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财富》杂志公布的最大公共持有公司中,埃克森取代通用汽车,成为排行第一的最大工业公司。洛氏持有价值3。24亿美元的石油股票,大致代表着在最大的4个石油公司中每家占有2%股权。1966年的派特曼国会调查案中披露的信息显示,9个洛氏家族基金会共持有约3%标准石油系下公司股权。这样算下来,洛克菲勒家族实际掌握着四大石油公司中约为5%的有效股权。加上其系下的信托、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学基金机构所持有的大量石油公司股份,洛氏家族对美国石油工业拥有直接和绝对的控制能力。

    在银行业,洛氏家族控制的银行包括:第一国民银行(First Nation City Bank)和大通曼哈顿银行。大通曼哈顿银行是世界第三大银行机构,这个第三是以规模而论,它实际上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银行。大通曼哈顿银行是大通银行和著名的犹太金融家族控制的曼哈顿银行的合并。这一合并给合作双方都带来巨大的商业成功和利益。后来,这一银行又合并为今天的摩根大通。

    这并不是其资产的全部。

    《纽约时报》的报道认为,大通曼哈顿银行的大量商业运作是通过其海外机构进行的,没有披露在公布的报表上。

    1975年的《时代》杂志披露,大通曼哈顿银行有28个海外分支机构,在全球范围有5万多家附属银行。假设一家分支银行的资产价值为1000万美元,那么大通曼哈顿银行有着对高达5000亿美元潜在财产的支配能力。如此规模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可以顷刻间造成全球货币、外汇、黄金市场的巨幅震荡,然后趁势在震荡中制造恐慌情势,从中渔利,这是典型的剪羊毛行动。

    尼尔森在参选副总统的听证会上声明:我自己不拥有大通曼哈顿银行的任何股份。

    此声明从技术角度讲无懈可击,他个人的名字下确实没有一股大通曼哈顿银行的股份。但洛氏家族持有62。3万股(相当于2。54%)大通曼哈顿银行的股份,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持有14。8万股,洛克菲勒大学持有8。1万股,洛克菲勒家族和相关机构在大通曼哈顿银行共拥有相当于4%有控制力的股权。

    1974年大通年报披露总资产额为42亿美元,洛氏家族年度净收人为17亿美元。

    富豪家族对企业的控制力和所有权是被仔细保护的秘密,在被要求披露相关信息时,他们会交出一些金融代持机构( Street Names)的名字轻松过关。金融代持机构的持有信息实际非常模糊,与真实情况大相径庭,更有些代持机构根本是虚构的,所谓的托管人信息完全不能反映真正持有人和受益人的身份。

    除了大通曼哈顿银行,洛氏财团还控制着纽约最大的银行,国家城市银行(National CityBank)。这家银行的主席斯蒂尔格曼是威廉姆。洛克菲勒的生意伙伴,也是标准石油信托公司的管理人之一。他的两个女儿分别嫁给威廉姆·洛克菲勒的两个儿子。斯蒂尔格曼同时跟家财万贯的卡耐基家族联姻。这样的“亲上加亲”关系令洛克菲勒家族的势力更加庞大。

    洛氏财团控制的第三家银行,汉华银行(Chemical Bank),主要控制人是哈肯尼斯家族。爱德华·哈肯尼斯是老洛克菲勒长期保持紧密商业关系的合作伙伴,也是标准石油信托公司的管理人之一。1939年,爱德华·哈肯尼斯仅排在老洛克菲勒后面,是标准石油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在银行体系以外,洛氏财团还通过保险公司体系进一步放大对企业的实际控制力。众所周知,商业银行是对企业发放短期信贷的主要渠道,保险公司则提供长期信贷。通过并行掌握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等于用两条线把企业的资本命脉全攥在手里。

    因此,洛氏财团对企业的总控制力大幅提高。

    洛氏财团与美国三大保险公司:大都会保险、大都会人寿保险和纽约人寿保险均形成董事成员互锁关系。据估算,洛氏财团控制着全美最大50家商业银行25%的资产和最大50家保险公司30%的资产。

    通过高倍杠杆作用,洛氏财团对社会经济和财富的控制力在无形无影中被空前放大了。

  根据1974年参议院银行委员会的报告,洛氏财团对大批公共上市公司持有5%的控制权。实际上通过其他金融机构,如银行和保险公司,洛氏财团对这些公司的控制力,以5%直接股权加2%其他股权再加管理层占股的形式,已被大大强化。这类公司包括:埃克森美孚石油、加利福尼亚标准石油、印第安纳标准石油等等。

    除了三大银行和三大保险公司,洛氏财团还通过控制银行的信托部门来实现对企业的深度控制。银行信托部门对股票的拥有权和投票权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众多大投资者将股票托管到银行的信托部,同时将相应的投票权也一并委托,等于委托银行的信托部代表自己行使对企业的决策权。

    有一个流行的说法:任何公司对银行的信托部门都是畏惧的。巨大和关键性的决策权很大程度上掌握在银行信托部门手里。1967年,洛氏财团拥有350亿银行信托资产,占全美信托资产的14%。

    通过上述直接和非直接持股,洛氏财团对各行业各企业取得了强有力和高效的控制权。

    大通信托投资管理公司是美国21家最主要公司的单一最大持股人。这些直接处于洛氏财团控制之下的公司包括:美联航、西北航空、长岛电力、国家钢铁、美国国家航空,以及其他16家主要公司。

    通过高倍放大的控制权而纳入洛氏财团王国版图的公司包括:IBM、AT&T、中央铁路公司、Delta航空公司、摩托罗拉、Safeway、惠普等。

    通过银行信贷的影响力施加控制和各大公司董事席位互锁达到掌控的公司包括:杜邦、壳牌等。

    将各条线索上的信息汇总,我们惊异地发现:洛氏财团实际上控制着全美最大100家工业公司中的37家,最大20家交通运输公司中的9家,最大电力、供水、燃气公司的全部,最大4家保险公司中的3家,以及无数家中小型投资、贷款、零售企业。

    如此巨大和超乎想像的经济控制力必然能产生出相应的政治影响力。超级富豪财团和政府之间已经很难分清是谁在主导着决策权,双方已深刻地相互渗透融合为一个整体。

    《华盛顿邮报》撰文指出,一旦尼尔森当选副总统,他几乎在处理每一项公共经济决议问题时,都会碰到与洛氏财团关联的利益,从而形成明显的利益冲突。

    另外,各主要基金会之间也进行着管理层互锁和相互控制,著名大基金会如洛克菲勒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和卡耐基基金会都是如此。卡耐基基金会是洛克菲勒基金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运作人都是洛克菲勒基金会所控制的美国外交关系协会成员,财务管理委员会的6个主要会员中的两位是洛克菲勒财团金融机构的董事。福特基金会在1953年至1965年的总裁是曼哈顿银行的董事长,他的继任者也是曼哈顿银行董事,并曾任世界银行行长。福特基金会的多位掌门人和运作人都是美国外交关系协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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