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四十分,韦斯曼神情严肃地给他的手下们做着讲话,不时烦躁地咬着下嘴唇。

“今天早上,一个小子来自首了,说是他偷了那辆被烧毁的,并发现有女孩尸体在里面的汽车。他只有十六岁。萨罗普郡警局刑事调查科的人员整个下午都在审问他。我们的怀疑都被他们证实了。这辆车是被这个喜欢兜风的男孩偷走并烧毁的。萨罗普郡那边确定,那个年青人不知道行李箱里有小孩。不用说,之前他是吓傻了,没敢早些来自首。”

“我想我们应该感到欣慰,他终究还是投案自首了。”皮特曼平静地说了一句。

“戴维,我也是这么想的。好消息是,这个小伙子带给我们两条非常有用的线索。首先,仪表板上有一张特尔福德的街道图。虽然地图被烧毁了,但这说明了之前的那个司机可能对这个城镇不太熟悉。车上装有卫星导航仪,但大火过后,数据都丢失了。不过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认为,司机会刻意避免使用导航仪。不过假如二者有联系的话,那张地图就说明凶手是有预谋的从特尔福德绑走这个小孩的。”

“在我看来,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长官。如果你说得正确的话,那么我们就只能等着下一具尸体出现了。”

“这个我也想到了,戴维。但是我们总得鼓把劲吧,哪怕我们的信息少得可怜。你早些时候听到过的尼古丁那条线索,范围已经被缩小了,那是来自雪茄的。”

“总比没有好。那张光盘是怎么回事?”

韦斯曼忍住他的叹息。“内部沟通创造了奇迹。我们那个偷车兜风的小子在车上的音响系统里面找到了一张光盘。光盘里的东西不对他胃口,他就把它揣回了家,送给了他的妈妈。光盘已经被找了回来,现在在法医那里。好消息就是,光盘上面除了这两母子的指纹以外,还有第三者的指纹,极有可能就是凶手的。”

“那么坏消息呢?”

“这个指纹不在我们的罪犯指纹档案库里。有三种可能性:第一,指纹来自第三方,和这个女孩的案件无关。此前的两位用车人都被我们找到并调查过,已经排除在外。第二种可能性就是本案与其它几起杀害小孩的案子无关。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认为这不太可能。那么就要谈到第三种可能性。”

“邓斯特搞错了吗?”

韦斯曼显得有些不自在。“科林在他的推断里面还特别指出,凶手有过前科。档案系统里面的某个地方一定有他的资料。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发现他的逻辑有什么纰漏。虽然我不太理解他给出的解释,但我觉着还是挺有道理的。不过,最新的证据指明这个指纹是凶手的。如果是这样,科林·邓斯特的画像分析中就有某个关键地方出了错,那么,先生们,如果说得客气一点,也就是我们有麻烦了。”

消息宣布后,下面一片寂静。

“头儿,我好奇地问一句,那是什么类型的光盘?我指的是什么样的音乐。凶手喜欢的音乐类型也许会给我们提供某种线索。如果他是钟情于重金属摇滚,或是沉迷于乡村和西部音乐子,他说不定会穿着皮夹克带,或是戴着斯特森帽子。”这个评论一点都不靠谱,用意在于打破沉闷,引得哄堂大笑,可是韦斯曼却没有笑意。

“我会把那个留到最后的。这个光盘是在家刻录的,来来回回都是播放同一首歌。先生们,我想不用质疑,这上面肯定是汤姆叔叔的指纹,这就是他的光盘。”他顿了一下以加强效果。房间里一片肃静,大家都在等着他的下一句话。

“光盘上不断重复的那首唯一的歌曲就是,莫里斯·希瓦利埃唱的《感谢上天赐给我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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