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个的理论,”治安官邓肯说,“都很好,我不是说要反对他们,但是,先生们!这些方法太复杂了。我一想到它们就头疼,我自已是想不出来的。但我非常想知道,马克斯韦尔·贾米森先生,你怎么会认为他们只花了四十五分钟就能讨论出这个计划来呢?”

“哦,”马克斯韦尔先生回答,“那些时间都是非常灵活的。假设我们让斯特罗恩来到菲尔贝的时间太早,光线太亮,以至于他完全没可能摔进矿坑里,那么你让他多晚出发我都不介意。”

“但是这些都没有关系。”检察官看到邓肯有点气馁,插话道,“如果你有更好更简单的想法,一定要把它说出来。”

“我只是想,”邓肯说,“请原谅,卡梅伦医生,不知道对不对,这个人有没有可能是死于尸体被发现的当天呢?你不会不高兴吧,医生?”

“当然不会!”卡梅伦医生热忱地说,“说出你的想法,先生。断定死者的准确死亡时间不像侦探小说中写的那样简单。根据我的经验,一个医生年龄越大,越不想做出权威性的声明,同时他也会更加认识到大自然会用自己的方式让那些自信的预言者们感到挫败。”

“是的。”邓肯说,“我刚看了一本关于这个主题的小书,非常好的著作,是去年父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他是一个饱学之士,总告诉我学习才是通向成功的阶梯。”

在他说话的同时,拿出一个又大又方正的牛皮纸包裹放在桌上,慢慢解开绑在上面的绳子。

“这个是,”随着最后一个绳结被打开,那本“小书”终于现身——九英寸长、六英寸宽、六英寸厚,令人敬畏的卷宗——“这个是迪克逊·曼的《法医学和毒理学》,对于我们这一行的人来说,它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好吧,这里有一个章节我想要你看一下,医生。我把它折起来作为记号。在这里,三十七页。关于死后僵直时间的。”

“尸僵。”医生说。

“是的,就是这个,他叫做尸体僵化。但他的意思就是僵直——只不过标榜了一个比较拗口的名字。这个人是这样说的,他很权威,我可怜的老爸为这本书费了不少钱,在一般情况下,这个——哦,亲爱的!骨骼肌的僵硬是在死者死后四到十小时开始的。四到十小时。这就告诉我们,你建立的死亡时间有可能有六个小时的误差,不是吗,医生?”

“在其他各点都相同的情况下,”医生回答,“是的。”

“是的,这里还有。‘当它完全完成,’指的是僵直,‘需要两到三个小时。’这里又给了我们一个小时的误差。”

“哦,是的。”

“是的。‘这种情况持续几个小时或者六到八天不等。’这里的差距太大了,医生!”

“是的,”卡梅伦医生微笑着回答,“但除了尸僵,你还有其他的事情需要考虑。你该不会暗示说尸体已经放了六到八天吧?”

“当然不是,医生。但是接下来它说,二十四小时到四十八小时被认为是尸——也就是尸僵的平均持续时间。或许你会允许这位伟大的权威有两到三小时的误差。那么,医生,当你下午三点看到尸体的时候,尸体的僵硬程度如何?”

“已经完全僵硬了,”医生回答,“借用你那个伟大权威正式的说法,尸体僵化已经完全确立了。这也就是说,这个人已经死亡至少六个小时了,而且——根据淤青等等表象来说——或许还要更久些。如果把迪克逊·曼的权威表述作为诊断的基本原则,那么你可以认为死亡最早发生在十三个小时之前——十个小时之后开始僵直,三个小时僵直完成。也就是说,如果死亡最晚发生在早上九点,最早发生在午夜十二点,那么到下午三点的时候尸体是僵硬的,当然这是在假设僵直开始和完成时没有任何异常的情况下。”

“是的,但是——”麦克弗森快速地插话。

“是的,这就是我——”邓肯同时发言。

“等一会儿,”医生打断他们,“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巡官。我没有考虑到尸僵也有可能是在我看到尸体之前的某个时间就已经完成了。假设尸僵提前完成,比如下午一点的时候已经完全建立了。那么死亡发生的时间就有可能是前一天晚上十点钟。我之前就告诉过你这种情况也是可能的。”

麦克弗森满意地咕哝了一句。

“坎贝尔身体非常健康。”医生继续说,“而且他死于意外打击。如果你再继续深入地看一下你那本权威读物,邓肯,你就会看到它说,在这种情况下,尸体僵化的建立过程比较缓慢。”

“是的,医生。”邓肯固执己见地说,“但是你也同样会看到,如果对象已经筋疲力尽,或者体力削弱,尸僵的建立就会比较快。现在,我认为坎贝尔肯定度过了一个筋疲力尽的夜晚。他九点左右和沃特斯吵架,四十五分钟后又与高恩先生遭遇,肚子里还装满了威士忌,我们知道这些都会造成体力消耗——也就是说,”他在温西脸上捕捉到了一丝笑意,快速继续说道,“精神极度兴奋之后,精力就会损耗。然后他早上没有吃早饭就出去了——这里有医疗报告的鉴定——接下来开车二十七英里。难道这时候他不是筋疲力尽,以至于死后快速完成尸僵吗?”

“你似乎已经彻底思考过了,邓肯。”医生说,“看来我需要更加小心一点,要不就会掉进陷阱里。我只说一点——尸僵的平均持续时间是二十四到四十八小时。坎贝尔的尸体在我周二下午三点看到的时候已经完全僵硬了,而在周三晚上他被放进棺材的时候仍旧是僵硬的。而周四晚上我医检的时候,各位先生也都在场,那时候僵化已经完全停止了。这与尸僵的平均持续时间吻合。一般来说,尸僵快速建立之后就是尸僵持续时间的缩短,尸僵缓慢建立就意味着尸僵持续时间的延长。在这个案件中,尸僵持续时间比较长,所以我得出结论,尸僵建立的时间也比较慢。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合理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午夜十二点左右,而尸体与淤青的表象也与这个时间吻合。”

“那胃里的东西呢?”马克斯韦尔先生问道。

“胃里只有威士忌。”医生淡淡地说,“当然我不能说出死者周一晚上是多晚喝的威士忌。”

“但是,”邓肯说,“假设谋杀是在周二早上九点左右发生的,这样就会缩短尸僵的持续时间。”

“是的,当然。”医生说,“如果他是周二早上才死亡的,那么尸僵的持续时间就有可能缩短到三十六小时。我只能证明周二下午三点到周三晚上七点这段时间,随后我就把它交给殡仪事务承办人了。”

“好吧,这个观点看起来是这样的。”检察官打起了圆场,“尽管表面上看起来死亡时间是午夜,但你也有可能错误地向前或者向后误差一到两个小时。”

“是的。”

“但有可能误差到八九个小时吗?”

“我不这样认为。”医生慎重地回答,“但我也不能说是绝对不可能的。自然界没有任何事情是绝对的,判断的失误在所难免。”

“好吧。”达尔齐尔不快地看着他的下属说道,“你听到医生的话了。他没说是不可能的,你用你的尸僵理论还有你的老父亲、那本小书等等东西来质疑他丰富的经验,不就期望能有这个结果吗?你最好能为自己的假设提供很好的理论支持。请你原谅他,医生。邓肯是个好警察,他只是热心过度。”

邓肯因为这一番刺激,再次满脸通红。

“好吧,先生们,我的理论是这样的。六个嫌疑人中除了格雷厄姆,没有人出现在发现尸体的地区附近。但我们有证据表明格雷厄姆在事发当天早上出现在巴格勒南。而且,关于这一点,他自己也承认。”

“这是事实。”检察官说,“你的笔记本里记录着周二早上十一点半的时候,布朗看到格雷厄姆在巴格勒南下方沿着克里河岸行走。他说格雷厄姆正在逆流向上,而当他看到布朗走近的时候,快速爬下了河岸——好像是为了避免和他说话。看起来确实比较可疑。”

“是的。”邓肯兴奋地说,“当询问格雷厄姆的时候,他是怎么说的?首先,他拒绝说明那天他去了哪里。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那时候我们对外说明坎贝尔之死是个意外事故。第二,当从报纸上得知这是一场刑事案件的时候,他又前来,仅仅为周一晚上提供了一个错误的不在场证明。”

“等一下,邓肯。”马克斯韦尔先生打断他,“如果像你假设的那样,格雷厄姆直到周二才杀了人,那他没有必要为周一晚上提供不在场证明。他知道这段时间不足以表明自己的清白。”

“是的,是这样。”邓肯原本坦率的脸色变得十分狡猾,“但是这个不在场证明是一位妇人提出来的,为什么昵?因为这是一个陷阱——我不知道是谁设置的——意图混淆我们,让我们误认为谋杀发生在周一晚上。那位妇人——她知道是格雷厄姆做的,但又不是特别清楚具体时间——所以就掉进了陷阱里。她说,‘不可能是他做的,因为他与我在一起。’达尔齐尔先生忽然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他与你在一起多长时间?’她说:‘直到九点。’因为她很明白如果说是十二点左右,那么下一个问题就会是‘有人看到他离开吗?’——因为那时候镇里的居民已经起床四处活动了,不大可能没人看到。很好。然而格雷厄姆听说之后对自己说:‘我要做得比这个好才行,我很有可能被那个年轻人看到了。我会说这两天晚上和白天都和吉米·弗莱明在巴格勒南偷猎,吉米会为我作证。’这是他提出的第二个不在场证明。”

“就我所知,吉米·弗莱明确实为他作证了。”检察官翻了翻文件,出声发言。

“哦,是的。”邓肯继续说,“吉米·弗莱明是斯图尔特最大的撒谎人。另外,格雷厄姆肯定也很得这群偷猎者的欢心,他们都会撒谎保护他。”

“非常正确,”麦克弗森说道,“他们甚至都不必撒谎。他们有半个晚上在一起偷猎,半天在一起睡觉。格雷厄姆怎能避开他们的注意,离开去杀人昵——对了,还要画那幅画?他或许会说他出去走了走。或者他们都睡着了,没有人注意到他什么时候离开,什么时候回来,不是吗?”

“邓肯,你的看法是坎贝尔确实来到了米诺奇——具体是什么时候?”

“这一点很清楚。”温西说,“我们已经知道弗格森的时间表,没必要怀疑它们的真实性。根据这种假设,他是七点半出发,如果按照平常的速度开车,走完二十七英里差不多要一个小时。假设他八点半到了那里,把画具都拿出来。而格雷厄姆正在散步,假设是八点四十五分逛到了那附近。他们发生了争吵,而坎贝尔被推到河里,死了。在这样的夏天,早上九点的时候,格雷厄姆开始作画。这花费了他一个半小时,我们知道——因为我们看他画过——至少,我看过。这时已经是十点半。我们都知道他在十一点过五分的时候仍然在那里,因此我们必须假设他还待在那里。这也是非常有可能的,如果格雷厄姆是凶手,那么当我看着他画的时候,他其实是在模仿自己的作品,就应该比第一次更快一些。他完成的时候,正好有一个好奇的路人经过,于是他溜回睡觉的朋友们那里,那些朋友随后都作证说他在这段时间里和他们在一起。这就是你的理论,是不是,邓肯?”

“是的,就是这样。”邓肯满足地说。

“就目前来说,还不坏。”勋爵点头道,那个架势好像正在品尝一杯陈年的波尔多酒,“这里面至少有三个疑点,但是我想,一点点善意的解释也许可以推翻它们。首先,医生的检验被完全推翻,由于他本人并不介意,我们也不必介意;第二,谁吃了坎贝尔的早餐?好吧,我们假设他前天晚上喝得酩酊大醉,但他仍然勇敢地煮鸡蛋,切咸肉,可是做好之后,却又不喜欢它们的样子,就把它们都掀进火里。或者我们可以假设——尽管我不愿意这么做——格林夫人吃掉了它们,却又不承认。再或者我们可以假设是坎贝尔吃了它们,接着吐出来了,随后又灌了一肚子威士忌。这些假设也能够解释我们目前发现的情况,是不是,医生?

“然后还有坎贝尔莫里斯的污渍,我们目前认定是自行车轮胎的痕迹,但也有可能是别的东西造成的。我在案发现场就指出了它们——当然我不会执迷于此——它们还没有重要到可以摧毁一个理论。

“邓肯重构的这个独特故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九点三十五分看到一辆车经过新加洛韦拐弯处的那个人。我恐怕邓肯完全没有对此作出解释。但是,我们也可以说那个目击者弄错了。如果一个医生都会弄错,那么一个老实的工人完全有可能弄错。他没有看清车牌号,所以完全可能是另外一辆莫里斯。”

“但是那辆车后座毛毯下面有隆起的物体,”局长说道,“还有司机穿的那个显著的大氅。你不能忽略这一点。”

“不能吗?”温西说,“那你还不了解

我。我甚至能忽略正在飞驰的消防车。你们一直在告诉大家有一个人穿着显眼的大氅,开着一辆莫里斯,车后面有一堆行李,对吗?好吧,你知道你在告诉别人一些事情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吗?一个人的描述有一部分与他看到的事实相对应,而其余的都属于想象。那天早晨可能有几十辆莫里斯从道格拉斯城堡和斯特兰拉尔之间的主路上经过,可能有一半人车里载着行李。几位先生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很难记住。那个人在那个时候没有特殊的理由一定要注意到它,只不过偶尔向它瞟了一眼而已。也有可能他当时骑车并不专心,那辆车挡了他的道,让他非常恼怒。如果他告诉自己遇到了一个亡命之徒,那他就不会坚持记住一些与此矛盾的事情。很多人记住的事情比他们实际看到的要多。”

“非常正确。”麦克弗森叹了口气。

“告诉你们,我喜欢邓肯的理论。”检察官说道,“这样看起来这个案件就不是提前预谋的。更有可能是格雷厄姆偶然遇到坎贝尔,与他发生争吵,把他击倒,而不是有人想出一个方案,带着尸体走了那么远的路,把它扔在一个那么不方便的地方。”

“这个地方是强加给凶手的——坎贝尔曾经说过那天他要在那里作画,不是吗?”

“但他也有可能改变主意啊,马克斯韦尔先生。”

“对于一个无辜的人来说,”麦克弗森先生尖锐地说,“这种假设没有问题。但是对预谋杀害坎贝尔的凶手,则显得太不寻常了。他没有必要冒计划流产的危险,只凭坎贝尔的一句话就把杀人地点选在那里。”

“好吧,巡官,”局长说道,“看来你对我们任何人的理论都不大满意。那么让我们听听你的意见。”

巡官愉快起来,他的时刻来临了。他相信,其他人的理论都有纰漏,只有自己是正确的。他十分感谢达尔齐尔、马克斯韦尔先生以及邓肯抛砖引玉的行为。

“邓肯警官刚才说过,”他开始发言,“吉米·弗莱明是斯图尔特最大的撒谎家。好吧,我还知道有三个人比他撤的谎还要大,这就是高恩先生和他的一班英格兰管家。而且你们要注意,除了斯特罗恩关于高尔夫球的谎言,这三个人是唯一承认自己撒谎的人。

“我相信是高恩先生在路上遇到坎贝尔的时候杀了他,而关于他胡子的故事我一个字都不会相信。

“我在见到他们之前就写好了这个事件的过程表。现在我想请您念一下,检察官先生,因为您比我更适合公众发言。”

说完这些话,巡官从他的胸袋中拿出一张笔记工整的手稿递过来,然后靠回座位,带着一位诗人看到自己的作品即将在公众面前诵读时的羞涩笑容。

检察官端了端眼镜,用清晰的声音开始了起诉——

高恩案件

小女孩海伦·麦格雷戈的证据说明坎贝尔遇到了另外一个司机,此后被证明是高恩。而高恩也承认,九点四十五分在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遇到了坎贝尔。随后他们发生了争斗,接着一方将另外一方毫无生命迹象的尸体放在了两座车中,开往门城的方向。她感到非常害怕,于是跑回了家。这个故事随后也被我们证实——我们在所谓的攻击现场附近找到了有坎贝尔指纹的大扳手;而且我们发现的车辙表明,一辆车通过了那座距离争斗现场约五十码的大门,开进一个长草的小巷里。

我认为,应该这样重建案发现场:

在争斗中杀死坎贝尔之后,高恩的第一想法就是把尸体搬到一个不会有行人发现的地方。这个想法促使他把尸体搬上车,开进那个大门,再把尸体卸下来。他选择自己的车,是因为那辆车更靠近门城方向,更方便开车。如果他把尸体放在坎贝尔的车里,那么就必须先将自己的车挪开,让另外一辆车通过。在他这样做的时候可能会有人路过,如果这个人发现坎贝尔的车挡住了道路,他肯定会向前察看,然后就会发现车里有一个尸体,那么这个情况就非常可疑了。

然后他取了坎贝尔的车,把它开进大门里,把尸体放进去,并停在小巷里面某个比较远的地方。然后他走回来取自己的车,开着车返回科尔库布里郡。他拼命地(这三个字被小心地划去了)在五分钟之内横冲直撞回了家——大约十点十分。海伦看到他经过她的屋子。

他发现哈蒙德还在值班,让他赶紧和自己返回现场。当他们到达案发现场,比如说是十点二十分,他可能徒步走到坎贝尔的莫里斯那里,把它开回门城,而此时哈蒙德开着两座车返回科尔库布里郡。

高恩开着莫里斯到达静石小屋的时间大约是十点半(注:弗格森给出的时间是十点十五分,但他说的是大约时间)。

高恩开始拟定计划假装坎贝尔发生了事故。因为他的大胡子太过明显,所以不可能模仿坎贝尔,于是他用坎贝尔的剃须刀刮了胡子,小心地做了清理,再把它们扔进火里烧掉,留了一部分做其他用处。

而斯特罗恩到来的时候,高恩把自己藏在某个地方,或许就在车库里。斯特罗恩离开之后,他又偷偷返回小屋,毁掉了那张纸条,继续进行他的准备工作。

早上七点半的时候他开车出发,穿上坎贝尔的外套,装上尸体、画具还有自行车——自行车是顺手从安沃斯旅馆拿的。现在我们不得不解释一下他为什么花了那么长时间才到达新加洛韦路——在那里他被一个工人看到。我认为他先去了我们还不知道的某个小镇或者村庄,在那里通知哈蒙德开着两座车在某个地方与他会合。我认为应该是品万瑞附近的某个地方。我们已经在门城周围方圆三十英里的范围内着手调查这通电话的信息。

这时,局长打断了他的阅读。

“这个电话不能从科尔库布里郡的方向调查吗?”他问道。

“不,不。”温西在麦克弗森说话之前先开了口,“他可能通知哈蒙德去另外一个地方接电话。像高恩这样铤而走险的家伙是不会怕这样的麻烦的,他不能因为电话这样的小事而导致最后的失败。对不对,麦克弗森?”

“是的,”巡官回答,“我就是这么想的。”

“那为什么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不告诉哈蒙德怎么做,这样就可以避免打电话这样的麻烦了?”马克斯韦尔先生继续发难。

“那时候他还没有拟定好计划。”温西说,“你们太焦急了!给这个人一些思考的时间。他的第一想法是这样的,‘让我们把尸体从这条路上搬走,有人看到我经过。我打算把它扔在某个地方,但还没想好扔到哪里。明天早上八点我给你打电话。去劳里斯顿或者汤霍姆(或者卡斯查特或者提姆布图或者其他任何方便的地方,),我会打电话到那里去。’好吧,你已经解释了他在路上延误的原因了。弗格森撒了谎,斯特罗恩掉进了矿井里,法伦——让我想想,哦,是了——法伦不会开车,而高恩打了个电话。请继续阅读,检察官。”

然后高恩到达米诺奇,开始作画。这个工作可能一直进行到十一点半。接着他骑上自行车沿通向品万瑞和格文的公路前往自己选择好的地方。当他经过巴希尔的时候被克拉伦斯·戈登先生看到了。戈登先生说骑车人个子不高,高恩如果弯腰快速骑行那他看起来肯定不高。因为没有胡子,所以根据照片辨认不出来。哈蒙德开着车与他在巴希尔和格文中间的某个地方见面,同时带了必要的工具以将自行车固定在车上。他们一起开车去格文,在那里哈蒙德下车,骑着自行车前往艾尔,出于计划或意外将自行车遗失在车站。我们记得骑自行车的人说话像是英格兰人。高恩继续开车来到某个地方,在那里他给艾尔文上校写了一封信。因为没有胡子,他不想在科尔库布里郡露面,所以只能待到晚上才回去。我们也开始调查在这段时间内这辆车子的动向。

至于在门城到科尔库布里郡的路上看到的胡子,是因为高恩和他的同伙想到我们有可能怀疑这起案件是刑事谋杀,他的行动也可能受到调查。他在这时候刮了胡子,并且消失去了伦敦,这一切都足以引起怀疑。因此他们编造了一个故事来迎合这起案件,把一部分胡子放在路边,以支持自己的理论——这就是后来高恩在苏格兰场的陈述。这个故事很有误导性,因为它里面包含了很大一部分事实。高恩从科尔库布里郡逃跑的细节也与陈述吻合。这就是我提出的高恩案件。

(签名)约翰·麦克弗森

警察巡官

“越来越精妙了。”温西说,“虽然很多细节有待确认,但是整个故事非常合理。这些英格兰仆人是多么令人惊讶的骗子啊!即使谋杀也不能阻止他们效忠那个给他们发工资的人。”

巡官立刻红了脸。

“你在拐着弯嘲弄我,勋爵。”他责备地说。

“真的没有。”勋爵回答,“你的推论中有一点让我很高兴,那就是你勇敢地把尤斯顿那辆自行车也考虑了进来,这一点每个人都避开不谈。”

就在这时,罗斯治安官清了清嗓子。声音很大,引得每个人都转过头看着他。

“罗斯,我从你的举止可以看出,”勋爵说道,“你对自行车也有重要发言。请在场各位先生允许,我十分想听听他对这个事件的看法。”

治安官看向局长,征求他的同意。看到后者点头之后,他开始提出自己的理论。

“我认为这个事件,”他说,“是沃特斯干的。这个人的不在场证明让人非常不满意,证据不够充分。我们现在还没有与德鲁伊特和他的游艇取得联系——”

“等一下,罗斯。”局长打断他的发言,“我们今天早上收到他从阿里塞格发来的电报——我们刚刚和他在奥本错过了。他的电报里说:‘沃特斯周二早上八点半在东河上船,周六在古罗克下船。’我知道他对警察也作了陈述。”

“是的。”罗斯一点也不惊慌地回答,“但我们不知道这位德鲁伊特是怎样的人,我认为无论如何,他都会站在沃特斯一边。现在的情况是,没有任何人看到他或者跟他说话,而且那辆自行车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认为,这辆车可能已经沉入阿伦岛和斯特兰拉尔之间的深海里,我们永远也不会看到它,除非在审判日那天,它自己浮出海面。或者,”他补充说,语气不像刚才那么生动,“你们去深海打捞它。”

“接下来你的想法是什么,罗斯?”

“好吧,马克斯韦尔先生,我的想法非常简单明了。首先,是坎贝尔挑衅找麻烦,他与沃特斯争吵,并说这个事没完。然后他离开回门城,在路上遇到高恩并和他打了一架。‘好极了,’他想,‘这是我的夜晚。’他又出去喝了两杯,开始琢磨‘我为什么不把婊子养的(请原谅)沃特斯拖起来继续打一架?’他再次开车出发了。弗格森那时候正在睡觉,所以没有听到——他既然承认自己没有听到斯特罗恩离开,那么他也不会听到坎贝尔的声音。坎贝尔开车来到科尔库布里郡,朝着沃特斯的窗户扔石头。沃特斯探头出来看着他,心想:‘我们不能在大街上吵。’他让坎贝尔进来,他们谈了一会儿,然后一个人对另一个说:‘我们去画室争个高下。’他们这样做了,于是坎贝尔被杀死了。

“沃特斯当时非常害怕,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心烦意乱地走出画室,正好遇到他的朋友德鲁伊特,他正开着租来的车经过那里。‘德鲁伊特,’他说,‘我惹大麻烦了。我杀了人。’他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是一场公平决斗。’他说:‘但他们肯定认为这是一场谋杀,我会被绞死的。’然后他们凑在一起拟定计划。德鲁伊特假装来到麦克劳德夫人那里扮演沃特斯,而且,你们都记得,”罗斯警官继续热烈地说道,“沃特斯半夜出门之后,麦克劳德夫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她听到他上楼,当她起来取水的时候听到他起来了,等她从房子后面回来的时候,沃特斯已经吃完早饭出去了。”

“德鲁伊特也太冒险了。”麦克弗森说。

“是的,但是凶手都要冒险。”罗斯回答,“与此同时,袄特斯开动坎贝尔的车,载着自己的自行车离开,然后做了和其他嫌疑人同样的事情。七点三十分他带着尸体出发,我想应该是走门城火车站那条老路,但是后来在某个偏僻的地方引擎出了问题,或者轮胎爆了,不得不更换——那条路崎岖不平,沟壑纵横还满是石子。总之,九点三十五分他经过新加洛韦的拐弯处,十点到达米诺奇。接下来他作画、抛尸,最后骑车离开。沃特斯有足够的时间,因为直到傍晚他才会实施接下来的计划。他藏在某个山间——这时他诅咒自己,因为他忘了带三明治,这个三明治放在坎贝尔的包里——是的,他就空着肚子待到晚上。当可以安全行动的时候,他骑车来到与德鲁伊特约定的地点。

“德鲁伊特就像他说的那样,沿着海岸走。那个被人看到在东河上船的人应该是德鲁伊特。接下来,游艇的行程就与沃特斯的陈述相符。晚上,它从莱德湾来到芬纳特,与从品万瑞高速路

上骑车过来的沃特斯会合。他们把自行车拖上船,然后返回莱德港躲藏起来。这之后,他们只需按原定计划进行就可以了。他们把自行车沉入某个很难发现的地方,周六早上沃特斯在古罗克上岸。先生们!就像鼻子长在脸上这么简单。”

“但是——”局长出声说道。

“但是——”巡官说道。

“但是——”警官说道。

“但是——”治安官邓肯说道。

“我想,”检察官说,“先生们,这些理论非常有趣,但都是推测。先祝贺你们的积极思考和努力工作,但要说明哪个理论是最合理的却非常艰难,就像鲍西娅的盒子那样难以抉择。在我看来,每一个推理都不容忽视。接下来我们就来一次彻底调查,看看能否证明其中的一个。我们要对这个区域的来往车辆详加盘查,也要面对面地对德鲁伊特进行一次深入审问,同时必须在芬纳特湾和莱德湾进行调查,询问住在那里的人是否注意到那个游艇的行踪。我们认为这五条理论中至少有一条是正确的,就是这样。你认为呢,温西勋爵?”

“是啊,温西。”警察局局长说,“你前几天告诉巡官你已经解决这个问题了。你现在来投决定票吧?我们的嫌疑人中哪一个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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