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慵懒地渐渐苏醒了。

贡瓦尔·拉尔森也一样,他醒来后,边打呵欠边伸懒腰,把汗毛丛生的大手往闹钟上一压,掀开毛毯,将两条毛腿晃到床外。

拉尔森披上浴袍,套好拖鞋,走到窗边看看天气。天气干爽晴朗,气温三十七度。他住的这片郊区叫波莫拉,这一带林了里有几栋很高的公寓大楼。

拉尔森照着镜子。镜里是个壮硕的金发男子,身高还是六央尺三英寸半没变,但现在已经胖到两百三十磅了。他每年都在增重,白色丝袍下已经不再是精实的肌肉了,不过他身材还不算走样,感觉比以前还要强壮。拉尔森盯着浓眉下那对漂亮的蓝眼珠几秒钟,然后用手指把金发梳到后边,张嘴检查一口结实的牙。

他从信箱邮递口抽出早报,走到厨房准备早餐。他泡了茶——叫Twinging的爱尔兰早餐茶——把面包烤上,然后煮了两颗鸡蛋。拉尔森拿出奶油、一些奶酪,以及三种不同口味的苏格兰果酱。

他一边吃早餐,一边翻报纸。

瑞典队在世界曲棍球冠军杯的表现一塌糊涂,经理、教练和球员公然互相指责,运动精神荡然无存。瑞典电视界也是斗争不断,中央管理阶层无所不用其极地干预各新闻频道。

拉尔森心想,啥事都要管的资本主义社会,最爱干这种电影审查的事了。

报上最大的一条新闻是:“读者有机会为三只斯堪森的熊宝宝命名”。一篇军方研究报告指出,四十岁的后备军人体能状态比十八岁的新兵好,不过这消息放在极不起眼的地方。在没人要看的文化栏里则有篇关于非洲罗德西亚的报道。

拉尔森边看报纸,边喝茶、吃鸡蛋,咬了六片烤面包。

拉尔森从没去过罗德西亚,但南非、塞拉利昂、安哥拉和莫桑比克倒去过很多次,当时他是船员,已经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了。

他吃完饭、洗好碗,把报纸扔进垃圾桶里。由于今天是周六,铺床前他会先将床单换掉,然后仔细选妥今天要穿的衣服,整齐地摆在床上,脱下睡衣,淋浴。

拉尔森把自己的单身公寓打理得很有品位。家具、地毯、窗帘,从白色意大利皮拖鞋到旋转式诺曼地彩色电视,无一不是最高品质。

拉尔森是斯德哥尔摩制暴组的侦查员,他不可能再往上爬了。老实说,他没被炒鱿鱼已经算奇迹了。同事们觉得这人很怪,而且几乎没人喜欢他。他自己不仅憎恨身边的同事,还讨厌自己的家人以及他那上流社会的家庭背景。拉尔森的兄弟姐妹把他当成家族之耻,因为他老爱唱反调,更重要的是,他是警察。

拉尔森冲澡时,心里想着不知自己今天还能否活下去。

这没什么好触霉头的,拉尔森从八岁起,每天早上刷牙准备心不甘情不愿地上学时,就会想到同样的问题。

科尔贝里躺在床上做梦。这不是什么美梦,他以前就做过了,当他全身汗湿地从噩梦中醒来时,便会对葛恩说:

“抱抱我,我做了一个可怕的梦。”

跟他结婚五年的妻子葛恩便会揽住他,让他立即忘掉一切。

在梦里,他的女儿波荻在五层楼高的窗口边,他想跑到女儿身边,双褪却不听使唤,只能看着女儿慢动作一般从窗口慢慢往下掉,同时尖叫着对他伸手挥舞。科尔贝里拼命想抓住女儿,肌肉却完全不听使唤,他只能眼睁睁看女儿尖叫着往下坠。

他惊醒了,噩梦中的尖叫变成了闹钟的铃声,当他抬起头时,看到波荻就跨坐在他腿上。

小女孩儿正在看《猫咪游记》。其实她才三岁半,还不会看书,但这个故事葛恩和科尔贝里不知为她念了多少遍,三个人都已经能倒背如流了。科尔贝里听到女儿自顾自地低声念道:

“有个小老头长着蓝色的大鼻子,全身穿着白色的棉衣。”

科尔贝里关掉闹钟,波荻立刻停下来,用稚嫩的童声高嚷:“嗨!”

科尔贝里转头看着葛恩。葛恩还没醒,被子盖到她鼻尖,太阳穴旁的黑发微湿。科尔贝里用手指轻触妻子的双唇。

“嘘,”他低声说,“别吵醒妈妈,还有,不能坐爸爸腿上,会痛的。过来躺下。”

他挪出空间让小鬼钻到他和妈妈之间,波荻把书拿给他,头靠在他的腋弯里。

“念!”她命令说。

科尔贝里把书放到一边。

“不行,现在不行。”他说,“你去拿报纸了吗?”

小女孩儿从他肚子爬过去捡起放在床边地上的报纸,科尔贝里边唉哟边感叹地把女儿抱起来放回他跟老婆之间,然后打开报纸阅览。他一口气看到十二版的国际消息,这时波荻插嘴了。

“爸爸?”

“嗯。”

“约阿希姆太坏啦。”

“嗯。”

“他把布布拿下来抹墙,抹整片墙呢。”

科尔贝里放下报纸,又感叹起来。他下床走到育儿室,快满一岁的约阿希姆正站在婴儿床里,他一看到爸爸,就放开扶栏,一屁股坐到枕头上。波荻说得一点儿都不夸张。

科尔贝里把儿予夹到臂弯下,带到浴室用莲蓬头彻底清洗了一番,然后拿毛巾将他裹好,走回房间放到还在睡梦中的葛恩身旁。他把被单和睡衣洗好,清理婴儿床和壁纸,然后拿片干净的尿布和防水裤。这期间波荻在旁边跟前跟后,她很高兴这次爸爸是生弟弟的气,而不是她,因此不时跟着敲边鼓数落弟弟的不是。等科尔贝里清理完毕后,已经是七点半了,再睡回笼觉也没意思了。

一走进卧室,科尔贝里的心情便开始好转。葛恩醒了,正在逗约阿希姆玩。她屈膝把儿子抱在手里,让孩子在她腿上玩云霄飞车。葛恩是个迷人漂亮、智慧与幽默兼备的女人,是科尔贝里想要的梦中情人。虽然科尔贝里一生交过不少女友,但到了四十一一还是光棍一个,当时他对结婚一事已不存指望了。

葛恩比他小十四岁,但一切的等待都是值得的。他们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很单纯、亲密而直接。

葛恩对他微微一笑,抱起咯咯笑个不停的儿子。

“嗨,”她说,“你已经帮他洗过澡啦?”

科尔贝里把刚才的悲惨经历说了一遍。

“可怜的家伙,过来躺一下吧。”她说,然后瞥了一眼时钟。

“还有时间嘛。”

其实科尔贝里已经没时间了,不过他很容易被老婆说服,便顺势躺了下来,把手臂枕到葛恩颈下。可是没一会儿他又爬起来,把约阿希姆放到床垫上。床垫已经干得差不多了,他帮儿子包好尿片,套上绒布连身衣,往婴儿床里扔了几个玩具,然后回到葛恩身边。波荻还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玩她的玩具。

过了一会儿,波荻跑进来看着夫妻俩。

“骑马。”她高兴地说,“爸爸当马。”

她想爬到爸爸背上,不过被她爸赶走,他还关上了门。之后两个小孩儿就很久没来吵他们了。两人亲热完后,科尔贝里在妻子的怀里再次睡去。

科尔贝里走过马路取车时,斯卡玛布林地铁站的钟已指着八点二十三分了。科尔贝里上车前转身对站在厨房窗口的葛恩和女儿挥手告别。

他不用开车进城去瓦斯贝加大道,如果绕道渥斯塔和杜松棱市的话,可以避开最容易塞车的地段。

科尔贝里边开车边荒腔走板地用口哨大声吹着爱尔兰民谣。

阳光晴和,空中飘着春天的气息,花园里的番红花和万年青正在盛开,科尔贝里的心情好极了。运气好的话,今天可以早早收工,下午便溜回家算了。葛恩要去名品酒店买些好东西,等孩子们就寝后,他们再一起共进晚餐。结婚五年,他们还是觉得两人一起在家做顿好饭,坐下来慢慢吃饭喝酒聊天,是欢度夜晚的最佳方式。

科尔贝里酷爱美食醇酒,几年下来,肚子也多了一小圈肥肉,不过他喜欢称之为“中段”。你若以为发胖会让他身手变得迟钝,那可就大错特错了。科尔贝里的动作依然矫健,身手灵活,当年在伞兵部队里学来的本领和技巧一项也没忘。

他停止吹口哨,开始思索一个过去几年来一直在盘算的问题。他越来越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了,很想辞职不干。这问题本来就不好解决,加上去年他被升为副组长,加了薪,问题就更麻烦了。一个四十六岁的警局副组长是很难更换跑道、找到同样高薪的职业的。葛恩一直要他别考虑钱的事,反正孩子渐渐大了,她可以回职场工作。而且过去四年当家庭主妇时,她一直都在进修,又多学了两种语言,薪水一定会比以前高出很多。

波荻出生之前,葛恩在一家公司担任执行秘书,所以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找到薪水不错的工作。不过科尔贝里不希望老婆为生计奔波,除非她自己真的想工作。

而且,他完全不能想象自己当“家庭主夫”的模样。

科尔贝里天生有点儿懒骨头,不过他需要有事做,生活必须有变化。

当车子驶进警局时,科尔贝里想起今天马丁·贝克不上班。

这表示我得在局里待一整天了,科尔贝里心想,还有,这表示我找不到半个有头脑的人交谈了。他的心情立刻跌到谷底。

为了振作士气,科尔贝里在等电梯时,再次吹起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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