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小辫子被宋默抓在手里,赛万斯不只守信,办事的效率也是一流的。潘威死后的第三天,十五个侏儒,被送到了宋默的面前。

八个成年男子,一个老人,还有六个女人和孩子,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头发胡子都纠结在一起,偶尔还能看到毛发中爬过的虱子。

宋默看看侏儒,又看看把侏儒送来的随从,身为一个政府公务员,竟然比他这个强盗还抠门。给这些侏儒洗个澡,换件衣服就那么困难?难道队长大人不知道,货物的包装,和实用性一样重要?

侏儒们紧紧靠在一起,忐忑不安的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宋默。他们被赛万斯从总督府的地牢中救出来,塞进马车,马不停蹄的送到了格里兰。一路上,他们连口水都没有喝,又惊又吓,又累又饿,但谁都不敢开口,生怕自己再被丢回那个可怕的地方。

现在,他们又被送到了这个年轻人的面前,看他的穿着,应该也是个贵族。侏儒们更加不安了。

宋默没时间去安慰这些侏儒水晶般易碎的心灵,他实在没办法忍受和一群浑身长满虱子的家伙共处一室。下令侍女把侏儒们带下去,先洗个澡,吃点东西。其他的事情,稍后再说。

赛万斯的随从一直等在一旁,直到宋默将侏儒安排好,才开口说道:“尊敬的领主大人,侏儒们已经给您送来了。您是否也应该履行您的诺言了?”

“当然。”宋默打了个响指,一个老地精抱着一捆画走进来,宋默示意老地精将画送到随从面前,说道:“都在这里了,你可以当面确认,我不介意。”

随从立刻摇头,他介意!想起赛万斯阴沉的表情,他活够了才会这么做。随从谨慎的将画放进口袋里绑好,想起身离开,宋默却让他先等一下,侧过头对地精低声说了几句,老地精走了出去。没过两分钟,又拿着一卷画走进来,送到宋默面前,“领主大人,这是您要的。”

“恩。”宋默将画拉开,看了一眼,然后直接翻面,将有画的一面转向随从,“你看。”

随从吓得立刻抬起双手,捂住眼睛,大叫一声:“不要!”声音凄厉,就像是被流氓调戏的纯情少女。

宋默和地精都被随从的叫声吓了一跳,地精差点当场挖洞钻进去。宋默掏掏耳朵,没想到,在这里还能听到海豚音,只当个随从,太屈才了。

“不用捂眼睛,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宋默把整张画都展开,“这是我送给你们队长的礼物。”

“您保证?”

“我保证。”

随从们终于将手放下了。宋默撇撇嘴,又不是让他看苍老师的科教娱乐片,至于吗?

整张画描绘的是一场攻城战,破损的城墙,冲天的火焰,英勇的士兵和巨大的攻城器械。画的主角是赛万斯,他穿着一身银白色的铠甲,高举手中的利剑,骑着一匹强壮的战马,战马前蹄扬起,仿佛要将眼前的敌人踏成肉泥。

画中的赛万斯不只英俊强壮,全身上下也透出了一股杀伐之气。

随从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画,真实,鲜活,仿佛这场残酷的战争,就发生在他的眼前。

宋默用手指在画上画了一个圈,“将这里指给赛万斯队长看,告诉他,如果他愿意,我们可以长期合作下去。我的诚意,就在这里。”

随从点点头,没有问合作是什么,默默记下了宋默指出的位置,然后将画卷了起来,站起身,对宋默说道:“您的话我一定带到,领主大人。”

“相信我,”宋默笑着靠向椅背,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你会感激我的。”

随从不解的看了宋默一眼,宋默只是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等到随从离开,一直站在宋默身后,没有出声的老约翰开口问道:“领主大人,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

“没有必要。”宋默站起身,抻了个懒腰,“让他自己去发现,比起我告诉他,有用得多。毕竟上杆子不是买卖,他要是一心找死,我也没办法。”

“您肯定赛万斯会明白您的意思吗?”

“当然,他既然能在领主府斩尽杀绝,一旦和我之间的事情了解,就会让这个人永远消失。”宋默笑眯眯的转身,“如果赛万斯接受了我的提议,他就能多活几天。合作越长久,越稳固,他就能活得越久,说不定,还能成为赛万斯身边的重要人物。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够识趣。”

“……”

“管家,别这么看着我,我会不好意思的。”

“……”

“好吧,既然你坚持,那么就称赞我吧,来吧,我扛得住。”

“……”领主大人,您还能再无耻点吗?

主动向赛万斯抛出橄榄枝,宋默也有些无奈。谁能想到,被宋默收拾得没脾气,只能披着毯子遛鸟的赛万斯,竟然会冲进顶头上司家制造一起灭门惨案?如果之前的赛万斯在宋默眼里只是一只身材丰满的小肥羊,现在的赛万斯则是长了角,浑身肌肉的小肥羊。

小肥羊固然可口,但长着角的小肥羊,是会顶人的。

“说起来,还是实力不行啊。”

宋默支着下巴,觉得自己这个强盗头子实在不够称职,真正的惯匪巨盗,就应该天老大地老二 ,老子中间站。想抢谁就抢谁,想欺负谁就欺负谁,想灭了谁就灭了谁!

可他现在,也只能欺负地精一类的三流公民。

“这世道,强盗也不好混啊。”

宋默叹了口气。

这厢宋默在伤春悲秋,感叹实力不如人,被带下去搞个人卫生的侏儒们,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热腾腾的洗澡水,松软的面包,鲜美的浓汤,侏儒们面对这一切,恍如隔世。

他们不记得上一次洗澡是什么时候,也不记得多久没有换过衣服。在潘威的地牢里,餐盘里永远是硬得像石头的黑面包,和已经发馊的汤。他们被潘威抓住时,还有三十七人,五年后的现在,只剩下十五个人了。

有的在逃跑时被杀死了,有的直接病死了,还有的受不了折磨,自杀身亡。

侏儒们不知道该诅咒这该死的命运,还是将他们抓起来关进地牢的潘威,他们至今不敢相信自己已经从地牢中出来了。他们担心,眼前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一场在临死前,幻想的美梦。

“如果这真的是一场梦,就请让我永远不要醒来吧。”

侏儒们如此祈祷着,然后开始狼吞虎咽。

只有唯一的老侏儒例外,他能理解孩子们的激动,但他被人类欺骗了太久,实在很难再相信人类。

宋默在门口站了一会,然后不发一语的转身离开了。地精乔比斯跟在宋默身边,不时的抬头看看他,始终不敢开口询问。

“乔比斯,你带几个地精去照顾他们。”

“遵命,领主大人。”

“要让他们知道跟着我有肉吃,”宋默低下头,俯视着乔比斯,“以事实为依据,说服他们,让他们死心塌地的留下来。。”

以事实为依据?

难道告诉这些侏儒,他们生活在一个强盗的地盘里,然后这个强盗会带领他们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乔比斯风中凌乱了。

夜深了,侏儒们被地精们带去休息,宋默也回到了卧室,和老约翰互道晚安,躺在床上,不久就沉入了梦乡。

今夜,他似乎睡得格外的沉。

一个披着黑斗篷的修长身影从窗外跳了进来,走到宋默的床前,坐到床边,单手支在宋默的脸侧,弯下腰,一缕褐色的长发从斗篷的帏帽边垂落,发梢滑过宋默的脸颊,宋默依然睡得很熟。

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宋默的下巴,锋利的指甲只要轻轻用力,就会留下一道伤痕,让鲜红的血从伤口滴落。

“宋默格里兰……”

慵懒的,仿佛带着魔性的声音在室内响起,来人缓慢的低下头,越来越低,鲜红的唇几乎就要贴上宋默的唇,呼吸之间,气息交缠,他却突然停住了。

一把锋利的匕首,抵在了他的脖子上,本应该熟睡的宋默,不知何时睁开了眼睛,正眼带寒光的看着他。

“深夜跑进别人的卧室,可不是个好习惯,‘瑞丝’。”

一边说着,宋默一把扯开了来人的斗篷。月光下,一张美得妖异的面孔出现在了宋默的眼前。海蓝色的眼睛,不见半点惊慌,反而带着一丝笑意,无视抵在脖子上的匕首,单手牵起了宋默握住自己斗篷的手,红唇落在宋默有些冰凉的指尖上,“很高兴,你还记得我,宋默格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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