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个性的文身人

哪一种艺术形式在历史的不同时间里曾经是王族、忠臣、罪犯、艺人和名牌大学学生等身份的标记呢?没错,是文身,就是那种用加热的针在皮肤上永久刻下纹饰的习俗。文身(tattoos)一词源于塔希提语的tatau,意思是“做标记”。在人类的整个历史中,文身的用途曾经表现为显示社会地位、履行宗教仪式、标明海盗和间谍的身份,以及宣示年轻人的独立性。

在美国,文身是伴随着嬉皮士和摩托党运动而流行起来的,年轻人文身,就像扎耳朵眼一样,已经相当普遍了。文身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时尚。

长发曾经是令父母和社会感到惊愕的表示反叛和个性的标记。现在,长头发变短了,更多的男人剃了光头,不再留长发了。在美国,甚至在全世界,身体艺术越来越成为表现自己个性的方式。发型是一眼就可以明了的标记,而文身则不同,它们常常被隐匿起来,是一种在私下里表示个性的标记,只有最熟悉的人或者是共用更衣间的人才能看到。

所以,如果你身上的文身图案仍然是摩托党、水手、罪犯或其他带有下层社会印记的图案,你应该把这种文身洗掉。在你20来岁(大学毕业而且前途无量)的孩子回家过感恩节以前,最好再文上一朵红玫瑰,没准孩子的臀部就文有一个中文的“德”字。2003年的一项哈里斯民意测验表明,在25~29岁的美国人中,有文身的人超过了三分之一。有文身的大学生则几乎占了大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在18~24岁的美国人中,有大约13%的不仅有文身,还要在身上打眼,这还不算扎了耳朵眼的女性。)

2006年,美国文身者的总数超过了3000万,换一种说法就是,几乎每四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人有文身;而仅仅在3年以前,文身者的总数还不到2000万。

这种文身的现象并不专属于美国。英国人、澳大利亚人和日本人都有在身上铭刻纹饰的现象。一项在2000年所作的调查发现,大约8%的加拿大少男少女有文身,在这些文身的孩子中,有61%是女孩。

这样一来,以前的那种粗鄙低俗的印记,现在成了每一个人的仪轨。男孩文身,女孩文身,带着珠宝首饰的人也要文身。实际上在哈里斯民意测验中,美国文身者比例最高的群体,是年收入超过7.5万美元的人(22%)。相比之下,年收入1.5~2.5万美元的人中,文身者只有8%。换句话说,现在是越富有的人越有可能文身。

反叛,无疑是文身的题中之意。一个小小的日本象形文字所包含的意义之广泛,是守旧的父母们不可能破解的。一个体育或文化的符号,体现的是一个人的认同,是表明自己属于同龄人的“烙印”。与1950年代经过改装的高速汽车或者是1970年代的香烟一样,文身是时下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们焦躁而又不太危险的野性一面的表现方式。

不过,文身的类别并不局限于自由和反叛。对于更为保守的人来说,文身还体现着纪律和忠诚。哈里斯民意测验的结论是,美国14%的共和党人是文身者。虽然共和党人文身者的比率要略低于民主党人,但是,美国各地有文身的共和党人仍然有大约700万人。

为什么要文身?哈里斯民意测验的数据表明,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人认为,文身会使自己更性感,持这种看法的女性文身者几乎占了所有文身女性的一半。每四个文身者中就有一个人认为,文身会使自己更有吸引力。

文身者常常会有多处文身。电影明星安吉利娜•朱莉(AngelinaJolie)的文身至少有10多处,其中就包括她左臂二头肌上的那个龙形文身(这处文身的上方以前文有“比利•鲍勃”[BillyBob]的名字,他们分手后,她把他的名字清除掉了)。说唱艺人50分(Rapper50t)的文身覆盖了他的整个后背。据说布兰妮•斯皮尔斯(BritneySpears)的足部、腹部和颈部都有文身,纹饰的图案是仙女、雏菊、蝴蝶、表示“奥秘”的中国字,还有3个希伯来字母。足球明星大卫•贝克汉姆(DavidBeckham)的胳膊上和背上分别文有自己妻子和儿子的名字。

说到文身的共和党人,就要提到前国务卿乔治•舒尔茨(GeeShults),据说他的臀部就有一个普林斯顿大学篮球队老虎队标(Priiger)的文身,对这种说法,他是既不肯定也不否定。

但是,文身者从罪犯变为大学生,从穷人变成了富人,会给美国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首先,与所有扩大服务的行业一样,文身行业会转向高端市场、建立适当的许可和管理制度、提高价格、提高设计水平和更新纹饰图样、建立全国连锁店,以及请若干名人作代言人(单以朱莉或贝克汉姆个人在电视上的影响力,就可以卖出数以百万计的文身图饰)。据估计,现在美国各地的文身店铺约为4000到15000家,而20年前只有300家。文身是一个具有数十亿美元潜力的市场,会随着主流需求的增加而不断扩大。但是现在,经营文身图饰的店铺,仍然是出售《龙与地下城》(DungeonsandDragons)卡片的夫妻店。能不能仿照麦当劳的模式建立一种既有规范品牌和安全保证,又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广告的文身连锁店呢?(能不能建立一种顶尖的艺术家为顶尖的客户服务的LeCirque式的文身商店呢?)这种滚动式发展的商业模式,很有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把市场的规模扩大一倍。

官方的政策也开始发生变化。尽管带有明显可见文身图饰的人,或者小臂或小腿文身图饰的面积超过25%的人,仍然属于海岸警卫队不得录用之列,但是,美国陆军已经于2006年改变了政策,只要文身的图饰没有“极端主义、有伤风化、性别歧视或种族歧视”的内容,就允许在手部、颈部文身。

那么,限制文身的做法违反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吗?长发都被裁定为是受保护的言论自由,文身不也是能被裁定为是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吗?最高法院不得不处理文身事务的日子还遥远吗?(会不会有人以文身下面的真皮是个人的秘密为理由而拒绝法官的判决呢?)设想一下,如果文身被裁定为属于我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谷歌(Google)和雅虎(Yahoo!)已经允许雇员保留身体艺术。福特公司(Ford)和富国银行(WellsFargo)也允许雇员保留身体艺术。仍然保留文身禁令的组织,例如星巴克(Starbucks)、麦当劳(Mald’s)、百视达(Blockbuster),还有全国各地诸多的警察机构,可能很快也会修改它们的政策,因为禁止身体艺术会把大批精力充沛而又有才干的年轻人拒之门外。

联邦政府可能也需要采取一些行动。到目前为止,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FDA)尚未批准任何色素或墨水可用于文身,但是,文身的图样,例如德鲁•巴里摩尔(DrewBarrymore)肚子上的蝴蝶图样,在美国一直呈激增之势,管理机构迟早会认识到它必须做出决定。

当然,文身者的问题还有另外一面,这就是,他们追求的是展示自己小小的棱角,即自己坏男孩和坏女孩的一面,而他们最终还是要成为主流民众中的一员。噢,是的,三角肌上有个亚洲虎的文身,那是以前文在那里的。

既然扎耳朵眼成了保守的做法,在身体上扎眼令人感到乏味,而文身成为时尚的主流,那么问题就在于,下一个趋势是什么。用身体做广告会流行起来吗?如果你有艺术细胞,为什么不能把自己当作广告牌呢?把身体文上“买太阳镜就去太阳镜专卖店(SunglassHut)”的图样,到海滩上溜达一个小时,定价10美元,这个想法不错吧。

文身产业可能发展不到下一个阶段,因为人们认为,文身的热风像呼拉圈一样,已经吹过去了。不过,用自己的身体表明政治和性爱的倾向,表达对爱情和友情的态度,是更可能出现的情况,而且,技术的发展也将使清除文身、三维文身和发光文身成为可能。此外,由于喜欢与文身者交往的文身者的数量会不断增加,所以文身者的数量有可能继续增加。

忙碌的邋遢人

美国一直自诩自己是一个崇尚整洁的国家。不过美国从来就不是一个很整洁的国家,在数以千万计的美国家庭中,每天都可以听到的声音是“把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收拾好”。

整洁是一种时尚,这种时尚足以造就一个年产值60亿美元的产业,供家庭整理和存放杂物的塑料箱和档案柜等就是这个产业生产的产品。除此之外,美国人还要为整理自家的橱柜再花费30亿美元。每到新年,美国人都要像减肥那样为“清理杂物”下一番决心。

为了使我们更加整洁,即使妈妈们不唠叨,宗教也会不断地督促。“清洁近乎圣洁”(linessisogodliness),据说是2世纪时的一条希伯来谚语。所谓的圣经饮食(BibleDiet)的承诺是,“40天养成清洁习惯”。伊斯兰教也有“纯净和整洁是信仰的一半”(purityanessarehalfoffaith)的说法。至少最近的一项研究发现,三分之二的美国人对美国的杂乱程度感到内疚和羞愧。

但是,尽管商业、文化和宗教的压力都在促使人们保持整洁,还是有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不整洁、不愿整洁或不能整洁。这不是因为他们喜欢杂乱无章,或者是认为杂乱无章可以使人摆脱约束或激发灵感,他们只是顾不上清理杂乱无章的物品,他们的生活中有大量的事情要处理,所以他们干脆认为,杂物是不值得整理、归类和清洗的。

我的生活信条是,每一样东西的摆放都要相当整齐有序,但是,我采用的整理物品和保持整洁的方式却是实用主义的。如果某件东西最多只用一次,我不会专门为这件东西建立一个档案。例如,2006年的所有账单可以放到一个盒子里,再标明“2006年账单”即可,不必费心为不同类别的账单分别建档。常用的东西,再花点时间来建立档案。我就是用这种办法来摆脱大量不必要的整理归档工作的,尽管现在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在电脑上建立档案。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奉行的是更简单的信条:干脆不清理,乱就让它乱吧。

2007年的春季,我们做了一次快速民意调查,调查发现了美国的邋遢人是什么样的人,与常人相比他们会邋遢到什么程度。我们对“邋遢人”的限定是,自己认为自己是“非常邋遢”的人,认为别人把自己称为邋遢人的人,或者是认为杂乱无章对自己的工作效率或生活质量会有一些影响的人。调查的结果表明,每10个美国人中就有1个人是这种铁杆的邋遢人(hard-coreSlobs)。也就是说,在美国2亿多的成年人中,有2000万个邋遢人。

邋遢人可能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都是男人。邋遢的男人确实比邋遢的女人多,但两者的比率仅为55%对45%。邋遢的人,无论是男是女,都不是那种懒惰或事业无成的人。超过三分之二的邋遢人有全职的工作,大部分有孩子的邋遢人有不到5岁的孩子。他们显然比不邋遢的人更有可能完成了大学或研究生的学业。他们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的可能性是不邋遢人的两倍。37%的邋遢人心胸开阔,而心胸开阔的不邋遢的人只有19%,前者几乎是后者的两倍。47%的邋遢人说,他们是民主党人。

在邋遢人中,每天照例要整理床铺的人不到四分之一。超过三分之一的邋遢人会把脏盘子放在水槽里,至少一天以后再清洗。还有大约15%的邋遢人,甚至会把脏盘子放在自家的书房、起居间或卧室里,至少一天以后再清洗。晚上睡觉的时候,每10个邋遢人中就有4个人会把脱下的衣服扔在地板上。每3个邋遢人中还有1个人,会把杂物放在厨房的餐柜上面,而清理这些杂物的时间如果不是遥遥无期的话,也要等到一个星期之后了。

2007年,商务专家埃里克•亚伯拉罕森(EricAbrahamson)和戴维•弗里德曼(DavidFreedman)出版了一本为凌乱正名的书《凌乱也不错》(PerfectMess)。他们认为,书桌凌乱的人,常常都是富有才智和经验的人,他们都有比较高的工资收入(这一点与我们的民意调查是一致的,至少在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他们认为,马虎和凌乱,与即兴发挥、适应能力和机缘一样,是成就大事的重要素质。(如果亚历山大•弗莱明[AlexanderFlemi

ng]不是把没有清洗过的实验用培养皿胡乱堆放在桌子上,他根本就不会发现青霉素。)他们甚至认为,凌乱的人是更称职的父母,他们注重温馨的家庭气氛,不在意有多少玩具和有没有可以不放电话的茶几。

他们甚至暗示了这样一种说法:清洁对人有害。医生们现在开始信奉一种“卫生假说”(hygienehypothesis)——现在,哮喘病和过敏症在儿童中发病率的激增,可以归因于没有接触某种微生物。含有氯元素的漂白剂可以清除衣服上的污渍,据说每年也会使不少孩子中毒,而且可以导致女性的乳腺癌和男性的生育障碍。用于草坪除虫的杀虫剂也会给孩子们造成短期记忆力衰退、手眼协调障碍和绘画能力下降等问题。一时间,脏乱如果不是完全符合卫生的要求,倒也成了合乎情理的事情了。或许,反对使用消毒液也可以成为顺理成章的话题了。

但是,我们的民意调查发现,大多数邋遢人对凌乱只是屈从,但并不崇尚。他们并不认为杂乱无章不是杂乱无章,他们甚至会设法克服凌乱的状况。超过三分之二的邋遢人说,他们希望自己更有条理(没有人希望自己更凌乱)。三分之二的邋遢人认为,整洁有助于人们支配自己的生活。邋遢人很少会为凌乱辩解,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邋遢人认为凌乱能够激发创造力。实际上,超过一半的邋遢人说,他们根本无法与邋遢人共同生活,而不邋遢的人中,也有超过一半的人持有这种说法。持有这种说法的人不是想让别人接受自己的凌乱,他们只是想努力克服自己凌乱的毛病。

在回答为什么自己的家里杂乱无章这个问题时,无论是邋遢人还是任何其他的人,都没有把骄傲、无所谓,甚至没有时间作为杂乱的理由。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东西太多了。东西太多,没地方存放,这就是使美国一半以上的邋遢人陷入杂乱的原因。

所以,这是美国的一种过度拥有的趋势,它与懒惰的趋势不同,而与肥胖症的趋势更为相像。就像我们吃的食品超过了自身的需求一样,我们拥有的物品超过了我们的需求。我们的购买力越强,购买的东西就越多,同样,我们得到的、赢来的、收集到的和保存的东西也就越多。虽然许多人会购买更多的东西来解决整理自己物品的问题,而邋遢人却干脆对自己的物品不加整理,他们可以让凌乱的状态成为自己正常的状态,不会一次只洗一只盘子,也不会只洗一只脏袜子。

关于邋遢人的重要启示是,首先,如果与邋遢人生活在一起,就不要老是抱怨。胖人一般不喜欢受到自己配偶的呵斥,也不会由于配偶的抱怨就少吃一点东西。同样,有76%的邋遢人说,他们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凌乱而老是被人唠叨。邋遢人不愿意听关于杂乱的理性劝说;杂乱的状况一直是他们感到非常苦恼的问题。

其次,如果我们都放松一点,我们就都能享受到更多的生活乐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父母更加放任了,个人有更多的表达自由和更多的选择了。整洁不是已经成为过去的往事,但是,对于十分之一的美国人来说,那只是一个由于工作和职责太过繁重而未能实现的理想。就像我们的民意调查所证明的那样,不能达到现代的整洁标准,是一个“高级的”(high-class)问题。越是富有的人,越是文化程度高的人,越是忙得不可开交的人,就越是有可能成为美国日益壮大的邋遢者队伍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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