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巴兹尔·格兰特和我两人,在一个可能是地球上最适合聊天的地方——一辆破旧的电车顶上——聊天。在山顶上谈话是很畅快,但是在飞驰的山顶上谈天简直太神奇了!

空旷的伦敦北区在我们眼前飞逝,让人感受到伦敦的浩大与卑微。就像大家印象中的伦敦,它的确是一个非常脏乱卑亵的地方,在刻意制造耸动的小说家笔下,贫民区的恐怖其实是被彻底忽视且扭曲了。小说家一写起贫民区,不外乎窄巷脏屋、匪徒疯子,总之是罪恶的渊薮。在窄巷与罪恶渊薮之中,似乎不可能出现文明和秩序。可是,我们体会到伦敦贫民区的恐怖实境——贫民区的可怖就在这里,它有的是文明与秩序!然而,它的文明是病态的,它的秩序是僵死的。走过罪恶的贫民窟,没有人会抱怨:“我看不到雕像,见不到大教堂。”然而贫民窟仍然有公共建筑,只不过这些建筑往往就是精神病院;在贫民区还是有雕像的,只不过雕塑的模特多半是铁路工程师和慈善家,这两种龌龊的人会凑在一起,是基于他们的共同之处,也就是对穷人的鄙夷。这里也有教会,只不过都是属于罕见且怪诞的支派,像惊世教派或厄尔文教派。当然,这里也多的是宽大的马路和十字路口,有电车经过,有医院,这一切都是文明的路标。虽说人类不能预知自己在下一刻会见到什么,但我肯定有些事物在贫民区一定见不到:在那儿见不到真正伟大、重要、顶尖、受人景仰的事物。我们带着极度的厌恶感回望那些窄小扭曲的房门,那些肮脏透顶的街道,那些围绕泰晤士河和市区的货真价实的贫民区,尽管如此,我想还是有一种真实的可能性——有一天,雷恩大教堂的巨大十字架可能会倒塌,雷霆万钧地打烂这些藏污纳垢的黑街暗巷。

“但是你也应该知道,”我表示了上述看法之后,格兰特以他特有的深奥口吻对我说,“这些另成一类的粗鄙场所显示出的污秽生命力,正巧见证了人类灵魂的胜利。我同意你的看法,我同意,这些人的生活比野蛮人还差,他们的确住在最低等的文明里头。不过,我十分肯定,这些人大多是好人。做个好人,也是件冒险,比航游世界来得更暴烈大胆。此外——”

“继续说啊!”我说。

没有回应。

“说啊?”我抬头看他。

巴兹尔·格兰特蓝色的大眼圆睁着,丝毫不理会我的反应,只是望向电车的另一边。

“怎么了?”我一面问,一面好奇眺望。

“真是非常古怪,”格兰特黯然地说,“我真该栽在自己的乐观之中!我才说,那些人都是好人,可是这会儿我却看见了全英国最邪恶的家伙。”

“在哪里?”我边问边向前探出身子,“在哪里?”

“唉,我应该没说错,”他继续说,语调连绵且令人昏昏欲睡,在敏感时刻这种语调常会激怒他的听众。“我说那些人都是好人,这并没说错。他们是英雄、是圣徒,他们可能偶尔偷鸡摸狗,可能偶尔会拿铁叉打老婆,可是他们仍然是圣人,是天使,他们身穿白袍,身上有翅膀和光环——只要跟那个邪恶的家伙一比,他们每个人都显得神圣无比。”

“是哪个人呢?”我又嚷起来。

这时我看见一个人影,那正是巴兹尔的牛眼锁定的目标。

那是个瘦瘦的、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人,在快速移动的人群之中疾走,身上并没有特别引人惊诧之处,可是,只要一注意到他,就会发现这人颇值得玩味。他戴了黑色高顶帽,帽子的奇特弧线似乎是一八八零年代的颓废艺术家喜好的风格:把高顶帽化为远古的花瓶。他的头发大多是灰色、鬈曲的,带有由灰色渐变至银色的美感。他的脸呈椭圆形,而且,我觉得,很具东方色彩。他还留有两撇黑胡子。

“他干了什么事?”

“细节我并不清楚,”格兰特说,“但我知道他的罪过之一在于阴谋对他人不利。或许他采取了一些欺诈的手段来执行他的计划。”

“什么计划?”我问道,“如果你这么了解他,你告诉我,为何他是全英国最邪恶的家伙?他叫什么名字?”

巴兹尔·格兰特盯了我一会儿。

“我想,你误解了我的意思。”他说,“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

“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有点生气地吼起来,“那么,你说他是全英国最邪恶的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巴兹尔·格兰特平静地说,“一见到那个人,我就突然在其他人身上发现了清白无辜的光辉。我发现,街上的一般人都在扮演他们自己,可是那个家伙却不然。贫民区的那些人,或许是乞丐、扒手、流氓,可是他们到底有心向善。可是,我却发现那个人一心使坏。”

我忍不住回他:

“可是如果你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

“老大,请看看他的脸。”巴兹尔的叫声吓着了司机,“看看他的眉毛,从他的眉毛可以看出地狱的骄傲。那种骄傲,是撒旦还在天堂担任首席天使时带有的罪行。看看他的胡子,长成那副德性,分明是要侮辱人性。老天爷,也请看看他的头发以及他的帽子。”

我浑身不舒服。

“可是,说起来,”我说,“这实在是狂想——太荒唐了!看看眼前这活生生的事实吧!你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你怎么……”

“哦,事实?”他绝望地呼喊,“什么是纯粹的事实?难道你还如此深陷在迷信之中,还紧紧地抱住昏暗的史前祭坛不放——竟然还相信事实?难道,你不肯相信第一印象?”

“嗯,”我说,“第一印象可能比事实来得更不实际。”

“什么!”他说,“这个世界的运转法则,除了第一印象,还有什么?还有什么是更实际的?我的朋友,这个世界的哲学可能建立在事实之上,可是世界运转靠的是精神上的印象,以及气氛。比如说,你以什么标准来雇用一名职员?你会去量他的头盖骨吗?你会去查阅他的健康记录吗?你都是根据事实判断的吗?完全不是!你雇用也许能帮你拯救事业的职员,你拒绝可能监守自盗的职员——你如此决定的根据,都是我所说的神秘的第一印象。这股力量也引导了我,所以我坚决又诚恳地认定,那个在街上和我们并行的家伙是个骗子或歹徒之类的人。”

“你一向能言善辩,”我说,“可是,你说的这些话根本无法立刻证实。”

巴兹尔跳起身,随同摇摆的车身一起摇晃。

“我们下车跟踪他,”他说,“我跟你赌五英镑,事情一定会如我说的往下发展。”

我们立刻从车顶走下,奋力一跳,跑离了街车。

那个留着一头鬈曲的银发,长着一张东方人那样鹅蛋脸的男人又继续走了一阵子,长大衣的衣摆在他身后飞扬,十分抢眼。不一会儿,他就离开光天化日的大马路,突然拐进一条暗巷,我们静静地跟上。

“像他这种人,竟会在这里拐弯,真是奇怪!”我说。

“你说什么样的人?”我的朋友反问。

“唉,”我说,“一个带着那种表情、穿着那种靴子的人啊。老实说,世界这么大,他偏偏在这个肮脏角落出现,我真是想不透!”

“哎,当然喽。”巴兹尔不再多说。

我们继续前进,直盯前方。眼前体面的身影,像是一只黑天鹅,偶尔在间歇出现的煤气灯光下现出剪影,可是却又随即溶入黑夜之中。每盏灯间距颇长,雾气也渐渐笼罩这个城市。因此,经过一盏又一盏路灯的我们,步伐更快、也更机械化了。可是,突然间,巴兹尔像是马被勒住缰绳般地停下来,我也跟着停步了。原来我们差点撞上前头那个男人,眼前的一片漆黑,正是他黑色的身影。

本来,我以为那个人会转身瞧瞧我们。不过,虽然我们和他之间的距离不过一码而已,他却不知道我们在后头跟着他。走到一条不知名的暗巷中,他伸手在一扇又矮又脏的门上敲了四下。矮门缓缓开启,透出一线煤气灯光,划破了黑暗。我们在后面专注偷听那人和开门的人说了什么话,可是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简单扼要,不知所云。我们这位消瘦的跟踪对象,交出了一份像是纸张或卡片的东西,他说:

“马上办吧,叫辆车。”

这时屋子里头传出低沉的人声:

“你来啦。”

矮门“喀啦”一声合上,我们眼前又是漆黑一片了。那位绅士大步离去,我们也大步跟随,全托路灯的帮忙,我们顺利穿过伦敦大街小巷组成的迷宫。虽然只是傍晚五点,寒冬雾气中的伦敦却像是在午夜。

“居然穿着真皮靴子走了这么远!”我喃喃自语着。

“我不太确定,”巴兹尔暗道,“我们大概来到伯克利广场了吧。”

我努力让视线穿透夜雾,想要弄清楚方位。犹豫了大约十分钟,我才相信他说的话。我们所在的地方,正是繁华热闹的伦敦城中最无趣的地带,甚至比乏味的贫民区更没意思。

“真不可思议!”我们才走进伯克利广场,巴兹尔·格兰特就这么说。

“有什么不可思议?”我问他,“我还以为你又要说:‘这一切理所当然’。”

“他会走过昏暗的街道,”巴兹尔回答,“我并不觉得奇怪。他会来到伯克利广场,也不是怪事。我想不通的是,他竟然去拜访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什么善良的人?”我诧异地问。

“时间的运转,真是奇妙啊。”他又漫不经心地离题了,“如果我说我已经忘了昔日身为法官、身为公众人物的时光,那就太虚伪了。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时的生活,回想起来,真像是一部小说啊。只不过十五年前,我和现在的罗斯伯里爵士一样,对这座广场了若指掌。我那时的眼力,比那个拜访老博蒙的家伙还来得要好。”

“谁又是老博蒙了?”我气急败坏地问。

“一个最最善良的人,法克斯坞的博蒙爵士。你不知道他的大名吗?他为人诚实,身为贵族,却比苦力、社会学者、无政府主义者做的实事更多,我也不知该怎么说,总之,他是个哲学家,也是个慈善家。不消说,他的头脑是有那么点问题。时下崇拜新奇和进步的风气,着实害了他!他把任何古怪时髦的玩意都当成进步。如果你向他提议吃下自己的祖母,说吃下祖母比举行火葬更能保障卫生和公众利益,他也会赞成你把祖母吃下去。只要你进步的速度够快,他不会计较这进步是会将你导向星辰还是魔鬼。也因此,他的家里总是充斥着一大堆新鲜的文学或政治创见。在他家里,留长发的宾客,是为了浪漫;蓄短发的宾客,则是考虑卫生;宾客用脚走路,是为了让双手好办事;如果改用双手走路,就说是为了让两脚休息。在他家中流连不去的人,包括他自己在内,大都是傻子;可是,这些人,也包括他自己在内,又几乎都是好人。所以,看见一名罪犯闯入博蒙家,自然会让我吃惊了。”

“老兄,”我坚定地说,在地上跺着脚,“这件事的真相非常简单。就套用你平时华丽的辞藻吧,你这个人的脑筋就是有一点‘轻微的毛病’。你在马路上见到一个陌生人,只不过凭他的眉毛,就可以搬出一大堆理论。接着,他只不过去了一个老实人的家里,你就把那个人当做小偷一样!这件事真够诡异了!巴兹尔,承认我说的话吧,乖乖跟我回去。虽然人们现在还在喝下午茶。可是我们还有一大段路要走,再晚的话,我们就要耽误晚餐了!”

在晦暗光线中巴兹尔的眼神像灯火般闪着。

“我本来以为,”他说,“我早就克服了虚荣心呢……”

“你现在究竟想要干吗?”我了吼起来。

“想要干吗?”他也对我叫,“当一个小女孩穿上新衣服的时候,她想要干吗?当一个小男生当着班长的面和人对骂,他又想干吗?这就是我所要的——我想让别人知道,我是个很棒的家伙。你在头上戴帽子,是再也自然不过的事,如同我对那个坏蛋的看法,也是绝对正确的。你说我的看法经不起考验,可是我却觉得经得起。我要带你去见我的老朋友博蒙,毕竟认识他是件愉快的事。”

“你真的要——”我开口问。

他冷静地说:“我们没有盛装就上门拜访,的确是该说声抱歉。”

我们穿越迷雾中的大广场,走上黑色石阶,摇了门铃。

一位身穿黑白相间制服,面容严肃的仆人前来为我们开门,一听到我朋友报出名号,他的态度就由惊愕转为敬慕。他很快把我们引进屋内,脸色红润的白发主人也迅速出来迎客。

“我亲爱的老朋友,”他一面喊道,一面紧握着巴兹尔的手,“我有好几年没见到你了!你是不是……呃,”他很热情地问,“是不是待在乡下?”

“倒也不尽然。”巴兹尔笑答,“亲爱的菲利普,我早就辞去公职,恬淡自得地退隐

好一阵子了,希望我不算是个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这位热诚的绅士又叫起来,“你来得正是时候啊!你可知道,现在谁在我这里?”

“我可不知道。”格兰特严肃地说道。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客厅里正传出一阵狂笑。

“巴兹尔,”博蒙爵士煞有其事地宣布,“我正在招待温波尔呢。”

“谁是温波尔啦?”

“巴兹尔!”他又嚷起来,“你一定是在乡下住太久了!你大概是住在地球的另一端吧!还是住在月球上?如果你没听过温波尔,大概也没听过莎士比亚吧?”

“关于莎士比亚的身份,”我的朋友平和地说,“我只知道他不是弗兰西斯·培根,他倒很可能是苏格兰人的玛丽皇后,至于温波尔究竟是谁——”

房间里的狂笑再一次打断他的话。

“温波尔!”博蒙爵士狂喜地说,“你没听过这位当代第一才子吗?老家伙,和他谈话,就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不是一般的艺术品,而是伟大的旷世杰作,就像是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一样。亲爱的朋友呀,他的言辞,听起来就像子弹,可以把人打死!他的话是致命的,他的话是——”

房里又响起一阵喜滋滋的大笑,这时,里头走出一名喘着气、满面通红的老先生,来到我们面前。

“来吧,老朋友。”博蒙爵士忙说。

“告诉你,博蒙,我受不了!”高大的老先生吼起来了,“我才不会被这种穷酸的文坛流氓戏弄,我才不要被当成猴耍,我才不要——”

“好啦,好啦,”博蒙热切地安抚,“让我介绍你们互相认识。这位是格兰特大法官,也就是巴兹尔·格兰特先生。”他又说,“巴兹尔,我想你一定听过这位沃尔特·乔姆利爵士吧?”

“谁没听过您的鼎鼎大名呢?”

格兰特答道,一面向这位可敬的老爵士鞠躬,一面好奇地观察对方。乔姆利虽然在气头上,但他丰硕的脸型和身躯却掩不住高贵的气息:一头亮泽的白发,鼻梁英挺,身子肥胖但是强健,双下巴也带有贵族味。他是一位十分文雅的绅士,虽然愤怒,却不失尊严。就连他的失礼,也是极具涵养的。

“博蒙,我沮丧极了。”他声音粗哑地说,“我竟然在这些人面前丢脸,而且是在你的屋子里丢脸。不过,这不是他们或你的错。应该责怪的,是那只自以为是的杂种小丑——”

这时,房里又走出一位年轻男子,留着一抹红须,带着一股忧郁的气息,他好像也不大满意房里那些知识分子的说话。

“你应该记得我的秘书朋友吧,这是德拉蒙德先生。”博蒙爵士对格兰特说道,“或许你只记得他在学校时的模样。”

“没错!”格兰特答道。

德拉蒙德先生热情的向倾慕地握着他的手,眉间仍带有一股阴霾,他向爵士说道:

“博蒙女士派我过来请您留下,沃尔特爵士,她说她还想和您多说点话呢。”

老先生的脸色还是潮红的,看来心里挣扎了一下。幸好,他的好教养又恢复了,于是他顺从地轻声说道:

“既然是博蒙女士的话……当然,女士的话是一定要听从的。”

于是他跟着这位年轻人走回客厅去。可是,他才回去半分钟,房里马上又传出了笑声——他很可能又被嘲笑了一回。

“当然,我可以原谅乔姆利,他竟然这么没有幽默感,”博蒙一面说,一面帮我们脱下外套,“他的脑子太守旧了。”

“那么,什么样的脑子才是现代的?”格兰特问。

“噢!那应该是开明的,你知道啊,是进步的。而且,应该能认真地面对严酷的生活现实。”

这时,又有一阵笑声传了出来。

“我只想提出一个矛盾的例子,”巴兹尔说,“我记得你有两位很有现代头脑的朋友,其中一位,认为吃鱼是件坏事,另一位,则认为吃人是件好事。不好意思,如果我的记忆力没有闪失的话。”

“你知道吗?”博蒙爵士喜滋滋地说,并跟着我们走向房间,“我老是搞不清你的立场,有时你很开放,有时你又很反动。‘你’是现代人吗,巴兹尔?”

“我不是。”巴兹尔快活地大声回答,走进拥挤的客厅。

他引发了一阵小骚动。有些人本来那天下午一直盯着那位具有东方脸孔的消瘦的男子看,此时才把目光移开,注意起新来的客人。只有两个人还死命盯住那男子,根本不为所动:其中一位是屋主的女儿莫丽尔·博蒙,一如一般上流仕女,她对言语的游戏和刺激充满了兴趣,此刻正用紫罗兰色的大眼睛盯着他。另一位是沃尔特·乔姆利爵士,他用平静而愠怒的目光瞪着他,巴不得把他丢出窗外。

那一位客厅的焦点人物,在安乐椅上盘坐着,柔畅的身体曲线以及鬈曲的银灰色头发,都让人不禁联想起盘着的蟒蛇——不会认错的,我们才在北伦敦见过他,这个蛇一般优雅邪恶的绅士,此时他的眼里不停地闪烁着胜利的光辉。

“温波尔先生,我真是不了解!”莫瑞儿·博蒙殷切地问,“你怎么可以这么轻松愉快地谈这些事!你说出的话是这么具有哲学涵养,可是却又幽默无比!如果我也想得出这些点子,大概还没能说出口,就要被自己的想法笑死了!”

“我同意博蒙小姐的看法。”沃尔特爵士突然不怀好意地说,“如果我也可以想出这么没有营养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丢脸!”

“很丢脸呀?”温波尔以惊惶的语气喊道,“哦,那么请千万把您的脸给保管好!就把您的脸收藏在大英博物馆里头吧。”

众人捧腹大笑,仿佛早有准备似的。沃尔特爵士脸色发紫,气得大吼:

“你可知道你是在对谁说话吗?你满口垃圾,一通胡言!”

“我会说出垃圾,”温波尔说,“那也是因为对方就像垃圾一样。”

格兰特走到房间一角,拍了拍红胡子秘书的肩膀。这位绅士倚着墙,满脸愁容地看着屋子里的闹剧。我猜,最让他发愁的,是那位景仰着温波尔的年轻女士。

“德拉蒙德,我可以在外头和你谈些事情吗?”格兰特问道。“是公事。博蒙女士应该不会介意的。”

我好奇地依从朋友的请求,跟随他们到外头谈事情。我们匆匆移入大厅旁的小房间。

“德拉蒙德,”巴兹尔坦率地说,“今天下午,这里聚集了一大群好人,以及一大批头脑清楚的人。但很可惜——或许是出于巧合吧,这些好人全都疯了,而头脑清楚的人又很邪恶。在场的人当中,我认为你是唯一诚实讲理的人。你对温波尔有什么看法?”

德拉蒙德秘书本来是红头发白脸蛋的,可是,他一听格兰特的话,脸色就赤红得和他的胡子一样。

“我对他的看法恐怕不大公允。”他说。

“为什么?”格兰特问道。

“因为我恨死他了!”停顿良久之后,他恨恨地答道。

格兰特和我都不必问,就已经知道他为什么充满恨意。他凝视博蒙小姐以及温波尔的眼神,就已经说明了一切。格兰特平静地问道:

“不过,在你开始恨他之前,你原本对他的看法究竟如何?”

“您这是难为我了!”这位年轻人说,他的嗓音像清脆的铃声,一听就知道他是个老实人。“以前的我,绝对想不到我对他的观感竟然会为之大变!我似乎该说,我第一眼见到他,就觉得他很迷人。我好像应该喜欢他,其实不然!我恨他,这是我自己的事;但是我之所以难以认同他——真的,我不信他那一套——并不是出于个人情绪。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倒不聒噪,可是那时我就不喜欢他身上那股愤世嫉俗的酸气。后来,可敬的沃尔特·乔姆利老爵士也加入聚会,那个贫嘴的家伙就开始用现在这种伎俩来捉弄老先生了。于是我开始认清他是个坏痞子,欺负老人和好人总是不对的。他不停地以无礼的手段戏弄那位可怜的老先生,好像他很厌恶老人和好人似的!这就是我对他的观察,充满了偏见,不知是否值得采信。我承认,我会憎恨那家伙,是因为有某个人很景仰他。不过,除了这个原因之外,沃尔特爵士对他的恨意更是让我痛恨那坏蛋。”

听了他的一番话,我不禁真诚地敬重、怜爱这位年轻人。我怜爱他,是因为他显然绝望地拜倒在博蒙小姐的石榴裙下。我敬重他,因为他详实描述了温波尔的作为。可是,他成见太深,明明就是出于私愤,却硬要搬出高贵的借口,让我觉得大失所望。

当我还沉浸在自己的这些想法中,格兰特在我耳边悄悄说了些让我大吃一惊的话: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们两个溜了吧。”

我永远搞不清楚这个老家伙对我施了什么法术,我只知道,不知怎的,在几分钟之内,他就把我拉回屋外的大街上。

“这场闹剧,”他说,“真是既野蛮又逗趣。”

“你说什么呀?”我大胆地问。

“就这件事呀!老朋友,你听我说。博蒙先生和博蒙小姐待会儿要邀请你和我参加一场大型晚宴,温波尔先生到时候一定又会趾高气昂的。嗯,这并不稀奇,稀奇的是,我们不会赴宴。”

“算了吧!”我说,“现在已经六点钟,我们根本来不及回家更衣打扮。我们赶不及赴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你不觉得奇怪?”格兰特说,“那我打赌我们接下来要干的事,一定会让你觉得奇怪。”

我愣愣地看着他。

“接下来要干的事?”我问他,“是什么事?”

“嘿,”他说,“我们要在这个冬日午后,花上一两个小时看紧这幢房子。你一定要原谅我,这全是我的错,全是我的虚荣心作祟,我只是要向你证明我是对的。你可不可以一直等到沃尔特·乔姆利爵士和神秘的温波尔先生两个人都走出这幢屋子?这支雪茄借你挡一挡寒气。”

“好吧!”我说,“我不知道谁会先走出来。你猜得到吗?”

“我猜不出来。”他答道,“沃尔特爵士可能会先气得拂袖而去。可是,温波尔先生也可能先离席,丢下一句俏皮话博得满堂彩,然后就走人。沃尔特爵士可能再逗留一阵子,继续分析温波尔先生的性格。不过,他们两位总会在合理的时间之内走出来的,因为他们必须回家换上礼服,才会回来赴宴。”

他话还没说完,门廊处就响起了尖锐的口哨声,然后一辆黑色马车便驶向黑暗中的大门。接着,发生了一件我们都没有料到的事——温波尔先生和沃尔特·乔姆利爵士竟然同时走出了屋子。

他们犹豫着对看了一两秒,接着,出于某种善意,某种双方都散发出的善意,沃尔特爵士微微一笑并说:

“夜里雾真浓,请搭我的便车吧。”

没多久,马车就载着这两人逐渐远去。这时,格兰特连忙在我耳边嘶声说道:

“赶快去追那辆马车,像有只疯狗要来咬你那样——快跑!”

我们在黑暗的街巷间不断追赶,以防追丢了马车。我想,大概只有老天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这么拼命追逐吧!所幸,我们并没有跑太久,马车就在两条街的交叉口停下来,沃尔特爵士付了车钱,车夫便愉快地驾车走了,敢情是碰上了大方的贵客。这两人下车后还在交谈,宛如叫骂之后坐下来谈判。看来要不是在谈和解的方法,就是在讨论如何决斗吧——至少,我们从十码之遥看到的是这般景象。怎知,最后他们两人竟然热切地相互握手,然后各朝一条街走去。

巴兹尔以罕见的手势,挥臂指向前方。

“快追那个恶棍,”他叫道,“我们得逮住他!”

我们冲到刚才那两人下车的广场,那里正是两条街相交的路口。

“停啊!”我向格兰特大叫,“不是这一条街啊!”

可是他还是死命地跑。

“白痴!”我吼道,“你选的这条街是沃尔特爵士走的路,温波尔要把我们甩掉了!他已经溜到另一条街上去,而且走了有半英里之远了!你搞错了……你聋了吗?你搞错了!”

“我没搞错。”他边跑边喘。

“我看见啦!”我叫道,“你看前方。那个人是温波尔吗?那是老爵士啊!你在追谁呀?我们到底要干吗?”

“尽管追就是了。”格兰特说。

我们很快就追上了,看见老爵士肥厚的背,他的白须在忽明忽灭的街灯下闪烁着银辉,我的脑子完全乱了,这一切我全都看不懂。

“查理,”巴兹尔哑声说道,“你可不可以姑且花几分钟相信我?”

“当然……”我也在喘。

“那么你就帮我捉住前面那个人,把他按倒。我一喊‘去吧’,你就赶快冲上去。去吧!”

我们跳到沃尔特·乔姆利爵士身上,和粗壮肥胖的老绅士在

地上滚成一团。他很勇猛,可是我们仍然紧紧揪住他不放。我真搞不懂我们在做什么!他精力充沛,当挥拳打不到我们时,便抬脚踢,于是我们钳住他。他踢不着我们,便吼叫起来,我们就塞住他的嘴。接着,依照巴兹尔的意思,我们把他拖到街旁的小空地上等候着。我说过,我真不了解自己在干什么。

“真不好意思这么麻烦你。”暗夜中的巴兹尔平静地说,“我在这里和别人有个约会。”

“约会?”我傻住了。

“是的。”他静静望着嘴巴被塞住、满脸通红的老贵族。老爵士躺在地上,眼神无力地张望。“我和一位高尚的年轻人约在这里碰面。是个老朋友,贾斯珀·德拉蒙德,下午你才在博蒙家见过他。他要等到博蒙的晚宴结束,才能够过来。”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黑夜中呆呆地站了多久。好几个小时过去了,我想起巴兹尔在法庭上发生的那件往事,我想他大概发疯了,不然,无法为眼前的事提出合理的解释——肥胖的乡下老绅士脸色发紫,被抛在地上,捆得像一把木柴。

大约过了四小时之后,一个穿着晚礼服的细瘦身影在我们面前闪现。煤气灯光一晃,我看见贾斯珀·德拉蒙德的红胡子以及苍白的脸。

“格兰特先生,”他茫然说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真是料事如神。这次晚宴,来了许多绅士名媛及大报编辑,都是为了听温波尔说笑话。可是,温波尔竟然整晚都保持沉默。他什么俏皮话都没说,他根本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是怎么回事?”

格兰特指了指躺在地上的肥胖老绅士。

“你要的答案在这里。”他说。

德拉蒙德细看了安静地躺在原地的老先生之后,连忙跳开,像是见了老鼠一样。

“什么?”他虚弱地问,“这是什么呀?”

巴兹尔弯腰从沃尔特爵士的胸前口袋抽出一张纸片。爵士虽然狼狈地倒在地上,却仍然企图护住纸片,不让别人取走。

那是一大张白色包装纸,贾斯珀·德拉蒙德先生茫然地读着纸片,掩不住满脸错愕。他在纸片上读到一大串问题和答案,问答的排列方式,就像是教堂里的教义问答。这张纸片有一大半在打斗时撕毁了,不过还是留下了一些重点字句,这些句子是这样写的:

柯:“……会觉得很丢脸。”

温:“把您的脸……大英博物馆里头吧。”

柯:“可知道你是在对谁说话……满口垃圾。”

温:“那也是因为对方就像垃圾一样。”

“这是什么呀?”德拉蒙德惊呼,然后愤怒地丢开纸片。

“这是什么?”格兰特的声音一如吟唱圣诗,“这是什么?这是一个伟大的事业,一种伟大的新行业。做这一行是有点猥琐不道德,我承认,可是仍然像海盗一样了不起。”

“新事业?”留着红胡子的年轻男子似懂非懂地复述:“新的行业!”

“新行业。”格兰特欣喜地说,“新事业!只可惜有点缺德。”

“这究竟是什么?”德拉蒙德和我有点不敬地问。

“这一行,”格兰特冷静地宣布,“就是‘油腔滑调设计师’。看,躺在地上的这位肥胖老绅士,看起来好像又笨又有钱。让我解释一下他的真实身份,他其实和我们一样,聪明而贫穷。他不胖,只是在衣服里塞了垫衬罢了。他一点也不老,名字也不是乔姆利,他是个很会讨人欢心的骗子,从事一种新奇的行业。他专门为晚宴提供服务,让顾客可以在餐桌上说些油腔滑调的话。根据一份事先写好的脚本正如你在纸片上所看到的他故意说出一些蠢话,好让他的顾客回答早已套好招的俏皮话。也就是说,只要付钱给他,就可以嘲笑他一整晚。”

“那么,温波尔那个家伙——”德拉蒙德不悦地想起这个麻烦。

“这位温波尔呀,”巴兹尔·格兰特微笑说道,“再也不能玩弄他的小聪明了。他是有一些优点,比如说姿态高雅、发色银亮等等,可是,至于那些漂亮话所需要的聪明才智,可就全靠躺在地板上的这位朋友了。”

“这家伙!”德拉蒙德愤怒地喊,“真该把他送入监牢!”

“哦,不!”巴兹尔宽容地说,“他不该坐牢,他应该参加‘奇职怪业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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