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放掉了她。他听到玛莉的声音轻柔地在他耳边响起,爸爸,好像她就在他身边,跟他一同踩着水,于是他放弃了那死去的美人鱼,向岸边游去。人们把他从海里捞起来,带他去了克拉蒙德旅馆。一杯威士忌和一碗热汤终于让他活了过来。警察赶到的时候,他整个人包裹在几条毯子里,他的所有衣物已经全部被拿到房子里间某处的大型洗衣机和烘干机里去洗涤和烘干了。

接着,他就开始向一个接一个过来问话的人一遍又一遍地讲述自己碰到的事情,这过程漫长得好像永无止境。

“你一直在喝酒吗,先生?”第一个到场的是个穿着警服的普通警员,颇有深意地看着他手中被重新倒满了酒的玻璃杯,这么问他。要是杰克森还有一点气力,他说不定会揍他。

但是平心而论,虽然很不情愿,他知道这家伙只是在照章问话而已。

最后赶来的(“今天我可是休假的。”他听见她这么跟其他人说)是个警探,一个傲慢无礼的女人。她递给他的名片上印着“探长路易丝·门罗”,“探长”两个字用圆珠笔圈出改成了手写的“督察”。他觉得这很滑稽。一位刚刚走马上任的督察。

但愿她没什么要问的了。跟别人一样,她也问他是不是一直在喝酒。

“是,我一直在喝酒,”他说着,给她看了看手中半空的杯子,“要是你像我一样碰到这种事,你也会喝的。”

“我不想听假设。”她厉声说。

她长得还算漂亮。嘴巴对于脸型来说有些太大了,鼻子太小了,前门牙有点歪,不过她还是挺漂亮的。算是漂亮吧。

四十不到的年纪,深色的头发,深色的眼睛,杰克森好像还没有机会遇到金发的美女。她留着个整齐干练的短发,偶尔会抬起手将头发捋到耳后,这动作每次都让杰克森觉得很迷人。至少对于成年女人来说可以算是迷人的。杰克森几乎是下意识地欣赏着对方的美貌,他本人早已经疲累不堪,昏昏欲睡,只好努力提醒自己要打起精神来。

她好喜欢问问题:他在克拉蒙德岛上做什么?他上岛之前就没有注意到开始涨潮了吗?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坐公交车。”他很不情愿地说,好像在交代自己属于低等人群一样。除了身上裹着的毯子,他什么衣服也没穿,他感到一种难以置信的脆弱不堪。这样一个没穿衣服的男人,出行会坐公交车,吃饱饭没事干跑到荒凉的小岛上鬼鬼祟祟地晃悠,还正好赶上涨潮的时候。这有够多蠢啊,实在是蠢极了!他到爱丁堡来做什么?他耸耸肩,说自己是为艺术节而来的。她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这让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在撒谎。他显然不是那种会来为艺术节捧场的人。他想说“我女朋友要演一出戏,她是个演员”,不过这是他自己的事情,跟别人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女朋友”这种话听起来很傻,只有年轻人才有女朋友。杰克森试着去想,要是自己来经手这次的调查工作,他会做些什么。

他会像路易丝·门罗那样对他自己所代表的这个人的可信度表示怀疑,还是早就要求派出满载潜水员的警艇,让警员们去海岸附近的水域搜寻尸体呢?

“大多数人看到死尸后很难平静,”路易丝·门罗说,“通常他们的反应会是‘惊骇’或者‘恐惧’,而你却似乎冷静得出奇,布罗迪先生。你以前见过死尸吗?”她在想什么——难道他会把一只海狮错认成一个女人,把一堆浮木错当成一具尸体吗?

“见过。”他说,疲劳过度的他终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我见过成千上百的死尸。死尸长什么样我知道得再清楚不过,不管是炸死的,烧死的,吊死的,淹死的,被枪杀的,被刺死的,被殴打致死的,还是被分尸的,我都知道是什么样子。我还知道站在时速一百英里的火车正前方被碾过的人会是什么样子,我知道死在公寓里烂了一个夏天的人会是什么样子,我知道小孩子才三个月大睡梦中莫名其妙就死掉了会是什么样子。我知道死尸长什么样,可以了吗?”

路易丝·门罗身边那个长得像男人一样的女探员作出一副准备掏出手铐将他铐住的架势,路易丝·门罗却只是点点头说:“可以了。”这让他对她平添几分好感。

“你是警察?”她问道。

他说:“军队和警署都待过,在剑桥。”姓名、军衔、编号,除此之外对敌人守口如瓶。

武装指挥部里的某个部门,她告诉他,肯定有人认为那个女人还有可能活着,海岸警卫队已经派出皇家全国救生艇协会的救生艇进行搜救,皇家空军的一架直升机也已经接到警戒命令。

“所以你就不必自寻烦恼了,布罗迪先生。”要是他来说,就不会用“自寻烦恼”这种词。

“这根本没用,”他说,“她已经死了。”他要是说“尸体”,她只会将话题扯得更远。

“没有人来报过女孩失踪吗?”他问道。一直都有女孩失踪,从前是这样,以后也是这样。

不过没有一个失踪的女孩或者成年女人符合他所描述的特征,路易丝·门罗说。

“哦,很有可能人们还没发现她失踪,”杰克森说,“她浸泡在水里的时间并不长。有时候有些人即使不在他们该在的地方了,身边的人也需要过段时间才能发现。有时候人们根本不会发现这些人失踪了,他们压根儿不关心这些人。并不是所有人的身边都有那种可以发现他们不在了的人。”谁会关心他在不在呢?朱莉娅,玛莉,就她们俩了。要是没有朱莉娅那就只有玛莉了。

“你身边带了斧头吗?放在你口袋里啦?”她说。

杰克森皱起了眉头。

“你什么意思?”

“我只想知道你有没有带那玩意,要不你就可以在我面前耍大斧了。”这个泼辣的小东西。

也没有那么小,她比朱莉娅要高,不过话说回来,没有人能比朱莉娅更矮了。

要是她失踪了,杰克森在想,她家里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发现这件事。她手上没有结婚戒指,不过这也说明不了什么。他自己的老婆(前妻)就从来不戴戒指,也从不署他的姓氏,然而有趣的是,去年收到她寄来的圣诞卡片,卡片背面的地址栏里倒是颇为含糊地写着“D.拉斯廷汉姆先生和太太”作为寄信人名。杰克森一直兢兢业业地戴着他那枚结婚戒指,直到去年年底,在一个周末去巴黎游玩的时候,他脱下戒指,把它从新桥上扔进了塞纳河里。他本来想用夸张一点的动作来扔掉它,可是他受不了周围的人们可能会对此产生的想法(人到中年、伤心失意的失败者刚刚彻底结束了自己的婚姻),于是他安安静静地放开了自己的手,那戒指在冬阳里划出了一道短促的金光,然后坠入了河中。

“也可能是自杀。”他说。

(是的,就算没有斧头,他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只是她并不是鲁班。)“不过很少有女孩子会选择跳水自杀,溺水身亡的女人是很少见的。也许她是失足落水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很可能喝醉了酒。现在酗酒的女孩子太多了。”总有一天,他的女儿玛莉也会喝醉酒的。统计数字表明,她很可能从青春期就开始抽烟,至少会吸一次毒,险些碰上一次交通事故,被一个男人(或者好几个)伤透心,怀孕生产两次,离婚一次,生一次大病,动一次手术,然后渐渐老去。

老了以后,她会有骨质疏松症和关节炎,拄着拐杖或者在陪同购物者的陪伴下拖着脚步在路上走,她会需要做髋关节置换术,她会看着自己的朋友一个个死去,然后她会搬到一家养老院里,自己也跟着死去。

“布罗迪先生?”

“在。”傍晚时候,一大堆隆隆作响的重型机器在附近地区转悠着,皇家空军的直升机,皇家全国救生艇协会的救生艇,警署的汽艇,港口当局的领航船,还有不少人手,可是一点用也没有。他们什么也没找到,连他下水前丢下的相机也没找到,他们只找到了他那件夹克(谢谢你们),这至少证明他是去过岛上的,现在似乎连这个都让他们觉得可疑了。

“好,至少这件事不是你想象出来的。”路易丝·门罗说。

她笑了,这种歪着嘴的笑让人很不舒服。

“我没有想象任何事。”杰克森说。

最早在现场出现的往往最有可能是凶手。她心里想的就是这个。如果换了是他,也会做这种假定。你到克拉蒙德来的目的是什么,先生?他能说什么呢,来闲逛的?说他终年无事可做?他想说“我明白你们在想什么,我跟你们是一样的人”,可他其实不是,至少不再是,他不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了。非俱乐部会员。他有那么点好奇(很变态,毫无疑问),要是他的身份跟这个圈子是对立的,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他曾经有过那种对立身份,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十五岁那年,他跟朋友闯入一家本地商店偷窃香烟当场被抓。警方赶到后将他们押到警局,凶神恶煞般地审问他们,他们差点被吓掉了半条命。

杰克森的罪犯生涯就这样开始,也就这样结束了。

“有张卡片,”他突然对路易丝·门罗说,“我刚才忘了。那是一张商务卡片。粉红色的,印着黑色的文字,写着——”写着什么呢?那张卡片仿佛就在他眼前,那些字也就在他眼前,可他没办法念出来,好像那上面写的是外语,他没法破译,或者说这些只是他梦中看到的意象,过于飘忽难认。费瑟思吗?费特西吗?还有个手机号码的。

他对数字应该有极好的记忆力,可是现如今好像所有他本该清晰记起的内容都不再眷顾于他。

“名字开头是个‘费’字。”他说。

他记不得那张卡片被他放到什么地方了,照常理来说他应该会放到他的夹克口袋里,可是那里没有。

“我们在岛上的时候并没有看见粉红色的卡片。”路易丝·门罗说。

“当然喽,你们又没有找,对吧?”杰克森说,“那张卡可一点也不大。”

“你给一具死尸拍照片?”探员男人婆猛然说道,看他的眼神就好像在说,你这个神经病。

他脑中出现了相机中的那些照片,连珠似的一长串,威尼斯时拍下的朱莉娅那些美丽动人的模样跟个不知名的尸体的图像连在了一起。

“我确实拍了。”他说。

探员男人婆叫做杰茜卡什么的,她自我介绍的时候,他没听清她的姓。“杰茜卡”这个名字很女性化,可是叫这个名字的人却很不女性化。

“你确定不是在耍我们吗,布罗迪先生?”杰茜卡什么的说。

他不去理会她,卡片上的名字就在他舌尖转悠,费瑟思、费特西、费丹戈——“费我思!”他冲口而出,就是这个名字,那张找不到了的卡片上写的就是这个。

他要走的时候,听见路易丝·门罗正在请求警署派出潜水员进行增援。他不知道搜寻活动要是最终一无所获,她会对他有多生气。她大概会勃然大怒。一个穿警服的普通警员让他搭了顺风车,带他回到城里。他来到朱莉娅他们演出的剧场,正赶上彩排间歇,演员们都在休息。

这时候的朱莉娅已经不只是满脸绯红,而是苍白憔悴了。她跟他一起走到外面,点上一根烟来抽,每一次吞云吐雾都伴随着急促的呼吸声,样子十分吓人。

“托拜厄斯是个蠢蛋。”她愤愤然地说。

先前见面的时候,她情绪很消沉,又不爱说话,现在的她情绪紧张,显得话很多。

“你认识莫莉吧?”

“唔。”杰克森支吾着,他当然不认识。

“那个神经兮兮的人,”朱莉娅说(没用,对于杰克森来说,他们没有一个不是神经兮兮的),“连台词都背不出。她还排在上面呢。”

“是吗?”杰克森说道,他想要表现出有些愤愤不平的样子,虽然他并不很清楚“排在上面”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根据经验,他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

“今天在这里再排下去也不可能有什么进展,老天保佑我们明天还有几场预演。你看到我跟你说理查德·莫特演出票子的消息了吗?”原来她的那条消息是这个意思。理查德·莫特这个名字听起来有几分耳熟,不过他想不起这个人长什么样了。

“你怎么会有免费的票子?”他问道。

“午饭的时候,我跟他喝了一杯,他给我的。”

“就你和他?”

“对,就我和他。”他清楚地记得她没有时间吃午饭。我们决定要用上午饭的时间加紧排。

杰克森皱起了眉头。

“你放心,”朱莉娅说,“理查德·莫特跟我不是一个类型的人。”

“我没有不放心。”

“你总是不放心,杰克森。你的系统默认值就是不放心。看完表演,你再过来找我吧,我们还要好几个钟头呢。”朱莉娅叹了口气,摁灭了香烟,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问道:“你下午

过得怎么样?”杰克森知道自己有一大堆的话好说(我今天差点淹死了,我发现了一具尸体,因为我一句话,警方进行了大规模的海空搜救但是什么也没找到,哦,警察还觉得我是个得了妄想症的疯子),可是他只是说:“我去了克拉蒙德。”

“那很好玩,你拍照了吗?”

“相机被我弄丢了。”

“不是吧!我们的相机?哎呀杰克森,这太糟了。”他蓦地觉得充满柔情,当她说“我们的相机”而不是“我的相机”的时候。

从朱莉娅的角度看来,丢掉个相机大概确实是糟糕的事,不过想想他这个下午遭遇到的其他事情,他觉得丢失相机真的算不了什么。

“是啊,”他说,“对不起。”他陪她再度下到那个地狱的底层,看着她走上那充满忧惧气氛的舞台,站到她的位置上。她要在那里盯着一块黑色的方块看上十分钟,那方块在当时情景下(这个布景是多功能的)代表的是一扇窗,可以看到窗外呼啸着的北极风暴。杰克森之所以知道这些,仅仅是因为他之前去伦敦找朱莉娅的时候曾经跟她一起研究过台词。他当时觉得,如果有必要,自己完全可以成为她的替补演员(现在看来,替她出演会是场噩梦)。她此刻这种无声的姿态传达出高贵和悲剧性的气质,加上她身上的布袋和头上的乱发,她就像某些可怕而难以言说的劫难的幸存者。他不知道她在出演这些场景的时候,是不是会想到自己的过去。

他猛地掉头走开,钻出了这个洞穴。远处传来的警笛声又让他心潮起伏,一种熟悉而陌生的感觉。当直升机和汽艇赶到克拉蒙德的时候,他多想亲自坐镇指挥,他简直没办法坐视路易丝·门罗控制一切。一天之中,他两次看到比他年轻的女人行使比他大得多的权力。其实这跟她们是不是女人没关系(毕竟他自己珍爱的孩子也是女的),关键是杰克森自己算不上是个男人了。不是那种真正的男人。真正的男人不会接受一个年老女士死去后留下的钱,然后住到法国去。他开始想念自己的警官证,想念他的孩子,想念他碰巧没带来的iPod。他想念那些唱着伤心曲调的女人,她们愿意让他分享她们的痛苦。露辛达、伊丽莎、凯瑟琳、吉莉恩、埃米萝。而他最想念的那个就是朱莉娅,虽然朱莉娅一直在他身边。

为了不至于一个人回到住的地方,孤孤单单地躺在床上,无法抑制地开始想他所失去的东西,他去售票厅拿了那张理查德·莫特演出的票子。

杰克森八十年代时看过理查德·莫特的表演,那时他就不觉得他搞笑,现在他还是不觉得他搞笑。大部分观众看来跟杰克森的想法一致,他们肆无忌惮的嘲笑和嘘声让他颇感惊愕。有好几次,他打起了瞌睡,可是那里的环境实在不适合睡觉。

当理查德·莫特终于不再费尽心机地逗引观众鼓掌时,杰克森心里想着,又有几个小时在我生命中消失了。他已经太老了,太明白来日无多了,再也经不起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乌七八糟的滑稽表演上了。

他尽可能快地离开了那里,回到朱莉娅他们的地下剧场,发现剧场里漆黑一片,寂无人声。也许他会在这里找到弥诺陶洛斯的同类。朱莉娅说过他们还得排好几个小时,可是现在竟然一个人都找不到。他打开手机,看到了朱莉娅的消息,排完了,回公寓见。

他发现了一条安全通道,可是他不该从安全通道里出去的,因为从那里出去之后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国家地理杂志》上有篇文章说到(他最近开始订阅杂志了,这一点毫无争议地表明他已踏入了中年人的生活状态),遗传学家已经证明,女性是根据地标来确认自己行路的方向,而男性则是根据指示方向的路标。外面天色已经大黑了,附近没有任何路标,于是他开始寻找地标。他寻不出皇家一英里在黑夜里应有的形状,望不见那宏伟壮观的城堡耸入天际的尖顶和落满乌鸦的山墙,找不到钱伯斯街那幢博物馆厚重魁伟的建筑,也看不出那座内陆桥横跨新老两城区的桥身,他面前只有一条小巷的入口,小巷狭窄而幽暗,连着一段望不到尽头的石级。他能看到高处亮着的灯火,那里有条挤满了闹腾腾的艺术节参观者的街道,于是他没有多想就走进了这条小巷,这应该是条近路。

“通道”,他小时候会这么说。年纪不一样了,说的话也不一样了。

杰克森常常告诫玛莉(说起来还有朱莉娅,可是她从来不听),走到黑暗的小巷里去是很愚蠢的事。爸爸,你们根本不会让我在天黑的时候出去。玛莉说得很在理。当然啦,一个女孩,或者说一个成年女人,就算没有走到黑暗的巷子里去,也很有可能遭到袭击。坐在火车上,或者从公交车上走下来的时候,甚至是给复印机加纸的时候,疯狂的家伙随时随地都会让她们过早地结束自己的人生。倒也不是因为他们疯狂,这些家伙其实大部分都并不疯狂,他们只是男人,就是这么回事。要是杰克森生命中的女人都能乖乖待在家里不出门,他大概会安心得多。可就算不出门,也不能保证她们就是安全的。你就像只牧羊狗,朱莉娅对他说,死死看住羊群里的每一只羊。

杰克森可不怕黑暗的巷子,他觉得自己可能要比在巷子里碰到的任何一个人都来得更危险,不过他显然没有算上那个开本田车的人。那个类固醇聚合成的无敌巨人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雄赳赳气昂昂地晃动着身体,像个橄榄球比赛中的第一排边锋向杰克森奔袭过来。老天啊,杰克森摔倒在地上,心里想着,这可是在城里啊。看来弥诺陶洛斯逃出迷宫了。

他本能地站了起来,不能趴在地上,趴在地上意味着被击倒,意味着死亡,可是还没等杰克森理清自己的思路,想出个可能的来龙去脉(为什么?这个问题应该是个不错的开始),本田男的拳头已经像攻城槌那样猛捶过来。杰克森只听见脑中嗡的一声响,整个人简直要背过气去,接着便无力地倒伏在了地上。他胸腹之间的横膈膜瞬间石化了,他再没有兴致去理清自己的思路,唯一想做的只是搞清自己的呼吸系统为什么停止,如何才能重新使其运作。他挣扎着用四肢撑起身体来,像只狗一样匍匐在地上,本田男一脚踩在了他的手上,下死劲碾着,杰克森觉得这种行为恶毒至极,可是钻心的疼痛让他真想叫出声来。

“你很快就能忘记你见过什么了。”本田男说。

“忘记什么?我看见什么了?”杰克森喘着粗气说。

还想着要接他的话,给你打满分,杰克森,他在心里说,被打得趴在地上还能侃侃而谈,给这个人一块奖牌。他终于舒了口气,接着又吸了口气。

“你他妈的别跟我装蒜,你看见了什么自己心里明白。”

“是吗?”听到他这话,本田男漫不经心地朝他肋部踢了一脚,他立刻痛苦地蜷成了一团。

这家伙说得对,他不该再装蒜了。

“我听说你把事情闹大了,布罗迪先生。”(这家伙知道他的名字?)杰克森想说他没做什么,其实是他自己主动决定不去向警方报告这起道路暴力事件的任何情况,而且他真的没有兴趣去做该案的目击证人,不过他能够说出来的只是“啊”这个字,因为本田男又抬起他厚重的靴子给了他肋部沉重的一击。他得从地上爬起来。永远都不要放弃站起来的努力。《洛基》系列电影中的所有画面齐刷刷地涌到他眼前。史泰龙在影片结尾处高喊着妻子的名字,就好像他要死了一样。阿德里安!《洛基》系列,第一部到第五部,富有教益的人生课堂,男人能从中学到很多。可是电影里有没有说到过,碰到不可能战胜的敌人,应该如何应付呢?即使没有胜算,也要坚持战斗。

因为当舍此别无选择,你所能做的也只有坚持到底了。

本田男像个相扑运动员那样蹲伏着,手里做着奚落杰克森的手势,那样子就好像他是在停车场里指挥他倒车一样,全世界的男人都知道这种手势是在挑衅。

这家伙的块头是他的两倍,与其说他是个人,不过说他是自然界不可阻挡的力量。杰克森知道跟他打,自己绝对没有可能赢,甚至跟他打,自己绝对没有可能活。他猛然间想到了那根棒球球棒。去哪儿了呢?藏在他袖子管里吗?不可能,那太滑稽了,那是魔术师的伎俩。他们俩压低重心,像两个当街决斗的人那样转着圈子。本田男显然没有任何幽默感,否则他一定会笑杰克森不自量力,难道杰克森认为自己有任何打赢他的可能吗?可是棒球球棒去哪儿了呢?杰克森经常告诫玛莉(还有朱莉娅)的另一件事就是,如果她竟然愚蠢到忽视了他的第一个告诫,走到黑暗的巷子里去了,那么当她遭遇袭击的时候,她必须按他说的做。

“你们处在劣势,”他教导她们说,“不管是身高、体重,还是力量,对你们都是不利的,所以你们要玩阴的。用大拇指戳对方的眼睛,用手指叉对方的鼻孔,抬起膝盖顶对方的阴部。还要大声叫,别忘了这个,越大声越好。要是情况不妙,你们就咬,能咬哪里是哪里,鼻子、嘴唇都可以,要坚持住。那个时候也别忘了叫,要不停地叫。”他必须放弃像个男人那样去战斗,他要用上女孩子打架的方法。但是采取娘子军的作战方法并没能让他占到什么便宜,不过他至少伸出大拇指去戳本田男的眼睛了,虽然没能戳中。戳那家伙的眼睛就好像跳起来去扣篮板一样困难。他开始攻击对方的鼻子了,狠狠咬一口,咬死不松口。

算不上是他做过的最下作的事情,不过也可以说八九不离十了。本田男像故事书里的巨人那样发出了可怕的吼叫声。

杰克森松了口。本田男的脸上满是鲜血,杰克森的嘴里也是一样,那血里满是铜臭味。他像他自己教导过的那样大声喊叫,他希望能引来警察,他希望能引来某些有公德心的市民或者无辜的旁观者,不管是谁,只要能把这个发疯的巨人制服就行。不幸的是,他的喊叫引来的是条狗,他记得这条狗,原来需要担心的不是棒球球棒,而是这条狗。那条狗径直向他奔过来,恶狠狠地露着牙齿,好像来自地狱的猎狗。

他知道怎么杀掉一条狗,可那也仅限于理论。

从理论上来说,你可以抓住狗的两条前腿,然后直接将它撕裂。不过现实生活中的狗跟理论中出现的狗是不同的,现实生活中的这条狗肌肉发达、牙齿锋利,盛怒之下只想把他的喉咙咬断。

本田男早就停止了喊叫,他开始对那条狗发号施令了。他指着杰克森,厉声道:“快上!干掉他!”那条狗跳跃起来扑向了杰克森,杰克森只能一动不动地看着,恐惧让他说不出话来,也动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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