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面所说的那起案件以外,还有好几起恐吓勒索案,也被认为是三亿日元抢劫案罪犯为劫案所做的准备工作。

从六八年四月到七月,位于第一现场西南约三公里远的府中市白丝台一街的多摩农业协同工会(东面一百五十米处是西武多摩川线北多摩车站)连续收到了五封恐吓信。(该组织当时的理事长为高木贤司,以下将该组织简称为“多摩农协”)

第一次是在四月二十五日早上八点五十五分左右,一个嗓音听上去像三十至四十岁左右的男子打电话到多摩农协,很不客气地问道:“你们的行会会长在吗?你,是储蓄部的人吗?”

接电话的是负责储蓄账户管理工作的职员。他当时回答说:“农协是没有储蓄部的,我是负责储蓄账户管理的职员。”

听到回答后,那名打电话的男子突然用非常粗暴的、命令式的口气说道:“你们那里有一辆号码是1925的黑色金冠轿车吧。开那辆车拿一百五十万过来,这不是玩笑。我把一封信放在你们工会院子里写着‘禁止停车’的牌子的下面。读了那封信后,把钱拿来。你的表现在是几点?九点?过十分钟从那里出来。不出来的话,我就用农药把你们都杀了。不许报警!”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这名农协职员来到罪犯所讲的牌子前,在那里找到了一个信封。信封表面没有写字,里面装着一张手绘的地图,地图画在一张从百货店购物纸袋上撕下的纸的反面。这是樱花百货店的专用纸袋。该百货店在府中市和立川市共有五家分店。而这种纸袋,在从六八年三月一日到四月三十日这段时间里,共使用了约二十一万个。地图内容是从农协前往调布市飞田给地区直到新甲州干道的路线图。罪犯在信封的内侧,用日语假名和汉字写了一封恐吓信。经鉴定发现,是用平时不用于写字的那只手写的。

恐吓信内容如下:

一个人开我指定的车时速二十公里沿路上箭头行驶把钱交给挥白旗的女人或小孩告诉条子对你不利条子会使用直升机跟踪我们一看就会明白如果那样的话我会做电话中说过的事光恐吓的话以后的事就没法干了如果你们认为我只是在恐吓的话那就告诉条子试试看吧特别注意标符号·—·—·的地方。(与恐吓信原文一致,·—·—·符号是罪犯写的。)

信中所讲的现金缴纳方法,不由令人联想起黑泽明导演的电影《天堂和地狱》。

府中警署的警员和职员一起按地图上的路线行驶了,可能是没有赶上约定的时间的缘故,罪犯没有出现。

对多摩农协的第二次恐吓勒索,发生在恰好是一个月以后的五月二十五号。时间也还是早上,大约在八点三十五分左右。与第一次稍有不同的是,这次接到恐吓电话的,是多摩农协对面的府中市政府东部办事处。

在电话里,一个中年男子说:“你们办事处前面有个公用电话吧。那电话下面有个架子,我在那架子上放了一封信,请把那信交给你们对面的农协。”说完,也没等对方回答,便挂断了电话。

在公用电话的架子上,果然有一封信,信封上写着:请看到这封信的人把它转交给对面农协负责储蓄账户管理的职员。

信封内装着一篇以日语片假名和汉字为主,夹杂少量平假名的恐吓信。信中要求将三百万日元包在丝巾中,然后夹在上次使用过的金冠轿车,或是该农协职员所有的斯帕鲁型或马自达家庭型私人轿车的风挡刮水器上,由一名女职员驾驶该车,沿指定路线前进。(恐吓信全文请参照资料篇)

这次还是由上次那名职员带一名女职员,开马自达家庭型私人轿车,沿罪犯指定的路线前进,警员则在后跟踪监视。可罪犯还是没有出现。

警方对这几次恐吓信中的两点特别感兴趣。

第一点是罪犯特意指定用多摩农协职员的车运送现金,甚至连车牌号码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好像是故意要让人们知道农协一直处于他的监视之下。

确实,如果要确定农协停车场里的车辆是不是农协职员所有的话,必须在早上八点农协开门以前,或者下午四点关门以后对停车场内所停车辆进行检查。但是,“7469”这个号码是马自达颂歌型轿车的号码,而不是马自达家庭型的号码。由于两车外观从前部看起来非常相像,因此警方认为,罪犯很有可能是从停车场路边窥视车库,进行车辆确认的。

另外一点是恐吓信中写了很多恐吓对方的句子,例如:“为了拿到钱,即使把条子干掉也在所不惜”、“用各种方法对农协职员和他们的家属进行报复”等等。此外罪犯在信中似乎还故意想让人感觉到他不止一个人。可是罪犯同时又在信中把农协职员称为“你小子”,并在结尾处用“哈哈哈”的笑声作为结束,又分明是把对方当作傻瓜。

恐吓信的这种风格,以及诸如让运钱的车辆以二十公里的时速到处跑,用白旗作为标记等手段,都与库力果·森永事件中被称为“二十一面怪人”的罪犯的手段非常相似。这种倾向在此后的三封恐吓信中也可见到,并有逐步升级的趋势。

事实上,在库力果·森永事件发生以后,甚至有警员认为:三亿日元抢劫案的罪犯就是“二十一面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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