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报纸上总算有足够多的东西可以报道了。振奋人心的揭幕仪式,格拉斯顿先生的演讲,轰动性的逮捕行动,这些内容完全能让编辑和记者写出好的主题。被捕者高尚的人格以及这场“弓区谜案之争”(昨夜的争斗在民间已经有了个名称),又给报上的文章和插画添加了鲜活的作料。莫特莱克先生在仪式后的举动,又为这个戏剧性的夜晚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在灯灭的时候离开了会场,悄无声息地越过了几道警察的封锁线后,走进了最近的警察分局。分局长看见他时非常激动,竟然没有理会莫特莱克投案自首的请求。但出于公正,当地的警察在了解情况后还是扣留了他。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的作法并没有坏了规矩。有人认为自首说明了莫特莱克先生的无辜,而另一些人认为这是他在自觉脱罪无望后做出的无奈举动。

格罗德曼开心地读着晨报,他一边嚼着鸡蛋,一边咯咯直笑,好像昨晚的场面是他的杰作。平日里忧郁寡言的主人突然神志癫狂,珍妮对此非常警觉。就像丈夫所说的那样,格罗德曼的冷笑毫无美感,但他本人一点也不自觉。温普不仅捅了个大娄子,而且所作所为受到了在场记者的一致谴责,虽然这一切并没有如他所愿出现在第二天报纸的戏剧栏目上。自由派报纸称他的行为威胁了格拉斯顿先生的生命;保守派报纸说他释放了弓区黑社会潜在的暴力元素,把一个平常的聚会升级成危害严重的暴力冲突,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损害。但“汤姆·莫特莱克”最终还是成了各方注目的焦点。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这场冲突唯一的受益者。

当莫特莱克被带到主审法官面前时,他要求推迟为自己辩护的时间。紧接着由于新证据的出现,法庭决定以谋杀阿瑟·康斯坦特的罪名对他进行起诉,温普终于转运了。人们的注意力重新聚集在疑案上,全世界的人纷纷热议着这个难解的谜团。

到了二月中旬,这场伟大的审判终于重开了。财政大臣又一次错过了这个充盈国库的绝好机会。剧情的精彩足以轻易地冲抵演好这场戏所需花费的成本——演职人员的工资、明星的出场费以及租用剧场的费用,这些在预期的巨额收入面前都可以忽略不计。因为这是一幕永远无法复制的好戏;一幕哪怕主角并非是女性,但女性观众仍然情愿取下时尚的耳环去换取门票的好戏。根据从地方法官的检查报告中透露出来的一点点消息,以及全国各处招贴着的有关寻找关于一个名叫杰茜·戴蒙德小姐的海报来看,这出戏里无论如何还算有一个女性。查尔斯·布朗-哈兰德先生为莫特莱克进行辩护,他是由应此事而成立的“莫特莱克辩护基金会”请来的(捐款来自于从欧洲大陆到澳大利亚的广阔区域),哈兰德先生因为得到了东区劳工代表的支持而充满信心。而代表帝国、女王和法律秩序的公诉人则由罗伯特·斯皮戈特先生担当。

斯皮戈特先生在叙述案情的时候说:“我准备向各位说明被告在经过精心的准备之后,是怎样无情地杀害他最好的朋友、同租者阿瑟·康斯坦特先生的。他谋划得非常周密,以致几周来这起案件几乎使全世界的人都束手无策。幸运的是,苏格兰场刑侦部门的爱德华·温普先生慧眼识破了罪犯的计谋。我准备向各位说明被告的动机源于嫉妒和报复。他不仅嫉妒康斯坦特先生对工人运动有更大的影响力,更重要的是,两人还共有一位女性知己,这一因素加深了被告的杀意。在这起案件的论述过程中,我的诉状也许会揭示出被众人视为圣徒的被害人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即便如此,我也将勇敢地担当起这个责任,把最真实的情况毫无保留地展示在大家面前。我准备向各位说明谋杀是在十二月四日清晨,比六点半稍早一点儿时实施的。被告凭着非凡的才智,先是假装搭早班火车前往利物浦,制造了一个不在场证明。接着他回到家,用两小时前故意留在门闩上的钥匙打开了前门,再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开门进入了康斯坦特先生的房间。之后他切开被害人的喉咙,把剃刀放进口袋,重新锁上了门,使门看上去像上了闩的。然后他下了楼,拉开外门上的闩,出门后他再把门反锁上。这样他就能及时到达尤斯顿路火车站,赶上去利物浦的第二班火车。浓密的大雾帮助他完成了这整个过程。”以上就是控方的大致推断。莫特莱克站在被告席上,脸色苍白,并不时用不羁的目光挑衅着公诉人,当他听到诉状的某些部分时,脸部发生了明显的抽搐。

达普顿太太是控方传唤的第一个证人。这时她已经学会了怎样合法地去打探别人的隐私,但她的兴致看上去并不高。

“十二月三日的晚上,你是不是给被告送过一封信?”

“是的,正如你所说。”

“他读这封信的时候有什么反应?”

“他突然脸色苍白,显得十分兴奋。他读完信后马上走进了楼上那可怜人的房间。我担心他们会吵起来。他本该让康斯坦特的最后几个小时过得更为平和的。”(台下大笑)

“接着又发生了什么?”

“莫特莱克先生气冲冲地出去了,然而一小时后他又回来了。”

“他回来后告诉你第二天他要搭早班车去利物浦?”

“没有,他说他要去达文波特。”(一阵惊呼)

“第二天早晨你是什么时候起床的?”

“六点半。”

“你平时不是这个时候起床的吗?”

“不,我平时六点起床。”

“为什么你那天会睡过头?”

“世上总会有不幸发生。”

“那天早晨是不是雾气很重,天色阴暗?”

“并不是因为这个,不然我每天都会起晚。”(笑声)

“上床前你喝不喝酒?”

“我喜欢喝杯茶。我一般沏得很浓,不加糖。它能帮助我安神。”

“是这样啊。当莫特莱克告诉你他要去达文波特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我正在厨房里喝茶。”

“你是否在暗示,被告可能在你喝的东西中掺了什么可能让你睡过头的东西?”

证人(极度震惊):“那他该被枪毙。”

“我想也许他能在不引起你注意的情况下做到这点,是不是这样?”

“如果他能想出办法在那种环境下杀死康斯坦特先生,那他一定有办法在我的茶里下药。”

法官:“证人的回答应该仅限在事实范围内。”

公诉人斯皮戈特先生:“我必须向法官大人您说明,证人的说法并非妄断。它精确地描述出了几种可能性之间的互相依存关系。好了,达普顿太太,现在请您向我们说明一下那天早晨六点三十分您起床后所发生的情况。”于是达普顿太太复述了她在听证会上的证词(她又说了一些与上次不同的陈词滥调,不过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比如说她开始是如何感觉到不对的,她怎样发觉大门被挂锁莫名其妙地锁上的,她是如何找来格罗德曼,并和他一起闯进卧室的,以及她们是如何发现尸体的——这些公众已经烂熟于心的内容,又一次从她的嘴里挤了出来。

“看看这把钥匙(钥匙被传递给证人)。你能认得它吗?”

“我认识它。你从哪儿把它找来的?这是我二楼的房门钥匙,我想我好像把它挂在门上了。”

“你认识一位名叫戴蒙德的小姐吗?”

“当然认识,她是莫特莱克先生的女朋友。不过我想莫特莱克先生可能永远都不会娶她,真是个可怜的女孩。”(一片骚动)

“为什么不会娶她呢?”

“对她来说,莫特莱克先生身份太高贵了。”(一阵窃笑)

“你的话里没有其他的意思?”

“其他的我就不能多说了。她只来过一两次,上次她来还是去年十月的事呢。”

“她那时看上去怎样?”

“她很痛苦,但她不会让你发现这点。”(笑声)

“谋杀案发生以后被告人有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

“他总是显得十分忧愁,为事件的发生感到痛苦。”

换由辩方律师进行提问:“被告人是否曾住过康斯坦特先生现在的卧房?后来他是否自愿调换了房间,以便康斯坦特先生能在一层上有两个房间?”

“是啊!但他像是对此并不在意。”

“还有个问题想问问你,当他住在那个房间的时候,被告人是否丢过钥匙,并且重新配了一把?”

“是有这事,他是个粗枝大叶的男人。”

“你知道十二月三日晚,被告人和康斯坦特先生谈了些什么吗?”

“不知道,我听不见他们的谈话。”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在争吵呢?”

“他们的聒噪声实在太吵了。”

查尔斯·布朗-哈兰德律师(语气非常尖刻):“但我现在和你说话的声音也很响,难道你能说我在吵架吗?”

“得要两个人才能吵得起来。”(一阵大笑。)

“在你看来,被告是会去杀人的那种人吗?”

“不,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凶手是他。”

“他在你面前总表现得像个绅士吗?”

“不,先生,我知道他原来只是个排字工而已。”

“你说被告在谋杀案发生后显得非常沮丧,这会不会是由于他的恋人不见了而引起的呢?”

“不,他很高兴能早点甩掉那个女人。”

“这是不是意味着如果康斯坦特先生把她从被告手里抢走,他一点也不会嫉妒呢?”(场下一片骚动。)

“男人都是些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家伙。谁能说得清呢?”

“达普顿太太,这和男人没什么关系。我想问你被告是不是不再关心戴蒙德小姐了呢?”

“先生,他根本不关心那个女人。当他在一堆信件中看到一封是她的笔迹的时候,他会马上把这封信扔到一边,然后立刻去拆别人的信。”

查尔斯·布朗-哈兰德律师(语调中带有一丝胜利的意味):“谢谢你,达普顿太太,你可以坐下了。”

公诉人斯皮戈特:“达普顿太太,请再等一会儿。你说被告不再关心戴蒙德小姐了,这有没有可能是由于他一直怀疑她和康斯坦特先生有染而导致的呢?”

法官:“请不要提这种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公诉人斯皮戈特:“可以了,谢谢,达普顿太太。”

查尔斯·布朗-哈兰德律师:“不,达普顿太太,我还有一个问题。当戴蒙德小姐去你家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情况让你怀疑她和康斯坦特先生之间有不正常关系吗?”

“当莫特莱克先生外出的时候,他们在我家倒是遇见过一次。”(又是一阵骚动。)

“他们是在哪里相遇的?”

“在走廊里。那次他正要出去,这时戴蒙德小姐在屋外敲门,于是康斯坦特先生就去开门了。”(善意的笑声。)

“你没有听见他们说了些什么吗?”

“我不是个喜欢偷听别人谈话的人。他们友好地寒暄了几句后便一起离开了。”

乔治·格罗德曼是下一个被传唤的证人,他重复了一遍在初审时说过的证词。在辩方提问时,他证实了康斯坦特先生和被告间的深切友情。他不怎么认识戴蒙德小姐,记忆中好像从来没见过她,被告也没怎么谈起过她。总之他认为这个女人在被告眼里并不重要。被告很自然地为朋友的死感到悲伤,而且他的工作也实在太忙了点,因此显得疲惫是很自然的。证人对莫特莱克的人格评价很高,他认为康斯坦特和他朋友的未婚妻有不恰当关系的说法令人难以置信,格罗德曼的证词给陪审团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被告充满感激地望了他一眼,控方则对必须要传唤这个证人感到非常失望。

霍莱特巡警和罗尼米德上尉同样重复了自己在初审时的那套证词。警方的法医罗宾逊医生也再次对伤口的成因和死亡的大致时间做了说明。但这次律师们的提问要比初审法官详细得多。在问讯中,他表示自己不能把死亡时间精确到一两个钟头之内。他猜测当他到达时,死者应该已经死去两三个小时了,因此命案很可能发生在七点到八点之间。在控方律师不露痕迹的压力下,他承认自己并不能排除命案发生在六点到七点间的可能性。但在辩方律师提问时,他表示自己还是倾向于较晚一些的时段。

来自于其他医学专家的证词同样含混不清,法庭最后不得不重新起用第一发现人的证词。陪审员普遍认为在确定死亡时间的过程中,往往因为数据的复杂多变性而不能精确地确定实际的死亡时间。尸体的僵硬程度和其他一些外表体征只能给出一个大概的时间范围,对不同的人来说差别也许会很大。所有的人都赞同死亡是在一瞬间发生的,而且还一致排除了自杀的可能性。总的来说,医生们认为死亡发生在六点到八点半

之间的可能性极高。控方努力把可能的死亡时间提前到五点半。而辩方则试图让专家们坚持死亡不可能早于七点的观点。控方很明显是在为证明莫特莱克利用头两班火车的间隔时间进行犯罪的假想而努力着。辩方则把焦点集中在对不在场证明的确证上。辩方想说明即使被告是七点十五分才搭上从尤斯顿路发出的第二班车,他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往返于弓区和尤斯顿路之间。这真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战斗啊。双方在这一阶段看上去势均力敌,证据没有偏向公诉方,也没有偏向被告方。但每个人都知道后面的争斗将比这一阶段更为激烈。

“传爱德华·温普。”

爱德华·温普开始讲的都是些老生常谈的事实,但最后他提到了一些新的东西。

“为了证实你头脑中产生的疑点,你是不是乔装住进了已故康斯坦特先生的房间?”

“是的,我是在年初住进去的。那时我的疑点开始集中在格罗弗街十一号的住客身上。我决心彻底澄清或证实我的怀疑。”

“你能把接下来发生的事告诉陪审团吗?”

“当被告晚上不回家的时候,我搜查了他的房间。我发现康斯坦特先生的卧房钥匙被深深地埋在房间中皮质沙发的一侧。在同一张沙发下,我还发现了一封夹在火车时刻表中的信,看了以后我推测这应该是被告在十二月三日晚收到的那封。和火车时刻表一起被发现的还有两块刀片。”

公诉人斯皮戈特说:“达普顿太太已经对钥匙做过了验证。接下来我想在此为大家读一遍信的内容。”

信中没有注明日期,上面写着:

亲爱的汤姆,要和你说再见了。这对我们俩都好。亲爱的,这次我会去很远的地方,请你不要再找我,因为那起不了任何作用。你就把我当成被海水吞没的人好了。相信我,离开你、放弃我们之间美好的爱情,完全是为了能使你在将来免受羞辱。亲爱的,我实在想不出别的法子。我认为你不会娶我了。我几个月前就已经有了这个念头。亲爱的汤姆,你将来一定会明白我的意思。我们必须面对现实。我希望你能一直和康斯坦特先生做朋友。再见,亲爱的。上帝保佑你!希望你永远幸福快乐,找到一个比我更合适的妻子。也许将来当你变得高贵、富裕、出名,正如你所应得的那样,你还可以想起有个人,不管她有多少缺点,多么配不上你,还在默默地爱着你,直到永远。

你至死不渝的

杰茜

在信被读完以后,很多戴着或没戴假发的老先生擦起了他们的眼镜。双方重新开始对温普进行询问。

“在发现这些证据后你又做了什么?”

“我开始对戴蒙德小姐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我发现康斯坦特先生曾经在夜里拜访过她一两次。我猜测他们之间可能有着某种金钱关系。死者亲属授权我检查了康斯坦特先生的支票簿,结果发现有一笔抬头为戴蒙德小姐的汇款支票。后来我又为此事去银行进行了查询,发现这笔钱是去年的十一月十二日被支取的。根据这些线索,我签发了对被告的逮捕令。”

辩方律师:“你是不是在暗示被告用私配的钥匙打开了康斯坦特先生卧室的房门?”

“正是。”

查尔斯·布朗-哈兰德律师(讥讽地):“离开时他又想法把房门从里面给锁上了?”

“不错。”

“你能不能向大家说明一下他究竟是怎样把房门反锁上的呢?”

“根本就不需要反锁。(笑声。)被告很有可能只是把房门从外面锁了一道。当破门而入的人发现屋内的钥匙时他们自然而然地认为房门是被反锁上的。如果这样想的话,当时那把钥匙或许是掉在房间内的地面上了,因为如果钥匙还插在锁眼里的话,那么被告就无法从外面把门给锁上。当门被撞开以后,冲进去的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钥匙是从锁上掉落在地上的。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是当时钥匙只是松松地挂在门内侧的锁上,并不会影响到被告从屋外关门,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轻轻地碰一下门,钥匙便马上落在地上了。”

“确实有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论述得太精彩了。那么你能再为大家解释一下门是如何从内侧被闩上的吗?”

“当然能。(喧哗声又起。)我发觉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有可能做到这一点——说穿了,这只是类似魔术师耍的一种幻术而已。如果要使门看上去像是上了闩的话,他只需要事先在门里把锁环从木门上拧下来,把插销留在里面就可以了。康斯坦特卧室里的门闩平时是垂直插着的。当锁环被拉扯下来以后,它会靠在闩销上而无法继续支持或固定门闩。率先闯进屋子的人看到挂落在门框旁的锁环后,自然会想当然地以为它是被撞断的了,他永远不会想到早已有人对锁环做过了手脚。”(法庭里响起一片掌声,但很快就被庭警制止住了。)辩方律师这时才明白,方才讽刺似的提问,恰恰把自己引入了面前这位不露声色的警察早就设好的圈套。格罗德曼的脸色嫉妒得发绿,这确实是一个他没考虑到的问题。

尴尬的查尔斯·布朗-哈兰德律师只能把达普顿太太、格罗德曼、赫莱特巡官和罗尼米德上尉又一一叫上了证人席,他让这些人又重述了一遍撞开门后挂锁和门闩的确切情况和当时钥匙的位置。情况正像温普所说的那样,证人们在门被撞开时都确信门是从里锁好闩紧的,对具体的细节印象很模糊。再说那扇被撞开的门现在已经修好了,因此法官的判断只能依靠对过去情况的精确回忆了。巡警和上尉向众人证实他们抵达现场时虽然榫眼和门闩都已经被撞坏了,但当时钥匙却还挂在门锁上。他们认为温普说的方法并非毫无可能,甚至承认门闩的锁环很可能事先就被扯开了。达普顿太太对如此琐碎的细节无法提供清晰的描述,她的注意力完全被尸体的可怕样子吸引住了。只有格罗德曼非常确定地表示他记得门被撞开的时候钥匙就在门上。不,他不记得自己做过从地上拾起过钥匙然后再把它插进锁孔的动作。同时他还确信,基于撞门时他所感受到的来自门板上方的强大阻力,门闩的锁环事先并没有遭到破坏。

控方:“难道你没有想过,既然自己用一点蛮力就能相对容易地把门给撞开,那不正好说明门闩当时并没有牢牢地固定在锁环里,而很有可能已经从门上松下来了呢?”

“门可没有像你说的那样容易被撞开。”

“你算不上个大力士吧,所以才会有体力不支的感觉。”

“我的确不是大力士。不过那只门闩已经很旧了,木门上也已经出现了裂纹,只有锁是新的,但质量也算不上有多好。再说我的身体还一直比较硬朗呢。”

“好吧,格罗德曼先生。我希望你永远不要在杂耍场里现身。”

控方叫出的下一位证人是杰茜·戴蒙德的房东太太。她证实了温普关于康斯坦特先生偶尔会来拜访杰茜的说法。她向众人讲述了死去的慈善家把女孩发展成为事业伙伴的过程。但最吸引听众的却是发生在十二月三日晚的事情,那时被告突然急匆匆地跑来,向她焦急地询问女朋友的下落,他称自己刚从戴蒙德小姐那里收到一封神秘的来信,信中说她已经离开了。房东太太对他讲戴蒙德小姐本该在几周前把这事告诉他,因为这个忘恩负义的房客三周前没跟她打招呼就一声不吭地离开了。在承受了被告人一通毫无绅士风度的抱怨和怒吼之后,她对莫特莱克先生说这是他自作自受,他本应把杰茜照顾得更好,而不是让她独守空房。接着她告诉莫特莱克林子里并非只有一棵树,没有必要在杰茜这样一棵因无人欣赏而日渐憔悴的树上吊死。(最近杰茜的气色确实是一天比一天差了。)莫特莱克听了这话,愤怒地把她称为骗子,然后便离开了。她希望自己永远也不要再看到莫特莱克的脸,不过她对莫特莱克今天会出现在被告席上倒是一点也不感到惊讶。

下一位证人是银行职员费兹詹姆斯·蒙哥马利先生,他还记得戴蒙德小姐兑现支票时的情况。他的印象之所以特别清晰,是因为他当时把钱付给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她要的全都是金币。蒙哥马利先生作完证后,便进入休庭时间。

丹齐尔·坎特科特是在庭讯恢复后第一个被控方传讯的证人。在被问及他是否跟温普先生说过曾经听到被告诋毁康斯坦特先生的事时,他予以否认。他没亲耳听过被告诋毁过任何人。也许他给温普先生留下了错误的印象,而温普先生只是理解了字面上的意思。(笑声。)克劳先生以前也告诉过他类似的事情。在辩方问讯时,他称杰茜·戴蒙德是个芳华绝代的精灵,她总会让他联想起圣女贞德。

克劳先生在被传讯时显得非常激动。他号称《圣经》完全是胡说八道,因此拒绝向法庭宣誓。他不能用这样充满着自相矛盾的东西向任何人宣誓。他不需宣誓就可以向法庭证明自己的证词。他说自己不能否认(虽然他很希望能不承认)被告起初就很不信任康斯坦特先生,但他感觉这种不信任感很快就消失了。是的,他是被告的好朋友,但他看不出这为什么会使他的证词无效,尤其是在他并没有宣誓的情况下。他和别人一样,发现被告在假日前后显得非常疲惫,但这是为劳工的利益和打破权贵阶级的统治而过度工作的结果。

另外几位被告的熟人多少有些不情愿地向法庭作证,承认被告有时确实对那位初出茅庐的工人领袖带有偏见,每每还会说出一些非常难听的言语。控方接着拿出了一张宣称被告将在十二月四日出席一次重要会议的海报。但他最终并没有出现在那次会议上,也没有做出任何解释。最后,控方还搬出了案件发生当天在利物浦码头将被告逮捕的那几个警察,他们对被告当时的可疑行动做了论述。控方的举证至此告一段落。

查尔斯·布朗-哈兰德律师神气十足地站了起来,身上穿着的丝绸律师袍沙沙作响。他开始向法庭陈述辩方的论点。他首先声明自己并不会传来许多证人。控方的论点从根本上来说是非常幼稚的,而且一点也不合理。仅仅依靠这些相互依赖才能成立的证据的话,控方就太容易被驳倒了。被告人格高尚,品行没有污点。他最后一次在公众面前出现是和格拉斯顿先生一同登上讲坛的那次,他的诚实和高风亮节得到了最高层政治家的肯定。他每小时的行动都有据可查——而控方的大多数指控却并无明确的事实证据。他的身上也并没有表现出如控方所述的超人天才和恶魔般的狡诈。控方的层层假设令人想起了古老东方有关“大地驮在大象身上,而大象又站在乌龟身上”的荒诞传说。但辩方还是有必要向法庭证明康斯坦特先生几乎不可能死于七点之前,而被告最晚在早晨七点十五分已经在尤斯顿路车站搭上了前往利物浦的火车。被告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弓区赶到车站。他同样不可能在从早上五点二十五分开始的短短两小时内穿梭于弓区和车站之间犯下如此罪行。“真正的情况,”查尔斯令人印象深刻地对众人宣讲,“实际上很简单。被告由于工作压力和向上爬的野心(关于这点他并没打算隐瞒),渐渐疏离了曾与其订婚的戴蒙德小姐。莫特莱特毕竟也是个凡人,他的思想随着地位的改变逐渐有了变化。但不管怎么说,他的内心还是深爱着戴蒙德小姐的。而此时戴蒙德小姐却认为他不再爱自己了,自己配不上他,所受的教育使自己不能继续和他携手并进——简而言之,她认为自己成了被告前进道路上的包袱。”作为一个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可以称得上是意志坚强的女孩,她决定通过离开伦敦来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她的未婚夫因为良心发现而为她牺牲自己。她同时还担心软弱会让自己半途而废。因此她决定做个彻底了断,她现在究竟身处何方尚且无人知晓。控方的论断甚至让康斯坦特先生的英名也受到了玷污——这种论断简直肤浅得让我不愿提及。控方指证阿瑟·康斯坦特或许引诱过戴蒙德小姐,又或许和她保持着不正当关系。从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看,这样的假说都站不住脚。在离开伦敦前或者说是离开英伦半岛以前,戴蒙德小姐给住在达文波特的姑姑(她在这个国家唯一的亲戚)写了封信。在信中她请姑姑帮忙两周后给被告寄一封信。她姑姑严格遵守了侄女的嘱托。这就是十二月三日晚让被告五雷轰顶的那封信。被告原先对戴蒙德小姐的爱意又重新浮现出来了——他非常自责,内心充满了对这个女孩的歉意。信中充斥着不祥的气息,他猜测戴蒙德小姐很有可能会去寻死。他首先想到要去问问朋友康斯坦特先生对此事的看法。兴许康斯坦特知道些什么也说不定。被告知道他们俩曾有过联系。这完全是有可能的——尊敬的法官和陪审团的先生们,我不想像控方那样把假设和现实完全混为一谈,因此我只能说存在这个可能性——康斯坦特先生资助给她二十五英镑以便她离开这个国家。他对戴蒙德小姐像个哥哥一样。康斯坦特先生也许会鲁莽地去拜访她,但我认为他们双方都不可能有一丝邪念。也许康斯坦特先生在不清楚他们俩实际关系的情况下,鼓励了戴蒙

德小姐这种自我放弃和自我牺牲的想法,他不是在自己的最后一封信中提及过一个品格十分高尚的女性以及他本人曾对少数人施以有益影响的事吗?也许我们再也无从得知确切的情况了,除非死人可以开口说话,或者失踪的戴蒙德小姐最终会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同时,戴蒙德小姐为了支持慈善事业而在银行支取了二十五英镑也并非毫无可能。但我们再回到可以确定的事情上来吧。我们知道被告就前述那封信咨询了康斯坦特先生的意见。然后他又跑到了戴蒙德小姐在斯特尼格林地区租住的公寓,尽管他事先就很清楚这一趟很有可能会是徒劳无功的。信上盖着达文波特的邮戳,他知道戴蒙德小姐有个姑姑住在那里,他想戴蒙德小姐也许会去投奔她的姑姑。他不能打电报,因为他不知道那位姑姑的确切地址。于是他就查了列车时刻表,决定清晨五点三十分从帕丁顿车站出发,他把计划告诉了房东太太,然后把信夹进了列车时刻表。不过最后这份列车时刻表还是掉进了沙发下的一堆文件中,因此他不得不重新买了一份时刻表。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在本性上是个不拘小节而且粗心大意的人,而那把被温普发现的据说是被告杀人后藏在沙发里的钥匙,我想大概是他还住在康斯坦特卧室的时候不小心弄丢的,应该已经在那儿好几年了吧。别忘了这是他自己的沙发,是从楼上的房间搬过来的,大家都知道,小东西是很容易掉进沙发缝隙里的。因为怕误了火车,他在那个令人心碎的夜里根本没脱衣服睡觉。其间他还想到杰茜是个太过聪明的女孩,不会简单地躲在姑姑家了事。于是他认为自己的未婚妻很可能去投奔大洋彼岸已经结婚的兄长了,她去达文波特的姑姑家也许只是和她道别。正是考虑到了这点,他最终决定不去达文波特浪费时间了,而是直接前往利物浦的码头上去找。因为没有觉察到信件被未婚妻的姑姑延误了两周,他认为自己还有可能在码头或是船上截住她。不幸的是他雇的马车在大雾里走得很慢,他没有赶上第一班发往利物浦的火车。他在迷雾中痛苦地思考着,直到一个多小时以后搭上第二趟列车。在利物浦的码头上,警察发现他举止可疑、情绪激动,于是把他扣留了。当时失去未婚妻的念头萦绕着他,他的精神完全垮了。这就是前后所有的简单的事实真相。

对辩方有用的证人实际上很少,因为很难从反面的角度去论证律师所说的事实。只有杰茜的阿姨支持了辩方律师的说法。火车站的搬运工能证实被告恰巧错过了第一班火车,转而乘七点十五分发出的第二班列车前往利物浦。辩方还找出了那天早晨载被告去火车站的马车夫(工号二一三八),他说凭自己的感觉,那天被告应该刚好能赶上五点十五分的第一班火车。在控方的盘问下,马车夫似乎有些动摇了。当被问到如果他四点半的时候在弓区接到被告,有没有把握让被告搭上五点一刻的火车这个问题时,他回答说大雾确实使马车行驶得相当慢,但他承认雾的浓度其实并不很大,完全能保证全速前进。同时他还承认了自己是个狂热的工会支持者。公诉人运用技巧故意把话题引到这一点上,好像这才是最重要的证据一样。最后辩方还叫上了一些来自于各行各业的证人,他们不仅对被告做出了很高的评价,还盛赞了阿瑟·康斯坦特无瑕而光辉的一生。

在庭讯第三天的结案词中,查尔斯律师令人信服地指出了控方起诉书中的薄弱之处,他还统计了起诉书中假设证据的数量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依赖性。他还宣称陪审员们必须对达普顿太太的证词慎之又慎,大家应该知道她根本无法把自己所看到的证据和自己想当然的推论区分开,她仅仅因为被告和康斯坦特先生的情绪比较激动就认为他们在吵架。他仔细地剖析了达普顿太太的证词,说明这份证词事实上完全支持了辩方的观点。他让陪审团必须记住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不论是马车夫还是其他人)能证明被告在十二月四日早上五点二十五分到七点十五分之间进行过任何复杂多变的行动。而对于控方来说最为关键的证人(他指的当然是戴蒙德小姐)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即便她死了,而且尸体被发现了,也无法给予控方的推理任何支持,因为被恋人抛弃的想法已经足以让她寻死了。除了含混不清的信件外,没有任何能证明她不名誉的证据——要知道控方的论断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一点。至于被告对死者怀有政治上的猜忌,在一定程度上更像是旁人的臆断。大家都知道,他们俩很快就成了朋友。对于凶案发生的具体时间,医学方面的证据基本倾向于稍晚些的时间,而被告在七点十五分就已经离开了伦敦。莫特莱克在达普顿太太的茶里下药的想法是非常荒谬的;绝顶聪明的温普先生说门闩事先就被破坏了,这个说法早已被训练有素的退休侦探格罗德曼先生所否决。他严正地警告陪审团,如果他们宣判被告有罪,他们不仅会使一个无辜者因最薄弱的间接证据而遭受屈辱的死刑,还会使全国的工人失去一个最真挚的朋友和最好的领袖。

查尔斯先生有力的结论得到了听众经久不息的掌声。

斯皮戈特先生在做控方的结案陈词时,请求陪审团因被告犯下了如此邪恶且精心准备的罪行而裁定他有罪。他指出,这种案例在任何文明国家里都是闻所未闻的。他的智慧和知识全被用在了邪恶的方面,他甚至还把自己的声望拿来作伪装。所有的证据都表明被告是有罪的。那一夜他收到了戴蒙德小姐的来信,信中谈及了一桩令她觉得羞耻的事,(有可能)还提到了女孩的自杀意图。收到信后被告马上上楼去谴责康斯坦特,接着他跑到了女孩租住的地方,证实他最担心的事已经发生了。他立刻制定出了带有魔鬼般天才的复仇计划。他告诉达普顿太太他准备去达文波特,因此即使计划失败,警方在短时间之内也不会找到他。他真正的目的地是利物浦,因为他打算离开这个国家。不过正是这个环节使他的计划露出了破绽。他为自己安排了一个天衣无缝的不在场证明,好让别人相信他在清晨五点十五分已经搭上了前往利物浦的火车。马车夫事先并不知道他并不打算乘那辆车,而是要回到格罗弗街十一号里犯下这桩丑恶的罪行,他很可能早就在房东太太的食物里下过药以排除干扰。之后他在利物浦的现身(他确实乘上了第二班车)正好能验证马车夫的证词。那一夜他既没脱衣服也没睡觉;他一直在计划着使这一穷凶极恶的计划臻于完美;大雾作为一个意想不到的帮凶掩盖了他的行动。在被告身上表现出了嫉妒、疯狂、复仇的渴望,以及对政治权力的欲求——这都是人性的表现。它们可以让被告争取到众人的同情,但并不能使被告脱罪。

法官克罗吉先生的总结开始就对被告不利。在回顾庭讯中所提及的证据时,他指出合理而相互吻合的推论并不会削弱彼此的可信度。此外,控方的论点并不全是假设,同时,辩方的论点也不是完全没有假设。钥匙、信件、被告不愿交出信件的态度、与康斯坦特的争吵、对目的地的错误描述、利物浦之行、被告起先杜撰出的“寻人”故事、还有对康斯坦特的指责,这些都是事实。另一方面,在辩方的论证中也出现了许多疏漏和假设。即使退一步,接受早上五点二十五分被告曾经在尤斯顿路出现过的不在场证明,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从那时开始到七点十五分之间他到底身处何处。他回弓区的可能性和逗留在车站的可能性同样存在。没有任何医学证据能表明被告不可能犯下如此罪行。也没有证据能表明康斯坦特根本不可能突然被一个美丽的女孩所吸引,没人能证明一个误认为自己已被抛弃的女孩不会暂时屈从于另一位男士的魅力,并在事后痛悔异常。女孩的去向到现在还是一个谜。被潮水卷上河岸的那些无名尸体中很有可能会找到她的踪迹。陪审团同样应该牢记,女孩和被害人之间的关系不一定达到了不名誉的程度,但这足以使她感到良心不安,并导致了她的不辞而别。她的信足以引发被告的嫉妒。还有一点他希望能引起陪审团注意,因为控方在起诉书中并没有充分举证这一点,那就是在弓区的疑案中,只有被告作案才说得通。医学证据显示康斯坦特先生不可能死于自杀,那谋害者一定另有其人。但既有动机又有机会谋害他的人却少之又少。而被告则正好兼具这两个要素。通过逻辑学家称之为排除法的手段,最轻微的证据就足以使嫌疑落到被告头上。实际上,我们所获得的证据是强有力而合理的,温普先生天才的理论使陪审员理解了门为什么看上去会是反锁的,这样证明自杀的最后一个疑点也得到了合理的解释。被告的罪行至此已经非常清晰了。如果将他无罪释放,弓区谜案的卷宗可能就此混杂在未破命案的档案室里。在几乎将被告钉死在绞架上之后,法官又反过来继续为辩方进行主张。尽管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重复了一遍被告私下向辩护律师交代的重要细节而已。陪审团已经被法官这种所谓的公正弄得不厌其烦,他们带着在做出公正的判决前,对每一个事实和可能性给予同样重视程度的告诫离开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但陪审团迟迟不见踪影。当夜幕最终降临在气味浓重而骚动不断的旁听席时,人们终于等来了最后的判决——

“有罪!”

法官戴上他的黑帽退场了。

法庭外准备的盛大欢迎会一下子冷了场。晚宴被无限期地推迟了。温普赢了,格罗德曼觉得自己活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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