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车街附近那家最有名的运动酒馆“女王头”,是由退休拳师吉米·萧队长经营的。一八五四年八月十日晚上踏入这家酒馆的人,迎面就会看到一个极其怪异的场面,因为这家酒馆显然天花板很低、灯火黯淡、装潢粗陋,里面却挤满各式各样打扮体面的高尚绅士,旁边挨着一个个路边叫卖的小贩,沿街兜售的小生意人、挖土工,还有其他各种社会地位最低的人。个似乎没有人在意,因为人人都期盼着接下来的刺激、嘈杂。此外,几乎每个人都带着一只狗。有各式各样的:斗牛犬、斯开岛梗、褐色英格兰梗,还有各种杂种狗。某些安卧在主人怀中,有的则绑在桌脚或吧台的踩脚杠上。这些狗都是众人密切讨论、观察的目标:举到空中掂掂重量,摸摸脚感觉一下脚骨壮不壮,扳开嘴巴看看牙齿。

访客接下来可能会留意到,女王头内少数的装饰品也同样反映了对狗的兴趣。有饰钉的狗项圈从屋梁上垂挂下来;吧台上方几个脏兮兮的玻璃盒子里装着狗标本;壁炉旁有几张狗的图片,包括一张着名的“神奇之犬”泰尼的画像,在场每个人都知道这只白色斗牛犬的传奇战绩。

吉米·萧体格魁梧,有个被打断过的歪鼻子,他在酒馆内走动,大声喊着:“各位,尽管点酒,别客气。”女王头酒馆里,即使是最高尚的绅士也照喝辛辣的琴酒,毫无怨言。的确,似乎根本没有人在乎店内的环境廉价而俗丽,而且似乎也没有人在意大部分的狗脸上、身上、脚上都伤疤处处。

在吧台上方,一块被煤烟燻黑的招牌写着:

每个养狗男人

都爱捕鼠游戏

万一有人不确定这块招牌的意思,他们的疑虑也会在晚上九点消失,此时吉米队长下令“狗栏开灯”,店内所有的人就开始排队走向二楼,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狗,在上楼前递一先令给一个在楼梯前等着的助理。

女王头酒馆的二楼是个大房间,和一楼同样天花板很低。这个房间完全没有家具,只有中间一圈大大的狗栏,是个直径六尺的圆形竞技场,周围由四尺高的木条围起。狗栏内的地板涂上石灰水,每天夜里都重新刷过。

观众一上到二楼,他们的狗立刻生龙活虎起来,一只只在主人的怀里跃跃欲试,激动地猛吠,努力想挣脱皮带。吉米队长严厉地说:“各位狗主人,让牠们别叫了。”有几个人的确试图阻止,但很难成功,尤其是一笼笼鼠类出现的时候。

一看到那些鼠类,众狗开始拼命吠叫或低吼。吉米队长把生锈的鼠笼举到头顶上,在空中挥舞;里头装了大约十五只惊惶奔逃的田鼠。“绝对是最好的,各位,”他宣布道:“每一只都是野地里生长的田鼠,没有水沟里的老鼠。哪位要来试试?”

此时,这个狭窄的房间已经挤了五、六十个人。很多人凑在狗栏的木头围墙上。在昏暗的光线中,从後头传来一个声音:“我试试二十只,我的狗挑战你二十只最佳田鼠。”

“替川特先生的爱犬过磅,”吉米队长说,他认识讲话的人。助手冲过去抱走那位灰胡秃头绅士怀里的斗牛犬,替狗秤重量。

“二十七磅!”助手喊道,然後把狗交还主人。

“那就这样了,各位,”吉米队长说:“川特先生的爱犬是二十七磅,他要挑战二十只田鼠。我们试试四分钟如何?”

川特先生点头同意。

“那就四分钟了,请各位下注吧。让路给川特先生。”

那个灰胡绅士往前走到狗栏边,怀里还抱着他的狗。那是一只白底黑斑的狗,正朝田鼠吼着。川特先生也发出低吼和咆哮,鼓励着他的狗。

“去撂倒牠们吧。”川特先生说。

助手打开鼠笼,伸手进去抓出一只只田鼠,没戴手套。这点很重要,因为可以证明这些的确是乡间野生的田鼠,不会传染任何疾病。那个助手抓出“二十只最佳田鼠”扔进狗栏,田鼠在栏内惊惶乱窜,最後挤在一个角落,毛茸茸缩成一团。

“准备好了吗?”吉米队长喊道,手里挥舞着一只马表。

“好了。”川特先生说,朝他的狗发出咆哮和低吼声。

“吹散牠们!吹散牠们!”观众群中发出叫声,然後一个个平常举止高贵的绅士纷纷朝着田鼠吹气,吹得牠们身上的茸毛直竖,陷入一片狂乱状态。

“预备……开始!”吉米队长大喊,川特先生把狗扔进栏内。紧接着,川特先生就蹲低身子,只剩头露在木头围栏上方,然後拼命喊着命令,发出狗的咆哮声,不断激励他的爱犬。

那只狗全力前冲,扑向那群田鼠,肆意攻击,咬断牠们的脖子,好像正在进行一场真正的、高尚的竞技游戏。顷刻之间牠已经咬死了三、四只。

旁边下注的观众大吼大叫的程度,不逊於紧紧盯着这场搏杀的狗主人川特先生。“就是这样!”川特先生大吼:“牠死了,丢掉,预备,上!咬死牠!没错,又一只,丢掉。上!咬死牠!”

那只狗迅速移动,抛下一只又一只毛茸茸的鼠屍。然後有一只田鼠抓住狗鼻子,死黏着不放;那只狗怎麽就是摆脱不了。

“甩掉!甩掉!”观众喊叫着。

那只狗扭动身子,甩掉了,然後又去追其他田鼠。现在牠已经咬死六只了,鼠屍躺在血迹斑斑的围栏地板上。

“过两分钟了。”吉米队长宣布。

“嗨,情人,好情人,”川特先生嘶吼道:“上,小子,咬死牠!这只解决了,丢掉。上,情人!”

那只狗在围栏内激烈战斗,追逐牠的猎物。观众嘶吼着,不停敲着围栏的木条,好让里头的狗与鼠保持疯狂状态。有一度,那只名叫“情人”的狗脸上和身上爬了四只田鼠,但牠继续战斗不懈,用强壮的下颚咬死另一只田鼠。在这阵紧张刺激中,没有人注意到一位举止尊贵的红胡绅士在人群中一路往前挤,最後站在川特先生旁边,但川特先生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围栏内的那只狗身上。

“三分钟,”吉米队长宣布。人群里发出几声呻吟。已经过了三分钟,但只死了十二只田鼠;押川特先生的爱犬赢的人,看来就要输钱了。

川特先生本人似乎没听到宣布的时间。他双眼不曾稍离那只狗;他又吠又喊,身体扭动着,随着他的爱犬而扭曲,嘴巴不时还猛咬一下,狂吼着指挥那只狗,吼得喉咙都哑了。

“时间到!”吉米队长喊道,挥着他的马表。观众叹息着,同时也放松下来。“情人”被抓出竞技场,剩下三只没死的田鼠被助手灵巧地抓起来。

捕鼠竞赛结束。川特先生输了。

“拼战精神很了不起。”那名红胡子男子安慰地说。

艾德格·川特先生会出现在女王头酒吧这种地方,以及他在里面的行为,与他平素的举止大相迳庭,这点必须解释一下。

首先,身为一家银行的资深合夥人,又是虔诚的基督徒,而且是体面社区的重要领袖,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想要和身分比自己低下的人交往。恰恰相反地:川特先生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确保低阶层的人不会向上流动,而且他态度坚定,认为自己是在协助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然而,在维多利亚时代社会的少数几个场合中,各种阶层的成员可以随意混杂,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竞技赛事:拳击、赛马,当然还有斗兽。这些活动要不是名声不好,就是根本非法,其支持者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却有共同的兴趣,因此在这类赛事场合,他们不介意暂时打破平常的社会惯例。川特先生与一堆最低阶层的街边叫卖小贩共处一堂,似乎不觉得有什麽不妥;这些平常看到绅士就胆怯沉默、浑身不自在的叫卖小贩也有同感,大家在这类竞技场合中同样放松,会大笑,任意用手肘碰碰旁边那些平常不敢碰触的人。

他们共同的兴趣是斗兽,早从中世纪开始,斗兽便已是全西欧最受喜爱的娱乐活动。但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由於立法和公众品味的改变,斗兽活动很快就消失了。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相当普遍的斗牛或斗熊,此时已经很少见了;斗鸡只有在农村聚落才能看得到。而在一八五四年的伦敦,常见的斗兽活动只有三种,而且都和狗有关。

从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时代开始,几乎每个外国观察者都会讨论到英国人对狗的溺爱之情,因此很奇怪的是,原来最受英国人锺爱的动物,竟然也是恶名昭彰且残酷的“竞技赛事”之焦点。

在这三种犬类竞技中,狗与狗的互斗被认为是斗兽竞技的最高“艺术”。这种竞技活动大为风行,因为许多伦敦罪犯光靠偷狗就能赚大钱。但相较之下,狗斗狗比较不那麽普遍,因为通常会有一方斗死,而且好的斗犬非常昂贵。

狗斗獾就更少见了。在这种竞技活动中,会将一只獾用链子拴在竞技场内,然後放一只或两只狗进去。獾拥有一身结实厚皮,且牙尖爪利,使得这类狗斗獾的场面紧张刺激、大受欢迎,但因为獾的稀少性,这类赛事较为少见。

捕鼠则是最常见的狗类竞技,尤其是在十九世纪中期。尽管严格来说是违法的,但几十年来都公然漠视法律规定,照斗不误。全伦敦到处看得到“徵求鼠类”和“鼠类买卖”的招贴;而事实上,捕鼠是当时的一个小产业,已经形成一些业内的特有惯例。最贵的是田鼠,因为战斗力最强,而且不会传染疾病。比较常见的则是从气味即可迅速辨认的褐家鼠,这种鼠胆小怯懦,而且珍贵的赛狗若被咬到,很可能会染上疾病。要知道,一个生意好的竞技活动酒馆老板每个月买的鼠类可能多达两千只,而好的田鼠每只卖价可能高达一先令,因此,许多人以捕鼠维生,也就不足为奇了。最有名的捕鼠人就是“黑杰克”汉森,他驾着一辆灵车似的运货马车,以奇低的价格帮一些高级住宅去除鼠害,条件是他可以“活捉带走”。

维多利亚时代各个阶层的人都不愿意正视捕鼠竞技活动,这个现象找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总之他们是视若无睹。此一时期大部分人道主义的文章,都会哀悼并谴责斗鸡(其实当时已经很少见了),却完全不提狗类竞技。也没有文献指出高尚的绅士参与捕鼠竞技活动时有任何不安,因为这些绅士认为自己是“消灭有害动物的坚定支持者”。如此而已。

川特先生也是这麽一个坚定支持者,这会儿他回到女王头酒馆几乎全空的楼下,向酒保示意,点了一杯琴酒给自己,又要了一些薄荷油给他的爱犬。

川特先生正在用薄荷油替他的狗清洗口腔以防止口疮,此时那名红胡子绅士也下了楼,开口道:“可以跟你同桌喝一杯吗?”

“没问题。”川特先生说,继续照料他的狗。

楼上传来跺脚和大吼的声音,显示另一段“消灭有害动物”的戏码又开始了。在一片嘈杂声中,那个红胡子陌生人不得不大吼。“看得出你是天生的竞技好手。”他说。

“不过运气欠佳,”川特先生也同样大吼回答。他抚摸着他的狗:“情人今天晚上的状况不好。如果碰到牠处於巅峰时,根本就没有敌手,但牠偶尔会陷入低潮。”川特先生遗憾地叹了口气:“就像今天晚上。”他手指抚摸着那只狗的身体,看看伤口有多深,然後用手帕把指头上沾的血擦掉。“不过牠的表现算不错了。我的情人会卷土重来的。”

“没错,”红胡子男子说:“到时候我会再押注在牠身上的。”

川特先生露出关心的表情。“你输了?”

“小钱罢了。十基尼而已,没什麽大不了的。”

川特先生是个守旧的人,而且相当富有,但他怎麽也不会认为十基尼金币只是“小钱”。他又看看和他同桌喝酒的这位同伴,注意到他的外套剪裁精良,白色丝领巾的质料也非常好。

“还好你没看得太重,”他说:“容我请你喝一杯吧,就当是对你的损失聊表心意。”

“千万不要,”红胡子男子回答:“因为根本不算什麽损失。我很尊敬能养狗又能训练牠参与竞技的人。我自己也该养只狗来训练,可惜我常得到国外出差。”

“啊,是吗?”川特先生说,示意酒保再来一轮酒。

“没错。”那个陌生人说:“前几天才有人要卖一只非常出色的狗给我,充分训练过,简直嗜杀成性,而且有种斗士本色。可是我没办法买,因为我自己没时间照顾。”

“真不幸啊,”川特先生说:“对方要价多少?”

“五十基尼。”

“相当高呢。”

“是啊。”

侍者端来两杯酒。“我也正在找训练精良的狗。”川特先生说。

“是吗?”

“对,”川特先生说:“我很想再多养一只。现在我已经有两只了,一只就是这只‘情人’,另外一只叫‘府绸’。不过我不该……”

那名红胡子绅士回答前慎重地停顿了一下。因为赛狗的训练、买卖毕竟是非法的。“如果你想要的话,”最後皮

尔思说:“我可以去问问那只狗是不是还肯卖。”

“啊,真的?那就太好了。你真是太好心了。”川特先生忽然想到什麽:“不过如果我是你,我就自己买下了。毕竟,你出国的时候,尊夫人可以指导仆人帮你训练那只狗。”

“过去这些年,”那个红胡子男子回答:“我恐怕是太专注於事业了。我还没结婚。”然後他补充:“不过我当然是想结婚的。”

“那当然。”川特先生说,脸上忽然出现一种非常奇特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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