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的公孙瓒,青云直上,官运亨通,升到了辽东属中的长史。

长史这个怪官,始设于秦朝,起初就是个秘书长。但到了汉代,这个职位逐渐向武职靠拢。等到了公孙瓒出任这个职位,长史已经莫名其妙的演变成了带领骑兵巡逻边防的武职了。

公孙瓒的任务,就是每天带一队骑兵,沿着边防的要寨巡逻。这一天公孙瓒正率了几十名骑兵巡逻,忽听呐喊声突起,就见一支鲜卑人骑兵,人数有几百人,十倍于公孙瓒,突然杀了出来。

公孙瓒急忙逃入到边防线上的空亭里,把门关好,耐心的等着鲜卑骑兵离开。

可是那鲜卑骑兵没有离开的意思,反而呜嗷怪叫着,打谱要向亭子里的公孙瓒发起进攻。

当时公孙瓒就知道不对劲了,说:“弟兄们,咱们中头彩了,人家这是冲咱们来的。这来的都是猎头族,要砍了咱们的脑袋,拿回去给他们女朋友做定情信物。咱们要是害怕的话,就一个也活不成了,如果拼一把的话,说不定还能有几个活着回去。”

于是公孙瓒狂叫一声,带领手下骑兵冲了出去,不要性命的和鲜卑骑兵对砍了起来,一边砍一边逃命。他带的人被砍死了一半,剩下来的,成功的逃脱。

此战奠定了公孙瓒在边荒的无上地位,获得了白马将军的称誉。此后他征讨乌丸,乌丸贪至王兴族向他投降。当一事无成的刘备来投奔的时候,他已经功成名就,升中郎将,封都亭候。

昔日的同窗,刘备还处于草根阶段,公孙瓒却已经名成天下,这其间的差距,着实耐人寻味。但是,公孙瓒虽然功成天下,但他也有个怪毛病。

他不喜欢有本事的人。

史书上说,公孙瓒这个人,不喜欢有本事的人,只喜欢酒囊饭袋。他用人也是这样,有本事的人,在他这里即使是饿不死你,也活活气死你;没本事的,就会受到公孙瓒的信任与重任,飞黄腾达,是必然的结果。

对此,公孙瓒解释说:有本事的人,即使你重用他,他也不会感激你,因为他有本事,会认为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而没本事的人,你给了他机会,他当然会感恩戴德,感激涕零。所以我的用人原则就一条,单看你有没有本事,有本事的去死,在老子的地盘上,没本事的人才有得混!

那么刘备这个人,算是有本事的人,还是没本事的人呢?

这个很难说,尽管史书中瞪眼瞎说刘备喜怒不形于色,但从他两次弃官的行为上来看,他的喜怒很形于色,多少有点举止莽撞的愣头青的风格。

但刘备的优点,是好为人下,就是见到老大他就服气。这一点,却是绝大多数年轻人做不到的,也是刘备比别人有出息的根本原因。

孔子曾经分析一种人的性格: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是为小人。这里说的近之不逊,是说有些人,对别人的观察,专注于寻找对方身上的缺陷与毛病,却单单忘记了,对方能够在有这么多毛病的情形下,还能够获得别人肯首,那必然是有着更值得你学习的长处。一旦你忽略对方的长处与优点,只盯着缺点的话,则必然的是不逊,也就是瞧不起对方,不尊重对方。

这种对人的不尊重,平时也未必有什么大麻烦,毕竟你不尊重一个人,他总不能吃了你。可临到关键时刻,对方肯定不会无私的帮助你,相反,趁机踩上你两脚,是必然的事体。所以这些近之不逊的人,人生的发展是没什么前途的。

刘备无疑是个有本事的人,他最大的本事,就是能让自己表现得象个没本事的。史书上说他不喜读书,喜欢遛马,这种大老粗的风格,颇得公孙瓒赏识。再加上他愿意感激公孙瓒,所以就嬴得了公孙瓒的认可。

于是公孙瓒替刘备上表,要求给刘备升官。结果刘备又弄到了一个官,官名叫别部司马。这是个比连长小一些,比排长大一些的怪官,相当于个副连长。

再此后,刘备捞到的鸡肋县令,也凸显出其实用价值,因为他是从县令职位上退下来的,属于梯队干部。所以呢,他也就有了充足的理由,再度出任平原县代理县令,最后则成为了平原县的国相。

刘备的人生事业,终于进入了上升时期。而这也就意味着,他开始碍了别人的路,这个平原县令,又或是平原国相,如果不是他老兄一屁股坐在上面,肯定是要任命别人的。现在他老兄把位子霸住了,这就意味着别人鸡飞蛋打。

仇恨在滋生,愤怒在增长。刺客,终于于暗夜时份,悄悄的摸到了刘备的枕头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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