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埃里克和狄伦被判刑以前,1998年3月,杰弗逊地区警署收到了布鲁克的父母蓝迪和茱娣·布朗夫妇关于埃里克网站的报告。除了那些直接攻击布鲁克·布朗的文字和段落外,埃里克用了整整三张网页描述如何制造雷管。他详尽地给出所使用的材料细目,列举他业已完成并试验成功的产品:

我们已经做好了亚特兰大、弗博斯、派尔卓和帕若。如果有人没听说过,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们,它们是“逆反者”和“伏特加”自制的四枚雷管。其中亚特兰大和弗博斯的尺寸为125英寸乘6英寸,派尔卓稍小,1英寸乘6英寸,帕若更小,只有075英寸乘5英寸。每一枚中包裹着取自方玎、臼炮壳和鞭炮的粉末混合物,外接一根14英寸臼炮的引信。现在,我们唯一的问题是物色一处“试验基地”。

帕若是一个伟大的成功。我们在一条干涸溪沟的河床试火,那一声巨响简直是惊天动地,震三山撼五岳,令人心跳加速,灵魂出窍。但是它的那些大个子兄弟们还没有找到一试身手的地方。

文中的“伏特加”是狄伦·柯勒勃德的绰号,因为狄伦酷爱这种俄罗斯出产的烈酒。

埃里克还在他的网站上陈述了他和狄伦骚扰邻里街区的所谓“逆反行动”:

哇,这次行动真的是好玩极了。首先,家里只有我爸爸,这就比较容易混出去……但是我家后院的那些石头弄出了不少响动……

我们看着“目标”家里的一些灯亮了,又灭了,可能那小子听见了什么动静。但是当鞭炮燃起的时候,他马上关闭了卧室里的灯。鞭炮响成一片,足足有30秒钟……我们猜想……很长很长。几乎每一个炮仗都炸开了,又明亮又响亮。所有的一切都正如我们预先计划的一样。15分钟后,我们开始沿着自行车道朝下一个“目标”进发,这时,第一个“目标”卧室里的灯又亮了,但是我们几乎可以肯定他并没有发现我们。在我们向第二个“目标”行进的途中,我们还在黑暗中打了几枪。对了,“伏特加”带了他的BB枪和子弹,所以我们装上子弹,朝沿途的房子和树丛胡乱扫射。不过我们不是很清楚,我们是否对那些房子造成了什么损坏……

所以,诸位,我在这里向你们透露了我们的一个巨大的秘密。我们并不是在街上打架斗殴的小混混,我们更像一个团伙,我们精心部署每一次的行动并付诸实施。任何人胆敢招惹我们,我们就会在他的房子周围开一点小小的玩笑。鸡蛋、强力胶水、油漆、炮仗,凡是你能想得到的,我们都将要、或者已经使用过了。我们在学校里有很多敌人,因此,我们将会有很多次行动。这差不多已经成了我们的晚间常规活动。

但是显然,这种小打小闹的“逆反行动”很难使埃里克和狄伦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他们需要更大规模的报复:

从现在起,我将不再给你们任何辩白的机会,除非你能得到我的尊重,但是说实话,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对于那些了解我、也知道我尊重你的人,只要你不挡我的道儿,我们便可以相安无事。而其他的王八蛋们,你们最好在自己的家里藏严实了,因为我决不会放过任何人。我将会武装到牙齿,我将会毫不留情地射杀,而且我将会射杀每一个人!不,我并不疯狂。疯狂只是一个词,一个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的词。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对于社会上那些日复一日,在同样的时间上下班,且按照千篇一律的方式生活的人们,我对你们说:操!你们死定了。如果你们接受不了我的想法,没问题,你们可以来找我。然后我就杀了你,因为……他妈的,死人不可能争辩!

不幸的是,警察们或者是太忙了,或者只将这一切当成了孩子气的牛皮和玩笑,竟没有派人追踪查访,进行最基本的调查。到后来,布鲁克和埃里克握手言和,“网站事件”便也不了了之。

三年后的2001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在电视访谈节目《60分钟》中称,警方当时实际上已经起草了搜查令,但不知何故,没有送交法院签署。

到了12年级,也许是碍于一年的监外执行判决,正如埃里克所言,“至少到1999年的3月底,我们都必须夹着尾巴,规规矩矩地做人”,所以从外表上看,埃里克和狄伦都是遵纪守法,老实听话的好孩子。在学校里的每一天,他们俩都坐在学生食堂的同一张餐桌上吃饭,在同一支保龄球队里玩球,在心理课、录像制作课和写作课的课堂上坐在一起。他们和毕业班的其他孩子们一样,开始考虑毕业后的打算。狄伦向几所大学寄出了申请,埃里克到海军陆战队报了名。

埃里克和狄伦将他们的“4·20”——“末日审判”计划遮掩得严严实实。这时候,埃里克已经不再往他的网站上捅那些血腥恐怖的字眼了,而是把所有的这一切都藏进了他的日记里。他的同学詹妮佛·拉普兰特后来说:“我认为,他是我所见到过的最好的演员,因为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朝夕相处,我竟然从没有看出丝毫的异样和破绽。在我的印象里,他永远都是那个非常聪明又非常和蔼,永远面带微笑的男孩子。”

事实上,早在一年以前,埃里克和狄伦就已经在着手筹划这一次袭击了。科伦拜校园惨案后,警方从埃里克的日记中读到了他们计划的雏形:

199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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