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早几分钟到了波莉。吧台前有四男两女在喝饮料,吧台后面,査克正对其中一位女士说的话回以礼貌性的笑容,点唱机正放着弗兰克·辛纳特拉的歌。

这个店面不大,进门右边是吧台,中间是长栏杆,左边上几个台阶有十几张桌子,这会儿都空着。我走到栏杆末端的台阶旁边,挑了一张离门最远的桌子坐下来。

波莉最热闹的时候,是五点钟那些爱喝一杯的人下班时。真正爱喝酒的人会待得久一点,但这个地点很少做到过路客的生意,所以它经常很早就打烊。查克供应各种酒。五点钟那批酒客通常很早就散场了。每个礼拜五,周末狂欢的人会在这里混到午夜以后,其他日子则多半午夜就停止营业了,而且甚至礼拜六、礼拜天都不开门。这个近邻的酒吧却不做近邻的生意。

我点了双份波本酒,刚喝到一半,她进来了。起初她没看到我,在门口迟疑了一下。店里的谈话声停了,所有的人都转头看她,而她似乎不知道自己引人注意,或是太习惯了这种场面而毫不在意。她认出我,走过来坐在对面。确定她不是来勾搭男人之后,酒吧中的谈话声才又开始。

她从肩上褪下外套,滑落到椅背,露出了鲜艳的粉红色毛衣。毛衣颜色很适合她,也相当合身。她从皮包里拿出一包烟和打火机。这回她没等我为她点烟。她深吸了一口,然后慢慢地吐出一条细烟柱,很专注地看着它往上升到天花板。

女服务员走过来,她要金汤力。“我是跟着季节走,”她说,“这个时候喝夏天的饮料太冷了,但我的热情可以超越季节的局限,你认为呢?”

“随你怎么说,伊斯瑞奇太太。”

“你怎么老忘记我的名字?勒索人不必跟被害人这么正经。我可以很自然地叫你马修,为什么你不能叫我贝弗利?”

我耸耸肩,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很难确定我对她的反应中,哪些是我自己的,哪些是我现在扮演的角色的。我不叫她贝弗利多半是因为她要我这么做,但这么说的话只怕又要扯到别的问题上了。

她的饮料来了。她放下烟,啜了一口金汤力,又深吸了一口气,她的胸部在粉红色的毛衣下鼓胀起来。

“马修?”

“怎样?”

“我已经想到一个筹钱的方法了。”

“那好啊。”

“但得花点时间。”

我跟他们玩一样的把戏,他们也都做了同样的反应。每一个人都有钱,而却没一个人能筹到一笔为数不多的钱。也许是这个国家财政困难,也许是经济状况真的像一般人所说的那么糟糕。

“马修?”

“我马上就要那笔钱。”

“你这婊子养的,你不知道我想尽快了结这件事吗?我唯一能弄到钱的方法就是从科密特那里,但我不能告诉他我需要五万块而不告诉他我要做什么。”她垂下眼睑,说,“无论如何,不能让他知道这件事。”

“我想他比上帝还有钱。”

她摇头,说:“未必。他是有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但他没满三十五岁就不能继承那笔财产。”

“怎么回事?”

“十月他的生日就到了。伊斯瑞奇家的钱全部交给信托处理,直到最小的孩子满三十五岁才终止信托。”

“他是最小的?”

“对,十月份他就可以继承那笔钱,还有六个月。我曾经跟他提过,我想要拥有自己的钱,那么我就不会像现在这么依赖他。他可以理解我这项要求,多半会同意的。所以,到十月,他就会给我钱。我不知道有多少,但肯定会比五万块多,然后我就能跟你解决这件事。”

“十月?”

“是的。”

“但到那个时候你还是拿不到钱。到时候还有些法律文书要处理,十月从现在算起来是六个月,等到你拿到现金,至少还得再六个月。”

“真的要那么久吗?”

“当然。所以我们讨论的不是六个月,我们讨论的是一年。那太久了,即使六个月也太久了,他妈的,一个月都太久了,伊斯瑞奇太太。我想离开这个城市。”

“为什么?”

“我不喜欢这儿的天气。”

“但是春天来了呀,这是纽约最好的月份呢,马修。”

“我还是不喜欢。”

她闭上眼睛,我则仔细端详她的脸。室内的光线非常适合她,成对的烛型灯照在壁纸上映出炽热的红光。吧台那边,一个男人站起来,捡起面前的零钱,往门的方向走去,边走边说了什么,惹得其中一个女人大笑起来。另外有个男人走了进来。有人在点唱机里投了钱,莱斯利·戈尔唱着这是她的派对,她可以想哭就哭。

“你得给我时间。”她说。

“我没有时间可给你。”

“你为什么一定要离开纽约?你到底在怕什么?”

“跟‘陀螺’所害怕的一样。”

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后来变得很神经质,”她说,“那使得我们在床上的时光更加有趣。”

“那当然。”

“我不是他那根钓鱼线上唯一的一个,他曾经明确表示过。那么你全部接手了吗,马修?还是只有我一个?”

“问得好,伊斯瑞奇太太。”

“是啊,我也觉得。谁杀了他,马修?他的其他客户之一吗?”

“你的意思是说他已经死了?”

“我看到报纸了。”

“当然啦。有时报上也会有你的照片。”

“是啊,那真是我的不幸。你杀了他吗,马修?”

“我为什么要杀他?”

“这样你就可以弄到他手里的一些电话号码。我想是你把他推下河的,报上刊登了他们怎样把他从河里捞起来的。是你干的吗?”

“不是。是你吗?”

“当然啦,用我的小弓小箭。听好了,只要等一年,我会加倍给你钱。十万块。利息很不错啊。”

“我宁愿拿了现金自己去投资。”

“我告诉你我弄不到。”

“你娘家呢?”

“干他们什么事?他们什么钱也没有。”

“我以为你有个有钱的爸爸。”

她泄气了,借着点烟来掩饰自己的情绪。我们两个的杯子都空了,我招手叫了女服务员来,她要了另一杯金汤力。我问服务员有没有煮好的咖啡,她说现在没有,如果我要的话,她就现煮一壶。但她的语气听起来是希望我别真的要她煮,我只好告诉她不用麻烦了。

贝弗利·伊斯瑞奇说:“我是有过一个有钱的曾祖父。”

“哦?”

“我爸爸效法他爸爸,擅长大把大把地花钱,我从小到大都觉得钱有的是,那使得我在加州要做什么都很容易。我有个有钱的爸爸,所以从来什么事都不担心,他总是能保我出来,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后来呢?”

“他自杀了。”

“怎么死的?”

“在密闭的车库里,坐在发动的汽车上。这有关系吗?”

“没有,我好奇,我常想那是怎么做到的,如此而已。医生都用枪,你听过没?其实他们大可用世界上最简单、最干净的方法——注射吗啡。这样就不会打破脑袋,弄得他妈的一塌糊涂。他为什么自杀?”

“因为钱没了。”她拿起杯子,还没送到嘴边就停住了。“那就是为什么我会回东部来。他死得太突然,留下一屁股债,总算还有一笔保险金够我妈过日子。她卖了房子,搬进一层公寓,靠保险金和社会救济一个人过日子。”说到这里她才喝了一大口饮料。“我不想再说这些了。”

“行。”

“如果你把那些照片拿去给科密特,你什么也得不到,那只会砸自己的场。他不会买那些照片的,因为他不在乎我的名声,他只在乎他自己。也就是说,他会甩掉我,然后去找一个跟他一样冷血的老婆。”

“也许吧。”

“他这个礼拜去打高尔夫球,是一场友谊赛。通常在正式比赛之前,他们会先打一场。他和一个职业选手搭档,如果他们羸了,他的职业搭档得到奖金,科密特有了名声。那才是他的最爱——高尔夫。”

“我想你也是吧。”

“我是个漂亮的装饰品。我可以表现得像个淑女,如果有必要的话。”

“如果有必要的话?”

“对。他现在已经出城去为这次比赛做准备了,所以我可以在外面随便待多晚,也可以做我想做的事。”

“你很自由。”

她叹了一口气,“我想这次我不能用性做交易了,是吗?”

“我想是不能。”

“真丢脸。我一向这么做,而且我他妈的功夫很好。该死。自从现在开始等一年,十万块是一笔大数目。”

“那也只是在树林里的一只鸟。”

“我真他妈的希望能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你不要上床,我又没有钱。我只有几块钱在银行户头里,用的是自己的名字。”

“多少钱?”

“大约八千块,我已经很久没有收入了。希望你能答应我在一年后一次付清。无论如何,我不会逃避,我会给你我现有的钱,而且付现金。”

“好吧。”

“一个礼拜后给你?”

“明天不行吗?”

“啊啊,”她用力地摇头。“才不。我花八千块能买的就是时间,对不对?所以我就要买一个礼拜。从今天开始算一个礼拜,你就可以拿到钱。”

“我甚至不知道你是不是真有这笔钱。”

“你是不知道。”

我想了一下。“好吧。”最后我说,“一个礼拜后先给我八千块。但是剩下的部分,我绝不要等一年。”

“也许我能变几个把戏,”她说,“譬如一甩手就变出四百二十张的百元大钞来。”

“或是四千两百张十元大钞。”

“你这杂种。”她说。

“八千块,从今天算起一个礼拜。”

“你会拿到的。”

我提议送她上出租车,她说她能自己走,这次可以让我付饮料的账。她走后,我又坐了一会儿,然后付账出门。我过马路回旅馆,问本尼有没有留言。没有,但有一个男的打电话来没有留下名字,我猜会不会是那个威胁我,要把我丢到河里去的人。

我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找我的老位子坐下。就礼拜一来说,这个地方人多了点,大部分都是熟面孔。我要了波本和咖啡,喝到第三杯时我瞥到一张脸,好像见过但又不熟。等特里娜再一次在桌间巡回的时候,我勾勾手指,她向我走来,眉毛扬了扬,这表情使她的脸更显得慧黠。

“别转身,”我说,“在吧台前面,戈尔迪和那个穿厚棉夹克人的中间。”

“他怎么了?”

“也许没什么。现在别去,再过一会儿,你能不能经过他旁边看他一眼?”

“然后呢,警察大人?”

“然后向总部汇报。”

“遵命,长官。”

我维持两眼盯着门看的姿势,并集中注意使他在我的视线范围内。后来发现的确不是我想象力太丰富,他不断朝我这边瞄。因为他坐着,所以身高不太容易估计,但看来是打篮球的个子,还有一张经常在户外活动的脸,以及时髦的、浅棕色的长发。我无法仔细描述他的特征——因为我们各据屋子的两头——但他给我的印象是冷酷、非常强壮。

特里娜飘然回来,带了一杯我没点的饮料。“这是伪装。”她说,然后把它放在我面前。“我已经好好瞧了他一遍。他干了什么?”

“我不知道。你以前见过他没?”

“我想是没有。事实上我确定没有,否则我会记得。”

“为什么?”

“他在人堆里就像是鹤立鸡群。你知道他看起来像谁?——那个万宝路人。”

“广告上的人?他们不是用过好几个人拍广告?”

“当然。他看起来就是那类人。长统生皮靴、宽边帽、闻起来一股马骚味,手臂上还有刺青。不过,他既没穿皮靴戴帽子,也没弄刺青,但就给人那种印象。别问我他身上有没有马骚味,我可没凑那么近去闻。”

“我没打算问。”

“到底怎么回事?”

“我不确定是不是这个人,我觉得我刚才在波莉看见过他。”

“也许他正在闲晃。”

“啊哈,跟我一样在闲晃。”

“怎样呢?”

我耸耸肩,“或许啥事也没有。不管怎样都谢谢你的监视工作。”

“我会获得奖章吗?”

“外加一枚戒指。”

“去你的。”她说

我等着他离开。他确实是在注意我,而我不知道他是否察觉我同样对他有兴趣。我不想正面看着他。

他可能在波莉就跟上我了。我不确定是否在那儿就见过他,只是觉得在某个地方曾注意到过这个人。如果他是在波莉盯上我的,那么把他跟贝弗利·伊斯瑞奇联系在一起就一点也不困难。她订这个约会可能就是为了让人跟踪我。但就算他曾在波莉现身,那也不能证明什么。他可能早就盯上我,跟着我到那儿去的,因为我并没有躲躲藏藏地让人找不到。每一个人都知道我住在哪里,而且我成天都在这一带打转。

我注意到他的时候,大概是九点半,也许接近十点,等到他结束盯梢离开时,已经差不多十一点了。我本来打算让他先走,然后如果必要的话,自己一直坐到比利下班为止。没过多久,我就觉得没必要。那个万宝路人看起来不像那种喜欢在第九大道酒吧等待机会的人,更何况是阿姆斯特朗这种酒吧。他精力旺盛,西部风格十足,擅长户外活动,十一点钟,他跨上马,向日落的方向奔驰而去。

过了一会儿,特里娜走过来,坐在我对面。她还没下班,所以我不能请她喝一杯。“我还有些事报告,”她说,“比利从来没见过那个人,他说希望再也不要碰到那个人,因为他不想卖酒给有那种眼睛的人。”

“什么样的眼睛?”

“他没说,或许你可以问问他。还有什么?噢,对了,他点了啤酒,几个钟头才喝了两瓶。他喝沃斯柏格黑啤酒,如果这你也在意的话。”

“一点不在意。”

“他还说——”

“狗屎。”

“比利很少说‘狗屎’。他说‘他妈的’,就是很少说‘狗屎’,不过他现在也不说了。怎么回事?”

特里娜没讲完我已经起身走向吧台。比利晃了过来,手里正用毛巾擦拭一只玻璃杯。他说:“就一个大个子而言你动作很快,陌生人。”

“我的脑筋慢。那个客人——”

“那个万宝路人,特里娜这么叫的。”

“就是他,你不会正好还没洗到他的杯子吧?”

“洗啦,我已经洗好了,就是这一只,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把杯子拿给我看,“看到没?光光溜溜。”

“狗屎!”

“我没洗杯子时,吉米也是这么说。怎么回事?”

“除非这杂种戴了手套,否则就是我做了件蠢事。”

“手套。哦,指纹?”

“正是。”

“我以为那要实验室里才能采到。”

“如果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就不必,譬如说,印在啤酒杯上。他妈的,希望他再来也许是奢望——”

“我会用毛巾把杯子拿起来,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你先告诉我……”

“我知道,我应该早想到这一点的。”

“我希望是最后一次看到他。我就是不喜欢像那样的人,尤其是在酒吧里。两瓶啤酒喝了至少两个小时,还好,我也不希望他多喝,他喝得越少就越早离开,我就越高兴。”

“他有没有讲话?”

“只开口点啤酒。”

“有没有听出什么口音?”

“没注意。我想想看。”他闭上眼几秒钟。“没有,标准的美国腔。我通常对声音敏感,听不出他的声音有什么特别的。我不相信他是纽约人,但那有什么意义?”

“是没什么。特里娜说你不喜欢他的眼睛。”

“真是不喜欢。”

“为什么?”

“纯粹是感觉。很难形容,我甚至说不上来那是什么颜色,我想比黑色浅一点,但似乎有点不一样,那颜色好像只在表面上。”

“我不太了解你的意思。”

“看起来没有深度,几乎像是玻璃眼珠。你看过水门事件的报道没?”

“看了一点,不多。”

“那些混蛋中的一个,有德国名字的——”

“他们都有德国名字,不是吗?”

“不是,只有两个有。不是哈尔德曼,是另外一个。”

“埃利希曼。”

“就是他。你看过他吗?有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睛?深不见底。”

“一个万宝路人有着像埃利希曼的眼睛。”

“这不会跟水门事件有关吧,马修?”

“只在本质上有点像。”

我回到座位上喝了杯咖啡。我喜欢用波本使咖啡更醇,但我觉得现在最好不要。万宝路人不会打算在今晚对付我,这里有太多人可以指认他。这只是一个初步勘察,如果他想要干什么,会另外再挑个时间。

情况大致如此,但我也还没有肯定得敢让自己喝太多酒才走回家。我的判断应该没错,但我不想冒这个险。

我把我看到的,埃利希曼的眼睛再加上比利的印象,试着去拼凑出一个形象来,但没什么用。他可能是普拉格某个工程中的一个健壮建筑工,也可能是贝弗利·伊斯瑞奇身边的一匹年轻有劲的种马,或者是哈森达尔为了这件事特别雇用的职业杀手。指纹本可以让我占到上风,但我的反应太慢以致错过了这个机会。如果我能查出他的身份,就可以顺藤摸瓜逮住他。但是现在我却必须由他去主导这出戏,并且必须跟他正面相对。

我结账离开时约十二点半。我很小心地开门,又感觉这样作有点蠢。我仔细看了第九大道的两个方向,没看到那万宝路人或任何有威胁性的东西。

我朝五十七街方向走过去,第一次有被当成靶子的感觉。我故意让自己走这条路,看来也的确是个好主意,但是万宝路人出现后事情就不太一样了,现在是玩真的了,这也正是最不一样的地方了。

我前方的一个店门前有动静。我提高了警觉,认出是那个老妇人。只要天气还可以,她总是在丽纱特服饰店前乞讨。通常我会给她一点钱。

她说:“先生,你做做好事——”我从口袋摸出几个零钱给她。“上帝保佑你。”她说。

我说希望她说得没错。我继续向拐角走去,幸好那个晚上没下雨,因为在我听到车声前先听到她的尖叫声。她大声尖叫,我转身刚好看到一辆车跃上人行道快速向我冲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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