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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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章节:第65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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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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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第1章 照例的自我陈述我这样一个男人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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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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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第58章
第59章
第60章
第61章
第62章
第63章
第64章 六十四章
第65章 完
作品导读

内容简介

烟和酒是男人的永远忠贞的情人,更是我的生命。在灿烂的清晨,闲暇的时光,孤寂的夜晚,无限升腾的烟雾伴我度过每一个日子,不离不弃安慰我的灵魂。我现在恨不得抽自己二十个嘴巴,早知道这个鬼地方连烟草都没有,我情愿去美国享受六十几岁天年。至少老子可以在几千瓦的灯光下抽着正宗的哈摩斯雪茄看电视,一只手搂着我的好莱坞魔鬼身材情妇!

我仰头向苍天咽咽唾沫,长叹一口气,视线延伸到游廊尽头。

小顺在我身后说:“王爷,风凉露水重,回房歇了罢。”

我的脑中电光一闪。电视灯泡雪茄遥不可求,小王爷至少还有样安慰。我又叹气:“长夜漫漫,孤灯冷被,寂寞很难睡着啊。”

小顺何等伶俐,一口黄牙立刻在我眼皮子跟前石榴籽一样炸出来:“王爷这些天都没找人侍寝,今天晚上传一个过来?”

我默不做声。片刻,小顺又伏到我的耳边:“不知王爷要传哪一个?”

哪一个?乖乖,不止一个!小顺话刚说完忽然伸手煽了自己一个嘴巴:“奴才该死,忘了王爷……王爷,奴才还照老规矩,把签桶子拿来您自家选。”

签桶子!古代的皇帝找妃子侍寝翻牌子,小王爷居然抽签,算是一种创新发展,我欣赏。

小顺腿脚顺溜,消失眨眼工夫,搂了个竹桶子过来。里头至少有二十来根竹签。万恶的封建社会啊!

我站在历史的高度心中感叹一声。由不得有点口干舌燥,伸手进桶子里搅一搅,镇定心神摸出一根。老天保佑,一定是个美女。小顺提着灯笼凑着个亮过来,第二签。签上还有一朵花,两个字:若水。

作者简介

大风刮过(1984年7月29日-),安徽人,网络人气小说女作家,曾任职于《新干线》,并以大风刮过的笔名发表小说,其后转任《公主志》编辑,代号"丝瓜"。曾出版多部耽美小说:《又一春》,《江山多少年》,《桃花债》等, 同时也成功塑造了不少被命运作弄、让人唏嘘不已的经典小说人物,包括天枢星君(《桃花债》),马小东,裴其宣(《又一春)等。其创作的小说文笔细腻,故事笑中有泪,深受读者爱戴。

小说短评

大风刮过的《又一春》,是在别人的推荐下找来看的。文未必是最好、最感人、最动情,但看下来却是唏嘘不已,禁不住要自己落下几句来念个究竟。

对于穿越时空的文,向来不能说很是欢喜。不过《又一春》虽然烙了个“穿越时空”的印,说到底不过就是一个引子。后来的行文之间即使有些牵连,但直接把它当古装的来看也不为过。当然,如若算做古装,也必然不是最好、最精致、最地道。毕竟,也间或穿插着些现代的口味在。但偏偏就是着了它的道,不知在哪个当口被撞击了一下,沉了。

是了。 要说的就是这一个“沉”。

文本来是顺顺当当的文。行文很是流畅,时而逗乐,时而暧昧,时而纠结,时而别扭,但都仅仅小打小闹。如同轻轻地在手背上拍一下、扭一记,手一挥,便也就化了,散了。一手支着腮帮子,一手按着鼠标,看着那一个两个轮番着上台,演那么一出两出不大不小的戏,半是闲散,半是当真。却又是不着痕迹,无关痛痒。

但偏偏就是那一出,就是马王爷府里头的散伙的那一出。原道是逢场作戏,半推半就却也你情我愿干柴烈火地扮场戏当个真。以为都是过场,拿得起放得下。以为作了回人情,顺水推舟,仁义至尽。以为什么都无所谓,反正过的是别人的日子,用的是别人的感情,有就有无就无。

便要说是自作多情的错。于是原本在心里是认定了不会走的、不该走的也走了,走尽了。于是原本伤感着但还希冀着转过身,回过头,才明白都不在跟前了。

“苏公子呢?!裴公子呢?!!”

“禀王爷,公子们已都走尽了。”

空了,全空了。

怯怯生生地问,怯怯生生地答。然后一个凄惨惨的总结。各两回。还残留着的希望,就如此这般一点一滴一丝一毫地被抽离。扫遍庭院的每个角落,扫遍心里的每个角落,全都是空空如也。

最后直面惨淡人生。公子们已都走尽了。

看到此处,心头猛地一沉。

其宣说:“你看过唱戏没,听戏的听的多了也想去串个场子,总想着唱了两嗓子还是身在戏外。其实想的一瞬已经入了戏。”

又说,“既然入了,就唱到完罢。”大概,就是本着这样的心思看完马同志纠结的再一辈子的。以为逍遥在外,随时都能潇洒地全身而退,不想却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入了戏,着了道。

然后便是要说到这个断袖。马小东同志原本无断袖之癖,借尸还魂之后本着抵制的思想却又成了断袖。其实想说的是,世间兴许本来就没有完全清白的爱情。同苏公子,同裴公子,还有那个想攻不成反成受的符小侯,也许都不是完完全全的爱情。

于我看来,大多是与这个人处久了,便生出感情来了。这感情,是喜欢是爱是想念是无法割舍。

断袖启蒙读物《绝爱》里有一句话说得我极为中意。是说,爱的就是这个个体,无关形状,无关性别,无关年龄,无关其他的一切。

这句话讲得极好。于是我也就妄自推断了一回,兴许马同志始终都非断袖,只是在那样的时间遇见了那么几个人。偏就是那么几个人。

爱与否,不爱与否。想明白了就是那么回事。

不由,心里又是一沉。

再说其他的。马同志第二次还魂时,有一段极为喜欢。

康王站起来,围着我转个圈:“你是七还是老十二?”我说:“七。”暗号接上。

大家都是明白人,明白什么时候该说什么,什么时候说什么才对。既然认了你,那你也就心安理得地继续往下演吧。

看到这一段甚是欣喜。马同志不但被识破了,而且被认可了。可喜,可贺。

顿时康王仁王等众哥哥的形象也就这般酣畅淋漓了起来。

人生本就是一出戏。谁去演本就是无妨,谁演技更出色那么就该谁披红带绿地登台子上去。

千出万出,终是将要散了的。只是看停在何处,热闹够了,欢腾够了,那停也就停了吧。也算没白走这一遭。

于是,那一句“酒到一半”真真映了人的心。

想想还有那么长的以后,重重叠叠一直垒到天尽头去。满是姹紫嫣红,满是妩媚春风,满是欢声笑语,亦载满了希冀,充满了向往。

纵使,一梦之间人已散,身已远,缘已尽。却还是禁不住要轻叩着案台赞道,好一春。

好一个《又一春》。

如此,便是最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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