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条行人稀少的街道上,有一间门脸不大的修鞋店。

在这家拥挤杂乱的修鞋店中,旧皮鞋、皮革、修鞋工具扔得到处都是,给人一种乱糟糟的感觉。

走进这家店,可以看到左右两例各有一个柜子,有一些纸盒摆在上面。

仔细看一看店的门,上面已有一块玻璃碎了。

挂在店外的招牌,蓝油漆漆的字,一层很厚的尘垢已蒙在上面,虽然是灰蒙蒙的样子,但是依稀可辨上面所写的文字:皮鞋修理——赛摩。

就在那块陈旧破败的招牌上,已可找见字迹剥落的痕迹。

就在这家修鞋店的中央,放着一把小椅子,上坐一人,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手脚麻利地修鞋。

这个人的年纪在四十五六岁,矮矮胖胖的,身穿一件衬衣,在他的膝盖上围着一条很脏很旧的皮围裙。

此人便是“笑面”赛摩。

他给人一种好喝酒的印象,一张整洁光滑的脸,当人们每次见到他时,他总是一副笑容可掬的模样。

实际上,他却是无恶不做的黑帮头子。

无论是杀人越货还是拦路抢劫,没有他没做过的。

谁要是碰上他这样的人,可算倒了大霉了。每次作案,他总是计划周密,方法灵活巧妙,即便是警戒得森严壁垒,也似人无人之境。

对于他的袭击,最好不要轻易反抗,要不然的话就会有性命之虞。

称他为杀人如麻的魔头,这么讲一点也不过份。

然而,平日里他伪装得十分好,老老实实的,干活也是勤勤恳恳,对于他的底细别人根本摸不透。

就在此时,有一个年轻人推门而入,赛摩抬眼看了看。

“哦!是约汉来了!不知今天你带过来什么货?”

“给你这个。”

“这是什么?让我瞧一瞧。”

年轻人将那包用报纸包裹的东西递上去,赛摩打开包裹,里面放了一双旧皮鞋。

赛摩瞅了瞅手中的这双鞋,把右边的那只放下,留下了左鞋,他麻利地将右鞋鞋跟部切开。

只是一下,鞋跟就掉了,里面的空心部分却塞满了棉花。

赛摩将棉花掏了出来,只见棉花里包着一枚钻戒。

赛摩一见到钻戒,喜悦便爬上了脸。

他拿起那枚钻戒不住地观察,还放到了眼前来看。

“怎么样?大哥,货还可以吧!”

“看样子还可以!只不过不值什么钱,也就值20元吧!”

“怎么,才值20元钱?您在讲笑话吧?您给25块算了!”

“这怎么能行呢?这枚钻戒还有瑕疵之处,20元这个价已经很高了。”

“我这还是看在是你的份上,才不情愿地出这个价。”

“要是别人话,根本没商量!”

“这不大好吧?大哥,您还是给25块?”

“绝对不行,你要是不大情愿的话,把它拿回去!”

紧接着,赛摩又把那枚钻戒塞回了原处。

当他再次抬头时,不由得叫出声来:“坏了!坏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连棉花都没塞,就将鞋跟重新钉好。

“约汉,你快从后门走,莱蒙医生来了。”

约汉急急忙忙跑到了后门去,不一会儿,莱蒙医生进来了。

“哦,是莱蒙医生到了,请坐。”赛摩面带笑容地站起身来,以示欢迎。

“近来买卖怎么样?”莱蒙一边问着,一边坐在赛摩身旁。

“还能勉强糊口吧!”

以前,赛摩在坐牢的时候曾患过重病,莱蒙是监狱的医生,给赛摩治过病。

赛摩在出狱之后,开了这家店。莱蒙不时来看一看。

“那还不错!”莱蒙一边朗声说道,一边随手从地上捡起只鞋。

赛摩心中不由得一惊,冷汗也被吓了出来,因为就在那只鞋后跟里放着钻戒。

刚才因为形势紧迫,棉花还没有来得及塞进去。

赛摩的心中战战惊惊,害怕露出马脚来,让莱蒙识破。

莱蒙医生却不知里面的奥妙,漫无目的地用手敲打那只旧鞋。

“赛摩,今天我想向你咨询一些事。”

“你想知道什么,尽管问。”

“你和杰摩不是好伙计吗?”

“你指的杰摩是那个在井中中毒身亡的杰摩吗?要说我们是好伙计……我们在干坏事时是好搭档。”

“杰摩父子二人在井中中毒双双丧命,那么你还知道有谁是杰摩的孩子?”

“没有,我没听说过。”

“然而,依然有人会在右手手背上显现红圈标识!”

“噢!这是真的吗?医生!”

“千真万确,这是我亲眼年见,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女孩!”

“年轻,貌美如花的女孩……我从没有听说过杰摩有这么一个女儿,她的右手手背上确有红圈吗?”

“对,只不过颜色略浅而已!”

“是这样,回想我和杰摩一起搭档的日子,经常听他讲起。

“他说,一旦他遭受打击或犯罪时,右手手背上就要显现一个红圈,一开始的时候,颜色还比较浅,慢慢会加深,直至变成血红色。

“据他讲,在他犯罪后一个小时之内,红圈仍会存在,不过颜色要淡一些。”

“是这样的,别人也这样说过。”

莱蒙的大脑里还会思索着这个问题,下意识地,他用手拍了拍手上的那只皮鞋。

“咦!怎么这样的声音?真奇怪!”

“哦!医生,那在于皮鞋旧了之后,鞋上的钉子松了,鞋跟即将掉时,便会发出这样奇怪的声音。”

“原来是这样。这只鞋是坏的?”

随手,莱蒙医生又将皮鞋放在了地上。

躲在后门,暗中窥视的约汉才轻吁了一口气,他也早已吓得全身出冷汗了!

正当莱蒙打算回去的时候,修鞋店外停了一辆车,这将他两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了外面。从车里走下来的是佛若莲丝,在车中坐着的是她的母亲德丽彼思夫人,她们的目光都向店里注视过来。

“哦!小姐来了!”

赛摩马上站起身来。

“赛摩,近来如何?生意还好吗?”

貌若天仙的佛若莲丝,笑得像天使般活泼可爱。

当赛摩刚刚刑满释放时,德丽彼思夫人资助过他一笔钱,帮助他开了这家修鞋店,这也是爱心天使园的慈善项目之一。

当佛若莲丝一眼见到莱蒙医生时,不由得两片红云飞上了脸颊。她飞快地回忆起了她与莱蒙以前见过面。

“哦,莱蒙医生也在这里!”

貌若天仙的美少女认出了自己,莱蒙医生颇感意外。

“请您原谅,不知您是……”

“你记不起来了吗?我叫佛若莲丝·德丽彼思。”

“噢,4年前,我们见过一面。”

莱蒙医生瞪大双眼看着眼前的佛若莲丝。真没有想到,昔日的黄毛丫头,到现在已出落成光芒四射的美少女。

自从那日见了一面之后,莱蒙医生一直没有去爱心天使国。

他已有很长一段时光,没有看到过佛若莲丝母女俩了。

长期不见面,可谈的事情就非常多,他们在一旁说开了话。

“我的母亲就在车里!她非常想与你见上一面!”

“我正打算拜访夫人。”

“这太好了。随时欢迎你光临爱心天使园。还有,今年暑假,打算去赛福东海岸别墅,我们去那里并不是为了度假。

“我的母亲长期独力支撑爱心天使园,已有些力不从心了,因而决定在那里举行一个慈善募捐舞会,以求筹得一些资金……”

“好啊!在那里遍布别墅,有钱人有许许多多,这真是一个非常绝妙的策划。那么,你们打算什么时候举行呢?”

“订在下星期日晚8点,届时欢迎你能光临舞会。”

“我乐意前往!”

“哦!这真让我感到兴奋!我们要离开洛杉矶一段日子,因而今日来特意地通知赛摩这件事。”

“原来是这样!你们今日就会赛福东海岸那里吗?”

“对,我们已预订好场地了。”

在一旁的赛摩,把他们的谈话内容尽收耳中。

莱蒙医生和佛若莲丝一边走一边谈,就这样到了汽车旁。老管家很是殷勤地替他们将车门打开。

德丽彼思夫人从车窗里伸出头,面带笑容和蔼地说:“医生,请上车!”

“这我就不推辞了!”

莱蒙医生上车后与佛若莲丝坐在一起,德丽彼思夫人坐在另一面。

待大家坐稳之后,黑人麦丽坐到了司机位上,双手把握方向盘,将车子缓缓启动,开远了。

赛摩注视着他们乘车离去,一点奸诈的笑浮上了他的嘴角。

他将那双旧皮鞋放在柜子里,又取出块海绵。紧接着,他便摇电话。

一开始线路没有被接线员接上。赛摩很是焦躁地将电话挂了。

而在此时,躲在后门的约汉探头来察看莱蒙医生还在不在。

当他看到莱蒙医生已走了,便开口说道:“大哥,20块就20块!付钱吧!”

“怎么?你还没有走。”

为了让约汉迅速在这里消失,摩赛二话没说从口袋中抽出两张10块钱扔给他。

约汉把钱拾了起来,走向店门,他在门口向周围察看了一番,在肯定了不被人注意的情况下,才偷偷地走了。

赛摩又开始摇那个电话,还算顺利,接线员迅速接通了(这还是老式电话时代,而非现代电话,是摇动式,并由接线员代打要摇的号码才可通话)。

“请问要几号……”

“请转了局的1726号。”

又过了一会儿,电话通了。

“喂!请问你是谁?我是施晶娜。”

电话线的那一端传来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赛摩警惕性很高地看了看店内,又瞅了瞅店外,在肯定了不被人注意之后,才压低了嗓音对着话筒说:“施晶娜,我是赛摩,我这里有急事,需要你马上就来!”

时间过了20分钟左右,一个年纪在十七八的女子开车来到了赛摩修鞋店。

她长着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一双水汪汪的蓝色大眼睛,鲜红而饱满的双唇,如同玫瑰花瓣似的,身材修长而苗条。

“大哥,到底有什么急事?”

“你坐下听我慢慢讲给你听。

“这件事事关重大。今晚,你就起程前往赛福东海岸,住在哥览酒店。

“你要装扮成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你一定要住在一流的房间,出手要阔绰。

“有一场慈善舞会将于下星期天晚在那里举行,届时应邀前往的都是当地的豪门望族、社会贤达。那些住在房店里的有钱人也将被邀请参加。

“你要混在那群人当中,趁着舞会进行,抓住可乘之机,偷取他们的珠宝首饰、现金手表等物。

“我相信你一定能够马到成功,手到擒来。尽管,你的年纪不大,但是颇有胆量。再者说你又是个技艺高超的女扒手!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大获全胜!”

“这件事听起来蛮有意思的!但是,大哥,这段时间以来我的手头很拈据,那种豪华的大饭店根本住不起!大农场主的女儿一定扮得不像。”

“不必担心,所花的活动经费由我给你出,你只管大手大脚地花。

“不要乘坐那辆一般的汽车去,你去包租一辆豪华汽车去。

“你驾驶豪华车子,很是气派地将车停在饭店门口,以你的仪表相貌,装束打扮,一定是个有钱人的千金小姐。”

“这太棒了!”

“当然,这是为了暴敛一番而下的本钱,你一定要偷回几十倍、几百倍的钱物,你一定要抓住机遇,扩大战果!”

“这个担子太重了!”

“那是,一定要一举成功!”

“可我还是有点心虚,要是露出马脚,让人抓住可怎么办?”

“我教给你一个万分保险的法子,你知不知道‘红圈咒语’的事!”

“我听说过,你是不是说那个中毒身亡的杰摩?”

“对的,他患有一种匪夷所思的精神病遗传,每当他犯罪的时候,都会有红圈标识出现在他的右手手背上,在他作案后一小时之内,这个标识都不会消失。

“鉴于这一点,莱蒙医生和警方都已掌握了这个情况,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

“你说的话我听不明白。”

“你不是有化妆用的口红吗?你可以先在手

背上用口红画个红圈,再去作案。”

“记住,事先要让人看见那个红圈。”

“你的意思是说,要让人们认为作案行窃的是一个手背上有红圈的人,但是,手背上有红圈的杰摩不是已死了吗?”

“原来,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莱蒙医生对我说,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的手上也会出现那样的红圈,并且,还是美如天仙的年轻女孩!

“那么,这就是指莱蒙医生和警方都了解世上还有一个手背上会有红圈的人,这正是我们所要利用的!”

“你的打算是让我去伪装那个有红圈的女子吗?”

“是这样的!”

“要是我被人看出来呢?这有多危险呀!我不想干!”

“你让我把话说清楚嘛!舞会进行当中,要是发现有贵重物品被盗,一定会在人群当中引起不小的骚乱,饭店的人肯定会马上通知警方。而在那时,舞会的来宾都会指认小偷的体貌特征为手背上有红圈,这样的话,警方会严密检查每位来宾的手。”

“那我不就露馅了!”

“不,事情并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糟糕,你在作案之后,应当马上去一趟盥洗室,用这块海绵将那个标识消灭掉。”

赛摩把一块海绵递给了她,并对各种注意事项—阵子一一交待清楚。

随后,他又提供给施晶娜一笔数目不小的资金,让她离开了。

施晶娜拿这些钱,买了几套新潮衣物和几件首饰,并包租一辆豪华轿车,前往赛福东海岸。

规模盛大热烈的慈善舞会即将在今晚举行,舞会的场地就设在哥览酒店。

舞会希冀通过门票收入和来宾所捐献的钱,作为爱心天使园的部分经费。

舞会的发起人和举办者是德丽彼思夫人,后台的拥护者是洛杉矶市长,赛福东镇长还有这一方的名流绅士,实力派人物,另外,还有一位是哥览饭店的后台老板。

应邀参加舞会还有赛福东当地的一些名望贵族、社会名流、尚达人士,别墅的房主、饭店的房客,还有其他饭店的一些房客,这些来宾不是有钱的富豪,便是有名望的缙绅,要不然便是夫人小姐。

女来宾们身着洛杉矶市高级服装店的产品,并佩戴各式各样的新款项链、钻戒等贵重的饰物。

德丽彼思夫人和佛若莲丝立在饭店门口的一侧,热情地欢迎舞会的参加者,老管家麦丽则在里面与侍者一道收拾会场。

从傍晚7点钟起,应邀的佳宾接二连三地来到了会场。

而饭店外的停车场上,摆满了形形色色的高级轿车。

莱蒙医生自己驾车来到了。

“欢迎,欢迎,虽然路途遥远,还是如约而来,真的很感谢。”

莱蒙医生握住了德丽彼思夫人伸来的手,医生是一边轻轻握住,一边笑容满面地点头致意。

见到了莱蒙医生的到来,佛若莲丝开心地笑了,并伸出自己的右手。

莱蒙医生低头,轻吻她的手背,刹那间,佛若莲丝腮若桃红。

莱蒙医生一眼看见了赛福东镇长,便兴致颇高地与他谈论起来。

由店门口到店内,一条豪华、尊贵的红地毯铺在地上,莱蒙医生与镇长边走边聊地进了店里。

佛若莲丝眼看着莱蒙医生的背景远去,进到店里方才长吁一口气。

就在此时,有一个标致的年轻女子驾一部黑色豪华轿车,缓缓驶来。

当饭店的侍者将车停到停车场后,她随手给了传者一些小费。

不一会儿,她便拾级而上,并面带笑容地对夫人说:“非常高兴您的邀请!”

“欢迎!欢迎!请进!”

夫人笑容可掬地把她让进了饭店。

美少女一边点着头,一边进了饭店。

她身着一件带花边的低胸晚礼服,身上所带的枯黄色包是鳄鱼皮的,皮包的扣子,也闪着金光。

有位身穿白制服的男侍者笔挺地站在舞厅的门口,毕恭毕敬地为美少女开门。

美少女落落大方地走了进去,身后留下法国香水味飘向四处。

“她是谁?”德丽彼思夫人低声问女儿佛若莲丝。

“她……也许在别墅住的谁的千金吧?”

然而实际上,来宾们并不都能相认出,也有部分人没有请帖便不请自来了,夫人也欢迎这些人的到来。

譬如刚才那位美少女,便是没有请帖不请自来的。

美若天仙的美少女来到了舞厅,应邀佳宾都聚在一起天南海北地聊。

美少女向人群环顾了一下,突然,大吃一惊并瞪大了双眼。

原来,美少女在人群当中认出了莱蒙医生,此时莱蒙医生正在一旁与镇长说着话。

因此,美少女故意站在距他们有一段距离的地方。

这个美少女便是施晶娜,她身负“笑面赛摩”的使命而来,盼望在这个舞会上能大获丰收,因而乔装打扮成一个娇贵的千金小姐。

舞曲由乐队奏起来了,闲聊的绅士、夫人们相继在人群中找到各自中意的舞伴。

在豪华、气派、华丽的大吊灯下,跳舞者一对对相拥翩翩起舞,在轻柔灯光的照射下,人们的舞姿优雅。

人们在欢快地起舞,感觉上很美。一会儿像排列整齐的花朵,朵朵绽放。

跳舞者边跳边说,欢乐、融洽的气氛充满了整个大厅。

在大厅的一隅,莱蒙医生与佛若莲丝,德丽彼思夫人与镇长欢快地起舞。

佛若莲丝有些兴奋不已,她的双颊飞红,如同一枝娇滴滴的玫瑰。

她的母亲,德丽彼思夫人,苗条的身材,庄重优雅的举止,更像一枝淡雅的白百合,母女俩是无数人注视的焦点。

轻柔的曲子如同水银泻地一样,飘荡在整个舞厅。

人们越跳越有兴致,在毫不觉察之中,舞步也越跳越快,舞会渐人高潮。

猛然间,有人发出了惊叫声,似乎有什么突发事件。

原来,有位小姐停下舞步,而她的舞伴,一位年轻的绅士在问她发生什么事了。

时间不大,人们便知晓了惊叫声的因由,原由是那位小姐不知何时把钻石坠子掉在了哪里。

人们颇感意外地相互看了看。

没过多久,又发出了一声惊叫声,这是一位贵妇人,她的一条珍珠项链不见了。

这一声惊叫,让人们感到了事态的严重。人们开始在地板上寻寻觅觅,然而,并没有在地上找见什么坠子、项链。

这就表明,这些饰物并非在舞厅里丢失的,而是被人乘机偷走了。

这阵风波尚未平息下去,又传出了一声尖叫。

原来,又有一位老绅士的领带夹上的镶钻不见了。

“有窃贼!”有人叫出声来。

“有小偷……大家要警惕!”

莱蒙医生停下舞来,问了问有关的情况。然而,那些遭窃者并没有察觉东西是何时被偷的。

应邀而来的宾客中,并没有什么值得相疑的人。

时间不长,饭店的董事长及经理也急急地赶到。

“请各位静一静,我马上调查,用不了多久,便给大家一个圆满的回答。”

董事长大声宣布道:“还有其他物品被窃吗?”

莱蒙医生向来宾发问。

宾客们于是开始点验自己身上的物品,受害的程度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有许多人都遭窃了,丢失的物品有手表、领带夹、项链。钻戒等。

突然,有个绅士讲:“刚才我在跳舞的时候,有一只洁白光滑的手滑过我的前胸,很有可能,我的领带夹是那时被偷的。”

“那只手有什么显著的特点?比如讲,手指戴没戴戒指?”

莱蒙医生进一步问那个绅士。

“我只……只看了一眼,没有过份地留意……对了,那只手背上,似乎有一个……有一个红斑!”

“你说什么……红斑……”

莱蒙医生禁不住叫出声来。

另外有一位女士讲:“天响!经你这样一讲,我似乎也见过那只带有红圈的手。那时我的注意力都放在跳舞上,因而并没有太在意,只是依稀记得与她跳舞的是个黑衣男子。”

经这位女士这么一回忆,人们都有所醒悟,他们纷纷讲道。

“是的,我也见到了!”

“我也看到了!”

“对,我好像也见到了。”

刹那间,舞厅内纷纷扰扰起来。

人们都露出了惊慌失措的表情,他们早从传媒上知晓了那个稀奇古怪的红圈案件。

更何况,“借据盗窃案”的主犯不就是一个手背上带有红圈的女人。

而今,那个长着一双白皙娇嫩的手的女人光临舞会了,一定是这个女人偷走了博买的借据。

没有错!一定是那个怪盗……人人都在心中暗自思忖着,大家都默不作声,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别人。

“请大家保持镇定、安静,用不了多久,小偷就会被抓住!”

莱蒙医生讲完此话,便和董事长、经理一同前往办公室。

“白皙的手?红圈……”

麦丽不由得心跳加速,心都碎了似的!

“红圈……红圈……”

泪水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不断地从眼中滚落下来。

“唉!多么令人恐惧的事!”

麦丽来到了休息室,找了张椅子坐下,掩面而泣,泪水从她的指缝溢出。

麦丽认为这一切又是佛若莲丝干的。

“啊!小姐……你为何要干这种勾当?……早不做,晚不做,偏偏选在自己母亲召集举行的慈善舞会上……上一次,你窃取了博买的借据,那是为了拯救贫苦人,还合情合理,说得过去。

“然而,这次你又想达到什么目的?今日来参加慈善舞会的人都以行动表示支持你妈妈的事业,他们为了帮助穷苦人和孤立无助者,都是乐捐善施的。

“你为何要窃取……小姐,你的身体里果然流淌着魔鬼的血液……天响!杰摩的祖上的可怕血液果真遗传给了你……为了这个,我日日向上帝祈祷。

“小姐,你是个遭魔鬼诅咒的可怜儿,我想,你应当鼓起勇气向警察局长和莱蒙医生坦白这一切。

“啊!小姐,你要明白我的心中也充满了伤悲!然而,我不能不下决心去做,除此之为,我是毫无办法帮助你……”

麦丽在那里喃喃自语,就如同小姐在她面前跪倒忏悔,而她的泪水怎么也止不住地往下流。

与此同时,莱蒙医生、董事长、经理正在办公室里极其严肃地讨论案情。

“案犯现在肯定仍留在饭店,不是参加舞会的宾客,就是饭店的工作人员,那么她手背上的红圈应当还没有消失殆尽。”

莱蒙医生一边分析着案情,一边作出了推断。

“案犯具有独特的特征,一旦他在犯罪时,便有红圈出现在她的手背上,这个红圈会在做案后1小时之内不消失。

“上次窃取博买借据的罪犯,案发后,还在市内飞车近1小时,那段时间内,她手背上的红圈仍没有消失。”

“然而,我们将来宾一个一个地察看他们的手,这么做很不合适。”

值班经理颇感难办地说。

“对,今天的来宾都是有地位、有身份的人士,对他们绝不可以鲁莽行事。要不然的话,这么一做,饭店的声誉会一落千丈!”

董事长也觉得这事非常地棘手,不由得紧锁双眉。

“你们不必过虑,我已经想到了这一点。

“那么,我们去宣布舞会中止,请宾客各自回去。这样的话,他们肯定会到衣物寄存处领取自己的衣物。趁这个机会,我们在暗中观察他们的右手背,以便能发现案犯,并当场将他捕获。”

莱蒙医生用信心十足的口吻说道。

值班经理马上把这个决定告知了德丽彼思夫人。

于是,舞会被中止了。

尽管突发事件产生的骚乱给宾客们产生恐惧和不快,但是,他们依然维护着起码的礼节陆续地从舞厅走了出来,走向衣物寄存处。

在衣物寄存处的侍者将帽子、大衣等衣物,还给它们的主人。

而在衣物寄存处不远的地方,德丽彼思夫人和佛若莲丝站在那里,为这个意外事件向宾客表示歉意。

莱蒙医生和董事长则站在更远的地方,全神贯注地注视每个人的举动,特别是他们的右手手背。

退场的宾客,有的在远处与他们打个招呼,有的走近身旁与他们握手告别。

然而,却一直没有找到那个手背上有红圈的人。

“不可思议?”董事长嘀咕道。

“莫非

她从后门跑了?”

“不可能,窃贼一定还没有走,她肯定会趁我们不留神时溜走。”

莱蒙医生十分坚定地说。

与此同时,麦丽仍在休息室里痛哭流涕。然而,那是女侍者的休息室兼更衣室,时常有女侍者走来走去,当她们看到麦丽哭得红肿的双眼,不由得投以惊诧的目光。

麦丽感到别人在注视着她,她马上装作没发生什么事的样子。

但是,她一想到小姐,就禁不住泪如泉涌。于是,她站起身来,走向舆洗室的厕所,希望能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她躲进了白人洗手间,故将门拉开了一条缝,以便观察外面。

她看到镜子前的水池边有一个女孩在洗手,池台上放了一个深色皮包,里面鼓鼓囊囊的,似乎里面塞满了东西,通过镜子的反射可以看见女孩的脸。

这女孩在低头洗手,并没有察觉麦丽躲在厕所。

只见这个女孩使劲地用一块海绵擦洗她的右手背,等她洗完之后,便将那块海绵随手丢人一旁的垃圾箱,拿着包走了。

麦丽等女孩走后,便从厕所里出来,她捡出那块海绵,却看见海绵红红的。

“这明明是口红嘛!”麦丽在心中思索。

“为何她要将口红涂在手背上?真是让人费解……”

一想到这儿,麦丽的心中豁然开朗,飞身冲向饭店门口。

然而,施晶娜已从莱蒙医生和董事长的眼前晃过,前往停车场。

“莱蒙医生,她是女贼!”

麦丽急急忙忙说。

“你说什么?她是什么?”

“那个女的……”

麦丽手中拿着那块擦口红的海绵,将刚才的所见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

莱蒙听完,立刻飞奔出去。

然而,此时施晶娜已启动了车子,绝尘而去。

“咳!晚了!”莱蒙很是懊丧。

但是,莱蒙瞧了一眼施晶娜的车,便判断出是从市里包租来的。

莱蒙医生立即乘坐饭店的车,拼命追赶施晶娜的车。

然而,黑夜漆漆加上道路崎岖,半道上就丢失了目标。

但是他毫不气馁,一直驱车追到洛杉矶市。他对市内的租车公司一一查找,终于找到了施晶娜租车的那家公司。

然而,又是迟来一步,因为施晶娜刚刚把车还回。

“咳!又晚了!”莱蒙的懊丧更深了。

他从那家租车公司老板那里,探听出租车人的姓名、地址,便满是无可奈何地走了。

此时的天快要亮了。

“施晶娜?……唉,这名字在哪听过?”

不一会儿,莱蒙便驱车来到了施晶娜的住所。

而当施晶娜回到她在亢茜街的住所时,已经天明了。

乌云密布,似乎要下雨。

她来到了二楼,自己的房中,此时有条光线通过窗帘缝射进来。

这是一个不大的房间,仅适合一人居住,但房内的布置还称得上有情调。

她在椅子上长吁了一口气。

因为劳顿困乏,致使她的两眼都快合上了,她却不能去睡。

她换下身上那套好看的晚礼服,穿上了休闲服,一边很是舒适地躺在椅上,一边拿起她的皮包,并将皮包打开。

她窃取来的赃物和项链、手表、戒指等塞满了皮包,各种各样的钻石,在阴暗的光线下发出耀眼的光。

这包里什么颜色的宝石都有,五颜六色,而皮包正是被它们充斥着。

女人生来便对宝石情有独钟,而宝石对女人来说真的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噢,应当说它有一种超乎想象的诱惑力。

施晶娜的两眼都看傻了,不由得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哦!我不要有非份之想,应当迅速告诉大哥!

“这一次大获丰收,大哥一定会心花怒放。嗯!这一次我可要让他多分我一些。”

她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双旧的女式皮鞋,将其中的一只鞋的鞋跟旋转一下,鞋跟便掉了,露出里面的空心。

施晶娜将宝石塞到里面,又把它恢复原样,又拿旧报纸裹起来。

在房间的一隅,摆放着一尊木雕佛像,这是显得很旧的,光头长胡子,一脸笑模样。

佛像身上的红蓝水彩已经斑驳脱落,似乎像古董店的东西。

施晶娜用手推动了佛像一下,佛像与座台便分成了两部分,露出了里面的中空部分。

施晶娜将参加舞会所用的服饰、鞋,统统塞进去,随后又将佛像还原。

紧接着,她给赛摩打了个电话。

“喂!喂!大哥吗!我是施晶娜,我已顺利完成任务,马上把货物送去。”

打完电话后,施晶娜打算出去一趟,当她整理窗帘时,无意识地向外一瞥,这一瞥让她大惊失色,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她看到一个戴墨镜的男子紧贴在住所的墙上。

“莫非是警察监视、追踪我?……”

她又战战惊惊去看了一下,那名男子把衣服领子竖起,又戴上一顶帽子。

“哦!是在这里避雨的人!”外面的雨越下越大。

施晶娜将一颗心放进肚里,穿戴好了雨具,并把那双旧女鞋包好,用胳膊夹着,急急忙忙下楼去。

“早上好!”

“早上好,施小姐,今天这么早啊?”

看守公寓的人和蔼可亲地与施晶娜打着招呼。

在这楼里,人人都认为施晶娜是某个公司的打字员。

“对!今天业务比较重一些……”

她面带笑容地走出门去,而刚才躲雨的那名男子,居然原地不动地站在那里。

“打扰,借光让一下。”

施晶娜正打算借道过去时,那名男子声色俱厉地说:“请你站住!”

这让施晶娜感到出乎意料,然而,她依然故作镇静。

“请问你有何贵干?我是施晶娜,某公司的打字员。”

“我找得就是施晶娜,我有事与你谈。”

说话间,那名男子摘下了墨镜,施晶娜定睛一看,心中暗叫大事不好,原来此人便是莱蒙医生。

“施晶娜,劳驾你跟我走一趟。”

施晶娜想溜之大吉,不料,莱蒙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你最好老老实实跟我走一趟,不要做无谓的抵抗。”

施晶娜无可奈何,只得乖乖地跟他走。

在这条街头就有一家警局,莱蒙把施晶娜带了进来。

分局的头儿迎出来说:“哟,这不是莱蒙大夫吗?这么早,有何紧急情况吗?……”

“对,我抓到了一名犯罪嫌疑人,你们搜搜她的身。”

“好,我马上吩咐手下人去做。”

局长命令一名女警去搜施晶娜的身。

施晶娜故意把报纸包的鞋放到桌上,与那名女警员去了别的房间。

“这里是什么?”局长问道。

“我的一双旧皮鞋,鞋跟快掉了,我要拿到修鞋店去修。”

施晶娜答完话后,假装不在意地与女警去别的房间。

莱蒙医生给市局局长打了个电话,请雅年局长来这里。

功夫不大,雅年局长驱车赶到。

莱蒙医生将昨夜在慈善舞会上发生的偷盗案,原原本本地给雅年局长讲述了一遍,但雅年局长已掌握了情况。

“这个案件,赛福东警局已向我汇报了有关情况,据讲是‘怪盗红圈’所为。据我推测,案犯应当是你那次所见的面戴黑纱的女子。”

“不,实际上并不是那人!尽管这个犯罪嫌疑人手背上也有红圈标识,但是,那是拿口红描上去的。

“这是德丽彼思夫人的管家在洗手间亲眼目睹的。”

“她这样做是什么目的?”

“大概犯罪嫌疑人也知晓世上还有个手背上会显现红圈的女孩,因而伪装假扮红因故意让人看到,以便达到移花接木,瞒天过海,愚人耳目的目的。”

“高!实在是高!”

此时,分局局长汇报说:“女警已搜遍了施晶娜的全身,但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物品,一件宝石也没找到。”

“真是匪夷所思?莫非她将赃物全都藏在了家中?”

莱蒙大夫也很是诧异。

此时,女警将施晶娜带来。

“施晶娜,跟我们走!”

“去哪儿?”

“到你家。”

“天呐?你们还认为我是嫌疑?”

她故作很是气恼的口吻说,随后,与莱蒙向外走。

然而,她刚走到门口,又停住了脚步。

“噢!我险些将东西遗落在这里。”

施晶娜笑着转身回来,把那包东西从桌上拿了起来,重新夹在胳膊下,与莱蒙医生一起并肩同行,而雅年局长则走在他们俩人的背后,时刻盯着施晶娜,以防她逃跑。

当他们来到了施晶娜的住所后,施晶娜很随意地把那个纸包往墙角一扔。

随后,她便坐到长椅上,两条长腿叠在一起。

莱蒙医生环顾房间。

“嗯!这屋里布置得不错,美貌女郎的闺房,果然名不虚传,光线适宜,干净整洁,井井有条,房租很高吧?”

“尚可。”

“你不是个公司的职员吗?”

“对,打字员。”

“供职哪家公司呀?”

施晶娜默不作声。

莱蒙医生向施晶娜瞥了一眼,知道她也回答不上。

“这尊佛像很是精致,它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

“从古董店里,我比较喜爱这一类的东西。”

“这好像属于东方艺术。”

“据说是印度佛像,我也不大懂。”

“他的造型很是稀奇古怪,看上去好像是在笑?”

莱蒙医生东扯西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想让施晶娜放松警惕,不再戒备。

此时,他突然发问:“你昨天去了赛福东吧?”

莱蒙医生认为施晶娜早已放松了心理防线,因而突然袭击式地发问。

然而,施晶娜在黑帮已浸染很久了,是个颇有名气的女贼,早已有一帮小喽罗在她的手下。

这种雕虫小技她根本不把它当回事,这根本就诈不住她。

过了好半天,她才慢悠悠地说:“我根本就没去过赛福东!”

莱蒙心里很是清楚,这样的女子绝非等闲之辈,往往是奸诈狡猾的。

因而,他不再费什么唾沫星子,一言不发地在屋内搜寻。

而雅年局长去看楼人那里询问有关施晶娜日常活动的情况。

莱蒙医生一边在屋内搜寻,一边不住地回头膘施晶娜施晶娜则翘起了二郎腿,嘴里衔着一枝烟卷,悠然地喷云吐雾,只不过不时地看看那尊佛像。

当莱蒙医生观察到这个细微的神态,马上来到了佛像旁,使劲推动佛像,再去观察施晶娜的神情,发现施晶娜的神情不由得为之一变。

“答案在这里!”莱蒙医生在心中暗想,就把那尊佛像拆开了,里面所藏的衣物、鞋子全都暴露无遗。

施晶娜局促不安,浑身发软,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了。

“说这些东西是什么?你还想抵赖?”

施晶娜默不作声,拒不回答。

“这些都是你参加赛福东慈善舞会的服饰和用具吧!”

施晶娜仍负隅顽抗,不回答问题。

莱蒙医生又把她在墙角的纸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双女式旧皮鞋。

莱蒙医生把皮鞋拿在手中晃了晃,并用心去听它的声响,他听到一个似乎听过的一种声响。

突然之间,莱蒙医生回想起他几天前去赛摩修鞋店,也曾听到的那种声响,那也是一双旧皮鞋发出的声响。

接下来,莱蒙把鞋跟一扭,鞋跟马上掉在了地上,许多珠宝首饰从中掉下。

莱蒙去转剩下那只鞋的鞋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

莱蒙医生一双眼睛怒视着施晶娜,施晶娜垂头丧气了。

“施晶娜,你还想狡辩什么?”

他将那双鞋递到施晶娜的眼前,说道:“那次我在赛摩的修鞋店中,也见过这种装有机关的鞋。”

施晶娜闻听到赛摩的名字,不由得把头抬起来。

莱蒙得意地笑了,并说:“哈,哈……一听到赛摩的名字便恐惧不安了?施晶娜,你原是赛摩的手下,要不然我一见你的名字就感到很熟悉。”

施晶娜浑身乏力,瘫坐在椅子上。

而在此时,雅年局长上楼来,见到这么多的赃物和那双旧皮鞋,惊奇地瞪圆了双眼,马上给警

局打了个电话。

“请速派警车来我这里,地址是……现在抓到赛福东慈善晚会的案犯了。再派两名警员和两名便衣来。”

时间过了约1刻钟,警力驾车赶到。

他们先押送施晶娜回到警局,后又回来。

这里留下了四名警员。

“你们跟我走。”雅年局长命令道。

自从赛摩接到施晶娜打来的电话,时间已经过去了回个小时。

但是,迟迟不见施晶娜的踪迹,赛摩有些焦躁不安。

“莫非出了什么事?”

犯罪分子的心里总是比较警醒的,一旦察觉有什么风吹草动,便如同老鼠、狐狸一般谨慎小心。

“施晶娜这孩子,很可能让警方抓住了。”

尽管从表面上看去,他平静如死水一样坐在那里,然而,他的心中却泛起了波澜。

一会儿便起身,朝窗外瞅一瞅。

“这样吧!我去外面探探风声。”

正当他脱掉工作装时,唐摩从后门急急忙忙闯进来。

“大事不好,大哥,警察来了!”

“什么?有几个人?”

“两个……莱蒙带领着。”

“什么!莱蒙……”

几天前,莱蒙刚刚到过自己的店中。那时,莱蒙似乎为了调查某事而来……还有,莱蒙来动过那双旧皮鞋,听出了里边的声响不对。

在当时,自己灵机一动哄过了莱蒙,莫非他已知晓了那双鞋鞋跟的奥秘了。

坏了!坏了!现在肯定是危机四伏了。

“唐摩,你走,赶紧走!”

“大哥,你怎么办!……”

“我也马上就走。”

唐摩马上从后门逃之夭夭了。

赛摩环顾一下店内,将旧皮鞋放好,将一块写有“暂不营业”

的牌子挂到了门外,将门锁住,将脏窗帘挂上。

赛摩穿着停当,戴上一顶鸭舌帽。将店里的现金一卷而空,都装在了自己的身上,准备逃离这里。

与此同时,莱蒙已带领两名便衣来到赛摩的修鞋店。

“暂不营业……这是怎么回事?”

莱蒙医生去转动门把手,然而,却无法将门打开。店里的窗帘都这得严严实实,因而无法看清里面。

“喂!赛摩,快开门!快开门!”

莱蒙一边砸门一边喊。

“我去开门?笑话!”

赛摩在房中暗自笑了,他潜到后门,从门缝向外窥视。

“坏了,被人包围了。”

店后门有一块空地,空地上摆满了盆子、罐子之类的杂物,有两个黑影好像躲在那堆杂物后。

尽管赛摩不过是透过缝隙向外看,但他的眼光还是很毒的,一眼就看出一个是警察,另一个则是雅年局长。

“不妙!唐摩肯定被抓住了。”

他赶紧退回到了店内,把柜子打开了,拿出里面的工具、衣服,这柜子从表面上看是装物品的柜子,然而实际上,柜子的里面藏有一道暗门。

把这道暗门打开,便可以看到赛摩苦心积蓄的赃物。

赛摩便从这些贵重物品中挑了一颗钻石,放在衣兜里,接着打开暗门之后的一道门。

这道门后是条秘密通道,它通往紧邻赛摩修鞋店的一个空店。

通过这个秘密通道,赛摩来到了那个空店店内。

那里充满一种霉味。

他在黑漆漆当中摸索前行,费了好大劲,才将门打开。

他又暗中观察自己店的动静。

从这家店望去,是看不清楚自己的店的,因为有一根粗粗大大的电线杆阻隔着两家店。然而,在这里却能望见便衣和莱蒙的后面,他们正打算破门而入。

赛摩悄无声息地走了出来。

赛摩退步而行,眼珠子都死死盯着莱蒙等人的后背,一旦莱蒙等人有所察觉转过身来,便用手中的枪将他们解决。

高度紧张的莱蒙的额头渗出了汗水,这是发生在初夏早晨的事。

时间一分一秒地悄然逝去,然而,在这里却是危机四伏。

赛摩仍然那样退步而行,但目光没有离开莱蒙他们的身上。

莱蒙医生见门迟迟打不开,于是,他急躁地说:“把玻璃砸了!”

“哗!”的一声,门上的玻璃破碎四溅。

有一个便衣把手伸进去,要将门打开。

就在这时,莱蒙医生无意之中一回头,不由得让他尖叫出声。

他看到了赛摩!

赛摩见到自已被人发觉,撒脚便跑。

莱蒙等人从后面紧追不舍,那急促有力的脚步声,在赛摩的耳边响起。

赛摩拼命地、疯狂地向前跑。

“站住!赛摩。不要跑!”

莱蒙医生在后面厉声喝道。

可赛摩哪敢停下脚步,依然没命地狂奔。尽管赛摩已是年过40岁的中年人,但是经常行凶作案的他,被警察穷追不舍的机会有很多,他的奔跑速度、耐力、技巧都被练了出来。

然而,莱蒙医生是年富力强的青年人,平日里常进行体育锻炼,加上学生时代还是个赛跑高手,因而眼看着二人之间的距离在渐渐地缩短。

此外,那两名便衣也飞速赶来。

这是一场生死较量的追逐。

赛摩一边向前跑,一边向后开枪射击,“嗖,嗖”的子弹从莱蒙的身旁飞快地划过。这真是一场触目惊心的追逐。

赛摩是被抓住?还是溜掉了?

莱蒙医生依然穷追不舍。

火车站就要到了,此处是个货物卸运站。赛摩奋不顾身地朝货车站飞奔而去。

赛摩一直冲到了最前面,有列火车开始启动,它是一列挂五节车厢的货车,初行时的速度还快不起来。

看道叉的铁路人员将手中的小红旗和小白旗举了起来,站在道叉口挥动着,道叉的栏杆也放了下来。

赛摩却钻过栏杆,从看道叉的人那里擦身而去,一直跑到了铁轨旁,等那列货车开到面前。

看道叉的见此情此景,高声喝止他,并要上前制止他。

而在此时,货车已经开来,轰轰而至的火车,将铁轨压得“吱吱”作响。

此处恰好是列车的弯道区,因而货车在这里拐弯驶过这二人跟前。

赛摩纵身一跃,扒住了车厢的边缘,随即迅速地跑进了货车车厢,那节车厢又恰好是不带顶的。

赛摩钻进了车厢,马上把身子蹲了下来,这从外面是望不到他的。

货车的车速越来越快,“呜呜”的汽笛声轰轰作响,车头的烟囱喷出浓烟,从这个道叉飞驶而过。

没多久,莱蒙也赶到了。然而,那列货车已经开远了。

“请问这列货车去什么地方?”

“去赛福东。”

赛摩的大胆惊人之举,把看道叉的给吓傻了。

当莱蒙问他话时,方才回过神来。

莱蒙医生火速进了火车站,使用里面的电话,给雅年局长打电话。

“喂!喂!我是莱蒙,我抓捕赛摩,一直把他追到货车站,请速派一辆车和一名得力干将来帮我……我要继续追捕赛摩,目前他扒上货车逃走了。”

仅仅过了5分钟,一辆汽车风驰电掣赶到了。

这并非警察专用配有警笛的警车,是一辆民用的黑轿车,这是雅年局长担心使用警车会让赛摩察觉到警方的追捕行动,因而特地派来此车。

这是一辆新款轿车,性能卓越,速度奇快,这是警局新近购置的。

给这辆车配备的司机也是警局内车技最高超的司机。

莱蒙上车就说:“请全速驶向赛福东镇,我们一定要追上那辆开走不久的货车。”

莱蒙如此地命令道。

“施米森,原来是你呀!”

“你好,莱蒙医生。”

“你当司机,我就可以把心放到肚子里,辛苦你了。”

轮子在飞速转动,车子越开越快。

在初夏太阳的强光照射下,赛福东镇的街道耀眼了许多,如同一条闪闪发光的亮带子。在这条亮带子上,有穿梭不息车子在飞驰,道两旁的建筑物、树木飞快地向后边倒下去。

时间不长,车子便到了郊外。

一望无垠的麦田也向后倒下,变得越来越远。在麦田的更深处是连绵起伏的青色山脉,它似乎总是慢悠悠地跑在车前。

除了这辆外,路上鲜有汽车和行人,司机能够放心大胆地往前开。

就在车子前方不远处便可见到那列货车,滚滚浓烟从车头喷出,它的速度非常得快,阳光照在火车头的玻璃上,亮晶晶的。

“就要追上了!”

莱蒙医生把腰略微挺了挺,从车窗玻璃向前望去,死死地盯着那列货车,特别是那列车无顶的最后一节。大概由于所载的货物不太重的缘故,因而总是向左右摇摇晃晃的。

然而,莱蒙并没有发现有赛摩的踪影,或许躲在车厢和货物堆里。

因为汽车的车速要比火车的车速快得多,所以时候不大两车便齐头并进了,恰好公路与铁路是平行铺设的。

可是,远远望去可见前方有一个道叉口,因而,汽车公路由中间穿过了铁轨。

“只有在货车驶到道叉口前,全速开进,才可有能超上它。”

司机加大油门,以期速度能够再快一些,但是,车子一直以车速的最高极限行驶,已没有可能再快了。

而在前面的交通道叉口已将护拦缓缓放下了,看守员的手中,左右挥舞着小红旗和小白旗。

“咳……”不由得莱蒙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吱——”的一声,汽车来了个急刹车,要不然就会撞上护栏。紧接着,轰隆隆的火车呼啸地开远了。

当那列货车完全通过之后,护栏才被缓缓地提起,看守员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随后,莱蒙乘坐的汽车才得以继续全速向前开去。

然而那辆货车已经开出很长一段距离了,渐渐成为一个不起眼的小点,在一片树林中看不见了踪影。

尽管汽车只不过在道叉口耽误了两分钟,但是,那列货车他们是怎么追也追不上了,这让莱蒙觉得很是丧气。

莱蒙医生问开车的司机说:“那个赛摩你知道吗,施米森?”

“是的,我知道那个人。他在警局是人所尽知的。”

“你马上赶到赛福东镇去,尽管你比那列货车晚到达几分钟,不过,你必须到车站内去搜寻一番,找一找有没有赛摩的踪影。”

“这列货车将在赛福东镇卸部分货物,然后接着南行。”

“你敢肯定吗?”

“那是当然!这些都是从货车站站长讲给我听的。”

“你到达赛福东镇后,先查一查赛摩是不是已经下车?若是没有的话,也许他会接着向南逃窜。若是他已经在那里下车的话,必定要前往赛福东镇。

“若你见到他从车站跑出来的话,必须要尾随他的行踪,探明他的落脚点后,再与我联系。目前我手头有一些事,一定要前往德丽彼思夫人的别墅,这是她的电话号码。”

莱蒙把夫人家的电话抄下递给施米森。

“我明白了。”

时间过了没多久,汽车就到达了赛福东火车站。

此时,那列货车进行着货物的装卸。警察施米森迅速下车,马上飞奔向车站。

与此同时,莱蒙医生驱车赶奔德丽彼丝夫人的别墅。

在去的道上,莱蒙在心中暗自盘算:“在赛摩刑满释放时,德丽彼丝出于同情可怜他的不幸,因而出资帮他开办了那家修鞋店。在夫人的头脑里,认为赛摩是个痛改前非、重新作人的人。

“赛摩却对夫人的心中想法知道得一清二楚,因而赛摩要是停在赛福东镇,定会到夫人的住所里,向她诉苦,说他的生意资金周转困难,面向‘高利贷博买借款,而今没有能力支付欠款,但是,博买却是死命相逼,因被逼得无处可逃,所以才到这里来。’赛摩一贯擅于花言巧语,夫人肯定会被他所蒙骗,便让他暂住在别墅里。

“赛摩这个恶棍会洋洋得意自以为计谋得逞,会觉自己办得万无一失,说不定他还会有什么罪恶的想法,没准会将罪恶的魔爪伸向夫人和小姐佛若莲丝,我一定要将这些情况及早向夫人禀报。”

一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加速前进。

别墅的门大敞,他将车停在外面,只身一人到府中。初夏灿烂的阳光照在绿茵茵的草地上,让人感到了生机盎然,两三棵榆树也长得枝繁叶茂。

一张长椅摆放在其中的一棵树下,佛若莲丝坐在那里在读书,她身着的白色夏装,

在树影映下像是染上绿色。

佛若莲丝一见到莱蒙大夫的到来,便将手中的书放下站起身来,兴奋使得两道红霞飞上了白皙的双颊,漂亮眼睫毛下的蓝眼睛,有禁不住的兴高采烈的光芒。

佛若莲丝跑上前来,一头靓丽的金发在风中飘扬。

“莱蒙医生,你的到来真让人意想不到。”

“不速前来,冒昧打扰,你母亲呢?”

“真不巧,她刚好不在家,她向慈善舞会的拥护者们致意答谢去了。”

“噢,原来是这样,这样的话,讲给你听也一样。”

“你要对我妈妈讲什么呢?”

“对,舞会盗窃案中的小偷已被抓获了。”

“是吗?被抓住了?”

佛若莲丝万分惊诧地瞪大双眼问。

“那女贼名叫施晶娜,是个年轻且技艺高超的女贼。她用口红在手背上描出假‘红圈’,顶替杰摩的女儿行窃。”

刹那间,佛若莲丝的神情突变,踉踉跄跄就要栽倒在地,莱蒙赶忙伸手搀扶住她,搞不明白这为什么让佛若莲丝很受刺激。

他把佛若莲丝扶到长椅上坐下,佛若莲丝用左手扶住前额,竭力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并不住地观察自己的右手手背。

幸运的是,右手手背上没有什么红圈显现。到了此时,她方才明了,红圈并不是在受惊吓的时候出现在手背上,因而她长吁了一口气,心平气静地将头抬了起来。

“好些么?是不是头很痛?”莱蒙柔声细语地问她。

“不,没什么,只不过头有些晕……请跟我去客厅吧。”

“因为外面的阳光太强烈了,照得你头晕。”莱蒙把她搀进了客厅。

麦丽一边将冷饮递上,一边向莱蒙使着眼色。

慈善舞会结束之后,麦丽没把女贼伪装红圈行窃的事情讲给佛若莲丝听,她害怕佛若莲丝承受不住这种刺激,因而她向着莱蒙使眼色,似乎要告诉莱蒙:“请不要把红圈一事告诉她。”

然而,莱蒙却不知晓她使眼色的目的是什么,再者说,莱蒙早已将此事讲给了佛若莲丝听。

莱蒙将手中的冷饮杯搁到桌上,讲道:“佛若莲丝,我并非要危言耸听,然而,我只得这样对你讲……那个名叫施晶娜的女窃贼是赛摩的唆罗。”

“啊!赛摩……是开修鞋店的赛摩吗?”

“对,你与你母亲长期以来误以为赛摩已经重新作人,改行做了一个勤勤恳恳的鞋匠。但是在实际上,他本性难改,恶习难收,仍是个十足的恶棍,就是他策划、煽动施晶娜去到舞会上大肆行窃的。”

“是吗?”

“他已畏罪潜逃,我一路追捕他来到赛福东镇。据我推断,他很有可能会在赛福东火车站下车的。

“根据我的猜想,他几乎肯定要来你们的别墅,伪装成没有丝毫的异样,瞒骗你们,以求能在这里安全地隐藏下来。

“假若他果在这里的话,不晓得他会玩什么阴谋诡计。这个灭绝人性的坏蛋,你们对他恩重如山他早已抛在脑后,他可能干出祸害你们的事情。

“还有,目前在别墅里只有你们母女及管家麦丽?”

“对,目前只有我们3人,年年夏天,我们都是如此。”

“你们一直过着休闲恬适的生活,假若他来到别墅,一定会把你们的生活搅个乌七八糟,他是个以怨报德的恶棍,虽然外表披着人皮,但却有一颗魔鬼的心,真的是一只凶狠残暴的禽兽!料想不出他会出什么鬼主意来算计你们。假若警方设员在此处伏击他的话,他有可能挟持你们作人质,与警方顽抗。”

听莱蒙所言,佛若莲丝不由得不寒而栗起来,麦丽恰好在此时走进来。

“莱蒙医生,有电话找您,是个名叫施米森的人打给你的,我已帮你将电话转到这间屋的分机上。”

莱蒙把听筒拿了起来。

“喂,是莱蒙吗?赛摩已在赛福东镇下车,他从车站的护栏翻到了大街上,我一直在尾随他。最后,我看到他走进了一家名叫‘布敏家摩’的酒店。

“我也走进了酒店,在一个不被他注意的角落坐下,他目前在喝杜松子酒……喂!他起身要走,我要继续尾随他,你火速前来。”

“喂,我立刻就去。”

放下电话,莱蒙对佛若莲丝起身告别,从别墅飞快地走了。

他开上在外面的车子,驶向了“布敏家摩”酒家。

时间过了没多久,夕阳西下,大地陷入茫茫暮色,一盏盏街灯8了起来。

到了酒店后,从玻璃门向里望去,可见客人暴满,酒气冲天与烟雾缭绕混杂在整个酒店大厅里。

“怪哉,那两人哪去了?”

莱蒙向吧台的侍者问询,但她们摇了摇头对此一无所知。

毫无头绪的莱蒙坐在车中,有一个警察看到他的车牌号,急忙上来。

“请问,是莱蒙医生吗?”

“我是……”

“施米森吩咐我对你转告,目前他在跟踪疑犯,追向了海边,请你也驱车去那里。”

“谢谢你,我明白了。”

莱蒙掉转车头,向海边急驶而去,车下的公路一下修到了海边。有月光的照射下,模模糊糊可以看见软的沙滩和海水拍岸激起的浪花。海岸有许多礁石,浪头激向礁石,无数的浪花飞溅。

两行明显的足迹印在沙滩上,这印迹直指到一块大岩石前。

车子开到沙滩却不料陷进了沙里,因此无法向前开了。

“这样吧,我在此处下车。”

莱蒙从车上下来后,沿着沙滩上的印迹前行,没过多久沙子塞进了鞋里,这让他行走很不舒服。

他发觉那块大岩石后有一条影子在移动,一会儿便朝莱蒙而来。

“原来是施米森……”

“医生!”

这个影子气喘不止,借着月光,看到了他的头上鲜血直流。

“施米森,这是怎么回事?”

“赛摩出了酒店,走向了海边。我在尾随他时,遇到一个警察,因而,我请他捎话给你,不料这恰好让赛摩瞥见。因此,他偷偷藏在了岩石后,当我走到那里时,他趁我没防备猛地跳出来,与我搏斗。”

“下面呢?”

莱蒙二人一边向着岩石的方向跑去一边问,施米森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们脚踢拳打,又滚到在沙滩上……我先将扑到在地上……突然之间他从腰中把我的枪拔了出来,用枪柄敲向我的额头,我的力气一松,他便趁机从地上爬起,向那儿跑去。”

沙滩上有一处一片狼藉,明显是打斗后留下的迹象。

“就是那边,他向那儿跑了。”

顺着施米森所指的方向看去,有一块高大的岩石耸立着。有一行脚印向那边的沙滩延伸过去,很显然是赛摩的脚印。

莱蒙两人顺着脚印一路找寻下去。

“砰”的一声枪响,一粒子弹飞了过来。

“唉哟!”施米森惨叫一声,跌倒在地,他的手紧紧捂着大腿,鲜血从指缝间不停地漏了出来。

“你中弹了!”

好在莱蒙在每次抓捕穷凶极恶的罪犯,总有一个小应急箱挂在腰间,碰到这样的情况,就有所作为了。他把纱布、绷带,医用酒精之类从小应急箱掏出,非常麻利快速地给施米森包扎好腿伤。

伤势比较严重,但是身强力强的施米森还坚持着一瘸一拐地跑。

“你就不要坚持了,马上乘车去医院治疗,把赛摩交给我好了。”

“但是,他手中拿着枪!”

“这个我明白,我也有枪。”

莱蒙用手拍拍自己的枪,向那块大岩石跑去,然而,就在他为施米森包扎时,赛摩又没了踪影。不过却有一行清楚的脚印留在沙滩上,莱蒙顺着脚印追下去。

脚印延伸到一个远远的悬崖下,最后走向了水边,在水中消失了,也许是海水将印迹冲刷得无影无踪。

“可能逃向崖那边呢。”

莱蒙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向前走了几步。猛然间,有一个苍老。嘶哑的声音在莱蒙的背后响起。

“不对,不该走近那。”

莱蒙回头望去,不由得大吃一惊,一个让人看了心惊胆寒的老者立在他的面前。

他长着一头如霜似雪的白发,幽灵般的长发披散在肩头,乱蓬蓬的胡须长了满脸,长年的风吹日晒,汗渍、油泥,凝固在脸上,成了一种玄色。

他长得瘦骨嶙峋,穿得衣衫褴褛,两只腿如同枯枝一样立着,一只鞋子也没有穿,光着两只脚丫子。

他是神经病吗?……不像,一点也不像,尽管他的眼窝深陷,但却发出绵羊般的眼神,是那样的恭顺。

“哦,他也许是人们所说的‘悬崖行者’吧?”莱蒙很快联想起了人们的言传。

老者的手中拄着一根长的木拐棍,拿着一本书抱在前胸,也许是本圣经吧!

“刚才有个人企图让海水把他的脚印冲刷掉造成他往悬崖那边跑的假象。而实际上,他却这里向上爬了,上面有块地势平坦的地方,也许他藏在那里了。我一直在这里,对刚才发生的事都亲眼目睹了。”

老者向岩石旁指了指,那里有一间由船板木板构建的小木屋。

“真的谢谢你!”莱蒙向老人致谢告别。

接下来,莱蒙抬眼向那道悬崖望去,它并非常见的那种屏风式的,而是一块像从岸上伸向海中的拳头。

它大概有200米高,很险峻的尖峰,有如一把倚天剑,乱石嶙峋。

于是,莱蒙便向悬崖顶端爬去,有如壁虎之类的爬虫在峭壁上爬,看上去四处充满了危机,经常会有突出的怪石给他造成不小的麻烦,他不得不采取迂回前进的办法。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攀上一半,他看到了个岩棚,正打算停下来歇口气,“砰”地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击中前面的岩石。

莱蒙抬眼一看,赛摩在崖的顶端,用手枪向下射去。莱蒙赶紧藏身在岩石旁。

“嗖”地第二粒子弹又打在头顶上的石头上。

莱蒙偷眼向下瞧去,湛蓝色的大海,波涛在月亮下,波光粼粼。

莱蒙悄悄地朝一旁的石头移动,缓缓地移动身形。

月亮的亮光照在崖的顶端,因此,崖下面是黑漆漆的一片。

所以,赛摩看不到莱蒙在移动。莱蒙又向上望了一眼,赛摩仍原地不动,傻傻地朝崖下瞅着。

莱蒙采用这种迂回的方式渐渐向上移动,最后,终于上到崖的顶部,而赛摩却丝毫没有察觉,依我一动不动地盯着下面。

莱蒙悄无声息地来到赛摩的身后,似乎赛摩听到了声响,便扭过头来。赛摩刚要起身迎战,莱蒙马上冲上去,赛摩也像发了狂的猛兽吼叫着迎战。

两个人厮打在一起,在并不宽大的崖顶上打过来打过去,甚至于到了崖边上,赛摩见到形势不妙,奋力将身上的莱蒙推开。

当莱蒙意识到大事不好时,身体被踢开,已悬在空中,就这样无可挽回地掉了下去。

“哼!你要抓住我还没那能耐!”

赛摩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又往崖下瞅了瞅,往下面啤了一曰,紧接着顺崖而下。

莱蒙觉察到自己在空中往下坠,月光下闪闪发亮的大海就在头下,自己马上就要坠入大海。

坠落的速度越来越快,“呼,呼”的声音从耳边擦过,这要摔下去必死无疑。

“坏了!吾命呜呼!”莱蒙在心中暗想。

突然,他摔在一个很软软的地方上,脸被什么东西划破了。

原来,他并没掉到岩石上也没摔进大海里,他掉到了灌木丛。

然而,他并没有掉在灌木丛就算完了,而是在惯性和树枝弹性的作用下,他的身体又弹了出去。

好在灌木丛离地不高,加上具有运动保护知识,莱蒙在落地之前,便改变了身体着地的姿势,先使脚着地。

就像跳高似的,伸开了双手。他的身体一碰到地上,又被弹了起来。

要是平常人,根本不懂得这样高超的保护技巧,他身强力壮,手脚运用自如,善于掌握平衡,并不比玩杂技的人差多少。然而,从这么高的悬崖上摔下来,又一次被反弹摔下,情况也是很严重的。

他摔在这片沙滩上,摔得失去知觉。后来,有冷水泼在了他的头上,又有人不断晃动他的身体他才醒过神来。

映入他眼帘里,是那个形如枯槁的老者,即人们所说的“崖下行者”。

“真的很感激你!”莱蒙努力挣扎着打算爬起来。

“不要这样,你的身子还很虚弱,你须要静养一段时间。”

老者把他的身子按下,莱蒙躺在那里用眼审视

着周围,这是间艰苦简陋的小房子,一道月光从门缝射进来。

莱蒙身下的床是干的海草和草叶铺就的。一条毛毯盖在他的身上。他的眼睛朝别的地方看去,屋内点了一盏小油灯。在这昏黄的光照射下,依稀可见放在角落里的箱子、瓶子,那大概便是老人微薄的财物了。

“我想讨教一下,您是否是人们所言的‘崖下行者’?您是个神奇人物吗?”

莱蒙向老者问道,老者自嘲地笑了笑,回答说:“对,人们是这样形容我的,然而,我还不老,因为我长期在这种条件下生活,所以身体瘦得不成样子,发须也全白了。”

老者,不,应当说那名男子用非常地道的英语讲话,很不同于靠打鱼为生的渔夫所操的地方腔。从他的言行可以判断出,他受过高等正规的教育,但又显得神神秘秘的。一双深陷的眼睛,盯着莱蒙。

“我自己也不太清楚,为何人们称我‘崖下行者’或‘可恶的老朽’。然而,我是谁?我以前干什么的?估计这些都没人知晓,莱蒙大夫,是不是?”讲完这些话,开口笑了,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

“哎?你怎么知道我叫什么?”

“我不但知道你的名字,还与你谋过好几次面呐!”

莱蒙万分惊诧地瞪大双眼,他的脑海却没有一点点印象。

这名男子一边笑,一边接着讲:“一切你会渐渐知晓,不过目前你的身子还很虚弱,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以便明日去德丽彼思夫人的别墅。”

天响!他居然知道德丽彼思夫人的住所,这真不可思议……

还有,他是谁呢!莱蒙努力回忆也回忆不出来。

莱蒙在脑中苦苦思索,由于伤痛和劳累,他很快进入了睡乡。

那名男子见他入睡了,便替他将毯子盖好,把灯熄了,自己也铺上些干草,就这么躺下睡去了。

没有过多久,他也进入了梦乡,月亮在空中斜移下滑,照进小屋的月光也慢慢溜走了,屋子的光亮暗了下来。

阵阵的浪声,传向小屋。莱蒙倾听那阵阵涛声,感觉像小宝宝在母亲的怀抱中,在低吟的乐典中安然入睡。

到了夜半时分,他从睡梦中醒来,不知什么缘故,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佛若莲丝的身影,一种欣喜与怀念竟涌上心头。

“佛若莲丝……惹人疼的宝贝儿……”

莱蒙在口中呼唤,猛然间,他已爱上佛若莲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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