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床的时候里顿已经出门了,冰箱上贴着粉红色的留言条:“宝贝儿,我买了酸奶在冰箱。别忘了六点钟的集会。在仓库见。”

窗外的夕阳烧得正旺,天气晴朗,鸽子在房顶上成群地掠过,对面公寓的孩子在阳台上练习小提琴。我心情愉快极了,打开音响,放着Jane’s Addiction的歌,从冰箱里拿出酸奶,里顿买了我最喜欢的黄桃口味,他的睡衣在我身上也十分服帖。我跳着恰恰舞步,把昨天剩下的半块牛排热了一下简单吃了早饭,哦不,是晚餐。看看时钟,正好五点。

衣柜里除了里顿的摩托夹克、衬衫和一些朋克样式的T恤之外,就是我的黑色短裙、黑色吊带晚装、黑色鱼网袜和黑色内衣。我只喜欢黑色,因为我是红头发,我想这样看起来更吸引人。我随便挑了一条黑色皮裙,套了一件里顿的T恤就出门了。

跳上摩托车,拧动油门,我的红色小恶魔就飞一般地冲了出去,发出可怕的轰鸣,它有三个排气管,即使是那些正经的飙车族也会羡慕。穿过拥挤的小巷驶上高架,路灯骤然亮起,摩托车的轰鸣遮盖了白昼最后的喧嚣,风吹着我的头发,一个开着大众商务车的金发男子朝我挑逗地笑着,我一驶而过。

我叫V,十九岁,出生在俄国,但从小在柏林长大,和很多年轻人一样,每天早晨六点睡觉,下午四点起床,偶尔白天出门,去看牙医,因为早晨的鸟叫最让我觉得安稳,白天的亮光也不适合我的眼睛。里顿是我的同居男友,二十二岁,金发碧眼的标准德国男子,专职摩托车迷,此外是一个秘密地下组织的小头目,最厌恶的事情是打架的时候对手不开摩托车来,不过有一次我们在街上遇到一个小心翼翼开着女式摩托的谢顶老头时,里顿也狠狠地揍了他,把他从车上拽下来打破了他的脑袋。每到周六,我们都要参加小组集会,地点就是现在我要去的郊外的一个废旧仓库。那里每周都举行不同的小组活动,比如演讲会,诗歌朗诵,政治形势分析,电影放映,当然这些都是有一个特定主题的。每月还有一次外出活动,大家穿着Ben Sherman37衬衫和钢头马丁靴,到酒吧去看摇滚演出或者就在街边溜达,寻找一切可以表现自己信仰的机会。

和组织的其他小组不同,里顿总要把我们的活动和摩托族搭上关系,尤其是遇上那些骑着轰隆作响的改装摩托的人,他就感到自己的上帝被亵渎了:“这些肮脏的狗东西,他们永远不懂得怎样让一辆摩托跑得更快。”他的手下都是性情很不稳定喜欢冲动行事的少年,他们脑袋里的想法和他们头皮上那层一寸长的短发一样危险,只要里顿说出这样的话,他们就一冲而上,把那些可怜的人从摩托上踢下来、用球棒砸下来,然后拽住他们的头发撞向地面。我也参加了不少这样的活动,因为对里顿的爱让我像他一样爱摩托车,像他一样憎恨那些胡乱改装糟蹋了摩托车天份的人。我用膝盖顶他们的腹部,用靴子踢他们的下身,用棍棒砸他们的脑袋,我练就了一身打架的好本领,我甚至还有一把手掌那么大的小手枪,通常就藏在我的吊袜带上。这点让里顿很骄傲,他的女朋友虽然一直没有加入组织,却像一个真正的组织成员那样狠毒干练。我却很羞愧,我殴打那些人的原因只不过是摩托车,还有我的冲动罢了。

但里顿绝对不是一个粗暴无理的人,绝对不是,就好像犹太人信仰着他们的上帝一样,里顿也有着他自己的偏执狂——“无论我的生活如何,我仍然是一个体面的中产阶级。”每个周日的晚上,他要换上惟一一套西装,我也要穿上晚礼服,像两个上流社会的情侣那样坐在灯光柔和的高级餐厅里点上等法国牛排和金枪鱼色拉,安静地使用刀叉,在饭前做祷告,在吃饭时点一支小提琴曲子。不过这些只是形式罢了。里顿坚持这样做是他认为我始终是一个贵族,不能一周七天都和他一样过着混乱低劣的生活,在上帝休息的那天,我应该做一个守规矩懂礼仪的贵族小姐。

是的,我是个贵族,按照外祖母的说法我还应该是一位公主,可这一点都不光荣。我的外祖父在大清洗的时候连夜出逃到了德国,他是个蹩脚的诗人,但却给那些文人提供了无私的经济支援。我父亲那方却是家境不错的俄国商人,在德国拥有大量资产,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的过早去世,可能现在我就和儿时的同伴一样,穿名牌时装,出席各种上流社会的酒会舞会,最后按照父母的意愿嫁给一位外表光鲜的俄国贵族,就像我父亲和母亲的结合那样。当时因为外祖父的家境贫寒,父亲家的提亲让他受宠若惊,他毫不犹豫地把母亲许配给了这个名声狼藉的富家子弟。结婚两年后,母亲生下我,在我五岁的时候,她就死于一次“意外”的医疗事故。葬礼那天父亲虚弱得像只小鸽子,必须要女仆搀扶才能站立。我看到外祖母把父亲的头放在膝盖上,叫着“哦,我可怜的小羔羊,哦,我可怜的斐黛莉亚!”眼泪大颗大颗地滑落在父亲的头发上、耳朵上,而他却认真地扮演着一个小羔羊的角色,白痴一样一动不动。至于我,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

母亲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在场,她也没有给我留下只言片语嘱咐我如何与我这奸诈的父亲相处,如何成为一个甜蜜的姑娘,如何给自己找一个安适的归宿。母亲什么都没有说,而我又那么小,转瞬就忘记掉了母亲对我的各种爱抚和约束。真的,我现在一点都记不得母亲的样子了,画像上她也至多和我现在一样大,只是一个陌生的姑娘,好像我从来都没有母亲,而我身边总是充满了各种和我年纪相仿的姑娘,她们都是父亲的客人,父亲给我找的“新妈妈”。到了后来我甚至把母亲的模样和任何一个来家里做客的姑娘混在了一起,她们一样有着陶瓷般洁白光滑的皮肤和颈子,一样把卷曲的头发高高盘起,嘴角总是刻意隐藏起略显天真幼稚的笑,高挑着眉毛,一副拒绝一切、高不可近的表情。离开家的那天,我对着镜子看到了同样的一张脸,同样的高傲表情,但我下定决心绝不要和母亲一样的命运。

在2号路口等红绿灯时,我从后视镜注意到一辆黑色福特车,它跟在我身后已经很久了,几乎横穿了从西城到中心的大半个市区。开车的人戴着黑色的墨镜,看到我回头看他就迅速把脑袋转向马路的右边,装做注视着那里的什么东西。那里只有一个漆皮破落的矮小垃圾桶。我回过头,在后视镜里看到他也回过头,继续盯着我。

事情有些不大对头。

绿灯亮了,我迅速启动向前开去,在快要横穿过整个街道的时候突然大转弯到右手边,险些撞到停在那里等绿灯的车。那辆福特在我身后发出轮胎和地面剧烈摩擦的噪音,我回头看,它正横在路口中央,被两辆车夹在中间动弹不得。

成功。

我从这条小路绕了个圈子又回到我原先的线路上来,沿着外环高架向郊外开去。但没过多久我看到那辆福特车又在我的后视镜里出现了,那个戴墨镜的男人紧紧握着方向盘朝我冲来,距离越来越近。没有任何路口可以让我逃避,我只好暂时先和他拼速度,可照现在的形势我撑不了多久。我一边加大油门,一边计算到下一个出口的时间。现在的速度是70迈,如果从7号出口出去的话还要至少五分钟,而那福特车至少开到了80迈!除了自己的马达声,我什么都听不到,在超过一辆货运卡车的时候,那受了惊吓的胖司机拼命朝我按着喇叭。“他应该集中精力开车,还不是发火的时候。”我心里想着,果然,福特车迅速同它擦肩而过,那个只顾着按喇叭骂人的司机慌乱之中终于把车撞到了护栏上。

福特车离我越来越近了,我把油门加到满,速度才不过80出头,而我已经被这种速度吓坏了。甚至里顿带着我和飙车族比赛的时候也没有开到这样的速度。我腿上手上的皮肤被迎面而来的空气压得生疼,就像一团团无能的面块儿,头盔包裹下的脸渗出大滴汗液,汗水顺着额头流进我的眼睛里,我却无法用手去擦也不敢闭上眼睛,在这种高速下,任何一个疏忽就会把我从车上甩出去,像一只被击中的棒球一样高高地飞上天,重重地落下,在粗糙的水泥地面上磨破我脸上所有的肉,或者像刚才那个倒霉司机一样,比他还倒霉地拦腰摔在护栏上,断上两根肋骨,甚至再送上一条腿,然后被这个戴墨镜的福特司机抓住。

我的手心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我紧张得连车把都快要把持不住了,那福特车已经赶到了我身后,不断撞着我的车尾,这冲撞已经让我很难保持平衡,我不得不把速度降了下来,这样撞击来得更频繁了,我想很快我就会从80迈的车上腾空飞起做抛物线运动,然后躺倒在福特车轮下。不能这样再跑下去了。我借着一次撞击让我向左倾斜的力直接向后做了一个U字型大转弯,重新加满油门向反方向跑去。福特车后转时已经来不及了,可开车的那个男人一定是一个老手,他向左把方向盘打到底并且踩了急刹车,刚才的速度把车尾猛地甩向后方,跟在他后面的几辆车顿时乱了手脚,横七竖八塞满了整个车道,那福特车敏捷地绕过这些障碍继续向我奔来。

当它再次出现在我的后视镜里的时候,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恐慌和无奈:到6号出口距离还有很远,还要跑多久我也不知道了,但我想一定长过我剩下的生命。这个时候,只有上帝可以救我了。而除了上帝之外,此时我想的另外一个人就是里顿,毫无疑问这件事情肯定和里顿有关,我想他一定又在外面惹了是非,以前也有一些组织要寻他的麻烦而找我下手,但我从来没有遇到像今天这样厉害的仇家。

更糟糕的是,公路上的车辆渐渐多了起来,我小心翼翼在车流当中穿梭,而福特车也一样见缝插针,越逼越近,而此时我才惊喜地发现,前方大堵车,越往前开,车流就越稠密,到了最后我必须用自行车的速度来回穿梭,而那福特车已经完全开不动了。戴墨镜的男人从车上下来,无奈地看着我,我向他挥挥手,推着摩托从车流当中挤了出来。

从6号出口下来我只敢选择走那些小巷纵横或者偏僻破旧的路,并不时朝后张望,看那辆福特车有没有再追上来。一直到我出了市区,它也没有再次出现,我松了口气,才发现天已经完全黑了,看了看手表,已经快七点钟,集会怕是进行了一大半了吧。

马上要到仓库的时候我远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我又跳又叫,是里顿。他的摩托不见了,他的靴子只剩下一只,他的嘴角在流血。

“怎么回事?”我跳下车捧住他的脸,嘴巴伤得很严重,嘴角都肿了,我看到他的胳膊也在流血。

“没有时间解释这些了,”他拨开我的手,“听我说,宝贝儿,我知道刚才有人追踪你,是吗?我这边的情况也不好,我们刚来到仓库的时候就中了埋伏,那些人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来路,以前也从来没有碰到过,总之他们的枪很猛。现在大伙儿已经都跑散了,他们还在追我,我不能久留,我们也不能一起行动,这个交给你。”他从夹克里拿出一个破旧的木盒子放到我手里,“听我说,拿着这个走,一定不能弄丢。骑上车,跑,快跑!”

“可是……”我想让里顿和我待在一起,不管怎么说用摩托要比他用脚快得多,而且这事情让我太摸不着头脑了。

“我爱你。快,宝贝儿,骑上车,跑!”里顿急匆匆地亲了我的脸颊,跳入路边的灌木丛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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