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透过办公室的窗户看着项维带着一个捧着鱼缸的小孩走了进来,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项维把这儿当成什么地方了?居然带着凶手的孩子自由出入。

项维让利物浦坐到休息室的椅子上,这才走进了他的办公室。

“怎么,今天是家长日?还带孩子进局子里。”

“我想跟你说说他爸爸,就是利丰稻的那件案子。”

“你发现了什么,说吧?”

“利丰稻没有说谎,张秀丽并不是他杀的,他不过是上门收垃圾的时候凑巧碰上了案发现场,而他确实从死者家带走了东西,不过不是金钱或者什么首饰,那些东西是真正的凶手拿走的,以便伪装成入室盗窃杀人事件。”项维分析起案件,口若悬河,头头是道,完全没有了口吃的毛病。

“你要跟我说,利丰稻从死者家带走的,是一对金鱼?”

“你怎么知道?”

“刚才审讯的时候,利丰稻交代的。”他点着烟抽了一口,很恼火,“金鱼?你信吗?”

“没错,利丰稻在案发现场带走的是一对孔雀鱼,那对孔雀鱼现在就在他儿子手上的鱼缸里。”

他一怔,看了一眼专注地看着鱼缸里的孔雀鱼的利物浦:“开什么玩笑?张秀丽本人不喜欢小动物的,我们在现场也没发现养过鱼的迹象,证物里也没有发现鱼缸。”

“是的,死者确实没有养鱼,也没有鱼缸,可罗嘉馨承认在案发前一天送过一对孔雀鱼给张秀丽。而我估计死者恐怕也没想着要长养这对孔雀鱼,所以便暂时只把鱼安置在了那个水瓶里。”

“那个杂志架上的玻璃水瓶?”

“是的,这样就解释了为什么杂志架上会留下利丰稻的指纹,那是他捞走水瓶里的鱼的时候留下的。我把水瓶里留下的残渣送到了专门经营观赏鱼的专卖店,证实了是人工饵料,那个水瓶就是死者拿来养鱼的临时鱼缸无疑。”

“你说利丰稻没有杀人的嫌疑?”他冷哼了一声,不太相信,“不是他,难道是罗嘉馨吗?当天拜访死者的只有他们两个。”

“不,不是他们两个,真正的犯人另有其人。闭路电视只拍到利丰稻与罗嘉馨,但每一幢电梯楼都还有备用楼梯,死者住的那幢楼的楼梯间并没有安装监视摄像头,我想,肯定有人利用楼梯上,杀了死者后逃走了。”

“这,也有可能。”他发觉自己竟然疏忽了这一点,不安起来,“可是,会是谁呢?”

“我怀疑是死者的未婚夫王显民。昨天我去案发现场的时候遇到他,他当时跟我说是惦记死者,但他却跟我说了一个词,‘暴缸’。”

“暴缸?”

“养观赏鱼的专业术语,意思是鱼缸里的鱼全死了。我想那天他真正的用意是去看那对金鱼。他知道死者养金鱼的事,而他本身也是个观赏鱼爱好者,关心在死者死后没人养的鱼才回现场的。”

“那又说明了什么?”

“孔雀鱼是案发前一天罗嘉馨送给死者的,罗不知道死者是用什么来养鱼的,我们也不知道,所以证物里只记录着有水瓶,而没有鱼缸。我看过王显民的口讯记录,他自称在案发前一天出差了,第二天下午才回来的,案发当天也没去见过死者,他说暴缸,就是说他知道死者养鱼的事,这说明案发前他去过死者家见到了养在玻璃水瓶里的孔雀鱼,所以才会以为那玻璃水瓶是养鱼的。案发后误入现场的利丰稻也发现了死者用水瓶养鱼却带走了那对孔雀鱼,没有鱼的水瓶只是一般盛凉开水的水瓶,加上你们了解到死者不喜欢小动物,所以不会把水瓶跟鱼缸联系起来。如果死者是利丰稻杀害的,在利逃逸后应该没有人会知道水瓶就是鱼缸,可王显民却知道。我们也都没有意识到,所以他说他那天没见过死者是在撒谎。他在利丰稻出现之前就已经到过现场了,是他杀了死者。”

“动机呢?下个月他跟死者就要结婚了,王显民没有杀人动机。”

“有的。死者的公司每年都推荐她去英国的总公司,因为王显民才没去成。而死者一直以来对王显民的不思进取很不满,我想,今年她终于决定放弃王显民而选择事业了。”

“空口无凭。”

“在杂志架最下面那一层,我看到了死者订的一张机票,是四天后飞往伦敦的,死者大概是毁了婚约结束了八年的感情关系,而王显民不甘心,于是才因爱生恨吧?至于具体的细节,你可以逮捕了王显民再审讯。”

“明白了,我就姑且相信你——”他的话还没说完,办公室外面却传来了尖叫,他跟项维都一怔,然后不约而同冲了出去,“发生了什么事情?”

“是审讯室,出事了。”

“嫌疑人——”

嫌疑人?他一下想起了利丰稻,脸色大变,而项维早意识到了什么,比他更快一步跑到了审讯室,扒开那些警员,震惊得脸都扭曲了。

审讯室里,利丰稻趴倒在了地上,憔悴的脸变成了黑紫色,脖子上的大动脉处戳进去的钢笔竖了起来,血从钢笔与脖子接触的地方汩汩地流了出来,染红了脖子,漫延到地上。

不!他铁青着脸,心里惊呼。

“哐啷”一声,后面传来了什么摔得粉碎的破裂声,他回头,看到了利丰稻的儿子,瞪大了恐惧的眼睛,手里的鱼缸掉在了地上。水、沙、玻璃,还有水草水藻,散落了一地,两条小小的孔雀鱼,在碎玻璃间跳动,被割破的身子,溅出点点红红的水滴。

“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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