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去惠特菲尔德家的那一夜,”我告诉埃莱娜,“TJ正好过来吃晚餐,我们一起看拳赛——”

“是西班牙语频道的,我记得。”

“——中途惠特菲尔德打电话来,然后我过去跟他谈。”

“然后呢?”

“然后我记得一些事。”我说,停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她问我是不是打算告诉她。

“对不起,”我说,“我还在整理思路,想找出一个叙述方式,免得听起来很荒谬。”

“干吗担心那个呢?现在这儿只有我们两个人。”

搞不好会有别人。我们正在她第九大道的店里。四周都是她张罗来的手工艺品和摆饰家具。任何人都可以敲钟或按铃进来看看画或买东西,说不定就看上了我们坐的其中一张椅子。不过这是个寂静的午后,到目前为止,我们都只有两个人,没有受到任何打扰。

我说:“他身上没有酒味。”

“你说的是惠特菲尔德吧。”

“对。”

“你不是指他最后喝下那杯毒酒死掉的那天,而是你第一次见到他那夜。”

“哦,我以前见过他,还替他工作过。不过没错,我指的是去他公寓那一夜。他之前在电话里告诉我,他收到了威尔寄来死亡恐吓信,于是我过去给他一些关于保安方面的建议。”

“而他身上没酒味。”

“完全没有。你知道这种东西对我的效果。我是个戒了酒的酒鬼,就算隔着一层水泥墙,也能闻到该死的酒味。如果我在一个拥挤的电梯里,角落那个小个子男人稍早时候喝了几滴酒,那对我来说就像走进酒厂一样强烈。酒味不会困扰我,不会让我想喝酒或希望别人没喝,不过要闻到酒味,对我来说就像在黑暗的房间里,忽然有人开灯一样,不会注意不到的。”

“我想起有一回我吃巧克力的事情。”

“巧克力……啊,里头包的是液体。”

她点点头。“莫妮卡和我曾去看她一个刚切除乳房的朋友,她拿了一盒人家送的巧克力传着请我们吃。我就贪心起来,因为那是非常好的巧克力,我吃了四颗,最后一颗包着樱桃白兰地。我吞了半颗才知道里头有酒,然后我把剩下的半颗也咽下去了,因为否则怎么办?难道吐出来不成?换了你就该吐出来,你有理由这么做,可是我没有酒瘾,只是不喝酒罢了,所以咽下去也不会死。”

“而且那一丁点酒也不会让你乱性,把衣服脱光。”

“反正据我所知,一点效果都没有。糖里不会包太多白兰地的。里头还有一颗樱桃,所以不会有太多空间留给白兰地。”她耸耸肩,“然后我回家,亲了你一下,你的表情惊讶得好像见了鬼似的。”

“我吓了一跳。”

“我当时还以为你要唱首《碰过酒精的唇绝对不可以吻我》给我听。”

“我根本没听过这首歌。”

“要不要听我哼一小段?扯得太远了。重点是你对酒味异常敏感,而你并没有闻到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的呼吸中有酒味。福尔摩斯先生,你的意思是,他之前没有喝酒?”

“可是他说他喝了。”

“哦?”

“那段对话很滑稽,”我回忆着,“一开始他宣布自己是不喝酒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还边说边打开一瓶苏格兰威士忌的瓶盖。然后他为自己喝酒开脱说,他现在没喝那么凶了,而且严格限制自己一天只能喝一杯。”

“只要杯子够大,”她说,“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杯就够了。”

“对我们某些人来说,”我说,“我们需要一浴缸。总之,他继续说,那天是例外,因为他收到了威尔的信,之前他离开办公室时,已经喝过一杯,回自家公寓后,又喝了一杯。”

“可是你没在他的气息里闻到酒味。”

“对。”

“如果他刷过牙——”

“没有影响。我还是能闻到酒味。”

“你说得没错,刷了牙以后,闻起来像喝了薄荷香甜酒。我也对别人身上的酒味很敏感,因为我不喝酒。不过跟你比起来就差远了。”

“喝酒的那些年,”我说,“我从没闻到过别人身上的酒味,也从不知道别人能闻到我身上的酒味。耶稣啊,那阵子我一定走到哪儿都一身酒味。”

“我还挺喜欢的。”

“真的?”

“可是现在这样我更喜欢。”她说,然后吻吻我。几分钟之后她坐回自己原来那张椅子说,“哦,要不是在这种半公共的场所——”

“我知道。”

“这儿随时都会有人按门铃,以前最久没人上门的纪录是——”她叹了口气,“你想那代表了什么?”

“我想过了这么多年之后,”我说,“我们还是彼此着迷。”

“这点我很清楚。我指的是惠特菲尔德身上没酒味,这就像晚上不叫的狗一样怪,不是吗?你有什么解释呢?”

“我不知道。”

“你确定你当时注意到了吗?我的意思是,你注意到他身上没酒味,而且他的说词和你所观察到的结果相矛盾。这些都不光是你点亮蜡烛诅咒黑暗时所产生的想象?”

“我很确定,”我说,“当时我有点纳闷,之后我就忘了,因为有太多更重要的事情要想。他被一个战绩辉煌的杀手宣判了死刑,希望我帮忙他找出方法活命。这些事情比他身上有没有酒味更值得我注意。”

“那当然。”

“他打开那个瓶子倒酒时,我闻到了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那个味道冲击着我,因此我没闻到他身上的酒味。我们之前握了手,而且两人的脸也离得不算远。如果他身上有酒味的话,我应该闻得到。”

“如果他没喝酒,”她很好奇,“为什么要说自己喝了。”

“我也想不透。”

“反过来的话,我就可以理解。很多人都这样,尤其如果他们觉得对方可能会批评人家喝酒。她知道你不喝酒,所以他可能会假设你不赞成其他人喝酒。可是你不会,是吧?”

“除非他们吐在我鞋子上。”

“也许他是想用这种情况的严重性来吸引你的注意。‘我喝得不多,一天顶多喝一杯,可是这封可怕的信让我毛骨悚然,我刚刚已经喝了一些压压惊,现在我还要再喝一点。’”

“‘然后我就不会再喝,因为不论紧不紧张,我都不会喝醉。’这个我想到过。”

“所以呢?”

“为什么他觉得有必要这么做?他才刚接到一封最讲信用的人所写来的死亡恐吓信。几个星期来,威尔都占据各报的头版,而且到目前为止成功率是百分之百。而惠特菲尔德这个人,他当然也见过很多世面,职业上也见多了黑帮分子。不过他绝对不是那种不怕死的人。”

“你不会把他和埃维尔·克尼韦尔相提并论。”

“不会,”我说,“因为不管怎么说,他也只是个穿三件套西装的律师,想逃过威尔毒手而自然死亡的几率并不高。他不需要借着假装他早先喝过酒来向我证明他很害怕。”

“你不会以为……”

“怎么?”

“他会不会其实是个绝对不喝酒的人?”

“什么?”

“你说他在你面前倒了一杯酒。你确定他真的喝了吗?”

我想了想。“确定。”我说。

“你看到他喝下去了。”

“还不只一口,不过没错。”

“那是威士忌没错吗?”

“是从苏格兰威士忌的酒瓶里面倒出来的,”我说,“而且他倒的时候,我闻到了酒味。闻起来就是酒。精确一点说,像纯麦苏格兰威士忌,跟酒瓶上标签所标示的一样。”

“所以你看到他喝下去,也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了。”

“第一个问题没错。至于我后来有没有闻到他呼吸中的酒味?我不记得了。我没机会去留意。”

“你是说你没有跟他吻别?”

“第一次见面我没这么做。”

“哦,那他真是太丢脸了,”她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跟你吻别了。我甚至还记得你嘴里的气息。”

“有什么?”

“有威士忌,”她说,“还有我的味道。”

“记性真好。”

“嗯,那是值得纪念的,你这老熊。言归正传,我的经验是,我知道有些人喝了酒想隐瞒。但是我很怀疑会不会有人不喝酒,却想隐瞒。”

“为什么?”

“我不知道。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需要理由吗?”

“我一向很怀疑。”我思索着,“我们很多人会在某种程度上隐姓埋名。这是身为是匿名戒酒协会会员长期以来对抗公开化的一种传统,不过这几年戒酒的人不匿名反而是一种光荣。”

“我知道。从贝蒂·福特到芭芭拉·沃特特斯,好莱坞那一套戒酒都是明着来的。”

“他们不应该这样的,”我说,“不过你希望自己匿名戒酒,保持隐私,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情。除非有必要,我不会随便告诉熟人我戒酒。如果我为了办案于跟人碰面,别人点酒,我就点可乐。我也不会特别去解释。”

“如果对方问你喝不喝酒呢?”

“有时我会说‘今天不喝’之类的。或者如果婉转一点的说‘现在喝酒对我来说太早了。’可是我无法想象倒了酒假装喝下去,或者故意在苏格兰威士忌里面装褐色的水。”我想起一些事情。“总之,”我说,“我们有酒铺的记录,登记了过去几个月送去他家的酒。他们确认了惠特菲尔德的说法,他平均每天喝一杯。”

“他生病了,”她说,“淋巴癌之类的,不是吗?”

“癌细胞转移到淋巴系统。我相信原来是在肾上腺。”

“也许他不能喝得像以前那么多,因为他得了癌症。”

“我想有可能吧。”

“而且他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保密,不是吗?至少他没跟别人提起。”

“那又怎样?”

“所以或许这会使他故意假装喝酒喝得比以前厉害。”

“可是他一开始就告诉我,他喝酒一向喝得不多。”

“没错。”她皱起眉头,“我放弃。我想不透。”

“我也想不透。”

“可是你不会放弃,对不对。”

“对,”我说,“暂时还不会。”

晚餐时她问:“格伦·霍尔茨曼喝酒吗?”

“据我所知,应该不喝。怎么会想到要问这个问题?”

“你的梦啊。”

“你知道,”我说,“我醒着的想法就够难以解释的了。弗洛伊德是怎么形容梦的?”

“‘有时梦只是一枝雪茄’。”

“没错。如果格伦·霍尔茨曼和惠特菲尔德喝了酒却身上没酒味这件事有什么关联的话,那对我来说大概太深奥了,我搞不懂。”

“我只是好奇而已。”

“霍尔茨曼是个骗子,”我说,“他背叛别人,而且出卖他们。”

“阿德里安是骗子吗?”

“在刑事律师的生活之外,他有任何秘密生活吗?好像不太可能。”

“也许你觉得他对自己有所隐瞒。”

“假装自己喝酒喝得比实际上厉害,或至少假装他那天喝了比较多的酒。”

“对。”

“所以我的潜意识马上从他跳到格伦·霍尔茨曼了。”

“为什么?”

“我正要问,”我说,“到底为什么?”我放下叉子。“总之,”我说,“我想我猜到格伦·霍尔茨曼到底想跟我说什么了。”

“我想你是指在梦中。”

“没错,在梦中。”

“是什么?”

“‘太多的钱。’”

“就这样?”

“我们刚刚说什么来着?有时候梦只是一根雪茄而已。”

“太多的钱,”她说,“你是指那些常见的说法,说吸食可卡因是上帝在告诉你,你的钱太多了?”

“我想可卡因跟这件事没有关系。格伦·霍尔茨曼有太多的钱,因此我才会去深入挖掘他的生活,发现了他的秘密。”

“他有一整盒的现金,对不对?这适用于阿德里安·惠特菲尔德吗?”

“不适用。”

“那么——”

“有时候梦只是一枝雪茄。”我说。

我不记得那一夜的梦,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做梦。埃莱娜和我回到家,继续我们在她店里谈的话题。然后我就上床睡得死死的,一觉到天亮。

不过睡前我脑袋里面一直有个想法挥之不去,醒来依然存在。我仔细地想,认真思考,然后认定这个想法不值得我花时间去费心

。早餐后我喝着第二杯咖啡,再度考虑这件事,这次我决定,其他事情也不见得更值得我花时间。老话一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而且我唯一不去做的原因,是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发现什么。

我不急,先去图书馆查《纽约时报》的旧报,确定自己的记忆,把日期和时间记在笔记本里。这件事花了我两三个小时,然后我离开图书馆,坐在布赖恩特公园阅读那些笔记。那是个美丽的秋天,空气里有鲜脆的苹果气味。天气预报说会下雨,可是根本不必看天空,你就知道今天不会下雨。事实上那一刻你觉得永远不会下雨,天气也永远不会变冷。而且白天也不会变短。感觉上好像秋天是永恒的,永远在我们面前,直到世界末日。

这是每个人最喜爱的季节,你总以为会持续到永远。可是从来不会。

惠特菲尔德的死已经过了好一段时间,他公寓门上纽约市警局的封条都被取下了。我要做的只是找个有权力的人让我进去。我不知道真正有这个权力的人是谁——惠特菲尔德的家人,或者他遗产的法定执行者,或者这栋合作公寓的委员会主席。反正我确定这不是公寓管理员能决定的,不过他还是做主让我进去了,我塞给他的钞票也帮他下这个决心。他找了把钥匙让我进去,站在门口看着我翻抽屉和柜子。过了一会儿,他谨慎的咳了一声,我抬起头,他问我会待多久。我说很难讲。

“因为你走的时候我得过来,”他说,“把门锁上,可是我现在有事情得去忙。”

他匆匆写下一个电话号码,我答应走前会打给他。他一走,我就觉得压力减轻许多,尤其是当你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或者可能会在哪里找到时,不用赶时间会比较好。

将近两个小时之后,我用卧室的电话打了他给我的那个号码。他说马上过来,我等着的时候,就从那天晚上惠特菲尔德最后用过的那个电话开始,一路回顾,一直走进他死亡的那个房间。吧台没有任何瓶子——我猜警方全送去化验了。不过吧台没搬走,我站在他喝最后一口酒时所站的地方,然后走到他倒地之处。地毯上没有任何能显示他躺过的地方,没有粉笔线,没有黄胶带,也没有他留下的血渍,但是我似乎完全知道他在哪里倒下过。

管理员上来后,我又给了他二十块,同时为花了这么久时间而道歉。这笔额外的红利让他感到意外,不过只有一点点而已。这似乎也可以确定我并没有趁管理员不在时,动了惠特菲尔德的任何财产,不过他还是觉得有必要问一声。

我没有拿任何东西,我告诉他。连照片都没拿。

我也没从惠特菲尔德的办公室拿走任何东西,因为我根本找不到人让我进去。惠特菲尔德和其他几个律师在沃思街的一栋八层高办公大厦里面,分租了一套办公室,请了秘书和法律助理人员。去过他的公寓后,我中午到钱伯斯街参加戒酒聚会,然后走到沃思街,在他办公室五楼的走廊上看一看。我想到几个可能的方法,但都发现都没法用来对付律师或法律秘书,于是我走出来,一路走到休士敦街,在安吉莉卡戏院看了场电影。散场后我打了个电话给埃莱娜,告诉她我会自己在外面吃晚餐。

“TJ打来过,”她说,“要你呼叫他。”

如果我打的那个公用电话有号码的话,我就会呼叫他。大部分的公用电话号码都被磨掉了,就算你有办法让电话公司的接线生告诉你,也没有任何用处,NYNEX电话公司故意在电话线路上动了手脚,现在他们的公用电话再也接不到打进来的电话了。这都是永无止境的毒品战争的—部分,而相伴产生的效果,我只能说,就是让毒贩随时觉得不方便,于是他们都尽快跑去买移动电话,让这个城市其他每个人的生活品质有一些轻微的、但一去不复返的下降。

我在钱伯斯街上一个西印度口味的午餐厅吃了一盘鸡肉干加豌豆和米饭,然后走回沃思街惠特菲尔德的办公室大楼。已经过了五点,所以我得跟楼下的警卫登记,我在登记本上随便画了一下,然后乘电梯上楼。那间律师事务所的灯还亮着,我匆匆走过门前看了一眼,还有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在办公,其中两个认真的在电脑前工作,另一个在讲电话。

我并不意外。律师一向工作到很晚。我走到走廊尽头,试试男厕的门,锁上了。那道锁好像不是太难开——毕竟,那只是用来防止流浪汉跑进去,而不是要保护珠宝皇冠的。可是另一方面,如果我打算非法进入那个办公室,那么我就该找个比厕所好一点的地方,好消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

在走廊的另一端,我发现了一个利兰·巴里什先生的单人办公室。他的名字漆在雾光玻璃上,底下还有“顾问”两个字。门锁看起来是整栋大楼原来装的,用把万能钥匙就能进去。多年来我的钥匙圈上都有两把万能钥匙,不过我也想不起来上回用到是什么时候了,但是我试了大的那把,结果把门锁打开了。

我进了门,看起来巴里什没在里头,也没人等着要咨询他。办公桌上除了两本杂志外,一切摆放得整整齐齐,杂志上的灰尘,看起来积了有两个星期了。还有一个玻璃门的书橱,里头又只放了几本杂志,还有八九本平装的科幻小说。书桌旁一张有脚轮的木头椅子,以及一张厚厚的安乐椅,上头有猫爪磨过的痕迹。灰棕色的墙有一些长方形和正方形的浅色印子,显示前任房客挂过画或毕业证书。巴里什自己既没有重新油漆,也没挂上自己的东西,连个日历都没挂。

我出于老警察的习惯,想看看书桌的抽屉。可是书桌上了锁,于是我就算了,实在没什么理由要硬撬开。

我进门时打开了灯,现在就让灯亮着。透过雾光玻璃,外头的人顶多只能看到一个侧影,就算他们看得到我,我也不太需要担心,因为这栋大楼大概没人常见到巴里什,而且能记得住他的长相。

我的猜测是,通常“顾问”就是“失业”的委婉语。利兰·巴里什失业了,找工作时租下了这个小办公室,现在他要么就是找到了工作,否则就是放弃了。

说不定他在沙特阿拉伯或新加坡找到了工作,于是就走了,也懒得多此一举回来清理自己的办公室。说不定他几个月前就没再付房租,房东也没急着来把这个房间收回。

不管实际状况是什么,关在他办公室几小时没什么风险。我想到TJ,决定打电话呼叫他,想着TJ打电话来这里绝对安全,而巴里什的电话铃响也绝对没事。我拿起话筒,却没听到拨号音,更证明了我对巴里什先生的猜测。我拿起最近一期的杂志,是十周前的《纽约客》,然后坐在那张舒服的椅子上。头几分钟,我还想猜猜利兰·巴里什的下落,可是没多久,我就被一篇谈长途卡车司机的文章吸引,把他给忘得一干二净。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注意到电灯开关旁边的墙上有个钩子,挂着一把钥匙。我猜那是男厕的,结果没错。我上了厕所,顺便看看惠特菲尔德的办公室里面有什么动静,里头还是有人。

一个小时之后,我又去看了一遍,再过一个小时后又看了一遍。然后我打了个盹,睁开眼睛时,已经十一点四十分。律师事务所的灯火尽熄。我走过去,再度掏出万能钥匙,然后等我钥匙放回口袋时,灯还是没亮。

那个锁比巴里什的门要好,我想着可能得打破玻璃闯进去了。我已经准备好要这么做——我认为附近不会有人听到,就算听到也不会注意——不过首先,我用随身的小刀凿进门缝,把门锁上的滑轮往后抵,门开了。我开了灯,心想对街上的路人来说,黑黑的办公室里头有人影移动,要比亮着灯的办公室要来得可疑。

然后我找到惠特菲尔德的办公室,开始忙了起来。

我离开那儿时,是凌晨一点半左右。我让一切保持原状,把所有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擦了一遍,倒不是我以为会有人来采指纹,出于习惯的成分更大一些。我在门上凿过的地方抹了点灰尘,免得上头的痕迹看起来太新,然后我关上门,听到门锁在我背后咔搭一声关上。

我累得无法思考,而且想到如果要躲过楼下的警卫,就得再去巴里什办公室的安乐椅上睡到天亮。于是我决定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下楼却发现大厅是空的,门口有个我原来没注意到的牌子,上头写着本大楼从晚上十点到六点上锁。

这不表示我出不去,而是出得去但进不来。对我来说没问题,我走出大楼,走了三个街口才叫到一辆路过的出租车。前后座分隔的玻璃上头有禁烟的标志。不过前座的巴基斯坦司机却叼着小意大利雪茄吞云吐雾。很多年前,我曾和一个聪明的老警察搭档办案,他名叫文斯·马哈菲,他也是成天抽这玩意儿。我想巴基斯坦计程车司机抽这种小雪茄,比爱尔兰裔警察更适合,不过我并没有搭上怀旧的翅膀。我只是摇下车窗,设法呼吸外头的空气。

我到家时,埃莱娜已经睡了。我在她身旁躺下时,她被惊醒。我吻了她一下,叫她睡吧。

“TJ又打来了,”她说,“你没呼叫他。”

“我知道。他有什么事?”

“他没说。”

“我明天早上会呼叫他。睡吧,宝贝儿。”

“你还好吧?”

“很好。”

“有什么发现吗?”

“我不知道。睡吧。”

“‘睡吧,睡吧。’你就只会说这个吗?”

我努力想着该怎么回答,可是还没想出什么,她就又睡着了。我闭上眼睛,也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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