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蒂安将无线电话夹在耳朵和肩头之间,一面端起洗衣筐走到过道的尽头,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里。这时候,琳达听见女儿对着话筒说:“失陪一下,又有个电话进来了。”亚蒂安摁下“等候”键,匆匆与对方讲了几句,才又换回去和特拉瑟·史密斯道晚安。

“谁打来的?”琳达事后问。

“哦,越野队的那个戴文。”亚蒂安答曰,“他遇到了一点烦心的事。”

几分钟后,琳达看见亚蒂安开始熨一条上学穿的裤子。

亚蒂安13岁的大弟弟加斯汀·琼斯也说起了一件事。他在半夜里听见亚蒂安房间的闹钟响,亚蒂安的闹钟是那种可以先上好几个时间,再一个一个挨着闹的。这一次,闹钟也响了很久,直到小伙子睡眼惺忪地爬起来,走过去,把它揿掉。当时是凌晨两点,亚蒂安不在房间里。加斯汀抬眼朝窗外张望了一下,见一辆深色家用卡车正在不远处的街角拐弯离去。加斯汀想他姐姐刚走,于是又回到自己房间接着睡觉。

泰兰特地区法医实验中心位于沃斯堡东南。泰兰特地区很大,管辖着十几个市镇,北及丹顿,南到曼斯菲尔德,中间的沃斯堡占了全地区的将近一半。

12月4日,星期一那天,葛萝莉·凡可上的是常白班,即早晨8点到下午4点。葛萝莉记得,她一进办公室就接到大草原警署的电话。除了报告那具“牧场上的女尸”,对方还在电话上告诉她,色登路很难找,要经过好几条地图上没有标出的小路。所以,葛萝莉在出发以前仔仔细细地研究了地图。

色登路现场在乔·普尔湖的半岛上,往西几百码,约两个街区的距离,便是曼斯菲尔德。虽然案子发生在大草原市的辖区,但现场离西面的曼斯菲尔德警署不到5英里,离东北方向的大草原警署倒有20多英里。

葛萝莉·凡可分工负责的是实验室的外勤部分,即现场验尸,亦即尸体在未经挪动之前的观察记录,以及收集现场证据。当葛萝莉带着照相机等到达福斯特家的牧场时,现场警方人员告诉她,死者没有穿鞋,倒下的姿势也很不自然,所以初步判断,这里应该是弃尸的第二现场,而非凶杀发生的第一现场。也就是说,案犯在别处杀了人之后,把尸体扔到了这里。

葛萝莉·凡可按部就班地首先记录了当时的气温,63华氏度,相当于17摄氏度。尸体已经僵硬。头部偏后的左耳上方有被重物击打的创伤。一处枪伤在左边脸颊,另一处正中双眉之间——行刑枪决似的,说明案犯是死者的仇家,也说明其枪法准确。从伤口的状况看,射击距离不过几英尺。“鲜血凝聚在死者的头发上和后脑部。从伤口溅出的脑组织零星可见。”葛萝莉在她的现场记录中写道。手腕上有剧烈搏斗留下的伤痕,脖颈处有被掐造成的青紫斑,但衣着尚整齐,不像有过性攻击。两条腿上数道被铁丝网划破的伤口。

“她是在这儿死的。”葛萝莉·凡可指着那些划伤解释说,因为伤口周边的血迹表明,当死者裸露着的双腿被铁丝网割破时,她的心脏还在跳动。“更重要的是,”葛萝莉将一柄金属长扦插入死者头部周围被鲜血浸泡的草地,又抽出来,“她几乎是在这里流尽了身上所有的血。”

以葛萝莉·凡可的经验,她差不多可以肯定福斯特家的牧场就是本案的凶杀现场,但她还是留有余地地用了“几乎”二字。后来,犯罪现场实验室起走那一大块土壤分析的结果,证明了她的论断。

几小时后,尸体被送进了地区首席验尸官马科·克劳司博士的实验室。因为没有任何表明死者身份的物件,所以克劳司博士做的第一件事,是在死者的脚趾上挂一枚名签,上书“简·杜伊954705T”。“杜伊”相当于中文中的“无名氏”。如果是无名男子,则叫“约·杜伊”。954705T即本案的案件号码。

“死者为发育正常、身体健康、营养良好的白人女子。身高163米,体重57公斤。”马科·克劳司博士遍查了尸身的每一寸肌肤,从头发到指甲,从眼睛到耳朵,拍摄了一共49张照片,记录了一切正常或不正常的状况。

“左手严重受伤,食指折断。”死者肯定竭尽全力挣扎反抗过,但在头部遭到重创之后,反抗停止。克劳司博士无法断定击伤和枪伤孰先孰后,也无法断定是哪一种打击最终造成了受害者的死亡。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在遭受到如此致命的攻击之后,死者很快毙命。

在死者的头发里,克劳司博士找到了一颗子弹。

“阴道内有妇女卫生塞,无任何创伤。”克劳司博士注意到。但他还是按规定采集了体液样品。后来精液化验的结果证实了他和葛萝莉·凡可的设想:该女子临死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

接下来就该解剖尸体了。马科·克劳司博士走出实验室,他想在动刀子之前稍事休息一下。这时是下午4点,葛萝莉·凡可在临下班时接到曼斯菲尔德警署的电话,说他们那儿有一名16岁的女孩子在昨天晚上失踪了。

“特征?”

“左膝有手术后留下的伤疤,可能穿健身或运动服装。”

葛萝莉说他们正好就有这样的一位,她要对方尽快送一张失踪者的相片过来。

当警署派人到琼斯家取相片时,格里格·麦努森中士也在那里。虽然他希望那具“牧场女尸”不要是琼斯夫妇的独生女,但也意识到取相片不是一个好兆头,他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应付最棘手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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