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过丝蒂莉餐厅的客人,没有不认识丝蒂莉·沙芙兰的。她总是坐在最靠近前门的吧台角落。那里有一张她的专属坐椅,说专属,一点也不夸张,这张椅子是专门为她设计、制造的,闲杂人等,不得接近,比一般的椅子宽,好让个头不小的她坐得舒舒服服的,还有一个她很少用的电动装置,可以让椅子上升、下降个几英寸。

她的体重,嗯……关你什么事?身高?穿平底鞋的话(她通常是穿这种鞋子、大概是五英尺三英寸。宝贝,如果我穿高跟鞋,非得把人行道踩出几个窟窿不可。她是满月脸,搭配超级夸张的大鬈金发,抢眼至极;眼珠是无邪的蓝色,还有几分神韵,可惜她总是把睫毛膏涂得太浓。

她从小就胖,十几岁的时候,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她母亲的朋友总说:“长得真好”,这句话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一天到晚都有意无意地钻进她的耳朵,“只可惜,太胖了……”

节食没用,减肥营去了也是白去,音乐艺术高中毕业之后,她放了句狠话,去他妈的。念康奈尔的时候,她一天到晚跟作家还有主修戏剧的学生混在一起,大家说她直率坦白、厨艺精湛。在这段期间里,她写了十个短篇,三分之二本小说,还在学生剧团担纲的《凭桥远眺》中饰演托尼太太。没多久,她确定她不是写作或是演戏的料,更重要的是:她根本不想当作家或是演员,只想跟这些人混在一起——也许为了激起她自己的一点想象。

她终于碰到一个真心爱她的人,不嫌弃她的胖。她在毕业之后没多久遇上他,四个月后,就结婚了。很不幸的,婚后,这家伙的本性暴露出来了,原来他是一个被宠坏的大小孩,心思卑鄙、精神残障,故意挑一个胖女孩,好展现自己的优越感。他自信满满,觉得这个胖女孩一辈子也离不开他。她还能到哪去?一年没到,她就跟这王八蛋离婚了,公寓她留着,星期天,广邀亲友,开派对。

她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下午四点钟,陆续出现,带几瓶葡萄酒,或是威士忌。她早就备好各式干果与点心,让他们在嗑牙之际助兴。七点左右,她进厨房,捧出一大盘意大利面与沙拉。大伙儿吃、喝、聊,午夜时分,她把意犹未尽的闲杂人等赶走,上床睡觉。

星期一早上,她去上班,回家之后,公寓清清爽爽,杯子、盘子洗得干干净净,放得整整齐齐,地板被吸得一尘不染,厨房闪闪发光。这是她小小的奢侈,每个星期一,都有专人来公寓打扫,非常值得。在她接连抱怨十或十二次,说她多讨厌收拾善后,她的心理医生建议她:不想收?雇个人帮你收拾不就好了?几年过去了,她始终觉得这帖药方很有价值,虽然医生只是叫她雇个清洁工而已。

这只是心理医生的五成功力,因为他还有一个建议,改变了她的一生。为了付房租,她只得工作,不知道是第五个还是第六个工作,是帮东城一家花店处理订单,她又忍不住抱怨了,当然,这不是头一回。“我要替自己规划未来的生涯,”她说,“不是找个工作。但我能干什么呢?不能写、不会演,学位是英文学士,我他妈的到底能干什么?”

“你喜欢做什么?”

“我喜欢做什么?找朋友过来,听他们侃,看他们吃喝。如果,能靠他们离开之后剩下的半瓶酒过日子,就好了。我有两架子开过瓶的剩酒,我的工作让我想吐。”

“你这是在开沙龙呢。”

“如果二〇年代在巴黎,说不定还有搞头,可能还有人会写本关于我的书呢。”

“加个〇。”

“什么?”

“不要搞沙龙(salon),”他说,“搞个酒吧(saloon)吧。”

她当下就知道他的建议是对的,称赞他睿智至极,近似天才,恨不得自己能瘦些,脱光衣服,以身相许。她一离开心理医生办公室,立刻打电话给老板辞职,然后花些时间找店面,纠集支持者。

两件事情都难不倒她。她的公寓在约克维尔,东八十六街一栋大战前兴建的公寓,这个地方既然在星期天能够办热热闹闹的派对,为什么不能做生意?更何况,她希望能走路上班,每天进出出租车的后座,实在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她找到一个理想的地点,原先就是开餐厅的,老板退休之后,由侄子接手,结果搞得一塌糊涂。她的律师帮她谈合约,多加了一条条款,在承租期间,她随时可以将店面买下来。约一签,她立刻找人投资,才打第一通电话,对方就说他正想搞餐厅,当场拿出五万块。

但是,她不想跟人合伙,不想别人占太多股份。五千块,她很酷地跟对方说,这是个人投资上限。餐厅里面的事情,不必他们费心,她要一手打理。如果她成功了,双倍奉还;如果餐厅经营不善,那么,五千块的损失,他还承受得起吧?

她很快就筹足资金,大家都听从她的规矩,百依百顺。她又去找心理医生,除了称赞他是天才之外,又多问了一个问题。这餐厅到底要叫什么名字?

“大家现在叫它什么名字?”

“还没开张呢。”她说,“哪里会有什么名字?”

“星期天,”他说,“大家到你公寓里去开派对,也就是你的沙龙,大家怎么说?”

“他们怎么说?他们自己约的,我怎么知道他们怎么说?”她想了好一会儿,“他们说,他们要到丝蒂莉那儿去。”

“如何?”

“天才。”

丝蒂莉从开幕那晚开始,生意就好得不得了。星期天到她家吃白食的人,大部分都投资了五百到五千不等的金额,不只开幕当天来捧场,每个星期都会来好几次,流连忘返。她从来不花钱搞宣传,但报纸上一天到晚都看得到免费的美食家推荐。这当然是有道理的。纽约最有趣的人,都是丝蒂莉的常客,都喜欢在这家餐厅的吧台上高谈阔论,消磨一个晚上。

当然也有作家闻风而来。这种人是她星期天派对的主干,也是她的最爱,不只是因为她重视他们的作品,更是因为这种人多半谈笑风生,讨人喜欢。缺了原创性,就不可能是第一流的作家。演员一部戏可以吃一辈子,一遍一遍地诠释,一点一点地进步。演员的笑话也不错,听一次也就差不多了;但是,作家,天生就被迫要不断创新。

演员上门来,她也很高兴,因为大家都欢迎这种人;他们是装饰品,容易吸引大家的目光。她也会招徕政客,地方的,全国的,还有联合国里面的一些小代表。但是,华尔街、麦迪逊大道的人,就不怎么来了。到这里的正经女性以及抽高级雪茄的老烟枪,也很罕见。高阶警官跟黑道大哥,不时来这里打打牙祭;大都会或者是洋基队的球员,偶尔造访。还有律师。律师,哪都去。

她一眼就可以看出哪个员工在搞鬼,哪个供应商想占她便宜。她知道怎么管理厨房,避开卫生局的罚单,也知道怎么打混摸鱼,令检査人员的目光转到不严重的小缺点上。她不断更新菜单,取消大家不要点的冷门菜色。她赚大钱,第一年,她还清所有投资者的资金,六个月后,再付给他们一倍。盈余她都拿去定存、购买国库债券,合约期满前六个月,她把整栋建筑都买了下来。从此之后,没有人能涨她的房租,没有人能赶她走,丝蒂莉永远是丝蒂莉。

她长得真好看。她每年都胖个几磅,几磅而已,多半就随它去了。但是有一次,就在她动用选择权,把整栋建筑买下来之后没多久,她突然发了狠心,厉行欧普拉式减肥法,一口气减掉好多磅肉。她当然还是穿不下三号洋装,但是,她的体型已经跟一般人没有什么差别了,每个人看到她,都惊讶不已。

她很快就发现,一下子瘦太多,脸就没有以前那么珠圆玉润了,从此她的五官缩进一张没肉的脸里,显得有些苍老,鼻子、嘴巴看起来都太大了。过去胖嘟嘟的样子,还比较可爱。有一天,她盯着镜子看,那张脸,安在她已经瘦得差不多的身体上,依稀在圣母院的外墙看过。没错,她的模样像煞了歌德建筑上的怪物。吃沙拉不加酱,看着意大利面流口水,就是为了把自己搞成这副怪样?

她的体重又回来了,还多了几磅,她觉得这样比较好,从此之后,她不再提减肥二字。

今天是星期五晚上,她依旧坐在那张特制的椅子上,喝第一杯夏多娜水花,她一晚总要喝个四五杯,才会尽兴。她向进门的顾客打招呼,朝每个人笑笑,少数的熟客,还会得到她的亲吻。每晚的位子全部被订光,她只留两桌,不好意思让忘了订位、快要饿死的常客枯等。(有一次,一位获得普立策奖的小说家,也是星期天派对的老面孔、投资五千元的赞助者,从美国西岸飞回来,一路冲进丝蒂莉,结果发现餐厅客满。“嘿,没有关系。”这位仁兄异常坚持,“我在吧台坐坐也行,你知道我要干嘛吗?我通常都喝加料马丁尼,不过,今天我要多加橄榄。”她让他在吧台吃了一顿大餐,自此形成潮流;几个老朋友,如果是一个人来,只肯坐吧台用餐。但她还是留两张桌子,以防万一。)

微笑、点头、亲吻。对城外人一视同仁,因为他们的钱跟纽约客一样,没有差别,更何况,她只认带他们来的人。一半的老客人以前都是城外人,直到纽约混进他们的血液,成为他们的一部分,而他们也成为纽约的一部分为止。

两个穿着运动夹克的人进来了。其中一个她见过几次,不知道是现役的,还是退休的警察,但只要一分钟,她就可以想起他的名字。“吉米。”她说,“什么风把你吹来的?”他的同伴风度翩翩,看起来几分眼熟,服饰华贵。他朝她笑了笑,这次连一分钟都不必。“法兰!你精神极了,可你最近躲哪儿去了?你在西雅图的时候,我还比较常看到你。”

“波特兰。”

“没有差别啦。真高兴见到你,法兰,还有你,吉米。希望两位有订座……”

“八点,两位。”法兰·巴克伦说。

“比两点安排八位要简单些,前两天可真忙,好晚了,还有人上门,我不想费事,直接叫他们滚蛋。去马德里,我说,他们那里再晚也有吃的,跟回家一样。他们还以为那是家餐馆,想知道怎么去。在西班牙呢,我告诉他们。先走到巴黎,再右转。菲利普,好好招呼吉米跟局长啊。”

“也难怪我还想再来。”吉米·加尔文说,“她好像把你当成衣锦还乡的浪子了。‘好好招呼局长啊。’”

“‘好好招呼吉米跟局长啊’。”

“居然记得我的名字,吓了我一大跳。这里我没来过几次。”

“她真有一套。下次,说不定她连你姓什么都知道了。”

“你怎么知道她现在不知道?”

“证据不足。”巴克伦说,“她刚刚说的是:吉米,什么风把你吹来的?要是她知道,把你交给菲利普的时候,就该说:好好招呼加尔文先生。”

“还有局长大人。”

“头衔这种东西,在公众看来就是一辈子的事儿。你碰到克林顿,也不会叫他比尔。”

“‘你好吗,总统先生?’可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这种礼遇。现在或许还有人叫科奇与朱里安尼市长,不过,丁金斯呢?在科奇宣誓就职十分钟之后,就没有人鸟他了。”

“所以,我是终身局长,这是你的看法吗?”

“除非你干上比警察局长还风光的工作。”

不,他不想再谈这些事情了。“这个地方大受欢迎,是因为这里有吃有喝。”他说,“在我拿到金盾勋章,升上刑警之后,开始来这个地方,不算常客,顶多几个星期来一次。你还记得一个叫做泰迪·柯斯塔奇斯的人吗?我们找他帮忙,忘记是什么事了,他总有办法让我们的案子成立。有一天晚上,我们带他来这里,请他吃饭喝酒,全部我们买单。当时,我们把他吹捧上了天,他顿时觉得自己很重要,是个角色。泰迪跟一般的酒鬼没什么不同,酒量也不怎么样,喝得越多,声音越大。”

“那种人可多了。”

“而且那种人多半就坐在隔壁桌,这次倒还好。说起泰迪,可真够了,舌头都大了,还拼命在吹嘘自己的英雄事迹,半条街外都听得到,怎么也安静不下来。现在这个地方好多了,你也发现了吧——”

“对啊。”

“来的人变斯文了。那个时候,这里龙蛇杂处,如果酒吧里面有几个道上的,听到他在吹牛,再如果这些人跟他一样喝得醉醺醺的,可能就要命了。泰迪挨几枪,我可不在乎。可我就坐在他对面,枪子儿没打到他,可能就打到我了。”

“你怎么办?把他拖出去?”

“你记得菲尔·卡纳汉吗?人很好,退休之后到佛罗里达,待了六个月。”

“受不了那里?”

“爱死了,但是,他得了一种拖不了多久的癌症。他打电话给我,说他买了一艘船,要我到那边去,陪他钓鱼。两个星期以后,他又打电话给我,说他去看医生,情况不乐观。过没两天,我就接到他太太的电话。很抱歉,我不是故意岔开话题的,我刚刚讲到哪里?”

“卡纳汉坐在泰迪旁边?”

“对。他摇泰迪的肩膀,死命地摇,逼他回过神来,相信我,喝到那种地步,再把他摇回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然后他说,‘泰迪,泰迪,你讲话可得留神啊。你知道你在哪里吗?’神志不清的泰迪啊了一声,菲尔接着说,‘这里是丝蒂莉啊,泰迪,到处都是作家,小心他们偷你的桥段!’”

她走进来的时候,研究了一下丝蒂莉的表情,决定随机应变,“嗨,丝蒂莉,”她说,“莫瑞·温特斯到了没?”

她看着那个女人的表情变得柔和起来。她叫得出她的名字,提到一个颇有名气的律师;温特斯就算够不上丝蒂莉的常客,来的次数应该也不少才对。丝蒂莉跟她说,律师今天晚上并没有订位,苏珊并不意外,她早就知道温特斯这个周末出城了。

“其实,我们的约会也没有完全敲定。”她说,“如果,他进来的话,麻烦你跟他说,我在吧台。我是苏珊·波玛伦斯。”

“没问题。”

是啊,好像你认识我似的,她想,挑了吧台远远的角落,那边还有几个空位。没关系,她想,我假装在等莫瑞,你假装认识我。我们俩都假装不知道你一开始以为我是妓女。

她点了一杯柯梦波丹,看着酒保调酒。他把酒端过来,等她细啜一口,点头微笑表示满意,冲她笑笑,才又忙自己的事情。酒保很可爱,年纪轻了点,但应该没问题。可是,如果想上这个酒保的话,你得等到半夜他下班才行,而且,也没办法确定到底上得成上不成。他可能是同性恋,也可能有老婆,或是女朋友。太糟了,她想,因为他很可爱。

在她左边,一对男女谈得入神。在她右边,两个男人在讲塔露拉·班海德的故事。塔露拉出道的年代已经是历史了,她当然没赶上,不过,那两个也没有,而且这地方就是来闲聊的,随时插话,不算失礼,重要的是肚子里要有料。

她说,“她有句话我特别喜欢:‘我爸爸警告我,少碰男人跟威士忌,但他没跟我说,别碰女人跟可卡因。’”

那两个人听了大乐,引为知己,让她加入谈话的行列。比较接近她的那个,想再来一轮酒,问她要不要点第二杯柯梦波丹,她笑着摇摇头。她连她面前的那一杯都没怎么碰。“等会儿再说吧。”她说。两个人的酒到了,她举起杯子。

比较远的那个人跟她说,“敬我跟威士忌?还是敬女人跟可卡因?”

她想了想。“也许我跟社会有些脱节了。”她说,“我其实不大喜欢可卡因。”

这句话也精彩,两个人自我介绍一番。他叫做洛威尔·库克,他的朋友叫做杰·麦克肯,是个作家。

“千万别假装你听过我的名字。”麦克肯说,“因为我是无名小卒。”

“只要你的书印出来,”库克说,“情况马上就会改变。”

“这话说得言不由衷,不过,他别无选择。”麦克肯说,“因为他是我的编辑。请问你是……”

“苏珊·波玛伦斯。”她说,“我在切尔西有家画廊。”

“女强人。”麦克肯说,“我得招认,我对女强人有偏见,她们都很……”

他转过身去,向朋友求救。

“都很现实。”库克补充说。

“对了,她们都很现实。你看吧,我是不是非要编辑帮忙不可?”

如果她可以选,她要选哪一个?两个人都够不上男模特儿水平,麦克肯有点万宝路男性的粗线条,这点她还满欣赏的。库克看起来在床上很温柔,比手势的时候,她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的手掌轻轻抚摸她的身体,心底掀起一阵轻微温柔的悸动。

派,还是冰淇淋?她为什么不能来份冰淇淋派?

天啊,光想,她的下体就湿了,也许不穿内衣就出门不是什么好主意。但感觉起来很性感,从来没有感觉那么性感,特别是她的奶头(它们又开始刺痛了,到这个时候,它们总是会刺痛)在身躯移动时,轻轻摩擦洋装衬里,光溜溜的下体没有任何束缚,就这么湿了起来。如果她跟这两个人回家呢?两个都搞的话,是先搞一个,再搞另一个;还是,两个一起搞更过瘾?

她并没有这种经验。盖瑞,她那个死鬼前夫,只知道在外面花天酒地,从来没有帮她安排什么有趣的游戏。男人想跟两个女的一起上床,但是想到跟另外一个男的一起搞一个女的,自然而然就会退缩,担心表现不如另外一个吧,她想。他们可能更担心在玩三P的时候,会跟另外一个男的发生性接触,而且更怕他们居然还可能会乐在其中。

男人……

罗姿订的位置是九点,他迟到十分钟。丝蒂莉在门口欢迎他,他说他是来找罗姿·阿布莱特的。

她用两只手握住他,他有些意外。“她在后面等你。”她说,“我不知道菲利普死到哪里去了,你只要一直往前走,就会看到她。还有,约翰……”她两眼放光,“我听说了,恭喜你。”

他走进纵深很长的餐厅后方,觉得一路上都有人看他。罗姿坐在中后方的位子,旁边有个冰桶,里面的香槟看来已经冰透了。

战争故事讲了一半,被吉米·加尔文打断了。“我的天啊。”他说,“真不敢相信,他也来了。”

“谁?”

“别转头,妈的,他朝这边来了。”

“到底是谁?”

“我的客户。他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等一等,他不是来找我的,他根本没看见我。香槟是为他准备的,这家伙有什么好庆祝的?”

巴克伦现在可以看见他说的那个人了,他拥抱一个金发女郎,然后在她对面坐下。这家伙的脸有些面善,不知为何。

“他是谁?你帮他做什么?”

“帮他查案子,刚才他气冲冲地走进来,我还以为我出了什么纰漏,他来找我算账呢。他是谁?他就是那个克雷顿啊。”

“那个作家。”巴克伦双手比了一个掐脖子的姿势。

“是啊,”加尔文说,“就是那个作家。我在帮他找证人。有什么好找的?难道我还找得到人可以证明他没杀那个女的?”

“这案子够呛。”

“我只找到一个人,这个人信誓旦旦地说,他跟那个女的是分别离开的。那又如何?已经有证据证明他到过死者公寓,这些废话有什么用?或许是鱼目混珠吧,说不定莫瑞·温特斯可以用这个人的说法做为什么旁证也说不定,但是——”

“莫瑞·温特斯?你帮这个人工作啊?”

“我从来没想到有这么一天。有一次他在法庭把我整得好惨,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如今,规矩倒过来了,现在是地方检察官想把我形容成糊涂侦探,反而是温特斯左一个抗议,右一个抗议声援我。真好笑,对不对?”

“莫瑞·温特斯。”

“这是什么咒语不成?法兰,你跟他有过节,是不是?”

“看到那个褐色头发的女的没有?坐在吧台角落倒数第四个座位的那个。”

“改变话题啦?有,她一走进来,我就看到了。长得不错,我多看了好几眼,但她跟我老板有什么关系?”

“我上次在一家法国餐厅里看到莫瑞。”他说。

“不管是哪一家餐厅,他都应该吃得起才对。”

“他一个人坐着,那个女的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拜托,法兰。”

“帮他吹箫,真的,我没骗你。”

“天啊,如果她等下又钻进吧台里面,那不就天下大乱了?”

“她受不了的,吉米。这个女人很饥渴,见到男人就想上。”

“我几乎认不出你来了。”罗姿说,“我老觉得怪怪的。跟我上次见到你不一样,造型变了。你什么时候把胡子刮了?”

“一个小时前。”

“我是问你那把大胡子怎么不见了,不是问你什么时候刮过胡子。”

“答案是一样的。”他说,“我想把自己打理得清爽些,只是有些不习惯,总觉得自己好像哪里没遮住,但我想这跟胡子没关系;一个人独处久了,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一定会有这种感觉。丝蒂莉认识我,还跟我道贺呢。我不知道她道什么贺,总不见得是我被起诉,或我刮胡子,那就只能是她也知道我们刚刚做成一笔大买卖。你告诉她了,对不对?”

“是我说的。”她说,“情不自禁嘛。就算我不说,这个闹得沸沸扬扬的新闻难道还守得住?消息保证不胫而走,不信的话,回去听听你的答录机,算算有多少人打电话给你?机器可能都塞爆了。这倒提醒我了,伊瑟打电话给你了吗?”

“跟你讲完话之后。我真的没见过伊瑟,但是,跟我讲话的样子,好像是我跟她在坎宫睡过一个礼拜似的。”

“等你见到她,你就知道你刚刚的笑话有多好笑了。”

“现在,”他说,“先算她是全世界最美的女人好了,免得坏胃口;当然,再美也不及你的万分之一。”

她微微一笑。“这不用你说。有人来找你了。”他转过头去,看到一个高大的银发男子走了过来,黑色的T恤外面,罩了一件绉纱外套。来的是旧识,他连忙站了起来。

“约翰,克雷顿?罗杰·德拉克洛伊克斯,听到你的好消息了,过来跟你道贺。”他们握了手,他降低声音,“我支持你,我能想象一不,不对,我很难想象你这阵子是怎么撑过去的,但我知道终究有拨云见日的一天。”

他坐下,看着德拉克洛伊克斯回到餐厅的另一头,跟他的朋友坐在一起。“我真是个王八蛋。”他说,“罗杰·德拉克洛伊克斯。”

“半个城的人都瞧见他走了大老远的路,就为了过来跟你握个手。”

“去他妈的罗杰·德拉克洛伊克斯。我猜今天早上以前,他根本不知道我还活着。他刚才这手满厉害的,我猜不透他的用意。好像我有办法在瑞典帮他拉上两票,让他得到他想了二十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似的。”

“我还真希望有人有这种本事。”

“我也是,特别是现在。你听到他最后讲的几句话了没有?窃窃私语,不足为外人道?来这套!想起来就气:他干脆假装不知道我涉案,不就算了?反而一副掌握内情的样子,决定将我无罪开释?说我是无辜的,他怎么知道我是无辜的?”

“判定你无辜的理由总有三百多万个吧。”

“是吗?你都算过了?我现在有钱了,难道就不可能杀人吗?讲到这里,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争取到这三百多万的?”

“我正在怀疑,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表功呢。”

“圣马丁出价两百四十万。”他说,“加上百分之十五,应该是两百七十六万,不算少了,但距离三百万,还有好大一截呢。”

“我是个不错的编辑,”她说,“但我要强调,我当经纪人更厉害。”

“所以?”

“在打电话给伊瑟之前,”她说,“我先打给圣马丁的琼安,跟她说,她的出版社目前出价最高。”

“两百四十万。”

“两百四十万。但是,我得提醒她,皇冠有优先权,可以多加百分之十五拿到版权,这样一来……你刚刚算是多少?”

“两百七十六万。”

“我就说啦,差不了多少嘛,再给她最后一次机会好了,因为我认为她真的很想要你的书——”

“不想要,还出这样的价钱,一定是疯了。”

“我劝她再加一点,垫高底价,这样一来,皇冠要再加百分之十五,就没那么容易了。他们又去商量了一下,问我两百六十万如何?”

“我猜你一定知道她只是在试探而已。”

“接下来才是我最佩服我自己的地方,宝贝,我说,他们的方向没错,但是,数目差了点,加到两百七十万不好吗?这样一来,皇冠就必须用三百万的高价,才能把他们挤出去,胜算大一些。”

“她心一横,就下注了?”

“还一个劲儿跟我道谢呢。给我们倒点香槟嘛,好不好?你知道最棒的地方是什么吗?”

“你不是已经讲过了?”

“不,接下来更棒!我打电话给伊瑟,原本以为她不见得会跟进,你还记得我们设定一百一十万的底线之后,她就没打电话来过吧?我倒是一直跟她保持联络,每加码一次,就打通电话给她,她老是没有反应,有什么好说的呢?现在到了两百七十万,关键时刻,她总该吭个声吧,结果,她一开口就是,好!”

“‘是的,我愿意,好得不能再好了。’”

“不,她不是这么说的。事实上,她的一字一句我都记在脑海里了。我很高兴拍卖终于抵达终点了,这下子,我们可以对外宣布这笔超过三百万的签约金了。钱花得越多,表示他们越重视,得到的宣传效果,当然也越大。伊瑟巾帼不让须眉,有胆识,一出手就把所有的筹码扔到桌子上。”

“你怎么跟琼安交代?”

“我称赞她很有诚意,尽力帮我们争取酬劳,但我也坦白跟她说,要把你从皇冠拉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也说,看来两百七十万是不够了,如果她能决定加到三百万就好了;不过,我们俩都同意,就算是三百万,也不见得一定有把握。然后,我就说,再找时间跟她聊,我不能让你等太久,你说不定已经等得想跳楼了。”

“我的确有这个意思。”

“不,我已经给你打过电话了,我哪能跟她扯完之后,再打电话给你,让你枯等?完了,我把所有的秘密都告诉你了,从今以后,你不会不相信我讲的话吧?”她把一只手放在他手上,“下课铃响,逃过一劫,你不用回答我的问题,因为又有人来向你道贺了。”

“喔,亲爱的,”苏珊说,“看来我被放鹤子了,是不是?”

“真不敢相信,”杰·麦克肯说,“谁会放你鸽子?除非他死了没法儿来。”

“要不,就是被恐怖分子绑架了,身不由己。”洛威尔·库克又加了一句,“还有一种可能:他是个白痴。我现在就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因为我们要离你而去了。”

她早就看出来了。麦克肯在叫最后一轮酒的时候,库克提醒过他,说时间晚了,再不滚蛋,会出人命。

“我觉得很愉快!”她说。

“我们也是。”库克说,“但如果我不赶快带他回家,他太太会杀死我的;而我太太显然也不会给我留个全尸。苏珊,方不方便再告诉我一次你贵姓,我脑子最近跟漏斗似的,什么都留不住。”

“波玛伦斯。”

“你的画廊叫什么名字?”

“波玛伦斯画廊。”

“是了。”库克说。麦克肯问起画廊的开放时间。她告诉了他,又说如果有必要的话,她可以安排营业外的时间让他们参观。他说,他并不想麻烦她,随后递出一个眼神;她说,一点也不麻烦,也还了他一个眼神。

他们就这么走了,天啊,她快热融了,酒保越看越可爱,但她实在不能浪费半个晚上等他。她又啜了一口柯梦波丹,继续搜索室内。

她看到了,这不是第一次,后面中央的地方,有一个强壮男子。他走进来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他了,运动员似地迈着大步,下巴很有力,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黑色牛仔裤、灯芯绒外套。但他已经有女伴了,双方开了一瓶香槟,相谈甚欢,旁若无人,看来没什么希望。

大家的七嘴八舌慢慢钻进她的耳朵里,她知道这个人名叫约翰·克雷顿,约翰·布莱尔·克雷顿,也就是跟玛丽琳·费雪一起回家,勒死她的作家。这些背景资料倒不是大家议论的焦点,今天的新闻是他刚刚签下了三百多万的合约。

她并不认识他,案发时,刊登在报纸上的照片是留个大胡子的男人,但她确定就是这张脸、这副壮硕的体格。

看着他讲话时的手势,她又开始出神,甚至感受到这双手在她身体上游移、抚摸,紧紧地抱住她,把她翻过来、翻过去,摆出他要她做的姿势。他从她的后面来,把她像西瓜一样地劈开,他的手按住她的肩膀,压住她的头,扼住她的喉咙……

但他已经有伴了。她的眼睛从克雷顿身上移开,看看周遭还有没有什么猎物。她又看到另外一个人,早先她也瞄过他,觉得有些面善,现在,她的眼光盯在他的身上。他也看了回来。

她与他对视片刻,然后,啜了一口酒。

吉米·加尔文一直没停嘴,但是,巴克伦在发现那两名男子离开了酒吧,而那名穿黑衣的女郎独自留了下来之后,加尔文不管讲了什么,他都听而不闻。他偷偷打量她,想知道她是什么来路,然后,她发现了他,眼神紧紧将他锁住。这本来是男女之间的老套,欲望的眼神隔着汹涌的人潮相遇,但他这次却有不同的感觉。五十三岁(你当然可以说,五十三岁,不算老;但是,不算老,毕竟也不年轻了),但他又感到已经有些陌生的悸动、按捺不住的骚动、颤抖的兴奋。

他不知不觉地站了起来。吉米话讲到一半,仰着头,讶异地看着他,等待他的解释。不好意思,吉米,你慢慢等吧。

他锁定她的位置,在桌子间,曲曲折折地前进;虽然有些魂不守舍,但是,遇到端盘子的侍者,他还是一个利落的停步,避免汤水淋漓的下场。她也转过身来,朝着他的方向望去,浅啜一口酒。他站在她的肩膀旁边,贴着她、闻着她身上的香水味儿,寻找一段开场白。

“他们不会回来了。”她说,眼神低低地看着杯子。“请坐。”

“我坐了一个晚上。”

她转过身来,微笑。“我也是。”她说。

“可以请你喝杯酒吗?”

“我真的不想再喝了。”她说。正在他感受到挫折的同时,她又开始微笑了,还伸出手来,“我叫苏珊·波玛伦斯。”

她的手温软细腻,但手劲坚定。

“法兰·巴克伦。”

“我知道,有人提过你的名字。”

“哦?”

“不是今天晚上。上个月,应该是吧,在一家法国餐馆,叫做——”

“莱格侬。你跟莫瑞·温特斯在一起。”

“你认识莫瑞?他是个好人。”

“也是好律师。”

“看我一眼,你就记住了?”

“我的眼神一直没有离开过你,不过,有一段时间,你突然不见了。”

“我的耳环掉了。”

“我记得。”

“找了一阵子才找到,下面太黑了。”

“那是一定的。”

“让我分心的事情太多了,因为你这么英俊。”

“而你美得让人目不转睛。”

“谢谢你,法兰,有人叫你法兰妮吗?”

“没有。”

“我想这么叫你,你会不高兴吗?”

“不会。”

“再转过来一点,靠近我,对了,就是这样。现在,把你的手放进我的裙子里,来吧,没人会看见的。你觉得怎么样?”

“你的理发师真幸运。”

“喔,天啊,你好俏皮。如果你敢抗拒,我就强奸你。你乖乖就范比较好一点。”

“我们离开这里吧。”

“先让我来一次。”

“我等下会让你来很多次。”

“今天晚上,我是不会饶过你的,但我等不及了。现在就干我,用你的手指。对了。”

她坐得四平八稳,动也不动,脸上波澜不惊,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当他感觉到她下体隐约的抖动时,她轻轻地吸了一口气,过了这外人难以察觉的片刻,她的眼睛里出现异样的神情。

过了一会儿,她开口道,“刚才真棒!法兰妮。你当过警察局长,习惯了发号施令,是不是?”

“我不当局长已经很久了。”

“这个习惯没有变。”

“可能是吧。”

“不过,今晚,”她说,“我要当家。”

“没问题。”

“不,”她的语气很坚定,“我要真的当家。照我的话做。如果想跟我回家,就得守我的规矩。”

“公平。”

“你得答应我。”

“我答应你。”

她看着他,好像在研究他这话究竟有几分可信,浅浅地点点头。

“到外面等我。”

“我得先把账结了。”

“去啊,然后到外面等我。”

回到桌子上,他塞给加尔文两张五十块,请他去打理账单。加尔文嘴里不知道嘟嚷了些什么,但他装作没听到,拍拍老朋友的肩膀,朝大门走去。丝蒂莉在门口拦住他,告诉他一定要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还把自己肥肥的脸凑上去给他亲。

他转身出门,瞥见她走向他原先坐的那张桌子。是加尔文要她过去吗?不是,加尔文正眼也没瞧她一下,端着他的威士忌杯子,定睛打量,好像是在看一颗水晶球。苏珊·波玛伦斯也没想理他,她找的人是约翰·克雷顿。

要不,她就是要上厕所;有个人站在面前,遮住他的视野。这人没事站在那里干嘛?

他渡出丝蒂莉餐馆,在旁边卖矿物标本与半宝石的小店前停下。他不知道她出来之后会怎么样,跟她一起回家又是怎样的绮丽春光,更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惹上难以收拾的麻烦。

我等不及了。现在就干我,用你的手指。

不管怎样,反正他已经上钩,今天晚上一定要比竞选市长好玩。

罗姿还是滔滔不绝地解释,跟皇冠继续合作,究竟利益何在?“现在,我们就不必为了前两本书的版权伤脑筋了;他们一定会再版的,据说,已经排定在九月份。作者是约翰·布莱尔·克雷顿,这一次就把它改过来。”

“如果他们促销新书的手法没有失误的话——”

“宝贝,”她说,“别无选择啊,他们已经砸大钱了。更何况,他们什么便宜都占尽了,这书肯定比在暴风雨里卖雨伞还容易。喔,我是有点无耻,推动这本书不择手段,约翰,那也要你有本事,我才吃得下来啊。想想如果极富争议的O·J·辛普森有福克纳的文笔,结合起来,会是怎样的局面?我这么跟他们说。”

“我可写不出福克纳那样的。”

“辛普森也不行嘛。想想看,假如诺曼·梅勒杀了他的妻子,划开她的动脉血如泉涌。”

“怎么不说假如纳博科夫杀了蓝希会有多刺激?”

“天啊,你比我坏多了。假设纳博科夫网住她,骑蝴蝶一样地骑上去……讲到鳞翅目,又有一只飞蛾被你的光环吸引过来了。”

一个穿黑色洋装的女性,他刚才还瞄了她几眼。她一只手按住他的肩膀,挨过身来说,“克雷顿先生?抱歉打扰你们用餐,我实在忍不住。我的名字是苏珊·波玛伦斯,是你的书迷。”

“是吗?”

“超级书迷。”她说,“我听到你的好消息,真替你高兴。”她把一张名片放进他的手里,“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打电话给我。”她说,朝着罗姿友善一笑,“打扰了。”随即转身离去。

“波玛伦斯画廊。”他大声念道,“‘民俗与圈外艺术’。地址在切尔西,电话号码、网址,一应俱全。”

“现在谁没有个网站?就我所知,好像就你没有。别担心,出版商很快就会帮你建一个。后面好像还写了什么。”

他翻过来,摇摇头,把名片递给罗姿。

“‘我要更加了解你。’是,亲爱的,我知道你想。苏珊的签名,旁边还有一个电话号码,想来这是她的床边电话。”

“了不起。”他说,“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还以为她是记者呢,可是记者兼差开画廊的,好像不多喔。她说她是我的书迷。”

“她可能想跟你讨论《锋刃》里的颜色象征意义。为什么作家离开键盘,就变成白痴了呢?”她靠近他,“约翰,醒醒,闻闻香槟的味道。她想要上你。”

“这我也知道,太明显了,但是……”

“但是,什么?你不相信你的运气那么好?”

“罗姿,我不相信运气。”

她叹了一口气,拍拍他的手。“有很多事情,你要慢慢学着承受。”她说,“现在不急着下断语。放轻松,好好享受。还有,你要我帮你把这玩意丢掉吗?”

“不。”他说,把名片要了回来。“不,我要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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