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正行

操场上已经传来的拍打篮球的乓乓声响,相较于教室里窒息闷热的气息,显得有些过于生气,热闹了原本凝止的整座校园。

数学期末考试结束钟声还没响起,已经有几个同学心浮气躁匆匆交了卷。抬头张望了一会,我低了头把答案擦了又写,写了又擦,焦急的汗水滴落在试卷上,湿了一片。

看了看手表,时间一分一秒正在我的脑袋里滴答滴答作响着。

就差这一题,我一定可以记起,这一题,到底是从哪本参考书里出现过一模一样的题型,一模一样的公式,一模一样的逻辑。

就?差?这?一?题。

我一定得冷静,细心,再看一遍题目避免太过大意,专注,深呼吸,千万不可以被旁座同学转笔的迷惑战术扰乱,冷静,但是冷静这个技巧我刚刚试过了,所以「破解数学之迷」下一招是……,糟糕,我分心了。

突然,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丢来一张揉起的纸条,我楞了一下,感受到莫名的心虚,我马上捡起,把它紧紧握在手心。

等等,这该不会是?

干得好,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同学传过来的,不过我想这就是友情的真谛,在好朋友深陷危难的时候一定立刻出手,那团纸条仿佛发出神圣的光辉。

只是现在的我没有太多余的时间,可以感谢这个即时相救的神秘人物X,下课钟声就快响起,时间的压迫下的我只能拼了命向前,不该彷徨。

对。

我偷偷抬起了头,瞄了一眼讲台上的监考老师,趁着他翻看报纸的时刻,抓紧空隙,小心翼翼地在书桌下把那张纸条打开。

「篮球场等你。」署名画了一个很丑的笑脸。

在篮球场等我?

我微微抬起头看见黑板前,余守恒把考卷交到监考老师手上,顺道转了头对我眨了一眼,他嘴角扬起的笑容仿佛就在说服着我,放弃吧。

放弃吧。

放弃吧。

我还是放弃吧。

艳阳高照的中午时分,篮球场上的热气傲人,蒸散了时空。

我躲在树阴底下没看见余守恒,倒是有几个隔壁班的男同学赤裸着上身,在场上驰骋。

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懂,为什么这个星球上,会有那么多人对「篮球」这款运动热衷?挤破了头为了抢夺一颗球,在大热天里,好几个人汗流满身,粘腻成一团,无论是胜利或者失败,都会发出动物般的嘶吼声,然后继续粘腻成一团。

而余守恒就是其中一个,他顶着「瀚阳高中」篮球队主将的名号,他在篮球场上拿到的分数,一定会超过本国历史,数学,还有国文考试分数的总和。

曾经在某年的夏天,余守恒尝试一对一教我如何打篮球,但是在实力相差太多的我屡战屡败之后,他只是气愤地把篮球丢到我的手上,喝叱着我说:「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

我想这应该是他说过最有哲理的一句话,「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我到现在还没有参透。

不把篮球当篮球看?所以要当什么?保龄球?榴莲?人头?

虽然后来我放弃了,不过他没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要求在他每一次的篮球比赛,我一定要在场边观看见习,甚至偶尔要求我,放学之后,得在篮球队的练球时间陪在他旁边。

所以这些年以来,他所有大大小小的比赛场合我一定会出席,除了一次重感冒在家,另一次陪爸妈回外婆家,而这两次,让他故意和我冷战了两三天。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像是变成了他的个人球迷,留意他在篮球场上的一举一动,会因为他比赛的得失而喜悲。当然,除了我的手上没有拿着彩球在场边欢呼尖叫。

突然,在我的身后,袭来一股热气,夹带着熟悉的味道。

「很热?」果然是,余守恒。

「送你的。」我来不及反应,他已经把手中的冰块,从我背后的领口溜进了我的衣服里,然后冲到篮球场上厮杀。

幼稚。幼稚。幼稚。

这些冰块,八成是他仗着福利社阿姨觊觎他的外貌,纵容他从塞满听都没听过品牌的冰棒堆里头偷来的。

我拉出塞在裤子里的衣摆,像个笨蛋一样,边跳边把冰块抖出来。

对,我几乎可以想象余守恒在廖阿姨面前,装可爱的嘴脸。

我们著名的「瀚阳高中」福利社,掌店的老板娘廖阿姨,精通校园里各类型的流行八卦,举凡老师之间的明争暗斗,学生们的男女情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说是远比学校图书馆存库的资料还要丰富。

而在这间号称「穿梭时空的福利社」里,你除了可以在一握零食里头翻到六年前就开始贩售的五香乖乖,还是一九九四年铺货的「大波露」。

不过,我想里头最为经典的商品,就是「来自未来的面包」。

当然,这绝不是所有同学想买就得手的,如果你异常幸运的话,才有可能从福利社里的一篮面包堆中,搜寻到三九九八年六月才会过期的波罗,或者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才制造的杯子蛋糕。

不过,余守恒照吃不误,而且从来没有因此而拉过肚子,他顽强的铁胃,令我相当佩服。

而我们会在午餐时间,从福利社抢到午餐,然后就爬到体育馆的顶楼,那里有一间本来摆放体育用品的杂物间,许久没有使用了,所以我们私下占领了那间房间,当作我们的秘密基地,透过窗户,还可以看到整座校园。

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总是习惯我们两个人一起吃午餐,有时候我会把下午要考的科目带着,有时候他会在秘密基地里头偷偷睡个午觉。在这间房间里头,我们像是离开了学校一样自由,而且只有我们两个人,虽然只是短短的半个多小时。

但是到底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习惯只有两个人一起吃午餐?

算了,我忘了。

我想,这应该是从我们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

阴起了天,午后的雷阵雨拍打篮球场旁的茄苳树,本来在树下打了瞌睡的我被吵醒(昨天熬夜念书,实在很伤身体。)

篮球场上的人群,快步奔向教室那栋躲雨去,偌大的校园有些空了。

篮球场上只剩下余守恒,他脱下了上衣,剩下那件白色背心,露出了黝黑的肤色,汗水跟雨水混着,其实我也分不太清楚。

我大声喊着说要回家了,他没说话,他只是抓着篮球对我微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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