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年,当革命在全国上下闹起来的时候,革命就从作乱变成了具有正面意义的革故鼎新,不,是revolution,属于舶来品,比中国语境里的革命,还要内涵丰富而且价值正面的词。严格地说,这样的革命是个帽子,戴上这顶帽子,做什么都特别的理直气壮。

抗租抗税的事,历朝历代都有。闹大了,也会有大兵的镇压。不过,一般都会息事宁人,不轻易动刀兵。但是,在革命党人治下,有刁民敢做这种事,一律严惩不贷。江苏常熟境内,发现有“千人会”抗租,革命军开进去,面对手无寸铁的农民,开炮轰击,排枪打去,没有价钱可讲。这样的镇压,晚清的县太爷们,是做不到的,只要乱民没有打上县城,军队调不动。调动了也不敢随便开枪,否则都老爷的弹章就上去了。同样晚清不敢做的事,是百姓头上的文章。清朝入关的时候,是让人们剃去头顶的头发,脑后留辫子;现在革命党人则是要人们留下顶上的头发,剪掉脑后的辫子。不爽的是,两者都是用强,强按着头来。革命时,朝廷已经对辫子无所谓了,但革命党在意,凡是革命党人占领了的城市,几乎都能见到刚刚剪去辫子,留着一如今日某些时髦艺术家似的半长的披肩头发的革命军人,成群结队地在街上巡视,发现有没剪辫子的农民,捉将过来,咔嚓就是一剪刀,同样没有二话可讲。害得不想被剪掉辫子的农民,干脆不进城了,或者,进城也戴个大帽子,或者顶着道士的高冠。可惜,这点小伎俩,骗不了革命党人,掀掉帽子,照样还是一剪子。只有大城市,在洋人手底下做事的人,或许可以幸免,有洋人出面,跟革命党人讲道理,说是侵犯人身自由什么的,革命党人只好罢手。显然,这样在人脑袋上的文章,晚清时节的官府,也早就不做了。新政期间,剪辫子的回国留学生以及激进的洋学堂学生,日渐其多。官府方面,大抵睁眼闭眼,一任他们装条假辫子算了。到后来,干脆连不装假辫子也不管了。有些人,还混入政府,堂堂正正做了官员,受到重用。没办法,新政用人之际,不用不行。宣统时候,北京有民谣讽刺,但凡做了和尚(指没有辫子的)才好做官。但是,在革命党治下,留辫子的人,别说做官,就是当百姓也麻烦。

革命成功,革命党人坐了衙门。革去了老爷、大人的称呼,撤掉了官老爷出行的仪仗,没有了虎头牌。但是,掌了大印的革命党,威风依旧,骑着高头大马,后面一队扛着快枪的披肩发革命军人。晚清的县太爷,有人顶撞,顶多抓来打顿板子,如果开明的地方,司法改革进度快,连板子都不能打。可是,革完命的地方,党人县太爷只要不高兴,就可以把人抓起来就杀掉。杀一个人,就像踩死只蚂蚁。老革命党人景梅九讲过山西运城发生过的一个故事。占了运城,坐了衙的革命党人,需要一个懂电报的。这种人才,当年不多,既要懂机器,会拍发,还要明白电码,一般都很牛气,一般都是洋人培养出来的。有人给推荐了一个,这个人可来了之后,革命党人居然忘记用了,把人搁在那里好长时间不管不问。当年这样的人才,怎么可能如此被怠慢,一怒,就写了一封信去谴责这些新官老爷。没想到,这封信居然惹得革命党人县太爷大怒,当天夜里,就派人把这人抓来,以造谣生事之罪,当即开庭,处以死刑。第二天天一亮,这个倒霉的死刑犯,就被五花大绑,背插亡命旗,押赴法场开刀要问斩了。若不是碰上一个革命党内的好心人,景梅九的夫人,拼命地说情,拼命地搅和,这人就真的被杀了。即便如此,怒气未消的新县太爷,还坚持要判这人终身监禁。这个倒霉的人,不是清朝官吏,也不是对抗革命的清兵,仅仅发了几句牢骚,就差点丢了脑袋。这样的事,即使放在清朝初年,统治特别强横的时候,县太爷就是想,都难办——程序太复杂。即使真的犯了死罪,也得一级一级审,最后由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堂会审定谳,然后还得等到皇帝批了,秋后方能开刀。然而,号称废除晚清暴政的革命党人,杀个人,就这样草草,成心给“草菅人命”做注脚。

显然,革命党人也并非天生好杀,草菅人命,仅仅是因为自家的脑袋已经被革命正当性给填满了。革命发生,从古到今,哪儿有这样的好事呢?只要革命成功了,中国和中国人,一切的一切都会马上变好,国人不再做异族(满人)的奴隶,国家跟上世界进步的潮流,文明、富足、现代,要多好有多好。这样的事业,还有什么能与之相比?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从事这样事业的人,理所应当脾气可以大一点,死上几个人,尤其是敢于跟革命党人说不的人,委屈一些不乐意剪掉作为奴隶标志的辫子的百姓,又算得了什么,都算是给革命扫除障碍。

所以,在这个时期,越是新加入的革命党人,底气就越足,如果这些人在革命中有了点功劳,气就更粗。干起事来,粗手大脚,豪情万丈。在他们的头上,有一顶革命的大帽子,他们做的每件事,都有这个帽子罩着。被帽子罩着的人和事,不知不觉,都变了形,变得让人看不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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