,也就是所谓的私房钱。存在卡里,他怕银行卡被妻子发现,藏在哪里都提心吊胆,最后干脆决定拿到钱后就把钱用光。所以他才会每礼拜约我喝三次酒,当然,他把钱放在了我这里。

不久前,她妻子跟踪到了小饭馆,老高做戏一般立刻站起身来,先是向我不断鞠躬道歉,再是狠狠给了妻子一耳光,大叫:“男人在外面办事应酬,你来捣什么乱?”言下之意,老高让我在他妻子面前扮演了所谓客户的角色,但他那记耳光肯定是结结实实打下去的,长期淤积下来的愤懑在突然间爆发,还是很有力度的。

在小饭馆里,老高之所以会突然提到“习惯”,是因为他在一周前已经顺利离婚,妻子变成了前妻。那笔额外收入本来可以安安心心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可他今天一拿到款项,便习惯成自然地交给了我,又约我来到那家小饭馆。

话题到了这里,我也如往常一般,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的前妻以前这样对待你,其实也是太在乎你了。只不过,她在乎的方式有点偏激,过于不信任你了。就像……”我喝得也有点多了,一时半会儿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接下一句。

“洁癖!是心理上的洁癖!”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回过头去,我看到了一个身着西装的男人,他戴着一副考究的金丝眼镜,手里端着酒杯,酒杯里斟满鲜艳如血的红酒。

身后这个戴眼镜的男人,大概在我们来小饭馆之前,就已经坐在了那个座位。

我和老高吃饭的时候,他一直唠叨着和前妻这间的那点破事儿,嗓门又挺大的,我估计除了身后这个男人之外,整个小饭馆的食客都早已经从他的言语里,猜出了他为什么会和我在这里吃饭喝酒的前因后果。

也正因为如此,当这个男人说出“洁癖”这两个字后,满屋的食客都露出表示同意的神情。我可无意与老高再在小饭馆里成为别人评头论足的对象,于是赶紧结账走人。

在饭馆外的人行道上,我替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老高招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前,老高醉眼惺忪地对我说:“陈栩啊,我真羡慕你,有一个温柔的老婆,家里所有事都替你安排得舒舒服服的,什么事都不用你操心。”

大概是他不胜酒力,说完这么一长段话后,张开嘴,“哗”的一声,刚在小饭馆里吃的东西,全都吐在了面前的出租车引擎盖上。

说实话,我也想吐。但我忍住了。

赔给出租车司机洗车费后,总算把老高送走了。我另外招了一辆出租车,于午夜时分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我从来没请单位同事到我家里来玩过,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我用钥匙打开房门,玄关和别人家不一样,放的不是鞋柜,而是一间长宽均80公分的小屋子,恰能让一个成人直立站着。头顶上,是一盏紫光灯,紫色的光芒从脑袋上方照射下来,带有微微的热气,还有一丝像烤焦了一般的气味。

这是苏雅婷的设计。她是我的妻子,曾经做过护士,和我结婚后辞职做了家庭主妇。

买了新房后,苏雅婷执意要在进门的玄关处修一间带紫光灯的消毒室。她对我说:“陈栩,你知道吗?现在环境恶化,室外到处都漂浮着危害人体健康的可吸入颗粒,你无时不刻都接触着数不清的细菌,水体污染、酸雨、烟尘,已经达到无法容忍的地步了。虽然我们无法改变外界,但起码我们可以改变自己屋里的状况。”

那时我被盲目的爱情搞混了头脑,所以答应了她的要求。

在紫光灯下照射三分钟后,消毒室靠近室内的一侧,一扇门自动打开了。和消毒室紧连着的,是家里的浴室。这同样的苏雅婷的设计,当初装修新房,她的要求让装修工人改变下水道时吃尽了苦头。

我脱下所有衣物,扔进了浴室一隅的全自动洗衣机里,然后在莲蓬花洒头下洗了整整十分钟,才结束淋浴,穿上苏雅婷事先为我准备好的经过高温消毒的睡衣。

出了浴室,我终于看到了我家里的客厅。

苏雅婷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她戴着一副白色医用手套,手套里拿着的,是电视遥控板。她看到我后,立刻扔掉遥控板,脱掉手套,张开双臂朝我跑过来,小鸟依人般与我拥抱。我抱了抱她,顺势朝她面颊吻了一下。

“啊——”苏雅婷发出一声凄厉尖叫,“陈栩,你不知道唾沫中含有大量细菌呀?”说完后,她便抛开我,冲进了浴室。然后我听到浴室里传来淋浴的声音,我知道,这次她起码会洗半小时才会作罢。

好了,诸位应该知道我为什么在小酒馆里听到有人说“洁癖”两个字后,会立刻结账走人了吧?也应该知道为什么听到老高说羡慕我的婚姻生活后,会产生呕吐的欲望了吧?

没错,苏雅婷有洁癖,而且是非常严重的洁癖。

我也上网查过相关的资料,洁癖是一种心理疾病,而洁癖者多半都是完美主义者。苏雅婷就是个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决不容忍家里出现一点细菌,近乎病态,偏执。

我也无法忍受了,但我却不能离婚。

我是个即将面临升迁的公务员,有一点点小小的权力,能帮人办点事。但是在政府单位,与我平级的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升迁的对手,谁也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变化。当然,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能朝上走一步,我的发展就会更好。

单位里的每个人,都抱着和我一样的心思,都想朝上走。按照升迁规律,如果比不了后台,就比业务;比不了业务,就比喝酒;比不了喝酒,就比私生活。平心而论,在单位里,我各方面都还算中规中矩,但如果执意与苏雅婷离婚,那么单位里肯定会传出各种流言蜚语,搞得波澜壮阔的。考核升迁的人,也是完美主义者,决不允许候选人出现任何差池。

老高离婚,是他实在是受不了前妻的折磨,宁愿放弃升迁,也要追求自由。可惜,我做不了他那么洒脱。

在升迁的节骨眼上,我可不能让家庭拖了后腿,所以只能默默忍受苏雅婷的种种怪癖。

当我神思游移的时候,苏雅婷总算出了浴室。她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问我:“今天又和老高喝酒了。”

我点了点头。

“明天还要喝?”

我继续点头,答道:“当然啰,一周四次,都成规律了。你知道,和我喝酒已经成了老高的习惯,就像游泳一样,一旦学会了,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苏雅婷给我端来一杯浓茶,说:“陈栩,你还是少喝点酒。酒不是什么好东西,身体健康最要紧!”

呵,当公务员不喝酒怎么行?

苏雅婷不再与我纠缠喝酒的问题了,时间也不早了,她关了电视,径直回了自己的卧室。哦,对了,自从婚后我就一直与苏雅婷分房睡,因为她总觉得和另一个人躺在一张床上,是一件很不卫生的事。

至于夫妻生活,呵,我已经记不清上次是什么时候了。三个月前?半年前?不记得了……对了,我和老高每周会喝三次酒,但我却一直给苏雅婷说,我们会喝四次酒。

多出的那一天晚上,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秘密。

翌日,我正常上班。下班后,老高独自回了家,而按照我给苏雅婷的说法,今天我还得在外与老高喝酒,直到午夜时分才会回家。

我乘一辆公共汽车,来到城郊。这是个老城区,到处都是破旧不堪等待拆迁的的老式筒子楼。我拿出一张纸片,看了看上面写着的地址,然后选定了一幢筒子楼,走入门洞,沿楼道上了四楼。在一扇防盗门前,我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谁呀?”

“我是三天前在网上和你联系的那个人。”我答道。

“吱呀!”一声,门开了,里面站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年约二十出头,穿着甚是清凉性感。

她伸出一只手,摊开手掌,冷冷说:“先给钱,再进屋。”

我摸出两张百元大钞,女人立刻露出笑脸,挽着我的手,把我迎进了屋里。

三天前,我在一个网络聊天室里认识了这个女人。当时,她不断在公屏里寻找男人私聊,留下她的电话号码和价码——现在各位应该知道了吧,她是一个靠出卖身体为职业的女人。

苏雅婷嫌夫妻生活很肮脏,不愿意与我同房,好吧,那我就另外想办法解决生理需要。每周都有这么一次,我假托与老高喝酒,其实却与另一个女人躺在床上。

二十分钟后,我解决完问题。女人穿好衣服,送我出门,我却说先上趟厕所。和我预想的那样,老式筒子楼的厕所与厨房是连在一起的。出了厕所,我顺手从厨房的案板上抄起一把沉甸甸的菜刀,藏在身后。

那个女人背对着我,我缓缓扬起手中的菜刀,然后狠狠砍了下去。

唉,苏雅婷除了有洁癖,还与老高的前妻一样,严格监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我也得每天向她汇报每天把钱用在了哪里。如果我不杀死眼前这个女人,我将有两百块钱说不出使用的下落,如此一来,天知道苏雅婷那里会惹来什么麻烦。

当然,我也不是每次都会为了两百块钱而杀人。以前老高把他的私房钱放在我这里,我也有些额外收入,但昨天喝完酒,我把存有老高私房钱的银行卡还给了他,而我自己的私房钱也恰好在上周花光了。我本来今天不想到城郊来的,可正如老高所说的那样,有些事一旦成为习惯,就无法改变了。

苏雅婷的故事我想吐,我真的想吐。

我知道我有洁癖,而且是超出常规近乎病态的洁癖。我也知道陈栩很讨厌我的洁癖,但我就是无法控制自己。我像是得了强迫症一般,每天不停洗澡,又不停地用洗手液洗手,连新装修的房子,也特意设计了一间消毒室。

其实,我也去看过心理门诊,想要改变自己,可惜效果甚微。一个月前,一位医生为我开了一点据说是治疗强迫症的药。我服用之后,只觉浑身没有气力,只能躺在床上昏睡。

药效过去之后,我在陈栩回家之前苏醒。醒来后,我依然没有气力起来,如往常一般先去浴室淋浴十分钟。躺在床上,虽然使不出劲来,但我却感觉灵台清澈,思维特别活跃。我开始回忆与陈栩在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与他相识的片段,与他热恋的片段,与他结婚的片段……但当我回忆到与他躺在床上的片段时,便忍不住想呕吐。

另一个身体进入我这干净的身体,是一件多么肮脏的事呀!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每天都服用医生开的药物,然后每天下午都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有一天,我忽然想,如果自己是陈栩,会如何看待身边这个有严重洁癖的女人呢?猜都猜得到,他一定极端厌恶我,但却因为面临升迁,不能招来单位里的闲话,所以只能继续与我一起生活,委曲求全。

我又想到,陈栩会如何解决自己的生理需求呢?如果我是他,一定会找个理由,定期出去解决需要。我不禁想到他每周都有四天时间在外与老高喝酒,说不定其中有一天,他并没和老高喝酒,而是去找了其他女人。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虽然我严格控制着陈栩身上的钱,他根本没办法在外寻花问柳,但既然老高有额外收入作私房钱,也难保陈栩没有其他收入。

我越想越难受,我是完美主义者,如果陈栩出轨,我肯定无法忍受。我不好过,他也别想好过。离婚,可以让他无法升迁,这绝对是个最理想的报复方案。而且他是过错方,离婚分拆财产时,我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可是,怎么才能找到他出轨的证据呢?

我不想找私家侦探来调查陈栩,完美主义者,在处于猜疑阶段的时候,通常都会依靠自己来解决问题。

于是从这周起,我每天都穿着一身可以裹住手臂的黑色长袖长裙,戴上手套,又戴了一顶阴影能遮住脸的时装帽,下午等在陈栩公司外。他下班后,我就远远跟在后面,看他在干什么。

前三次,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他在一家小酒馆里与老高共饮。那时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

太多疑,胡乱冤枉了陈栩。

可是今天,陈栩下班后,却并没和老高一起去小酒馆,而是上了一辆开往城郊的公共汽车。我招了一辆出租车,跟在公共汽车后。出租车里难闻的气味令我十分难受,坐在无数人曾经坐过的车厢坐垫上,也令我浑身不自在,但为了追查真相,我不得不忍了。

我看到陈栩下车后,拿出一张纸片看了看,然后走进一幢老式筒子楼。

我走到门洞外,仔细听着陈栩的脚步声,从脚步声的数目来看,他上了四楼。从附近一个卖冰水的老太太那里,我得知筒子楼四楼住着一个独居女人。老太太还八卦地对我说,那独居女人多半都是个出卖身体的贱货。

半小时后,陈栩一脸轻松地下了楼。

我心乱如麻,陈栩真的背叛了我。虽然已经设想了多次,但真证实了这一切后,我却忍不住思维混乱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了四楼,使劲敲着那个下贱女人的房门。但无论如何,都没有人开门。而从微微变形的房门内,似乎传来了某种奇怪的气味。

我在婚前曾经做过护士,这股气味令我异常熟悉——是血腥味。

陈栩杀死了屋里的那个独居女人!

我吐了,我真的忍不住吐了。

离开筒子楼,我漫无目标地在马路上行走着。不知不觉,我走到一家小酒吧外。我看了一眼招牌,然后使劲咬了咬牙,走进了酒吧。

虽然我有洁癖,从来都不愿意去嘈杂人多的地方,但现在我却真的想喝点酒,让自己麻木一下。

真糟糕,陈栩居然杀了人。就算杀的是个下贱的婊子,但他也终归到底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他不是个心思缜密的人,他杀了人,注定有一天会被警察抓起来我思维混乱地喝着一杯五颜六色的鸡尾酒,设想着有一天陈栩被警察逮捕时的情形。

到时候,每个人都会指着陈栩说:“他是个杀人犯,他杀了一个出卖身体的贱货,他比出卖身体的贱货还要下贱!”然后,每个人又会指着我说:“她是杀人犯的妻子,对于她男人来说,一个出卖身体的贱货,都比她更有吸引力。”

我没钱另外去买套房子,这注定了我只能每天生活在别人充满恶意的口水之中。

如果陈栩在被逮捕前的某一天,遭遇车祸死掉了,那就好了。

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知道陈栩曾经杀过人,而且他死于车祸,在别人看来我也是受害者。要知道,有一套房子的年轻寡妇,向来都是抢手货。

我是个完美主义者,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完美的。

我一杯接一杯地朝喉咙里灌鸡尾酒,或许是最近一直在服用镇静剂,喝了这么多酒,我一点也不觉得头晕,但脸上很烫,想必脸应该一定很红吧。

一个打扮得油头粉面的男人,手握一杯红酒,故作姿态般慢悠悠走到我面前,优雅地问我:“美女,我能请你喝杯酒吗?”

也不知道是什么力量驱使着我,我竟然脱口大声说道:“如果你能开车撞死陈栩,今晚我就属于你,你想干什么都可以!”

这个油头粉面的男人显然被吓坏了,他骂了一声“神经病”转身就跑。

我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

而这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阴鸷的声音:“陈栩是谁?”

回过头,我看到一个脸色阴沉沉的男人,年约三十。他在昏暗的酒吧里,居然还戴着一副可以遮住半张脸的墨镜,脸上的皮肤很粗糙,额头下似乎还有道明显的伤疤。

尽管这个人一眼看上去就走到绝非善类,但我还是大胆地回应道:“他是我丈夫,怎么,你有担心开车撞死他?如果你真有胆,你杀了他后,我就任你摆布。”

脸上有道刀疤的男人摘下墨镜,瞄了我一眼后,轻描淡写地说:“美女,我对你没兴趣。杀一个人,五万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要是愿意的话,把你丈夫的照片给我看一眼。不用给预付金,只要让我记住你的面孔就行了。呵,干我们这一行的人,信誉第一,但你也决不要试图免费利用我杀人。”

我的天,在酒吧里喝酒,居然能遇到传说中的职业杀手?

我的脑子开始快速转动了起来。

五万块,对于我来说,是一笔拿得出来的数字。结婚之后,陈栩的银行卡一直放在我手中,支付这笔钱还是够的。再说了,这个人又不需要预付,给他看看陈栩的照片又有何妨,哪怕只是搭讪者开的玩笑,也无关紧要。如果他真是杀手,下手时被警察抓住了,我也可以说只是想开个玩笑,谁知道他是不是真正的职业杀手?

于是我摸出手机,调出了储存卡里一张我和陈栩的合影。

刀疤男人凝视手机屏幕片刻之后,又让我说出陈栩工作的地方。

我说完之后,他又抬起头看着我,从我的头顶一直看到我的脚背。他的目光犀利,令我感觉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刀疤男人眨了眨眼睛,然后冷冷说:“美女,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我给你一个礼拜的考虑期,如果你反悔了,一个礼拜后你到这家酒吧来,告诉我不用杀他。如果你没来,就说明你同意杀你丈夫了,我才会动手。”

他动真格了,怎么都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似乎也在考虑,万一失手,我会不会以开玩笑为由,开脱罪名,所以才给了我一个为期一周的考虑期。看来他心思缜密,说不定也和我一样,是个完美主义者。完美主义者当杀手,应该不会失手吧?

我犹豫片刻,问:“请问,你怎么称呼呀?”

刀疤男人瞪了我一眼,答道:“你管我叫黑旗就行了。”

在这家酒吧里,我绝对是个被人看不起的窝囊废。

每天我带着为数不多的钞票,在角落找一张桌子坐下,要一杯最便宜的啤酒,慢慢喝,喝一晚上。凌晨两点就把打烊的时候,我才离开酒吧,步行回女朋友家。只有在那个时候,女朋友结束一天生意,我才能回她的房间里好好睡上一觉。而第二天中午,我起床后,女朋友又会给我几十块钱,让我再到酒吧里混上一天日子。

我是个吃软饭的,这让我很是难受。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虽然女友说过,等她赚足了三十万,就和我一起回老家,开家小卖部,但我们在城里待了那么多年,却始终没存到这个数。

我忍不住摸了摸额头上的那道伤疤,不禁悲从心来。

三年前,我从乡村来到这座城市,当时女友说她在一家餐馆里端盘子。还记得那天是女友的生日,我想给她一个意外惊喜,并没说自己会来,只是提前找她要来详细的地址,说要让快递公司给她寄一份生日礼物。

我那天来到女友给的地址,站在防盗门外敲了敲门,门内响起女友的声音,问是谁敲门。我回答,说是快递公司的。女友却在门内大声说,让我过半小时再来。

我猜,大概女友得在屋内换好衣服化好妆再开门吧,于是我坐在楼道里,足足等了半个小时,终于等到女友打开了防盗门。

我正要站起来,却看到门内走出一个男人。女友站在那个男人身后,手臂挽着手臂。

我当时就气坏了,冲上去想揍那个男人。女友也看到了我,她吓得满脸煞白,却闪身站在那个男人身前。我放下了紧握的拳头,而那男人却使劲朝我推了一下,然后拔腿就跑。我在楼梯上滚了几圈,额头正好砸在楼道旁的铁扶手上,绽出一条长长的血缝。我满脸是血,站起来想追那个男人,但他早已跑得不知所踪。

我要女友给我一个解释,她向我坦白,原来她在城里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最后只好沦入风尘,靠出卖自己的身体赚取金钱。刚才那个男人是她的熟客,所以她看到我后,会情不自禁站到那男人身前。不过,那个男人以后再也不会来了,他看到我抡着拳头上来,一定以为我和女友是串通起来玩“仙人跳”的陷阱。

我劝女友不要再做这下贱生意了,她却冷笑着说,让我先试试能不能在城里找到一份工作来养活她。

我第二天就去了人才市场,可我没文凭没学历,没有一技之长。我去应聘保安,人家看到我额头下那刚结痂的伤疤,说我会吓着业主。我去建筑工地,别人又说我力气不够大。在城市里徘徊了整整一个礼拜,我花光了所有钱。女友早就猜到了这个结局,她扔给我一千块钱,这是我找工作时,她轻轻松松赚到的钱。

在酒吧里,她为我点了一杯酒,说:“黑旗,靠卖力气赚钱买的酒,与出卖身体赚钱买的酒,味道是一样的。”

我把那杯酒一饮而荆那天,我喝醉了。

后来我渐渐习惯了吃软饭的角色,每天女友开工的时候,我就躲到小酒馆里消磨时间,直到她收工了,我才回到她租住的老式筒子楼里。我担心有人认出我来,所以每次都会戴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我很憋屈,却没人知道我的痛苦。我想让女友早点结束生意,回到老家,开个简陋的小卖部,总能养活我们两人。可是,她却总说还没存够开小卖部的钱。

上个礼拜,女友还把存折摊在她做生意的双人床上,说还差五万呢。

所以,今天在酒吧里听到那个半醉的女人说,想找个人撞死她丈夫时,我不禁接过了话题,问她是不是认真的?我想从她手里挣到五万块钱,然后带着女友离开这座没有给我任何希望的城市。

我看过不少香港警匪片,杀个人,在镜头里似乎也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但我还是有点胆小,我担心自己下不了手。所以我给了她一周的考虑期,这一周的考虑期,其实也是给我自己的。

目送她离开酒吧后,我记下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他叫陈栩,一个即将升迁的公务员。

然后我看了一下时间,又要了一杯啤酒。

约莫凌晨两点的时候,酒吧该打烊了。可奇怪的是,女友一直没给我打电话。平时她担心我回屋时撞到客人,所以她收工后给我打过电话,我才能回屋。

难道今天她的生意特别好吗?憋屈感再次涌上心头。

我走出酒吧,在路上踟蹰了半个多小时,女友依旧没有打电话过来。

我走到了女友租住的那幢老式筒子楼楼下,抬头望了一眼。女友的那间屋,灯关着。

有点不对劲,平时就算做生意的时候,女友也会把灯开着。难道她收工后忘记了给我打电话,径直上床睡觉了?

我心中隐隐有些不爽,但还是上了楼,拿钥匙打开了防盗门。

就在门开的一瞬间,我嗅到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女友躺在出租屋凹凸不平的水泥地板上,早已停止了呼吸。一柄猜到斜插在她的脑后,白花花的脑浆都被砍得流了出来。她双眼圆睁,似乎死不瞑目。

我本来情不自禁想要扑在她的尸体上痛哭,但理智却让我不要这么做。

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女友是做什么生意的,也常看到我出入其间,还很可能曾经听到过我与女友吵架。如果警察接到报案,来到这里,最先会怀疑谁呢?当然是我!发生命案后,警察通常都会第一个怀疑与死者关系最密切的人。虽然我一晚上都在酒吧里喝酒,但我坐在最偏僻的角落,还戴了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没人能记得我,除了那个曾经与我谈过杀人生意的女人。

我席地坐在女友的尸体旁,在血腥气息与尸臭的包围中,静静想了很久。

如果报案,就算警察洗清了我的嫌疑,女友在外做这肮脏营生的秘密,肯定会被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连老家都会知道。

在我来到城市之前,女友一直说自己在饭店里端盘子。我来到城市之后,女友则给老家的人说,我们一起在做服装生意。我们不时会寄钱回老家去,在老家亲戚的眼中,我们是被羡慕的对象。如果一旦让人知道女友在做什么,我们的父母都会沦为别人的笑柄,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

一个小时后,我站起身,开始行动了起来。

我先从屋里翻出女友的存折和银行卡,我们常一起去取钱,所以我也知道密码。看了看余额,早就超过了她订的三十万的计划。看到数字,我不禁有些郁闷。女友根本从来就没考虑过和我一起回老家开小卖部的事,她在城市里已经爱上了这行出卖身体的买卖。

既然如此,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没那么有罪恶感了。

我把自己脱得精光,然后把女友的尸体拖进浴室里。我用斧头劈开她的尸体,再用砍柴刀将尸块分碎,接着把碎裂的尸块放在案板上,抄起切菜刀,把她的肉切成一块块薄如蝉翼的肉片,用刀柄把她的骨头砸成一片片细碎的骨渣。我又从厨房里找来手动绞肉机,把一脸盆肉片绞成肉末,再一点点扔进抽水马桶,冲进下水道。至于那些骨渣,我只能装进黑色的塑胶袋里,留待次日扔进护城河边的小树林里

。那里人迹罕至,没有人能发现树林深处还有一袋人体碎骨的。而她的毛发,我则用剪刀剪碎了,和碎骨放在一起。

对了,还有满浴室的红色鲜血与淡黄色油脂,我花了整整两瓶厕所洁净剂,才完全消灭地板上的异状。

当窗外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我终于结束了分尸的工作。

我瘫坐在浴室的地板上,长长吁出一口气。

等我扔掉那袋毛发与碎骨后,我会取出她的钱,然后前往另一个城市。

在城市里,要让一个人消失,是很容易的。我会继续以女友的名义给家里寄钱,同时模仿她的笔迹,以她的口吻给家里写信,说与我分手了。而我也会以我自己的笔迹和口吻,给自己的父母写信,说与她分手了。

信件会慢慢减少,反正我们已经几年没回老家了,再几年不回老家,也没什么关系。

很完美,我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成了一个完美主义者。

天亮后,我并没有急着去护城河边的小树林扔掉黑色的塑胶袋,而是美美地倒在床上睡了一觉。分尸,简直就是一桩体力活,我耗尽了所有的体力。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睡觉的时候,我想到一个新的问题。以后决不能坐吃山空,再多的钱都有用完的时候,更何况女友留给我的钱,还根本不足以令我衣食无忧。我为什么就不能当个职业杀手呢?来钱快,只要手脚干净一点,力求完美,就总有办法逃过警察的追捕。

第一笔生意,就从陈栩开始做起吧。

我决定暂且不管给那个叫苏雅婷的女人一周的考虑期,先杀了陈栩再说。

不过,在正式做杀手之前,我得先练练胆量才行,不然真到了动手的时候,心慈手软临场脱逃,可就坏大事了。

要怎么练胆量呢?我看着客厅里放着的黑塑胶袋,我不禁寻思,一会儿趁着天黑去护城河边的小树林扔骨渣,顺便把刀也带上。如果在树林里能碰到露宿的流浪汉,就用刀杀死那个流浪汉,以此来练胆量。

只要杀过一个人,突破了心理底线,再杀第二个人就容易了。

半小时后,我拎着黑色塑胶袋离开了女友租住的那幢筒子楼。

我没有乘坐出租车,而是步行。走了大约四十分钟,我来到了护城河旁的小树林边。分开草丛,我钻进了小树林里,约莫到了深处,我把黑色塑胶袋里的骨渣和毛发分散着倒进了四周的草丛当中。然后站起身来,一动不动,静静聆听小树林里的动静。

也别说,我还真听到有人走过树林,脚踩断树枝时所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

我默默地拔出了一柄锋利的匕首,放轻脚步,缓缓向细碎声响传来的地方靠了过去。我双眼圆睁,很快就看到在小树林深处的一片难得的空地上,有一道剪影。是个女人,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也不瘦。是流浪汉,还是精神病人?呵,无论是什么人,都不重要。

现在,我要取她的命了!

我握紧匕首,手指里渗出丝丝汗液。

令人兴奋的一幕即将来临。

我能感受到肾上腺素分泌时,身体不由自主产生的细微颤栗。

我慢慢走到了那个女人的身后,然后扬起手臂,准备狠狠刺下去。

可就在这时,我的脑袋“嗡”的一下,然后一阵尖锐的疼痛自后脑传来。在我倒下昏迷之前,我朝后望了一眼,但却也只看到一道黑魆魆的剪影,应该是个拎着铁棒的男人吧。

两天前,在小酒馆里和陈栩喝酒的时候,我曾经对他说过,人的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变。就像游泳一样,只要学会了,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确实如此,对于我的妻子周蝶来说,千方百计控制我,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还好,她现在不再是我的妻子,而是前妻。不过,等她离开后,我才很悲哀地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被周蝶控制。

拿到一笔外快后,我会情不自禁把银行卡交到陈栩手中,这就是很明显的一点证明。

离开小酒馆,我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听不到周蝶的河东狮吼,我连饭也吃不下,电视也看不进去,觉也睡不着。

靠,连受虐也成为习惯,我真是贱!

好吧,要贱,就贱到底吧。

所以我等酒醒之后,三更半夜拨通了周蝶的电话。

周蝶回到家里,首先就对我一阵脱口大骂,我却听得喜滋滋的。她骂累了,我还主动端来一杯凉茶,请她润润喉咙,还顺便把自己的工资卡交到了她的手里。

我们很快就和解了,决定第二天就去民政局复婚。躺在床上,周蝶点了一根烟,板着一张脸,对我说:“我们离婚才一周不到,就重新复婚,到时候你单位里会不会有什么闲言碎语呀?”

我笑着说:“单位里除了陈栩之外,根本没人知道我离了婚。他是我兄弟,口风很严,而且也有把柄在我手里,绝对不会把我离婚的事说出去。”

周蝶并不知道陈栩是谁,虽然她见过一次,但当时我让她误以为陈栩是我招待的客户。而且在小酒馆里,我还借机狠狠给了周蝶一耳光,并因此与她离了婚。

至于陈栩的把柄,我更是清楚得很。他家里有个那么贤惠的老婆,居然还在外面沾花惹草。每周他都会抽出一天,给他老婆说他与我在一起喝酒,其实却去城郊寻花问柳。他害怕他老婆向我求证穿帮,所以让我知道了这个秘密。

不过,周蝶却很严肃地说:“你们最近就要调整机构了,每个人都面临能否升迁的问题。陈栩那个人,你要小心一点,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万一升迁时正好遇到你与他正面pk,他在背后捅你一刀,随便放点流言,你就惨了。”

“那……怎么办呀?”我嗫嚅着问。

周蝶正色道:“很简单,要让一个人保持沉默,有一个最好的办法!”她盯着我的眼睛,她的眸子里,闪过了一道寒芒。我禁不住浑身哆嗦了一下,腋下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液。

第二天到了单位,一整天陈栩看上去都很兴奋。我私下找到他,邀请他当晚又去小酒馆喝酒。但他却回绝了。我想起,今天应该是他去城郊老城区寻花问柳的日子,自然不会与我一起去喝酒。

昨天夜里,本来我向周蝶建议,还是不要杀陈栩,不如当他在城郊筒子楼里寻花问柳的时候,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抓他个现行,令他身败名裂就行了。可周蝶却认为,这更有可能让陈栩破罐子破摔,索性在单位里散播我离婚又复婚的事,破坏我的升迁前途。

所以,周蝶还是觉得只有想办法杀死陈栩,才能一劳永逸。

说实话,我觉得为了这么一个理由而杀人,简直太可笑了。我本来就不很看重升职,否则我也不会与周蝶离婚。毕竟就算陈栩能为我保密,纸也始终包不了火的。

但在我家里,周蝶是个完美主义者,只要她决定了的事,就不可更改。她说要杀陈栩,陈栩就必须死!

又过了一天,这天上班的时候,陈栩的心情就显得很低落了。我没和他说太多话,自顾做着自己的事。周蝶说过,今天上班的时候一定要装作若无其事,别让陈栩看出我会对他不利。我相信周蝶的安排,她是完美主义者,绝对不会出差错。

下班后,我来到了城区的护城河边。天黑的时候,周蝶与我汇合。她见到我后,对我说:“你准备好了吗?”我点点头,然后从身侧的小树林草丛中抄出了一截铁棒,这是我早些时候在某个建筑工地里捡来的。

在周蝶的授意下,我拨通了陈栩的手机。

电话接通后,我低声对陈栩说:“在家里?方便说话吗?”

陈栩回答:“方便,老高,有什么事吗?”

我说道:“陈栩,这会儿我在城区护城河边的小树林旁,你知道这个地方吧?”

“知道。”

“陈栩,咱们兄弟一场,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特地给你打来了这个电话。就刚才,我看到一个漂亮女人钻进了小树林里。而在更早之前,我看到这个女人一边哭着打电话,一边在一家药店里买了一整瓶安眠药。”

“呃……”我听到电话对面的陈栩正使劲喘着气。

我知道他开始有点沉不住气了,赶紧又趁热打铁道:“陈栩,这可是英雄救美的好机会哦,千载难逢。你要是搞定这个女人,以后就不用每周都花两百块去城郊筒子楼了。”

然后,我听到电话那头传来陈栩朝着另一个方向说话的声音:“老婆,你知道老高离婚了吧?他这会儿正喝闷酒,快醉了。我是他在单位里的惟一朋友,我得去陪陪他。”

“去吧,去吧,别喝太多了,酒不是什么好东西!”那是他老婆苏雅婷的声音。

挂断电话,我朝周蝶做了个ok的手势。

在小树林里,有一片小空地,过去我与周蝶谈恋爱的时候,常到这块空地来卿卿我我。

天已经黑尽了,我们来到了空地上。我握着铁棒,躲在一棵粗壮的树后,而周蝶则站在空地上,刻意摆出几个性感而又撩人的动作。虽然今晚的月光还算不错,但从平行的视线望过去,还是看不到周蝶的相貌,只能看到一道充满魅惑的剪影。

过了半个小时,我听到小树林边缘传来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有人正缓慢走入小树林里,脚踩在地上的枯枝,枯枝爆裂时发出阵阵脆响。

应该是陈栩来了吧,可我却听到脚步声始终在小树林里草丛最茂盛的一带游走,并没走向这块空地。又过了一会儿,脚步声似乎停止了。我赶紧朝周蝶做了个手势,她会意地立刻在空地上踱起步,脚下发出噼噼啪啪的枯枝爆裂声。

果然,草丛那边的脚步声开始缓缓向空地这边走了过来。陈栩走得很慢很慢,他一定不想惊动空地里寻死的女人吧。我无声地冷笑了一下,抡起了铁棒,躲在通往空地的必经之路旁。

脚步声越来越近,我终于看到一道男人的剪影缓慢走过我身前。我抡起铁棒,就狠狠朝他的后脑砸了下去。我听到“蔼”的一声短促尖叫,然后眼前这个男人倒在了地上,鲜血汩汩地从后脑里流涌了出来。

与此同时,我还听到“当”的一声脆响,男人的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落到了地上。我打开电筒,照了一下,看到那是一柄锋利的匕首。

我再握着电筒朝这男人的脸照了一下。

我的天,刚才我砸倒的男人,根本就不是陈栩,而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年轻男人。在这个男人的额头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看上去绝非善类。

周蝶跑了过来,得知我砸倒的并非陈栩后,也慌了神。但她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对我说:“这个人手里拿着匕首,肯定不是什么好人。你再朝他后脑补几棒,然后再把他拖到路边的树林里去,别挡住陈栩过来的路。”

我只好遵命,抡起铁棒朝这陌生男人的后脑重重砸了几下,他的脑袋都快被我砸扁了。我拖着他的尸体,想要扔进路边的草丛里。可我以前从来没想到,人死了之后竟然会变得那么沉,我搞了好一会儿,才把尸体拖到了路边。就在我把尸体扔进草丛中的时候,我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幸好我堵车来晚了一点点,不然被你拿铁棒砸死的人,一定是我了。”

说话的人,是陈栩。

天知道他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

我留意到,在他的脚底,缠着厚厚的布条,难怪走过来的时候,一点脚步声都没发出来。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我发疯似地抡起铁棒,可他毕竟比我小几岁,身强力壮,抢先上前几步,冲到我面前。他扬起手臂,一道寒芒从他手掌心里泄出——那是一把菜刀!

呵,我并不是因为堵车,才来晚了。我只是在路上耽误了一点时间——走到半路时,我让出租车司机停下车,然后在路边的五金店里买了一柄新菜刀。

上次在筒子楼里砍死了那个下贱女人后,我才发现杀人竟是一件那么刺激的事。从某种意义来说,看到鲜血从女人的后脑飞溅出来,比看到她的裸体更能令人兴奋。所以杀死那个女人后,我食髓知味,一直在盘算着,什么时候有机会能再杀一个女人。

我正在培养一个可怕的习惯。如果一旦这个习惯定型了,那么我将成为这个城市有史以来最可怕的连环杀手。

今天晚上我接到了老高打来的电话,对于他所说的寻死女人,虽然我感觉有点古怪,但实在忍受不了内心渴望杀人的煎熬,于是随便找了个理由骗过苏雅婷,出门招了一辆出租车。

我知道护城河旁的那片小树林,平时人迹罕至,因为蚊虫太多,据说还有蛇,所以连谈恋爱的恋人都不愿意到树林里去幽会。

我在半路买了菜刀,到了树林边缘,我担心走入树林时,踩到枯枝会发出声响,令寻死自杀的女人心生警惕,于是我撕下袖

子,缠成布条裹在了自己的鞋子上。

就这么耽误了一点工夫之后,我在树林里看到了老高抡起铁棒杀死一个陌生男人的一幕。没想到平时看起来蔫得像杯温吞水的老高,杀人时竟然连眼睛都没眨一下,我真是看走眼了。随后,我又听到一个女人说,让老高把尸体拖进草丛里,不要挡住我来的路。我顿时就明白了,老高想杀的人,其实是我。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我,如果一定要找个理由,或许是目前只有我知道他离婚的事,担心我把这件事说出来后,会影响他的升职。

可是就算杀了我又能怎样?毕竟纸包不住火,哪怕我死了,他离婚的事迟早也会被单位里的人知道,除非他在消息传出来之前赶紧和他老婆复婚。

我抡起菜刀,刀刃狠狠砍在了老高的脸上。一蓬鲜血飞洒在半空中,我感到了一阵阵快意,肾上腺素开始迅猛滋生。老高倒在地上后,我听到空地上传来一个女人的尖叫。

我抬起头,也认出了那个女人是老高的老婆,我曾在小酒馆里,看到老高给过她狠狠一耳光。如果我没记错,她应该叫周蝶吧?看来他们果然准备复婚了。

周蝶还在尖叫,她的尖叫令我更加兴奋。我抄着菜刀,朝她快步走了过去。

“不要——不要杀我——”周蝶高声求饶。

但我可不想饶过她。

狠狠把她推倒在地上,我解开了皮带——既然马上就要杀死她了,她在成为尸体之前,对于我来说还是有点利用价值的。

哼,周蝶平日里对老高颐指气使的时候,可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吧?我不禁兴奋地大笑了起来。

几分钟后,我离开了周蝶的身体,然后拾起扔在一旁的菜刀,扬起手臂,狠狠砍在她的咽喉上。

做好这一切后,我准备站起身离开这里。

可就在我半蹲在地上的时候,突然听到耳旁传来“砰”的一身,接着我的后脑传来尖锐的疼痛。

然后,我倒在地上,陷入昏迷之中。

陈栩接到那个老高打来的电话,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他借故离家之后,我穿上能够遮住手臂的长袖长裙,又戴上手套,跟着也出了门。

我招了一辆出租车,远远跟在陈栩乘坐的那辆出租车之后。我看到他停车在路边买了一把菜刀后,来到了护城河边的小树林。他一定准备再次动手杀人了,我不禁感到了一阵阵心悸。我在酒吧里不该答应那个职业杀手所说的一周考虑期,应该让他马上杀死陈栩,这样今天晚上就不会又有人成为陈栩手下的冤魂了。

当我后悔的时候,我看到陈栩撕下袖子,缠成布条裹在鞋子上。他这是想避免进入树林时,踩到枯枝发出声响。我也如法炮制,撕下了长裙的袖子,缠在自己的鞋子上。虽然这会令我的手臂裸露在肮脏不堪的空气中,但我也在乎不了那么多。

我对这片小树林一点也不熟悉,这么肮脏的地方,以前我当然决不可能涉足其间。

摸索了很久,我才凭借嗅到的血腥气息,找到了那片藏在树林里的空地。

我首先看到了趴在一个女人身体上的陈栩,他的身体还在一上一下地抽动着,而在他与那个女人身前,则躺着一个中年男人的尸体——我跟踪过陈栩,所以认出了这个中年男人是常与陈栩喝酒的老高。

我担心陈栩会发现我,所以不敢出面制止他的恶行。我只好躲进空地旁的草丛里,可刚踏入草丛,我就发现自己的脚底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低头一看,又是一具尸体,脑袋都扁了。尽管如此,我还是从这具尸体扭曲变形的面孔上,认出他就是我曾经在酒吧里见过的那个职业杀手。我还记得,他的名字叫黑旗。

在黑旗身边,还有一根铁棒。

我赶紧拾起了铁棒,有了这根铁棒,我顿感胆量大增。

再扭过头,我看到陈栩已经离开了地上那个女人的身体,弯腰从身畔拾起了一柄闪烁着寒芒的菜刀。

天哪,他又要杀人了。

我得制止这一切!

我不顾一切地抡着铁棒,从草丛里冲了出来。

大概是陈栩过于兴奋,根本没留意到我从他身后冲了过去。

可惜我还是晚了一步,我眼睁睁看到他抡起菜刀,砍在了那个女人的咽喉上。

我的铁棒落下后,也砸在了陈栩的后脑上,他立刻晕了过去。我又抡起铁棒,再次狠狠朝他的脑袋砸了下去,他的脑袋顿时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凹坑。

我确信在小树林里躺着的四个人,全都变成了尸体之后,便坐在空地边上的一块石头上,思索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快天亮的时候,我站了起来。

我从陈栩手中拽出了那柄菜刀,擦去指纹,然后塞进老高的手里。

那根铁棒,我擦掉所有指纹,塞在那个职业杀手的手里。

在地上,我还捡到一柄锋利的匕首,应该是职业杀手的。我擦去匕首上的指纹,放进自己的衣兜里。这柄匕首,在以后的故事里不会有任何作用,所以还是不要让它出现。

我又解开自己鞋底的布条,缠在了那个职业杀手的鞋底。

至于陈栩鞋底的布条,我解下来之后,与那柄没用的匕首放在一起。为了防止被人猜到陈栩的袖子被撕下来做了缠鞋的布条,我索性用匕首割开他身上的衣物,让他赤膊躺在了地上。

最后,我把四具尸体身上的钱包都取了出来。

离开小树林后,我把那柄匕首扔进了护城河里。

而陈栩破碎的衣物与袖子,则被我带回家,连同我自己那件缺少长袖的黑色长裙,还有四个人的钱包证件,一起被焚烧成了一团灰烬。

四十八小时后,我向警方报案,称自己的丈夫陈栩失踪了。我告诉警察,陈栩是接到老高的电话,然后离家出走的。随后,警方调查人员告诉我,老高和他的前妻周蝶都于同时失踪了。

如果我没猜错,树林里那个被陈栩杀死的女人,应该就是周蝶。

七十二小时之后,环卫工人嗅到小树林里散发出来的恶臭,找到了空地上的四具尸体。

警方根据树林里找到的一柄菜刀,还有一根铁棒,验出指纹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应该是老高和前妻周蝶为了复婚的事,约在小树林里进行交谈。有证据显示,他们两人热恋时,就常在这片空地里幽会。或许是因为商谈得不够顺利,所以老高打电话请我的丈夫陈栩前去协助。这一点,由我的证词,以及电信公司提供的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但老高和前妻还是商谈得还是不成功,恼羞成怒的老高,摸出准备已久的菜刀,狠狠砍向了妻子的咽喉。

与此同时,两个鞋底缠着布条的劫匪,也鬼使神差手持铁棒出现在那片空地上。

劫匪用铁棒袭击了老高和陈栩,抢走钱包后,还杀人灭口。

不过,也许是因为分赃不匀,所以两个劫匪发生了内讧。最终,一个男性劫匪死于了同伙手中的铁棒下——后经调查摸排,这个男性劫匪名叫黑旗,终日在城郊某个酒吧里厮混。

值得注意的是,黑旗的同伙极有可能是一个姓名不详,以出卖身体为业的女人。那个女人,是黑旗的女友,据说黑旗一直靠吃软饭为生。

事发之后,黑旗的女友至今下落不明。而在树林里发现黑旗的尸体时,他的脚底缠着的黑色布条,明显属于女式长裙的一部分,这也更加令警方相信,他的女友与此桩血案有着莫大的关联。

我也跟随警察起来一趟黑旗与女友租住的那幢筒子楼,竟惊讶地发现那里是我第一次发现陈栩杀人的现场。

我猜,当时陈栩杀死的女人,就是黑旗的女友吧。可是,天知道那下贱女人的尸体被藏到哪里去了。

不过这样也好,就让警察去追查一个已经变作死尸的嫌疑人吧。

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我非常喜欢这样的结局,简直是太完美了。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值得一提。

自从那天夜里我在小树林里接触了这么多肮脏的东西之后,我的洁癖竟然不药而愈了。我不再每天不断洗手洗澡,家里的消毒室,我也请装修工人砸掉了。

陈栩因为劝说同事,不幸死于劫匪手中,这令周围的人都无限同情我。而他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我。我说过,有一套房子的年轻寡妇,向来都是抢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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