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左手端着一小杯白兰地,右手拿着一瓶狮牌啤酒。她走到我面前站定后,我脱口而出:“左右开弓啊,韦德小姐?”

这话听起来太傻了,至少我自己觉得自己傻极了。她递过酒瓶,说道:“吧台侍者跟我说你之前问他要啤酒。客房服务部终于决定送了几瓶过来,所以我觉得我不妨扮演一下服务员。”

我说道:“噢。嗯,谢谢。”心里想的则是:天哪,今天晚上你可真够伶俐的,满口都是彬彬有礼的话语、机敏巧妙的回答。怪不得女人都喜欢你——你这个傻瓜,你啊。

凯莉看起来仿佛被逗乐了,也许傻瓜很对她的胃口,“顺便说一句,我不是韦德小姐,我是丹斯顿夫人。”

“噢。”我说道。

“但是我现在不再用丹斯顿这个姓了。自从两年前离婚之后就不用了。”

我第三次说了一句“噢”,然后定了定神,说道:“这么说您是位离婚人士了。”这句话说得更傻。

“嗯。你呢?”

“我不是。”

“不是什么?你不是离婚人士?”

“不是。我的意思是,我没结婚。”

“从没结过婚?”

“从没结过婚。”

“一个单身私家侦探。”她说道,“你是不是随身带着枪,有个漂亮的女秘书,还在抽屉里藏着瓶酒?”

“三者都不是。”

“怎么会?”

“我不太喜欢枪;女秘书太贵了,特别是漂亮的女秘书,而且我只喝啤酒。”

“这样好些了。”她说。

“好些了?”

“你刚才那么紧张不安。我还担心你是那种不知道怎么跟女人搭话的男人呢。要不然就是同性恋。你不是吧?”

“我?上帝啊,不是。”

“很好。”

“我也没有紧张不安。”我谎称。

她笑得更加灿烂,我根本骗不了她。

“你也是个作家吗,韦德小姐?或者我应该叫你丹斯顿夫人?”

“别这么叫。叫我凯莉。不,我不是作家。我曾经渴望成为作家,也许我也有点遗传天赋,但是我父母想尽办法打击我。他们这么做也许是件好事。”

“为什么?”

“当作家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

“但他们干得都不错,不是吗?”

“对我爸爸来说是这样的。至少大部分时间是的。”

“对你母亲来说不是吗?”

“不是。二十五年来她都没有再写过一个字。”

“我不知道有这种事情。怎么会?”

“她再也写不出来了。”凯莉说,她那种轻松的语调不见了,“她想写,但就是写不出来。这对她来说好似地狱。不过,如果她写作的话,也许依然好似身处地狱。她写那些通俗小说时就是这样子。”

“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明白你的意思。”

“这一行就是这样。职业写作一点也不光彩照人,也并非充满激情。职业写作就是辛苦繁重的工作,没有多少钱,也没有保障,最重要的是,这是世界上最孤单的职业。‘总要活在自己想出来的世界里’,我父亲就是这么说的。此外,这项工作压力很大。所以作家中会有那么多酗酒和自杀的,比例是其他职业的两三倍。”

“这些我也不知道。”我说。

“大部分外行人都不知道。”

“外行人?”

“嗯,不写作的人。你不会碰巧是个沙文主义者吧?”

“我不是。”

“小说里面的私家侦探大部分都是沙文主义者。”她说道,眼里闪过促狭的光芒,“事实上,那些人大部分都痴迷于男性占主导地位的性行为。他们的枪就象征着阴茎,每当他们开枪时,就好像获得了高潮。”

“呃。”我说道。

她哈哈大笑。笑声很开朗,掺杂着一丝促狭,就像眼中那道光芒。这笑声激起了我残存枯萎的本能,难怪她让我觉得紧张不安。几个月来我都没跟女人上过床,何况我本来也不习惯率真迷人、眼波如丝的美人主动接近我。凯莉·韦德的确是在主动接近我,这点毫无疑问。

不是吗?

我觉得换个话题应该比较好,否则我很可能会把脚塞进嘴里,而不是把舌头塞进去。“你还没回答我之前问的问题。关于你的工作,我的意思是,你靠什么维持生活?”

这次她的一双美目满含笑意看着我。我愿意放弃一切,只为看看这双眸子后面藏着什么,看看她对我的想法是什么。“我在贝茨和卡彭特公司做广告文案。”

“这是一家旧金山的公司。”

“规模最大的公司之一。”

“这么说你住在湾区?”

“我住在这附近。双子峰。”

这让我略微有些吃惊。大会宣传册上说韦德夫妇住在好莱坞北边,所以我以为凯莉也从南加州来。我心中已经有一些念头辗转,她住在旧金山这件事让我更多了些非分之想。如果她真的是在主动接近我……

“嗯,”我拐弯抹角地问,“觉得那地方怎么样?”

“还好。你住哪里?”

“太平洋高地。”

她挑了挑眉毛:“那地方不错。”

“是的。不过我住的楼很旧,而且我住在那里二十多年了,房东一直都没变,还是那位和蔼可亲的人,否则我肯定付不起房租。”

“你真的有两千本通俗杂志吗?”

“罗斯·丹瑟尔是这么跟你说的吗?”

“是的。不对吗?”

“不对。是六千五百本。”

说起丹瑟尔,我突然意识到听不见他的歌声了。我向他之前坐的椅子望去,那里空无一人。宴会上的人少了,我在屋里其他地方也没看到他。可能去洗手间了,也可能回屋睡觉去了。没有丹瑟尔,不管怎么样,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找人?”凯莉问道。

“我是在想不知道丹瑟尔怎么样了。”

“不用为他担心。又见到西比尔了,他肯定会醉一个周末的。不过他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他分寸把握得正好,只差一点不至于惹人讨厌。”

“为什么见到你母亲会让他长醉不醒?”

“你的意思是你没看出来?”

“看出来什么?”

“他爱她。他爱了她三十五年。”

“这样啊。”

“他非常痴心,西比尔说,他甚至劝她跟我父亲离婚嫁给他。那是五十年代的事,就在他离开纽约来这里之前。”

“你父亲知道这件事?”

“当然。他和西比尔之间从来没有秘密。”

“嗯,怪不得他不喜欢丹瑟尔。”我说。

“至少你注意到这点了。我觉得爸爸恨他,他发现丹瑟尔也参加会议之后都不想过来。不过西比尔说服了他。对她来说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

“这么说她一点也不怕丹瑟尔,是吧?”

“怕他?天哪,不怕。她不怕任何人。她跟自己笔下的马克斯·鲁夫一样强悍。”

是的,她是。我心想。她还跟鲁夫一样随身带把左轮手枪。为什么?我想问问凯莉,但现在问这种问题,时间和地点都不合适。此外,我一直跟自己说,这根本不关我的事。除非西比尔打算拿着枪一顿乱射,但我很怀疑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凯莉饮尽了剩下的白兰地。我问她要不要再来一杯,她说:“不用。没吃饭的话我最多只能喝两杯。”

“没吃晚饭?”

“没有。我一直在加班。”

“那你肯定非常饿。”

“差不多。想不想请我吃个三明治?”

“当然。”

“认真的吗?”

“意大利人谈起食物的时候都是认真的。”我说道,这是迄今为止我在她面前说的第一句俏皮话,“楼下大堂里有家咖啡馆。或者我们可以去吉尔里街上的玫瑰花蕾餐吧。”

“玫瑰花蕾听起来不错。”她说,“不过我们得先去一趟我父母的房间,我把大衣放那里了。我去拿钥匙。”

我看着她走去找西比尔和伊万,他们两人正跟另一对夫妇说话。

我心想:也许她真的是在主动接近我——那又怎样呢?我觉得自己精神焕发。我那受伤的男性自我在刚才几分钟内得到了温柔的抚慰——别管她在我身上看到了什么,或者她以为自己看到了什么,别管我那肮脏的脑子里已经开始悄悄滋长的色情幻想。一个迷人的女人觉得我很有魅力,就算最终除了去玫瑰花蕾那里的英式酒吧吃顿夜宵之外什么也没发生,这也是件很棒的事情。她让我觉得既尴尬又惬意,这种感觉相当刺激。我喜欢她的坦率,喜欢她的幽默感,喜欢她的一头红发在灯光下如波浪般闪耀。事实上,我喜欢她的一切。

过了几分钟,她回来了。我喝完手中的啤酒,和她一起走出屋子。去电梯的路上,我问她:“如果我跟你说,我之所以成为私家侦探,是因为我想成为那些通俗小说中所写的私家侦探,你会怎么想?”

“你的意思是那些硬汉?”

“不。就是私家侦探——作为一份职业,帮助人们解决问题。”

“换句话说,当个英雄。”

“嗯……某种意义上,是的。”

“那我认为你的选择很对。我自己就特别喜欢英雄,各种各样的英雄,就算当英雄现在已经不再时髦了。如果周围多一些英雄,少一些懦夫,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好。如果少些政客就更好了。”

我喜欢这回答。

我们坐电梯下到十层。韦德夫妇的房间是一〇一七室,就在左边走廊。从旁边房门所处的位置来看,这是间套房。凯莉掏出母亲给她的钥匙,插进锁孔,打开门锁,推开门。她伸手去摸电灯开关,但按下去之后却没反应。

“该死,”她说道,“顶灯坏了。”

“可能是短路了。”

“嗯,我最好帮我父母把台灯打开。我的大衣在沙发上。”

她走进屋子,在黑暗中摸索前进。我也迈进房门,站在门边,以免挡住走道里射进来的灯光。左边是一块浅灰色——那是窗户,窗帘拉起了一半。外面的灯光照进来,勾勒出屋内家具的庞大身姿,而灯影下的凯莉好似幕布后映出的模糊剪影……

但屋里不止我们两个人。

我突然感觉到了这一点。屋里没有声音,没有动静,但是我突然感觉到有人在附近。一道寒意升上我的脊背,双臂和肩背的肌肉紧张起来。我屏住呼吸,侧耳倾听。除了凯莉的鞋子踏在地毯上的声音之外,一片寂静。我往前走了一步,借着外面的灯光朝凯莉走去,想在她打开台灯之前走到她旁边,除此之外我什么也做不了。试图在黑暗中发现那个人的所在不太可能,开口警告凯莉同样并不明智。

一声低沉的巨响。凯莉不耐烦地叫道:“该死。台灯究竟在哪里……”

我的左边突然一阵响动。

一个身影瞬间出现在我和窗户之间,低着头,冲着我或是我身后的门跑了过去。

我转过身迎向他,想要稳住自己,但在我站定之前他已经跑到了我跟前。是个男的,看不出模样,带着一股刺鼻的威士忌味道。他用肩膀狠狠撞了我一下。这一下力量非常大,我被撞得打了个转,绊到一张桌子,歪了过去,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我的下巴撞到了不知什么东西,眼前金星乱冒,耳朵嗡嗡作响。随即,金星退去,我听到凯莉惊呼着我的名字,听到有人撞到了门旁边的墙上,然后跌跌撞撞跑进了走廊。我双膝撑在地上,直起身子,抬起头,睁开眼,在疼痛中慢慢集中注意力。门口空无一人,门外走廊上也不见任何身影。

我的左边就是那张桌子,我撑着桌子站了起来。凯莉在黑暗中朝我跑了过来,问道:“上帝啊,你还好吗?”我往旁边走去,忍着下巴的剧痛,勉强保持着身体平衡。我一边跟她说“待在这里,在屋里等着”,一边跌跌撞撞走出房门。

两边的走道全都空空荡荡,但他肯定不是往电梯那边走的。我听到东侧门廊内传来隐约的响动,是有人匆忙跑下楼的声音。我蹒跚着跑了过去,气喘吁吁,好似一头老牛,好半天才调匀呼吸。我跑到那里,往东看去,四下空无一人,他早已不见了,但我还能听到隐约的脚步声,空洞而遥远。绿色的出口标记灯下面,通往消防楼梯的那扇门刚刚摇摆着关上。

我知道没有用,我肯定抓不住他,在我跑到那里拉开门之前我就意识到了这一点。脚步声在狭窄的楼梯间里被放大了,显得非常响亮,但依然在渐渐消失。他已经跑下了两三层楼,可以跑进任意楼层,或者干脆一路跑下去直到大厅或是地下车库,而我不可能追上他。没必要再拖着我五

十三岁的臃肿身躯一路狂奔下几层楼梯了。

我拉开门,回到走廊,靠在墙上,掏出手绢擦了擦脸上的汗。不管怎么说,手绢上只有汗。我的下巴虽然撞到了,但并没有流血。

该死的小偷,我心中暗自诅咒。现在酒店里的小偷小摸问题很严重,每年仅洛杉矶就有上百个酒店房间遭遇小偷光顾,现金、珠宝、衣物之类便于典当的个人物品频频失窃。我曾听一位警察朋友说起过,欧陆酒店的保安工作比以前差多了。肯定是个小偷。

但是小偷并不喝酒,最起码工作时不喝酒。他们需要保持手脚灵便,以便打开门锁、行李箱和珠宝盒;他们还需要保持头脑清醒,以便应付回房的客人或是酒店服务人员。所以说,这个小偷怎么会带着这么浓重的酒气呢?而且他为什么会花时间把大灯弄坏呢?小偷进屋行窃的时间一般都很短,很快就会带着战利品离开,而不会花时间采取一些防范措施。

如果不是小偷,那会是什么人?强奸犯?不太可能。想从韦德夫妇的随身行李中找到什么东西的人?有可能。也有可能是有人想对他们夫妇两人或是其中一人不利,或是想要他们两人或其中一人的东西。

我想起了那封匿名信,想起了对剽窃行为的勒索,我想起了西比尔包里的那支手枪;我想起了通俗小说帮之间暗藏的紧张关系——特别是伊万·韦德和罗斯·丹瑟尔之间的紧张关系;我想到凯莉说的,丹瑟尔爱着西比尔三十余年,想到丹瑟尔离开了宴会,想到他今晚灌下的一杯杯威士忌,想到喝醉的人情绪多么善变,有时甚至会失去理智,变得非常暴力。

“会是丹瑟尔吗?”我暗暗寻思,“天哪——丹瑟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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