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说两下夫妇明明白白犯起交易,这且不提。再说陈三元闻听此事,笑个不住,登时做下一首《西江月》,云:

相交酒食兄弟,兄换柴米夫妻。暗中巧换世应稀,喜是仁兄仁弟。

倘是生儿生女,未知谁父谁爷。其中关系岂轻微,为甚称觞做戏。

一时传得人人知道。小二听了,心头好恼。一日,吃得歪歪大醉,在房中骂道!小畜生,不记得爹娘磨水豆腐时节一贫如洗,如今把你一家受用,你知这家私是那里来的?亏了我当初谋得这两千银子,挣起家私,若再无礼,我把你小畜生照着十五年前断送吴胜的手段,对心一刀,把你埋于盘山脚下,凑着一对,看你这家私分得我的”二娘道:“什么说话,小叔是个好人,你为何吃醉了,这般无理。”正是:

酒中不语真君子,财上分明大丈夫。

不想孙兴次子在房外听见,连忙说与父母。孙兴夫妻听他骂得古怪,便细细记得一字不差。至次日,到三元馆中,叫他至无人密处,一五一十说了一遍。三元沉吟良久,对父亲道骸此话只做不知,我自有道理 孙兴先回,三元心生一计,回到书房,闷闷昏昏,沉吟不语。想了一会:“原来小二是个凶人,我若不早防备防备,后遭毒后,悔亦迟矣。况非我同胞骨肉,原系家童,我就与吴胜报仇,也是一件好事。除非经官,方可除此凶恶”口中暗暗念道:“吴将军阴灵护我,与他报此大仇,使我生得个方儿,乃可行事。欲告官,又无对证,谁做原告”沉吟一会,便笑道:“且打个没头官司,惊他一惊,也可出气”便提笔写状一纸,上写道:

告状冤魂吴胜,系浙江义乌县人,在生身充兵士,于万历年间随征杨应龙,得胜还家。路过盘山脚对门,陈小二家投宿,窥金二千余两,顿起凶心,持刀杀死,尸埋盘山脚下一十五年,冤气未伸。恳乞天台严差拘恶,剪除凶暴,庶奇冤得明,感激不尽。上告。

一时将状写完,看了又看,道:“必然告准,倘掘出尸首,做定大罪了。除此凶恶人,免得败坏门风,只是无人去告,怎么好?待走到县前,见景生情便”刚到县前,恰好撞见一个常到陈家庄来催钱粮的差人,此人姓陈,一个字也不曾识的。三元想道!正好。”叫了“陈牌,有一纸催粮呈子,劳你一递,容谢”差人道骸小相公,些小之事,何必言谢。在下效劳才是”恰好投文牌出来,差人投进里去了。三元竟回书房。

且说知县次日升堂,把一纸呈子,上面标着:

此状鬼使神差,该房火速行牌。

去拘凶身小二,同邻验取尸骸。

限定午时听审,差人不许延捱。

若是徇情卖放,办了棺木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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