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甘勒斯站在壁球场的中间,弓下腰,左手食指和大拇指小心翼翼地握着那个小小的黑色壁球,把球投至发球界线附近,然后挥动了他那长柄球拍将球击出。

壁球打在前面墙上,还不足半壁的高度,然后在空中画出了一条高高的曲线,并不怎么有力度,在白色的天花板下掠过,线路保险装置后面的灯光正好映照着壁球在空中划过,球最终在后墙处无力地滑下,再也没有动力继续反弹了。

乔治·戴尔漫不经心地挥了一拍,球拍底部狠狠地砸在后面的水泥墙上,球掉在了地上不再动弹。

他说:“老板,这局球比分12比14,我的球技可远远不如你啊。”

乔治·戴尔个子高大,黝黑英俊,十足的好莱坞式气派。而他呢,深褐色的皮肤,瘦瘦小小的,长相实在是不怎么样。除了他那丰满柔软的嘴唇以及那炯炯有神的大眼,他全身上下几乎没什么值得称赞的。

“这话倒是说对了,我可是每次都能赢你啊。”雨果·甘勒斯得意地笑着说道。

他笑得直往后仰,嘴巴都乐得合不拢了,胸腹部都挂满了汗水,他没穿上衣,只穿着蓝色的短裤,白色的羊毛袜,脚上套着一双带克莱普底的运动鞋。他一头白发,肥大的脸,偏偏鼻子和嘴却长得较小,眼睛一闪一闪的,眼神却十分锐利。

他问道:“还想再打一局吗?”

“还是不要了吧!”

甘勒斯皱了皱眉,短短地丢下三个字“那好吧”,把球拍夹在臂下,从短裤的油布口袋里拿出一盒雪茄,又从中取出火柴,点燃雪茄后,顺手就把燃掉的火柴棍扔到了球场中间,等着别人来收拾。

接着又砰的一声打开壁球场的门,沿着走廊走向更衣室。而此时,戴尔跟在他的后面,一言不发,温顺得活像一只小猫,脚步轻轻的,走着像猫一样优雅的步子。然后他们便一起去了浴室淋浴。

甘勒斯一边洗还一边唱歌,庞大的身躯上覆满了泡沫,用热水淋过之后又用冰冷的水来降温,他可喜欢这种感觉了。洗完后就不紧不慢地擦干全身,接着又扯了一条毛巾走出了浴室,一边还大喊着要服务员拿些冰镇生姜啤酒过来。

一位穿着白色侍应装的黑人匆匆忙忙地进来了,手里还端着一个托盘。甘勒斯挥舞着签署了一张支票,打开了他那个大双层储物箱,然后从中取出一瓶约翰·沃克(著名的苏格兰威士忌酒)放在走道上的一张圆形的绿桌上。

那位黑人服务员小心翼翼地将酒调好,倒了两杯酒放在桌面上,然后说道:“请慢用,甘勒斯先生。”做出了一个“请用”的手势之后就出去了。乔治·戴尔这时也穿好了一套灰色的羊毛绒料子的衣服,走到拐角处,端起其中一杯酒。

“老板,这一整天过得还不错吧?”他一边说一边透过杯子眯着眼睛望着天花板上的灯。

“我想,大体上还行吧。”甘勒斯说,“我想我等下得回家好好款待款待我的情人了。”说这话时,他的小眼睛迅速地从旁边瞥了一眼戴尔。

“如果我不跟您一起回家你不会介意吧?”戴尔小心地问道。“我倒是无所谓,不过内奥米可不会像我这样好说话了。”甘勒斯话里有些不悦。

戴尔耸耸肩,用他那性感的双唇轻轻说了句:“你就是喜欢找人麻烦,对吧,老板?”

甘勒斯没有回答,也没有看他。戴尔则站在那儿一言不发,手中依然端着那杯酒,他看着甘勒斯穿上了一件缎子内衣,上面还印着些交织字母,然后又穿上了印着灰色钟表的紫色袜子,丝绸质地的衬衣,上面同样有些交织字母,最后穿上了一套黑白格子的西装,这一身打扮让他看起来活像个大谷仓。

准备打上紫色领结的时候,他又大喊着让那个黑人服务员过来再给他调杯酒。

戴尔没有喝第二杯酒,只是点点头,然后沿着那绿色的大储物柜之间的地毯轻轻地走出去了。

甘勒斯已经穿好了衣服,调好的第二杯酒也喝完了,他将自己的那瓶威士忌锁好,又往嘴里叼了一根棕色的大雪茄,他让服务员给他点上,然后就大摇大摆地离开了,走的时候还到处跟人打招呼,声音大得很!

他出去更衣室后,里面显得特别安静,只有几声窃笑。

狄玛俱乐部外面正下着雨。一身制服的门卫帮雨果·甘勒斯穿上了白色的雨衣,上面还系了一根腰带,之后便要送他到甘勒斯的汽车旁。在遮篷前穿好雨衣后,又帮雨果撑伞,护送他走过通向俱乐部的那条木质地毯。甘勒斯的车子是一辆蓝色的林肯牌豪华轿车,还带点浅黄色的条纹,看上去就十分气派,牌照号码是5A6。

开车司机穿着一身黑色雨衣出现在他们面前,领子拉到耳际,认准了甘勒斯便是汽车的主人,就再没东张西望了。门卫打开车门,甘勒斯进车之后便重重地躺在了后车座上。

“晚安了,萨姆,告诉司机把我送回家。”

门卫用手碰了碰帽子向他示意一路顺风,然后就帮他关上了车门,并把刚刚甘勒斯说过的话转述给了司机听,司机头也没转,只是点了点头。车子就在这滂沱大雨中离开了俱乐部。

雨水在风的作用下,成一条条斜线簌簌地往下落,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时,突然袭来一阵阵大风,雨水重重地敲击着这辆豪华轿车的车窗。街角聚集着一些人,都想穿过夕阳大道,但是又唯恐雨水溅湿了自己。雨果·甘勒斯做出一副遗憾的表情,咧着嘴在那窃窃地笑着,满是讥讽的意味。

车子开过了夕阳大道,穿过了谢尔曼街接着又颠簸着驶向群山之处。车速开始加快了,这个地方是个林荫大道,现在街上也没什么车,因此行驶得十分畅通。

车里很热,车窗都紧闭着,就连驾驶座后面的玻璃隔板一路上也是紧闭着。车子后座都弥漫着雨果的雪茄烟,十分呛人。

甘勒斯皱了皱眉,伸手想要把车窗摇低,但是车窗的摇手柄却没起半点作用,于是他又试了另一边的手柄,但是也没反应。这让他开始有点恼火了,他想用车上的小通话器叫司机出来,但是却发现车上根本就没有通话器的影子。

车子来了个急转弯,然后就开始爬坡,那是一条又长又直的山道,道路一边满是桉树,却见不到一栋房子。甘勒斯觉得脊梁有点发冷,那股冷意一阵阵地侵袭着他的脊梁。他身子往前倾,一拳打在了前面的玻璃上。司机头也没回,车子在这黑暗的夜色中,迅速地行驶在这条长长的山道上。

雨果·甘勒斯一把想要抓住车门把手,可是就算是坐在车里居然也找不到任何把手。雨果那张肥大的满月脸上现出了一丝苦笑,他有点不相信现在的境况了。

司机身子往前右方倾下,戴着手套的手在找些什么东西。突然,只听见一声尖锐的嘶嘶声。雨果·甘勒斯闻到了杏仁的气味。

刚开始的时候,这气味非常淡,但是闻起来却让人身心愉悦。那嘶嘶的声音并没有停下来,杏仁的气味开始渐渐变得有些苦涩,有些刺鼻,让人很不好受。雨果·甘勒斯丢掉手中的雪茄,用尽全身力气砸最近的车窗。可是即使这样,玻璃也还是纹丝不动。

车子现在在山上,远离了居民区里那稀疏的路灯。

甘勒斯往座位后面靠了些,抬起脚狠狠地往他前面的玻璃隔板踢,但是不管踢多少脚都没什么用,他的眼睛模糊了,整张脸都扭曲了,他咆哮着,粗壮的肩膀此时也没什么用了,头往后挨着靠垫,他有些崩溃了。他那大方头上的绒帽已经被弄得不成形了。司机这时迅速往后看了一眼,这短暂的一眼,也能看出司机的面部轮廓,他鹰钩脸,很消瘦。之后这司机又将身子往前右方倾下,那嘶嘶的噪声这才停止。

他在一条人烟稀少的道路旁停了车,把车上所有的灯都给关了。雨点打在车顶,发出沉沉的响声。

司机冒雨下了车,打开了车的后门,然后又捂住鼻子迅速退后。他在不远处站了一会儿,摸清了这条路的情况。

而在这辆豪华轿车的后座,雨果·甘勒斯却一动也不动。

朗辛·雷坐在一把矮矮的红色椅子上,旁边放着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雪花石膏碗。屋子里静悄悄的,刚刚丢进碗里的雪茄还在不停地往上冒烟,在温暖的空气中形成了种种图案。她的双手紧扣在脑后,烟青色的眼睛有些迷离,看上去极具吸引力。深褐色的头发有些微卷,鬈发中依稀可见几缕蓝色的头发。

乔治·戴尔弯下身,深深地吻了吻她的唇。戴尔的唇有些发烫,吻她的时候身子不住地震颤了一下,而她却一动不动,只是在他再次直起身的时候懒懒地朝他笑了笑。

戴尔喉咙里好像堵了什么东西一样,声音有些沉重,他说道:“听着,朗辛,你什么时候才能甩掉那个赌徒做我的女人呢?”

朗辛·雷耸耸肩,但是并未把放在头后的双手收回。“可他却是个光明磊落的赌徒!”她慢吞吞地答道,“这点在如今可不多见了啊,而且你现在也没什么钱。”

“我可以拿到钱。”

“怎么拿?”她的声音低沉沙哑。

“从甘勒斯那里,我有很多那鸟人的把柄。”

“比如说呢?”朗辛·雷懒懒地问道。

戴尔温柔地望着她笑了,他睁大眼睛,故意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朗辛·雷觉得他的眼白处有一些淡淡的颜色,那是她从未见过的,绝对不是白色就对了。

戴尔点燃了一支雪茄:“有很多事情可以举例啊,比如说,去年他出卖了一个来自雷诺的狠角儿,这个狠角儿的继弟被指控犯有谋杀罪,甘勒斯拿了人家25000美元要替他弟弟脱罪,结果他在另一件案子上跟警察局做了一笔交易,把罪名赖在他继弟身上。”“那狠角儿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又做了些什么呢?”朗辛·雷轻声轻语地问道。

“什么也没做——至少迄今为止,他想这关系到上头的上头。毕竟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永远都是赢家。”

“但是如果他知道事情的真相的话,他可能会采取些行动了。”朗辛·雷一边说一边点头。“那个狠角儿是谁,乔治?”

戴尔压低声音,弯腰再次凑到她身前,“告诉你这件事,我可真傻!那个小子叫扎帕第,我从来没见过他。”

“而且也不应该见——乔治,如果你够聪明的话,最好别见。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情,要是我的话,我可不会像你一样把自己逼到如此困境。”

戴尔轻轻地笑了,黝黑光滑的脸上露出几颗牙齿。“朗辛,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吧,忘记刚刚我说的所有事情,但是记住,在你面前,我爱你爱得简直就像个傻子。”

“来杯酒吧。”那个女的说。

这间房是酒店公寓内的客厅,整间房都被粉刷成红色和白色,使馆式的装饰,显得太过正统死板。白色的墙面上画了一些红色的图案作为装饰,白色的软百叶窗挂的是白色的窗帘,煤气暖炉前面有一个半圆形的红色地毯,地毯周围镶着白色的边。窗子之间摆了一张椭圆形白桌,靠着墙放着。

戴尔向桌子走去,倒了两杯苏格兰威士忌,然后又在杯子里加了些冰块和充气水,之后便拿着两个杯子走过房间,回到了朗辛坐的地方,雪花石膏碗里面的雪茄还在冒烟,只是烟气比之前稀薄了些。

“甩了那赌徒吧,”戴尔一边说一边给她递上一杯酒,“他会让你陷入困境的。”

她抿了一口酒,点点头。戴尔从她手中拿走了酒杯,就着她刚刚抿酒的杯沿处,自己也喝了一点儿杯中的酒,他端着两杯酒,倾身向前又一次吻了她。

短短的走廊到门之间挂着很多红色的窗帘。窗帘拉开了几英尺,就在那几英尺的地方可以看到一张男人的脸,灰色的眼睛正略有所思地盯着房里这两人,眼神冷冷的,把他们亲吻的画面看了个清清楚楚。之后,他便无声无息地把窗帘再次拉好。

过了一会儿,门砰的一声关上了,走廊处传来脚步声。约翰尼·德鲁斯走过那些帘子,进了门,这时候戴尔正在点他的雪茄。约翰尼·德鲁斯高高瘦瘦的,沉默寡言,穿着黑色的衣服,可以看出那衣服剪裁十分精美。他那双冷灰色的眼睛旁边已经长出了笑纹,薄薄的嘴唇很是精致,但绝不温柔,长长的下巴处留有一道刀痕。

戴尔盯着他,打了个手势。德鲁斯并没说什么,只是自顾自地走向那张桌子,往杯子里倒了些威士忌酒,一口喝了下去。

他背对着房间站了一会儿,手指在桌子的边缘处敲着,然后他回过头,微微一笑,说道:“大家好。”说这话时,语音柔和,并不像之前的嘶哑嗓音,然后就从里面的房门出了这间房。

此时他在一间宽敞的房间里,房间里的装饰十分奢华,摆了一张双人床。他走到衣帽间,从中拿了一件棕褐色的牛皮箱,在床上打开了这个箱子。他把高脚抽屉柜里的东西一把全装进了箱子里,不急不忙地把东西

整理好。整理之时,还悠闲地吹着口哨。打包好箱子之后,他砰的一声把箱子给关上,随后点了一支烟。他在房中央站了一会儿,一动也不动的。灰色的双眼望着墙出神。

又过了一会儿,他又走到衣帽间,出来的时候拿了一把小手枪,枪装在一个软皮套中,旁边还有两根短绳可以系住。他挽起左脚裤管,把装好手枪的皮套系在了左腿上。又拿起地上的手提箱返回了卧室。

朗辛·雷看到手提箱的时候,迅速眯了眯眼。

“要去什么地方吗?”她低声问他,声音沙哑。

“嗯,戴尔呢?”

“他走了。”

“就走了?”德鲁斯轻轻答道。他把箱子放在地上,自己就站在边上,冷灰色的眼睛打量着朗辛的脸,目光在她苗条的身躯上游移,从她的脚踝一直扫到头。“这可真是不妙啊,”他说,“我想让他留下,因为我对你来说有些呆板。”

“也许确实如此吧,约翰尼。”

他弯下腰去拿那箱子,但是碰都没碰到箱子就又直起身来,不经意地提了一句:“你还记得莫泊思·帕里西吗?我今天在镇里见到他了。”

听到这话,她睁大眼睛,然后又眯起眼睛,几乎都快要闭上了。她咬紧了牙齿,发出了一点儿轻轻的咔嗒声,在那一刻,她的下颚突出,显出分明的线条。

德鲁斯的目光仍然在上下扫视着她的脸蛋和身体。

“你出门是因为这件事?”她问道。

“我是想出门旅游,”德鲁斯说,“我现在可不像以前那样爱惹事。”

“你想逃离这个地方?”朗辛·雷轻声说,“那我们去哪儿?”“不是逃离,我只是出去旅游而已,”德鲁斯平心静气地说,“而且我也没说是‘我们’,我这次是一个人出门。”

她静静地坐着,看着他的脸,一动也不动。

德鲁斯从外套里面拿出了一个长条形钱包,打开钱包时,看上去就像翻开了一本书。他丢了一沓钞票在朗辛的大腿上,然后又把钱包放好。朗辛没碰那些钱。

“在你重新找到个男人依靠之前,这些钱足够你维持一段时间了。”他面无表情地说道,“如果你还需要钱的话,我也会再给你。”

她慢慢地站起来,腿上的那沓钱从她的裙子滑落到地上。她双臂下垂,两手紧握着,青筋浮现,眼神呆滞,毫无生气可言。

“这表示我们之间完了,约翰尼?”

他提起箱子,她却迈了两大步,迅速地挡在了他的面前。她把手贴在他的外套上,可是他却站着没有半点反应,眼里充满了温柔的笑意,嘴巴却没发出一点儿声音。一千零一夜香水的味道不停地刺激着他的嗅觉。

“约翰尼,你知道你像什么吗?”她沙哑的声音有点不清晰。他等着她的答案。

“你就像是一只鸽子,约翰尼,一只鸽子,你知道吗?”

他轻轻地点头:“听着,我会通知警察去抓莫泊思·帕里西,我并不喜欢做些什么非法的勾当,所以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让警察去收拾他,我要是让警察觉得碍事,可能就会让我自己受伤。这可都是老把戏了,现在你懂了吗?”

“你让警察去抓他,而你又自以为他不会知道这是你干的,但是他可能知道这就是你干的好事!所以你现在才要离开,为的就是逃离他的追踪……约翰尼,好了,我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这并不是你要离开我的原因。”

“也许事实就是我已经对你感到厌倦了,宝贝。”

她转过头,发出尖锐的笑声,十分刺耳。德鲁斯还是没有改变主意。

“你真算不上一个坚韧的男人,约翰尼,你太软弱了。乔治·戴尔比你有种多了,看看你自己有多么懦弱吧!”

她往后走了几步,盯着他的脸。她的情感防线要崩塌了,从她的眼神就能看出来。

“约翰尼,你长得倒是不错,哦,天啊,你真的很帅,只可惜太软弱!”

德鲁斯没有动,只是轻声地说:“宝贝儿,我这并不是软弱,只是有点感情用事而已,我喜欢玩几张牌,掷掷红骰子,我喜欢玩赌命的游戏,包括女人。但是当我在这些博弈的游戏里输了的时候,我并不会觉得心痛,更不会在游戏中作弊。我会做的就是在另一场博弈游戏中重新开始。就像跟你在一起,也不过是一场博弈而已。”

他弯腰提起箱子,从她的身旁走过。他穿过这间房,撩起那些红色的窗帘,头也不回地走了。

朗辛·雷目光凝滞,直直地盯着地板。

德鲁斯站在查得顿的入口旁,顶上是扇形的玻璃遮篷,他左顾右看,望着灯红酒绿的大街,又望着小巷尽头,那里黑漆漆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雨还在簌簌地下着,突然在这遮篷里出现了一束散光,正好打在雪茄的烟头处。他提起箱子,沿着街道走向自己的轿车。车子停在下一个街角处,是一辆黑亮的帕卡德牌车,车身到处都带着素雅的铬片。

他停住,打开车门,突然从车里迅速地伸出了一支枪,枪口正对着他的胸部。一个尖锐的声音说道:“别动,手举高。”

德鲁斯隐约看到车里有一个男人,长着一张瘦弱的鹰钩脸,虽然脸上有点灯光的映照,可是德鲁斯还是没有看清楚那人的长相。他感觉到那把枪正抵着他的胸口,硌着他的胸骨都有些疼。他身后又有脚步声迅速地朝他走来,又有一支枪顶住了他的背。

“现在满意了?”另一个声音问道。

德鲁斯放下箱子,举起手放在了汽车的顶部。

“好吧,”他疲倦地说道,“这是什么意思?抢劫吗?”坐在车里的人大笑起来,有只手从后面拍了拍德鲁斯的屁股。“慢慢地退后!”

德鲁斯乖乖地退后,手还是高高地举在半空中。

“别把手举这么高,浑蛋,”他身后的人威胁道,“举到肩膀处就可以了。”

德鲁斯于是又把手放低了一点儿。车里的男人下车了,他直起身子,再次把枪指着德鲁斯的胸口,并伸出他那长胳膊,把德鲁斯外套上的扣子给解开了。德鲁斯身子往后倾斜了一点儿,拿枪的男人在德鲁斯的口袋甚至是腋窝处都搜了一遍,一把带皮套的A.38手枪被搜了出来。

“找到一支枪,查克,你找到其他东西了吗?”

“屁股这里没藏什么。”

前面的那个男人提着那个箱子走开了。

“慢慢走,去坐我们的车。”

他们沿着街道走远了,隐约看见一辆大型的林肯牌豪华轿车,蓝色车身带浅黄色条纹。那个鹰钩脸的男人打开了汽车后部的门。

“进去。”

德鲁斯面无表情地上了车,弯腰上车的时候,顺手把手里的雪茄烟头儿扔进了车外那一片黑夜里。他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就像是腐烂的桃子或是杏仁的味道。他已经进了车里。

“查克,坐他的旁边。”

“听着,我们都坐前面吧,我能处理……”

“不行,查克,坐他的旁边。”那个鹰钩脸男人打断了他的话。查克有点生气,但还是坐到了汽车后座的德鲁斯旁边。另外一个男人砰的一声把汽车门给关上了,透过紧闭的车窗还是能够看到他瘦瘦的脸上露出了嘲弄的笑容。关好门之后他便坐到驾驶座上,启动了汽车,飞驰而去。

德鲁斯抽了抽鼻子,使劲闻了一下这种奇怪的气味。

他们在街角转弯,在第八大道往东朝诺曼底区行驶,到达诺曼底区后往北行驶,再穿过威夏尔,之后车子又过了其他几条街道,上了个陡坡,然后从坡的另一边下来开往梅罗丝。这辆大型林肯牌豪华轿车在簌簌的小雨中穿行,没有发出一点儿沙沙声。查克坐在车的角落,手拿着枪放在膝盖上,脸上阴沉沉的。在路灯的灯光下,可以看见一张方脸,傲慢的脸上涨得通红,可以看出他现在并不轻松。

透过车上的玻璃隔板可以看到司机的后脑勺儿,他一动也不动的。穿过夕阳大街和好莱坞街道,在富兰克林街往东边转,然后向北转,到达洛菲丽丝,沿着洛菲丽丝朝河床处行驶。

上坡的汽车射出的白光照进林肯车里。德鲁斯等候着,心里有些紧张。另一束光照进车里的时候,他迅速弯腰,拉起左裤腿,并在那束光消失之前,迅速收手,背靠着车座的靠垫。

查克没有动,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动作。车子开至山脚处,正好是滨江大道的十字路口处,变灯之前,十字路口处就涌现出许多汽车,德鲁斯等待时机,算准了街道上许多汽车的车头灯会对车内人的视线有一定的影响。他把身子倾斜了一些,手往下迅速从左腿的枪套里拿到了那把小手枪。

他再次把身子往后倾了一点儿,枪抵着他左边的大腿,正好可以藏在查克坐的地方的后面。

汽车在滨江大道上行驶着,穿过了格里菲斯公园的入口处。

“浑蛋,我们这是去哪儿?”德鲁斯装作无意地问道。

“别问了,”查克吼了一句,“你会知道的。”

“这不是持枪抢劫,对吧!”

“别问了!”查克再次向他吼了一句。

“你是莫泊思·帕里西的人?”德鲁斯慢腾腾地问。

那个脸上通红的持枪男人脸上抽搐了一下,他把膝盖处的枪拿起指着德鲁斯:“我说过了,别问!”

“那对不起了,浑蛋。”

德鲁斯把大腿上的枪翻转过来,然后迅速上膛,用左手扣下扳机。那支枪发出一声喑哑的声音,声音不大,几乎听不见。

查克大叫一声,手剧烈地抽搐着,那支枪被他一脚踢出,掉在了车上。他的左手马上捂着自己的右肩。

德鲁斯把那把小毛瑟枪换到右手上,并把它藏在了查克那边。“不准动,别惹麻烦。现在,把那把枪拿过来,快点儿!”

查克把地上那把自动手枪踢开,而德鲁斯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到了那把枪,那个瘦脸司机往后看了一眼,汽车有点偏离行驶道,但马上又打正了方向盘。

德鲁斯拿起那把大枪,那把小毛瑟枪有点太轻了。他朝着查克的头边猛砸,查克不住地呻吟,身体往下倒,手乱挥舞着。

“瓦斯!”他叫道,“那个瓦斯!他会打开瓦斯的。”德鲁斯打得更狠了,查克彻底倒下去了。

林肯牌汽车在滨江大道转了个弯,过了一座桥,那桥并不长,然后又经过了一个跑马道,沿着一条狭窄泥泞的道路而下,那条路的一旁是一个高尔夫球场。汽车在一片夜色中行驶着,周边都是树,车速很快,从一边飙到另一边,好像司机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德鲁斯冷静下来,摸索着车门把手。可是却没有发现任何把手,他抿着嘴,用手中的枪使劲地砸着车的窗户。可是那窗户的玻璃就像是一堵石墙,十分坚硬。

鹰钩脸的那个男人俯下身,听见了嘶嘶的声音。紧接着一股刺鼻的杏仁味突袭而来。

德鲁斯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把它撕开,捂住鼻子。司机再次打正方向盘走直线道路,他开车时弓着腰,尽量把头部放低。德鲁斯把那把大枪的枪口抵着司机头后的那层玻璃隔板,而那司机的头则躲到另一边。他迅速对着司机的头开了四枪,开枪时,他自己闭着眼睛,头转向一边,看起来就像个紧张的女人。

没有飞溅的玻璃碎片,当他转过头看的时候,玻璃上留下了一个歪扭的圆洞,挡风玻璃成放射状裂开,但是却没有坏掉。

他拿枪敲击着洞边,试图把玻璃敲下来。瓦斯透过手帕向他的鼻子扑来,他感觉头像气球般,视线开始模糊。

鹰钩脸的司机蜷缩着,把自己旁边的车门使劲拧开,他把车的方向盘打向相反的方向,然后自己跳下了车。

车子冲过那低矮的堤防,滚了几圈,接着猛地撞在了一棵树上。车身已经扭曲了,这种巨大的撞击力使得车的后门自己弹开了。

德鲁斯头部朝下,从车里滚了出来,幸好地面是泥土,不至于使他伤得太重。之后,他深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就着腹部和肘部的力量翻过身来,仍然低着头,拿枪的那只手则朝上。

那个鹰钩脸的男人此时离他十几米远,德鲁斯看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枪,抬起来。

德鲁斯拿着查克的那把枪,不停地扣动着扳机,直到枪里的子弹都打完了。

那个鹰钩脸男人慢慢地倒下,身体与那暗黑的夜色和潮湿的地面融为了一体。不时有汽车经过滨江大道,雨水从树上滴落,格里菲斯公园的灯光在布满乌云的天空下渐渐隐去,剩下的只是一片黑暗,一片死寂。

德鲁斯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来。他扔下那把已经没了子弹的枪,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把小小的手电筒,然后把外套衣领立起,遮至鼻子处,双手使劲压着遮盖在脸上的衣服。他走向汽车,关掉灯,然后又用手电筒照了照驾

驶座的地方。他的身子弓向车子里,打开了铜柱上的一个开关,那铜柱看上去像是一个灭火器。瓦斯泄漏的嘶嘶声这才停下来。

他又走到那个鹰钩脸男人的边上,那人已经死了。他的口袋里有一些头寸松、现金和银币,他身上还有雪茄、一盒埃及俱乐部的火柴,但是没有发现钱包,还有几梭子弹,那是德鲁斯那把0.38手枪的子弹。德鲁斯把子弹放回搜出来的手机里面,然后站起身,只留下地面那具摊在地上的尸体。

借着灯光,透过旧金山河床上那片茫茫夜色,他望着远方。不远处,他看见了绿色的霓虹灯,那灯光比其他灯光都要明亮,只见那霓虹灯闪烁着几个大字,“埃及俱乐部”。

德鲁斯暗暗地自顾自笑了,然后他又走回到那辆林肯牌轿车。他把查克的尸体拖出来丢在潮湿的地面上,查克那张红色的脸现在在手电筒微弱的灯光下已经变成了蓝色。睁大的眼睛里透出空洞的眼神,像是死死地盯着什么东西一样,胸口已经没了呼吸的起伏。德鲁斯把手电筒放下,在其他口袋里又摸了个遍。

他找到了一些东西,那是男人们通常会带在身上的东西,包括一个钱包,里面放着司机驾照,上面写着洛杉矶都会旅馆查克·勒格兰。他又发现了埃及俱乐部的火柴,还有一个写着809的酒店钥匙环,酒店名叫都会旅馆。

他把钥匙放进自己的口袋,上了车,把汽车之前弹开的车门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就给锁上了。他猛踩了一脚那坏了的汽车缓冲器,把车往后倒,在软土上慢慢地转弯,终于把汽车开到了行驶道上。

当他再次到达滨江大道的时候,他便把车灯打开,往好莱坞开。他把车停在漆椒树下,位于肯漠一栋大砖公寓前面,离好莱坞大道北面不过半个街区远。他熄掉汽车引擎,然后把箱子提了出来。

他走开的时候,公寓前的灯正好照在了汽车的前车牌上。他想知道为什么那个拿枪的人会用5A6这个车牌号码,这个号码可不是普通人能够弄到的。

他在一家药店里打电话找了一辆的士,然后便坐着这辆的士回到了查得顿。

公寓内没有人。温暖的空气里还残留着一千零一夜牌香水的气味和雪茄的烟味,不久之前还有人在这里待过。德鲁斯推开卧室的门,查看了一下两个衣橱里的衣服和梳妆台上的物件,然后又走回到了那间被粉刷成红白色的客厅,给自己倒了一杯烈酒。

他把弹簧锁放在外门,然后端着那杯酒去了卧室,把自己身上那件脏兮兮的衣服换掉,穿上了另一套暗色西装,但是看上去却十分时髦。接着又在白色亚麻衬衫的领口处打上领结,同时又抿了一口酒。

他把那把小毛瑟枪的枪管擦干净,重新组装了一下这把枪,同时在弹匣里加了一颗子弹,最后便把枪装进了腿上枪套里。之后他把手洗干净,端着那杯酒走到电话旁。

他拨的第一个电话是打给《记事报》的,找的是市办公室的韦纳。

电话传来声音,拉长了语调:“我是韦纳,说吧,找我什么事。”

德鲁斯说:“我是约翰尼·德鲁斯·克劳德,帮我在你的名册上找一个加利福尼亚的车牌号:5A6。”

“这肯定是哪个该死的政客的车。”那个拉长了语调的声音说道,然后便放下电话去找名册了。

德鲁斯一动不动地坐着,他看着房间角落里那根有凹痕的白柱子,柱子顶端有红白色的球状物和红白色的人造玫瑰。他厌恶地皱了皱鼻子。

电话那头传来了韦纳的声音:“这是一辆1930的林肯牌豪华轿车,注册名字是雨果·甘勒斯,他的住址是西好莱坞区,清水街2942号,卡萨德欧罗公寓。”

德鲁斯随口说:“就是那个发言人,对吧?”

“没错,大嘴巴,铁杆儿证人。”韦纳把声音放低,“约翰尼,我可只跟你说——不跟外人讲——这家伙一肚子坏水,说不上聪明,只是在道上混久了,知道谁可靠,谁可以出卖……又有什么故事吗?”

“没有,”德鲁斯语无波澜地说道,“他想暗算我,不过没有得逞。”

他挂断了电话,喝完了杯中的那点酒,起身又调了一杯。然后他翻了一下白色桌子上的电话簿,找到了卡萨德欧罗公寓的电话,拨了过去。电话接线员告诉他,雨果·甘勒斯先生已经出了城。“那就给我接线到他家里的电话。”德鲁斯说。

电话通了之后,传来的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是的,我是雨果·甘勒斯太太,请问有什么事吗?”

德鲁斯说:“我是甘勒斯先生的一个客户,有非常紧急的事情要找他,请问您能帮我找到他吗?”

“非常抱歉,”那个冷冷的声音懒洋洋地说道,“我丈夫临时被人叫出了城,我现在都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儿,我也很希望今晚他能够打电话给我,他离开俱乐部……”

“哪个俱乐部?”德鲁斯假装无意地问道。

“狄玛俱乐部,他离开那里之后就没回家,如果你要留话……”

德鲁斯没等她说完:“甘勒斯太太,谢谢您。我可能晚点再打过来。”

他挂断电话,悠悠地笑了,笑容里透着几分冷峻,他又抿了一口酒,接着在电话簿里找到了都会旅馆的电话,他打过去,“我想找809号房的查克·勒格兰先生。”

“8—0—9,”接线员说,“稍后联系您。”过了一会儿,电话里传来声音,“房里没人接电话。”

德鲁斯谢过他,从口袋里拿出了那个钥匙环,看着上面的房号,正是809。

狄玛俱乐部的门卫萨姆斜倚在俱乐部入口处被磨光的石头上,看着夕阳大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车头灯照得他的眼睛有些睁不开,现在他已经很累了,只想回家。他多想抽支烟,喝上一大口杜松子酒啊。他希望雨停一停,因为下雨的时候俱乐部里一片死寂。

他站直身子,在遮篷旁的人行道来回走动,还一边拍打着他那双戴着白色手套的黑色大手。他本来想吹口哨,吹一首叫作“滑轮华尔兹”的歌,但是总找不到调子,于是他便换了一首叫作“轻松女士”的歌,这首歌不需要调子。德鲁斯从哈德逊街头走过来,站在他旁边。

“雨果·甘勒斯在里面吗?”他问道,没有看萨姆。

萨姆咂动着牙齿,不以为意地答道:“他不在。”

“那之前来过这里吗?”

“您可以去柜台去问一下,先生。”

德鲁斯从口袋里抽出戴手套的左手,用食指数了5美元钞票。

“你一定比他们知道得多多了!”

萨姆咧开嘴巴慢慢地笑了,盯着德鲁斯手中攥着的那些钞票。

“这倒没错,老板。他之前确实来过这里。他几乎每天都会到这里来。”

“什么时候离开的?”

“大概是6点30分吧。”

“开着他那辆蓝色的林肯牌豪华轿车?”

“是,不过是他的司机开,你问这些干什么?”

“那时候正在下雨,”德鲁斯冷静地想,“一定是下得很大,也许你看错了,并不是林肯牌轿车。”

“就是那辆林肯牌轿车!”萨姆坚持说,“是我送他上的车,除了这辆车,他从不坐其他车。”

“车牌号是5A6?”德鲁斯继续问。

“没错。”萨姆咯咯地笑了,“那是市议员们的车牌号。”

“知道他的司机是谁吗?”

“当然,”萨姆开口说,又突然顿住。他用香蕉般大的手指挠了挠黑色下巴,“我确定那天他换新司机了,否则我就是庞然大物的傻瓜。我不认识那新司机,真的。”

德鲁斯把钱放到了萨姆白色的大手掌里,萨姆立马拿住那些钱,但是那双大眼睛里却突然露出怀疑的神色。

“先生,你问那么多问题干什么?”

德鲁斯说:“我付了钱,不是么?”

他又回到哈德逊街角,上了自己的黑色帕卡德牌轿车,发动车,驶上落日大道,他一路向西行驶,几乎到了比弗利山脉,然后又转向山脚,开始留意街角的路标。清水街一侧倚着山,可以把整个城市尽收眼底。卡萨德欧罗公寓位于帕金森一隅,是一座高级别墅,周围用围墙围住,顶端铺了红色的瓦片。接待大厅在另一个单独的建筑里。墙的另一边,是一个大型私人车库。

德鲁斯把车停在车库对面,他坐在车里,透过宽敞的车窗可以看到一间玻璃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穿着整洁的白色工作服的服务生,他双腿搭在桌子上,正在看杂志,然后转过头往背后看不见的痰盂里吐痰。

德鲁斯从车里出来,走过街道,溜进了车库,服务生没注意到他。

车子排成了四排,其中两排靠着白色的墙,中间两排相对,在停车场的中间。场内还有许多空着的车位,但是还是有许多车停在这里。它们大多是昂贵的加顶大车,其中也有两三辆敞篷车。

只有一辆豪华轿车,车牌号正是5A6。

这辆车保养得很好,颜色还很亮,车身是皇家蓝,带浅黄色装饰。德鲁斯脱下手套,用手摸了摸汽车的散热器外壳,没有一点儿热度。他又摸了摸轮胎,然后看着刚刚摸过轮胎的手指,上面留下了一点儿干燥的尘土。没有泥土,只有一些极其干燥的尘土。

他沿着一排黑色的车往回走,走到那个小办公室的门边,门开着,德鲁斯倚在门边。过了一会儿,那个服务员抬起头,看到他时吓了一跳。

“看到甘勒斯的司机吗?”德鲁斯问道。

那个服务员摇摇头,往那个铜质的痰盂里又吐了口痰。

“从我3点钟来上班到现在我就没见过他。”

“他不是要去俱乐部接那老头儿吗?”

“没有,我猜没有。车没出去,他向来都开那辆车。”

“那他住哪儿?”

“谁?你是说玛提克?树林后面的他们住的佣人房。但是我听说他住在某个旅馆里,让我想想……”他皱了皱眉。

“是都会旅馆吗?”德鲁斯问。

德鲁斯望着他的下巴尖儿,这管车库的家伙还在想着。

“对,我想他说的就是这个旅馆。但是我也不那么确定,玛提克不怎么开口说话。”

德鲁斯谢过他,然后过了马路,上了自己的车,往市中心开去。他到达第七泉水街角的时候,已经是9点25分了,这里就是都会旅馆了。

这是一家旧旅馆,曾经生意兴隆,如今却生意惨淡,濒临破产,声名狼藉,总是招来警察。暗色木质护墙板上油渍斑斑,镀金镜子上有很多缺口,低矮的大厅天花板下烟雾缭绕,许多混混儿终日穿着破破烂烂的皮质衣服在这里游手好闲。

大马蹄形柜台里放着雪茄,柜台后卖雪茄的的金发女郎已不年轻,领着寒碜的薪水,满眼的愤世嫉俗。德鲁斯靠在玻璃柜台上,推了推鬈发上的帽子。

“一盒骆驼牌香烟,宝贝儿。”他用赌徒式的语调低沉地说道。那个女人把一盒烟丢到他面前,收了15美分,然后找了一枚一角硬币丢到了他的手肘下,微微一笑。她的眼睛在说她对他有意思。她弯过身来,凑到他对面,好让他闻到她发间的香水味。

“问你点事。”德鲁斯说。

“你想问什么啊?”她温柔地说。

“我想知道,住在809号房的人是谁?别告诉旅馆的其他职员。”那金发女郎有点失望:“你为什么不自己去问,先生?”

“我比较害羞嘛。”德鲁斯说。

“好吧,我帮你去问。”

她打了个电话,声音透着慵懒的温柔,然后又走回到德鲁斯的身边。

“是一个叫玛提克的人,有什么事吗?”

“没有,”德鲁斯说,“多谢了,在这样一间不错的旅馆里工作感觉怎么样?”

“谁说这间旅馆不错了?”

德鲁斯笑了笑,摸了摸帽子以致意,然后大步走开了。那个女人伤心地看着他的背影。手肘靠着柜台,托腮凝望他走远。

德鲁斯穿过大厅,上了三个台阶,走进电梯,电梯摇晃了一下才上升。

“八楼。”他说,然后靠着电梯,手插在口袋里。

八楼是都会旅馆的顶楼,德鲁斯沿着长廊走,闻到了一股油漆的气味。在走廊尽头转完过后就到了809号房的门前。他敲了敲黑色的木质门板,没有人应答。于是他又弯下腰,往空钥匙孔看了看,又敲了敲门。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钥匙环,用钥匙开了门,走了进去。

两面墙的窗户都紧闭着,空气里弥漫着威士忌的气味,天花板上的灯还是开着的。房间里还摆着一张宽大的铜床,一个深色柜子,几把棕色皮革摇椅,桌子很朴素,上面平放着四玫瑰牌的威士忌酒瓶,里面几乎没有什么酒,也没有瓶盖

。德鲁斯闻了闻,屁股靠着书桌边缘,扫视着整个房间。

他的目光扫过深色柜子,移到床上,再移到那面有门的墙,最后落到房间里的另一扇门上。他走过去,打开那扇门。

一个人趴在浴室的褐色地板上,地板上的血已经变黑,黏黏稠稠的。男人的后脑勺儿有两个伤口,暗红色的血从伤口流出来,流过脖子,最后流到地板上。看得出来,血已经干了很久了。

德鲁斯脱下一只手套,弯下身,用两只手指摸了摸那人的动脉,然后摇摇头,戴上了手套。

他走出浴室,关上门,又打开了一扇窗户。他把头往外凑了凑,呼吸着雨水润湿的新鲜空气,看着细雨滑过屋瓦,落在漆黑的小巷里。

过了一小会儿,他关上窗户,又关了浴室的灯,在柜子抽屉里拿了个“严禁打扰”的标志牌,便关掉天花板上的灯,出去了。

他把那个“严禁打扰”的标志牌挂在了门把手上,然后又沿着电梯口的长廊原路返回,离开了都会旅馆。

朗辛·雷小声地哼着歌,走在查德顿寂静的长廊里,她断断续续地哼着,自己也不知道哼的是什么,她的左手涂了樱桃红的指甲油,肩头的绿色天鹅绒丝巾往下正好垂到那双涂了指甲油的左手上。她左手玩弄着丝巾,另一只胳膊下面夹着一只包裹着的酒瓶。

她打开门锁,推开门,愣住了,皱了皱眉,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她努力回想着,试图想起什么,但是依旧没有缓过神来。

她离开的时候灯是开着的,但是现在却关了,也许是仆人关的灯吧,她也没多想,然后就直接进门了,摸索着红色的窗帘进了客厅。

加热器发出的微弱的红光扫过红白色的地毯上,照到一团黑亮的东西上。原来是鞋子,鞋子都放在原地。没有人动过。

“啊!”朗辛·雷惊叫了一声,那只做了美甲、握着丝巾的手差点儿扭坏了脖子。

她听到了咔嗒的声音,安乐椅边上的台灯亮了,德鲁斯坐在椅子上,木然地望着她。

他穿着大衣,戴着帽子,他的眼睛有点飘忽遥远,深不可测。

他说:“出去啦,朗辛?”

她慢慢地坐到沙发边,放下酒瓶。

“我喝醉了,”她说,“我觉得我可以喝更多的,然后我就又喝醉了。”她拍了拍那个酒瓶。

德鲁斯说:“我觉得你朋友戴尔的老板被人劫持了。”他云淡风轻地提了一句,好像事不关己的样子。

朗辛·雷缓缓地张开嘴,张嘴的刹那,所有的美丽都从她脸上消失了,好像戴上了一张惨白憔悴的面具,胭脂在脸上燃烧。好像随时会尖叫。

过了一会儿,她合上嘴巴,脸色又恢复了正常的美丽。她的声音好像是从远方飘过来一样,“如果我告诉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会不会好一点儿?”

德鲁斯还是一副木然的表情,他说:“我从这下楼到街上的时候,有几个暴徒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其中还有一个在车里,当然,他们也许是在其他地方盯上了我,跟踪我到这里来的。”

“你肯定是被跟踪了,”朗辛·雷屏住呼吸,说道,“约翰尼,你肯定是被跟踪了。”

他长长的下巴稍微动了一下,“他们挟持我上了一辆林肯牌豪华轿车,那可真是一辆不错的车。车窗很结实,很难打坏,车内也没有任何门把手,整辆车都关得死死的。车前座还放着一罐内华达瓦斯,那可是氰化物,开车的人可以让瓦斯释放到汽车后座,而开车的人则一点也不会吸入这种气体。他们把我带到格里菲斯公园路旁,往埃及俱乐部方向。那里是城郊接合部,靠近机场。”他停顿了一下,擦了擦眉梢,继续说,“不过他们忽略了我绑在腿上的毛瑟枪。司机撞车了,我这才逃出来。”

他摊开双手,往下望着自己的手,嘴角泛起冷冷的笑。

朗辛·雷说:“约翰尼,这事和我毫无关系。”声音一片死寂。德鲁斯说:“我上这辆车之前,坐这辆车的人很可能是没有枪的。他就是雨果·甘勒斯。这辆车是模仿甘勒斯的车——一样的款型,一样的颜色,一样的车牌号——但是这并不是甘勒斯真正的车。有人在这上花了很大的工夫,甘勒斯6点30分离开狄玛俱乐部的时候上的就是这辆贼车,而不是他自己的那辆。一个小时前,我问过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说他出城了。可是他的车自从中午过后就没有离开过车库。也许他的妻子知道他现在已经遭人挟持了,也许现在还不知道。”

朗辛·雷的指甲在衬衫上划着,嘴唇颤抖。

德鲁斯继续冷静地说:“今天晚上或是今天中午,有人在市中心的旅馆用枪打死了甘勒斯的司机,可是现在警察还没发现他。朗辛,有人精心策划了此案。你不会想牵扯到这种阴谋里面吧,亲爱的?”

朗辛·雷垂下头,盯着地板。她说话有点模糊了:“我需要来一杯。我心里难受死了,我觉得糟透了。”

德鲁斯站起身来,走到白色的书桌旁边。他把瓶里的酒都倒进了杯子里,然后把杯子拿给她。他端着杯子站在她的面前,可是却没让她拿到。

“我偶尔也会耍耍狠的,宝贝儿,但是我一旦耍起狠来可不是能够轻易停下来的。如果你知道什么线索,现在最好告诉我。”他把酒杯递给了她。她喝了一大口,烟青色的眼神有点发亮,她慢慢地说道:“约翰尼,我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件事情。事情不是像你说的那样。今天晚上戴尔说要送我一套房子,他说他可以从甘勒斯那里捞到钱,威胁甘勒斯说要告密他出卖雷诺一个狠角儿的事。”

“这些个下三滥聪明过头了吧!”德鲁斯说,“我就是从雷诺来的,雷诺的狠角儿我都认识,告诉我是谁。”

“一个叫扎帕第的人。”

德鲁斯轻声地说:“扎帕第就是埃及俱乐部的老板。”

朗辛·雷突然站起身来,抓住他的胳膊:“约翰尼,不要牵扯到这件事里去,看在神的面子上,可以不插手这件事情吗?就这一次,不要插手。”

德鲁斯摇摇头,望着她温柔缠绵地笑了,然后他掰开了抓着他胳膊的手,后退了几步。

“我在那辆装了瓦斯的车里坐过,宝贝儿,我很不爽,我闻过内华达瓦斯的气味,而且我在其他人的枪上留下了线索,警察会查到的,我已经卷入了这件事里。如果有人被挟持,而我又通知了警察,很有可能会害得又一个被绑架的人被撕票。扎帕第是个狠角儿,又来自雷诺,这一点能和戴尔告诉你的话联系上来。如果莫泊思·帕里西现在和帕扎第混,那劫持我这一事就说得通了,帕里西恨我入骨。”

“约翰尼,你没必要单枪匹马地跟他斗。”朗辛·雷有些绝望了。

他仍然笑着,眼神很严肃,紧闭嘴唇,然后说道,“是我们两个人,宝贝儿。穿上一件长外套,外面还有下小雨。”

她怔怔地看着他,然后伸出一只手放在他的胳膊上,五指有点僵硬地移到他的手掌处,然后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她的声音有些空荡荡的,满是恐惧。

“我?约翰尼,天啊,不要。”

德鲁斯温柔一笑:“宝贝儿,穿上那件外套,穿得漂亮点。这恐怕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出门了。”

她步履蹒跚地走过他身边的时候。德鲁斯轻轻地抚摸着她的手臂,握了一会儿,跟她私语道:“朗辛,你没有跟警察告发我吧。”

她回过头看着他,他的眼神有些悲痛。她的呼吸里发出嘶哑的声音,手臂也松了下来,然后快速地进了卧室。

过了一会儿,德鲁斯眼里的悲痛消失了,嘴角又挂起冷冷的笑。

德鲁斯半闭着眼睛,看着庄家的手指在桌上滑回来,滑到桌边。手指圆润,指端纤细,十分优雅。德鲁斯抬起头看着庄家的脸。他看不出年纪,有着深邃的蓝眼睛,头上根本没有毛发,一根也没有。

德鲁斯又低下头来看着庄家的手。他的右手微微弯着,搁在桌子边缘。庄家穿着棕色的天鹅绒外套——裁剪得像晚礼服——袖口的扣子碰着桌边。德鲁斯冷冷地笑了笑。

他押了三个蓝筹码在红色上。滚球停在黑2上。庄家付给其余四个玩家中的两个人。

德鲁斯把五个蓝筹码往前推,放在红色方块上。然后转头向左看,左边一位强壮结实的金发青年把三个红色筹码放在了0上面。

德鲁斯舔了舔嘴唇,头继续往左边偏,向一个小房间旁边看去。朗辛·雷坐在沙发上,背对着墙,头倚在墙上。

“我觉得要赢了,宝贝,”德鲁斯对她说,“要赢了。”朗辛·雷眨眨眼,头离开墙壁。伸手去拿前面矮圆桌上的酒。

她抿了一口,看着地板,没有接德鲁斯的话。

德鲁斯又看了看金发青年。另外三个人下了赌注。庄家看起来有些急躁,但不失谨慎。

德鲁斯说:“怎么我每次赌红的时候,你就赌0,我赌黑的时候,你就赌双0?”

金发青年笑了,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德鲁斯把手放在牌桌上,非常小声地说:“我问你问题呢,先生。”

“也许我就是这种人,”金发青年咕哝道,“喜欢卖空冒险。”“这是什么节奏,这么慢?”其中一人不快地说。

“请出手吧,各位。”庄家说。

德鲁斯看着他,说:“开始吧。”

庄家左手转动轮盘,之后用同一只手反方向掷出滚球,右手放在桌边。

滚球停在黑28处,在0的旁边。金发青年笑起来,“很接近,”他说,“很接近了。”

德鲁斯盘算了一下自己的筹码,小心地把它们堆起来。“我下6000美元,”他说,“虽然不多,但里面还是有钱可捞的。谁经营这家赌场?”

庄家微微一笑,直盯着德鲁斯的眼睛。他轻声地问:“你刚说什么?赌场?”

德鲁斯只点了点头。没说话。

“我刚听见你说‘赌场’。”庄家说,他迈出一条腿,中心移到这条腿上。

另外三个人飞快拿起筹码,向房间角落的小吧台走去。他们点了饮料,背靠着吧台旁边的墙壁。看着德鲁斯和庄家。金发青年没动,看着德鲁斯,露出讥讽的笑。

“现在好了,”他略有所思地说,“注意言行,兄弟。”

朗辛·雷喝完酒,又把头靠回墙壁。长睫毛下的眼睛愤怒地看着德鲁斯。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走进来一个蓄着黑色胡子,眉毛黑浓的大块头男人。庄家看向他,又看着德鲁斯,眼神示意了一下。

“是,你刚说了赌场。”他闷闷地重复说着。大个儿走在德鲁斯的旁边,用双肘戳了戳他。

“出去。”他冷淡地说。

金发男人咧嘴笑了,把手伸进深灰色西装口袋里。大个儿没有看到他。

德鲁斯目光扫过牌桌,看着桌那头儿的庄家,说:“我要拿回我那6000美元,今天就到此为止。”

“出去。”大个儿不耐烦地说,用手肘戳了戳德鲁斯。

秃头庄家礼貌性地笑了笑。

“你,”大个儿对德鲁斯说,“不会想让我动粗,对吧?”

德鲁斯看着他,一脸讥讽,故作惊讶。

“行行行,一个没脑子的壮汉,”他轻声说,“拿下他,尼基。”金发青年从口袋里掏出右手,振臂一挥,大个儿回头一看,一阵强光袭来,尼基“啪”的一声一拳打在大个儿的头后。大个儿伸手去抓德鲁斯,后者迅速离开,从手臂下拿出一支枪。大个儿抓着轮盘边缘,然后重重地倒在地上。

朗辛·雷站起来,清了清喉咙。

金发青年溜到旁边,转了一圈,看着酒保。酒保把手放在吧台上。刚一起赌博的另外三个人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切,但是没有动。

德鲁斯说:“他右袖口中间那粒扣子,尼基,我觉得是红铜的。”“嗯。”金发青年绕到桌边,把枪放到口袋里。他走进庄家,抓住他右袖口上三颗扣子中间的一颗,使劲扯,扯了两次把它扯了下来,连袖口的衣线都被扯出来了。

“是红铜的。”金发青年不在意地说,放开了庄家的手臂。

“我现在拿走我的6000美元,”德鲁斯说,“然后再跟你们老板谈谈。”

庄家微微点了点头,伸手去拿转盘桌上叠得高高的筹码。

大个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金发青年把手放到屁股后面从后面腰带里掏出一支0.45自动手枪。

他转着手枪,愉快地看着房间四周微笑。

他们沿着回廊走,俯视着餐厅和舞池。乐队演奏着热闹的爵士乐。伴随着音乐,食物气味和香烟烟雾也随之往上飘来。回廊设得很高,下面的情景历历在目,好像俯瞰照相机的镜头。

秃头庄家打开了回廊角落的一扇门,头也不回地进去了。叫尼基的金发青年跟在他

后面。随后是德鲁斯和朗辛·雷。

前面是一条短短的走道,天花板上泛着冷若冰霜的白光。尽头的门看起来像镀了金属层似的。庄家伸出一只圆润的手指去按门边的门铃,按的方式是某种暗号。突然有一阵“吱吱”声传来,像电梯开门的声音。庄家用手一推,门开了。

里面是一间舒适的房间,休息间办公两用。房间右边一角有一个火炉和一张绿皮革沙发,正对着门。沙发上坐着一个人,他身材矮小,圆头,圆脸,脸有点黑,绷得紧紧的。黑色的小眼睛黯淡无神,像两颗黑玉纽扣。看到我们进来,他放下手中的报纸,抬起头,脸突然变成了青灰色。房间中央是一张大桌子,一个身材很高的人站在桌边,手里拿着鸡尾酒调酒器。他慢慢地转过头来,目光掠过肩膀,向我们四个扫来,手依旧优雅地摇晃着调酒器。他的脸上凹凸不平,眼睛凹陷,淡灰色的皮肤挺松弛,红色头发剪得很短,没有光泽,也没有分边。左边脸颊上有一个细十字形疤痕。

高个子放下调酒器,转过身来,盯着庄家。沙发上的那个人没有动。但内心却七上八下。

庄家说:“我想这是抢劫,但是我也无能为力,他们摆平了大乔治。”

金发青年愉快地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他的0.45手枪,指着地板。“他觉得只是抢劫,”他说,“倘若是抢劫你还会有命吗?”德鲁斯关上沉重的门。朗辛·雷从他身边走开,走到房间远离火炉的一边。德鲁斯没有看她,沙发上的那个人看了她,看了每个人。

德鲁斯轻轻地说:“高的那个是扎帕第,矮的那个是莫泊思·帕里西。”

金发青年移到房间一边,留下庄家一个人站在房间中央。用0.45手枪看住沙发上的男人。

“没错,我是扎帕第。”高个子说。他好奇地看了德鲁斯一会儿。

然后他转过头去,又拿起调酒器,打开塞子,倒了一浅玻璃杯酒。他喝下酒,拿出一条绿色手帕擦了擦嘴,又把手帕小心翼翼地放回胸前的口袋里,露出一个三角形。

德鲁斯挤出一丝冷冷的笑,食指摸了摸左边眉毛。右手插在夹克口袋里。

“尼基和我刚小小地上演了一出戏,”他说,“这样就算我们聊得不愉快,外面的人都知道是我们进来见你了。”

“听起来很有趣,”扎帕第附和道,“你为什么要见我?”

“谈谈你载人的瓦斯车。”德鲁克说。

沙发上的人突然抖动了一下,手从腿上弹开,好像被什么东西叮了一下。金发青年说:“别动……对,最好别乱动,帕里西先生,小心我一枪毙了你。”

帕里西又安分起来,手放回他粗短的大腿上。

扎帕第略微张大了眼睛。“瓦斯车?”语气中透着些许迷惑,德鲁斯向前走到房间中央,在离庄家不远处稳稳地定住脚步。他灰色的眼睛泛着平静的光芒,但是面容疲惫,那是一张已不再年轻的脸。

他说:“也许是有人把事情推到了你身上,扎帕第,但是我不这么觉得。我说的是蓝色林肯车,车牌5A6,前座放着一罐内华达瓦斯。你知道的,本州用来处决杀手用的。”

扎帕第咽了一口口水,粗大的喉结前后蠕动。噘起嘴唇,然后缩回去,又噘起。

沙发上的那个人大声笑了,好像一个人自娱自乐似的。

房间外传来一个声音,厉声地说道:“金发的,把枪放下,其他人把手举起来。”

德鲁斯朝门口望去,门缝里出现了一支枪,一只手,但不见人。房间的灯光照着那只手和那把枪。

枪好像正对着朗辛·雷。德鲁斯说:“好。”他快速地举起两只空手。

金发青年说:“这应该是大乔治——刚刚那是装的,准备蓄势待发。”他只好松开手,让点45手枪落到前面的地板上。

帕里西迅速从沙发上站起来,从手臂下抽出一支枪。扎帕第也从桌子的抽屉里面拿出一把左旋手枪,向门的方向说:“出去,待在外面。”

门“咔嚓”一声关上,扎帕第向秃头庄家点了点头,庄家自进这房间以后压根儿就没动过。

“你回去工作吧,路易斯,多赢点。”

庄家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房间,小心翼翼地关了门。

朗辛·雷大笑起来,傻傻地。她提起手拉高衣领裹住喉咙,好像屋内很冷似的。但是屋内有火炉,窗户又没开,很暖和。

帕里西吹了声口哨,迅速走向德鲁斯,拿枪指到他脸上,向后推了推他的头。他左手搜了搜德鲁斯的口袋,拿出一把柯尔特手枪,又摸了摸他腋下,转到他身后,摸了摸他臀部,又走到前面来。

他往后退了一点点,用枪柄砸向德鲁斯的脸。德鲁斯稳稳地站立着,只是头略微动了一下。

帕里西又在他脸上同一个地方砸了一下。鲜血缓缓地从德鲁斯的颧骨上流下来,他的头晃了一下,膝盖开始发软。他缓缓地往下跌,左手撑着地面,摇晃着头。他蹲伏着,双腿弯曲。右手瘫软地垂在左脚边。

扎帕第说:“够了,莫泊思。不要心急。还要留着活口问话呢。”朗辛·雷又笑起来,很傻地笑。她沿着墙摇摆着身体,一只手撑着墙。

帕里西狠狠地吸了口气,从德鲁斯身旁走开,黝黑的圆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我等这一刻等了很久了。”他说。

在他从德鲁斯身旁离开走至距他六英尺远的时候,一个暗暗发光的小东西好像从德鲁斯的左裤管里滑出,传到他手上。随后是一声尖锐的“噼啪”声,一颗小小的绿色火苗降落在地板上。帕里西的头向后晃。下巴被射穿了一个洞。鲜血喷流而出。他的双手瘫软下来,两只枪从手里滑出,身体开始摇晃,最终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扎帕第说:“见鬼!”举起他的左轮手枪。

朗辛·雷大声尖叫,向扎帕第飞扑过去——扯着他对他拳打脚踢,尖叫不止。

左轮手枪连响两声,子弹射在墙壁上,泥灰四溅。

朗辛·雷最终跌倒在地上,手脚趴地,细长苗条的腿瘫软地露在裙子外面。

金发青年蹲下身来捡起他的0.45手枪,大喊道:“她抢了那浑蛋的枪!”

扎帕第两手空空地站着,脸色十分可怕。右手背上有道长长的红色抓痕。他的左轮手枪躺在朗辛·雷旁边的地板上。他神色惊慌,难以置信地看着地面。

帕里西突然在地上咳了一声,之后就一动不动了。

德鲁斯站起身来。手中的毛瑟枪像是他的玩具一样。“小心门外,尼基……”他说,声音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门外寂静无声,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扎帕第惶恐地站在桌子边,呆若木鸡。

德鲁斯弯下腰,抚摸着朗辛·雷的肩膀,“还好吗?宝贝?”

她动了动腿,站了起来,往下看着躺在地上的帕里西。身体仍害怕得发抖。

“对不起,宝贝,”德鲁斯温柔地说,“我想是我误会你了。”他从口袋里拿出手帕,用嘴唇润湿,然后轻轻擦着左边脸颊,看着手帕上的血。

尼基说:“我猜大乔治又睡觉去了,我真傻,当时没让他吃颗子弹。”

德鲁斯微微点了点头,说:“是呀,整场戏糟透了,你的帽子和外套呢,扎帕第先生?我们想要你和我们一起去兜兜风。”

在漆椒树的树荫下,德鲁斯说:“就是这儿了,尼基,林肯瓦斯车在那里,没有人动它。最好先观察一下。”

金发青年从帕卡德车里走出来,穿过树荫,他在帕卡德车这边街道站了一会儿,然后穿过马路走到林肯车旁,林肯车停在北肯莫的红砖公寓旁。

德鲁斯往前挪了挪身体,伸手到前座捏了捏朗辛·雷的脸颊,“你现在先回去——开着这车。我们一会儿见。”

“约翰尼——”她紧紧抓住德鲁斯的手臂——“你还要去做什么?看在老天爷的分儿上,你能就此罢手吗?”

“这事还没完,宝贝。扎帕第先生想要告诉我们一些事情。我想,要他坐坐瓦斯车振作精神,不管怎样,我需要它做证据。”

他斜眼看着缩在后座角落的扎帕第。扎帕第的喉咙里发出刺耳的声音,一脸阴沉地盯着前方。

尼基过了马路,往回走来,一只脚踏在车门板上站着。

“没有钥匙。”他说,“你有吗?”

德鲁斯说:“当然。”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递给尼基。尼基绕到扎帕第那边,打开车门。

“下车吧,老兄。”

扎帕第不情愿地下了车,站在细雨里,雨斜飘过来,他嘴巴嚅动着,德鲁斯也下了车。

“你开车回去吧,宝贝。”

朗辛·雷坐到驾驶座,发动车,引擎开始呜呜作响。

“再见了,宝贝,”德鲁斯柔声说,“替我把拖鞋暖好,帮我个大忙,宝贝,不要打电话给任何人。”

帕卡德车离开了大漆椒树,沿着幽暗的街道驶去。德鲁斯看着车,直到车子转弯消失。他用手肘推了推扎帕第。

“走吧,你将会坐在你的瓦斯车的后座里。我们无法喂你太多瓦斯,因为车窗玻璃有个洞,但是你会喜欢那气味的。我们要在乡下的某个地方下车。我们有整晚的时间陪你玩。”

“你知道这是绑架吧?”扎帕第恶狠狠地说。

“我就是喜欢。”德鲁斯咕哝道。

他们穿过街道,三个人不慌不忙地走着。尼基打开林肯车的后座门。扎帕第进去了,尼基重重地关上车门,在驾驶座上坐下,插上车钥匙。德鲁斯坐在旁边的副驾驶座,双腿跨在瓦斯罐上。整辆车上还残留着瓦斯味。

尼基发动了车,在街区中间向北转弯,开向富兰克林,回到洛菲丽斯,再往格林谷开去。过了一会儿,扎帕第身体向前倾,重击着玻璃。德鲁斯把耳朵凑到尼基背后的玻璃孔上。

听到扎帕第用刺耳的声音说:“石屋——城堡路——克丽仙塔洪水区。”

“天啊,他真是个软蛋。”尼基嘟囔道,眼睛看着前方的马路。德鲁斯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说:“还不止这些,现在帕里西死了,除非他能找到出路,不然他会守口如瓶。”

尼基说:“要是我,我宁愿挨揍也不愿受这瓦斯罪,给我一支烟,约翰尼。”

德鲁斯点燃了两支烟,递给金发青年一支。他回头瞥了一眼车角的扎帕第。过路的车灯打在他绷紧的脸上,忽明忽暗让他的脸更显阴沉。

林肯车悄然穿过格林谷,上坡驶向蒙特罗斯。越过蒙特罗斯,来到日田公路,穿过日田公路,到了近乎荒凉的克丽仙塔洪水区。

他们找到了城堡路,开向山区。过了几分钟,到达石屋前。

石屋背对着马路,中间隔着很大的一块空地,也许以前是一块草坪,但现在堆满了沙子、碎石和一些大圆石。他们转了个急弯才行驶到这条路上。马路尽头是混凝土石墙,被1934年新年的那场洪水毁坏了一些。

石墙上是以前洪水主要淹没地区。上面灌木丛生,也有很多大石头。石墙边有一棵树,树根一半露在外面,下面约八英尺。

尼基停了车,关掉车灯,拿出一个手电筒,递给德鲁斯。

德鲁斯也下了车,手撑着车门站了一会儿,一手拿着手电筒。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支枪搁在身边。

“看起来像个烂摊子,”他说。“我不觉得这里会有什么重大发现。”

他瞥了一眼扎帕第,嘲讽地笑了笑,走过层层沙丘,往石屋走去。屋子的前门半开着,周围都是沙子。德鲁斯走向房间一隅尽量看紧大门。他沿着侧边的墙走,看着墙上盯着板子的窗户,窗户封得死死的,没有一丝光线透过来。

房子后面原来是鸡舍。车库被压扁了,只留下一辆布满铁锈的废车,后门像窗户一样也被钉死了。德鲁斯静静地站在雨中,思索着为什么前门却是开着的。然后他想起了这里几个月前发过洪水,虽然洪水不是很大,但也有可能是洪水把面山的那扇门冲开了。

两座灰泥房,都被弃置了,隐隐浮现在附近的空地上。在离洪水区更远一点儿的高地上有一个亮灯的窗户。这是德鲁斯视野之内唯一可见的灯光。

他走回到房子前面,溜进那扇敞开着的门,站在屋子里,竖起耳朵听周围的动静。过了好一会儿,他打开了手电筒。

房间里的气味不像是室内该有的,闻起来倒像是在户外。前厅里除了沙子,一些破烂的家具和墙上的污迹,其余什么都没有,洪水冲刷过来的黑线上挂着几张照片。

德鲁斯穿过一道狭小的门廊走进厨房,厨房地板上有一个洞,那是原来放水槽的地方,但现在放着一个生锈的瓦斯炉。他又从厨房走进卧室。一直没有听到这栋房子里有任何声音。

卧室是方形格局,很阴暗。

地毯上有一层陈旧的泥土。铁床上的弹簧布满了铁锈,弹簧上是泡过洪水的床垫。

一双脚从床底下伸出来。

这是一双穿着棕色粗革皮鞋,紫色袜子的大脚。袜子上有灰色的时钟图案。袜子上方是黑白格子裤。

德鲁斯静静地站在那里,拿起手电筒照着那双脚。嘴唇发出轻轻的吮吸声。他就这样静站了几分钟,一动不动。然后他把手电筒立在地上,有灯泡的那一头朝上,灯光照射天花板反射下来,点亮了整个房间。

他抓住床垫,把它拖下床。他伸手去碰床底下的一只手,手十分冰凉,他抓住尸体的脚踝想把他从床底拉出来,但是太沉重了。还不如把床从他身上移走,这样会更容易。

扎帕第的头向后靠着椅背,闭着眼睛,头微微斜着。他的眼睛闭得非常紧,试图尽可能地把头偏向远离手电筒光的那一边,这样手电筒光不会刺到他眼睛。

尼基拿着手电筒紧紧挨着他的脸,打开又关上,关上又打开,单调而有节奏地重复着。

德鲁斯站着,一只脚踏在车踏板上,看着雨。模糊的地平线上,一架飞机的信号灯微弱地闪烁着。

尼基漫不经心地说:“你永远无法知道究竟怎样才能让一个人屈服。我曾经见过一个人,只因为警察的指甲触到了他的酒窝,他就崩溃得屈服了。”

德鲁斯憋不住笑了。“这一个难搞定一点儿,”他说,“你可要想出比手电筒光更高明点的法子出来。”

尼基又把手电筒开了又关,关了又开。“我能,”他说,“只是不想弄脏我的手。”

一小会儿后,扎帕第向前抬起双手,又慢慢放下来,他开口说话了,用很缓慢、很枯燥的声音,眼睛一直闭着,避开手电筒光。

“是帕里西策划这次绑架的。我也是他绑架完才知道这件事的。大约一个月前帕里西控制了我,因为他背后有几个狠角色。他竟然知道了甘勒斯敲诈了我25000美元,当时甘勒斯收了这钱,允诺帮我表弟摆脱谋杀的罪名,但是之后又把他出卖了。我没告诉帕里西这件事,我也是今天晚上才知道他知道这件事。”“他大概今晚7点或7点以后来俱乐部找我,对我说:‘我们手上有你的一个朋友,雨果·甘勒斯。这是10万美元的活儿,但下手要快。你要做的就是把赎金和其他钱洗在一块。你没有选择,因为第一,你也会分到部分钱,第二,如果是事情搞砸了,也是发生在你的地盘。’然后帕里西就坐在那儿,咬着指甲,等他的手下办好事回来。但是他的手下一直没出现,他心急如焚,立即跑到啤酒店去打电话。”

德鲁斯吸了口指间的烟,说:“谁指使的?你怎么知道甘勒斯在这里?”

扎帕第说:“莫泊思告诉我的。但是我不知道甘勒斯死了。”尼基笑了起来,又快速地重复开关手电筒。

德鲁斯说:“先拿着一下我的手电筒。”尼基握着手电筒,一动不动地照着扎帕第的白脸。扎帕第抿了抿嘴。眼睛睁开了一次,像是一双死鱼眼睛。

尼基说:“该死的,这外面冷死了。我们拿他怎么办?”

德鲁斯说:“我们把他抓进这房子里,把他和甘勒斯绑在一起。他们能互相取暖。明天一早我们再过来,看看他有没有另外想出来什么有用的东西。”

扎帕第听后全身发抖。眼角好像还冒出了泪珠。沉默了一会儿后,他说:“好吧,是我策划整件事情的,瓦斯车也是我的主意。我不是想要钱,我想要甘勒斯,想要他死。我弟弟上周星期五在昆丁被绞死了。”

接着是一片沉寂。尼基压着嗓子说了什么。德鲁斯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扎帕第继续说:“玛提克,甘勒斯的司机,他也参与了这事。他恨甘勒斯。他原本计划和平常一样,若无其事地开着甘勒斯的车,然后一枪杀了他。但是他收了钱却磨磨叽叽一直没下手,帕里西对他起疑,把他做了,然后换了个人替代他。那天晚上下雨,事情就更好办了。”

德鲁斯说:“这才乖——但你还没说完,扎帕第。”

扎帕第飞快地耸了耸肩,微微张开眼睛看了看手电筒,似乎笑了。

“你到底想要什么?”

德鲁斯说:“我想要抓住那个指使别人绑架我的浑蛋……算了……我自己来。”

他把脚从车门踏板上移开,淹没在黑暗中,砰地把车门关上,闪到前座。尼基关掉手电筒,坐到驾驶座上,发动引擎。

德鲁斯说:“找一个可以打电话叫出租车的地方停下,尼基。然后开着这车兜一小时,之后打电话给朗辛,我会留话给你。”金发青年缓缓地摇晃着头。“你是好兄弟,约翰尼,我喜欢你。但是这件事已经办得差不多了,我还要到总部去报案。不要忘了我家里的旧衬衫上还挂着我是私家侦探的执照呢。”

德鲁斯说:“再给我一小时,尼基,就一小时。”

汽车驶下山丘,穿过日田公路,又翻过一个山丘,朝蒙特罗斯开去。过了一会儿尼基说:“照你说的办。”

欧罗大厅里的桌子一端摆着一个时钟,时钟指向1点12分。大厅是古西班牙风格,铺着深红色印第安地毯,椅子上镶满了铆钉,铺着皮革椅垫,坐垫边缘饰以皮革流苏。灰绿色的橄榄树门镶嵌着累赘的铁花门闩。

大厅里有一个瘦削的穿着整齐的职员,他留着一把胡须,金色头发往后梳得整齐光亮,他倚着桌子,看着时钟打哈欠,用光亮的指甲轻敲着牙齿。

靠街的大门打开了,德鲁斯走进来。他摘下帽子,在手中晃了晃,又戴上,把帽檐拉得很低。他的眼睛悠悠地扫了一下这冷清的大厅,走向前台,戴着手套的手在桌上拍了拍。

“雨果·甘勒斯的房号是多少?”他问。

职员看起来有点恼怒。他看了看时钟,又看了看德鲁斯的脸,目光又回到时钟上。他傲慢地笑了笑,用略带强调的语气说:

“12C,你确定要我传话吗?在这个点?”

德鲁斯说:“不用了。”

他离开前台,转身朝一扇有菱形玻璃的大门走去。这扇门让里面看起来像一个非常高级的隐秘场所。

德鲁斯正在伸手去按门铃,后面突然传来尖锐的铃声。

德鲁斯回头看,又转身回到前台。职员的手迅速从按铃上挪开。他用一种冷漠讥讽的语气说:“拜托,这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公寓。”

德鲁斯的脸变得暗红。他靠向前台里边,拽住职员夹克的镶边衣领,一把把他拉过来,职员的胸膛紧贴着桌沿。

“你刚说什么,小子?”

职员脸色苍白,但仍挣扎着去按铃铛。

一个矮胖、穿着宽大西装、戴着豹棕色假发的男人走过来,他伸出一根肥胖的手指说:“嘿。”

德鲁斯松开职员。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胖子外套前的雪茄灰。

胖子说:“我是这里的保安。你想动粗的话就不得不先会会我了。”

德鲁斯说:“你说得对,我们去那角落谈谈。”

他们走到一个角落里,坐下一棵棕榈树下。胖子打着哈欠,掀起假发边缘,往里面挠了挠痒。

“我叫库瓦里克,”他说,“有时候我也想揍那个瑞士职员。你有什么事?”

德鲁斯说:“你能守口如瓶吗?”

“不,我喜欢嚼舌根呢,这是在这里工作唯一的乐趣了。”库瓦里克从口袋里掏出半根雪茄烟,点燃了它。

德鲁斯说:“但这次你要守口如瓶。”

他伸进口袋,拿出钱包,掏出两张12美元的钞票。用食指把钞票卷起来,卷成管状,塞进胖子的外衣口袋里。

库瓦里克眨了眨眼,没有说话。

德鲁斯说:“甘勒斯公寓里有一个叫乔治·戴尔的家伙。他的车就停在外面,所以人肯定在这里。我想见他,但是又不想他事先知道我是谁。你可以把我带进去,陪我一下。”

胖子谨慎地说:“这时候有点晚了,也许他睡了。”

“如果睡了,那也是睡错了床,”德鲁斯说,“理应起来。”胖子站起来。“我不喜欢动脑子,但我喜欢你的钞票,”他说,“我先进去看他们有没有睡,你留在这里。”

德鲁斯点点头。库瓦里克沿着墙,穿过角落的门。他走路时,手枪皮袋累赘地挂在他的大屁股后面。职员看着他的背影,又轻蔑地看了一眼德鲁斯,拿出一个磨指甲刀。

10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库瓦里克没有回来。德鲁斯腾地站起来,皱着眉头,朝角落里的门走去,前台职员直起身子,眼睛看向桌上的电话,但是没有动它。

德鲁斯穿过门,到了有盖顶的走廊。雨轻轻地从屋檐上滴下。他沿着一个屋内庭院走着,庭院中间是椭圆形游泳池,四周镶嵌着五颜六色的瓷砖。庭院尽头还有其他庭院。其中左边有一个庭院尽头亮着窗灯。他想碰碰运气,于是朝灯走去,走近一看,门上门牌号就是12C。

他踏上两步台阶,隔着点距离按了按门铃。门里没有反应,过了一会儿,他又按,然后试着开门。门锁了。他好像听到房间里什么地方发出微弱的撞击声。

他在雨中站了一会儿,然后绕到房子一角,走过一条湿淋淋的狭窄的甬道。他试着按了按公务用门,也锁了。德鲁斯咒骂了一声,从腋下拿出枪,帽子顶着门上的玻璃用枪托把玻璃砸碎了,玻璃洒在了门内的地板上,发出微弱的叮当声。

他收起枪,戴好帽子,伸手穿过玻璃去开门锁。

厨房很宽敞,黑黄瓷砖让厨房看起来很明亮,这厨房看起来好像主要是用来调酒的。两瓶海格,一瓶轩尼诗,还有三四瓶上等好酒摆在铺着瓷砖的沥水台上。短短的走道上有一扇门通向客厅,门关着。角落里有一架大钢琴,旁边是一盏亮着的灯。另一盏灯摆在矮桌上,桌上还有些酒和杯子。火炉里的火已经熄灭。

撞击声越来越大。

德鲁斯走过客厅,又穿过一扇挂着帷幔的门,走进另一道走廊,到了一间装潢精致的卧室,撞击声从衣橱里传来。德鲁斯打开衣橱门,看见了一个人。

他坐在地板上,背后是一堆衣服挂在衣杆上。脸被毛巾裹着,脚踝也被毛巾绑着。手腕也绑在后面。他秃头,像埃及俱乐部里的庄家一样秃。

德鲁斯往下认真地盯着他看,突然咧嘴笑了,给他松绑。

那人吐出毛巾,嘴里粗鲁地咒骂着,又钻进衣服堆里拿出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把它整理了一下,然后戴在头上。

原来是库瓦里克,公寓保安。

他站起来,嘴里仍骂个不停,躲开德鲁斯,胖胖的脸上一脸戒备。右手伸进枪袋。

德鲁斯摊开手,说:“说说怎么回事。”然后在一张印花矮脚软垫椅上坐下。

库瓦里克安静地盯了德鲁斯一会儿,然后收起手中的枪。

“我看到这有光,”他说,“所以我按了门铃,一个黝黑的高个子开了门。我常看到他,是戴尔。我对他说大厅里有人想见他,但是不想透露姓名。”

“这样你就挨揍了。”德鲁斯干巴巴地说。

“还没,不过快了,”库瓦里克咧嘴笑了,嘴里吐出一些残渣,“我形容了你的样子,这才让我挨揍的。他诡异地笑了笑,请我进来。我一进去后他就关上门,拿枪顶着我的腰。他说:‘你说他灰色眼睛,一身深色衣服?’我说:‘是的。你拿枪顶着我干吗?’他说:‘他灰色眼睛,褐色头发略微有点卷,厚嘴唇?’我说:‘是的,你这个浑蛋,拿枪指着我搞什么鬼?’”

“他说:‘搞这个。’然后他拿枪砸向我的后脑勺儿。我倒在地上,头昏眼花,但是没有昏过去。然后甘勒斯的女人从走廊里出来,把我绑了起来,扔进了衣橱里,就这些。我听到他们忙活了一阵子,之后就是一片寂静。这就是你按门铃前发生的事了。”

德鲁斯慵懒惬意地笑了,放松全身,躺在椅子上。他的样子变得慵懒,不慌不忙起来。

“他们走了,”他轻声说,“应该是有人通风报信。我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

库瓦里克说:“我是老侦探,受得了这么一击。他们搞什么鬼去了?”

“甘勒斯夫人是个怎样的人?”

“皮肤黝黑,很漂亮,男人说她性饥渴。有些老态刻板。每三个月换一个司机。在卡萨有几个喜欢的男人。我猜袭击我的那个也是个小白脸。”

德鲁斯看着表,点了点头,身子往前倾,站起身来,“我看差不多是警察插手这事情的时候了,局里有朋友吗?可以把这绑架一事报上去。”

一个声音说:“还不是时候呢。”

乔治·戴尔从走廊悄悄溜进房间,静静地站在房间里,手里拿着一把细长的消音自动手枪。他的眼中闪着怒火,但是柠檬黄的手指沉稳地扣着枪的扳机。

“我们没有走,”他说,“我们还没准备走呢,但也许我们的这个决定对你们来说糟糕透了。”

库瓦里克的胖手伸向背后的枪袋。

自动手枪的黑管里发出两声闷闷的响声。

一股弹灰落在库瓦里克的外衣前。他的手猛然从侧面甩开,小眼睛骤然睁得很大,像豆荚爆开。他重重地侧身摔在墙上,身体缓缓往下掉,眼睛半睁,背靠着墙。假发歪到了一旁。

德鲁斯飞快地看了下他,然后重新把目光放在戴尔身上。脸上没有表情,连一丝激动的表情都没有。

他说:“你是个疯子,戴尔。这样你连最后的机会都没有了。你可以溜掉的,但也不为怪,你犯的错误又不止这一个。”

戴尔平静地说:“不,现在我明白了。我不应该让人去杀你,我只是为了好玩,这可一点儿都不专业。”

德鲁斯微微点头,看着戴尔,表情近乎友好。“只是为了好玩——谁告诉你你的这场游戏搞砸了?”

“朗辛——见鬼,她可花了很长时间才讲清楚,”戴尔野蛮地说道,“我要走了,暂时不能谢她了。”

“永远别想,”德鲁斯说,“你走不出这个州。你也得不到你老板的一分钱。你别想,你的共犯也没有,你的女人也别想。警察已经知道这事了——马上。”

戴尔说:“我们会脱身的。我们有足够的钱到处周游,约翰尼,周游很久。”

戴尔的脸绷紧,举起枪。德鲁斯半闭着眼睛,准备挨枪。但是没有开枪。取而代之的是戴尔身后一阵窸窣声,一个高挑儿、黝黑、穿着灰色皮毛大衣的女人走进房间。一顶小帽子稳稳地戴在深色的头发上,头发在脖子处打了个花结。她很漂亮,骨感的野性美。嘴唇涂得像煤烟一样黑,脸颊没有抹颜色。

她的声音慵懒冷淡,和她绷紧的面容很不协调。“朗辛是谁?”她冷冷地问。

德鲁斯睁开眼,身体僵硬在椅子上,右手开始滑向胸膛。

“朗辛是我的女朋友,”他说,“戴尔先生一直想把她从我身边抢走。但是也无可厚非。他一表人才,应该选择他的菜。”

高挑女人顿时黑了脸,变得野蛮愤怒。她疯狂地抓着戴尔的手臂——戴尔那只拿枪的手臂。

德鲁斯抓住枪袋,拿出他的0.38手枪。但是他手中的枪没有发射子弹,戴尔手中的消音枪也没有。子弹是从一把硕大的柯尔特发出来的,八英寸的枪管,枪声像炸弹爆炸一样。它从地板上,从库瓦里克的右臀边,从库瓦里克胖手中发出来。

枪声只响了一次。戴尔像被一只巨手推了一下一样,摔在墙上。他的头撞在墙上,瞬间那张英俊的脸上鲜血淋漓。

他沿着墙倒下,黑管自动小手枪掉在身前。黑女人扑过去拿枪,匍匐跪在戴尔的尸体旁。

她拿起枪,举起来。脸蛋扭曲,牙齿咬着嘴唇,闪着寒光。

库瓦里克说:“我耐用得很,以前是侦探。”

硕大的卡尔特又响了一声,那女人的嘴里发出一声尖叫。身体倒在戴尔的尸体上。眼睛睁开又闭上,睁开又闭上。脸色惨白。“击中肩膀,她没事的。”库瓦里克说,站起身来。他解开外套,拍了拍胸膛。

“防弹衣,”他自豪地说,“不过刚才我想我最好还是安静地在地上多躺会儿,否则他会打烂我的脸。”

朗辛·雷打了个哈欠,伸直一条穿着绿色睡裤的长腿,看着脚丫上的绿拖鞋。又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紧张兮兮地穿过房间,走到一张椭圆形的桌子旁。她倒了一杯酒,囫囵吞下,突然紧张得发抖。她脸色疲倦,双眼深陷,眼睛下还有些脏东西。

她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大约早晨4点钟。手腕还没放下,她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她一阵眩晕,转过身来,背对着桌子,急促地喘气。

德鲁斯掀起红色门帘,走进房间。他停住脚步,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然后缓缓取下帽子,脱下大衣,放在椅背上。他脱掉西装和护肩,走到酒瓶边。

他闻了闻酒杯,倒了三分之一杯威士忌,一口喝了下去。“所以你把消息泄露给那浑蛋了。”他镇定地说,看着手中的空杯。

朗辛·雷:“是,我不得不打电话给他。发生什么事了?”

“你不得不打电话给那浑蛋,”德鲁斯说着,语调和刚才一样。“该死,你明明知道他和这事脱不了干系。你宁愿他能脱身,即使他把我干掉。”

“你没事吧,约翰尼?”她温柔地问,语气疲惫。

德鲁斯没有说话,也没有看她。他把酒杯缓缓放下,倒了更多威士忌,加了点水,寻找着冰块。但是没有找到,他抿了一口酒,眼睛看着白色桌角。

朗辛·雷说:“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比得上你,约翰尼。我告诉他对他没有好处,但是他必须知道。因为我认识他。”德鲁斯缓缓地说:“这真是胡扯,我可没那么好命,要不是有一位身穿防弹衣、手握神枪的保安在,我现在早就死了。”

过了一会儿,朗辛·雷说:“所以你想要我离开吗?”

德鲁斯飞快地扫了她一眼,他放下酒杯,离开桌子。说:“不必了,只要你以后能对我坦诚。”

他在一张深凹的椅子上坐下来,手肘靠在椅子扶手上,双手捂着脸。朗辛·雷注视了他一会儿,然后走过去,坐在扶手上。他轻轻地向后推他的头,直到靠到椅背上。她温柔地抚摸着他的额头。

德鲁斯闭上双眼。身体放松舒坦下来。声音开始带着睡意。

“也许是因为你在埃及俱乐部救了我一命,所以你有权利让我吃戴尔那小子一枪。”

朗辛·雷抚摸着他的头,没有说话。

“戴尔死了,”德鲁斯继续说,“保安打烂了他的脸。”

朗辛·雷的手停了下来。一会儿后,又抚摸着德鲁斯的头。

“甘勒斯的老婆当时也在场。她好像很风骚。她想要雨果的钱和除雨果以外世界上所有的男人。谢天谢地她没有被打死。她说出了很多真相,扎帕第也是。”

“嗯,亲爱的。”朗辛·雷静静地说。

德鲁斯打了个哈欠:“甘勒斯死了,我们还没开始插手,他就死了,他们不为别的,就想要他死。帕里西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到钱就行。”

朗辛·雷说:“嗯,亲爱的。”

“上午再告诉你其他的吧,”德鲁斯含糊地说,“我想尼基和我没惹上警方的麻烦……我们去雷诺结婚吧……我已经厌倦了这野猫似的生活……给我再倒一杯酒,宝贝。”

朗辛·雷没有动,只是依旧温柔地抚摸着他的额头和太阳穴。德鲁斯身体躺在椅子里,头滑到一边。

“好,亲爱的。”

“别叫我亲爱的,”德鲁斯迷糊地说,“叫我鸽子就好。”

他熟睡之后,她从扶手上站起来,在他旁边坐下。她静静地坐着,樱桃红的指甲,纤细修长的手指撑着脸蛋,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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