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明白了经验系数的运作及普及原理。下一步,我们将要弄清经验系数是否能减少,从而使人们的欺骗行为也越来越少。这个想法同样也是由一则小笑话引起的:

一天,一个神情很沮丧的人见了他的拉比,并对这位拉比说:“拉比,你肯定想不到是什么事发生在我身上了!上周,有人竟在犹太教堂偷走了我的自行车!”

拉比也为此感到不安,思考片刻后,他提出了一个方案:“下周集会时,你坐到前排,在我们背诵《十诫》时,你转过身看看那些坐在你身后的人。当我们背到‘不可偷盗’时,看看谁不敢和你对视,那个人就是偷你自行车的人。”拉比对自己的建议颇为得意,那位失主对此也极为满意。

下一次仪式过后,拉比很想知道他的建议是否起作用了,于是,在教堂的门口等着那个自行车被偷的人,问他:“怎么样?我的办法起作用了吗?”

那人答道:“简直就像魔法一样,当说到‘不可奸淫’的时候,我立刻就回忆起自己将自行车停在了哪里。”

这则小笑话说明,我们的记忆和对道德准则(例如《十诫》)的认识,可能对我们看待自身行为的方式有一定的影响。

受这个笑话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启发,我、妮娜和昂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做了一次实验。我们将450位参与者分成两个组,要求第一组参与者背诵《十诫》,并诱使他们在矩阵任务中作弊;要求第二组的参与者在做矩阵任务之前先回忆他们在高中读过的10本书。第二组的矩阵任务要求依然宽松,参与者同样有机会作弊。在第二组中,我们发现了典型的欺骗,虽然很普遍,但程度不高。而背诵《十诫》的那组中,我们没有发现参与者有任何欺骗行为,虽然该组成员没有一个可以完整地背出《十诫》。

这个实验的结果十分有趣,表明了只回忆道德标准似乎就能提高道德行为。在另一次验证这个结果的实验中,我们找到了一组自称是无神论者的参与者。在这些参与者手按《圣经》发誓以后,我们向他们提供了谎报矩阵数的机会。这些无神论者会怎么做呢?结果表明,他们并没有偏离这条笔直且狭窄的道路。

几年前,我收到了一封信,写信人是一位名叫朗达的女孩,她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生。在信中,她告诉了我她在居所碰到的一个问题,以及自己是怎么通过道德的力量解决了这个问题。

朗达和几个人一起在校外合租了一套房子,之前这几个人彼此都不认识。每周打扫卫生的人都会在两间洗手间里留下几卷厕纸,然而每到周一洗手间就会没纸。这是一个典型的公地悲剧:因为一些人拿走了较多的厕纸,所以公共资源对于大家来说就受到了破坏。

朗达在我的博客上看到了《十诫》的相关实验以后,便在公寓里的一间洗手间里贴了一张纸条,要求大家不要随意带走厕纸,因为厕纸是公共物品。结果令她非常满意,几个小时以后,一卷厕纸重新出现在洗手间里,第二天,又出现了一卷厕纸。然而,在另一间没有纸条的洗手间里,直到下个周末打扫卫生的人来之前,仍然一直不见厕纸。

这个小实验表明,一个小提醒就能非常有效地帮助我们保持自己的道德标准。在这个例子中,这个小提醒就是那张小纸条。

这些提醒人们注意自身道德的实验表明,如果能受到道德标准的约束,我们欺骗的意愿和倾向就可能得到消减。但是,尽管将《十诫》和《圣经》用作诚信建设的机制可能会有用,但把宗教教义大范围地引入社会,以减少欺骗程度却不是很实际(更不用提这样做会违背政教分离的原则)。所以,我们便开始考虑用更普遍、更实际、更安全的方法来减少经验系数,许多大学施行的诚信制度便成为我们研究的对象。

为了研究诚信制度是否起到了作用,我们找来麻省理工学院和耶鲁大学的学生作为实验参与者。一半的学生在矩阵任务开始前签下“不作弊”声明,在实验中我们为其中1/2的学生提供了可以作弊的机会。

此次实验中的“不作弊”声明是这样的:“我明白在做这个实验时,必须遵循麻省理工学院和耶鲁大学的诚信制度。”那些没有签下“不作弊”声明的学生或多或少都作弊了,但签下声明的学生没有任何作弊行为。尽管事实上,这两所学校都没有建立诚信制度(这与自称是无神论者的受试者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的效果相似)。

我们发现即使在没有建立诚信制度的大学中,诚信制度依然是起作用的。那么,在那些建立了完善的诚信制度的大学,情况又会如何呢?这些大学的学生是否始终都很少作弊呢?还是只有在签下诚信声明后,才会降低撒谎频率?非常幸运地,我们在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待了一段时间,这个学院正是测试以上问题的理想之地。

普林斯顿大学自1893年起就建立起严格的信誉体系,每年刚入校的新生都会收到《诚信制度章程》,以及一封由诚信委员会发出的关于信誉体系的信。在被正式录取之前,他们必须在诚信协议上签字。入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新生还必须去听一些关于“诚信制度的重要性”的讲座。讲座过后,普林斯顿大学的新生还要以宿舍为单位,就信誉体系的相关话题进行讨论。这些似乎还不够,该校的一个名为“三角俱乐部”的音乐社团,还会为新生演奏《诚信制度之歌》。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学校还会不断提醒学生诚信制度的重要性:学生需要为自己提交的每篇论文签署诚信协议。(“这篇论文符合学校的规章,是完全由我本人独立完成的。”)他们还需为每一场考试、测试或小测验签下一份诚信协议。(“我保证,我不会在考试中违反诚信制度。”)另外,这些学生每年还会收到两封来自诚信委员会的提醒信。

为了弄清普林斯顿大学的道德“速成班”是否对学生有长远的影响,在新生的道德培养结束后,我等了两周的时间才让他们参加具有作弊条件的矩阵实验,而且为他们制造的作弊机会与麻省理工学院以及耶鲁大学的情况相同(这两所学校都没有诚信制度,也没有长达一周的关于学术诚信的课程)。这些来自普林斯顿大学,受道德“速成班”培训过的学生,会在矩阵任务中表现得更加诚实吗?

令人沮丧的是,普林斯顿大学的这些受试者并没有比其他学生更诚实。但在我们要求这些受试者签署诚信声明后,他们就没有任何作弊行为了(麻省理工学院和耶鲁大学的学生同样如此)。然而,若没有签署诚信声明,他们就和麻省理工学院及耶鲁大学两所学校的学生的作弊程度相差无几。似乎,道德“速成班”、道德宣传以及现有的诚信制度对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并没有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样的结果虽令人郁闷,但也有其积极的一面。令人郁闷的原因是,仅仅通过改变我们的行为就想使我们的道德更加高尚似乎很难,单纯依靠道德“速成班”是远远不够的(我怀疑在企业、大学和商学院里开展的道德培训同样不会有效)。从更广泛的意义来说,这些结果表明试图改变长期形成的道德观是一项挑战。

积极的一面是,只要有道德标准的提醒,我们就会表现得更诚实。而且,我们还发现,签署诚信声明的方法在需要付出具体代价(如在普林斯顿大学,作弊者可能被开除)和没有具体代价的情况下都会起作用(如在麻省理工学院和耶鲁大学,作弊者没有受到处罚的规定)。值得庆幸的是,人们都想要成为诚实的人,这也意味着,在我们容易受到诱惑而发生欺骗行为时,被提醒注意道德事项可能是个明智的做法。

中田纳西州立大学的一位教授对该校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的作弊行为忍无可忍,决定拟定一份更为严格的诚信规章来减少作弊现象。该教授名为托马斯·邓,他从我们关于《十诫》及其对诚信影响的实验中得到了启发,要求他的学生在考试之前签署一份诚信声明,保证自己不会在考试中作弊。这份声明中还写道:他们若是作弊,“就会悔恨终身,死后下地狱”。

这些不相信地狱,也不认为自己会下地狱的学生对这种说法非常气愤。因为这次尝试,邓也备受热议(他最终不得不撤回新的诚信声明,还是沿用了原来那份与地狱无关的声明)。

即便签署诚信声明的影响不持久,但其对学生的影响力还是很大的。学生的愤怒正说明这种类型的声明可能会产生的巨大效力。这些未来的商人肯定感受到了作弊代价的昂贵,否则,他们也不会如此在意。假设你也需要签这样一份保证,签下它时你会感到安心吗?签下这份保证会影响到你的行为吗?如果是在填写费用报表之前签这样的保证,你会怎么做呢?

宗教学者注意到用宗教符号作为增加诚信这一方法的可能性。《犹太法典》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名宗教教徒非常渴望性,然后决定去嫖妓。当然,他的宗教信仰绝不会宽恕他的这种做法,但他对性的需求又十分迫切。和妓女独处一室后,他开始脱衣服,在脱衬衫时,他看到了自己身穿的有4个节边的流苏内衣。看见流苏内衣后,他就联想到犹太教的戒条,于是快速地转过身去,离开了房间,没有做出违反其宗教准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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